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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地图集(陈飞主编;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编制)思维导图

中国的水库管理-水利部建管司

中国的水库管理 徐永田 (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水库是我国水利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防洪、发电、灌溉、供水、航运、养殖、旅游、生态等多种功能,是调控水资源时空分布、优化水资源配臵最重要的工程措施之一,是拦、排、滞、分相结合的江河防洪工程体系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民经济各领域对水库的依赖愈显突出。水库大坝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危,历来为我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所重视,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我国已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水库管理制度体系,在水库管理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下面,就中国的水库管理作一简要介绍。 一、中国水库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水库的基本状况 中国有着2500多年的筑坝史,是人类筑坝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也是当今世界拥有水库数量最多的国家。 根据2007年年初水利部开展的全国水库大坝安全状况普查统计,截止2006年底,我国已建成各类水库87085座(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其中,大型水库(库容≥1亿m3)510座、中型水库(1000万m3≤库容<1亿m3)3260座、小(1)型水

库(100万m3≤库容<1000万m3)16672座、小(2)型水库(10万m3≤库容<100万m3)66643座。 我国水库总库容达5900多亿立方米,相当于全国河川年径流总量的五分之一。水库控制的灌溉总面积达2.9亿多亩,占全国有效灌溉面积的三分之一。全国水电装机容量已达1.28亿千瓦,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五分之一,其中农村水电装机容量累计达0.53亿千瓦,约占全国水电装机容量的41.4%。这些水电站为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能源保证。据统计,水库工程供水能力为2400亿立方米,占全国水利工程实际供水能力的36.5%,每年约向城市供水200亿立方米,有效地缓解了城市水资源的短缺。我国的许多重要城市,如北京、天津、大连、青岛、沈阳、长春、石家庄、西安、乌鲁木齐、深圳、香港等的工业和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来自水库,水库已成为这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水库拥有养殖面积约3000万亩,占淡水养殖面积的40%,年水产总量约120万吨。 (二)水库的管理体制 中国的水库管理实行从中央到地方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管理职责大致可分为行政管理、资产管理和运行管理三部分,分别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业主和水库管理机构负责履行。各级政府设立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水库汛期的防洪调度指挥与监督。科研、勘测、设计等单位,根据需要为水库管理提供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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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堤防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长江堤防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长江堤防工程验收管理,使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堤防建设达到设计规模和要求,保证堤防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程、规定,结合长江堤防工程建设的特点,特制定长江堤防工程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江干、支流和洞庭湖、鄱阳湖的一级、二级堤防及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的验收。三级及三级以下堤防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适当简化,由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条工程验收的目的: 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 1、检查工程是否 2、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及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并对工程施工质量做出评价;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 3、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 4、及时办理工程移交,发挥工程效益。 第四条验收工作分为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对于工期短、工程规模较小、结构比较简单,且批准的总投资在200万元以内的工程,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等验收工作可以适当合并。 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分期建设的建设项目,每期工程完建后,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核准,可分期进行竣工验收。 第五条验收工作的依据是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规程及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以及相应的设计变更和修改文件,工

程施工合同及由监理单位签发的文件、设备技术说明书等。利用外资项目的验收工作,还必须符合外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验收工作的程序和内容、工程施工质量评价以及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的划分,执行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以下简称规程SL223—1999)和SL239—1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SL239—1999)的规定。验收所需费用按规程SL223—1999规定由项目法人列支。 第七条在工程建设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无适用的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时,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编制相应的技术检验标准,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报批并向水利部备案。一、二级堤防报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批准,三级及三级以下堤防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条竣工验收和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实行分级负责制。 一级堤防验收由水利部(或委托长江委)主持;二级堤防验收由长江委(或委托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三级及三级以下堤防验收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确定的单位主持,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的验收由长江委主持。 长江堤防加固工程项目中,由长江委组织实施的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和由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堤防加固工程(以下简称非隐蔽工程)分别整理验收资料、进行竣工决算和审计,分别进行分部、阶段和单位工程验收。每个堤防加固工程项目中隐蔽工程和非隐蔽工程的单位工程验收完成后,方可进行该项堤防加固整项工程(包括隐蔽工程和非隐蔽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形成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整项工程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包括汇总建设管理报告、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草拟竣工验收鉴定书等,由计划下达投资额较多的一方项目法人负责,其他项目法人应按其要求主动给予配合。竣工验收会议经费由各项目法人按计划下达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比例分别负担。

长江堤防隐蔽工程大堤护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目录 第一章施工规划总说明 (6) 第1节工程概况 (6) 第2节主要控制目标 (7) 第3节合同标段工程所在地自然条件 (7) 第4节场内外交通条件 (9) 第5节主要建筑材料 (10) 第6节工程特点 (11) 第7节施工规划 (12) 第二章施工准备及施工组织管理体系 (18) 第1节施工准备 (18) 第2节施工组织管理体系 (21) 第三章施工总体布置 (22) 第1节布置原则 (22) 第2节施工总平面布置 (23) 1

第3节施工道路布置 (24) 第4节施工营地布置 (24) 第5节混凝土预制场地布置 (25) 第6节临时设施施工及管理 (25) 第7节施工、生活用水、供电及通讯 (26) 第8节防火 (27) 第9节防洪 (27) 第10节急救及医疗 (28) 第11节场地废水及废渣处理 (28) 第12节弃土、弃渣场 (29) 第13节临时设施用地布置 (29) 第四章主体工程施工 (32) 第1节土方开挖施工 (32) 第2节土方回填施工 (37) 第3节混凝土预制块制作和现浇混凝土排水沟 (43) 2

第4节砌体工程 (46) 第5节抛石护岸施工 (56) 第五章施工总进度及工期保证措施 (61) 第1节编制依据 (61) 第2节施工总进度安排 (62) 第3节施工总进度横道图和网络图及说明 (62) 第4节施工进度控制措施 (64) 第六章主要机械设备、劳动力和材料计划 (68) 第1节主要机械设备计划 (68) 第2节主要劳动力计划 (72) 第3节主要材料计划 (75) 第七章质量保证措施 (76) 第1节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 (77) 第2节质量体系组织机构 (77) 第3节质量职责(主要责任人) (77) 3

迎接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检查汇报材料

长江水利委XX铁路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汇报材料 XXX建设指挥部 2016年X月XX日

XX铁路工程水土保持情况汇报 XX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6年X月XX日) 尊敬的xxx副巡视员并检查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XX铁路建设指挥部,热忱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检查指导工作,对长江委、省水利厅长期以来对铁路建设工作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就XX铁路水土保持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概况 连云港至镇江铁路是国家快速铁路网的组成部分,是长三角城市群区域快速铁路的主骨架之一。 连镇铁路位于江苏省南北纵向中轴线上,跨越省内连云港、淮安、扬州、镇江四市的20个区、县及县级市。线路北起连云港市,沿宁连高速公路引入淮安市,与京杭运河、京沪高速公路并行,向南经扬州市,跨越长江后止于镇江市,正线里程约305公里,沿线共设车站11座(其中新建9座),客运专线,设计速度250公里/小时,设计建设工期4年半,批复总投资为464亿元。项目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江苏省合资建设,项目法人为苏北铁路有限公司,上海铁路局受托并派出宁启复线指挥部负责组织项目实施。2016年1月,上海铁路局建设体制改革调整,

宁启铁路指挥部并入南京铁路枢纽指挥部。 项目除灌云、灌南、涟水、淮安东车站等少数地段为路基工程外,其余地段均为桥梁工程,桥梁占线路总长的比例约为95%,其中跨越长江的五峰山公路铁路两用特大桥为主跨1092米的悬索桥,为世界同类桥梁第一,是项目的控制性工程。项目设计12个制梁场,31个搅拌站,2个铺轨基地,18个取土场,临时用地6150亩。永久用地13700亩。 连镇铁路纵贯苏北、苏中、苏南,东濒里下河湖荡洼地,西依高邮湖及京杭大运河,北靠海州湾,南越长江。沿线地形多平坦开阔,地势呈南北高,中间低,由西向东微倾之态。区内多为农田,河渠纵横,水利设施密集,线路所经河流属淮河流域下游、长江流域下游,自北向南划为五个工程地质区:滨海平原区、黄淮冲积平原区、里下河冲湖积平原区、长江漫滩平原区和长江阶地平原间夹丘陵区。 2013年8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立项(《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连云港至镇江铁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基础[2013]1636号))。 2014年9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连云港至镇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227号))。 2015年5月10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江苏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初步设计(《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连云港至镇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5]445号))。

(水利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号精编

(水利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24号 《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已经2005年6月22日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汪恕诚 2005年7月8日 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要求,水利部对有关水利行政许可的部分规章进行了修改。水利部以前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本决定不壹致的,以本决定为准。 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令第5号发布) (壹)第二条“必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且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前期勘测设计工作。”修改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其中,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

(二)第二条后增加壹条,作为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依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篇章,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投资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时应当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参加。” (三)第三条第二款:“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修改为:“凡征占地面积在壹公顷之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壹万立方米之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第三款:“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开垦荒坡地、申请采矿、以及其他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填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修改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 (四)第四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生产建设单位负责。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修改为:“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人

长江三峡沿线旅游船经营状况分析和发展建议

长江三峡沿线旅游船经营状况分析和发展建议 10月22日至11月3日,中国旅游车船协会在副秘书长李凤琴的带领下,一行三人就长江三峡沿线旅游船经营状况,在湖北、重庆两地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对长江三峡沿线旅游船的经营状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报告如下: 一、长江旅游船经营现状 1、经营规模 目前,长江上投入营运的旅游用船共有近60艘,总资产近30亿元人民币,全年可提供40-50万个客位。其中,经交通部审核批准的涉外旅游船43艘,参加星级评定的24艘。另外,以接待国内游客为主的客轮兼游轮约有50余艘,载客总量约为涉外旅游船的三倍。长江三峡沿线共有近30家游船企业,规模最大的是长江轮船海外旅游总公司,拥有14条豪华旅游船;其次是重庆长江轮船维多利亚管理公司(8艘)和利辉国际轮船有限公司(3艘),三家合计约占长江豪华旅游船总量的60%;其他多是单船公司。这些游船企业分别隶属于交通、旅游、铁路、银行、林业、邮电等系统;游船大多是湖北、重庆、上海、江苏等地船厂制造的国产船,只有利辉“仙”字号系列等(德国汉堡船厂)是进口船。在有记载的49艘国产船中,建造于80年代的有11艘;90年代建造的有38艘。企业性质有国有、中外合资、股份制及民营企业等,经营方式主要有三种,即自主经营、托管经营和租赁经营。大多数游船企业受投资造船巨额贷款的财务压力,处于亏损状态,少数企业步入了经营创利的轨道。 上述数字表明长江涉外旅游船硬件设施良好,远未达到交通部门规定的内河船舶30年的使用期限,不存在船舶报废与更新问题,客运能力基本能够满足今后若干年长江三峡旅游的客运市场。 2、发展过程 长江游船业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而发展的,从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是长江旅游船的快速成长期,1997年达到顶峰,也是游船公司经营状况最好的鼎盛时期。1998年至1999年是长江游船经营的低谷时期,由于受东南亚金融危机、长江特大洪水、“告别三峡游”误导的影响,外宾客源骤减,游船企业惨淡经营,上演了一出游船竞相杀价、大有鱼死网破的惨烈悲剧。进入2000年以来,长江旅游船经营出现好转,尤其是今年三峡游再次掀起高峰。但是同1997年相比,企业不再盲从,而是趋于理性面对。 3、经营现状 去年至今,经过多次市场整合,品牌战略的实施,长江三峡旅游船已基本形成八大系列:即维多利亚系列、国宾系列、“仙”字号系列、总统系列、平湖系列、东方皇家系列、新世纪系列和三峡国旅系列等。八大系列拥有的游船运力达到35艘,市场份额占到95%。游船开始形成集团化、系列化的趋势,主导着长江三峡旅游的发展方向,对净化和整合长江三峡旅游船客运市场起到了决定性的引导作用。 今年三峡游船接待预计将突破97年的21万人,可望达到25万人。然而,经营效益却不容乐观。由于游船经营成本增加和船票价格下降,游船企业利润水平远低于早年的最好水平,即使年接待20万人次,游船公司也只能保本经营或略有微利。市场呈现供大于求的局面,要实现长江游船业整体脱困的目标仍很艰难。其主要原因是客源不足导致长江游船价格弹性指数不高,自1998年以来游船价格总的呈下跌趋势:1993年豪华游船平均票价为450美元,1997年为250美元,1998年下滑至160美元,去年有所回升,今年随着市场升温,船票价格浮至平均220美元,但此价格远低于游船的成本价,多数游船公司靠开发游客在游船上的二次消费弥补亏损。由此可见,长江游船业再创辉煌仍是任重道远。 二、长江旅游船经营发展中 遇到的主要问题 1、政出多门,缺少统一协调管理 调研中,听到反映最多的是,游船企业受多头管理,既有交通与旅游部门的交叉管理,也有地方港务、港监、码头、航道的介入。体制问题导致行业管理弱化,眼下交通和旅游对游船的管理和服务标准不统一,旅游口的星级评定,交通口的A、B、C、D等级评定,使企业无所适从。游客对游船档次的需求和服务水准越来越高,而现行的管理却跟不上,管理力度不够,个别未获得资质的游船仍在运营。

堤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章编制原则、依据及说明 1.1编制原则 1.1.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国家及市水利主管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及基本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基本建设施工程序和施工操作程序,认真遵守国家现行的施工操作规程和施工验收规范。 1.1.2认真研究图纸,经过分析、论证,选择先进合理的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统筹全局,安排切实可行的施工顺序,合理划分流水施工段,确保均衡施工,缩短施工工期,体现投资效益。 1.1.3确保施工现场内外安全生产,在施工过程中坚持“百年大计、质量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 1.1.4采用先进适用的施工技术和计算机辅助管理技术,对整个项目实行严密的动态管理。 1.2编制依据 1、巴南区长江木洞镇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招标文件。 2、我司巴南区长江木洞镇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投标文件。 3、重庆市水利水电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巴南区长江木洞镇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Ⅱ标段施工设计图集(堤防部分)》。 4、长江岩土工程总公司(武汉)重庆分公司《重庆市巴南区长江木洞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5、现场踏勘调查资料报告以及本单位对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 6、国家及本地区现行的水利工程施工技术规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文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7、我司企业质量标准文件及标准化现场施工管理的有关细则。 8、采用的规范及技术标准 (1)水利水电工程振冲法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L/T5214-2005》(2)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634-2012》 (3)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地基处理及基础工程《SL633-2012》 (4)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SL632-2012》 (5)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1》 (7)土方及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8)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 (10)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1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SL176-2007》 (1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12》 (13)水电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第1部分:土建部分《DL/T5113.1-2005》 (14)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15)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JGJ/T194-2009》

关于长江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权限的通知(水利部水管[1995]5号)

关于长江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权限的通知(1995年1月10日水利部水管[1995]5号发布) 四川、云南、贵州、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重庆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计委(计经委)、水利(水电)厅(局),长江水利委员会:为加强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保障长江防洪安全和更好地发挥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水利部、国家计划委员会联合颁发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建设项目同意书制度。经研究,在长江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包括开发水利(水电)、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口、排水口等建筑物,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及其他公共设施(简称建设项目)等需经各级河道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 一、我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实施管理的权限如下: (一)在长江干支流上修建的大型水工程及在下列河段各部门兴建的大型建设项目,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查发放建设项目同意书。 1.长江干流:源头—宜宾 2.汉江:汉中—丹江口 3.乌江:洪家渡—乌江渡 4.嘉陵江:武都—亭子口 5.岷江:松潘—都江堰 (二)在下列河段内各部门兴建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查发放建设项目同意书。 1.长江干流:宜宾—南汇嘴 2.汉江:丹江口—入江口(武汉)

3.乌江:乌江渡—入江口(涪陵) 4.嘉陵江:亭子口—入江口(重庆) 5.岷江:都江堰—入江口(宜宾) 6.洞庭湖 7.鄱阳湖 8.其他跨省湖泊 9.长江、汉江的分蓄洪区 (三)在下列河段内各部门兴建的所有建设项目,均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查发放建设项目同意书。 1.水阳江干流:宣城—入江口(含石臼湖、丹阳湖、固城湖、南漪湖) 2.滁河干流:金银浆—入江口(含驷马山水道、马汊河) 3.松滋河 4.虎渡河 5.藕池河 6.调弦河 7.其他跨省河流的省界上下各十公里 8.陆水实验水利枢纽的管理和保护范围 二、上述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查的建设项目,先由各有关省(市)河道主管机关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查。 三、在长江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除上述需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查同意的建设项目以外,其他项目由地方河道主管机关分级管理并制订具体管理办法。省(市)河道主管机关在发放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时,应同时抄报长江水利委员会核备。

长江堤防隐蔽工程护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建筑组织设计施工项目方案建筑方案

目录 第一章施工规划总说明 (2)

施工规划总说明 枞阳江堤位于长江下游干流北岸安徽省安庆市境内,上起枞阳县幕旗山脚,下至无为县红土庙,由枞阳县永登圩、永赖圩、永丰圩、永久圩、普济圩农场,铜陵市灰河乡和无为县梳妆台~红土庙堤段组成,全长83.949km,其中枞阳县境内堤长71.923km。 本标段工程为位于枞阳县境内贵池河段的大砥含 B 段护岸工程,系枞阳江堤加固工程2001~200 2 年度施工第二标段,护岸桩号为:15+070~20+400。通过该工程建设,可消除堤防隐患,使加固堤段达到设计防洪标准,确保保护区的安全。 1.1.2 工程范围、主要施工项目与工程量 工程范围:本标段护岸加固工程(合同编号:CJYB/AHZY2001/C—2) 护岸长度约5348m, 由水上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和水下抛石护脚两部分组成。其中15+070~18+650为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及接坡石接坡,18+650~20+400 为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及水下抛石护脚。 主要工程项目和工程量计约: 土方开挖: 20.98 万m3 ?水下抛石: 13.19 万m3 接坡石: 2.50 万m3?浆砌石: 1.29 万m3?碎石: 2.62 万m3?粗砂: 1.21万m3?C20 混凝土预制块: 1.89 万m3 水上干码块石:1.68 万m3?1.2主要控制目标 1.2.1 施工工期:日历工期140d(2001 年12月9日至2002 年4 月27 日),比合同条款要求完工日期提前3d 完工。

1.2.2 施工质量: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90%,创优良工程。 1. 2.3 施工安全:无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无重大及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控制一般事故。 1.2.4 文明施工:创标准化施工现场。 1.3 合同标段工程所在地自然条件 1.3.1 洪水长江流域的洪水由暴雨形成,洪水发生的时间和地区分别与暴雨一致。形成枞阳江堤长江河段暴雨主要为全流域性和区域性洪水两种类型,洪水组成中以汉口以上来水占主导地位,鄱阳湖水系和汉口以下区间洪水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区河段汛期为5~10 月,主汛期为7~9 月,枞阳县江堤堤段控制站安庆、大通、芜湖的设计洪水位分别为17.4m、15.17m 、11.49m ;设计枯水位(黄海高程)为3.64m,枯水期为12~2 月。 1.3.2气象 工程所在地处于北亚热带湿润季节气候带中,冬冷夏热,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湿润多雨、无霜期长、季风气候显著。据安庆气象站195 1 —1980 年资料统计,其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389.2mm,降水量年内分布不均,多集中在3~9 月,其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80%以上。极端最高气温40.2℃, 极端最低气温-12.5℃。全年盛行风向为东北风和北风居多,最大风速为20m/s, 年平均风速为3.2m/s 。平均相对湿度为77%。 1.3.3 水文 本河段枯水期为12 月至次年2 月。综合考虑到水位、流速以及风速的影响。护岸工程的最佳施工期为12 月至次年的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23号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已经2005年6月22日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汪恕诚 2005年7月8日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水行政许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有效实施水行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行政许可,是指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水事活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他行使水行政许可权的组织。 第三条水行政许可的规定、实施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属于水行政许可,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实施水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和期限。 第五条实施水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公布水行政许可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和期限等规定;应当公开水行政许可的实施过程和水行政许可决定的内容。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建立核查、回避、听证、科学决策等制度,保障实施水行政许可的公平和公正。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水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不得歧视。 第六条实施水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高效的原则。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精简办事环节,推行便民措施,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七条实施水行政许可,应当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行使陈述权、申辩权、损害赔偿权、申请行政复议权提供便利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就水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向有关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或者其他机关提出意见、建议、投诉、批评、检举或者控告;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发现水行政许可有错的,应当主动改正。 第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实施水行政许可,应当自觉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以及社会监督。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水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第二章水行政许可的规定 第九条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水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制定规章,对实施该水行政许可的程序、条件、期限、须提交的材料目录等作出具体规定。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有关规章,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水行政许可执行中的具体问题予以明确。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实施上位法规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水行政许可和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中国长航前身可追溯到清朝末年官督商办的长江航运企业

中国长航前身可追溯到清朝末年官督商办的长江航运企业,至今已有130多年历史。1950年,成立长江区航运局,始称"长航"。1984年,长江航运实行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了交通部长江轮船总公司,1991年更名为中国长江轮船总公司。1993年3月,以该公司为核心组建了中国长江航运集团,1996年核心企业更名为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2009年3月,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重组成立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08年底,中国长航拥有资产总额501亿元,从业人员约7万人。现有全资子公司18家、控股子公司1家、境外子公司1家,分布在长江沿线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与上海、重庆等6省2市和深圳、珠海两个经济特区,并在沿江沿海各大港口,在美国、德国、新加坡等国家和香港地区设有子公司、合资公司和驻外机构。 几十年来,中国长航主要承担着沿江、沿海的宝山钢铁集团、江苏沙钢集团、南京钢铁集团、安徽马鞍山钢铁集团、武汉钢铁集团、重庆钢铁集团等十几个大型钢铁企业,上海电厂、华能集团、谏壁电厂、岳阳电厂等电力企业,中石化沿江所属各石化企业,安徽海螺集团、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湖北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建材企业的原材料及产成品运输服务。中国长航年货物运输能力2亿吨,实现的长江货运量占长江水系总量约25%,货运周转量约占50%,其中重点物资如矿石运量约占80%,原油运输达100%。同时,中国长航在军事交通战备保障、抗洪抢险以及国家重要接待任务中,发挥了国有企业"主力军"作用,被誉为"长江国家队"、"国宾船队"。 上市公司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NJTC)前身为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成立,1997年上市,股票简称"长航油运",证券代码"600087"。2007年,公司通过实施资产重组和定向增发,成功实现由长江油运向海上油运的战略转型,成为中国长航集团旗下专业从事海上油运业务的子公司,主营国际原油运输、国际成品油运输和化工品、液化气、沥青等特种液货运输,2007年底拥有各类营运船舶58艘,总运力184万载重吨, 年运量3000万吨,航线遍布全球,到2010年拥有和控制总运力将达到700万左右载重吨,跻身国际油运企业前列。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内河经营干散货专业化运输规模最大、江、海、洋全程物流实力最强的企业,母公司为中央直管企业中国长航(集团)总公司。公

长江提防隐蔽工程

长江提防隐蔽工程 第一章施工规划总说明 1.1编制依据 (1)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洪湖监利长江干堤加固工程2001~2002年度施工招标文件(合同编号:CJYB/HBJL/C—1~4)、招标图纸、设计参考资料、现场踏勘情况及补充通知。 (2)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有关施工规范、规程及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水利水电施工技术规范汇编》;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98) 《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267—8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 武汉市水利局编制的《水法规汇编》等。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台班定额”、“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 (4)我公司的施工水平、机械设备实力、施工能力及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 1.2工程概况 1.2.1工程概述 洪湖、监利长江干堤位于长江中游北岸,是长江中游北岸的重要堤防,全长230.00km。其中洪湖长江干堤西起湖北省洪湖韩家埠,东至东荆河口的胡家湾,全长133.5km。该干堤横跨监利县与洪湖市,既挡长江来水,使之顺长江河道下泄,亦是洪湖分蓄洪区围堤的组成部分,该段长江干堤是长江中下游防洪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洪湖、监利长江干堤护岸工程2001~2002年实施的项目为:从胡家湾段至粮州~老弯段,共分为四个标段,工程项目主要有水上干砌石及预制砼块护坡,水下为抛石护岸。 第Ⅱ标段包括两个堤段:杨树林段,桩号为411+500~416+300;燕窝段段,桩号为428+800~429+000,总长5000米。主要工程量如下表: 主要工程数量表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 长许可〔2018〕44号 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 程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水利部34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观音水库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贵州省遵义市境内桐梓河左岸一级支流观音寺河上,坝址位于遵义市汇川区与仁怀市界河河段,蔡家坝河汇口上游约2.0km处。工程任务以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为主,结合灌溉,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水库正常蓄水位633.00m(85国家高程),兴利库容0.80亿m3、总库容1.21亿m3,具有多年调节性能。本工程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对象为遵义市新中心城区西区、仁怀市中心城区和茅台空港园开发区及灌区农村,设计供水保证率为95%;灌溉对象为仁怀市山

盆灌区和桐梓县高桥灌区,设计灌溉面积3万亩,设计灌溉保证率为80%;坝后电站装机容量7500kW(1×1500 kW+2×3000 kW),设计保证出力0.827MW,设计保证率90%。 二、根据审定的《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同意本工程从观音寺河取水。2030规划水平年,本工程河道外用水多年平均取水量为0.907亿m3,其中城乡生活0.495亿m3,工业0.348亿m3,灌溉0.064亿m3。本工程设置取水口共3处。库区设置取水口2处,其中观音寺一级泵站取水口设置在水库坝址上游约8.8km处楠木河左岸,向遵义市新中心城区西区和山盆灌区局部供水,取水量为0.442亿m3;深基塘一级泵站取水口设置在水库坝址上游约9.7km处喜头河右岸,向仁怀市中心城区和茅台空港园供水,取水量为0.395亿m3。灌溉发电引水系统取水口位于大坝右坝段,多年平均灌溉和灌区农村生活取水0.070亿m3。电站多年平均发电取水量1.036亿m3。本工程多年平均总取水量1.943亿m3。 三、观音水库坝址处多年平均来水量为2.466亿m3,2030规划水平年,扣除上游新增耗水及本工程水库蒸发渗漏水量损失,来水经本工程调节,可满足城乡生活、工业供水、灌溉及发电取水水量及保证率要求。取水河段现状水质为Ⅲ类,可满足本工程取水水质要求。 四、同意本工程最小下泄流量10月~次年3月为1.25m3/s、4月~9月为2.35m3/s。施工期、初期蓄水期和运行期,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最小下泄流量保障措施。施工期通过导流洞,初期蓄水期通过临时生态放水管、生态放水管、电站,运行期通

中船重工(重庆)西南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_中标190920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 中船重工(重庆)西南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19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 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中船重工(重庆)西南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YTAEX1N 工商注册号:500905010380555组织机构代码:MA5YTAEX1 法定代表人:孙建中成立日期:2018-03-20 企业类型:/经营状态:存续 注册资本:46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30号2幢 营业期限:2018-03-20 至 / 营业范围:新能源设备、电器机械、环保设备及配件、船用设备及配件、海洋工程设备及配件、内燃机及配件、汽轮机及零件、燃气轮机及零件、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电器设备及零部件、电子导航设备、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地面接收设备及发射设备)、自动化设备、机器人产品、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家用电器、电工器材、制冷设备、铸锻件、喷涂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修、租赁及技术服务;新能源设备、智能设备、节能环保设备、动力设备、轨道交通设备、海洋设备、机电工程、机电设备、液压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电子高科技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新材料技术、电子与信息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咨询服务;房屋出租;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执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中标/投标数量 企业中标/投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长江水利委员会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公开招聘公告

长江水利委员会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公开招聘公告 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是长江水利委员会管理的事业单位,位于三国古战场赤壁市,赤壁市位于湖北省最南部,交通十分便捷,距武汉135公里,距长沙224公里,京广铁路、武广高速铁路、107国道、京珠高速公路贯穿全境,气候宜人,物价廉美,是一个环境优美、适合人工作、生活的宜居城市。 我局主要从事陆水试验枢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水库防洪抗旱调度、水库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承担有关水电工程科学试验任务;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运营或监督管理等。50多年来,为防洪减灾、农业灌溉、城镇工业及居民供水、科学试验等水利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水利部、长江委有关文件规定,依据岗位设置、编制额空缺以及人员结构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10人,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教育)。 (五)爱岗敬业,具备岗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

水利部令第49号《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 第49号 《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陈雷 2017年12月22日 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水利部对部门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商有关部门,决定废止3件、修改17件。 一、废止《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1994 年11月22日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水保〔1994〕513号发布)。 二、废止《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10月14日水利部令第16号发布,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修改,2015年12月16日水利部令第47号第二次修改)。 三、废止《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0日水利部令第41号发布,2015年12月16日水利部令第47号修改)。 四、将《黄河下游浮桥建设管理办法》(1990年8月31日水利部水政〔1990〕17 号发布,1997年12月25日水利部水政资〔1997〕

537号修改)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河道管理权限,于开工前将浮桥建设方案一式五份报送当地黄河河道主管机关,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九条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在浮桥开工前将施工方案报送当地黄河河道主管机关备案。施工完毕后必须经河道主管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第十三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五、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1992年4月3日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7号发布)第三条第一款中的“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修改为“方可开工建设”。 删去第五条第三款。 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河道主管机关应在法定期限内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同意兴建的,应发给审查同意书,并抄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在取得河道主管机关的审查同意书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八条修改为:“河道主管机关对建设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查后,作出不同意建设的决定,或者要求就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补充后再行审查的,应当在批复中说明理由和依据。建设单位对批复持有异议的,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条修改为:“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安排送河道主管机关备案。施工安排应包括施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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