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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纠纷的期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分约定解除及单方解除。单方解除的条件是法定的,当法定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可直接行使解除权,终止合同,事先不必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合同法第9 6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 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

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因此,法院对这类案件的审理,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都只是确认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效力,不存在法院自行决定合同解除以及确定合同解除效力时间点的问题。在当事人已经行使解除权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法院如否认其解除合同合理性和合法性的,就不存在解除效力的起算问题。如确认其有权解除合同的,则解除的效力应自解除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起算。

实践中,存在当事人未通知对方当事人迳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况,我们认为,如人民法院审理后确认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正当的,起诉书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之日视为解除通知到达之日,合同自该日起解除。在租赁合同纠纷中,合同经通知解除后 '承租人实际迁让前占用房屋期间的使用费一般可比照原租金支付标准计算。

解决劳务纠纷的合同内方法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解决劳务纠纷的合同内方法 篇一:劳务纠纷参考资料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一.主体不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的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劳务合同提供劳动一方主体的多样性与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一方主体的多样性与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一方只能是自然人有重大区别。 二.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确立后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即可为需方提供劳动,双方之间的地位自始至终是平等的。 三.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由于在劳动关系确立后具有隶 属关系,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支配,因此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有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因此劳动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四.法律干预程度不同 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具有按劳分配性质,工资除当事人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如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等都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国际法律不过分干涉。 五.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不同 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及合同法调整,故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而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法调整,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 员工因无故旷工解决劳务时应注意的事项方法/步骤 一.先跟本人联系上,看是什么原因旷工,这是公司人 性化的体现之一,因为如果是一些特殊的情况,也可能确实无法请假,所以要想留住人才,也让其他人没什么证明和凭证可以抓,建议一定要及时地沟通,在沟通的时候,最好还保留通话记录等证据。 二.跟劳动者沟通一下,看劳动者是否还愿意留在单位,在沟通的时候,最重要的是了解劳动者的心理状态,是想继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这其实是一种误解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则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直至劳动者退休才终止 相关事例: 小洋在一家化工厂工作不久前他因在工作期间违反单位规定吸烟遭到了辞退对此小洋觉得难以接受他表示自己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领导能因为一件小事就辞退人? 律师为您解释:所谓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而不是铁饭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铁饭碗”划上等号是一种误解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四种情形:一是协商解除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是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的情形; 三是预告解除即劳动者有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

四是经济性裁员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 劳动者也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了协商解除的方式外还包括预告解除即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即时解除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势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关于解决劳动合同纠纷的经验分享

关于解决劳动合同纠纷的经验分享 我以前所在公司是一家合资公司,有为技术人员与我公司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三年后,该技术人员成为我公司的技术骨干,但对我公司给予其的工资待遇不满,要求加薪,但是公司所给的加薪标准无法达到该技术人员的要求,该技术人员就决定辞职。于是向公司提交了一份辞职报告,辞职报告很简单,上面写:“尊敬的总经理XXX,因本人个人原因,现向公司申请辞职,希望与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望总经理批准。提交辞职报告一个月后,该技术人员找到了我,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因为该离职申请没有得到老总的批复我就这样回答:你的申请没有得到公司的批准,况且,你现在正负责公司的技术设备更新,你现在不能离职。但第二天,该技术人员便直接去另一家公司公司报到上班。由于我也法律专业出身的,深知该技术人员违反了规定,给企业带来损失。为了给企业挽回损失,我就和总经办的相关人员去该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该技术人员承担我公司10万元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同时要求另一家公司承担该经济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 经过一番周折,该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经过开庭审理,裁定该技术人员应该对我公司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另一家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仲裁的结果和我咨询的律师的观点,将一些细节做如下整理: 1、该技术人员虽然是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但不一定30天后便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因为劳动合同的解除一般来说,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

知用人单位。(属于单方解除)”《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属于协议解除)”。 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没有对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附加其他约定的话,劳动者在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时,只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30天后即会产生劳动合同已经合法解除的法律效力。但“辞职报告”的内容表述上。实际上,小王的辞职报告并不适用《劳动法》第31条(单方解除),而应适用《劳动法》第24条(协议解除)。 因为,根据辞职报告内容的表述(“……现向公司申请辞职,希望与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望总经理批准。”),小王已经明显是在和公司协议解除该劳动合同(根据“申请辞职”“希望”“望总经理批准”等词语)。 既然是协议解除,那必须双方都同意才能发生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我公司并没有同意该技术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便不发生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2、是否要追究另一家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是我们一直在关注的问题,可以追究的话,那么就会给我们企业带来利益结合我以前所学习的专业知识和咨询律师朋友,得出的结论是这样:需要。原因是该技术人员与我公司尚未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劳动法》第9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个事情还给我以下的教训: 1、在招录新员工时,公司一定要确认该员工已经与原工作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否则有被追究连带赔偿责任的风险。 2、如果员工擅自离职或者与公司协商未果即离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

劳动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劳动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竞业限制是什么?期限是多久? 竞业限制的定义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竞业限制的对象 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不能针对企业所有的员工。 竞业限制的范围 竞业限制的范围由企业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竞业限制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竞业禁止的地域协商,原则应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竞业限制的就业范围限于与原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劳动合同法》对此已明确界定,即“与

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 必须注意,《劳动合同法》只是规定了限制有竞争关系的“单位”,而不是业务、产品或者职能,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法律条款。 竞业限制的期限 竞业限制的期限不能超过两年。也就是说,只可以约定了解商业秘密的人员离职后,在两年内不得自己经营或者到其他单位从事于商业秘密相同或类似的工作。 用人单位的义务 约定竞业限制的,企业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没有对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做出具体规定,可以由企业和劳动者双方进行协商。但是,企业不能预订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已包含在劳动者现有的工资报酬中。 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只有约定违约金,才能更好地保证员工遵守竞业限制协议。 《劳动合同法》没有对违约金的数额做出具体规定,可以由企业和劳动者双方进行协商。但是,违约金数额也不是越

{新劳动法合同}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最新解释

(新劳动法合同)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最新解释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最新解释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主要内容 劳动法实施条例:14种情况可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招用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 女职工孕产期符合条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调整裁员等14种情形可解除无期限合同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法制办昨天公布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且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草案共有45条,主要就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关系、劳务派遣等方面的问题做了规定。此外,草案仍对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的中止、政府安置困难人员的公益性岗位的劳动合同等问题做了规定。 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公众可于5月20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于“行政立法草案意见征集管理信息系统”中浏览草案全文且提出意见。也可通过信函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发表意见。 孕产期符合条件签无期限合同 草案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因劳动者有下列三种情形之壹而续延,劳动者于该用人单位已经连续工作满10年,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和该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这三种情形是:(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于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于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有养老保险可终止无期限合同 针对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草案规定,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五种情形之壹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 这五种情形是:(壹)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四)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破产时可解除无期限合同 草案规定,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14种情形之壹的,用人单位能够和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壹致的;(二)劳动者于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和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壹款第壹项关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于

劳动合同纠纷案例解析

解析劳动合同纠纷案例的解决方法 劳动纠纷在这个人与人的劳动关系的社会里普遍存在的现象。 自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填补并完善了劳动关系中不少空白点。在处理不少劳动纠纷的过程中,大多是没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加班费,解除劳动关系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伤如何认定,工伤如何鉴定,如何计算赔偿标准等等事项。以自已帮助当事人处理的案例来具体分析一下劳动纠纷的处理,希望对大家有些帮助2011年2月初,徐先生通过同事介绍来到律所找到我,把详细情况叙述了,并且依据我的分析准备好了证据:工牌及劳动合同(证明有劳动关系),银行清单工资打款凭证(证明平均工资数额),1996年入职时的押金单(证明1996年开始成立劳动关系),社保清单(证明未足额购买社保并且有段时间成立劳动关系且未购买社保),调岗通知(证明未经劳动者同意而擅自调岗),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证明劳动关系因公司违法行为而解除)。 徐**于1996年8月起就职于公司工作,任公司的清洁工职务。工资为每月的平均工资为1483元。公司自2010年2月28日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未与徐**签订过任何的劳动合同,公司自1996年至2001年5月未给徐**购买过任何社保,自2001年5月至2011年3月31日止购买社会保险也未按照徐**实际工资购买。同时2011年2月6日公司未经徐**的同意将徐**擅自调岗。公司一直无理由的拖延支付徐**相应的加班费。 2月28日,向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劳动仲裁,要求请求裁决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16313元(从2010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共11个月,月工资1483元。)请求裁决向徐**支付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2245元,一个月的代通知金1483元。请求裁决加班工资从2008年3月30日至2011年3月31日止

2020年最新解除无固定期合同赔偿标准

解除无固定期合同赔偿标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以下是解除无固定期合同赔偿标准详细内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

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四)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拒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问:你好,我从1998年在一事业单位做临时工没合同,2020年1月签了一份半年的合同,即合同开始是2020年1月到2020年6月30日。但我工作时间是1998年7月到2020年9月。我和领导协商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他们不同意。单位想给我一个月的工资做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202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请问:2020年前的工作事实存在我可不要以要求用人单位给我补偿,或是双倍工资,或是一年给一月工资?还是根据法律,我这个情况只能有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我有哪些权利可以要求的,感谢您!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 还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从2020年6月30日合同到期至你工作终止日这段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双倍的工资。 由于用人单位不同意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想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做法明显违

劳务派遣中的处理劳动合同争议

劳务派遣中的处理劳动合同争议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也称不定期的劳动合同,它不会因期限届满而终止,只有当法定的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如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用人单位关闭、撤销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能依法终止。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劳动者撑起了保护伞,劳动者能否运用《劳动合同法》这一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呢?下面,笔者向大家介绍一起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例。 不能协商确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仲裁委和法院应如何处理? 在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争议中,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依照《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应依《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可见《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系对当事人就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未能协商确定的作出了处理规定。在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中,社会保险是强制性规定,不存在协商确定的问题。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内容一般集体合同有规定且国家也有强制性的劳动标准规定,即使双方协商不成,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则,也可以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中未明确的劳动合同内容就是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简单地说就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如何确定的问题,依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确定

也直接关系到其薪酬的确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这一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的情况下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XX)4号)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参照此规定,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争议案件中,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可以作如下裁决和判决:当事人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合同期限以外的其他劳动合同条款,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依照当事人原劳动合同内容确定。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满一年,视同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争议,亦应以以上原则确定劳动合同内容,即双方当事人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按照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的工作岗位、地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内容来确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如双方实际履行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按集体合同规定确定。 案情简介:申请人李某,1996年5月到被申请人南京某证券公司从事驾驶工作,月薪2400元,双方签订了临时聘用协议,双方最后一期临时聘用协议期限自XX年5月至XX年5月31日止。XX年5月31日,双方合同期满后,公司要求李某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使用李某,李某不同意,于XX年6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裁决与被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支付XX年6月起至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止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处理范本

劳动合同纠纷处理范本 Model of labor contract dispute settlemen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劳动合同纠纷处理范本 前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本文档根据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劳动合同就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双方达成的一种 协议合同,它有利于保障双方之间的关系,那么在生活中出 现了劳动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吧。 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纠 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弄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在分清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向受损失的一方提供一定的补偿,并督促双方依法补签劳动合同,台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解除劳动合同。 ②对于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 机关应查明代签的原因,并审查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对内容合法的,责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签劳动合同;对内容不 合法的,应宣布合同无效。

③发生对于芝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用人单位误解而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对用人单位查明事实真相后,对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予以维持。 ④发生对于不符合合法有条件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宣布劳动合同无效,然后视违法程度责成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⑤发生对于订立方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分别情况作出处理。内容合法,只是订立方式不合法后般应认定合同有效,并督促双方补签劳动合;内容和订立方式均不合法的,应认定该合同无效,并按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行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不履行劳动合同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搞清不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因,对用人单位无过错的,督促劳动者依照有关规定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对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在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同时,可以裁定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2018新整理版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2018 新整理版 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完整版)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1(精)

■案例一: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某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遇到一个棘手问题,员工甲2008年1月1日进厂,但公司一直遗忘与员工甲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甲知道公司如果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的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 2008年5月1日,公司对劳动合同进行了一次普查,才发现与员工甲漏签了劳动合同,公司表示要与员工甲补签劳动合同,员工甲同意补签,但是公司要先支付其2008年1月至4月的另一倍工资,否则员工甲只愿意将补签劳动合同日期订在 2008年5月1日。问题:公司应当如何处理上述案件较为妥当?◆案例分析针对员工甲的问题,介于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在于用人单位,且是因为用人单位的疏忽导致一直未能与甲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员工要求公司支付未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是合法的,但是从本案实务操作角度考虑,公司完全可以先不去支付该员双倍工资,将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签订至2008年5月1日,因为从员工的心理上并不愿意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以后如果仅为3个月的工资去起诉的可能性也很小,即使员工离职后去起诉,公司最终也仅是支付其3个月的另一倍工资,并没有其他的额外处罚。将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签订至2008年5月1日后,单位仍应向该员工发出《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让员工签收。如果发现其再次拒签劳动合同,应在2008年6月1日前立即书面通知终止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已经满一个月的,也要立即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但此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操作建议 (1建议公司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建立签订、保管、存档等规范体系; (2针对员工拒签情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A、时间上把握:与其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或合同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 B、形式上把握: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拒签合同的,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 C、证据上把握:注意保留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意向书中设定拒签合同的原因,访谈笔录、证人证言等)■案例二:加班费计算问题某时装有限公司与其主管级别的员工都签订有一份《定薪协议》,协议约定员工每月固定薪资3000元,该薪资包含加班费及基本工资、奖金等;公司与普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也对薪资作出约定,员工每月工资1000元,公司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费的计算基数。问题:该公司针对工资的处理方式是否违法?◆案例分析公司的上述两种操作方式在法律上都是不违法的,第一种与员工所签订的定薪协议正好是公司证明

解除无固定期合同赔偿标准

解除无固定期合同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四)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拒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问:你好,我从1998年在一事业单位做临时工没合同,2021年1月签了一份半年的合同,即合同开始是2021年1月到2021 年6月30日。但我工作时间是1998年7月到2021年9月。我和

如何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企业如何合理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风险影响】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扣减工资、到期终止劳动合同、末位淘汰等办法刺激员工努力工作,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要通过末位淘汰制来解除劳动关系,已经不可行,因为用人单位已经无权约定解除劳动关系,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时,用人单位才能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如果企业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根据与员工签订的劳动期限,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满六个月未满一年的,视为一年。未满一年的支付半个月经济补偿。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未提前一个月的,需再另行支付一个月的代通金。 一旦订立(或被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时,企业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愿意支付赔偿金除外),双方的劳动合同将一直维系。如果某个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员工完全可以在不严重违*纪律的情况下混日子,其既不努力工作,也不严重违纪。用人单位还无法解雇这样的员工,只能每月依法发放薪资。那么,强行解雇可以吗?无法定理由解雇员工,被解雇员工不追究则可,如果追究,其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用人单位只能败诉并继续使用一名并不称心的员工。对企业来说,一旦劳动者不能再高效率为企业提供服务,无疑将背负沉重的经济负担。 【错误的规避措施】 为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实践中用人单位常用的规避方法不外乎以下几种:

一、变换签约主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及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时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这里的“连续”,应当是在同一用人单位的“连续”工作,如果用人单位不同,自然不可能“连续”了。于是,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让劳动者工作年限无法“连续”,注册2个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当与A公司合同期满后,由B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些集团公司旗下有多个子公司,由不同的子公司分别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样,通过变换签约主体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不良后果: 1、马上引起员工警觉和反感,并有可能导致员工向劳动部门举报或提出仲裁。 2、员工拒绝签订并消极怠工。 二、“连续”工作年限中断:实践中一般表现为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辞职后一段时间再入职,或者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终止劳动合同,过一段时间再聘用,让连续工作年限或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发生“中断”,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典型案例:华为集体辞职事件 不良后果: 1、严重影响企业形象,造成不良的社会声誉。 2、并不能逃避企业责任,员工举报或申请仲裁后仍需赔偿并签订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应对策略】 【1】评估在本单位工作近10年的员工 企业应尽早核查在本单位工作将近10年的员工,并对该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如果认为该员工能力突出、业绩良好,值得企业留用,可

劳动合同解决纠纷的方式

劳动合同解决纠纷的方式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解决纠纷的方式。下面由为你详细介绍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 当劳动合同纠纷发生时首先采用的是协商和解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劳动合同纠纷发生的争议。 二、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之二:调解 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当劳动纠纷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调解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第三宣传法律、规章和政策,用规劝疏导的方法,促使双方相互谅解,达成一致。调解的原则是双方自愿,是否采用调解办法解决问题,需要双方自愿;能否达成协议,也需要双方自愿。 三、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之三:劳动仲裁 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我国其他纠纷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即当事人是否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需要双方自愿,如果一方申请仲裁而另一方不愿意采用这种方式,那么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仲裁申请;但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强制原则,即只要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不管另一方是否自愿,仲裁委员会多会予以受理。其他

纠纷实行裁审分轨制,即通过仲裁的纠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实行裁审衔接制,即对劳动争议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之四: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纠纷是属于劳动争议的案子,的我国规定,劳动案件仲裁前置;,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必须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去法院起诉,寻求司法解决。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受理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劳动合同的特征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

[标准合同]最新关于劳动合同争议处理办法

最新关于劳动合同争议处理办法 劳动合同的作用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的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处理劳动合同争议的依据 由于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广泛,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条件等等,所以处理劳动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也很广泛,主要有《劳动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集体合同规定》、《违反< 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 劳动合同纠纷的五种处理方法 劳动合同纠纷有多种,其中包括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变更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劳动纠纷,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等。处理因不同原因引起的劳动纠纷,有各自不同的具体要求。 一、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弄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在分清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向受损失的一方提供一定的补偿,并督促双方依法补签劳动合同,台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解除劳动合同。 ②对于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代签的原因,并审查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对内容合法的,责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签劳动合同;对内容不合法的,应宣布合同无效。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无固定期限)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签订时间:年月日 协议双方: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年月日解除双方于 年月日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乙方工资发放至年月日;根据相关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作为甲方给予乙方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时,终止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一切 义务,自愿放弃因劳动合同履行及解除所产生的一切权利。并确认双方之间已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及纠纷。(包括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及解除后,双方应履行的所有义务等。) (三)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1 日内,乙方应将属于甲方的所有财物,文件和 资料等归还给甲方,并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离职手续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暂时缓发包含本协议第一条在内的一切费用。

(四)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需遵守解除劳动合同之前签订的《保密协议》, 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五)双方若在履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 解决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起仲裁申请。 (六)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终止。 (七)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 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劳动者一方不再就此提出任何赔偿或补偿,放弃因 劳动合同终止产生的实体权利。 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且原件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员工本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用版

YF-ED-J294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用 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

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劳动合同纠纷个人案例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劳动合同纠纷个人案例 篇一:劳动合同纠纷案例 第七章工作时间和假期 1、工作时间的标准及限制 【案例一】强行给员工“放假”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单位未按照劳动合 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环境和工作条件恶劣,存在安全隐患或漏洞,有可能给劳动者的安全带来威胁;或者劳动者的工作环境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符,劳动者都可以以此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随意强行给员工“放假”或“停工”,无疑剥夺了劳动者的工作权利,让劳 动者失去赖以工作的基本条件,因此可视为未提供劳动条件。 【案例二】超时加班违法自愿条款无效 沂水县某企业招用农民工,劳资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月工资800元,每天加班4小时,加班费另算。1个月后,职

工们感觉实在太累,纷纷要求不再加班。然而,厂方以有劳动合同约定为由不允许,声称不加班就要职工支付违约金。无奈之下,职工将厂方告上了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的工作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该企业利用职工挣钱心切,不熟悉法律的弱点,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规定日加班时间4小时,比国家规定的特殊情况下的3小时还要多1小时,显然是违法的。违反法律的合同是无效的,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仲裁委遂裁决:超时加班的合同条款无效,厂方要严格执行8小时工作制。 2、法定假日 3、特殊时期的假日 【案例一】劳动者因工负伤应续签劳动合同 近日,西城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判决原告某出租汽车公司与被告宋某续签劳动合同;原告退还被告车辆价值保证金、营运收入保证金及合同管理费共计1.4万余元。 原告某出租汽车公司诉称:1999年1月,我公司与被告签订了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及营运任务承包合同。20XX年2月,被告因疲劳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有关部门认定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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