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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北镇街道办事处

关于当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为切实做好社会政治稳定风险评估试点工作,努力提高对重要领域、重大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能力,按照区综治办部署,请办事处安全小组(综治办)、信访办、派出所等部门围绕本地突出敌社情特点,进行敌社情动态调研,全面了解影响当地社会政治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努力通过分析社会政治稳定形势特点和发展态势,提出预防、处臵的对策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取缔“法轮功”10周年前后邪教重点人员的活动情况;

办事处现有“法轮功”习练者106人,其中:重点人员24人,在劳教2人。取缔“法轮功”十周年期间,办事处对所有习练者排查稳控,实行了一天一排查,一天一报告,没有发现活动情况。

二、经商求学的维族人员的思想动态情况

办事处辖区内有流入维族人员两家8人,居住在原新华印刷厂宿舍,分别在黄河六路、八路做面食、烧烤生意,合法经营生意,除两人回家办婚事外,现正常经营。辖区内没有维族求学人员。

三、军队退役人员、协解人员、原民办教师、涉众型经济案件受害者等利益诉求群体和人员等去市到省进京上访情况办事处有涉军人员1人、原民师3人。涉军人员在外地打工,思想比较稳定,无上访迹象。三名原民师已妥善安臵,生活有保

障,思想稳定,加之年龄较大,无上访迹象。无协解人员、涉众型经济案件。

四、企业改制、破产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群体性上访情况

办事处辖区内有破产企业9家,近年无改制企业,从当前看,企业人员思想比较稳定,无不稳定上访的苗头。

五、工程建设、城市房屋拆迁、土地征用补偿、土地承包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群体性上访事件

今年,办事处辖区内拆迁任务重,通过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圆满地完成了渤海五路拆迁、黄河二路东延拆迁、辛家部分居民户拆迁,拆迁户思想稳定,各类补偿到位,没有发现不稳定因素和上访苗头。办事处今年不存在工程建设、土地征用补偿、土地承包等因素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六、因民族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群体性上访情况

北镇辖区内居住的少数民族少,都是经商做买卖的,与当地人和睦相处,从排查的情况看,没有因民族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上访苗头

七、境外宗教势力对我进行渗透及非法宗教势力、邪教势力的地下活动情况

没有发现境外宗教势力对我进行渗透及非法宗教势力、邪教势力的地下活动情况

八、其他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隐患。

引发群众性事件的矛盾,既有政治领域的矛盾,也有经济领域的矛盾;既有思想文化领域的矛盾,更有许多莫名其妙的偶发事件。要防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就必须减少或控制不稳定因素的形成。当前,整个社会出现了许多不稳定因素,在我区范围内主要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拖欠工资、医患纠纷、信念错位等事件中引发而生的。

当前,整个社会出现了许多不和谐因素,贫富差距拉大,收入分配不公,就业矛盾突出,医疗教育费用过高,城乡办学条件差距,社会保障不全,环境污染加剧,干部作风不实,腐败屡禁不止,外地人口比例过高,文化观念冲突,弱势群体的无助等,这些压抑性社会矛盾的并存,使相当部分群体感到压抑、无望、不满、憋气,时时处处催发着群体采用群体事件的方法去解决个人面对的困境,为群体事件的发生埋下了诱发的种子。群体性事件是社会各种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的外在表现。引发群发性事件的矛盾,就我区的实际情况看,主要是由以下原因导致的:

1、因征地拆迁,导致社会矛盾增多

2、因企业改制、劳动保险、医疗保险、拖欠工资等问题导致矛盾增多

3、是特殊对象社会保障问题滞后导致矛盾增多

4、因理想信念错位,导致一些群众涉足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

5、因信访渠道不畅,导致矛盾化解调处不利

6、因群众维权意识提升与自身法律素质低下引发的矛盾

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减少上访的对策、方法

针对以上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引发的上访,我们应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由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移,减少和化解新形势下各类矛盾和纠纷的发生,减少信访上访群体发生,确保我市社会稳定、政治安定。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一是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切实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责任目标的定期检查和考核上。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定期排查、情况报告、协调处理、督查追究、分级包干等制度。办事处要坚持半月或每月一次的对村、居委、社区、大型企业的集中排查,召开例会、报告情况、及时沟通、采取措施,同时,使信访苗头、重大纠纷情况能及时汇总分流、调处。

二、强化措施,及时将信访事件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一是实行包干责任制,按时接待来人来访。对各单位职能范围内管辖的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各单位主管及分管领导都要高度重视,及时协调解决。二是建立协调制度。对一些重大、疑难问题应由分管领导出面与相关单位的主管、分管领导进行协调。三是要完善调解制度。要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调解

作用,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及时掌握上访人员动态,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监督,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一是要加强干部执法执纪的检查监督。干部办事不公,为政不廉,作风霸道,方法简单,政务、村务不公开等歪风邪气是广大群众不满意,引发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重要根源。因此,一定要以“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要求教育干部,以认真实践胡锦涛总书记“作风建设”的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当好人民公仆。经常检查干部执政情况,执纪执法情况,坚决纠正干部队伍中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各种不正之风。切实从源头上降低群众对社会、对干部的不满。二要加强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治理情况的检查监督。把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治理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考核检查内容,结合年终考评,认真考核检查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绩效,与奖金挂钩

四、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的力度

实践证明依法治理是正确解决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根本。一是运用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宣传法律法规,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只有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提高了,才能心平气和地看待处理问题。二是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干部学法用法的落实,提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

少因干部违法行政、违法管理导致矛盾激化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发生。三是要对那些促使事态性质逐渐发生变化,态势不断扩大蔓延,甚至无理上访,越级上访,带头围攻党政机关,阻塞道路交通及发生打砸抢事件的,要果断采取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避免事态扩大,减少危害,缩小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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