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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台账模版

附件7

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

品相关产品

进货索证台账登记本

单位:

负责人:

年月日

餐饮服务业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

度指引

一、应依法建立采购查验记录和索证制度的品种

食品及食品原料(食用米、面、油、调味品等)、食用农产品(肉类、蔬菜等)、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盒、筷子等用于食品的工用具、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设备设施等)

二、索证要求

1.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

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疫合格证明);

2.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

单等;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以保证食品安全质量;

3.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4.使用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的,应索取厂家营业执照及产品消毒合格证明;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三、进货验收

1.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不得有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

采购、使用和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2.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3.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四、台账记录

1.应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

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

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进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3.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页码:

采购日期

产品名称 (含品牌)

进货数量

产品批号

保质

期限

生产单位

供货商

供货商联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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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进货索证台账登记本 单位: 负责人: 年月日 1 / 3

餐饮服务业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指引 一、应依法建立采购查验记录和索证制度的品种 食品及食品原料(食用米、面、油、调味品等)、食用农产品(肉类、蔬菜等)、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盒、筷子等用于食品的工用具、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设备设施等) 二、索证要求 1.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 有检疫合格证明); 2.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以保证食 品安全质量; 3.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4.使用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的,应索取厂家营业执照及产品消毒合格证明;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三、进货验收 1.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不得有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 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2.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3.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四、台账记录 1.应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 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进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3.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2 / 3

餐饮经营单位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帐(格式)

餐饮经营单位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帐(格式) 单位或部门名称: 备注: 1.保存条件可分为:(1)冷冻;(2)冷藏;(3)常温。 2. 验收情况包括:(1)包装是否完整;(2)标识是否齐全;(3)色香味等感官性状是否正常;(4)食品与购物证明是否一致; (5) 处理情况(退货应注明)。 3. 台账应当与产品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明、购物凭证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证明按进货时间先后排序,一并附于本表后保存备查。

说明: 一、餐饮业经营者应实施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的食品种类包括: ㈠食品及食品原料; ㈡食用农产品; ㈢食品添加剂; ㈣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规定的索证项目。 二、餐饮业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现场查验和索证: ㈠从食品生产企业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时,应索取食品、食品添加剂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按照生产批次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经供货商签字或盖章,索取购物凭证。 ㈡从流通环节采购食品时,应索取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并经供货商签字或盖章,索取购物凭证。 ㈢采购食用农产品应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 ㈣采购生猪肉的,应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其他肉类也应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㈤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食品的,应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供货商或供货基地应签订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的合同,每次进货应索取购物凭证。 三、定义

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包括由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的出厂合格证明、符合行业或企业产品标准的检验合格报告或经过计量认证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检验合格报告等。 购物凭证:是指能够满足食品溯源所需要的有效凭证,包括发票、收据、信誉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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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台账模版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附件7 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 相关产品 进货索证台账登记本 单位: 负责人: 年月日 餐饮服务业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指引一、应依法建立采购查验记录和索证制度的品种 食品及食品原料(食用米、面、油、调味品等)、食用农产品(肉类、蔬菜等)、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盒、筷子等用于食品的工用具、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设备设施等) 二、索证要求 1.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 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疫合格证明); 2.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 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以保证食品安全质量; 3.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4.使用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的,应索取厂家营业执照及产品消毒合格证明;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三、进货验收 1.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不得有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采购、 使用和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2.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3.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四、台账记录 1.应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进货日期等内容。

餐饮台账模板

XXXXXXXXXXXX区 餐饮经营单位()食品采购索证索票 验收台账 登记单位: 年月 X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

餐饮业食品原料索证索票相关要求 一、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餐饮业食品原料索证制度是确保食品安全最基本的要求之一,也是重中之重。 二、餐饮业经营者应建立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加以落实。 三、食品原料索证围:主副食品即米、面、粮、油、调味品、畜(禽)、肉、水产品、蔬菜、豆制品、干杂产品及酒类、饮料、食品添加剂等。 四、食品原料索证容:餐饮业()经营者应在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食品原料:①首先索取供货方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近期产品检验报告、畜禽屠宰证、负责人等(复印件);②采购时索取销售者出具的发票、收据、供货清单、信誉卡等购物凭证。 五、餐饮业经营者应做好食品原料的进货验收、索证登记工作,购物凭证应按台账登记容及顺序分类粘贴成册,保存两年,以备查验。 《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国卫生部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规定: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堂在食品采购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也是监督执法部门检查的重点。如违反上述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不索证、不索票、不登记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给予处罚。 餐饮经营单位(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验收台账

XXXXXXX区

餐饮经营单位()餐饮用具清洗消毒 记录本 登记单位: 年月 X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餐饮用具清洗消毒相关要求

中华人民国卫生部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九)款规定:“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如违反上述规定,将按照该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000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为此,各餐饮服务单位、企事业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要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做好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使用药物消毒的腰认真按照其使用说明进行。认真填写消毒记录,以备查验。 餐饮用具清洗消毒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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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 品相关产品 进货索证台账登记本 单位: 负责人: 年月日 餐饮服务业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 度指引 一、应依法建立采购查验记录和索证制度的品种 食品及食品原料(食用米、面、油、调味品等)、食用农产品(肉类、蔬菜等)、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盒、筷子等用于食品的工用具、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设备设施等) 二、索证要求 1.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 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疫合格证明); 2.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 单等;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以保证食品安全质量; 3.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4.使用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的,应索取厂家营业执照及产品消毒合格证明;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三、进货验收 1.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不得有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 采购、使用和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2.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3.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四、台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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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 相关产品 进货索证台账登记本 单位: 负责人: 年月日 餐饮服务业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指引一、应依法建立采购查验记录和索证制度的品种 食品及食品原料(食用米、面、油、调味品等)、食用农产品(肉类、蔬菜等)、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盒、筷子等用于食品的工用具、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设备设施等) 二、索证要求 1.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 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疫合格证明); 2.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宜 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以保证食品安全质量; 3.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4.使用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的,应索取厂家营业执照及产品消毒合格证明;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三、进货验收 1.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不得有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采购、使 用和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2.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3.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四、台账记录 1.应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进货日期等内容。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

店铺进货台账本

登记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店铺进货台账登记本 单位: 负责人: 精品word可编辑!

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指引 一、应依法建立查验记录和索证制度的品种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盒等用于食品的工用具、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设备设施等) 二、索证要求 进店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须索取生产单位的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每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生肉禽类应有检疫合格证明);进货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三、进货验收 1.入库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接收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食品。 2.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3.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食品与进货凭证是否相符。 四、台账记录 1.应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生产服务提供者,可以由公司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分公司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遵照以上规定进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3.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进货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精品word可编辑!

精品word 可编辑! 页码: 进货日期 产品名称 (含品牌) 进货数量 产品 规格 保质期限 生产日期或批号 生产单位 供货商 联系方式 是否有索证 验收人 食品类 许可证 营业执照 检验证明 购物凭证

进货台账模版

进货台账模版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附件7 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进货索证台账登记本 单位: 负责人: 年月日 餐饮服务业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指引 一、应依法建立采购查验记录和索证制度的品种 食品及食品原料(食用米、面、油、调味品等)、食用农产品(肉类、蔬菜等)、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盒、筷子等用于食品的工用具、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设备设施等) 二、索证要求 1.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 有检疫合格证明); 2.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以保证食 品安全质量; 3.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4.使用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的,应索取厂家营业执照及产品消毒合格证明;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三、进货验收 1.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不得有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 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2.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3.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四、台账记录 1.应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 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进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餐饮采购与进货台帐模版

东莞市餐饮服务单位 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与进货台帐 单位: 负责人: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东莞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 一、不得采购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规定的食品。 二、进货前应查验供货商资质,不得采购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三、做好进货查验工作,查验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是否符合相关食品标准要求,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购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四、采购肉类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五、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严格索证索票,包括供应商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发票、收据、供货清单等。 六、建立食品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台账记录,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证。 七、台账存放应方便查验,记录、票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产品名称进货 时间 规格数量生产单位 产品生产日期 或生产批号 产品 保质期 供应商 供应商 联系方式 产品与 购物证明 是否一致 验收人

产品名称进货 时间 规格数量生产单位 产品生产日期 或生产批号 产品 保质期 供应商 供应商 联系方式 产品与 购物证明 是否一致 验收人

餐饮台账模板

1 XXXXXXXXXXXX区 餐饮经营单位()食品采购索证索票 验收台账 登记单位: 年月 X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

餐饮业食品原料索证索票相关要求 一、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餐饮业食品原料索证制度是确保食品安全最基本的要求之一,也是重中之重。 二、餐饮业经营者应建立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加以落实。 三、食品原料索证范围:主副食品即米、面、粮、油、调味品、畜(禽)、肉、水产品、蔬菜、豆制品、干杂产品及酒类、饮料、食品添加剂等。 四、食品原料索证内容:餐饮业()经营者应在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食品原料:首先索取供货方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近期产品检验报告、畜禽屠宰证、负责人身份证等(复印件);采购时索取销售者出具的发票、收据、供货清单、信誉卡等购物凭证。 五、餐饮业经营者应做好食品原料的进货验收、索证登记工作,购物凭证应按台账登记内容及顺序分类粘贴成册,保存两年,以备查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规定: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堂在食品采购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也是监督执法部门检查的重点。如违反上述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不索证、不索票、不登记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给予处罚。 餐饮经营单位(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验收台账 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供货商 联系方式是否索证是否索票证、票、物是 否一致 验收人 2

XXXXXXX区 餐饮经营单位()餐饮用具清洗消毒 记录本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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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台账模版 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附件7 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进货索证台账登记本 单位: 负责人: 年月日

餐饮服务业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指引 一、应依法建立采购查验记录和索证制度的品种 食品及食品原料(食用米、面、油、调味品等)、食用农产品(肉类、蔬菜等)、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盒、筷子等用于食品的工用具、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设备设施等) 二、索证要求 1.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生肉禽类应有检疫合格证明); 2.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宜签订采购供货合 同以保证食品安全质量; 3.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4.使用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的,应索取厂家营业执照及产品消毒合格证明;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三、进货验收 1.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不得有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的食 品。采购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2.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3.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四、台账记录 1.应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

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帐

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帐-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帐 xxxx培训学校 二〇一〇七年二月 2

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帐单位或部门名称:沂南县阳光教育 3

备注:1.保存条件可分为:(1)冷冻;(2)冷藏;(3)常温。2. 验收情况包括:(1)包装是否完整;(2)标识是否齐全;(3)色香味等感官性状是否正常;(4)食品与购物证明是否一致; (5) 处理情况(退货应注明)。3. 台账应当与产品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明、购物凭证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证明按进货时间先后排序,一并附于本表后保存备查。 4

说明: 一、餐饮业经营者应实施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的食品种类包括: ㈠食品及食品原料; ㈡食用农产品; ㈢食品添加剂; ㈣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规定的索证项目。 二、餐饮业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现场查验和索证: ㈠从食品生产企业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时,应索取食品、食品添加剂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按照生产批次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经供货商签字或盖章,索取购物凭证。 ㈡从流通环节采购食品时,应索取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并经供货商签字或盖章,索取购物凭证。 ㈢采购食用农产品应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 ㈣采购生猪肉的,应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其他肉类也应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㈤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食品的,应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供货商或供货基地应签订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的合同,每次进货应索取购物凭证。 三、定义 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包括由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的出厂合格证明、符合行业或企业产品标准的检验合格报告或经过计量认证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检验合格报告等。 购物凭证:是指能够满足食品溯源所需要的有效凭证,包括发票、收据、信誉卡等。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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