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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指引(2013.05)

深圳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指引(2013.05)
深圳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指引(2013.05)

深圳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指引

(试行)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二○一三年五月

目录

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项目交通 ................................................................ 错误!未定义书签。影响评价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1范围 (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术语和定义 (4)

3.1 (4)

3.2 (4)

3.3 (4)

3.4 (4)

3.5 (4)

3.6 (5)

3.7 (5)

3.8 (5)

3.9 (5)

3.10 (5)

3.11 (5)

3.12 (5)

4一般规定 (5)

4.1交通影响评价的目的与任务 (5)

4.2交通影响评价的基本原则 (6)

4.3交通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 (6)

4.4交通影响评价的基本要求 (6)

5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6)

5.1建设项目分类及出行率 (7)

5.2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 (8)

5.3评价范围、年限、时段与评价日 (9)

5.4交通需求分析 (10)

5.5路网交通影响评价 (11)

5.6公共交通影响评价 (12)

5.7慢行交通评价 (13)

5.8停车设施及交通组织评价 (14)

5.9交通改善措施及评价 (14)

6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要求 (15)

6.1通则 (15)

6.2摘要 (16)

6.3项目概述 (16)

6.4现状交通分析 (16)

6.5相关规划分析 (17)

6.6交通需求预测分析 (18)

6.7交通影响程度评价 (20)

6.8交通改善措施与评价 (21)

6.9结论与建议 (21)

7建设项目道路交通组织设计方案编制要求 (22)

附录A 建设项目交通出行率参考值 (24)

附录B 交通服务水平分级 (28)

1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是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和审查的技术性规范文件。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交通影响评价在交通需求分析、交通影响程度评价等方面可参照本指引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术语和定义

3.1

建设项目是指具有交通生成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拟建设(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3.2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是指对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新生成交通需求对周围交通系统运行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价,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消减建设项目负面交通影响的技术方法。

3.3

建设项目分类是指根据建设项目的土地利用类型、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项目生成的交通需求特征对建设项目进行的分类。

3.4

出行率是指建设项目单位指标(如建筑面积、床位数、座位数等)在单位时间内所生成的交通需求,包括产生量和吸引量。

3.5

四阶段交通预测法是指交通规划中经典的“交通发生、交通分布、交通方式划分、交通分配”四阶段交通预测法,也称“四步骤”交通预测法。

3.6

新生成交通需求是指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所生成(包括产生和吸引)的新增交通需求。新建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包括建设项目生成的全部交通需求。改、扩建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是指由项目改、扩建部分引起的新增交通需求。

3.7

背景交通需求是指交通影响评价范围内除去被评价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外的其它交通需求,包括起迄点均在评价范围外的通过性交通、评价范围内现状已建成项目和其他新的建设项目生成的交通需求。

3.8

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是指建设项目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门槛值。3.9

交通影响程度评价指标是指衡量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影响程度的指标。

3.10

长路段是指长度超过1.5km,交通几乎不受交叉口影响的道路区段。

3.11

公共交通线路剩余载客容量是指在一定服务水平下,建设项目周围的公共交通设施可以为建设项目提供服务的富余运力。

3.12

建设项目道路交通组织设计方案是指建设项目的交通设施布局、交通组织流线和管理方案,包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道路、机动车停放等道路交通组织设计方案以及与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外道路、公共交通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相衔接的道路交通组织设计方案。

4一般规定

4.1交通影响评价的目的与任务

4.1.1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目的:从微观层面促进城市交通与土地利用协

调发展,实现建设项目交通组织与项目周边城市交通运行的协调。

4.1.2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任务:在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交通影

响进行预测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城市交通发展政策和相关交通规划,提出改善对策和措施,消减建设项目对城市交通的不良交通影响,保障交通安全、有序运行。

4.2交通影响评价的基本原则

4.2.1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必须以各层面法定城市规划以及相应层面交通专

项规划为依据。

4.2.2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应遵循集约、节约使用土地和以人为本的原则,

贯彻落实深圳市的交通发展政策。

4.3交通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确定交通影响评价的范围与评价年限;

(2)进行相关调查和资料收集;

(3)分析评价范围内现状、各评价年限的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

(4)分析交通需求;

(5)评价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程度;

(6)对建设项目交通组织设计方案及评价范围内的交通系统,提出改善建议,并对改善措施进行评价;

(7)提出评价结论。

4.4交通影响评价的基本要求

4.4.1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采用的基础资料应完整、准确、有效,开展的交

通调查应真实、合理,并符合本指引的有关要求。

4.4.2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应与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同步或提前进行。

4.4.3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除应遵循本指引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深圳现行的

有关标准、规范、指引的规定。

5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5.1建设项目分类及出行率

5.1.1交通影响评价应根据用地类型、建筑物使用功能和交通出行特征,对建

设项目进行分类。

5.1.2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将深圳市建设项目划分为11个大类,大类划分的名

称和代码如表5.1.1所示。

表5.1.1建设项目大类划分及代码

5.1.3在大类划分的基础上,按照建设项目的交通出行特征进行中类划

分,深圳市建设项目中类划分的名称和代码见表5.1.2。

5.1.4可在中类基础上按照建设项目的交通出行特征划分至小类。

5.1.5建设项目出行率参数至少应取值到中类,并在分析汇总同类地区不少于

2个类似项目样本调查数据的基础上确定;在缺乏调查样本时,可参考附录A取值。

表5.1.2 建设项目中类划分

5.2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1)功能类型、规模等指标符合表5.2.1所列条件的建设项目;

(2)新建直接通道连接城市主干道及以上等级道路的所有建设项目。

表5.2.1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表

注:中心城区的具体范围按照《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包括福田、罗湖、南山等区,必要时将根据城市规划与发展情况作适当调整。

5.3评价范围、年限、时段与评价日

5.3.1评价范围

(1)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范围应根据建设项目新生成的交通需求、周边道路功能等级及交通运行状况等因素确定,将可能受到显著影响的道路或交叉口均纳入评价范围。

(2)一般情况下,评价范围至少应包括建设项目邻近的城市主干路、快速路围合的区域,若项目地块周边即为主干路,则评价范围至少应包括建设项目邻近的次干路或交通性支路围合的区域。

(3)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根据特定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扩大评价范围。

5.3.2评价年限

(1)交通影响评价的评价年限应综合考虑建设项目性质和规模、投入使用的年限、周边地区交通发展情况、相关交通设施规划建设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

(2)启动阈值以建筑规模界定的建设项目,其评价年限应符合表5.3.1的规定,其他应当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的评价年限,应为正常使用初年以及正常使用第5年。

表5.3.1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年限

4年;当建设项目正常使用第5年超出了正在执行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目标年限时,可用规划目标年限作为交通影响评价年限。

(3)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除评价整体项目的评价年限外,还应评价各分

期工程投入正常使用初年。

5.3.3评价时段

(1)一般应选取评价范围内整体交通运行高峰时段作为评价时段。

(2)当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的高峰时段与背景交通高峰时段基本重合时,以前者为交通影响评价时段;当两者不重合时,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高峰时段与背景交通高峰时段均为交通影响评价时段。

5.3.4评价日

当可明确判断工作日为建设项目交通需求高峰日时,选择工作日作为评价日;当难以判断时,按工作日、非工作日分别叠加评价时段的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和背景交通需求,选取对交通系统最不利日作为交通影响评价日。

5.4交通需求分析

5.4.1交通需求分析应与评价范围内法定城市规划和交通专项规划的交通需求

分析相衔接。

5.4.2交通需求分析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新生成的各种交通方式的动、静态交通需求和相应的背景交通需求;

(2)评价范围内各评价年限的交通需求。

5.4.3交通需求分析所采用的现状基础数据、规划前景等资料应以相关政府部门

的最新资料为准。

5.4.4评价年评价范围内的通过性交通需求和现状已有建筑的交通需求,应采用

四阶段交通预测法进行预测,或通过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交通模型平台取得。

5.4.5评价年评价范围内被评价建设项目和其他拟建项目所产生的交通需求均

应采用四阶段交通预测法进行预测。

5.4.6应对评价范围内的现状土地利用、各类交通设施、交通管理与交通运行状

况进行调查和分析。交通运行状况调查应包括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和背景交通的高峰时段,各时段的连续调查时间不应少于2小时。

5.4.7交通需求分析中采用的出行率、出行分布、出行方式划分等参数,应通过

对2个以上与被评价建设项目区位和功能类似的建筑调查取得;在缺乏可

靠的调查样本时,可参考相关交通规划中的数据,但需对参数选取进行说明。

5.4.8对于综合开发项目,在交通需求分析时,应根据项目建筑功能构成和相互

关系,综合考虑其不同功能之间的内部交通出行对交通需求影响。

5.5路网交通影响评价

5.5.1应根据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加入前后路网机动车交通服务水平的变化,来

确定建设项目对机动车交通系统的影响是否显著,即对有本建设项目和无本建设项目(即背景交通情况)两种情况下,评价年限评价时段的道路交通服务水平进行对比分析,进而评价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对道路交通系统的影响程度。

5.5.2当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使评价范围内机动车交通量增加,导致项目出入

口、道路交叉口任一进口道的交通服务水平发生变化,且背景交通服务水平和项目新生成交通加入后的服务水平符合下列任一款的规定时,应判定建设项目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有显著影响。各类交叉口机动车服务水平分级应符合本指引附录B的规定。

5.5.3(1)信号交叉口、信号环形交叉口以及无信号单环道环形交叉口,其机

动车交通显著影响判定标准应符合表5.5-1的规定;

表5.5-1 信号交叉口机动车交通显著影响判定标准

(2)除无信号环形交叉口以外的无信号交叉口,其机动车交通显著影响判定标准应符合表5.5-2的规定;

表5.5-2 无信号交叉口机动车交通显著影响判定标准

(3)背景交通服务水平为三级的无信号交叉口,应首先进行信号灯设计,

并按照信号交叉口交通影响判定标准重新计算后判定;

(4)无信号多环道环形交叉口,应根据环道交织区服务水平变化判断其机动车交通影响,显著影响判定标准应符合表5.5-3的规定。

表5.5-3 长路段、交织区、匝道机动车交通显著影响判定标准

5.5.4当建设项目机动车交通对评价范围内的长路段、高速公路交织区匝道的交

通影响程度符合表5.5-3的规定,应判定建设项目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有显著影响。各类长路段、高速公路交织区、匝道机动车服务水平分级应符合本指引附录B的规定。

5.6公共交通影响评价

5.6.1公共交通包括轨道交通和常规公交。主要对建设项目出入口步行范围内的

公共交通系统进行评价,出入口步行范围应根据实际情况在200m~500m 之间取值,对于城市中心区等公共交通覆盖率较高的区域,宜取步行范围的相对下限;对于城市外围区,宜取步行范围的相对上限。

5.6.2对于住宅类或学校、医疗等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如建设项目投入使用时

其出入口步行范围内没有公共交通(含轨道)站点,则应判定建设项目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有显著影响。

5.6.3当建设项目出入口步行范围内的主要公共交通(含轨道)站点,在评价时

段,停靠线路的背景交通剩余载客容量为负值或者建设项目新生成的公共交通出行量超过相应背景公共交通线路剩余载客容量时,应判定建设项目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有显著影响。

5.6.4公共交通线路剩余载客容量Pr (人/h)应按下式确定:

P r=

[(S i-O i)×60/f i×C i]

i

式中:P i–公共交通(公交或轨道)线路i的剩余载客容量(人/h);

S i - 线路i为可接受服务水平时的载客率(%);

fi –线路i评价时段发车间隔(min);

Ci –线路i的单车载客量(人);

Oi –线路i在项目最近公共交通站点的评价时段实际载客率(%)。

5.6.5当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导致评价范围内公共交通设施需要改、扩建或

新建时,应判定建设项目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有显著影响。

5.7慢行交通评价

5.7.1对慢行交通的评价应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除对慢行设施服务水平进行评价

外,还需从慢行设施的安全性、便利性、环境品质等方面进行评价。

5.7.2当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导致评价范围内自行车、步行等慢行交通设施

需要改、扩建或新建时,应判定建设项目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有显著影响。

5.7.3若评价范围内建设项目新生成的自行车交通所必经的道路未设置自行车

道,且建设项目新生成的自行车交通加入后路段上的自行车交通流量超过1000辆/日,同时道路上的机动车流量超过2000辆/日时,应判定建设项目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有显著影响,需新建自行车道。

5.7.4若评价范围内建设项目新生成的自行车交通所必经的道路已设有自行车

专用通道,如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叠加后,自行车通道上的非机动车交通量超过850辆/小时-米,则需要对自行车通道进行改、扩建。

5.7.5若评价范围内建设项目新生成的步行交通所必经的道路未设置人行道,应

判定建设项目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有显著影响,需加建人行道。

5.7.6若评价范围内建设项目新生成的步行交通所必经的道路已设置人行道,但

项目新生成交通加入后该人行道的交通服务水平,在商业区低于C级或在居住区低于B级,则应判定建设项目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有显著影响。

步行交通服务水平分级应符合本指引附录B中表B.0.7的规定。

5.7.7若路段或平面交叉口未设置立体人行过街设施(人行天桥或地道),当进

入交叉口总人流量达18000人次/h;或交叉口某一进口的过街行人流量超过5000人次/h且同时其双向交通量超过1200辆/h;或进入环形交叉口总人流量达18000人次/h且进入环形交叉口的交通量超过2000辆/h时,应当考虑设置立体人行过街设施。

5.8停车设施及交通组织评价

5.8.1建设项目应合理设置停车位、上下客位、装卸货泊位等设施,当建设项目

配建的停车位、上下客位、装卸货泊位等设施的设置标准不符合现行《深圳市城市规划规划标准与准则》的配建要求且无合理依据时,则应判定建设项目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有显著影响。

5.8.2应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对外交通需求特征、周边道路交通条件、上层次规划

要求等因素,按照安全、便捷、高效、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建设项目的出入口数量、布局和对外交通组织方案进行评价。

5.8.3如建设项目报审方案中的交通组织和交通设施配置明显不符合相关交通

发展政策、法定规划或者相关规划设计规范、标准,应判断该建设项目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有显著影响。

5.9交通改善措施及评价

5.9.1应根据相关交通规划和建设项目自身情况制定交通改善措施,以最大程度

降低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并解决建设项目原交通组织设计方案存在的问题;当建设项目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有显著影响时,必须对评价范围内相关交通设施提出改善措施建议。

5.9.2交通改善措施一般包括对建设项目内部交通系统、外部交通系统、内外交

通衔接等进行改善或优化的措施,必要时也可包括调整建设项目规划布局等方面的建议。

5.9.3若所提的改善措施需调整相关交通规划或建设计划,应对改善措施的技术

可行性进行论证。

5.9.4当提出的交通改善措施可行且评价范围内改善后的交通系统运行指标均

符合下列规定时,应判定建设项目交通影响为可接受:

(1)机动车交通系统的评价指标低于表5.5-1、表5.5-2和表5.5-3规定的显著影响指标。当背景交通服务水平为F或四级时,经过改

善后交通运行指标不降低;

(2)建设项目出入口步行范围内的主要公共交通站点停靠线路背景交通剩余载客总容量大于或等于建设项目新生成公共交通出行

量。当背景交通剩余载客总容量是负数时,改善后剩余载客总容

量不降低;

(3)建设项目新生成的停车需求能在项目内部平衡或解决方案可行,不会对评价范围内其它建筑的停车造成负面影响;

(4)交通系统改善后能满足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运行要求。

5.9.5当无法通过可行的交通改善措施使得评价范围内改善后的交通系统运行

指标均符合本指引第5.9.4条(1)~(4)款的规定时,应判定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为不可接受。

5.9.6对交通影响程度为不可接受的建设项目,应提出消减建设项目停车位等交

通需求管理措施建议,必要时可提出调整建设项目规模、功能或其他规划指标方面的建议。

6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要求

6.1通则

6.1.1交通影响评价报告至少应包括摘要、项目概述、现状交通分析、规划交通

条件、交通需求预测、交通影响程度评价、交通改善措施与评价、结论与建议等内容。

6.1.2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数据详实、图文并茂。

6.1.3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的图纸:

(1)项目区域位置图;

(2)交通影响评价范围图;

(3)建设项目总平面及交通组织图;

(4)项目周边现状土地利用图;

(5)项目周边现状交通条件图;

(6)项目周边现状交通运行状况图;

(7)项目周边土地利用规划图;

(8)项目周边规划交通条件图;

(9)评价年无本项目路网交通流量及运行状况图;

(10)项目交通需求分布图;

(11)项目新增交通量在路网上的分配图;

(12)评价年有本项目路网交通流量及运行状况图(改善前);

(13)总体交通改善措施图;

(14)评价年有本项目路网交通流量及运行状况图(改善后);

(15)建设项目交通组织及出入口布局优化方案图;

(16)项目到达/离开车流交通组织建议图;

(17)道路交通改善措施详细方案图。

6.2摘要

6.2.1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摘要部分应以简明扼要的语言介绍本建设项目交

通影响评价最主要的内容、方法、结论和建议。

6.2.2摘要的内容应包括交评工作来源、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评价范围和年限、

项目交通影响程度、交通改善措施及效果,结论与建议等。

6.3项目概述

6.3.1项目背景。主要包括:本交评工作的来源、目的和要求等。

6.3.2建设项目概况。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位置、地块范围、主要规划设计条

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业态、方案要点、建设计划等。

6.3.3编制依据及参考资料。主要包括:报告编制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城市

和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交通规划;建设项目相关的政府审批文件、论证材料;其它相关资料。

6.3.4评价年限、评价日和评价时段。应说明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评价年限、

评价日和评价时段及其确定依据。

6.3.5评价范围。应说明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评价范围及其确定依据。

6.4现状交通分析

6.4.1现状土地利用情况

(1)应说明建设项目的现状用地情况,改扩建项目还应说明现状建筑使用功能、建筑规模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建筑布局、停车设施、出入口、交通组织等;

(2)应说明评价范围内其他地块的现状开发建设情况。

6.4.2现状道路交通条件

(1)现状道路条件。应说明评价范围内现状路网结构布局,主要道路的功能等级、断面型式、车道数、路况条件,以及现状路网是否与规划一致等。

(2)现状交通组织。应说明评价范围内现状路网中主要道路、交叉口及主要出入口的交通组织和控制管理情况;说明建设项目所在地块现状对外交通组织路径。

(3)现状交通运行。应说明交通调查方案,并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和相关调查资料,说明评价范围评价时段道路交通运行情况,包括道路及交叉口的交通流量、服务水平等。

(4)现状道路交通条件评价。应说明现状道路交通总体情况、存在的问题等。

6.4.3现状公共交通条件

(1)轨道交通条件。应说明评价范围内特别是建设项目地块周边的轨道交通线路和站点布局、运营情况、离本建设项目的步行距离等。

(2)常规公交条件。应说明评价范围内特别是建设项目地块周边的常规公交场站、线路及运营情况、离本建设项目的步行距离等。

(3)现状公共交通条件评价。应说明评价范围内特别是建设项目地块周边的公共交通设施布局及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等。

6.4.4现状慢行交通条件

(1)应列明评价范围内行人及自行车交通设施情况,包括位置、类型、规模、服务水平等;

(2)应说明慢行系统存在的问题。

6.4.5现状停车情况

(1)应说明现状评价范围内特别是建设项目地块周边的停车供需情况;

(2)应说明现状停车方面存在问题。

6.4.6现状综合评价

(1)应对评价范围内现状交通条件进行小结。

(2)应分析现状存在的主要交通问题及其原因。

6.5相关规划分析

6.5.1用地规划情况。应说明评价范围内用地规划情况,并重点说明评价范围内

现状在建及近期拟建的其他建设项目情况。

6.5.2道路交通规划。应说明评价范围内规划路网结构布局,主要道路的功能等

级、断面型式、车道数,以及交通组织管理方面的规划。重点说明与现状相比的主要变化情况。

6.5.3公共交通规划。应说明评价范围内公共交通设施(包括轨道交通、地面公

交、公共交通场站等)相关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说明评价年限预期的公共交通服务情况。应提供规划的公交场站、轨道线路及站点布局图。

6.5.4停车设施规划。应说明评价范围内建设项目地块周边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停车设施规划情况,包括公共停车场(库)的位置和规模等。宜提供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图。

6.5.5慢行系统规划。应说明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行人及自行车交通设施规划情

况,包括位置、类型、规模等。宜提供行人及自行车交通规划图。

6.5.6其他相关规划。应说明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其他规划。

6.5.7规划条件小结。对各评价年份的路网条件、公交条件、慢行条件等进行小

结。

6.6交通需求预测分析

6.6.1背景交通量预测

(1)应说明背景交通预测的过程和模型软件;

(2)应说明交通小区划分情况,并配以交通小区划分图;

(3)应说明“交通生成、交通分布、交通方式划分、交通量分配”等预测过程所采用的模型和参数。

(4)应采用图表的形式列明评价年限、评价时段、评价范围内各主要道路和交叉口各转向的交通流量,改扩建项目还应列出项目地块出入口的交通流量;

(5)应在道路网上绘制背景交通流量分布图。

6.6.2建设项目交通需求分析

6.6.2.1类似项目出行特征

(1)应选取2个以上(含2个)类似项目进行出行特征调查,并说明类似项目的位置、使用功能、建筑规模等情况以及选取其作为类似项目的依据或基本考虑。

(2)应提供类似项目交通出行特征调查数据,包括类似项目的建筑基本情况(各类功能建筑的面积、停车泊位数、停车收费情况等)、项目交通出行特征(交通出行高峰日和高峰时段、高峰时段的交通发生和吸引量、交通分布、交通方式构成等);

(3)应总结类似项目交通特征参数。

6.6.2.2建设项目交通生成量

应结合建设项目使用功能、服务对象、类似项目出行特征,说明建设项目不同使用功能建筑的交通出行率取值依据,列明相应的交通生成量。

6.6.2.3建设项目交通出行分布

(1)应说明建设项目交通分布结果及确定依据。

(2)应提供建设项目交通分布图。

6.6.2.4建设项目交通方式划分

(1)应结合建设项目使用性质、使用对象和类似项目出行特征说明建设项目出行结构取值依据;

(2)应说明建设项目不同使用功能建筑的交通出行方式分担比例(以百分比表示)和分担人次,机动车应列明车次。

6.6.2.5建设项目机动车交通量分配

(1)应说明交通分配的方法和步骤;

(2)应采用图表的形式列明评价年限、评价时段、评价范围内,项目交通量在各主要道路和交叉口各转向、项目地块各出入口的交通流量分布情况。

(3)应采用图表的形式列明评价年限、评价时段、评价范围内,项目交通量和背景交通量叠加后,各主要道路和交叉口各转向的交通流量分布情况。6.6.2.6建设项目公共交通需求预测

应说明评价年限、评价时段建设项目公共交通需求总量和分布情况。

6.6.2.7建设项目慢行交通需求预测

(1)应说明步行交通需求总量和分布情况,绘制主要步行期望线图;

(2)应说明自行车交通需求总量和分布情况,绘制主要自行车交通需求期望线图。

6.7交通影响程度评价

6.7.1交通组织方案评价

(1)应当对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方案提出的交通组织设计方案进行评价。

(2)评价内容应涵盖车辆及行人交通出入口的数量、布局、开口大小,交通流组织等内容。

(3)除要求建设项目交通组织方案满足各类规范要求之外,还需从交通组织与交通需求特征的适应性、内外交通的协调性、交通环境品质的营造等方面进行评价。

6.7.2路网交通影响评价

(1)无本建设项目情况下的道路交通服务水平

应根据第6.6节的预测结果,计算无本建设项目情况下,评价年限、评价时段、评价范围内,各平面交叉口、长路段、高快速路交织区、匝道的服务水平。

(2)有本建设项目情况下的道路交通服务水平

应根据第6.6节的预测结果,计算有本建设项目情况下,评价年限、评价时段、评价范围内,各平面交叉口、长路段、高快速路交织区、匝道的服务水平。

(3)交通影响程度判断

应对有、无本建设项目情况下的道路交通服务水平进行对比分析,根据第

5.5节的规定,判断建设项目对周边路网的交通影响程度。

6.7.3公共交通影响评价

(1)应说明评价年限、评价时段建设项目周边(出入口步行范围内)公共交通系统的供给能力、服务状况,计算公共交通剩余容量;

(2)根据第5.6节的预测结果和第4.6节的规定,判断建设项目的公共交通影响程度,并说明存在的问题。

6.7.4慢行交通设施评价

(1)应以图表显示主要步行交通源、地铁车站、常规公交站点、步行期望线、实际步行路线等信息等。

(2)应说明行人和自行车交通设施的供给与满足交通需求的程度和便利性,并说明存在的问题。

6.7.5停车设施评价

(1)应根据项目所处区域的交通发展策略、项目对周边道路交通的影响程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表扬2015年深圳市交通运输行业职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表扬2015年深圳市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深人社发[2016]54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5.12 【实施日期】2016.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表扬2015年深圳市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 手的通知 (深人社发〔2016〕54号) 各有关单位、人员: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深圳市2015年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深人社发〔2015〕33号)要求,我市举办了2015年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市100多家出租汽车、客运、汽车维修企业的1203名选手参加了出租汽车驾驶员、汽车驾驶员(A牌)、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漆工、机动车驾驶教练员5个职业(工种)的比赛。本次竞赛涌现出一批优秀选手。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现对获奖选手给予通报表扬,具体如下:

一、对张兵等30名优秀选手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 二、对张兵等110名优秀选手评定为一、二、三等奖。 三、对杨文明等475人颁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对刘宗信等663人颁发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四、对张兵等12人晋升职业资格,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希望受到表扬的个人及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努力做好技艺传帮带,推动行业整体技能提升。全市各行业要以先进为榜样,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不断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力度,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深圳市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名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2日 附件: 2015年深圳市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名单 一、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人员名单(30人)

2016-2017年城市交通拥堵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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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速递 交通拥堵现状 一线城市中上海交通最堵,而深圳地区车主通勤速度最快,平均月车速达到28km/h。面对交通拥堵,驾驶经验丰富的“大叔们”相对通勤速度较快,平均车速达到28.7km/h 。交通拥堵主要原因及治理建议对交通拥堵现状从政策、社会等四个角度出发分析得出交通拥堵原因主要有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不协调、车路矛盾、静态交通容量不足。 面对交通拥堵,现行外国政府的解决方案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和美国纽约等城市通过交通信息系统解决拥堵问题,另一方面,法国巴黎和丹麦首都哥本哈根等城市通过加大公共交通措施投入,鼓励绿色出行,缓解交通拥堵问题。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未来趋势 通过现代化的智能信息技术,构建人与车、车与车、车与路智能网络,不断采集实时交通路况、传输和处理这些数据,并及时将信息传递给交通参与者,实现车辆有效分布到合适道路网络上,进而提高道路与车辆运营效率。

城市拥堵严重影响各城市通勤车速 一线城市中,上海地区交通拥堵情况最为严重,其次是北京和广州。相对而言,深圳地区在一线城市中拥堵情况较为缓和。 从日均驾驶时间上看,广州驾车时间为86分钟,在一线城市中驾车时间最长。此外上海地区车主平均月车速只23km/h,而深圳地区车主速度最快,平均月车速达到28km/h。 一线城市曰均驾腔时同 78 一线城市交通拥堵指数 不同施区车主月均速度分布 ■ <20kmi'h ■20-6s0krn/h ■ >60fcmiTi

不同年龄车圭平均通勤速屢 25.2 2B.7 面对交通拥堵,驾驶经验丰富的“大叔们”应对自如,相对通勤 速度较快 男性车主的通勤速度要远远快于女性车主,男性在面对交通拥堵上处理得更灵活,驾驶更娴熟。从年龄上看,随着年龄增加,驾驶也越发熟练、通勤速度越快。此外面对交通拥堵,驾驶经验丰富的“大叔们”应对自如,相对通勤速度较快,平均车速达到28.7km/h。 不同性别车主平均通勘速廈 立男

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的措施

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的措施 摘要:随着现代城市的高速发展,我国的城市交通发展问题日益凸显。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城市人口密度的不断增加等问题,使得城市交通拥堵现象成为我国城市的普遍灾害,本文通过对国外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总结,从燃油税、非机动车管理、发展公共交通、使用智能交通系统、完善路网结构、拉大城市框架、优化农村及城市居民居住条件,利用交通控制手段减少道路的人车干扰及停车费价格这七个方面对我国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改善做进一步的探讨。 关键词:城市;交通拥堵;改善 一、我国当前城市道路交通现状 当前,全国大中城市普遍存在着道路拥挤、车辆拥堵、交通秩序混乱的现象,概括起来,目前我国城市交通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和问题: (一)城市规模逐步扩大,运输压力沉重。改革开放以来的70年,我国取得了持续高速经济增长和大规模城市化的辉煌成就。城镇化水平从1978年的17.9%提高到2002年的39.1%,年均增长0.88个百分点。 (二)机动车增长加快,道路容量不足。最近几年城市机动车增长速度迅速,轿车、客车、面包车以至于摩托车增幅平均在15%以上。 (三)路网不合理,交通管理水平低下。我国现有城市路网一般

都是密度低、干道间距过大、支路短缺、功能混乱,难以适应现代汽车交通的需要。 (四)公共交通萎缩,出行结构不合理。由于公共交通受到冲击,被转移出来的乘客便要寻找其它的出行方式,导致了出行结构的不合理。 (五)缺乏整体的交通发展战略。为了缓和和改善城市交通的紧张局面,不是仅仅靠扩宽马路就能解决问题的,现代城市需要有一个和其现代生活相适应的现代化交通体系,积极引入具有大中客运量的地铁和轻轨,这是势所必然的发展趋向。 二、我国当前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的原因 城市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是产业和人口聚集的地区,城市的交通事业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是城市生产和人民生活必不可少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投资环境和居住环境的基本物质条件。当城市交通出现堵塞,并和城市发展不相适应的时候,必然会对城市的发展造成阻碍,并将带来巨大的损失。 (一)道路容量严重不足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人均道路面积一直处于低水平状态,只是近十年方开始有较快的发展,人均面积由2.8平方米上升到6.6平方米。尽管增长幅度较快,但是仍赶不上城市交通年均20%的增长速度。目前我国32个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中,有27个城市的人均道路面积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上海市人均道路面积只有3.5平方米,致使中心区约有50%的车道上在高峰的小时饱和度达到95%,全天饱

深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深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深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二二号) (2010年1月19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6月27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12月25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二次 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特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驾驶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司法等机关的特种车辆违反本条例的,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四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

的原则。 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行为,经交通警察指出后,行为人能及时纠正的,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对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对多次实施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加重处罚。 第五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六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八条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一)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的; (二)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或者散发广告的。 第九条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两百元罚款: (一)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非机动车的; (二)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的; (三)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大纲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大纲 一、项目概况 主要内容:规划设计的条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方案介绍二、评估范围与年限的确定 根据《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 141-2010)第4.0.3条和6.1.2-2款之规定,本项目为物流中心,属T08大类中的货运站场,其评价范围为建设项目邻近的第二条主干道或快速路围合的范围,即×路、×路、×路……..之间的区域范围。根据《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 141-2010)第6.2.2-2款之规定,本项目交通影响的评价年限为正常使用初年以及正常使用第五年,即××年和××年。 三、评价范围现状与规划情况 主要内容:介绍评价范围内现状和规划的用地和交通发展情况 四、现状交通分析 1、交通调查的方案介绍 2、现状交通运行状况评价 1)评价范围内各种交通方式的交通特征值、交通设施、交通管理措施; 2)评价范围内的现状道路、公共交通、自行车、行人和停车等交通系统的管理措施、供需和运行状况进行分析,提出现状交通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交通需求预测

对各评价年限、各评价时段的背景交通和项目新生成交通进行与预测,分析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的交通量分布和运行特征 六、交通影响程度评价 1、根据交通系统供需分析和交通影响程度评价,提出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存在的主要交通问题 2、评价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运行的影响程度。评价对象应包括评价范围内的各种交通系统,包括机动车、公共交通、停车、自行车和行人等。 七、交通系统改善措施与评价 1、改善出入口布局与组织,优化建设项目内部交通设施 1)根据出入口与外部交通衔接的状况,提出出入口数量、大小、位置以及交通组织的改善建议 2)优化建设项目内部交通与停车措施布局 2、评价范围内的交通系统改善 1)各交通方式的交通组织优化 2)道路网络改善和道路改造措施 3)出入口或交叉口的渠化和信号控制改善 4)公共交通系统改善(公共交通运营组织、线路优化、场站改善等) 5)自行车、行人、无障碍交通系统改善 3、改善措施评价 八、结论及建议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备案工作的公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 备案工作的公告 【法规类别】船舶 【发布部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5.15 【实施日期】2015.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备案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我委定于2015年3月18日起开展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的范围 在我市海域内从事休闲旅游船舶的经营者,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注:休闲旅游船舶是指除休闲渔业船舶以外的,核定载客十二人及以下且从事海上旅游、观光、娱乐等休闲活动的船舶。 二、受理机关及地点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地址:福田区新沙街5号305室,联系电话:83470342。

三、申请方式及材料 备案相关要求请查询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5b15330400.html,)(见附件:深圳市海上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备案规定)或者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网上办事”>“部门服务”>“市交委”的“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备案”服务事项中查询(网址: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5b15330400.html,)。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5年5月15日 深圳市海上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备案规定 一、服务内容 按照《深圳市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进行备案。 注:休闲旅游船舶是指除休闲渔业船舶以外的,核定载客十二人及以下且从事海上旅游、观光、娱乐等休闲活动的船舶。 二、服务对象 深圳海域的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新)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特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驾驶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司法等机关的特种车辆违反本条例的,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四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行为,经交通警察指出后,行为人能及时纠正的,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对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对多次实施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加重处罚。 第五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六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八条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一) 翻越机动车道隔离设施的;

(二) 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的; (三) 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或者散发广告的。 第九条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两百元罚款: (一) 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非机动车的; (二) 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 (三) 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四) 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的; (五) 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 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动力装置。 第十条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百元罚款 (一) 占用导流线行驶的; (二) 违反规定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的; (三) 在人行横道、黄方格停车的; (四) 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五) 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 (六) 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百元罚款: (一) 转弯车不让直行车或者其他不按规定让行的; (二) 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三) 遇有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强行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的; (四) 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的。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内部控制建设与管理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内部控制建设与管理 第一部分目录 第一部分目录 第二部分内容摘要 第三部分案例正文 一、案例单位基本情况 (一)案例单位总体情况介绍 (二)案例单位业务管理情况 (三)案例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二、内部控制报告工作总体思路 三、内部控制报告工作实施过程 (一)内部控制报告程序和方法 (二)内部控制报告的工作成果 (三)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四、经验总结 (一)内部控制报告工作取得成效 (二)内部控制报告工作主要经验 第四部分附录 第五部分声明

第二部分内容摘要 2009年8月深圳市政府实行大部制改革,将交通局、公路局、交通综治办以及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公安交通警察局等有关部门的职责整合,组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深交委”),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一城一交”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深圳大交通管理体制建立后,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面临工作体量大、从业人员多、资金盘子大、廉政风险高等新挑战。 自2010年起,深交委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大胆创新,按照“阳光开放、民主集中、杜绝封闭、分权制衡”原则,设计适合深交委特点的“626”财务内控体系,形成了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基本框架,覆盖预算管理、经费支出、固定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政府采购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和产业资助资金管理等7大方面,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财政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制度、上线运行“626”内控系统,建立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钱的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成效。近两年来,全国多个单位近30批次赴单位交流学习内控体系建设经验,深交委内控体系建设主要做法经提炼总结后,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科学技术研究院等多家单位借鉴应用。 2014年1月1日,财政部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在全国执行,初步建立了我国公共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框架,指导相关单位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体系。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应于2016年底完成

深圳关内外交通拥堵探究与治理

深圳关内外交通拥堵探究与治理 摘要 本文给出了深圳市交警部门记录各主要关口的数据,要求建立合理模型,分析造成各关口拥堵的深层原因,拟定各关口的拥堵指数,并通过调整功能区分配以及增加关内通道来缓解交通拥堵。 问题一中,针对第一小问分析各关口拥堵的深层原因,分析得出了以下四点影响因素:关内城市分区、关口处道路设计、政府对关口发展政策以及土地资源管理。针对第二小问要求分析直接原因,根据通过的车速、车流量和道路数三个指标建立了交通流拥堵评估模型,定义了评估公式,求得了各路段的最大车流量和拥堵系数。为了提高模型的拟合程度,构建了基于小波神经网路的拥堵评价模型。最后比较两种模型得出的分类如下表所示。 针对第三小问,根据所建立的模型参数,给出了进一步研究关口广场拥堵问题所需 交通数据的采集侧重内容建议。 问题二中要求提出调配建议。首先建立了层次分析模型,对各分区的连接通道进行归类,确立目标层为缓解交通拥堵,准则层为交通流、功能区构架、居民区情况,方案层为各通道的情况:南宝通道、福宝通道、福龙通道、罗龙通道四条通道。并采用熵值法对所得权重进行修正,得到各通道的最终排名。结合地图中功能区域的分布分析总结得出功能区调配建议表。 问题三要求在适当的地点增加关内通道。通过建立图论最短路径模型,定义了交通流距作为涵盖距离和两点间的拥堵情况的综合指标。选用是图论最短路径的Dijkstra 算法,运用MATLAB 编程求解出十八个交通通道两两间的实际最短交通流距,与理想直 线距离值作比较得出对比系数,并通过拟定出的评价准则,确定12A A 、 14A A 、15A A 、27A A 、34A A 、34B B 六对路段建还需增设公路。 关键词: 交通流模型 小波神经网路 层次分析 熵值改进 图论最短路径 交通流距

深圳新交通处罚条例题库带答案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题库 (共160题) 一、单项选择共(80题) 1、《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自______起施行。 A、2010年6月1日 B、2010年8月1日 C、2010年10月1日 D、2011年1月1日答案:B 2、对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______处罚;对于多次实施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______处罚。 A从重、从重 B、从重、加重 C、加重、从重 D、加重、加重 答案:B 3、除本条例另有特别规定外,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______罚款。 A、五元 B、十元 C、二十元 D、五十元 答案:C 4、行人翻越机动车道隔离设施的,处______罚款。 A、二十元 B、五十元 C、一百元 D、二百元 答案:C 5、行人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或者散发广告的,处______罚款。 A、二十元 B、五十元 C、一百元 D、二百元 答案:C 6、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______罚款。 A、二十元 B、五十元 C、一百元 D、二百元 答案:D 7、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的,处______罚款。 A、一百元 B、二百元 C、三百元 D、四百元 答案:C 8、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处______罚款。 A、一百元 B、二百元 C、三百元 D、四百元 答案:C 9、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处______罚款。 A、一百元 B、二百元 C、三百元 D、四百元 答案:C 10、一年内有三次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______罚款。 A、二百元 B、三百元 C、四百元 D、五百元 答案:D 11、机动车在照明情况良好的路段使用远光灯的,处______罚款。 A、一百元 B、二百元 C、三百元 D、四百元 答案:C 12、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违反规定粘贴防爆膜、遮阳膜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驾驶和安全检查的,责令改正,处______罚款。

浙江省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

浙江省建设工程交通影响 评价技术导则(试行) 1 范围 本技术导则规定了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方法、内容和程序。 本技术导则适用于新建建设工程以及各类改、扩建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 本技术导则作为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与审核的技术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所含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即构成本导则的条文,与本导则同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 号) ●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GJJ15-87) ●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05)

●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大城市:指城市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人以上的城市。 中等城市:指城市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20万——50万人的城市。 小城市:指城市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20万人的城市。 快速路、主干路: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为连接城市主要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 次干路:是城市的交通干路,以区域性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与主干路组成道路网体系,广泛连接城市各区,集散主干路交通的功能。 支路:是住宅及工业区或其他类型地区的交通路径,为连接次干路与街坊的道路,以服务功能为主。 项目交通流量:也称项目生成交通量,是建设工程生成或吸引的交通负荷增量。 非项目交通量:也称背景交通量。除建设工程自身和研究区域内计划审批的其他建设工程生成的交通量会影响目标年的交通系统状况外,研究区域外的变化同样会产生影响。非项目交通包含两部分:(1)过境交通,即所有通过研究区域且起止点均在研究区域外的交通出行;(2)其他项目交通,即研究区域内其他项目产生的交通,起点或终点在研究区域内。 交通量预测四阶段法:包括出行产生、出行分布、出行方式划分、交通分配四个阶段。 4 总则 4.1 交通影响评价的目的和重点 交通影响评价( Traffic Impact Evaluate 简称TIE)是通过定量分析预测建设工程开发后对周围相关交通设施及路网的影响度,定性或定量评价建设工程开发并投入使用后对交通通行、交通安全、交通环境等的影响效应,提出相应的交通改善措施,减小建设工程对周边交通负荷的影响,评价建设工程出入口、基地总平面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各交通运输局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一)客运站(场)经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四楼办事大厅)。 (二)货运站(场)经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具体由各辖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受理): .南山区、福田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西部交通运输局; .罗湖区、盐田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东部交通运输局; .宝安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宝安交通运输局; .光明新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光明交通运输局; .龙岗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龙岗交通运输局; .坪山新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坪山交通运输局。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一)客运站(场)经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二)货运站(场)经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具体由各辖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批决定) 九、行政许可程序 (一)普通程序: .受理申请; .审查; .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制作文书或证件; .送达文书或证件。 (二)告知承诺的特别程序: 申请人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请的,应提交承诺书。申请人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限期内全面履行承诺,并向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补报有关申请材料,经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核实符合本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深圳市交通

运输委员会签发《履行承诺核准书》,申请人方可依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十、行政许可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年。 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不是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的,申请人即可从事道路客运或货运站(场)经营活动;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的,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签发《履行承诺核准书》后,申请人方可从事道路客运或货运站(场)经营活动。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东部交通运输局 转贴自:发布日期: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辖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政策和计划。 .承担辖区交通管理、运输管理、设施养护监管和社区交通服务工作;依据权限,负责交通运输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一般服务事项和行政收费工作。 .承担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交通状况相关信息,分析、评估交通运行状况;提出交通规划编制建议,参与编制交通规划;提出交通组织、管理和改善建议,参与制定方案并监督方案的实施;承担方案实施效果分析和反馈工作。 .承担辖区运输管理工作;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承担公共汽电车沿途停靠站和出租小汽车停靠站站牌及广告设置管理工作;提出公共汽电车线路调整建议。 .承担政府投资的交通设施养护监管工作;依据权限,参与政府投资日常养护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组织项目验收和结算、决算;监督社会投资的交通设施养护工作;参与编制交通设施养护计划;对道路绿化提出交通安全方面的意见;

#基于出租车GPS数据分析深圳交通拥堵情况

基于出租车GPS数据分析深圳交通拥堵情况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谷继亮、王龙、赵宸立 摘要:本文基于出租车GPS数据,从区域交通量OD分布角度出发,结合深圳市交通地图,研究深圳市交通小区的划分,建立载客出租车和人们出行的OD 时空分布,分析筛选出拥堵的路段时段以及拥堵的路口时段。本文特点在于把经过处理的数据显示在地里信息系统软件上,并结合马克威分析系统完成小区的划分以及交通拥堵模型的检验。首先,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获取数据样本,并利用C++编程对数据进行优化处理,得到出租车载客起讫点时刻的GPS数据,基于聚类和交通小区划分的相似性原理,利用马克威分析系统中的快速聚类方法进行交通小区的划分,共求得200个小区以及各小区的坐标。其次,利用合理假设,建立交通量OD分布概率模型,采用Bayes方法对模型的参数进行估计、对模型的整体拟合效果进行了检验,利用马克威分析系统处理数据得出小区交通量,进而求解出交通量的OD分布。再次,根据各区域总体居民出行时耗(出行距离)和出行比例的总体分布,将交通小区发生量离散为不同出行时耗(出行距离)区间上的出行量,并将相应区间内的出行量按区间所包含的交通吸引小区的面积及吸引量大小进行分配,得到了人们出行时耗特征图。最后,根据出租车载客后的行驶数据,编写程序筛选出有用的数据,并且把这些数据显示在GIS上,查找车辆比较拥堵的路段以及拥堵的路口时段。通过马克威分析系统软件处理GPS数据,得到各个路段的车辆数据。 关键字:交通小区、OD分布概率模型、聚类分析、马克威分析系统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人流、物流、信息流以前所未有的密度涌向大中城市并向周边辐射,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不断集中。此种状态在带动城市交通需求高速增长,机动车辆快速增加的同时,也促使城市道路负荷加重,交通拥堵现象日益加剧。交通拥堵使交通延误增大,行车速度降低、时间损失、燃料费用增加、排污量增大、城市环境恶化、并诱发交通事故,直接影响人们的工作效率和身体健康。 出租车是城市客运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常规公共交通的重要补充。随着出租车数量的不断增长,出租车交通量已成为城市道路交通总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分布及分配预测准确性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出租车运行的随机性,没有固定的起讫点和运行线路,给定量分析带来一定的困难。 各大城市越来越多的出租车的安装了GPS终端,这些终端能够每隔1分钟向出租车管理中心发送本车的位置、速度和方向等信息,是车辆GPS实时数据。原始数据主要保存出租车上装配的GPS终端所采集的数据,这些数据包括序号,车牌号码,GPS时间,经度,纬度,车辆状态(空车、重车),车辆速度,车辆方向(8个方向)等信息。这些GPS数据为我们研究出租车交通情况题共了参考和依据。 现阶段在交通拥堵方面主要集中在研究某个路口的情况,并且用缓冲区方法,而没有对整个区域有个整体的描述,而对于整个区域的研究则是基于交通需求建立模型,数据采集的精度不高。本文基于出租车GPS数据建立深圳整个区域的交通拥堵模型。 二、数据的采集和预处理

2018年深圳交通运行数据

2018年深圳交通运行数据 一、前言 2018年深圳市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全市综合交通继续高效、稳步发展。海、陆、空、铁、口岸等对外交通设施建设全面优化升级,深圳面向新时代的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总体框架初步完成。全社会运输量保持稳定增长,港口集装箱吞吐量位居全球第四,机场客货运量增幅明显。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成功获评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全市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纯电动化,成为全球纯电动出租车规模最大、应用最广的城市。持续开展交通综合治理,提升道路设施品质,实现了全市道路交通平稳运行。

二、数字盘点

三、城市发展 1、经济增长稳中求进,跻身内地大中型城市前三甲 全年本地生产总值24,222.0亿元,同比增长7.6%,居内地大中型城市第三位。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9.0万元,继续居于全国内地副省级以上城市首位。南山区本地生产总值位列全市各区之首,龙岗区本地生产总值增速全市最高。 2、受深圳人才吸引、户籍政策放开影响,深圳市常住人口突破1300万人且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倒挂现象有所缓解 全市年末常住人口1,302.66万人。其中户籍人口454.70万人,非户籍人口847.97万人。各行政区中,宝安区常住人口最多,为325.8万人,南山区常住人口增长率最高,增长率4.8%。

四、对外交通 1、深圳机场围绕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的目标,持续完善国际航线网络布局,国际旅客吞吐量保持快速增长。 全年深圳机场旅客吞吐量达到4,934.9万人次,同比增幅达到8.2%,增幅居内地前十大机场之首。 2018年深圳机场新增15个国际客运通航城市,其中洲际客运通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2015年最新《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 为处罚条例》全文 来源:深圳人大网| 2014-12-26 10:28 编辑:何欣 有0人参与 分享打印增大字体减小字体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 例 (2010年1月19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1年6月27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12月25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4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点击查看: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特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驾驶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司法等机关的特种车辆违反本条例的,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的措施

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 的措施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的措施摘要:随着现代城市的高速发展,我国的城市交通发展问题日益凸显。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城市人口密度的不断增加等问题,使得城市交通拥堵现象成为我国城市的普遍灾害,本文通过对国外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总结,从燃油税、非机动车管理、发展公共交通、应用智能交通系统、完善路网结构、拉大城市框架、优化农村及城市居民居住条件,利用交通控制手段减少道路的人车干扰及停车费价格这七个方面对我国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改善做进一步的探讨。 关键词:城市;交通拥堵;改善 一、我国当前城市道路交通现状 当前,全国大中城市普遍存在着道路拥挤、车辆拥堵、交通秩序混乱的现象,概括起来,目前我国城市交通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和问题:(一)城市规模逐步扩大,运输压力沉重。改革开放以来的70年,我国取得了持续高速经济增长和大规模城市化的辉煌成就。城镇化水平从1978年的%提高到2002年的%,年均增长个百分点。 (二)机动车增长加快,道路容量不足。最近几年城市机动车增长速度迅速,轿车、客车、面包车以至于摩托车增幅平均在15%以上。 (三)路网不合理,交通管理水平低下。我国现有城市路网一般都是密度低、干道间距过大、支路短缺、功能混乱,难以适应现代汽车交通的需要。

(四)公共交通萎缩,出行结构不合理。由于公共交通受到冲击,被转移出来的乘客便要寻找其它的出行方式,导致了出行结构的不合理。 (五)缺乏整体的交通发展战略。为了缓和与改善城市交通的紧张局面,不是仅仅靠扩宽马路就能解决问题的,现代城市需要有一个与其现代生活相适应的现代化交通体系,积极引入具有大中客运量的地铁和轻轨,这是势所必然的发展趋向。 二、我国当前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的原因 城市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是产业和人口聚集的地区,城市的交通事业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是城市生产和人民生活必不可少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投资环境和居住环境的基本物质条件。当城市交通出现堵塞,并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的时候,必然会对城市的发展造成阻碍,并将带来巨大的损失。 (一)道路容量严重不足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人均道路面积一直处于低水平状态,只是近十年方开始有较快的发展,人均面积由平方米上升到平方米。尽管增长幅度较快,但是仍赶不上城市交通年均20%的增长速度。目前我国32个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中,有27个城市的人均道路面积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上海市人均道路面积只有平方米,致使中心区约有50%的车道上在高峰的小时饱和度达到95%,全天饱和度超过70%,这些路段终日繁忙,十分拥挤,有的路段持续堵塞小时以上,中心区平均汽车行程车速每小时降到10公里左右。 (二)汽车增长速度过快

(交通运输)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精编

(交通运输)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

(交通运输)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壹二五号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1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2010年2月1日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特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驾驶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司法等机关的特种车辆违反本条例的,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四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行为,经交通警察指出后,行为人能及时纠正的,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对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对多次实施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加重处罚。 第五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六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八条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有下列行为之壹的,处壹百元罚款: (壹)翻越机动车道隔离设施的; (二)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的; (三)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或者散发广告的。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浪琴湾住宅小区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目录 一、概述 (1) 1.1项目背景 (1) 1.2项目建设方案简述 (1) 1.3项目依据 (2) 1.4研究方法 (3) 二、目标年与影响范围的界定 (4) 三、区域道路交通及用地条件分析 (5) 3.1现状道路条件 (5) 3.2项目区域公共交通现状 (6) 3.3项目周边土地利用状况 (6) 3.4 项目周边道路交通特征 (7) 四、设计方案交通评价 (9) 4.1项目建筑总平面交通评价 (9) 4.2项目停车设施交通评价 (11) 五、项目生成交通量预测 (12) 5.1 项目评价时段和评价对象的确定 (12) 5.2 背景交通量预测 (12) 5.3 拟建项目交通量预测 (16) 5.4 交通分配 (18)

六、交通影响程度分析 (20) 6.1 主要路段交通负荷分析 (20) 6.2 对邻近交叉口交通运行的影响 (21) 6.3 对路段交通运行的影响 (22) 6.4 对公共交通的影响 (24) 6.5 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24) 七、小区交通组织设计 (24) 7.1 小区内部交通组织设计 (24) 7.2 小区外部交通组织设计 (25) 7.3 停车交通组织设计 (25) 7.4 交通标志设置 (25) 八、结论与建议 (25) 浪琴湾住宅小区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西建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浪琴湾住宅小区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一、概述 1.1 项目背景 浪琴湾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项目小区位于西安市北郊未央区,西距未央路(迎宾大道) 约1350m,东距太华北路850m,距离市中心(钟楼)约9.5km,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3234

深圳交通拥堵数学建模讲解

2013深圳夏令营数学建模 承诺书 我们仔细阅读了中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竞赛规则. 我们完明白,在竞赛开始后参赛队员不能以任何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件、网上咨询等)与队外的任何人(包括指导教师)研究、讨论与赛题有关的问题。 我们知道,抄袭别人的成果是违反竞赛规则的, 如果引用别人的成果或其他公开的资料(包括网上查到的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参考文献的表述方式在正文引用处和参考文献中明确列出。 我们郑重承诺,严格遵守竞赛规则,以保证竞赛的公正、公平性。如有违反竞赛规则的行为,我们将受到严肃处理。 我们参赛选择的题号是(从A/B中选择一项填写): B 题 所属学校:运城学院 参赛队员: 1.姓名:王亮系别:物理与电子工程系签名: 2.姓名:孟福荣系别:计算机科学系签名: 3.姓名:孙静系别:数学与应用数学系签名: 指导教师或指导教师组负责人(打印并签名):

2013深圳夏令营数学建模 编号专用页 赛区评阅编号(由赛区组委会评阅前进行编号): 赛区评阅记录(可供赛区评阅时使用): 评 阅 人 评 分 备 注 全国统一编号(由赛区组委会送交全国前编号): 全国评阅编号(由全国组委会评阅前进行编号):

题目:深圳交通拥堵问题的研究 摘要 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及道路交通流量急剧增加,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与城市道路基础建设之间的矛盾已成为目前城市交通的主要矛盾,深圳交通拥堵已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本篇论文通过研究道路交通拥挤的状况,来反映交通环境。即针对道路拥挤的问题进行数学建模分析,讨论拥堵的深层次问题及解决方案。 道路拥堵状况评价的指标有多种,为保证评价尽可能的客观、全面和科学,我们分析采用路段平均行程速度、交通流量、路段饱和度、三个评价指标来综合放映道路拥堵情况选取梅林关为例,由于数据的不完整性以及对应事件的不确定性,如:交通指示灯作用,驾驶车辆的速度不均等情况所造成的数据和对应结果的不完全对应,综合考虑我们采取模糊数学模型来对问题一进行分析和求解,列出非常顺畅、顺畅、缓慢、拥堵和严重拥堵五个评判标准来综合评价。确定出其隶属度函数() r x,通过已确定的模糊评价矩阵R得出拥挤度系数B,最终得出其实施后的各项指标。要综合考虑整体城市的交通网络情况,此时的交通状态是一种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具有很强的随机性和偶然性。而交通拥堵的潜伏、发展和产生与具有连贯性和相关性的特点,交通阻塞的发生与它的过去和现状紧密相关,因此,有可能通过对交通状态的现状和历史进行综合分析。不确定或不精确的知识或信息中做出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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