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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精炼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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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增值税

(零)概述

1.增值税属于流转税

2.增值税采用间接计算方法

3.增值税的特点

1)税收负担由商品的最终消费者承担

2)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3)属于价外税制度

(一)纳税范围

A. 销售或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视同销售行为:

1)委托代销

委托方: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代销清单、收到代销款、发货后180天,其中较早者受托方:

1)出售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

2)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注: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应按“服务业”税目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移送货物,用于销售

移动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3)货物的特殊处置方式

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外购的货物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建造不直接

生产的固定资产:办公楼、厂房)视同销售

进项税转出(最终使用)

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投资、分配、赠送(外部移送)视同销售

B. 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受托加工货物,委托方主要原料,受托方加工、并收取加工费;

修理、修配:受托对损伤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

C. 提供应税服务

试点行业应税服务特别注意内容

交通运输业陆路铁路、公路、缆车、索道

水路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

航空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

管道通过管道输送气体、液体、固体

邮政业1)邮政普遍邮件寄递、邮票发行、报刊发行

2)邮政特殊义务兵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烈士遗物的寄递3)其他邮政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

电信业基础电信固网、移动网、互联网等

增值电信利用固网、移动网、互联网等提供服务

部分

现代服务业1)研发和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勘察勘探2)信息技术软件、电路设计及测试、信息系统和业务流程管理

3)文化创意设计、商标著作权转让、知识产权、广告和会议展览

4)物流辅助

航空服务、港口码头、货运客运场站、打捞救助服务、货物

运输代理、代理报关、仓储和装卸搬运

5)有形动产租赁

1)含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2)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

6)鉴证咨询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7)广播影视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和播映服务

注:向其他单位、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视同应税服务。

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免征增值税。

(二)两类纳税人

1.划分标准(年应税销售额)

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主营:货物生产,提供应税劳务 50万以下(含)50万元以上

批发、零售货物80万以下(含)80万元以上

提供应税服务500万以下(含)500万元以上

2.申请和管理

一般纳税人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账簿、核算制度完善。

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以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3.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购进扣税法(购进时、销售时)

小规模纳税人:简易征收法

4.两类纳税人之间往来业务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1)开具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不得抵扣

2)税务局代开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按3%计算抵扣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不抵扣进项

(三)税率征收率

1.税率(一般纳税人)

税率适用范围

17% (1)销售或进口货物;(2)提供应税劳务;(3)有形动产租赁;

13% 销售或进口:食、用、文、农

11% 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

6% 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除外);增值电信

零税率(1)出后货物;(2)向境外提供研发、设计服务;(3)国际运输

注:1)适用13%低税率的列举货物是:

食)粮食(不含淀粉)、食用植物油、鲜奶(灭菌乳为13%;调制乳为17%);

用)自来水、冷暖气、煤气、天然气、沼气、民用煤炭制品;

文)图书、报纸、杂志;

农)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2)国际运输:(境外包括港澳台,不包括海关监管区域。)

境内出境,境外入境,境外运输。(包括:程租服务,用于国际运输)3)零税率不等于免税。零税率,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2.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A.小规模纳税人

1)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提供应税服务:按3%

增值税=售价÷(1+3%)×3%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

增值税=售价÷(1+3%)×2%

B.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收

1)一般情况:按3%

增值税=售价÷(1+3%)×3%

2)销售使用过的,2008.12.31前购进的固定资产:减按2%

增值税=售价÷(1+3%)×2%

(四.1)销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当期购进扣税法

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 销售额×税额

2.销售额(一般销售方式)

1)销售额 = 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2)价外费用:

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运输装卸费。

注:价外费用视为含增值税收入,需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

3)销售额不包括:(不构成销售方收入)

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代垫运费;代办保险费,代收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3.销售额(特殊销售方式)

a)折扣折让方式

三种折扣折让税务处理说明

折扣销售(商业折扣)折扣额可以扣减

(一张发票“金额栏”上注明)

实物折扣: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

处理,实物款额不能减除

销售折扣

(现金折扣)

折扣额不得减除发生在销货之后,属于一种融资行为销售折让折让额可以减除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给予的补偿

注:销售退回,销售方冲减销项,购货方冲减进项。

b)以旧换新

不得扣减旧货价格。销售额:新货同期销售价。

注:金银首饰例外,可扣减旧货价格。

c)还本销售

销售额: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d)以物易物

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

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e)包装物押金

一般产品:

1)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

2)时间超过1年,或逾期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

注: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

包装物押金的征税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酒类产品:

1)啤酒、黄酒:按一般产品处理;

2)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

f)直销企业

直销企业—> 直销员—> 消费者

销售额: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直销企业—> 消费者

销售额: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4.销售额(视同销售)

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纳税人,近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

2)其他纳税人,近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

3)组成计税价格。

租价销售额 = 成本 + 利润 + 税金(价内税)

= 成本×(1+ 成本利润率)+ 税金(价内税)

5.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 (1 + 税率)

需换算的情况:普通发票;零售行业;价外费用。

(四2)进项税额

1.进项税额抵扣

1)以票抵扣

2)计算抵扣

A.购进免税农产品

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农产品买价× 13%

特殊情况:

烟叶进项税额 = 收购价款×(1+10%)×(1+20%)×13%

烟叶采购成本 = 收购价款×(1+10%)×(1+20%)×87%

其中,10%为烟叶补贴,20%为烟叶税。

B.运费抵扣

运费进项 = 支付运费× 11%

C.含税售价换算

进项税额 = [ 含税销售额 / (1 + 税率)] ×税率

注: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从供货方取得“返还收入”,应冲减进项。(返还收入视同含税)

2.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购进的物品才有进项税额)

1)简易办法征税

2)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办公楼、厂房等),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3)免征增值税项目

4)因管理原因的损失

5)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3.进项税额转出(不得抵扣项目,需转出)

上面前4项的购进货物,改变了生产经营用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已抵扣了进项税额,需要在改变用途时,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办法:

1)原抵扣进项税额转出。

2)无法确定进项税额的:

按当期实际成本(买价、运费、保险费、其他有关费用)计算、转出进项税额。

3)区分“不得抵扣”与“可以抵扣”比例:

需转出进项税额 = 总税额×(免税、非应税收入 / 全部收入)

注:收入,不含增值税。

4.税控系统相关进项

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技术维护费,“价税合计额”全额抵减。

非初次购买,自行负担。

(五)特殊经营行为

1.混业经营

含义:多种不同税率增值税业务

处理:按各自税率,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税率。

2.混合销售

含义:同时有增值税业务、营业税业务,二者有从属关系

处理:按主业,只缴一种税

举例:

1)建材商店,销售建材并负责安装,为“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2)建筑公司,包工又包料承揽工程,为“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特殊规定:

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按“兼营非应税”处理

3.兼营非应税劳务

含义:同时有增值税业务、营业税业务,二者无从属关系

处理:分别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举例:

1)购物中心,既销售货物,又提供餐饮服务;

2)酒店,提供就餐和住宿服务,又设商场销售货物。

(六.1)进口货物

征税范围: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

税率:与国内货物相同。

应纳税额计算 = 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 消费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报关进口当天

(六.2)出口货物

0.注: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对消费税出口货物免税。

增值税出口退(免)税的基本政策:

1)退(免)税政策出口免税,并退税

2)免税政策——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3)征税政策——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1.退(免)税政策

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退还其在国内已缴纳的增值税。

增值税退(免)税办法:

1)“免、抵、退”税办法

A.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销项税额,未抵减完的予以退还。

B.适用:(具有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零税率应税服务。

C.1生产企业

1)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 出口价款×(征税率 - 退税率)

2)当期应纳税额 = 普通应纳税额 +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若为负,即表示“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3)“免、抵、退”税额 = 出口价款×退税率

4)当期退税额 = “免、抵、退”与“未抵扣完的进项”中较小者

5)当期抵税额 = “免、抵、退” - 当期退税额

6)结转下期可抵扣的进项 = “未抵扣完的进项” - 当期退税额

注:出后货物若使用了免税进口的原材料,则出后价款中,应扣除免税进口价款。

C.2零税率应税服务(国际运输)

1)“免、抵、退”税额 = 取得收入×退税率(11%)

2)计算“为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3)计算“退税额”和“抵税额”(参照生产企业)

2)“免、退”税办法

A.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B.适用:(不具生产能力的)出口、外贸企业

C.计算:应退税额 = 计税依据×退税率

2.免税(免税,不退税)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2)避孕药品和用具。

3)软件产品,古旧图书。4)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

5)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6)已使用过的设备。

7)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8)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

9)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10)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

(七)税收规定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包括:“公司+农户”模式的畜禽饲养。

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用于科研、教学的进口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

6)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税项目

1)免征蔬菜流通环节(批发、零售)增值税

2)小微企业: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

3.营改增项目

免征:1)个人转让著作权;2)残疾人提供应税服务

即征即退:安置残疾人的单位,由税务机关,按照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

4.增值税起征点(限于个人)

1)按月纳税:2万以下;2)按次纳税:300-500

5.放弃免税权

1)纳税人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2)放弃免税权的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尚未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当按现行规定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销售的货物或劳务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一经放弃免税权,按全部应纳税额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

4)免税期内购进的项目,所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抵扣。

5)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6.特殊项目

A.金融业

货物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

典当业:死当物品销售业务

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

B.公用事业

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

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与销售数量有关的费用

C.印刷业

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书文,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

D.资产处置

“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同时,销售附在土地、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凡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缴纳增值税;

凡属于不动产的,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

E.资产重组

将资产、负债转让给其他单位,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资产重组中,原单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新单位可继续抵扣。

F.电梯销售与维修

销售,并负责安装、维修的收入,征增值税;

不销售,只维修的收入,征营业税。

G.二手车

经销商,先把车登记到自己名下,再登记到买家名下,属销售货物,征增值税;

不登记自己名下,只收取手续费,不征收增值税

H.罚没物品

执法部门取得收入,上缴财政,不予征税;

销售单位将罚没物品纳入正常销售渠道,应征增值税。

I.营改增企业

交通运输:积分兑换的航空运输服务,不征增值税。

邮政业:设计的金融保险业,不征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电信业:积分兑换电信服务,不征增值税。

现代服务业:融资性售后租回,承租方出售资产,不征增值税。

J.其他

【重要】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不缴纳增值税:

如:单位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提供应税服务。

【重要】境外单位、个人,向境内单位、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或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不属于境内应税服务。

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中央财政补贴,不征收增值税

(八)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直接收款方式收到销售额,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托收承付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赊销和分期收款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无合同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预收货款货物发出的当天【特殊】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委托代销货物收到代销清单,收到货款,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三者中的较早者销售应税劳务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的当天

视同销售货物货物移送当天

有形动产租赁采用预收款方式,为收到预收款当天

视同应税服务应税服务完成当天

2.纳税地点

纳税人纳税地点

固定业户①机构所在地;②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向各自机构所在地。

非固定业户销售地纳税;未在销售地纳税的,要在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补交

进口货物报关地海关纳税

第三章消费税

(零)概述

1.概念:

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属价内税。

2.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3.征税范围:

A.一般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一次性缴纳,其他环节不再缴纳)

0)自产自用、自产销售;

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将外购的“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注:委托加工,是指委托方。

B.特殊环节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零售环节金银首饰:“金基、银基合金首饰”、“相应的镶嵌首饰”。税率5%

其他金银首饰,依然在生产环节销售时,缴纳消费税。税率10%

销售额具体规定:

1)与其他产品作为成套消费品销售、连同包装物销售:按销售额全额

2)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

先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售价,没有则按“组成计税价格”

3)以旧换新

按实际收取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

注:增值税一般不可扣减旧货价;但金银增值税,可扣除旧货价。

批发环节:只限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按其销售额征收5%的消费税。(不得扣除,生产环节的消费税)

(一)税目税率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一下消费品,需征税消费税

注:已取消对汽车轮胎、酒精征收消费税;新增电池、涂料消费税。

1.烟:卷烟、雪茄烟、烟丝

卷烟:定额 + 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比例税率

150元/箱

0.6元/条, 0.003元/支56%(每条≥ 70元)36%(每条 < 70元)

2.酒:

白酒:定额 + 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比例税率

每斤0.5元20%

啤酒:定额税率

每吨出厂价定额税率

不足3000元220元/吨

3000元以上250元/吨

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的250元/吨

3.化妆品:各类美容、修饰、护肤化妆品(包括:香水);不包括“演员用”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注:出国人员免税店销售的征收消费税。)

5.鞭炮烟火:不包括比赛用

6.成品油

7.小汽车:不包括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

8.摩托车:包括二轮、三轮

9.高尔夫球及球具 10.高档手表 11.游艇 12.木制一次性筷子

13.实木地板 14.电池 15.涂料

(二)计税依据

1.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注意:若价格含有增值税,均需转化为不含增值税价格。价外费用一般视为含增值税。

1)包装物: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包装物押金,视同含增值税)

押金种类收取时,未逾期逾期时(或超1年)

一般应税消费品不缴增值税,不缴消费税缴纳增值税,缴纳消费税

啤酒、黄酒不缴增值税,不缴消费税只缴纳增值税

不缴纳消费税(因为从量征收)

酒类(除啤酒、黄酒外)缴纳增值税,缴纳消费税—————————————

2)特殊规定

A.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按照门市部对外售价、数量征收消费税。

B.用于换取生产、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的,应以纳税人同类消费品的最

高销售价格为依据

C.白酒“品牌使用费”“优质费”计入销售额。

2.销售数量

A.销售的,为销售数量。

B.自产自用的: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消费税

2)用于其它方面:移送使用时缴消费税

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馈赠、职工福利、奖励、赞助、广告、样品

C.委托加工的,为纳税人收回数量。

D.进口的,为海关核定的进口数量。

(三)应纳税额

1.计税方法

三种计税方法应纳税额

1.从价定率(一般消费品)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啤酒、黄酒、成品油)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白酒、卷烟)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注: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的从高税率;

不同税率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即使分别核算,也要从高税率。

2.生产

一般按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

无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1)从价定率

组价 = 成本×成本利润率÷(1—比例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价×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

应纳消费税 = 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

从量消费税 = 数量×单位税额

组价 = [ 成本×成本利润率 + 从量消费税 ] ÷(1—比例税率)

从价消费税 = 组价×比例税率

应纳消费税 = 从量消费税 + 从价消费税

3.委托加工

1)概念: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2)缴纳:

A.受托方加工完毕,向委托方交货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按组价计税)

B.如果受托方是个人、个体工商户,或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委托方应补交税款。

补税的计税依据为:

已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未销售、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组价计税3)组价:

a)从价定率

组价 = [材料成本+ 加工费(包括代垫辅料,不含增值税)]÷(1—比例税率)

b)复合征收

组价 =(材料成本+ 加工费 + 委托加工数量×单位税额)÷(1—比例税率)

4)收回

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

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缴纳消费税,可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4.进口

1)从价定率

组价 =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比例税率)

2)复合征收

组价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 进口数量×单位税额)÷(1—比例税率)

5.已纳消费税扣除

外购、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的已纳消费税。

注:除酒、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外。

零售环节的金银首饰钻石,生产环节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

6.出口退税

1)免税,并退税

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或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

退税: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消费税

2)免税,但不退税

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依据出口数量免征消费税,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

3)不免税,也不退税

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一般商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

(四)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般情况:与增值税一致,在转移、视同转移时,征收消费税;

特殊情况: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2.纳税地点

1)销售、自产自用: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退货时,经所在地税务机关审核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但不能自行抵减2)委托加工: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收代缴;(个人受托,由委托方纳税)

3)进口:海关

第四章营业税法

(零)概述

1.概念:

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取得的营业额而征收的一种税。

2.特点:以营业额全额为计税依据;价内税;比例税率;与增值税征税范围互补;

3.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机构,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没有代理人,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4.境内的判定

A.境内应税劳务:提供、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个人在境内

特殊情况:

1)境外单位、个人,向境内单位、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劳务,不属于在境内劳务,不征收。

2)境内单位、个人,在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

3)境内保险:

一)包括:境内、外保险机构,为境内标的物,提供的保险;

二)不包括: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

B.境内转让无形资产:所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C.境内销售不动产:所销售、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5.其他

单位、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一)应纳税额

1.应纳税额 = 营业额×税率

一般情况下:

1)营业额 = 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手续费、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

营业额不包括代收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

2)组成计税价格 = 营业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2.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3%)(拆除、平整土地,按建筑业缴营业税。)

A.营业额 = 全部承包额—分包额

注:分包人以其分包收入,缴纳营业税。

代委托方,支付拆迁补偿费,按“全部收入 - 支付的拆迁补偿费”,支付“代理业”营业税。

B.建筑、安装、修缮劳务:(结合P5内容)

营业额为劳务收入,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等物资和动力的价款。

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

C.装饰劳务:

营业额为装饰劳务收入,包括:人工费、辅助材料费等。

不包括原料、主料的价款。

D.自建行为:

自建建筑物用途建筑业营业税其他营业税行为

自用不缴无

销售缴纳销售不动产

赠送(视同销售)缴纳销售不动产

投资不缴共担风险(无);不担风险(销售不动产)

出租不缴不动产租赁

3.金融保险业:(贷款、储蓄业务、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5%)

A.一般贷款业务:营业额 = 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加息、罚息)

注:贷款包括“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固定、保底利润”的业务

B.金融商品转让:营业额 = 卖出价 - 买入价

买入价 = 购入价 - 持有期间的收益

买入价、卖出价均不考虑交易中的税费

注: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C.金融经纪业务:营业额 = 佣金手续费收入

D.保险业务:

1)初保业务:全部保费收入;

2)储金业务:储金的利息;

3)无赔偿奖励业务:实际收取的保费;

4)境内保险人,以境外标的物,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业务:

其营业额 = 全部保费收入 - 分保保费。

注:境外再保险人,应就其分保收入承担营业税,由境内保险人代扣代缴。

5)注:保险业务免征项目:

1、1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

2、追偿款

3、摊回分保费用

4、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6、沪港通买卖业务收入

4.娱乐业:(歌厅、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网吧)(5%-20%)

营业额 = 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

包括门票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费

5.文化体育业:(3%)

文化:表演、展览、培训活动、经营游览场所,讲座、讲演、报告会,图书借阅业务体育:举办体育活动,为体育活动提供场所

6.服务业:(代理、旅店、饮食、旅游、不动产租赁)(5%)

代理:代理者,向委托方实际收到的报酬

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福彩投注点代销福彩的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

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

旅游:营业额 = 收取的旅游费 - 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费用

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游船、观光电梯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取得的收入租赁: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收入

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取得租金收入,按“租赁业”征收营业税其他:物业管理:营业额 = 全部收入 - 代业主、承租者支付的各项费用

单位、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旅店业、饮食业,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

7.销售或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5%)(其上,不动产附着物的转让收入,也征营业税)

1)营业额

自建的不动产:营业额 = 全部收入

购置的不动产、受让的土地使用权:营业额 = 全部收入 - 购置或受让原价

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营业额 = 全部收入 - 抵债时的作价2)视同销售、转让

在不承担土地出让价的土地上,开发回迁安置房,并向原居民无偿转让回迁安置房,视同销售,征收营业税。

单位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个人,视同销售,征收营业税。

注:个人通过直系亲属、继承等,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3)优惠

A.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共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在投资期内转让

其股权的也不征。

B.个人住房对外销售:

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

购买超过5年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

购买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房,营业额 = 销售收入 - 购买价款。

C.“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

D.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进行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

E.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以3%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营业税。

F.融资性售后租回,承租方出售资产,不征增值税、营业税。

注:转让专利权、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已改征增值税

8.其他规定:

1)发生退款,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允许退还已征税款,也可以从以后的营业额中减除

2)如果价款、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

如果折扣额另开一张发票的,不得从营业额中减除。

3)劳务公司:营业额 = 全部价款 - 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保险

4)购置税控收款机,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按其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营业税税额。

9.兼营与混合销售

兼营不同税目:不同税率的营业税应税项目

分别核算;or从高适用核算

混合销售、兼营非应税劳务:参照P5.

(二)税收优惠

1.起征点

月营业额3万元及以下的,季营业额(包括免税项目)9万元及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2.《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

1)学校、医院、养老院等福利机构,提供的服务。

2)残疾人,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3农业相关种植、养殖、保险、培训等。

4)博物馆、图书馆、宗教场所等文化机构的门票收入。

(三)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般规定:收到营业收入款项的当天。

预收性质价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1.转让土地使用权;

2.销售不动产;

3.建筑业劳务;

4.不动产租赁业劳务。

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销售收入的当天。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2.纳税地点

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居住地。

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租赁: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的坐落地

第五章城建税、教育费、烟叶税

(一)城建税

1.概念:缴纳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个人,需缴纳城建税。

市区7%

县城、镇5%

不在市、县城、镇1%

注:受托方代扣代缴“三税”的,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计算代扣代缴的城建税。

2.应纳税额=[实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适用税率

1)应交未交: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也要对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

2)未按时交: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3)“三税”得到减征、免征、多交退库,城建税也要减征、免征、多交退库。

4)“三税”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一般城建税不予退(返)还。

5)城建税出口不退,进口不征。

6)经税务总局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建税、教育费的计征范围。

7)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建税。

8)跨省开采的油田,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同时一并缴纳城建税。

9)对管道局输油部分的收入,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城建税。

10)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

(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特点:参照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费附加:2%

(三)烟叶税

1.概念: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我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

2.应纳烟叶税:

应纳烟叶税税额=烟叶收购金额×20%

烟叶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10%为价外补贴;

3.收购烟叶可抵扣的增值税:(免税购进农产品)

烟叶进项税额=收购价款×(1+10%)×(1+20%)×13%

第六章关税、船舶吨税

(一)关税

1.概念:海关对进出境“货物(贸易性)”和“物品(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义务人:进口货物收货人、出口货物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2.税率:

1)进出口货物,按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2)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进口的,按装载运输工具的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

3.补税和退税,按原申报进口、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

(二)应纳税额

关税 = 完税价格×税率

1.进口货物原产地

标准:原产地加工标准;实质性加工标准(类型改变,或增值比例超30%)

2.进口完税价

1)以成交价为基础

进口完税价格=货价+采购费用(起卸前的运输、保险及相关费用)

若运费、保险费无法确定,则需估计:

海陆空运输:

运费:货价×运费率

保费:(货价 + 运费)× 0.3%

其它方式进口:

运费+保险费 = 货价× 1%

2)调整项目

·计入完税价格

A.买方负担的:

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容器费用、包装材料、包装劳务费用;

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B.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的费用;

C.卖方从买方获得的其他收益。

·不计入完税价格

A.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

B.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

C.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D.运抵之后

安装、维修等费用;运输费用;

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

3)海关估价方法

1)相同、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

2)倒扣价格方法。

3)计算价格方法。

不得使用以下方法:

境内的销售价格;出口地的销售价格;第三国或地区的销售价格;

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最低限价或武断虚构的价格;

3.出口完税价

1)以成交价为基础

出口完税价格=货价+相关费用(装载前的运输、保险及相关费用)2)不包括:

出口关税;

支付给国外的佣金,单独列明的,应予扣除;未单独列明的,不可扣除。

离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输、保险及相关费用

(三)关税减免

1.法定减免

1)免税:

A.税额在50元以下的货物

B.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C.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D.进出境运输工具,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

2)暂时进出口

A.经核准,暂时进、出境,在6个月内复出、进境的,在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

或者提供担保后,可予暂时免税

B.为境外加工成品,制造外销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按实际加工出口的数量,免

征进口关税;或先征进口关税,再按实际加工出口的数量,予以退税

3)退货

A.因故退还的出口货物,经查实,免征进口关税,但出口关税不予退还

B.因故退还的进口货物,经查实,免征出口关税,但进口关税不予退还

4)进口货物如有以下情形,经海关查实,可酌情减免进口关税:

A.在境外运输中、起卸时,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

B.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

C.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

2.特定减免

1)科教用品;2)残疾人专用品;3)扶贫、慈善物资。

(四)征收管理

1.关税缴纳

1)申报时间:

进口: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

出口: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2)纳税期限:纳税义务人、代理人,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之日起,15日内

3)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经海关总署批准,可延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征收关税滞纳金 = 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万分之五)×滞纳天数;

3.强制征收

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批准,可采取强制措施。(五)船舶吨税

1.纳税范围:自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

2.税率:定额税率

注:拖船、非机动驳船,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税款

拖船:1千瓦 = 0.67吨

3.应纳税额 = 净吨位×适用的定额税率

4.免税

A.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

B.自境外取得船舶所有权,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

C.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D.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E.捕捞、养殖渔船;

F.修理、终止运营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G.军队、武警专用、征用的船舶;

H.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

5.征收管理

海关填发吨税缴款凭证之日起,15日内缴清税款;

未按期缴清税款的,船舶吨税滞纳金 = 滞纳税额×(万分之五)×滞纳天数

第七章资源税土地增值税

(一)资源税

1.纳税人:

在中国领域、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生产盐,的单位、个人

注:在销售、移作自用时,一次性征收,属于价内税。

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2.扣缴义务人: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本单位税额标准,代扣代缴,向收购地缴纳);

中外合作油气田,由作业者代扣代缴;

3.税目、税率

1)原油(指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指专门开采的天然气,地面抽采暂不征税)

3)煤炭(原煤、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4)盐(固体盐、液体盐)

5)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

4.应纳税额

A.从价定率 [ 应纳税额 =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税率 ]

1)销售额: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优质费、违约金)

2)自用:销售额参照对外售价;直接出口:按离岸价。

3)开采原煤(销售额不含从坑口到车站的运费)

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原煤移送环节不缴纳资源税:

洗选煤移动时:应纳税额 = 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适用税率

B.从量定额 [ 应纳税额 = 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

1)精矿应纳税额 = 精矿销售量×选矿比×单位税额

2)以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销售量征税;

以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耗用的液体盐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5.税收优惠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级人民政府酌情,减税或免税

3)尾矿再利用,不征税。

6.税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分期收款的,为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

2)预收货款的,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其他结算方式,为收讫销售款的当天

4)自产自用的,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天

5)代扣代缴的,为支付首笔货款,或首次开具支付货款凭据的的当天。

纳税地点:

1)应向应税产品开采、生产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2)跨省开采,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

3)代扣代缴的,也应向收购地(即开采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二)土地增值税

1.概念: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房地产转让相关税金:

转让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

承受方:契税、印花税

2.征税范围(标准:产权转移)

1)出售、交换和赠与,土地使用权;

2)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3)存量房地产的买卖。

房地产土地增值税

亲属间继承、赠与不征

赠予公益性赠予,不征非公益性赠予,征

出租不征

抵押抵押期,不征;抵押期满,偿还债务本息,不征;抵押期满,不能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征

交换单位之间换房,征;

个人之间互换自有住房,免征

投资一般企业间投资,暂免征;将房地产再转让,征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征

合作建房建成后自用,暂免征建成后转让,征

兼并转让暂免征

代建房不征(无权属转移)

重新评估不征(无收入)

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征

3.应纳税额 = 增值额×税率 - 扣除项目×扣除系数

1)税率

增值率0—50% 50%—100% 100%—200% 200%—税率30% 40% 50% 60%

扣除系数0 5% 15% 35% 增值率 = 增值额 / 扣除项目

= (收入 - 扣除项目) / 扣除项目

2)应税收入:货币、实物、其他收入

税法平时作业(第一次),平时作业2020秋华南理工大学答案

《税法》平时作业(第一次) 一、计算题(要求列出计算过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每小题10分,共70分) 1、A副食品商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5月销售副食品取得含税销售 额6695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取得含税销售额17098元。计算该商店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应缴纳的增值税=66950÷(1+3%)×3%+17098÷(1+3%)×2%=2282(元)。2、2019年8月,境外某公司为我国甲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取得含税价款500 万元,该境外公司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也没有其他境内代理人。计算甲企业应当扣缴的增值税税额。 答:应缴纳的增值税=300万/(1+6%)*6%=16.98万元 3、某外贸公司2019年8月份购进及出口情况如下:第一次购进电风扇500台,单价150元/台;第二次购进电风扇200台,单价148元/台(均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两次外购的电风扇700台报关出口,离岸单价20美元/台,此笔出口已收汇并做销售处理。计算该笔出口业务应退增值税。(美元与人民币比价为1∶6.8,退税率为13%) 答:应退增值税=(500*150+200*148)X13%=13598万元 4、甲外贸公司2019年1月从国外进口一批化妆品,已知该批应税化妆品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00万元,其中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为30%,分别计算该批消费品进口环节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答:计税金额=100x1.20%/(1-30%)=171.43万元 应交增值税=171.43X16%=27.42万元 应交消费税=121.43X30%=51.43万元 5、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0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1万元。乙企业代垫辅料的不含税金额为0.87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计算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答:税法规定,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12+1+0 .87)/(1-5%)=14 .6万元 6、中国公民李某承包某企业,承包后未改变工商登记。2019年该企业税后利润为500000元,按承包合同规定,李某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只能取得承包收入150000元,李某是独生子,父亲年满60周岁,3年前在本市贷款购入首套住房,贷款期限为20年。计算2019年李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李某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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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十一税法 知识目标技能目标建议学时 ■掌握税收的概念■掌握税收的种类 ■掌握税率的形式及一般运用 ■掌握税收征收管理的主要制度 ■掌握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 4学时 第一部分案例与分析 案例1:“限期开发票” 2011年4月20日,孙某到沈阳皇姑区一家大型超市给单位买了些东西,由于赶时间当时没有凭购物小票去服务台开具正式发票。可是前几天,该办 报销了,孙女士才想起来去开发票。但让她郁闷的是,她拿着购物小票去索要发票时,却被“无情”地拒绝了。孙女士这才仔细注意到,超市小票下边有一行小字“如领发票请在一个月内办理,无收银条,不予办理开发票和退货。”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工作人员解释说,超市结算报表等都是按月进行,购物后一个月后不能开发票也不是一家超市的规定,沈城多数超市开发票时限大多都这样规定。 问题:你是如何看待这一现象的 案例分析: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商家单方面作出的“限时开发票”条款剥夺了消费者索要发票的权利,不具

有法律效力。超市以“开票期限已过”为由拒绝为其开发票,消费者可到税务部门进行投诉。对于“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行为,由税务机关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另一方面,作为消费者,也应该养成在第一时间养成索取发票的习惯。 当然,未开发票也不一定意味着发生偷税漏税。大型超市作为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是当期销项税与当期进项税的差额。税额的计算立足实际销售发生额而不是已开发票。大型超市的会计核算是比较健全的,适用查帐征收,POS机会自动计算价款和销项税,并自动生成各种报表,以作为征税依据。 案例2:一样的所得不一样的税 2008年2月,李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90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905元。 同月,李某接受某客户委托,完成装潢设计项目一项,一次性获得报酬9000元,缴纳个人所得税1440元。 同年3月,李某的工资收入和四金均不变,但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变为了825元。 问题:同样是9000元收入,为什么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种类及其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材料一和材料二涉及的工资、薪金所得,根据2007年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08年3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

税法计算公式大全

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计征 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三)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四)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 (五)其他税收 1、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 2、房地产税

税法习题及答案

税法习题及答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第一次作业 ?单选题 ?下列税法适用原则中,作为税收征诉的原则,为了确保国家课税权的实现,不因争议的发生而影响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的是(C)。 ? A.税收法定原则 B.税收效率原则 ? C.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D.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多选题 ?以下属于税法基本原则的是(BC)。 ? A.法律优位原则 B.税收效率原则 ? C.实质课税原则 D.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以下关于税收“三性”的说法正确的是(AC)。 ? A.税收“三性”是古今中外税收的共同特征 ? B.税收“三性”是税收本质属性的内在表现 ? C.税收“三性”是区别税与非税的外在尺度和标志 ? D.税收“三性”的核心是强制性 以下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CD)。 A.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义务不对等 B.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不平等的 C.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由税收法律事实决定 D.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 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权限的有(AC)。 A.缓期征税权 B.税收行政法规制定权

C.税法执行权 D.提起行政诉讼权 判断题 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是指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税务机关。(错)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权的税务机关是权利主体,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是义务主体或称为权利客体。(错) 第二次作业 计算题 1、某商业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4月初留抵税额2000元,4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入商品一批,取得认证税控发票,价款10000元,税款1700元;(2)因管理不善,将3个月前从农民手中收购的一批粮食毁损,账面成本5220元; (3)从农民手中收购大豆1吨,税务机关规定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款1500元; (4)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商品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30000元,税款900元,款已付,货物未入库,发票已认证; (5)购买建材一批用于修缮仓库,价款20000元,税款3400元; (6)零售日用商品,取得含税收入150000元; (7)将2个月前购入的一批布料捐赠受灾地区,账面成本20000元,同类不含税销售价格30000元;

营业税法讲解

第四章营业税法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熟悉) 一、纳税义务人: 1.一般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其中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共七大类劳务。 2.境内劳务判定的几种情况: 二、扣缴义务人的确定 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其应纳税款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3.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4.单位或个人举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5.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着作权、商誉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例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有()。(2001年考题) A.向境外联运企业支付运费的国内运输企业 B.境外单位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境内未设机构的,其代理人或购买者 C.个人转让专利权的受让人 D.分保险业务的初保人 【答案】BCD 第二节税目、税率(掌握) 营业税的税目按行业、类别共设置了9个,税率也实行行业比例税率。税目税税目征收范围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 道运输、装卸搬运 3% 二、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 作业 3% 三、金融保险业? 5% (2003年) 四、邮电通信业? 3%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 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 艺 5-20%

最新个人所得税综合计算题及答案

个人所得税综合计算题及答 1、李某1999年12月取得以下几笔收入: ⑴李某为某一企业董事会成员,本月实际取得工资收入1128元(已扣除按国家规定比例提取上缴的 住房公积金72元),独生子女补贴100元,年终奖金3000元,又取得董事会收入2000元。 ⑵因投保财产遭损失,取得保险赔款5000元;本月还取得国库券利息收入200元,集资利息1800元。 ⑶李某共有两套住房,本月将另一城市的一套住房出售,取得转让收入150000元,该房屋原值8000 0元,卖房时支付有关税费8500元,广告费1500元。 ⑷李某因在国外某公司投资,本月取得该国净股息所得3000美元(折合人民币24600元),已被扣 缴所得税700美元(折合人民币5637.50元)。 ⑸本某与他人共同编写一本30万字的著作《现企管理》,得稿酬20000元,各分10000元。 ⑹本月接受邀请给一个单位讲学2次,第一次取得报酬20000元,第二次取得报酬15000元。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李某1999年12月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答案:⑴工资收入应纳税额=(1128-800)×5%=16.40(元)年终奖金应纳税额=3000×15%-125=325(元)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董事会收入应纳税额=(2000-800)×20%=240(元) ⑵国库券利息收入及保险赔偿收入免税。利息收入应纳税额=1800×20%=360(元) ⑶转让房产应按财产转让项目征税应纳税所得额=150000-80000-8500-1500=60000(元)应纳所得税额=60000×20%=12000(元) ⑷来自该国所得有抵免限额=(24600+5637.50)×20%=6047.50(元)由于李某在该国已被扣缴个人所 得税额不超抵免限额,故来自该国所得的允许抵免额为5637.50元。应纳税额=6047.50-5637.50=410(元) ⑸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00×(1-20%)×20%×(1-30%)=1120(元)⑹李某本月给同一单位讲学,属于同一连续性收入,以一个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应纳税所得额=(20000+15000)×20%=28000(元)应纳所得税额=28000×30%-2000=6400(元)综上,李某1999年1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604+325+240 +360+12000+410+1120+6400=20871.40元 2、张某1999年10月份取得以下几笔收入: ⑴张某于1999年10月发表一部长篇小说,获得稿酬10000元(已纳个人所得税),因该小说畅销, 本月又加印该小说取得稿酬2000元。并且,该小说在本月获得国家文学奖,取得奖金5000元。 ⑵张月本月将一篇短篇小说文稿拍卖,取得收入30000元。 ⑶张某本月初将其于市中心自有两间120平方米的门面房,出租给陈经营服装。协议规定,租用期一 年,年租金96000元,本月取得租金收入8000元。另外,本月支付该出租房发生的修缮费用500元,取得普通发票,本月允许扣除的税费合计1496元均已缴纳,并取得税票。 ⑷张某因购买体育彩票中奖取得奖金100000元,其中40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灾区。 ⑸张某在自己本单位取得本月工资收入8800元(现金)。按照该单位内部的规定,员工工资收入应 纳税额的30%由单位负担,其余70%的应纳税额由员工自己负担。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张某1999年10月本人实际负担的个人所得税额。 答案:⑴张某获得的国家级文学奖免税。取得的稿酬所得按规定应属于一次收入,须合并计算应纳税 额。应纳税额=(10000+2000)×(1-20%)×20%×(1-30%)-10000×(1-20%)×20%×(1-30%)=134 4-1120=224(元) ⑵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或复印件公开竟价拍卖,属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 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30000×(1-20%)×20%=4800(元) ⑶财产租赁收入应纳税额=(8000-1496-500-)×(1-20%)×20%=960.64(元) ⑷许扣公益捐赠额=100000×30%=30000(元)应纳税额=(100000-30000)×20%=14000(元)

税法二

2018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税法(Ⅱ)》 本科目考试内容涉及的政策法规以2017年度(含)以前为主,加2018年度3月31日前的必要税收政策调整。 第一章企业所得税 一、概述 (一)熟悉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原理 (二)了解各国企业所得税的一般性做法 (三)熟悉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制度演变 (四)了解我国企业所得税的作用 二、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一)熟悉纳税人的主要类型 (二)熟悉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及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三)掌握基本税率的规定,低税率的适用范围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掌握应税收入总额的确定 (二)掌握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的内容和企业接收政府和股东划入资产的税务处理

(三)熟悉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四)掌握扣除项目的原则、范围和标准 (五)掌握不得扣除的项目 (六)掌握亏损弥补的规定 四、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掌握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二)熟悉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三)掌握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四)掌握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五)熟悉存货的税务处理 (六)掌握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 (七)掌握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 五、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 (一)掌握资产损失扣除的政策 (二)掌握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 六、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一)掌握企业重组一般性税务处理的方法 (二)掌握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方法 (三)掌握股权、资产划转的所得税处理 七、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一)掌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收入的税务处理

(二)掌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成本、费用扣除的税务处理(三)掌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成本的核算方法(四)掌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特定事项的税务处理 八、税收优惠 (一)掌握免税收入的规定 (二)掌握减征与免征优惠 (三)掌握高新企业的优惠 (四)掌握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 (五)掌握加计扣除的优惠 (六)掌握创投企业的优惠 (七)掌握加速折旧的优惠 (八)掌握减计收入的优惠 (九)掌握税额抵免的优惠 (十)熟悉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 (十一)掌握非居民企业的优惠 (十二)掌握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优惠 (十三)掌握其他有关行业的优惠 九、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掌握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 (三)掌握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掌握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2018年新版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2018.3.15)

2018年新版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2018.3.15) 《营改增试点行业纳税遵从指引—房地产业.pdf》《房地产行业新收入准则培训材料.pdf》《税务筹划案例大全2017修正.doc》《企业股权转让;合并、分立与资产重组的税务处理》《营改增后最新土地增值税竣工清算实操大全》2018版税法公式大全2018年新版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对会计人真的是大有帮助公式大全一各种税的计算公式一、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二、消费税1、一般情况: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三、关税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 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 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 得额×税率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五、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稿酬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3、其他各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六、其他税收1、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2、房地产税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3、资源税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4、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5、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一)增值税计算方法1、直接计税法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 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2、间接计税法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1)购进扣税法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

税法2

25分 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法有关“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规定的是()。 ? ? 正确答案:B 35分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8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0.522万元、优质费2.784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3%,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10+0.522+2.784)×10%=1.3306万元 ?10+0.522)×10%=1.0522万元 正确答案:C 45分 某啤酒厂2018年8月生产了1200吨啤酒,当月销售了1000吨,取得销售收入11.6万元,则该啤酒厂应纳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 )。 ?万元 ?万元

?吨 正确答案:D 55分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消费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 税 ?(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 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 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正确答案:B 65分 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 ? ? ?

正确答案:C 75分 某客户向某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订购自用汽车一辆,支付货款(含税)406000元,另付设计、改装费25520元。该汽车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辆汽车应纳消费税额为()元。 ? ? 正确答案:C 85分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下列税金、价外费用中,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是()。 ? ? 正确答案:C 二、多选题共5题,40分 18分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这里的销售数量是指应税消费品的数

第四章 营业税法

第四章营业税法 一、单项选择题 1. 乙建筑公司为甲企业下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 乙公司将建设完成的一栋楼房交由甲企业使用, 乙公司与甲企业结算工程价款 , 则对乙公司应() A.免征营业税 B.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C.按建筑业税目和销售不动产税目分别征收营业税 D.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3. 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 市 ), 一般应依法向( )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 税。 A. 居住地 B. 注册地 c. 机构所在地 D. 劳务提供地 4. 某典当行某月取得死当物品销售收入12 万元,抵押贷款利息及保管费收入 25 万元。 该典当行当月应纳营业税为 ( ) 。 A. 1. 25 万元 B. 1. 95 万元 C.2 万元 D.2.96 万元 5. 国家在普通住宅的销售和租赁环节制定了若干税收优惠政策。下列不属于营业税现行优 惠政策的有 ( ) 。 A. 个人购买并居住过 1 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 免征营业税 B. 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 1 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 按价差征收营业税 c. 出租的居住房, 减半征收营业税 D. 出租的居住房, 租金按 3% 征收营业税 6. 下列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营业税起征点的规定中, 说法正确的有 ( ) A. 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一般为每次 ( 日 ) 营业额 100 元 B. 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一般为每月营业额 1000-2000 元 c. 起征点如果是 2000 元 , 纳税人营业额为 2500 元, 则只就500 元作为计税营业 额 D. 营业税起征点对营业税纳税人都适用 7. 某企业将 4 年前自建的一幢办公楼转让, 原值 500 万元, 已提折旧 200 万元 , 转 让价款 600 万元。此行为属于转让不动产, 营业税的正确处理是 ( ) 。 A. 不交营业税 B. 应纳营业税 5 万元 c. 应纳营业税 15 万元 D. 应纳营业税 25 万元 8.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 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 ) A. 将不动产交付对方使用的当天 B. 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c. 签订不动产赠与文书的当天 D. 承受不动产人交纳契税的当天 9. 某金融企业从事债券买卖业务 ,2004年8月购入A债券购人价50 万元 , B 债券购入

2019年新个税计算方法

2019年新个税计算器-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6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内容主要包括: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上调至5000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其中大家最关心的当属个税起征点,因为这一点对于所有人的执行标准都是一样的,而且简单易懂。 有些人只知道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上调至5000元,但是却并不清楚个税到底是怎么扣的,其实并非5000元以上就要扣税。 下面佳佳就给大家普及一下,工资是如何扣税的。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们举例说明。假设你的月薪是8000元,在北京工作,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如下: 这里面我们只用考虑个人缴费比例,不用考虑单位缴费比例。 1、工资要先扣除五险一金 个人需要缴纳的五险一金为8000×(8%+0.2%+2%+12%)+3=1779元,8000-1779=6221元 2、其次要减去个税起征点 再减去个税起征点3500元,还剩6221-3500=2721元,这部分的金额叫作“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其它的钱都不用扣

税,这部分钱要扣税。 3、套入个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2721元对应的税率为10%,然后再减去“速算扣除数”,最终扣的个税如下: 2721×10%-105=167.1元。 税前工资-五险一金-个税=到手的工资。 案例中最终到手的工资=8000-1779-167.1=6053.9元。 那么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之后,缴纳的个税会减少到多少呢? 1、工资先扣除五险一金 这部分与上述结果不变,五险一金扣除1779元,还剩6221元 2、再减去5000元的个税起征点 6221-5000=1221元,这是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个税 1221元对应的税率为3%,缴纳的个税为1221×3%=36.63元 个税少缴了167.1-36.63=130.47元,降幅为78%,幅度还是挺大的。 另外,有一点大家被忽略了,这次不仅上调了个税起征点,还下调了部分税级的税率,具体如下: 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

税法实务与案例第二版(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课后习题答案更正

税务课后习题答案更正 说明:粗体是答案,下面有具体解释。 增值税 一、单项选择题 3.甲公司属于增值税非转型试点范围。销售自己2009年1月购入并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的设备,原购买发票注明价款120 000元,增值税20 400元。2012年6月出售开具普通发票,票面额120 640元,则该企业转让设备行为应( )。 A.免税 B.计算缴纳增值税4 640元 C.计算缴纳增值税2 320元 D.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17 528.89元 说明:2009年已经实施了消费型增值税,固定资产已经按17%抵扣了增值税。 6.某商场开展“买一送一”促销活动销售货物。本期销售A商品30台,零售价为3 510元每台;同时赠送B商品30件,零售价为23.4元/件。已知A、B商品的适用税率为17%。该商场此项业务应申报的增值税税额是( )元。 A.15 402 B.17 901 C.15 300 D.18 054 说明:目前实务处理有不同的处理。这道题目可不看。 二、多项选择题 3.下列项目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 A.化肥厂卖化肥,用本厂汽车送货 B.销售电脑的同时附带销售有关的软件 C.废品收购站销售收购的废品 D.供销社销售免税购进的初级农产品 说明:批发和零售的化肥、农药免税,生产销售符合条件的化肥免税;具体税法规定自行查阅。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b13488785.html,/cms/whgs03/0303/01/2006-02-2101.html “现在废品收购站从2009年1月1日起也要缴纳增值税。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b13488785.html,/08/1213/15/4T286PMP00252G50.html 5.下列哪些情况下,支付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 A.农场为生产粮食而购进的化肥 B.出版社用于出版书刊而购进的材料 C.废旧物资经营单位为销售废旧物资而购进的包装物材料 D.购进的货物生产后用于个人消费 说明,原因同3题。 9.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业务时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有( )。 A.已抵扣税款的购进货物用于在建工程 B.水灾后损失的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C.生产过程中的废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D.为投资而购进的货物领出对外投资时 说明:答案B 进项税额不需转出,根据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

中国税制及税法

1、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到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所谓非应税劳务是只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经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2、消费税 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说白了就是“对国家规定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收。” 3、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 4、个人所得税 指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实施,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 1、超额累计税率 是指将应税所得额按照税法规定分解为若干段,每一段按其对应的税率计算出该段应交的税额,然后再计算出来的各段税额相加,即为应税所得额相加,即为应税所得额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3、营业税纳税义务人 我国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 4、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5、税收 指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和任务,凭借其政治权利,按照法定标准,向经济组织和个人无偿的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6、计税依据 是指税制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是从属于课税对象的一个要素。 7、印花税 是指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该税已在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故被称为印花税。 8、非居民纳税人 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但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 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综合分析题 3、某粮油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各种杂粮、食用植物油,兼营烟、酒、食品、饮料、罐头食品。2007年7月取得杂粮、食和植物油含税销售收入870000元,烟、酒含税销售收入30000元,食品、饮料、罐头食品销售收入240000元,该公司2007年7月的销项税额为。 870000÷(1+13%)×13%+(30000+240000)÷(1+17%)×17%= 139319.26元。 4、某进口公司进口一批化妆品,已知该批进口化妆品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0万美元,当日外汇牌价为1:8.3。假设进口关税税率是40%,消费税税率是30%。计算该批化妆品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20×8.3(1+40%)/ (1-30%)=332(万元) 应纳增值税=332×17%=56.44(万元) 应纳消费税=332×30%=99.6 (万元) 5、某百货商店为一般纳税人,其于2006年8月购进一批货物,含税进价为1350万元。当月将其中一部分货物分别销售给某宾馆和某个体零售户(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250万元和250万元。个体零售户当月再将购入的货物销售给消费者。取得含税销售收入310万元。要求:请分别计算百货商店和个体零售户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百货商店应纳的增值税=(1250+250)÷(1+17%)×17%-1350 ÷(1+17%)×17% =21.79(万元) 个体户应纳增值税=310÷(1+4%)×4%=11.92(万元) 6、某酒店本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餐厅部当月营业收入11万元,歌舞厅营业收入项目:门票收入5000元,台位费、点歌费收入4000元,烟酒、饮料、水果的收费7000元,其他特殊服务费收入6000元。客房部房费收入20万元。试计算该酒店当月应纳的营业税税额。 该酒店当月营业税税额=歌舞厅营业收入合计×20%+餐厅部、客房部营业收入合计×5% =(5000+4000+7000+6000)×20%+(110000+200000)×5%=19900(元)

各种税法计算方法

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大全-老总必看2017-04-18 基本框架 公式大全 一、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五、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六、其他税收 1、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法2计算练习题

企业所得税 1.某外国公司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也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2008年从中国境内某企业获得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收入200万元,该技术的成本80万元,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税后利润300万元,适用税率10%,此外转让其在中国境内的房屋一栋,转让收入3000万元,原值1000万元,已提折旧600万元。计算该外国公司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2.假定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2 500万元。 (2)销售成本1 1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670万元(其中广告费4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 (5)营业外收入7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支出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2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3.某中型工业企业执行现行财会制度和税收法规,2008年企业会计报表利润为200000元,未作任何项目调整,已按25%的所得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50000元。税务检查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所得税纳税审查,经查阅有关账证资料,发现如下问题: (1)企业2008年度有正式职工100人,实际列支工资、津贴、奖金为1200 000元;(2)企业“长期借款”账户中记载:年初向中国银行借款100000元,年利率为5%;向其他企业借周转金200000元,年利率10%,上述借款均用于生产经营; (3)全年销售收入元,企业列支业务招待费250000元; (4)该企业2008年在税前共计提取并发生职工福利费168000元,计提了工会经费24000元,计提了教育经费38000元; (5)2008年6月5日“管理费用”科目列支厂部办公室使用的空调器一台,价款6000元(折旧年限按6年计算,不考虑残值); (6)年末“应收账款”借方余额1500000元,“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6000元(该企业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按3%提取坏账准备金); (7)其他经核实均无问题,符合现行会计制度及税法规定。 要求:(1)扼要指出存在的问题; (2)计算应补企业所得税额; 4.某市一投资电子元件生产加工企业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度企业全年实现收入总额16 000万元,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总额15 0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000万元;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50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查,发现有关税收问题如下: (1)企业将成本价为2000元的产品作为年终聚会活动的奖品发给职工50个,市场上无同类产品价格,产品成本利润率为20%,,企业并未对此项业务作任何处理; (2)扣除的成本费用中包括全年的工资费用2 200万元,企业分别计提了职工工会经费50万元、职工福利费320万元和职工教育经费60万元。该企业未成立工会组织,所提工会经费也未上交; (3)5月1日,购入一项专有技术,成本为100万元,公司将其计入无形资产,本年度摊销30万元,该技术并没有明确的使用年限; (4)当年1月向银行借款200万元购建固定资产,借款期限1年。购建的固定资产于当年10月31日完工并交付使用,预计可以使用10年,无残值,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企业将支付

税法计算大全

税法计算公式

一、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1、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2、消費稅 (1)一般情況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4、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5、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

税法课程形考作业1

税法课程形考作业1 一、单项选择题 1. 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1.00分) A. 税收法律关系的客观方面 B.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 C.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D. 税收法律关系的本质 2.在税法制度史上,1983年至1992年是我国()的阶段。(1.00分) A. 税法制度的建立 B. 农业税法改革 C. 利改税及工商税法的全面改革 D. 税法制度的恢复 3. 下列属于行为税法的是() (1.00分) A. 营业税法 B. 契税法 C. 消费税法 D. 印花税法

4.我国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最近一次修订是在()(1.00分) A. 1992年 B. 2001年 C. 2013年 D. 1995年 5.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必须基于一定的()(1.00分) A. 税收法律行为 B. 税收活动 C. 税收法律事件 D. 税收法律事实 6. 按照()的标准划分,税法可以分为实体税法和程序税法。(1.00分) A. 征税对象 B. 税收是否转嫁 C. 税法适用的主体 D. 税法的功能 7. 下列选项不属于我国现行税法制度改革内容的是() (1.00分)

A. 对消费税进行了比较大规模的调整 B. 对内适用《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外适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C. 修订和修正《税收征收管理法》 D. 正式废止《农业税条例》 8. 个人所得税法属于()法律制度的范畴。 (1.00分) A. 财产税 B. 行为及目的税 C. 所得税 D. 商品及劳务税 9. 我国税法认定自然人居民的标准是()(1.00分) A. 居住时间标准 B. 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 C. 住所标准和居所标准 D. 居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 10. 下列税法的渊源中,属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是()(1.00分)

2019最新个税计算Excel公式

2019最新个税计算Excel公式(起征点5000) 一、税法规定 在新个税制度下,个税算法和之前真的不一样了。以前是每月单独计算个税,而2019年起采用每月预扣预缴、次年统算多退少补的计算方法。也就是说还是每月算一次缴一次,不同的是算法由根据单月数据算,修改为按累计数据计算。具体公式为: 本月应扣缴税额= (本月累计应扣预缴纳税所得额* 预扣税率- 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本月累计应扣预缴纳税所得额= 累计收入- 累计免税收入- 累计减除费用- 累计专项扣除-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5000*月份数 预扣税率表 是不是看晕了?还是举例子更清晰。 二、计算示例 1、张三2019年1月工资30000元,所有扣除项合计3000元 本月预扣预缴税额 =(30000-5000-3000)*3% - 0 =22000* 3% =660 注:扣减过费用和扣除项的收入合计是22000,从上面预扣税率表中看出适用税率为3%

2、张三2019年2月工资32000元,所有扣除项合计4000元 本月累计预扣预缴税额 =(32000-5000-4000+22000)*10%-2520 =45000*10%-2520 =1980 2月应预扣预缴税合计=本月累计-上月累计 =1980 - 660=1320 3、张三2019年3月工资35000,所有扣除项合计6000元 3月累计预扣预缴税额 =(35000-5000-6000+45000)*10% - 2520 =69000*10%-2520 =4380 注:3月累计预扣预缴税合计=本月累计-上月累计 = 4380-1980 =2400 看到这里是不是心里在说:好复杂,好复杂!每个人都这样算,公司几百人全部算还不要把人累死.......当然有简单方法,下面兰色结合工资表,介绍一下2019年各月预扣预缴税额公式的设置方法。 三、个税计算的Excel公式 设置步骤: 1、工资表调整 工资表原个税列变为3列,分别是累计应缴预扣所得额、累计税额、本月应扣缴税额。(列标题大家自已命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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