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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法司考真题不定项

债权法司考真题不定项
债权法司考真题不定项

2002-2011年司法考试债权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2不定项选择题:

(2011年)

(一)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

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丙公司不付款时,乙公司有权就出卖该汽车的价款清偿自己的债权。”李某为这笔货款出具担保函:“在丙公司不付款时,由李某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收到药材后未依约向乙公司支付120万元,乙公司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同时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

张某见状,便将其汽车赠与刘某。刘某将该汽车作为出资,与钱某设立丁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完出资手续。

丁公司员工方某驾驶该车接送酒店客人时,为躲避一辆逆行摩托车,将行人赵某撞伤。方某自行决定以丁公司名义将该车放在戊公司维修,为获得维修费的八折优惠,方某以其名义在与戊公司相关的庚公司为该车购买一套全新座垫。汽车修好后,方某将车取走交丁公司投入运营。戊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维修费,否则对汽车行使留置权,丁公司回函请宽限一周。庚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座垫费,丁公司拒绝。请回答第86—91题。

86.关于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11年卷三不定项第86题)

A.效力待定

B.为甲公司设定义务的约定无效

C.有效

D.无效

【答案】C

【考点】合同的效力

【解析】《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本题中,甲公司将药材交付给乙公司之前,乙公司对药材不享有所有权,此时其与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乙、丙公司

签订买卖合同后甲公司依照约定将药材交付给了丙公司,说明甲公司对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进行了追认。因此,该合同为有效合同。

87.关于乙公司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11年卷三不定项第87题)

A.乙公司不得向丙公司和李某一并提起诉讼

B.李某对乙公司享有先诉抗辩权

C.乙公司应先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

D.乙公司可以选择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或者向李某主张保证责任

【答案】BD

【考点】抵押权、保证

【解析】选项A错误。《民诉意见》第五十三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选项B正确。《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据此可知,李某为一般保证人,其享有先诉抗辩权。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88.在刘某办理出资手续后,关于汽车所有权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年卷三不定项第88题)

A.乙公司

B.张某

C.刘某

D.丁公司

【答案】D

【考点】所有权的取得

【解析】《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据此可知,刘某办理出资手续后,该汽车的所有权转移给了丁公司。

89.关于对赵某的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年卷三不定项第89题)

A.方某

B.钱某和刘某

C.丁公司

D.摩托车主

【答案】D

【考点】紧急避险

【解析】《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本题中,方某是为了躲避一辆逆行的摩托车,才将行人赵某撞伤的,构成紧急避险,责任应由引起险情发生的摩托车主承担。

90.关于汽车维修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11年卷三不定项第90题)

A.方某构成无因管理

B.方某构成无权代理

C.方某构成无权处分

D.方某构成表见代理

【答案】AB

【考点】无因管理、无权代理

【解析】选项A正确。《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本题中,方某不是汽车的所有人,对汽车的损害也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其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即没有为丁公司维修汽车的义务,其主动为丁公司维修汽车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本题中,方某在没有取得丁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其自行决定以丁公司名义将该车放在戊公司进行维修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而非无权处分。

选项D错误。《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方某以丁公司的名义与戊公司签订维修合同,构成无权代理,但是题干中并没有给出戊公司有理由相信方某有代理权的信息,因此,不构成表见代理。

91.关于座垫费和维修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11年卷三不定项第91题)

A.方某应向庚公司支付座垫费

B.丁公司应向庚公司支付座垫费

C.丁公司应向戊公司支付维修费

D.戊公司有权将汽车留置

【答案】AC

【考点】合同的相对性、无因管理、无权代理、留置权

【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方某以其名义与庚公司签订的座垫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应由方某向庚公司支付购买座垫的费用。

选项C正确。无论从无因管理的角度分析还是从无权代理的角度分析,维修费都应由丁公司向戊公司支付。从无因管理的角度分析,丁公司应支付方某为其支付的必要费用,包括维修费。从无权代理的角度分析,事后丁公司已经对方某的代理行为进行了追认,承认由其支付维修费,只是要求宽限一周时间。

选项D错误。《担保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据此可知,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是留置权成立及存续的前提条件。因此,债权人没有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则无留置权可言,债权人丧失对债务人财产的占有,则留置权归于消灭。本题中,方某已经将汽车取走交给丁公司投入运营了,戊公司已经不再占有汽车,则

无法对汽车行使留置权。

(2010年)

(一)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手机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供给乙公司某型号手机1000部,每部单价1000元,乙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30万元定金,并将该批手机转售给丙公司,每部单价1100元,指明由甲公司直接交付给丙公司。但甲公司未按约定期间交货。请回答91—93题。(2010年卷三不定项第91-93题)

91.关于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乙公司向甲公司提出请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0万元

B.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0万元

C.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或者支付违约金30万元

D.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或者支付违约金30万元

【答案】D

【考点】定金、违约金

【解析】选项A、C错误。《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题中,合同总价款是100万,100×20%=20万,即乙公司支付的30万定金中只有20万部分是有效的,甲公司违约适用定金罚则时,只能要求甲公司双倍返还40万,不能要求甲公司双倍返还60万。

选项B错误,选项D正确。《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据此可知,定金罚则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只能选择其一适用。

92.关于甲公司违约时继续履行债务,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乙公司在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以后,就不能请求其继续履行债务

B.乙公司在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还可请求其继续履行债务

C.乙公司在请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债务以后,就不能请求其支付违约金

D.乙公司可选择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或请求其继续履行债务

【答案】AC

【考点】违约金、继续履行

【解析】《合同法》第11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据此可知,违约金与继续履行不冲突,两种责任方式可同时并用,当然非违约方也有权利选择适用。

93.关于甲、乙、丙公司间违约责任的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如乙公司未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则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向自己承担违约责任

B.如乙公司未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则丙公司无权请求甲公司向自己承担违约责任

C.如甲公司迟延向丙公司交货,则丙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D.如甲公司迟延向丙公司交货,则丙公司无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答案】BC

【考点】合同的相对性

【解析】《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本题中甲乙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乙丙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因此,因甲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丙只能向乙主张,然后再由乙向甲进行追偿,丙不能直接向甲主张违约责任。

(2009年)

(一)

甲有一块价值一万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元。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元购买该玉石,甲同意并当场将玉石交给丙。丙在回家路上遇到债主丁,向丙催要9,000元欠款甚急,丙无奈,将玉石交付与丁抵偿债务。后丁将玉石丢失被戊拾得,戊将其转卖给己。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91-93题。

91.关于乙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和交付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乙的买卖合同生效时,乙直接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B.甲、乙的借用约定生效时,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C.由于甲未将玉石交付给乙,所以乙一直未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D.甲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将玉石交付给了乙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交付方式及其所有权的转移。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中,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玉石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在合同签订之时因乙没有带钱,甲未将玉石交付与乙,并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说明起初约定的交付的时间是合同签订后的第三日。所以,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生效的时候,玉石的所有权并没有直接转移给乙。因此,A项错误。

随后,甲向乙提出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此说明甲乙对玉石的交付方式达成了新的约定,即采用占有改定的方式进行交付,拟制交付后出卖人甲仍然占有标的物,但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所以自该协议达成后乙取得了玉石的所有权,甲仍继续占有该玉石。因此,BD项正确,C项错误。

92.关于丙、丁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将玉石交付给丙时,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B.甲、丙的买卖合同成立时,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C.丙将玉石交给丁时,丁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D.丁不能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

本案中,甲将属于乙的玉石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又因丙对甲乙之间的买卖情况知情,说明丙不是善意第三人,不能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玉石的所有权,除非得到乙的追认。因此,AB项错误。

丙将玉石交付给丁抵偿债务的行为也属于无权处分,但是丁对甲、乙,甲、丙之间的交易行为不知情,属于善意第三人,可以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玉石的所有权。因此,C项正

确,D项错误。

(2008年·四川)

(二)

2007年10月25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并用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2007年11月3日、5日,甲分别向丙、丁借款10万元,同样以该汽车抵押,并分别于11月7日、8日办理了抵押登记。2007年11月15日,甲向戊借款10万元,也用该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登记。戊要求甲再提供其他担保,甲的好友己交给戊一份文书,表明自己愿意为甲和戊的借款合同作保证人,戊收下后未做任何表示。2007年12月1日,甲的各项借款均已到期,但甲均未偿还,乙、丙、丁、戊均对该汽车主张抵押权。另查明,甲在2007年10月29日已经将该车租给了庚,租期2年,每月租金15000元。2008年4月,在各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经过法院拍卖,该汽车由辛拍得。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94-96题。

95.关于辛、庚的法律地位,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辛买得该车后,可以立即请求庚返还该车

B.辛买得该车后,只能在2009年10月29日后才有权请求庚返还该车

C.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庚支付到期租金,优先清偿自己的债权

D.抵押权人无权请求庚支付到期租金,优先清偿自己的债权

答案:BC

解析:《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本题中,虽然辛取得了该车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在租赁期满之前(即2009年10月29日之前)不得请求庚返还车辆,故A项的说法错误,B 项的说法正确。庚向甲交付的租金,属于该汽车的法定孳息,债务人到期不偿还欠款,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庚支付到期租金,并有就该租金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

96.假设戊感到抵押权诉讼过程繁琐并且费用过高,因此在诉讼过程撤诉,并且对甲表示放弃抵押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由于戊收到己的文书后没有做任何表示,因此保证合同不成立

B.由于戊放弃了抵押权,己在其放弃的抵押权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C.由于戊放弃了抵押权,也就无权请求己承担保证责任

D.戊放弃抵押权,对己的保证责任不产生任何影响

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因此A项的说法错误。《担保法》第28条第2款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因此B 项的说法正确,C项和D项的说法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2007年)

(一)

某市A乡农户甲于2006年3月1日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出售自己饲养的活鸡1万只,乙公司应在3月21日前支付5万元的首期价款,甲从4月1日起分批交付,交付完毕后乙公司付清余款。3月20日,乙公司得知该市的B乡发现了鸡瘟,即致电向甲询问。甲称,尽管B乡临近A乡,但是应当不会传播过来。乙公司表示等到事情比较明朗后再付款,甲坚持要求其按时付款,否则将不交货并追究责任。3月25日,因失火导致鸡棚倒塌,致甲所饲养的大部分鸡只毁于一旦,甲当即将此事通知了乙。

2006年3月10日,甲向丙公司订购了一批饲料,约定4月10日至20日期间送货上门,甲验收后10日内付款。甲在3月26日把鸡只死亡情况通知了丙公司,要求取消交易。丙公司称:货物已经备好,不同意解约,除非甲赔偿其损失。请回答91-93题。

91.关于甲与乙公司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乙公司虽在3月21日没有付款,但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B.甲3月20日电话中关于将不交货的表示构成违约

C.甲不需承担不能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D.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答案:CD

解析:《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仅仅是该市的B乡发生了鸡瘟,A 乡并未发生鸡瘟,乙公司无权以《合同法》第68条为依据行使不安抗辩权。乙公司未按照约定在3月21日前支付5万元的首期价款,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以A的说法是错误的。《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

履行要求。本题中,乙公司应先履行义务,甲应后履行义务,乙公司不按时付款,甲可以以《合同法》第67条为依据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向乙公司交货。因此B的说法是错误的。《合同法》第117条第1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合同法》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本题中,因失火导致鸡棚倒塌,致甲所饲养的大部分鸡只毁于一旦,这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而且甲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了乙公司,因此甲可以根据不可抗力免责,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本题中,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活鸡买卖合同的目的已经无法实现,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D项正确。所以本题正确选项是CD.

92.关于甲与丙公司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由于甲所养殖的鸡只于3月25日已经大部灭失,合同自动解除

B.甲取消交易构成违约,应对丙承担违约责任

C.甲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是应赔偿丙公司的损失

D.丙有权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

答案:BD

解析:关于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不存在自动解除的情况,所以A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一)项的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虽然由于不可抗力导致鸡只死亡,但是并不妨碍饲料买卖合同的目的的实现,[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甲不能因此而取消交易,否则构成违约,B的说法正确,C的说法错误。甲取消交易,构成违约,丙有权要求甲采用继续履行合同的方式进行补救,因此D的说法是正确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D.

93.假设甲所养的鸡并未因失火导致鸡棚倒塌所灭,但当地政府为防止疫情爆发,自3月21日起对甲的养殖场实行管制,禁止鸡鸭外运,一旦发现疫情即全部扑杀,乙知情后没有支付首期价款,关于甲、乙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虽然乙公司在3月21日前没有付款,也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B.甲有权以乙未付首期价款为由拒绝履行相应的交货义务

C.如果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甲应当适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D.如果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公司应当适当赔偿甲的损失

答案:AB

解析:《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由于当地政府对甲的养殖场实行管制,禁止鸡鸭外运,乙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因此A项正确。《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题中,乙公司应先履行义务,甲应后履行义务,乙公司不按时付款,甲有权以《合同法》第67 条为依据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向乙公司交货,因此B项正确。另外,由于本题中合同无法履行是由于不可抗力(政府管制)导致的,双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因此CD两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是AB.

(二)

2007年4月2日,王某与丁某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07年5月20日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2007年5月29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07年6月将该房屋卖给杜某,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请回答94-96题。

94.如王某生前或王某死后其继承人小王欲出卖房屋前向丁某请求返还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王某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B.王某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C.小王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D.小王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答案:AC

解析:《合同法》第135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在本案中,王某与丁某达成了房屋买卖的协议,王某应承担将房屋交付给丁某以及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丁某的义务,因此王某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故A项正确,B项错误。小王作为王某的继承人,应承受王某的权利及义务,小王同样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故C项正确,D项错误。

95.如杜某向丁某、叶某请求返还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杜某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B.杜某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C.杜某无权请求叶某返还房屋

D.杜某有权请求叶某返还房屋

答案:BC

解析:我国法律并未一概禁止“一物二卖”,从本题提供的信息来看,小王与杜某之间不存在恶意串通,二者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为有效,加之双方业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可以认为杜某已合法有效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杜某可以基于所有物返还请求权要求丁某返还房屋。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王某依据买卖合同将房屋交付给丁某后,丁某将其出租给叶某,丁某与叶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尽管小王通过继承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继而杜某通过买卖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均不影响叶某的租赁权,杜某无权请求叶某返还房屋。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96.关于小王和杜某间的房屋买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交付标的物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

B.小王须将所继承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才能将其所有权转移给杜某

C.房屋所有权转移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时发生效力

D.该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该房屋登记资料

答案:BCD

解析:《合同法》第135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可见,交付标的物并非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而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出卖人小王应当履行的一项合同义务。因此A项错误。《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可见,小王于2007年5月29日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但《物权法》第31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B项正确。《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因此C项正确。《物权法》第18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可见D项正确。

(2006年)

(一)

房地产开发企业甲急欲销售其开发的某住宅区的最后1套别墅,遂打电话向乙、丙、丁发出售房要约,并声明该要约的有效期为1个月。要约发出后第10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该别墅,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第21日,甲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第25日,甲又与不知情的丁签订了买卖合同。第26日,该别墅被意外焚毁。请回答91-93题。

91.下列关于甲、乙、丙之间关系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有效

B.甲、丙之间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损害乙的利益

C.甲不应向丙承担不能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因为房屋系意外焚毁

D.丙应负担房屋被焚毁的风险

答案及解析:A 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没有其他合同生效的阻碍事由,所以合同是成立且生效的,所以A项是正确的。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丙为善意第三人,甲和丙之间签订的合同也是成立且生效的,所以B项是错误的。《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法对于违约适用的是严格责任,除不可抗力可以免除违约责任之外,只要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甲应当向丙承担不能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所以C项是错误的。《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丙没有占有房屋。丙不负担房屋被焚毁的风险,所以D项是错误的。

92.下列关于甲、丁之间买卖合同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合同因欺诈而可撤销

B.合同因自始履行不能而无效

C.合同因无权处分而效力待定

D.如果合同被撤销,则甲应向丁承担缔约过错责任

答案及解析:ACD .我过《合同法》规定因欺诈签订的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甲对合同被撤销有过错,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所以A、D两项是正确的。甲与丙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且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所以丙已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甲之后与丁订立买卖合同时不具有处分权,故其与丁之间的合同因无权处分而成为效力待定合同,所以C项是正确的。同时,甲在与丁订立合同时隐瞒了房屋所有权已转移的事实,构成欺诈,所以该合同可撤销,丁撤销合同后可要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93.下列关于乙的权利义务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若房屋未焚毁,丙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

B.若房屋未焚毁,法院应确认该房屋为乙所有

C.乙对房屋的占有为善意、自主占有

D.乙应向丙赔偿因房屋焚毁而造成的损失

答案及解析:AC .尽管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且乙已经取得房屋的占有,但是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须登记才能转让,所以乙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丙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所以若房屋未焚毁,丙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所以A项是正确的,B项是错误的。乙是根据合同占有房屋,并不知甲将房屋卖给他人并进行过户登记的情况,所以C项是正确的。乙对占有的房屋负有注意义务,由于房屋是意外焚毁,乙没有过错,故不应向丙赔偿因房屋焚毁而造成的损失,所以D项是错误的。

(2005年)

(二)

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以下85-88题。

85.下列关于乙、丙、丁关系的表述何者正确?

A.丙、丁的保证都为连带责任保证

B.丙、丁对乙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但彼此之间不负连带责任

C.若丙与丁事后约定各自担保乙的30万元债务,该约定未经甲的同意不能生效

D.若丁代乙清偿了全部债务,应首先向乙追偿,若乙不能偿还再要求丙分担责任

答案:AD.

考点:连带保证的保证责任承担

详解: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的,推定为共同连带保证,故A正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9条: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B项表述错误。第20条: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可以推出,共同保证人应先向债务人追偿,不足部分再向其他保证人追偿。据此,D项表述正确;C项表述错误。

86.下列关于丙、丁、戊关系的表述何者正确?

A.若甲放弃对戊的抵押权,则丙、丁只对甲的30万元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B.若甲要求丙、丁承担保证责任,丙、丁可主张先诉抗辩,要求甲先行使对戊的抵押权

C.甲可以在丙、丁、戊中任意选择一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

D.若甲、戊之间的抵押被宣告无效,丙、丁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ACD

考点:人保物保的竞存、物保消灭对人保的影响

详解:《担保法》第28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据此,A项表述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8条第一款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想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据此,B项表述错误;C项表述正确。该条第2款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五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据此,D项表述正确。

87.若甲对乙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一年,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A.乙若对甲进行清偿,则事后无权要求甲返还

B.丙若对甲进行清偿,则无权对乙进行追偿

C.甲不能对戊的房屋行使抵押权

D.倘甲催告乙还款,乙在催款通知上签字,诉讼时效将因中断而重新起算

答案:AB(《物权法》颁布以后正确答案应为ABC)

考点:时效届满的效果

详解:根据《民法通则》第138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民通意见》第171条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可见甲对乙的而债权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就成为了自然之债,乙可以选择清偿或者不清偿,但一旦清偿,就不可请求甲返还。所以,A 选项是正确的。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5条规定: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摘取

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担保法》第31条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是由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是自然之债,债务人有权拒绝赔偿,因此如果担保人丙对甲进行清偿,则事后物权要求甲返还。据此,B的说法正确。《担保法解释》第12条第2款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根据该条规定,甲可以对戊的房屋行使抵押权,可见题中C项说法错误。但是新出台的《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为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可见《物权法》该条规定废止了《担保法解释》第12条第2款的规定,认为甲对乙的主债权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所以甲也不能行使其对戊的房屋的抵押权。按照《物权法》的说法,原题目中C选项也是正确的。《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可见,诉讼时效中断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要求同意履行义务而发生的法律事实。本题中,甲对乙的债券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一年,乙在催款通知上签字,并不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故D项说法错误。

88.若乙的朋友己与乙达成协议,由其代替乙向甲还款,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A.该协议在通知甲后发生效力

B.如甲同意该协议,则丙、丁不再承担保证贡任

C.甲同意该协议,戊无论同意与否均应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D.若甲、戊都同意该协议,甲对戊的抵押权不因债务转移而受影响

答案:BD

考点:债务承担对担保责任的影响

详解:《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据此,A项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岁为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据此,B项说法正确。该解释第72条规定:“主债权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各债权人之间可以就其享有的债权份额行使抵押权。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据此,本题中,抵押人戊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故C项说法错误;若甲、戊都同意该协议,戊对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仍承担担保责任,甲对戊的抵押权不因债务转移而受影响,故D项说法正确。

评论:债务承担对担保责任的影响,也是司考的一个常见考点,本题特色在于将保证责任与抵押权一并考察。

(2004年)

(一)

2000年2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建房一栋。乙与丙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约定由丙承包建设该楼房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收取丙支付的工程价款总额5%的管理费。丙实际施工至主体封顶。2004年1月,乙向法院起诉请求甲支付拖欠工程款并解除施工合同。甲辩称乙起诉时已超过2年诉讼时效,要求法院驳回乙的诉讼请求。请回答以下81-84题。

81.下列关于乙与丙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的说法,何者正确?

A.该《协议》为转包合同,有效

B.该《协议》为转包合同,无效

C.该《协议》为分包合同,有效

D.该《协议》为违法分包合同,无效

答案及解析:B 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该条第3款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在分包。建设工程结构主体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因此,在本题中,乙、丙间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属于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的转包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所以,B项正确。

82.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说法,何者正确?

A.乙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时已超过诉讼时效

B.乙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时未超过诉讼时效

C.乙起诉请求解除合同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D.乙起诉请求解除合同适用特殊诉讼时效规定

答案及解析:C . 在民法中,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诉讼时效届满不导致权利失去诉讼保护,而除斥期间的完成则导致去啊你本身的消灭。依据《合同法》第95条跪地你,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可见,本条规定中,甲乙之间没有约定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则该权利消灭。因此,乙起诉请求解除合同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所以,C项正确。

83.下列关于丙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的说法,何者正确?

A.可以作为原告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B.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原告

C.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

D.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答案及解析:D 因为丙不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因此不可能成为本案的原告或被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本题中,丙对甲乙之间的诉讼标的不具有独立的请求权,但由于诉讼结果和其具有法律上的厉害关系,因此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所以,D项正确。B、C项错误。

84.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A.乙有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B.乙无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C.丙有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D.丙无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答案及解析:AD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所以,A正确。而由于丙和乙之间的转让合同无效,故丙不能适用第286条规定行使优先受偿权,故D项正确。

(2003年)

(一)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1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请回答以下81-84题。

81.该租赁合同的性质如何?

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B.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C.附始期的合同

D.附终期的合同

答案及解析:D.

注意期限与条件的区别,条件是不确定的偶然性事实,期限是确定的必然性事实。条件之事实成就与否是不确定的,期限是肯定会到来的。始期,是使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的期限。终期,是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终止的期限。

82.对于乙对房屋的装修费用,若甲乙达不成协商一致,应如何处理?

A.由乙无条件拆除,费用由乙自理

B.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无须支付费用

C.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应当支付全部装修费用

D.若装修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可折价后归甲所有

答案及解析:D 《民通意见》第86条:“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83.对于乙对玻璃墙的维修及其费用应如何处理?

A.由甲承担维修费用

B.由乙承担维修费用

C.由甲乙分担维修费用

D.由甲承担大部分维修费用,乙承担小部分维修费用

答案及解析:A 《合同法》第216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221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本题中,租赁物非因为承租人乙的过错毁损,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于是乙自行予以维修,依法费

用应由甲承担,A项是正确答案。

84.若本案中双方未约定租赁期限,甲乙双方又无法就租赁期限协议补充,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无权随时解除合同

B.甲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乙

C.乙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D.若合同解除,乙仍应支付解除之前实际租赁期限的租金

答案及解析:BCD .《合同法》第232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本题中,双方口头约定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因此,该租赁合同是不定期的。由此可见,A项错误。B、C项正确。第212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因此,合同解除并不影响解除之前实际租赁期限承租人的租金支付义务。D项正确。

(二)

朱某原是大鹏公司的采购员,已辞职。某日,朱某接到大鹏公司的进出口业务代理商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业务员的电话,称该公司代理进口的3000吨特级糖蜜因买主某食品厂急需资金欲低价转卖,大鹏公司如有意购买,务于晚饭前回复。朱某紧接着就打电话找大鹏公司经理,经理正出差,要晚上才回来。朱某赶到粮油公司,说货物大鹏公司要了。粮油公司不知朱某已辞职,就与其签了合同,并说糖蜜存放在仓库,你们把货款和仓储费付清,我们把仓单背书给你。朱某当晚带着已签好的一式两份合同和糖蜜的样品,找到大鹏公司的经理,经理看了合同和样品后,在合同上签了字,并要朱某第二天到公司去盖章。大鹏公司将钱款付清后,拿着仓单到仓库提货,在验货时发现是一级糖蜜,就未取货。原来粮油公司怕大鹏公司不能及时付款,把那批特级糖蜜给了别人。这批一级糖蜜合同上订的也是特级,口岸验收时商检局发现货轮有轻度污染,就给降了一级,由特级改为一级。请回答以下85-88题。

85.朱某与粮油公司签订合同时,其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

A.属于有权代理

B.属于无权代理

C.属于表见代理

D.属于间接代理

答案及解析:C .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本人

09-13债权法司考真题不定项

09-13债权法司考真题不定项 (2013年) (一) 材料①:2012年2月,甲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乙公司签订了《协议一》,约定甲公司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抵偿其欠乙公司的2000万元债务,并约定了仲裁条款。但甲公司未依约将该用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名下,而是将之抵押给不知情的银行以获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材料②:同年4月,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协议二》,约定甲公司欠丁公司的5000万元债务由丙公司承担,且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为该笔债务提供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和期间。曾为该5000万元负债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李某对《协议二》并不知情。同年5月,丁公司债权到期。 材料③:同年6月,丙公司丧失偿债能力。丁公司查知乙公司作为丙公司的股东(非发起人),对丙公司出资不实,尚有3000万元未注入丙公司。同年8月,乙公司既不承担出资不实的赔偿责任,又怠于向甲公司主张权利。 材料④:同年10月,甲公司股东戊公司与己公司签订了《协议三》,约定戊公司将其对甲公司享有的60%股权低价转让给己公司,戊公司承担甲公司此前的所有负债。 请回答第86-91题。 86.根据材料①,关于甲公司、乙公司与银行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欠乙公司2000万元债务没有消灭 B.甲公司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C.银行因善意取得而享有抵押权 D.甲公司用建设用地使用权抵偿债务的行为属于代为清偿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代物清偿、代为清偿、抵押权的设立。 选项A正确。本案中,甲公司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债必须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过户给乙公司才导致债的消灭,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就没有清偿成功。因此,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仍然存在。 选项B、C错误。甲公司将自己享有权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给不知情的银行,而且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公司是有权处分,而非无权处分。因此,银行是依据甲公司的合法处分行为获得的抵押权,并非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抵押权。 选项D错误。代物清偿是指债务人以他种给付代替其所负担的给付,从而使债消灭的方式;代为清偿是指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也没有约定清偿可以由第三人进行时,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向权利人所为的债务履行行为。本案中甲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债是一种代物清偿而非代为清偿。 87.根据材料②,如丁公司主张债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丁公司有权向张某主张 B.丁公司有权向李某主张 C.丁公司有权向甲公司主张 D.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债务承担、保证。 选项A正确。《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协议中对张某提供的保证方式未作约定,应当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法》第18条第2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据此可知,当丁公司债权到期时,其既可以找债务人承担责任,也可以直接找连带保证人张某承担保证责任。

知识产权法习题3

《知识产权法》习题3 一、单项选择题 1.为防止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被侵犯,商标权人在其它不同类别的商品上注册与该商标相同的商标,这种商标是()。 A.联合商标 B.防御商标 C.集体商标 D.证明商标 2.下列专利申请文件中,决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是()。 A.请求书 B.说明书 C.说明书摘要 D.权利要求书 3.根据商标法第20条的规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适宜的机关是()。 A.法院 B.商标局 C.商标评审委员会 D.仲裁机构 4.新疆哈蜜地区果农生产的哈蜜瓜系地方名特产品。果农张某欲以“哈蜜”二字作为甜瓜的商标,并向有关部门申请注册。根据有关规定,就“哈密”二字,()。 A.张某可以取得注册商标权 B.张某与其他果农可以共同取得注册商标权 C.张某可以独家享有地理标记权 D.张某不能取得注册商标权 5.甲公司有一发明,其要申请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甲公司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A.30日 B.6个月

C.1年 D.3年 6.我国专利申请新颖性的时间标准是()。 A.以公告日为标准 B.以发明日为标准 C.以申请日为标准 D.以申请时刻为标准 7.被誉为现代专利法之始的是()。 A.1474年威尼斯专利法 B.1624年英国垄断法 C.1790年美国专利法 D.1791年法国专利法 8.李某设计的计算机软件,取得了著作权。其著作权保护期为()。 A.10年 B.20年 C.25年 D.50年 9.一些采用适用原则的国家,往往也办理商标注册手续,这种商标注册手续在法律上()。 A.起确定商标权归属的作用 B.是保护商标权的前提条件 C.起公证作用 D.只起到声明的作用,而不能确定商标权的归属 10.下列各组选项中不属于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是()。 A.娃哈哈与娃娃哈 B.嘉士利与嘉斯利 C.百事可乐与可口可乐 D.红梅与红海 11.为了创造自己的品牌,某内衣专卖店注册了“活得好”商标,该商标的性质

2015年司法考试真题-知识产权法

2015年司法考试真题——知识产权法 一、单选题 1.甲、乙合作创作了一部小说,后甲希望出版小说,乙无故拒绝。甲把小说上传至自己博客并保留了乙的署名。丙未经甲、乙许可,在自己博客中设置链接,用户点击链接可进入甲的博客阅读小说。丁未经甲、乙许可,在自己博客中转载了小说。戊出版社只经过甲的许可就出版了小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侵害了乙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B.丙侵害了甲、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C.丁向甲、乙寄送了高额报酬,但其行为仍然构成侵权 D.戊出版社侵害了乙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2.甲、乙、丙、丁相约勤工俭学。下列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使用他人受保护作品的哪一行为没有侵犯著作权? A.甲临摹知名绘画作品后廉价出售给路人 B.乙收购一批旧书后廉价出租给同学 C.丙购买一批正版录音制品后廉价出租给同学 D.丁购买正版音乐CD后在自己开设的小餐馆播放 3.2010年3月,甲公司将其研发的一种汽车零部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发明专利。该专利申请于2011年9月公布,2013年7月3日获得专利权并公告。2011年2月,乙公司独立研发出相同零部件后,立即组织生产并于次月起持续销售给丙公司用于组装汽车。2012年10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销售行为。2015年6月,甲公司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可要求乙公司对其在2013年7月3日以前实施的行为支付赔偿费用 B.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适当费用的诉讼时效已过 C.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D.丙公司没有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 4.佳普公司在其制造和出售的打印机和打印机墨盒产品上注册了“佳普”商标。下列未经该公司许可的哪一行为侵犯了“佳普”注册商标专用权? A.甲在店铺招牌中标有“佳普打印机专营”字样,只销售佳普公司制造的打印机 B.乙制造并销售与佳普打印机兼容的墨盒,该墨盒上印有乙的名称和其注册商标“金兴”,但标有“本产品适用于佳普打印机” C.丙把购买的“佳普”墨盒装入自己制造的打印机后销售,该打印机上印有丙的名称和其注册商标“东升”,但标有“本产品使用佳普墨盒” D.丁回收墨水用尽的“佳普”牌墨盒,灌注廉价墨水后销售

物权法复习习题及参考答案

欢迎阅读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考试(专科)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物权法 一、填空题: 1.债权法注重保护经济生活动的安全,物权法注重保护经济生活_____的安全。 2.物权法的特征是:强行法规性、__________和公共性。 3.物权为支配权,债权为______权。 4.物权为 5. 6. 7. 8._____ 9. 10. 11. 权的 12. 13. 14. 15. 16. 17. 选举与解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权利,该权利属于_______权。 19.在通行权成立的情形中,与公共道路无适宜联络,且绝对不同公路的土地叫做______。 20.相邻方因土地被越界而享有相应权利包括:____________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 21.土地与公共道路如不相通时,土地所有人或利用人有权通行周围的他人土地以至公路,该土地所有人享有的是_______权。 22.对于拾得人能否取得所拾遗失物的所有权,我国立法采______主义。 23.不同所有人的10升酒精与10升水混合后,_____的所有人取得混合物的所有权。

24.不变更共有物的性质而增加其效用或价值的行为,称为__________行为。 25.按份共有的建筑物倒塌或共有动物致伤他人者,按份共有人须承担______责任。 26.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的应有部分,应依据法律规定或约定,无规定或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推定为______。 27.用益物权剔除了身份因素,可以转让和继承,具有彻底的__________权性质。 28.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已称将永佃权修改为________权。 29.基地使用权无限期但有地租的,使用权人放弃其权利,应支付其后____年地租才为有效。 30. 31. 32. 33.通过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为担称做____________。 45.归属质权,又称_____,指质权人通过取得质权标的物所有权,以充抵其债权的质权。 46.动产质权是权利人占有债务人或__________移交的动产的担保物权。 47.质权区分为占有质权、收益质权、归属质权是以__________为标准的。 48.留置权标的物的范围,包括:留置动产本身、从物、_____、代位物。 49.留置权成立条件具备后,债权人同意延缓清偿期限时,留置权__________。

知识产权试题及答案

知识产权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1’X30) 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简称是(A) A.WIPO B.WTO C.WPPT D.WCT 2、首次将知识产权问题纳入国际贸易中的国际公约是(A) A.《TRIPS协议》 B.《巴黎公约》 C.《伯尼尔公约》 D.《马德里协定》 3、关于知识产权的地位,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 A知识产权属于民法范畴 4、不属于知识产权基本特征的是(D) A.时间性 B.地域性 C.专有性 D.实用性 5、依据我国著作权法,图书出版单位的专有出版权在合同中的约定期限最多为(A) A.10年 B.7年 C.50年 D.没有规定 6、知名画家甲把自己画的一幅画送给乙,乙一直珍藏在家中,在一次画展中,乙将上述画参展,乙的行为(D) A.侵犯了甲的署名权 B.侵犯了甲的展览权 C.侵犯了甲的发行权 D.不侵权 7、国画大师李某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

遂请作家王某执笔,某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D) A.归王某所有 B.归王某和张某共同所有 C.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 D.归李某所有 8、甲电视台获得2006年德国世界杯足球赛A队与B队比赛的现场直播权。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甲电视台播放的比赛实况予以转播,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乙电视台转播的实况比赛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备将来播放,丁某未经许可将丙电视台录制的该节目复制一份供其儿子观看。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B) A.乙电视台侵犯了A队和B队的表演者权 B.甲电视台有权禁止乙电视台的转播行为 C.丙电视台的录制行为没有甲电视台的权利 D.丁的行为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 9、著作权法规定的出租权适用于以下所列哪一类作品?(C)

债权法练习题

债权法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法律关系的是()。 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B.甲捐赠给乙图书馆一百本书C.甲因踢球打碎乙家的玻璃D.甲鱼塘之鱼跳人乙鱼塘 2.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遵循(),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A.协作履行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全面履行原则 D.经济合理原则 3.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人以()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A.自己 B.债务人 C.第三人 D.代理人 4.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 A.故意 B.过失 C.过错 D.恶意 5. 甲市外贸局下属的外贸进出口服务公司与甲市乙企业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此时,外贸进出口服务公司一分为二,分立为甲市外贸商品商行和甲市进出口服务公司(均为独立法人),公司分立时,对上述买卖合同如何处理未作安排。现乙企业到法院就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本诉讼的被告应当是( ) A.甲市外贸进出口服务公司B.甲市外贸局 C.甲市外贸商品商行或甲市进出口服务公司 D.甲市外贸商品商行和甲市进出口服务公司 6.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划分,债可分为( )。 A.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B.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C.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D.主债和从债 7.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 A.只能向债务人中的一个人或数人同时或先后请求其履行全部债务。 B.只能向全体债务人请求其履行全部债务。 C.只能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同时或数人请求其履行部分债务。 D、可以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同时或先后请求其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 8、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上看,债的主体()。 A.双方都是不特定的 B.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 C.债权人是不特定的,债务人是特定的 D.双方都是特定的 9.连带债务中一个债务人履行完全部债务之后,( )。 A.连带债务消失,也不会产生新债 B.债权人还可以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请求履行 C.连带之债消灭,该债务人对其他债务人有追偿权 D.以上都不对 10.甲向同村的乙买木材,当初没有说明价格,后来到了交货和付款时木材价格上涨,甲和乙对价格有异议相持不下,这时,价格应当按照() A.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B.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C.履行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确定D.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11.债的标的为( ). A.特定行为B.特定行为、物 C.特定行为、物、智力成果 D.特定行为、物、智力成果、其他利益 12.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知识产权法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知识产权法 一、单选题 1. 甲研究院研制出一种新药技术,向我国有关部门申请专利后,与乙制药公司签订了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并依法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乙公司依法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之前,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未生效 B. 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合同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C. 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D. 如该专利申请因缺乏新颖性被驳回,乙公司可以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请求解除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2. 甲展览馆委托雕塑家叶某创作了一座巨型雕塑,将其放置在公园入口,委托创作合同中未约定版权归属。下列行为中,哪一项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A. 甲展览馆许可乙博物馆异地重建完全相同的雕塑 B. 甲展览馆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游客出售 C. 个体户冯某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游客出售 D. 游客陈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对雕塑拍照纪念 3. 甲电视台经过主办方的专有授权,对篮球俱乐部联赛进行了现场直播,包括在比赛休息时舞蹈演员跳舞助兴的场面。乙电视台未经许可截取电视信号进行同步转播。关于乙电视台的行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侵犯了主办方对篮球比赛的著作权 B. 侵犯了篮球运动员的表演者权 C. 侵犯了舞蹈演员的表演者权 D. 侵犯了主办方的广播组织权 4. 甲公司在汽车产品上注册了"山叶"商标,乙公司未经许可在自己生产的小轿车上也使用"山叶"商标。丙公司不知乙公司使用的商标不合法,与乙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以合理价格大量购买"山叶"小轿车后售出,获利100万元以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仿冒注册商标 B. 丙公司可继续销售"山叶"小轿车 C. 丙公司应赔偿甲公司损失100万元 D.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对丙公司进行罚款处罚

1999-2012年知识产权司考真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 (2012) 1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在专利有效期限内独占实施甲公司的专利技术,并特别约定乙公司不得擅自改进该专利技术。后乙公司根据消费者的反馈意见,在未经甲公司许可的情形下对专利技术做了改进,并对改进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有权自己实施该专利技术 B.甲公司无权要求分享改进技术 C.乙公司改进技术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D.乙公司改进技术属于违约行为 【预测对照】真题模考-卷三-第15题 【司法部答案】B 【考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技术改进 【答案解析】根据《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让与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本案甲公司无权实施该专利技术,A错误。 《合同法》第35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B正确。 《合同法》第329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根据《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本案情形属于妨碍技术进步,合同无效,乙公司改进技术并未违约,也未侵权,C、D错误。 17.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学术论文集,专门收集国内学者公开发表的关于如何认定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有关论文或论文摘要。该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其内容选择和编排具有独创性。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被选编入论文集的论文已经发表,故出版社不需征得论文著作权人的同意 B.该论文集属于学术著作,具有公益性,故出版社不需向论文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C.他人复制该论文集只需征得出版社同意并支付报酬 D.如出版社未经论文著作权人同意而将有关论文收录,出版社对该论文集仍享有著作权 【司法部答案】D 【考点】汇编作品著作权 【答案解析】《著作权法》第14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第32条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尽管被选编入论文集的论文已经发表,但论文集不属于报刊,出版社需要经过论文著作权人的同意,A错误。在法定许可的情形下都需要支付报酬,论文集自然不能例外,B错误。 汇编作品构成双重著作权,每位论文作者享有著作权,汇编作者享有汇编著作权,使用者应当经过双重同意并支付报酬,C错误。 对大多数汇编作品来说,其独创性主要体现在选材、各部分的组织方式上面,因而它往往要透过汇编作品的整体或者其大部分来体现出来。尽管未经论文著作权人同意而将有关论文收录,出版社对该论文集仍享有著作权,但可能需要承担对若干作者的侵权责任,D正确。 18.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A.甲公司与专利权人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许可其子公司乙公司实施该专利技术 B.获得强制许可实施权的甲公司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C.甲公司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专利的产品并能证明该产品来源合法 D.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甲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而制造其专利药品 【预测对照】真题模考-卷三-第17题 【司法部答案】D 【考点】专利权侵权构成、专利权的合理使用

民法总则试题库(含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题库 单选题 1、(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A.清算义务人 B.利害关系人 C.主管单位 D.登记机关 正确答案:A 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A.遵守法律法规 B.尊重被监护人意愿 C.权利义务对等 D.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正确答案:D 3、(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 A.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B.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C.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D.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B 4、(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A.财产和人身关系权利 B.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C.被宪法赋予的权利 D.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正确答案:B 5、(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A.五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正确答案:B 6、(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十周岁 B.八周岁

C.十四周岁 D.六周岁 正确答案:B 7、(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指定监护人。 A.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B.民政部门 C.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D.民政部门和公益组织 正确答案:A 8、(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其近亲属或者有关组织 B.其法定监护人或者有关组织 C.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组织 D.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 正确答案:D 9、(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A.民事行为能力 B.人格尊严

知识产权试题及答案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本科”期末考试法学专业 知识产权法模拟试题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根据是否以他人商标权为前提,可将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2.我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3.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4.专利申请的原则有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先申请原则和优先权原则。 5.作品的构成条件包括独创性、范围有限性、可感知性和可复制性。 |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6.知识产权只在授予其权利的国家或者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这是知识产权的特性之一,即( C )。 C. 地域性 7.“购物天堂"Ia个字用于推销商品或服务属于( B )。B.商务标语 8.某一经营者先后在同一指定的商品上注册了“红玫瑰”、“白玫瑰”、“黄玫瑰”等若干个近似商标,这些商标属于( D )。D. 联合商标 9.以下关于商标的法律特征错误的是( B )。B.专用性 10.以下不是商标权取得原则的是( D )。 D. 继受原则 11.我国负责专利申请审批的组织是( B )。 B. 专利局 12.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为( B )。B.实用新型 13.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的时间内就同一发明创造再一次提出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申请日,这是专利申请原则中的( C )。 C. 优先权原则 14.甲公司有一发明,其要申请发明专利,专利局可以根据甲公司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间是自申请日起( D )。D.3年内 { 15.我国法律规定,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叫做( D )。D.作品 三、多项选择题 16.我国已经参加了很多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其中包括( ABCD )。 A.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B. 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 C.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D.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17.我国知识产权法的渊源包括( ABCD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D.《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18.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有很多种,其中包括( ABC )。 . A.文字作品B.产品设计图C.地图 19.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包括( ACD )。 A. 个人学习使用 C. 新闻报道使用D.公务使用 20.《商标法》规定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有( AB )。 A.与“红新月”相同文字B.同外国军旗近似的图形 21.王某看到奥运商机申请注册"2008”商标,但连续3年既未转让也未使用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可以( AD )。 A. 责令其限期改正D.撤销其注册商标 22.《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包括( ABC )。 A. 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 B.科学发现 C. 动物新品种 23.产品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态有( ABD )。 A.制造专利产品B.销售专利产品D.进口专利产品 $ 24.我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保护九类作品的类型,其中包括( ABCD )。 A.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B.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C. 美术、建筑作品D.摄影作品、电影作品 2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 ABC )。

债权法练习题

债权法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在多数人之债中,依照多数人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情况,债可分为 〔〕。 A.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B.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C.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D.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2.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遵循〔〕,依照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适应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A.协作履行原那么 B.老实信用原那么 C.全面履行原那么 D.经济合理原那么 3.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人以〔〕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 A.自己 B.债务人 C.第三人 D.代理人 4.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 A.有意 B.过失 C.过错 D.恶意 5. 保证应当采纳〔〕形式。 A.口头 B.书面 C.推定 D.沉默 6.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 A.撤销权 B.追偿权 C.先诉抗辩权 D.诉权 7. 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住债务人履行期满之日起〔〕。¥ 个月个月个月年 8. 债的转移是指在债的内容与客体保持不变的情形下〔〕发生变化。 A.债的主体 B.债的客体 C.债的内容 D.债的标的 9. 债的发生、变更、消灭须有一定的〔〕。 A.法律行为 B.法律事件 C.法律事实 D.法律的规定 10、以下观点是正确的:( ) A、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B、技术发明是单方法律行为 C、发明埋藏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D、拾得遗失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 11、遗赠扶养协议:( ) A、只能适用继承法,不能适用合同法 B、是身份合同 C、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 D、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 12. 依照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和分担方式,合同可分为: A.主合同和从合同 B.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C.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D.预约合同和本合同 13、合同中未约定标的,那么合同:( ) A、两个意思表示不一致而未成立 B、因违法而无效 —

06《国际经济法》重点知识司考真题与案例(国际技术贸易法)

第七章国际技术贸易法(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一、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和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国民待遇原则 优先权原则 临时性保护原则 保护的独立性原则 最低标准原则 强制许可原则 【真题】(2006年卷一第43题-单选) 【真题】(2009年卷一第42题-单选) (二)伯尔尼公约 基本原则 客体范围 权利内容 保护期 伯尔尼 公约 双国民待遇、 自动保护、 独立性 宽:文学艺术、演绎作品、实用艺术品、工业品外观设计 2项精神权利 8项经济权利 严格的权利限制 一般为50年 摄影和实用艺术品25年 作者国籍标准:公约成员国国民和在成员国有惯常居所的非成员国国民; 作品国籍标准:非公约成员国国民,其作品只要是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出版,或在一个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 【真题】(2003年卷一第674题-多选) 【真题】(2004年卷一第46题-单选) (三)★★★TRIPs 主要内容(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罗马公约、华盛顿公约) 注意: 1.工业产权国际保护和著作权国际保护的根本区别:工业产权国际保护意味着缔约国有受理其他缔约国国民工业产权申请的义务,但是否授权须根据其国内立法个案审查;著作权国际保护则意味着享有国民待遇的一旦创作完成,在所有缔约国自动获得著作权保护。2.TRIPS 协议的特点:(1)首次规定最惠国待遇原则;(2)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3)首次规定执法程序(民事、行政和刑事程序) 具体: 1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首次)、最低保护原则、促进经济和社会福利原则 2.知识产权保护的七种客体: (1)版权:客体包括计算机程序、有独创性的数据汇编;内容包括电影作品的出租权

债权法复习提纲试题教案资料

债权法复习提纲试题

债权法复习提纲 债权概述 第一节债的概念和种类 一、债的概念 债是特定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债的关系又可称为债权债务关系,具有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 1、债的主体 债的主体指参与债的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债权人是权利主体,债务人是义务主体。债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双方主体特定,是债的一个基本特征。债原则上只对特定的当事人有效,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债才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2、债的内容 是债权、债务。债权为请求权,而非支配权 3、债的客体 债的客体是债权债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习惯上又可称为债的标的。通说认为债的客体是债权债务所确定的特定行为,又称给付,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交付货物的特定行为即是买卖关系的客体。在这里,货物只是交付的对象,在民法学上称为标的物。 作为客体的给付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合法,二是可能,三是确定。 二、债的种类 2、特定物之债和种类之债。种类之债有可替代性。 3、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4、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按份之债是指几个债权人各自按照一定份额(等分或不等份)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 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主体之间有连带权利义务关系的债。任何一个债权人或债务人不得单独退出债的关系。 连带之债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个人合伙债务 (2)、企业法人联营中的债务。 (3)、委托代理授权不明时的责任、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时的责任、第三人明知他人无权代理仍与其实施民事行为造成他人损害时的责任、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相互知道对方违法而不表示反对时的责任。 (4)、保证人与债务人的连带责任。 (5)、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责任。 5、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根据债的给付是否可由当事人选择,债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债的给付只有一种,当事人无可选择的债是简单之债。在数种给付中,当事人可以从中选择一种的债,是选择之债。选择权属于债权人的,是选择债权;选择权属于债务人的是选择债务。有选择而未指明选择权归属的,一般认定为选择债务。选择之债一经选定,便转化为简单之债。选择之债规定的数种给付行为都不能履行,选择之债因此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

知识产权试题 知识产权试题及答案

知识产权试题知识产权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40 x1分) 1.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B.中华民国著作权法 C.北洋政府著作权法 D.大清著作权律 2.著作权保护的是() A.思想 B.思想的表达 C.创作行为 D.作者的人格 3.()不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A.新闻综述B.通过电视台报道的单纯的事实消息C.新闻评论C.新闻电影4.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享有。A.已有作品的作者B.无人C.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D.已有作品的著作权人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5.以下属于著作人身权的是()A.独创权B.发表权C.摄制权D.发行权6.甲完成单位任务创作一幅国画,无合同约定时著作权属于()A.甲B.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C.甲和单位共有D.单位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特征是: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在我国,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此为“一般职务作品”。 7.甲委托乙拍摄自己的婚纱照,如无合同约定著作权属于()A.甲B.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C.甲乙共有D.乙8.以下属于法定许可的是将已经发表的作品()A.出租B.在网络上传播C.改成盲文出版

D.通过报刊转载9.王军创作摄影作品一套2000年5月4日发表,2002年3月26日王军因车祸死亡,该套摄影作品的保护期限截止到()A.2050年5月4日B.2052年5月4日C.2050年12月31日D.2052年12月31日10.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的产生是从()A.作品发表日起B.版权局审查批准日起C.作品创作完成日起D.版权局颁发著作权证书日起11.我国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对象是()A.歌曲B.地铁C.建筑D.法律法规12.甲计划将乙的作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无需取得乙的许可,但应支付报酬B.甲可以取得乙的许可,并应支付报酬C.甲应当取得乙的许可,无需支付报酬D.甲应当取得乙的许可,并应支付报酬13.以下使用作品的行为,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且不必支付报酬的有()A.将作品经过信息网络免费传播B.在文艺晚上演唱该某歌曲作品C.将汉字出版发行翻译成少数名族文字作品D.将他人的讲义复制卖给学生学习使用14.画家甲将其新作“冬梅图”送给好友乙,现关于这幅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些()A.甲仍享有署名权B.甲仍享有展览权C.甲仍享有修改权D.乙享有展览权15.依创作的完成自动产生的知识产权是()A.著作权B.专利权C.商标权D.集成电路布局设计权16.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期限的起算点是()A.申请日B.授权公告之日C.专利权被批准之日D.登记之日17.下列不属于专利法所保护对象的是()A.发明

民法债权总论练习题(含答案)

以下资料选自王轶主编:《民法练习题集》(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第二十一章 债的概述 名词解释题: 不当得利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向乙借款1 000元,约定1个月后偿还。1个月后,乙要求甲返还借款,甲以种种借口拒不偿还,乙遂以甲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按照约定偿还债务,乙所行使的权利的性质为()。 A支配权B形成权 C请求权D抗辩权 2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2首至3首,每首歌酬金2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何种类型?()(司考) A特定之债B单一之债 C选择之债D法定之债 3下列哪种情形下,会发生不当得利之债?() A甲欠乙1万元赌债 B丙赠与丁500元钱 C戊超过合同约定时间向己偿还借款 D下大雨时,庚水塘中养的鱼跳到辛的水塘中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债权性质表述正确的是()。 A债权为对世权B债权为对人权 C债权为绝对权D债权为相对权 2下列哪些情形不构成无因管理?() A下大雪清扫路面,避免行人跌伤 B路遇受伤者,主动送至医院治疗 C将自己的牛误认为他人的牛而进行饲养 D在旅客运输合同中,司乘人员代管旅客货物

简答题 简述区分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意义。 论述题 试论债权与物权存在哪些异同。 参考答案 名词解释题: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从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任何人不得无合法依据地取得利益而致他人损害。取得不当得利的一方当事人应将其所取得的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受损失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取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返还其取得的不当利益。不当得利是债发生的一种原因。构成不当得利的主要要件包括:(1)不当得利人受有财产上的利益。(2)受益人因其不当得利的行为,致他人损害或损失。(3)不当得利人的受益行为没有合法根据,即不具有法律上的依据或者具有合同上的权利。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C 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以区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支配权是指可以对权利的客体直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最典型的如物权。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债权请求权、与绝对保护相关的请求权。抗辩权,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是与请求权相对应的一项权利。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依自己的意思表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比如:追认权、撤销权、抵销权等。债权为请求权,是特定当事人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因此,本题答案为C。 2 答案:B 根据债的主体特征,债可以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单一之债中,债权、债务主体都仅为一人。而多数人之债中至少一方为二人以

知识产权法试题及答案

2003年4月自考知识产权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依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的是(A) A.时事新闻 B.《新闻学》一书 C.新闻评论 D.《新闻调查》节目 2.甲在创作武侠小说《神腿》的过程中,乙提供了辅助活动。小说创作完成后,由出版社丙出版。该书的著作权应归属于(A) A.甲 B.甲和乙 C.丙 D.甲和丙 3.以下诸权利中,保护期受限制的有(C) A.署名权 B.修改权 C.发表权 D.保护作品完整权 4.张某经过努力创作出一篇学术论文,依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B) A.张某只有在其论文发表后才能享有著作权 B.张某的论文不论是否发表都能享有著作权 C.张某的论文须经登记后才能享有著作权 D.张某的论文须加注版权标记后才能享有著作权 5.王某的长篇小说《东方之星》于1997年6月1日发表,第2年王某去世。王某的著作财产权将终止于(D) A.2047年6月1日 B.2047年6月12日 C.2047年12月31日 D.2048年12月31日 6.小说《师长》的作者甲授权乙将该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制片人丙委托导演丁将该剧本拍摄成电影。该片拍摄完成后,其著作权归属于(C) A.甲 B.乙 C.丙 D.丁 7.图书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的版式设计所享有的权利的保护期为(B) A.5年 B.10年 C.25年 D.50年 8.甲为做博士学位论文,在图书馆复印了乙的两篇论文,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甲的这一行为属于(A) A.侵权行为 B.法定许可使用 C.强制许可使用 D.合理使用 9.甲话剧团欲在其创作的话剧中使用乙尚未发表的歌曲。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甲(B) A.不必获得乙的许可,但须向乙支付报酬 B.应获得乙的许可,并向乙支付报酬 C.须获得乙的许可,但不必向乙支付报酬 D.既不必获得乙的许可,也不必向乙支付报酬 10.某市残联出于关心和扶持残疾人事业的目的,未经刘某同意,将刘某已出版的中文版《知识经济与信息革命》一书翻译成盲文出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甲这一行为属于(A) A.合理行为 B.强制许可使用 C.法定许可使用 D.侵权行为 11.甲公司职工乙退休一年后作出了一项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你认为乙的发明应属于(B) A.职务发明 B.非职务发明 C.协作发明 D.委托发明 12.甲公司指派其研究人员乙和丙共同研究开发一项技术,该技术开发完成后,甲公司决定就该项技术申请专利。在填写专利申请文件时,“发明人”一栏应当填写(D) A.甲公司的名称 B.乙或者丙的姓名 C.甲公司的名称和乙与丙的姓名 D.乙和丙的姓名 13.1993年3月5日,周某就其发明M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其后,又于1994年2月3日就同样的发明M在美国提出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优先权请求。根据国际优先权原则,发明M的优先权日是(C) A.1994年2月3日 B.1993年2月3日 C.1993年3月5日 D.1994年3月5日

2010-2017知识产权司考真题

2010-2017知识产权司考真题 2017 14.某电影公司委托王某创作电影剧本,但未约定该剧本著作权的归属,并据此拍摄电影。下列哪一未经该电影公司和王某许可的行为,同时侵犯二者的著作权? A.某音像出版社制作并出版该电影的DVD B.某动漫公司根据该电影的情节和画面绘制一整套漫画,并在网络上传播 C.某学生将该电影中的对话用方言配音,产生滑稽效果,并将配音后的电影上传网络 D.某电视台在“电影经典对话”专题片中播放30分钟该部电影中带有经典对话的画面 15.关于下列成果可否获得专利权的判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设计的新交通规则,能缓解道路拥堵,可获得方法发明专利权 B.乙设计的新型医用心脏起博器,能迅速使心脏重新跳动,该起博器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C.丙通过转基因方法合成一种新细菌,可过滤汽油的杂质,该细菌属动物新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D.丁设计的儿童水杯,其新颖而独特的造型既富美感,又能防止杯子滑落,该水杯既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也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 16.韦某开设了“韦老四”煎饼店,在当地颇有名气。经营汽车配件的个体户肖某从外地路过,吃过后赞不绝口。当发现韦某尚未注册商标时,肖某就餐饮服务注册了“韦老四”商标。关于上述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韦某在外地开设新店时,可以使用“韦老四”标识 B.如肖某注册“韦老四”商标后立即起诉韦某侵权,韦某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C.肖某的商标注册恶意侵犯韦某的在先权利,韦某可随时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D.肖某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类别超出了肖某的经营范围,韦某可以此为由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62.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一个较大的花园公寓项目,作为发包人,甲公司将该项目的主体工程发包给了乙企业,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企业一直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现

知识产权法历年真题

全国200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知识产权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26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关于知识产权法的地位,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范畴 B.知识产权法属于行政法的范畴 C.知识产权法属于刑法的范畴 D.知识产权法属于经济法的范畴 2.根据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的规定,布图设计权的取得方式为() A.自然取得B.使用取得 C.登记取得D.登记取得或者使用取得 3.下列哪个国际公约规定了有关知识产权保护临时措施?() A.巴黎公约B.TRIPs协议 C.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D.世界版权公约 4.下列选项,属于原产地名称的是() A.皮尔卡丹西装B.法国制造 C.百事可乐D.香槟酒 5.《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开始生效的日期是() A.1993年6月1日B.1997年10月1日 C.1999年3月1日D.2001年10月1日 6.在下列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中,最先规定保护驰名商标的是() A.伯尔尼公约B.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C.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D.巴黎公约 7.根据我国1999年公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的构成是() A.行政区划名称、所属行业、组织形式 B.国家名称、字号、所属行业、组织形式 C.主管机关名称、字号、所属行业、组织形式 D.行政区划名称、字号、所属行业、组织形式 8.著作权法规定的出租权适用于以下所列的哪一类作品?() A.音乐作品B.美术作品 C.电视剧D.文字作品 9.某大型商场在营业期间,通过录放设备播放音乐CD盘,以营造良好的购物气氛,依著作权法的规定,该商场应当() A.经该录音制品的制作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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