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方针,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其目标是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

第四条实验室是依托大学、科研院所和其他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机构建设的科研实体。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国家对实验室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是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编制和组织实施实验室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

2、制定实验室发展方针、政策和规章,宏观指导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3、批准实验室的建立、重组、合并和撤消。组织实验室评估和考核。

4、拨发有关经费。

第六条国务院部门(行业)或地方省市科技管理部门是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有关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支持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2、依据本办法制定本部门(行业、地方)实验室管理细则,指导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组织实施实验室建设。

3、聘任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

4、拨发、配套有关经费。

第七条依托单位是实施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负责单位,主要职责是:

1、为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以及经费等配套条件。

2、负责推荐实验室主任及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实验室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及委员。

3、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配合科技部和主管部门做好对实验室的评估工作等。

4、根据学术委员会建议,提出实验室研究方向、任务、目标等重大调整意见报主管部门,解决实验室建设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第三章设立与建设

第八条为促进我国科学技术进步,提高科技可持续创新能力,加强基础研究基地建设,稳定基础研究队伍,培养和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国家有计划、有重点地装备、新建和调整实验室。

第九条实验室建设坚持“三高一优两重点”的原则。即高水平研究机构、高校和高科技企业;优秀的部门(行业)或地方实验室;“两重点”指具有突击前沿获取原始科学创新能力的专门学科实验室和集成关键性、原创性科学技术能力的跨学科综合实验室。

第十条科技部根据国家科技发展纲要,制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指导实验室建设。

第十一条申请实验室建设的基本条件:1、一般为已运行、并对外开放2

年以上的部门(地方、高科技企业)重点实验室,在本领域中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或特色,能承担和完成国家重大科研任务;2、依托单位能为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3、主管部门能保证实验室建设配套经费及建成后实验室的运行经费。

第十二条依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申报实验室由依托单位提出、主管部门择优推荐(无主管部门的机构,可直接向科技部申报),并报送《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附件一),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由申请单位填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附件二),经主管部门初审,报科技部批准立项。

第十三条实验室立项后进入建设实施期,其国拨及配套经费应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要求安排,主要用于购置先进仪器设备及必要软件等,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应采用招标形式。

第十四条实验室建设应本着“边建设、边研究、边开放”的原则。依托单位在实施实验室建设期间,要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进展情况,保证实验室人员的

相对稳定。建设期间实验室主任连续半年以上不在岗时,一般应及时调整并报主管部门批准,特殊情况应报科技部核准。

第十五条实验室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建成后,应提交验收申请,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科技部,科技部组织验收通过后予以批准。

第十六条国家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新型科研组织形式,支持实验室网络化的建设。

第四章变更与调整

第十七条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学科发展的需要以及实验室实际运行状况,科技部可调整实验室的布局及结构,对实验室进行重组、整合、撤消等。

第十八条科技部争取有效的经费渠道支持实验室设备更新。确需更新设备的由实验室填报《国家重点实验室设备更新申请报告》,科技部组织论证后,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必要时国家有权调配由国家装备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

第十九条实验室确有需要更名、变更研究方向或进行结构调整、重组的,须由实验室主任提出书面报告,经学术委员会和相关学科专家的论证,论证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科技部核准。

第五章运行与管理

第二十条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试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第二十一条实验室主任由依托单位推荐,主管部门聘任,报科技部备案。主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学科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六十岁,任期为五年。一般每年在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八个月(一届累计不在岗时间最多为十八个月) ,特殊情况要经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主要任务是审议实验室的目标、任务和研究方向,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审批开放研究课题。学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二十三条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优秀专家组成,人数不超过十五人,其中依托单位的学术委员不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中青年学术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学术委员任期五年,年龄不超过七十岁,每次换届应更换三分之一以上成员。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实行课题制管理和试行下聘一级的人事制度,研究队伍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少量固定人员以学科、学术带头人(首席专家)为主,按实验室所设学科严格控制其编制,由实验室主任公开聘任。其他研究人员

数量由学科、学术带头人(首席专家)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和争取到课题的实际情况自主聘任,受聘人员作为流动编制经实验室主任核准后,其相关费用由课题组负担。实验室应注意稳定一支高水平的技术队伍。

第二十五条实验室要根据研究方向设置开放基金和开放课题,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加大开放力度,积极开展国际和国内合作与学术交流。

第二十六条实验室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实验室完成的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研究成果均应署实验室名称,专利申请、技术成果转让、申报奖励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实验室主任基金在运行补助费中列支,由实验室主任管理,主要用于支持具有创新思想的课题、新研究方向的启动和优秀年轻人才的培养。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实验室经费可用于岗位补贴、绩效奖励等。

第二十八条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重视和加强管理。注重仪器设备和计算机网络的建设与使用效率。要重视学风建设和科学道德建设,加强数据、资料、成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审核以及保存工作。

第六章考核与评估

第二十九条依托单位应当每年对实验室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科技部定期组织实验室周期评估,评估工作委托中介机构按不同领域,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坚持“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另行发布。

第三十一条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对被评估为优秀的部门(地方)实验室,符合实验室总体规划的,可申请升级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对评估成绩差、不符合要求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要予以降级或淘汰。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实验室统一命名为“××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英文名称为“State Key Laboratory of ×× (依托单位)”。如:摩擦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清华大学),State Key Laboratory of Tribology (Tsinghua University)。

第三十三条实验室经费管理办法另行发布。

第三十四条部门(行业、地方)实验室是我国实验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办法可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无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托单位,可参照本办法加强管理工作。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科技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格式)

一、实验室名称、学科(领域)分类、申请单位、主管部门

二、实验室研究方向、内容,建设实验室的目的、意义

三、国内外该学科(领域)最新进展,发展趋势、应用前景;实验室现有研究工作的基础、水平等

四、主要工作规划、预期目标、水平

五、已具备的实验条件

六、科研队伍状况及培养人才的能力

七、建设规模和预算

八、开放运行设想

九、专家(学术委员会)意见

十、实验室依托单位意见(配套经费和运行费支持额度)

十一、主管部门意见(配套经费和运行费支持额度)

附件二:《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格式)

一、实验室名称,学科(领域),承担单位,建设地点

二、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内容,预计达到的研究目标

三、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的计划

(1)、学术带头人介绍

(2)、优秀中青年人才情况

(3)、人才培养能力

(4)、稳定和吸引优秀中青年人才的措施

四、建设规模

(1)建设经费概算、落实计划

(2)实验室各研究单元的构成

(3)主要购置、配备的仪器、设备(附清单)

(4)基建或改善配套条件建设、落实情况

五、实验室管理(运行管理、合理利用资源、人员聘用及流动等)

六、依托单位给予的支持

七、主管部门配套经费及运行费落实情况

八、联合、开放设想

九、实验室主任及学术委员会主任的提名及介绍

十、依托单位意见

十一、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十二、专家论证意见

湖南省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规划

湖南省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规划 湖南省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规划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 作的通知》(教高…2019?8号)精神,结合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现状,特制定我省国家 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规划。 一、背景与基础 我省高职以对接地方产业、服务区域经济为原则,按照每个市州和每个重要行业至少 办好一所高职院校的思路,科学规划高职院校学校布局。目前,全省有高职高专院校68所,基本完成了主要行业和每个市州举办1所以上高职学院的布局,基本形成了以国家示 范性高职院校为龙头,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为骨干,其它高职院校为基础的高职教育体系。近年来,我省制定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等 一系列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决策,整合区域内各类职业教育资源,不断创新高职教育 发展模式,加强高职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和体制机制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了 高职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了高职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高职院校与专业布局有效对接湖南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国家中长 期人才发展规划。“十一五”期间,湖南省提出了实施“一化三基”和“富民强省”发展 战略,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实现由农业大省向经济强省转变,并提出 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强省、教育强省的目标。在这一发展战略的指引下,湖南省重点发展 了工程机械、轨道交通、广播影视、轻纺服装、石油化工、电子信息等20余个重点产业 和新兴产业,同时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搞好新农村建设,形成了一批集中度大、关 联性强、集约化水平高的产业集群,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提出了新的 需求,需要我省建设更高水平的高职院校为这些重要产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和提供智 力支撑。近年来,我省重点建设了22所省级示范性高职学院,学校及主体专业基本对接 了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中,我省已经重点建设的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 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重点服务于社区服务、轨道交通、工程机械、交通运输、现代养殖 等重要产业。 目前,我省正以建设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以 “3+5” 城市群(长株潭+岳阳、益阳、常德、娄底、衡阳)经济一体化发展为抓手,走 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科学发展之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实现 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在未来5—10年,作为我省重要产 业的装备制造业、文化传媒业、现代农业、轻工业、传统特色产业、石化产业以及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生物等战略 性新兴产业亟需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申报院校 的主体专业不仅紧密对接了这些产业,而且建设水平在省内高职院校同类专业中处于领先

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主要阶段是: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工作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后评价阶段。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以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各部门、地区、企事业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项目建议书。有些部门在提出项目建议书之前还增加了初步可研性研究工作,对拟进行建设的项目初步论证后,再行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按照现行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报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即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在技术是否磕膝盖内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应是经过资格审定的规划、身机和工程咨询等单位。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凡可行性研究未被通过的项目,不得编制、保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下一步工作。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所有基本建设项目都要在可行性研究通过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效益最好的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最终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重要文件,要求它必须有相当的浓度和准确性。 可行性研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要求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项目提出的前景和依据; (2).根据经济预测、市场预测确定建设规模、产品方案,提供必要的确定依据; (3).技术工艺、主要设备选型、建设标准和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 (4).资源、原材料、燃料供应、动力、运输、供水等协作配合条件; (5).建设条件,确定选址方案、总平面布置方案、占地面积等; (6).项目设计方案,主要单项工程、公用辅助设施、协作配套工程; (7).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规划、防震、防洪、节能等要求和采取的相应措施方案; (8).企业组织、劳动定员、管理制度和人员培训; (9).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 (10).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式; (1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2).建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 3、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编制完成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有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并通过,按照现行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如果在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建设地点、主要协作关系等方面确需变动以及突破控制数时,应经原批准机关同意。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依据。 三、设计工作阶段 设计是对拟建工程的实施在技术和经济上所进行的全面而详尽的安排,是基本建设计划的具体化,是把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引入建设的渠道,是整个工程的决定性环节,是组织施工的依据它直接关系着工程质量和将来的使用效果。已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招标投标择优选择具有相关设计等级资格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说明

附2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说明 一、研究水平与贡献 1. 定位、研究方向及承担国家重要任务情况。 定位明确,特色鲜明,研究方向符合科学发展趋势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主要研究方向发展良好,有较强的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特别是评估期内承担了国家重大科研任务,产生了重大科研成果。集中精力承担和组织国家重要任务,减少一般性竞争项目,有较高的科研效率。 2. 代表性研究成果水平与国际学术影响、在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重大需求中的贡献、投入产出比。 代表性成果是指评估期内在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上,以实验室为基地、实验室固定人员为主产生的重大科研成果,以及通过国内外合作研究取得的成果。代表性成果产生国际重要影响,对实验室成为学科建设与学术发展的创造中心、培育中心和引领中心起到重要作用。代表性成果应是根据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所开展的、为促进科学发展或解决关键科技问题以及为国家发展决策等方面所取得的重要科研系列进展,而不是某研究方向上关联度不高的成果的汇总和拼盘。对代表性成果的评价应将投入产出比作为一个重要指

标。 代表性成果名称表述应明确、具体,成果按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性工作分类,不同类型成果按不同标准评价。(1)基础研究成果。 在科学前沿的探索研究中取得系统性原创成果,并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在本领域公认的重要期刊上发表系列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或在国际重要学术会议上做邀请报告,产生重要学术影响。 (2)应用基础研究成果。 在解决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和在国家重大工程中具有创新思想与方法,实现重要理论创新、关键技术突破或集成,拥有核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 提供科学基础和技术储备,取得创造性成果并获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在实验技术方法、专用设备研制改进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3)基础性工作成果。 基本科学数据、资料和信息具有权威性、系统性、完整性、科学性,并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和资源共享,为相关领域科学研究提供支撑,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 合作研究与自主研究课题的组织情况与实施效果。 开展合作研究情况。作为本领域国内研究中心,对学科领域发展起到了辐射带动作用,积极组织、参与国际重大科学研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 (格式) 实验室名称: 申报方向: 依托单位: 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填报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一四年制

一、实验室信息简表 元 )

二、依托单位信息简表

三、建设实验室的目的、意义(包括实验室建成后对国家和依托单位的作用、贡献等) 四、国内外该领域最新进展,发展趋势、应用前景 五、实验室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内容 六、实验室现有研究工作的基础、水平(国内外影响和地位;近5年承担的重大科研任务和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在推动技术发展、解决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关键问题等方面的贡献) 七、科研队伍状况及培养人才的能力(队伍规模和结构的总体情况、现任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带头人的简介及其代表性成果,高水平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博士后工作(流动)站及研究生培养情况) 八、已具备的科研条件(科研用房、仪器设备、配套设施) 九、开放合作与运行管理情况(开放合作、日常运行管理、人员聘用及流动、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 十、主要工作规划、预期目标与水平(从研究内容、科研条件、人才队伍、开放合作与运行管理等方面阐述) 十一、实验室依托单位意见(包括建设经费和运行费支持额度等) 十二、主管部门意见(包括建设经费和运行费支持额度等) 附件1.实验室现有固定人员名单(列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研究方向或专业等主要信息,研究、技术和管理人员分别排列)附件2.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清单 附件3.实验室近5年来承担的重要科研项目清单 附件4.实验室近5年来重要获奖清单

附件5.实验室近5年来重要学术专着、论文、发明专利、标准等科研成果清单(其中专着不超过10部,论文不超过50篇)

河南高职高专院校排名

河南高职院校 网上曾经流行过一个版本的河南高职高专院校排名,本人仔细看了一下,水分太大,太坑人,虽然说高职现在不分一批二批,但是,大家至少要选一个硬件、软件条件不错的学校,这至少是一个教学质量的保证。 那么如何选择一所学校? 首先,你要看你想学的专业。每个学校都有优势专业。 接下来,你要看的就是学校的性质,是公办还是民办,是省属还是地方? 然后就是看师资,学校有多少专任教师?多少教授,多少副教授?多少研究生?多少讲师?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教学水平和质量。 最后看一下学校是否是国家示范高职或者国家骨干高职院校。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学校的办学实力。国家重点扶持的示范或者骨干院校一般来说都是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校,如果一所学校连示范或者骨干院校都不是,却在排行榜上排名靠前,你觉得可信度有多少? 河南省国家骨干高职院校:(3所)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省国家示范院校:(4所)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所以大家不要被过分的宣传所误导。2013年以前河南省高职高专都是分一批

和二批来录取,所以相对来说,当年的一批录取学校就是河南省内相对不错的学校。 从2013年开始,录取不分一批二批,但是大家一定要知道哪些曾经是一批录取的。这些院校相对来说硬件软件条件比较好。下面列出来的就是当时一批的院校。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焦作大学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开封大学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商丘科技职业学院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 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永城职业学院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 郑州华信职业技术学院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1、明确界定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内涵和范围 通常界定固定资产投资性质是按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的性质来区分的。但由于政府性项目不仅涉及面广,而且投入资金的渠道也较多(既有财政预算内安排资金、业主单位预算外资金、向银行贷款以及相关企业垫资等),所以,仅依据建设资金性质来界定项目性质是不全面的,它容易淡化一些项目资金虽是财政资金以外筹集,但最终由政府负债偿还的责任。因此,应按项目的资产权属、性质来区分更为直接和清晰。因为只有国有资产的权属归政府,而其余的资产权属则不属政府。 2、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计划和管理 评审中发现,许多建设项目未能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没有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审查、投资估算批复等文件;没有对项目的必要性、经济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没有经过严格的实地勘察、科学的分析和全面规划;没有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对投资估算、投资预算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搞“三边”工程,即边批复,边设计,边施工,导致“三超”现象严重,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施工过程中随意扩大规模、范围和建设标准,导致工程造价大幅增加。 解决的思路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计划安排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投资主管部门应在全面征集行

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平衡、专家评定、广泛征求意见等过程,遵循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综合平衡的原则,提高决策的科学、民主水平,避免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逐步建立和实行政府投资项目的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 4、强化项目设计的管理。项目设计深度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大小和工程质量优劣,强化对项目设计深度的管理,优化设计方案,是控制工程造价和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 (1)在设计单位选择上,应积极推行设计招投标办法,通过方案对比,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2)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进行二次设计,使其在满足经济、适用、美观和使用功能的同时,以科学的设计控制投资规模,积极推行限额设计,防止在工程设计中任意提高安全系数的设计标准,这样既能保证设计方案先进,又能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3)建设单位应积极与设计单位配合,主动影响设计,参与设计,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如设计图纸会审、专家会议论证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完善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设计深度。 5、合理确定投资。首先要加强项目概(预)算编制管理。要借助中介机构或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设计文件或图纸,结合使用功能,对项目概(预)算进行审核,提高概(预)算的严谨性、准确性。防止由于图纸不详、清单编制漏项或者项目特征描述不详而造成的变更和资金浪费。同时,对使用的主要材料应组织市场调查,掌握市场材料价格、材料的性能和质量,尽量采用性价比较高的材料,

关于深入开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

关于深入开展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讲身边人、说身边事”活动征文 电气工程学院的感人故事 迟亮

关于深入开展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 “讲身边人、说身边事”活动征文 积极参与学院建设与发展,发挥集体的伟大力量 我刚刚进入新的工作岗位的时间不长,在教学办的工作开展的却很顺利,这得益于我所在的团队:电气工程学院,集体的力量是伟大的,集体的智慧是无限的,我在这个集体的环境里很快顺利地融入工作当中,有很多工作包括工作流程、人员情况、教学环节等都不是很熟悉,在这个优秀的集体里,每个成员都很支持我的工作,许多老同志还对我言传身教,传授经验,使我受益匪浅,我非常感谢他们,在他们的身上我学习到了教学的技能,学习到了优秀的品质,学习到了丰富的经验,学习到了这种伟大的集体的力量和精神,在这个优秀的氛围浓厚的集体里,新老同志相互关心,新同志和年轻的同志与老同志一道,整理教学等材料,互相探讨教学技术手段和教学经验,互相鼓励与支持,互相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在评职方便,职称高的同志对将要晋级的同志在细节和材料组织等方面都很有帮助,也特别认真,使得今年的评职晋级等进行的都很顺利,我们集体还一起学习张丽莉老师的先进事迹,每一次在电视前、在网络上看到关于她的报道时,内心的激动无法抑制,深深被她的行为感动。她就是了解令我们引以为自豪的最美教师,在网络上我收集了解到:张丽莉1983年出生,哈尔滨师范大学毕业,佳木斯第十九中学的语文教师。在今年5月8日下午放学期间,一辆客车在等待师生上车时,因驾驶员误碰操纵杆致使车辆失控撞向学生,危急之下,张丽莉不顾生命安危,挺身而出,

为抢救两名学生而被卷入车下遭到碾压,以至双腿高位截肢,今年她刚满29岁,她的事迹感动无数网友,也感动着我们,张丽莉在学生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舍己救人,把生的希望留给学生,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用行动谱写了感人的赞歌。她践行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彰显了人民教师的美好形象,有人说教师的奉献精神像蜡烛,燃烧自己却照亮别人;有人说教师的高尚品格像春蚕,对教育事业奉献的是一生的忠诚。这些赞誉对那些优秀教师来说,可谓受之无愧,实至名归,张丽莉老师很平凡,和无数教师一样,没有豪言壮语,但英雄正是来自平凡,崇高的师德体现在平时点点滴滴平凡的教育工作中。张丽莉老师的英雄壮举,是商品时代对良知的一种呼唤;是利益冲撞时对道德的一种呼唤;是和平年代对英雄的呼唤。我们应该像张丽莉那样在平凡的工作中,在细微处体现自身的价值和尊严。我们从张丽莉老师身上看到了人生价值的真谛,学习了张丽莉老师的事迹后我觉得,作为一名党员,特别是一名组织工作战线上的党员我要学习张丽莉老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淡泊名利,在危急关头和急难险重面前敢于挺身而出,勇挑重担,为群众作表率、当模范;要把张丽莉老师的精神化作为工作的动力,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在自身的岗位上奉献自己的力量,用自己的行为感染周围的人,作为教育工作一线人员,以对工作尽心、对工作尽职、对社会尽责的态度,以满腔的热情全身心的投入工作,踏踏实实的做事,兢兢业业的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发挥自身特长,创造性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

附件2: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 (格式) 实验室名称: 学科分类: 依托单位: 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一一年制

内容提纲 一、实验室基本信息 实验室中英文名称,学科领域,建设承担单位及单位负责人,建设地点。 二、实验室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研究目标 在分析本领域发展趋势和状况的基础上,结合本实验室已有工作基础,确立研究方向、近期主要研究内容和预期研究目标。 三、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计划 现有队伍和人才培养情况介绍,实验室规模和队伍结构的总体规划,稳定和吸引优秀高水平人才的具体措施,吸引人才计划。 四、实验平台建设与经费 建设经费概算与落实计划,实验室各研究单元的构成(结合研究内容和队伍设置阐述),现有科研条件(仪器设备、科研用房、配套设施)情况,仪器设备购置(研制)计划及理由,基建或配套设施改善计划。 五、实验室管理运行机制 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人员聘用及流动,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开放合作设想。 六、实验室主任推荐人选简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提名与简介

实验室主任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主要研究领域和代表性研究成果简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与简介。 七、依托单位的支持(包括配套经费和运行费计划) 八、实验室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支持(包括配套经费和运行费计划) 九、主管部门的支持(包括配套经费和运行费计划) 十、依托单位意见 十一、实验室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主管部门意见十二、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附1. 实验室主任招聘工作报告(招聘过程、推荐人选详细介绍、依托单位推荐意见、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附2. 实验室固定人员名单(列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研究方向或专业等主要信息。研究、技术和管理人员分别 排列,其中研究人员按照研究单元排列。) 附3. 学术委员会提名名单 附4. 实验室现有主要仪器设备清单 附5. 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研制)计划清单 附6. 实验室承担的重要科研项目清单 附7. 实验室重要获奖清单 附8. 实验室重要专著、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清单

政府投资项目办理流程

政府投资项目办理流程 1、编制和上报年度计划(发改部门、财政部门) (1)列入年度计划项目,直接到“2”。 (2)未列入年度计划项目,向区政府申报,转发改局和财 政局初审后,报区政府同意。 2、编制和上报项目建议书(发改部门)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2)初步确定的规划选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 准及其依据; (3)项目总投资及需要政府资金投资的理由及具体数额; (4)初步确定建设用地规模、环保要求以及其它相关材料; (5)有关招标的内容; (6)有关节能的内容。 500万以下项目,直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招标中心) (1)经营性项目,确定项目法人。 (2)非经营性项目,确定专门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有条 件的招标选择代建单位。 4、编制和上报项目可研报告(含招标核准申报表)(发改部门)

(1)项目概况; (2)项目提出的可行性和依据; (3)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4)项目建设选址; (5)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6)节能方案分析,单列为“节能分析专章”,包括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能耗种类和数量,节能措施和效果分析等; (7)项目外部配套建设条件论证; (8)劳动保护与卫生防疫、消防等; (9)项目总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落实情况; (10)招标方案,单列为“招标专章”,包括招标基本情况和招标方案,并附《招标方案核准申报表》(江东发改局网站供下载); (11)风险管理方案; (12)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13)项目建设周期及工程进度安排;

(14)对于项目建议书批复中规定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要提出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 (15)对于项目建议书批复中规定须政府投资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项目,要提出股权结构和利益分配方案; (16)结论。 5、设计招标(招标中心) 6、编制和上报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发改部门) 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因建设规模变化较大,初步设计的投资概算超过原立项投资额20%的,按新增投资项目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即按“1(2)”办理。 7、施工图设计 因设计变更或其它原因引起下列变化的,项目概算应当报原批准机关重新审批,即500万以上基建项目或200万以上信息化项目报区政府审批,其他项目报发改及财政部门审批。 (一)累计额超过项目总概算10%的; (二)其它引起项目总投资增加应当予以报告说明的; (三)项目的主要功能发生变化的。 8、施工监理等招标(招标中心) 50万以上项目,由市招标中心办理。 9、重大项目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合同(监察局) 10、申请建设资金拨付(财政部门)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方针,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其目标是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 第四条实验室是依托大学、科研院所和其他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机构建设的科研实体。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国家对实验室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是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编制和组织实施实验室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 2、制定实验室发展方针、政策和规章,宏观指导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3、批准实验室的建立、重组、合并和撤消。组织实验室评估和考核。 4、拨发有关经费。 第六条国务院部门(行业)或地方省市科技管理部门是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有关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支持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2、依据本办法制定本部门(行业、地方)实验室管理细则,指导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组织实施实验室建设。 3、聘任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 4、拨发、配套有关经费。 第七条依托单位是实施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负责单位,主要职责是:

1、为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以及经费等配套条件。 2、负责推荐实验室主任及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实验室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及委员。 3、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配合科技部和主管部门做好对实验室的评估工作等。 4、根据学术委员会建议,提出实验室研究方向、任务、目标等重大调整意见报主管部门,解决实验室建设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第三章设立与建设 第八条为促进我国科学技术进步,提高科技可持续创新能力,加强基础研究基地建设,稳定基础研究队伍,培养和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国家有计划、有重点地装备、新建和调整实验室。 第九条实验室建设坚持“三高一优两重点”的原则。即高水平研究机构、高校和高科技企业;优秀的部门(行业)或地方实验室;“两重点”指具有突击前沿获取原始科学创新能力的专门学科实验室和集成关键性、原创性科学技术能力的跨学科综合实验室。 第十条科技部根据国家科技发展纲要,制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指导实验室建设。 第十一条申请实验室建设的基本条件:1、一般为已运行、并对外开放2 年以上的部门(地方、高科技企业)重点实验室,在本领域中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或特色,能承担和完成国家重大科研任务;2、依托单位能为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3、主管部门能保证实验室建设配套经费及建成后实验室的运行经费。 第十二条依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申报实验室由依托单位提出、主管部门择优推荐(无主管部门的机构,可直接向科技部申报),并报送《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附件一),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由申请单位填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附件二),经主管部门初审,报科技部批准立项。 第十三条实验室立项后进入建设实施期,其国拨及配套经费应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要求安排,主要用于购置先进仪器设备及必要软件等,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应采用招标形式。 第十四条实验室建设应本着“边建设、边研究、边开放”的原则。依托单位在实施实验室建设期间,要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进展情况,保证实验室人员的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

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管理概况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酝酿、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守的先后次序。这个先后次序是国内外项目建设实践的经验总结,反映了建设工作所固有的客观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是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所以,不管是政府投资项目还是企业投资项目,不管是国内的项目还是国外的项目,他们都在推行或者是自觉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我国在1951年3月由中财委颁布了《基本建设工作程序暂行办法》,规定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进行。此后,随着项目管理实践经验的积累,我国项目建设程序管理制度得到了不断发展和完善。到目前,总体上包括三个阶段的管理制度: 一是项目前期工作阶段。项目单位需要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开展勘察设计和施工前期准备等工作。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其中:对政府投资项目,主要进行项目立项审查批复、

可研审查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复、项目选址及规划许可、项目用地预审及批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批复等;对企业投资项目,主要进行项目核准(或备案)审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审查、项目选址及规划许可、项目用地预审及批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施工许可或者开工报告批复等。 二是项目建设实施阶段。项目单位要按照项目前期审核批复内容及要求,依法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并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政府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管,大力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 三是项目竣工投产阶段。项目单位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加强项目运营管理。政府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 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分类管理

国家重点实验室总体要求

附件1:国家重点实验室总体要求 国家重点实验室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依托一级法人单位建设,是依托单位中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的科研实体。 国家重点实验室应围绕国家战略目标、面向国际竞争,为增强科技储备和原始创新能力,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或在科学前沿的探索中具有创新思想,在国际上占有一席之地;或满足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在重大关键技术创新或系统集成方面成果突出;或积累基本科学数据,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科学建议,为维护国家权益提供科技支撑。 国家重点实验室应具备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和完善的配套设施,统一管理,开放使用;科研用房集中。 国家重点实验室应成为吸引、凝聚国内外优秀人才的基地。科研队伍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固定人员以学术带头人、高素质研究骨干和高水平技术人员为主,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团结合作。

实验室主任应是本领域的优秀学术带头人,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实验室工作,在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学术带头人应为本领域的优秀科学家,与实验室主任协同合作。 国家重点实验室应具有良好的培养优秀中青年的条件与业绩,能够培养具有较好科学素质和科研能力的科研后备人才。 国家重点实验室应具备浓厚的学术气氛,开展高水平和实质性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重点实验室应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规章制度健全,日常管理科学有序。人员岗位职责明确,研究资料完整,环境整洁。 国家重点实验室发展方向是依托单位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依托单位重视和支持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陕西省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规划

陕西省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规划 (2010-2015)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科教兴陕和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高等职业教育在建设西部强省和构建和谐陕西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强化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建设,推进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在3所国家级、6所省级示范高职院校的引领带动下,全面提升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精神,结合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0年至2015年。 一、规划背景 “十一五”期间,陕西省委、省政府制定并实施了“科教兴陕”和“人才强省”战略,占据陕西省高等教育“半壁江山”的高等职业院校,积极主动发挥高职教育在人才培养、科研推广、社会服务方面的优势,投身于经济建设主战场,为陕西省乃至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保障。 近年来,陕西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着力为全省高职教育的良性发展营造宽松和谐的环境。相继出台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

计划的通知》等一系列促进高职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性文件,构建了“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了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逐年加大对高职教育的投入,形成了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新格局。构建形成了高职教育发展的开放平台,招生规模和在校生人数均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陕西省高职教育呈现良性发展态势。但是,由于陕西省属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不足,高职教育发展不够均衡,仍然存在办学条件较差,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办学特色不明显,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与其担负的历史使命不相适应等诸多问题,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的局面亟待改变。 目前,陕西省高职教育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的颁布实施,国家《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的出台施行以及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关中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陕南现代化中草药基地建设进入快车道,陕西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为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跨越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亟待对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做出统筹安排,筹集专项建设资金,制定相应发展规划,建设在全国有影响、有特色的高职院校。使其在办学机制、管理水平、内涵建设等方面有实践、有创新、有经验,特别是在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重点专业和课程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与领导能力建设、社

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名单

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名单 (共100所) 北京: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天津:天津职业大学、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内蒙古: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院、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大庆职业学院、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上海: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江苏: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安徽: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威海职业学院、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淄博职业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河南: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永州职业技术学、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四川: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陕西: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青海: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江苏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名单及重点创建专业.doc

2020年江苏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名单及重 点建设专业 2020年江苏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名单及重点建设专业 更新:2019-11-06 15:48:29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是为了提升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启动了被称为“211”的“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首批立项建设有28所院校,第二批立项建设的有42所院校,第三批立项建设的有30所院校,共100所。这些示范性高职是一个省高职院校的典范,也基本上是一个省的最强高职。那么江苏有哪些示范性高职呢?本文小编为你介绍关于江苏高职院校名单及重点建设专业名单。 一、江苏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名单及重点建设专业地区学校名称国家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江苏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林业技术、园林技术、园林建筑、园艺技术、作物生产技术、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软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企业资源计划管理、应用电子技术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移动通信技术、微电子技术、电子组装技术与设备、报关与国

际货运、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现代纺织技术专业、服装设计专业、纺织品设计(家用)专业、染整技术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矿井建设、工程造价二、江苏高职相关文章推荐批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出来-公布查询时间

在公务员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不仅涉及的知识面广而且不易记忆,华图教育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行政监督的知识。希望各位考生能够认真学习,灵活运用。预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一次成公! 说到行政监督,根据监督主体不同经常把它分为狭义监督和广义监督。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又被称为内部监督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政党、社会团体、新闻舆论等多种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督,既包括内部监督,也包括外部监督。 一、内部监督 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又分为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一般监督又根据监督的主体不同分为日常监督、主管监督和职能监督。 (一)一般监督 1.日常监督:日常监督就是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根据需要进行的双向监督,包括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这两种形式。比如,国务院可以对其所直属省级人民政府进行日常的工作监督(自上而下),与此同时,各省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对国务院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自下而上)。 2.主管监督:行政系统的职能机关就其主管的业务进行自

高职院校骨干专业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b7423452.html, 高职院校骨干专业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作者:赵忠见 来源:《教育与职业(下)》2020年第02期 [摘要]高职院校推进骨干专业建设是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必然选择,是促进高等教育体系发展的需要,是支持区域经济建设的现实诉求。文章从政校行企协同的角度,提出高职院校骨干专业建设路径:高职院校要精准定位,全面与区域行业企业对接,科学遴选骨干专业;高职院校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科学制定骨干专业建设及发展战略;各级政府要完善骨干专业建设推进机制,建立资金投入保障体系;各级政府要优化服务供给机制,高效推进高职院校骨干专业建设;地方政府要完善协同育人机制,提高行业企业及科研院校的参与力度。 [关键词]骨干专业;高职院校;协同育人 [作者简介]赵忠见(1975- ),男,满族,辽宁锦州人,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硕士。(河南 ;郑州 ;450051)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7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三螺旋理论下‘政校行企合作’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7SJGLX675) [中图分类号]G717 ;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编号]1004-3985(2020)04-0053-04 改革开放以来,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区域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高职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新形势下,高职教育的内涵发展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高职教育现代化水平,2019年初,国务院下发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提出“到2022年……建设5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与150个骨干专业(群)”。截止到2019年2月,32个省份发文共立项建设骨干专业(群)4208个。各地高职院校基于文件提出的标准和要求,积 极开展骨干专业建设。然而,由于每个高职院校对骨干专业建设的理解不同,以及地方政府的推进机制、服务供给机制也不尽完善,致使部分高职院校在骨干专业建设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基于此,本文对高职院校骨干专业建设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与实践。 一、高职院校推进骨干专业建设的现实基础 1.高职院校推进骨干专业建设是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必然选择。我国高职教育快速发展,截至2019年6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688所(含独立学院257所),其中高职院校共计1423所,高职教育在规模上已经占据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但是,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与建设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名单(100所)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名单(100所)北京(4所)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 院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 院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上海(4所)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 校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 校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 校 天津(4所) 天津职业大学 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 院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 术学院 重庆(3所)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 院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 院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河北(4所)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 校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 院 山西(2所)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 学校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 院 内蒙古(2所)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 学院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4所)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 学校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大连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 院 吉林(3所)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 科学校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4所)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 学院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 学院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大庆职业学院 江苏(7所)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 院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 院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 术学院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 院 浙江(6所)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安徽(3所)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 术学院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2所) 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 院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1所)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6所)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威海职业学院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淄博职业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河南(4所)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 院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 学院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4所)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 院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 院 湖南(5所)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 院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 院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 院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 院 广东(4所)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 院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 院 广西(2所)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6所)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 院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 院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 院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2所)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 院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 校 贵州(1所)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3所)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 院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2所)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 院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 院 新疆(3所)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 院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 院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海南(1所)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2所)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