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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蒸汽锅炉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暂时)

燃气蒸汽锅炉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暂时)
燃气蒸汽锅炉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暂时)

燃气蒸汽锅炉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一、锅炉运行的首备条件:

1、必须有质检部门签发的《锅炉使用登记证》和质检、锅检所检验部门签发的锅炉定期检验合格证。

2、必须有符合《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运行记录。

3、司炉工必须经特殊工作培训、考试合格,持有锅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具备熟练的操作技能,方准上岗。

4、水处理设备及各项化验指标均达到锅炉运行水质标准。

二、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各种仪器、仪表是否正常。

2、循环水系统及锅炉补水系统无异常,各阀门开启度达到规定状态。

3、检查燃气压力不得低于8000Pa,供气管路无泄漏。

4、运行前对燃烧程序控制器复位。

5、检查软水箱,确认水量充足后开启阀门。

6、检查锅炉补给水量是否正常。

7、检查软化水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8、检查加药装置工作是否正常及加药桶药液充足。

9、检查锅炉内是否有其它异常情况。

10、检查锅炉水位、压力、温度、点火与火焰检测四大保护装置、燃料输送管道的泵与阀门等进行认真检查调试工作。

11、以上各项检查正常后,按通主电源空气开关,打开钥匙开关,未

经检查和试验合格的锅炉,严禁进行点火作业。

三、启动锅炉:

1、给水开关、风机开关、负荷开关放在自动位置。

2、控制面板的指示灯如出现极度低水位、泄漏故障、熄火故障等“声”、“光”报警,则不能启动锅炉,必须检查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按“复位”键方能恢复正常。

3、高水位显示“光”报警,低水位显示“声”、“光”报警。

4、锅炉水位压力正常,燃气压力达到规定值的情况下,方可按“启动”键进入运行。

四、燃烧器运行程序:

启动→燃气检漏→风机启动→开大风门吹扫→风压检测→火焰检测→关小风门→→点火(电火花及主气阀打开)→火焰监控→燃烧→小火运行→→大火运行→进入正常燃烧→进入压力控制及各种保护。

在燃烧器运行中出现极度低水位,第二超压运作、燃气泄漏、熄火故障、低气压时,锅炉将自动停炉并报警,应按“消音”后查清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按“复位”键重新启动。出现极度低水位报警后,系统会自动锁定水泵不能给锅炉补水,待查清原因,故障消除后按“复位”键水泵方能正常工作。

五、运行中注意事项:

1、锅炉从冷点火升到工作压力时,升温升压时间一般控制在3~4小时。当锅炉压力升到0.05~0.1MPa时,应冲洗锅炉压力表和水位计;

当锅炉压力升到0.15~0.2MPa时,应关闭锅炉上空气阀并检查安全阀是否泄漏,如有泄漏应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当锅炉压力升到0.2~0.25MPa时,对锅炉要进行一次排污试验,排污时锅炉水位应高于正常水位,并检查排污阀是否泄漏,如有泄漏应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当锅炉压力升到0.3MPa时,要全面检查锅炉受压元件的紧固部件,如人孔、手孔、检查孔和各法兰连接的螺栓是否松动,并进行一次热拧紧。

2、水泵在自动运行状态下检查能否保持正常水位,水位在“起泵线”以下能正常启动,水位在“停泵线”水泵能停止工作。

3、压力控制是否正常,当蒸汽压力达到设定值时,燃烧停止,超压灯亮,在压力降低到设定值时,锅炉能自动启动。

4、当压力达到负荷设定值时,负荷由大火转到小火,当压力下降到设定值时,由小火转大火燃烧。

5、当压力在正常设定压力情况下不能停炉时,第二超压会报警停炉,须重新启动。

6、排烟温度不能超过300℃,否则应停炉检查。

7、锅炉进入正常运行阶段时,锅炉司炉人员要加强对锅炉本体、安全附件与仪表和辅属设备进行监控,认真搞好锅炉及辅属设备的巡回检查和及时填写运行记录。

六、停炉工作:

1、在需要停炉时,把负荷由自动转到小火后按“停炉”键,燃烧器将停止工作。

2、在确定水位正常,各阀门状态达到规定值后,方可断开电源及锁匙开关,除紧急停炉外,一般不应采取先切断总电源的方法进行停炉。

七、紧急停炉:

遇有燃气突然泄漏、锅炉突然超压、大量缺水或其它突发紧急情况,如锅炉未自动停炉,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迅速按下锅炉操作面板上的红色按钮,关闭燃气管道总阀门,切断锅炉房总电源,向主管领导迅速报告。

燃气热水锅炉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一、锅炉运行的首备条件:

1、必须有质检部门签发的《锅炉使用登记证》和质检、锅检所检验部门签发的锅炉定期检验合格证。

2、必须有符合《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运行记录。

3、司炉工必须经特殊工作培训、考试合格,持有锅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具备熟练的操作技能,方准上岗。

4、水处理设备及各项化验指标均达到锅炉运行水质标准。

二、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各种仪器、仪表是否正常。

2、循环水系统及锅炉补水系统无异常,各阀门开启度达到规定状态。

3、检查燃气压力不得低于8000Pa,供气管路无泄漏。

4、运行前对燃烧程序控制器复位。

5、检查软水箱,确认水量充足后开启阀门。

6、检查锅炉补给水量是否正常。

7、检查软化水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8、检查加药装置工作是否正常及加药桶药液充足。

9、检查锅炉内是否有其它异常情况。

10、检查锅炉水位、压力、温度、点火与火焰检测四大保护装置、燃料输送管道的泵与阀门等进行认真检查调试工作。

11、以上各项检查正常后,按通主电源空气开关,打开钥匙开关,未

经检查和试验合格的锅炉,严禁进行点火作业。

三、启动锅炉:

1、触摸屏画面进入静止状态后,按“运行界面”进入控制画面,检查缺水保护、压力保护、出水温度、回水温度、排烟温度是否正常。

2、确定要进行运行时,按“启动”键及“确定”键后,锅炉在温度控制状态下进入自动运行。

四、燃烧器运行程序:

启动→燃气检漏→风机启动→开大风门吹扫→风压检测→火焰检测→关小风门→→点火(电火花及主气阀打开)→火焰监控→燃烧→小火运行→→大火运行→进入正常燃烧→进入温度控制及各种保护。

在锅炉运行中出现缺水、超压、燃气泄漏、熄火、低气压、排烟温度过高等,锅炉将自动停炉并报警,应按“消音”后查清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按“复位”键重新启动。

锅炉从冷点火升到工作压力时,升温升压时间一般控制在3~4小时。当锅炉压力升到0.05~0.1MPa时,应冲洗锅炉压力表;当锅炉压力升到0.15~0.2MPa时,应关闭锅炉上空气阀并检查安全阀是否泄漏,如有泄漏应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当锅炉压力升到0.2~0.25MPa时,对锅炉要进行一次排污试验,排污时锅炉水位应高于正常水位,并检查排污阀是否泄漏,如有泄漏应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当锅炉压力升到0.3MPa时,要全面检查锅炉受压元件的紧固部件,如人孔、手孔、检查孔和各法兰连接的螺栓是否松动,并进行一次热拧紧。

锅炉进入正常运行阶段时,锅炉司炉人员要加强对锅炉本体、安全附件与仪表和辅属设备进行监控,认真搞好锅炉及辅属设备的巡回检查和及时填写运行记录。

五、停炉工作:

1、在确定需要停炉时,按“停炉”键,燃烧器将停止工作。

2、将锁匙开关打到“关”,把总电源空气开关打到“分”,除紧急停炉外,一般不应采取先切断总电源的方法进行停炉。

3、关闭燃气阀门。

六、锅炉的控制设定:

1、锅炉控制温度及控制方式等参数,一经设定后不得随意调整或更改。

2、将触摸屏画面进入“主页”,在“系统设置”按密码进入“功能设置”,再进入可更改的设定,将需要更改的数据设置为可更改后,返回到“运行界面”,方可进行数据及控制调整,直接按要调整的温度及控制的数字或文字进入调整画面,设定后应返回到“功能设置”,将数据设置为不能更改。

3、可调整更改的数据及控制有:

(1)出水温度、回水温度、超温停炉温度、自动启动温度、自动大、小火转换温度、恢复大火运行温度等。

(2)风机可手动及自动(通常要求设定为自动)。

(3)负荷可手动及自动(通常要求设定为自动)。

(4)控制方式可设为出水温度控制及回水温度控制(通常要求设定

为出水温度控制)。

(5)排烟温度通常设定为250℃,当排烟温度超过250℃时锅炉不能启动,待查清原因排烟温度降到200℃以下后方可重新运行。

(6)锅炉有压力控制及缺水保护,压力控制保护可调整。

七、锅炉保养:

1、定期检查燃气过滤器。

2、循环泵工作时,定期对安全阀进行手动检验。

3、风机口不能有可卷入锅炉的垃圾及灰尘等。

4、水位表及压力表弯管不得堵塞和泄漏。

5、保养完成后,锅炉整机不得有漏水、漏气、漏电等现象。

八、紧急停炉:

遇有燃气突然泄漏、锅炉突然超压、大量缺水或其它突发紧急情况,如锅炉未自动停炉,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迅速按下锅炉操作面板上的红色按钮,关闭燃气管道总阀门,切断锅炉房总电源,向主管领导迅速报告。

司炉工(班)长职责

一、模范执行锅炉房各项管理制度,抓好班(组)管理、运行操作和锅炉房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二、及时贯彻上级领导、主管部门和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认真实施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

三、按各项检查制度要求,对设备定期进行巡视检查,督捉各岗位值班人员做好本职工作。

四、有权安排和调整本班(组)司炉人员的工作,负责组织和衔接锅炉运行中的各项工作(如司炉、锅炉水处理、机修、电修等工作的操作),提出各工种运行配合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五、审核各项运行记录,对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六、及时处理锅炉运行中出现的异常问题,保证安全运行和正常供汽供热,如遇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七、定期定时组织班(组)会和班前班后交班会。

司炉工人职责

一、切实执行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和锅炉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正确如实地填写各项运行记录,精心操作,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违章操作,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三、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四、贯彻执行清洁卫生制度,保持锅炉房整齐清洁,做到文明生产。

五、锅炉在运行中发生危及安全或异常情况时,应采用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

六、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七、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锅炉修理工职责

一、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违章作业,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二、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作业计划;与司炉工密切联系配合,对在用锅炉定期进行巡视检查;锅炉出现严重问题或危及安全运行时,保证做到随叫随到,主动进行抢修,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三、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保持记录真实、整齐、清洁、完整。

四、熟悉锅炉房各种传动机械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掌握、熟练质量标准和检修工艺,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五、储存一定数量的易损件,以备急用,检修用料不乱扔乱放,检修完毕应将现场清扫干净,保证安全、文明生产。

六、保持工具箱内外整洁、工具完好,做到分类排列、开箱知数。

七、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水处理人员职责

一、切实执行现行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和操作规程,搞好水处理工作,与司炉工密切配合,确保水质达标和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分配,不违章操作,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三、及时准确地对原水、软水和炉水等进行化验分析,正确如实地填写水处理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水质化验记录。

四、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设备完好,室内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五、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六、制定并督促司炉人员执行定期排污制度。

七、努力学习水处理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水处理操作技术水平。

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配合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锅炉安全、节能、环保机构的法规和指令。

二、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和记录,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进行安全教育和日常考核。

四、及时做好锅炉登记建档、变更和报废等日常工作,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五、随时妥善解决锅炉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七、有权参加锅炉事故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

八、有权监督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的工程质量,并参加竣工验收。

九、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一、锅炉房是高温高压设备操作重地,未经管理部门批准,非工作人员和闲散人员不得进入。

二、凡来锅炉房参观和办事的外单位人员,一律经管理部门批准,由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接待处理。

三、来客一律进行登记。

四、本单位职工因公需进入锅炉房者,经管理部门批准后,由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接待处理。

五、锅炉房工作人员值班期间,一律不得在锅炉房会客或约友闲谈,严禁带领家属、亲友或小孩进入锅炉房;一律禁止班前、班中饮酒。

六、锅炉房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品及火种进入,锅炉房、值班室内禁止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品。

七、锅炉房消防器材放置整齐,专人管理,保证性能良好,保证使用效果。

巡回检查制度

一、主管安全的领导和主管安全的部门,应建立巡回检查制度。

二、夜间值班领导和车间值班人员应对锅炉房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夜间查岗,每月至少四次。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或班(组)长应经常对锅炉

系统和附属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三、锅炉燃烧间歇期间,当班司炉工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应经常检查锅炉压力、水位或水温的变化情况。

四、各岗位当班人员,发现所负责管理或操作的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应查找原因,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及时上报,并如实准确地记录。

五、锅炉运行期间,当班司炉工应对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认真地巡回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如下表:

燃气蒸汽锅炉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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