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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适应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发展的要求,有效地指导景观资源的保护、协调各项开发建设,特制定本规划。

第2条

规划基本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5年01月01日实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01月01日实施)。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实施)。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7年01月01日实施)。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1999年实施)。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镇规划标准》(1993年实施)。

7. 《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年12月1日实施)

8. 《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年实施)。

9. 《永泰县青云山风景区旅游资源及开发规划设想》(研究报告1996)。

10. 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与规范。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19日实施)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实施)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12月01日实施)

14. 青云山风景名胜区有关考察报告、规划论证意见等

15.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

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发展目标为:落实资源保育,突出山水峡谷、瀑布及植被生物多样性特色,优化结构布局,完善基础设施,控制开发影响,提高服务水准,推动社会发展。

第四章分区、结构与布局

第9条

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划分为石廊峡谷景区、青龙峡谷景区、白马峡谷景区、九天峡谷景区、桫椤峡谷景区、白云岩景区和云山景区七个景区。峡谷景区以山水峡谷、瀑布、植物景观为特色;白云岩景区以风物展示、民俗风情、宗教文化为特色;云山景区以天池、万亩草甸、古树名木、田园风光和民俗风貌为特色。

第10条

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按职能分区,主要由风景名胜体系,游览服务体系,居民社会体系三个体系构成。

风景名胜体系,其中峡谷景区主要以峡谷为游览线索,云山景区以天池草原景观、田园风光、古树名木、山村民居景观等为主;白云岩景区以人文景观和中、远期开展探险,风土人情展示等活动为主;成为一个内容丰富、景观序列开合有度,游览特色鲜明的风景名胜体系。

旅游服务体系,规划由“永泰服务城—岭路服务乡—转头山风景区服务中心—一楼服务次中心—服务村—服务点—服务部”构成。

居民社会体系,由青云山风景名胜区内管理委员会所辖的相应管理机构职工,风景区内的村民和外来服务经营人员构成。区内所属单位必须模范服从地方政府的行政法令和宏观调控政策。

第五章容量、人口与生态原则

第11条

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游人日容量以生态面积法计算为14280人,每年以210日计,年游人容量约为300万人次。

第12条

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009年户籍人口为2145人,外来人口(含旅游从业人员)100人,常年外出人口291人,户籍人口加外来人口再减去常年外出人口为1954人。居住人口密度为37.19人/km2。

第13条

根据风景名胜区生态分区原理及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实际情况,将风景名胜区所在区域范围区划为有利区、稳定区、不利区和危机区等四种生态分区类型(详见生态分区规划图)。

第六章景观资源保护培育规划

第14条

风景名胜区保护培育规划的主要目标与任务,就是要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原有景观特征和地方特色,保护、发展和完善风景名胜区景观资源的综合价值,在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的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的要求,以分类保护规划方法为主,同时结合分级保护规划方法,进行风景名胜区综合的保护培育规划。

第15条

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云山、寨下、对山、潭后等行政村,划出15.33km2作为生态保护区。

生态保护区范围的资源与生境为特级保护,禁止游人进入,不得搞任何建筑设施,严禁机动交通及其设施进入;禁止或减少其附近地带可能导致负面影响的一切游憩活动。

第16条

自然景观保护区位于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各景观资源集中的区域,规划一定地段空间作为自然景观保护区,面积为12.162km2。

在自然景观保护区内,除设置观赏游览所需的少量设施外,严禁建设与风景无关的人为设施,禁止机动交通进入,不安排住宿。

第17条

史迹保护区的“九山书院”位于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九天峡谷景区,根据目前考证,为明代以前的山寨遗址。因此,在山寨遗址周围地带规划设立史迹保护区,面积为0.2749km2。

在史迹保护区内,不安排食宿,并宜根据景点容量控制游人数量,规划游人行为,排除对于保护不利的任何因素。

第18条

风景恢复区,根据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景观特点及其保护现状的实际需要,在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区外围地带以及重要的水源地规划一定的空间范围作为风景恢复区;在各居民点四周山林地带,规划一定的空间范围作为风景恢复区。总面积为17.18km2。

在风景恢复区内,控制居民与游人进入,保护好原有森林植被,严禁人为破坏,促进群落进展演替;积极防治森林病虫害和预防森林火灾。

在居民点附近的风景恢复区内,应强化绿化造林与抚育工作,严禁损害风景名胜区景观资源与景观质量的生产活动和生活行为,发展有利的土地利用方式。

第19条

发展控制区,在风景名胜区大型服务管理区、风景名胜区内大型居民点,或风景名胜区外围居民点集中地段及其周围农业用地,以及以上各类保育区以外的其他空间范围或地段,规划为发展控制区,面积为7.20 km2。

在该区域内可以准许保留原有的土地利用方式与形态,并应根据需要合理调整其比例,减少环境污染,控制环境影响。可以安排同风景名胜区性质与容量一致的各项旅游设施及基地;可以安排有序的生产、经营管理等设施,但区内所有构筑物和设施均应考虑采用适宜的风格、造型、用材、体量等要素,与风景名胜区的景观特点相一致。该区内应严禁对风景名胜区景观资源及其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工程建设项目,并适当增加垃圾收集处理、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

第20条

1. 主要保护对象

(1)具典型性的云山破火山构造。规模巨大,岩相分带清楚,发育完整,为国内罕见。

(2)国内稀有的自然火山口湖——对山天池。目前已处于900m左右标高,自然火山口湖少见,上升到这样的高度更属稀少。

(3)永泰火山构造陆地。反映了中国大陆边缘活动带在白垩纪时期地质构造转化的历程。

(4)独特的地貌特征和生物多样性。独特的“似丹霞”地貌、“箱形峡谷”地貌、“层状山地”地貌及中亚热带沟谷中热带和泛热带南亚带的气候条件孕育了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有维管植物189科780属1042种,其中国家Ⅰ级保护植物有4种,Ⅱ级保护植物有18种。此外还有大型真菌102种。

(5)兰科植物。有兰科植物36种,大多数集中分布于白马峡谷景区的岩石上,很有特色。

(6)刺桫椤。是古老树蕨植物,已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青云山有保存完好的刺桫椤种群。

(7)攀附性大藤本植物。其他地区少见的众多的攀附性粗大的藤本植物,如星毛冠盖藤等。

(8)陆生脊椎动物。风景区内的陆生脊椎动物61科216种,昆虫28目173科1428种,其中CITES附录Ⅱ中的短尾猴4群200多头;国家Ⅰ级保护动物云豹和蟒蛇及短尾猴,水獭等国家Ⅱ级保护动物。

(9)次生天然植被。植被类型有甜槠林、米槠林、阿丁枫林、乌岗栎林、秦氏厚壳桂林等。

(10)火山岩典型地貌景观。该地貌景观有山岳、峡谷、奇峰异石、悬岩绝壁、层状山地、柱峰、壁龛式洞穴、火山熔岩台地等及其中形成的溪流、梯级瀑布等。

(11)人文景源。保护七斗村状元萧国梁故宅遗址、读书处遗迹、“九山书院”(即九山山寨)遗址、白云岩寺庙、红军洞等人文景源。

2. 保护分级

(1)特级保护:保护对象中(1)~(9)为特级保护、划定区域。

(2)一级保护:保护对象中(10)~(11)为一级保护,划出一定区域。

(3)二级保护:除保护对象(1)~(11)以外的其他保护对象为二级保护。

(4)三级保护:202省道所在大峡谷范围为三级保护。

(5)四级保护:风景名胜区中旅游服务体系和居民社会体系及其环境为四级保护。

以上五级按规范规划出各级保护要求和要点。

3 分级保护要求和重点

(1)特级保护区:主要是指能代表主要保护对象(1)~(9)的景物为特级保护区,在景物附近,即视角范围内,一般不得设建筑设施。并划定特级保护区的范围。

(2)一级保护区:指能代表主要保护对象(10)—(11)的景物为一级保护,按视角范围划定保护区,区内可修步道等相关设施。严禁建设与风景无关的设施。不得安排食宿和机动车进入此范围。其中(11)人文景源的保护措施主要是:

①建议文物部门作出鉴定,争取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以便按文物保护条例加以保护,使景源本身不再受破坏,遗址部分按原状保留,清理杂物,保持清爽。寺庙、村寨等保持原貌,不得任意修缮改变其风格,特别是白云岩实为珍贵,同时加强防火防蚁设施,平时小心火烛,加强管理。需要修整的则按修旧如旧原则加以修缮。

②加强景源的环境保护,划定一定的保护范围,一般不小于30米。像白云岩庙、红军洞等同整个岩体、山体建成一体,同环境的关系更是不可分割。

③设立管理人员,最好是专职,起码也是兼职,总之要有人管,公布管理条例细则,有惩奖制度。

(3)二级保护区:景物的环境即风景环境,也即景区范围内非景物区域为二级保护范围。本区内可安排少量餐饮,但要限制与风景无关的建设,应限制机动交通工具进入此区。

(4)三级保护区: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对以上各级保护区之外的地区划为三级保护区,在保护区内应有序控制各项建设与设施,并注意与风景环境相协调。

第21条

核心景区的界定。

(1)明确核心景区的概念

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是指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最集中的、最具观赏价值、最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包括规划中确定的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和史迹保护区。

(2)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范围界定

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中自然景观保护区面积12.162km2中的 5. 2521km2;生态保护区面积15.33km2中的8.41km2;史迹保护区面积0.2749km2划为核心景区。核心区面积共计13.94km2,约为风景名胜区范围的36.82%。

(3)核心景区的保护要求

在核心景区内,生态保护区不对游人开放,严禁人为活动。自然景观保护区可修步道和景观及保护对象的保护设施及少量休息设施,严禁建设与景观保护无关的设施,严格限制建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凡是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落实风景名胜区管理的主要负责人是核心景区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层层落实保护责任制。

第七章环境保护规划

第22条

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在于维护风景名胜区景观资源及其质量,为风景名胜区景观资源的持续利用和生态旅游的持续发展提供环境基础及其保障。因此在环境保护规划中应以相关规划内容与建设目标为指导,融入和服务于永泰县整体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体系。

第23条

生物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立野生动植物资源档案,明确保护对象,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管理工作;以就地保护方式为主,实施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在生态保护区严格禁止狩猎、砍伐、采集等破坏行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生物种群,控制或减少一切可能导致消极影响的各种生产和游憩活动;古树名木,采取一定的树体保护措施和其他如土壤、病虫害等方面的保护措施;建立野生动植物符合村志识别系统和生态保护宣传体系,预防森林火灾等不良因素的发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必要时要进行生物生态环境影响的专项评价,并接受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督。

第24条

水环境保护规划。按《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要求,地面水环境质量应符合GB3838-2002中规定的Ⅰ类水质标准。近期控制污染源,中期消除污染源,远期通过水源涵养和水质保护措施,保持和改善水资源环境,并保证水质达到和保持Ⅰ类地面水水质标准的规划目标。

第25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措施,保护水资源环境。

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全面保护好森林植被,尤其是在土壤瘠薄、地势陡峭的脆弱地带,严格禁止一切破坏行为。禁止乱砍滥伐森林资源和开山采石,严禁在25°以上的斜、陡坡地烧荒垦复和种植农作物,逐渐控制和减少坡地农业种植面积。缓坡地原有经济果木林应有良好的地被或绿肥作物覆盖,满足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的生态要求。

风景名胜区内道路交通、旅游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外,还必须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避免因地貌、植被破坏而造成水土冲刷,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风景名胜资源。

第26条

控制风景名胜区内农业污染源,按规划要求分期减少农业人口数量,逐步缩小农业用地面积,实施生态农业措施,一方面减少污染排放,另一方面生产绿色旅游食品,促进生态旅游的发展。

第27条

加强风景名胜区内如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对水体水质的污染控制,及时收集、储运和处理,减少或预防污染物进入水体。严格控制和减少风景名胜区居民数量,配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减少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

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内如电站等可能造成水质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对可能影响水质的建设项目应通过相关部门进行水环境影响评价和提出监控措施。

第28条

按《规范》要求,风景名胜区大气环境质量应达到GB3095-1996中规定的一级标准,严格控制可能造成大气污染的建设项目,推广普及电力、太阳能、天然气等无污染能源,减少燃煤烧柴等低级污染型能源利用现象;区内机动交通逐步实现无污染能源,减少和控制外来机动车辆。

第29条

环境卫生状况保护规划。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原则上不设置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将生活垃圾收集储运至风景名胜区外,依托永泰县环保机构及其设施就近处理。建立和完善专职或兼职的环境卫生队伍,合理配备人员和收集、储运设备,及时处理生活垃圾,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状况。

第30条

噪声控制规划。按《规范》要求,风景名胜区室外允许的噪声级应低于GB3096-93中规定的“特别住宅区”的环境噪声标准值。应逐步控制、减少车流量,严格控制大型车辆

流量,进入风景名胜区内应减速行驰,禁止鸣笛;风景名胜区内旅游机动交通工具应符合噪声环境保护标准,并控制数量及其活动区域。

第31条

逐步建立资源监测系统,近期在重点景区分别设立生态综合监测点(每个点均包括水文、地质、动植物、空气的监测);远期实现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数字监控中心,对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进行全面的、动态的、连续的监测。

1. 地质灾害

在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周围应修建截洪沟、挡土墙、植树造林、水土保持等防治措施。

加强各景区的动态监测和防灾预警预报机制。对不稳定斜坡和具滑坡可能的陡、险坡应采取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措施。永久性建筑物应避开断层位置。

2. 森林防火

实施森林防火工程。在景区入口和游览线路醒目处建森林防火宣传牌,提高游客的防火意识;禁止将易燃易爆品带上山;加强对景区内居民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实行乡村护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到户到人,切实维护森林安全。

在山峰顶部设置森林防火瞭望哨,以便及时发现火情。完善森林防火监控机制,对护林人员、景区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完善通讯设施,建立森林防火通讯网络,发现火情,及时准确的报告险情地点和规模。

建立各级森林防火指挥调度系统,组建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购置专业扑火车辆和工具。

在公路或游路两旁种植二至三行木荷、珊瑚树等防火林带,防止火势扩散。

3. 森林病虫害防治

结合各级林业部门,积极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划定疫区和保护区。外地引进苗木,必须进行严格检疫,杜绝病虫害带入景区。

定期对树木病虫害进行检测,及早发现及早防治。加强护林人员森林病虫害知识的培训,提高病虫害防治的技术水平。

在病虫害高发季节,可采用人工防治、生物防治、化学防治、飞机喷洒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防治。在使用化学药品时要注意保护天敌和森林其他生物,建立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网,及早掌握病虫害灾情,以便及时防治。

第八章风景游赏规划

第32条

风景游览欣赏规划包括景观特征分析与景象展示构想;游赏项目组织;风景单元组织;游线组织与游程安排;游人容量调控;风景游赏系统结构分析等基本内容。

第33条

景象展示构想。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丰富的内涵使得游客可以以多种方式接近自然景观,休憩赏玩。其山水峡谷主题与周边景区不重复,具有鲜明的特色。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景象确定“峡谷”主题,以“谷”为切入点展开景象构想。

石廊峡谷景区景象展示构想:状元谷;青龙峡谷景区景象展示构想:天池谷;白马峡谷景区景象展示构想:红军谷;九天峡谷景区景象展示构想:仙女谷;桫椤峡谷景区,景象展示构想:东方神谷。

第34条

游赏项目组织。近期(2011~2015年),通过峡谷主题的展示与宣传,形成具有地区特色的观光审美、野外游憩游览目的地;远期(2016~2025年),通过开发科教项目,完善游览设施,形成科技教育、娱乐为主的综合游览目的地;通过对休闲度假项目的开发,引入修养保健项目,完善风景名胜区游赏项目构成。

第35条

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可以开展的游赏项目有:野外游憩、审美欣赏、科技教育、娱乐体育、休养保健、民俗节庆、避暑休闲等。

第36条

依据景观特征分析,将游赏的风景划分为峡谷、瀑布、奇石、天池草原、珍稀植物等相对独立的风景单元内容,并针对游赏对象的内容、规模、游赏需求等将风景单元组织分为景物组织、景点组织、景区组织三个级别。

第37条

游线组织。风景区游线组织应发挥区位优势,最大程度丰富游览内容;满足游客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景区间进行有效的连接。

省内大游览线:构建武夷山—青云山—鼓浪屿—万石山省内大游览线。

城市周边游览线:建设福州—青云山、莆田—青云山、泉州—青云山、厦门——青云山等中心城市周边游览线路。

景区内游线组织:通过“一线”在各个景区、景点、景物的合理串联,确定一日游、二日游、多日游的路线。

第38条

游客量调控。依据规划,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将成为一个相对封闭的风景名胜区。对游客量的调控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限量:对进入风景名胜区的游客数量规定上限。

调价:运用价格杠杆,调节高峰低谷。

调线:将游客分散到不同的景区和游线。

分时:使用宣传促销手段,调平淡旺季差。

第39条

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风景游赏系统结构由四个层次构成,四个层次依据游赏项目和游线进行组织串联,并依据游人的兴趣爱好和逗留时间进行调整。充分展示景区各方面特点,满足游客需求。

第九章典型景观规划

第40条

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山水峡谷、瀑布”、“奇峰、异石”、“植物景观”等典

型景观而独具特色,其中,山水峡谷、瀑布是青云山的品牌景观,以峡谷幽、瀑布秀而凸现

于其他风景名胜区之中。

第41条

典型景观规划的原则:充分合理地资源保育、深入挖掘,表现其景观特征和游赏价值,

突出典型景观的地方特色和区域特征。

第42条

典型景观规划目标:凸现峡谷、瀑布的山水景观特征,培育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植物

景观;展现中生代白垩纪火山岩箱形峡谷、层状山地、柱峰、壁龛式洞穴、石廊等地貌景观。

第43条

山水峡谷、瀑布景观是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景观主体,必须严格维护原有的地

形地貌及其形成条件,保护峡谷瀑布景观的各种景观及其形成因素。

游赏项目的组织:突出峡谷、瀑布的主题,科学合理地组织景点,使各景观充分展示在

人们的面前,将欣赏、参与、科教有机结合,形成完美的景观序列组合。

建筑布局应体现“宜小不宜大、宜散不宜聚、宜隐不宜现”的原则。

建筑风格要体现地方风貌,表现乡土气息。

第44条

植物景观规划原则:维护区域生态系统自然属性,有利于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原则;有利于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的原则;景观多样性与发展地方景观特色原则;强化旅游功能与综合功能优化原则;有利于风景名胜区植物景观资源培育及其持续利用原则;重视原有基础现状,短期措施与长期目标相结合的原则。

第45条

常绿阔叶林植被景观通过植被恢复工程恢复、促进自然演替过程等方法形成适合游赏而又具有强烈自然特色和丰富观赏特性的植被景观。

常绿针阔混交林植被景观主要针对现存天然马尾松林区域。需把这类森林景观逐渐改造为常绿针阔混交林,形成既有一定自然特色又有较高文化观赏价值的森林植被景观。

人工风景林景观规划主要针对现存人工用材林区域。在中短期内形成既有一定生产功能又有较高观赏价值的人工风景林景观。

多功能经济林景观规划主要针对风景名胜区大型居民点及风景名胜区的外围地带。以优化风景效果、发展旅游经济为目标,形成风景旅游和经济生产相结合的多功能经济林景观。

“天池草地”景点附近的山地灌草丛植被景观,通过人工措施维持群落稳定及其景观效果。

针、阔叶混交林景观的规划区域主要是风景名胜区内因采伐或烧荒形成的少量无林地所在地带,目标是尽快恢复风景价值较高的森林植被类型,并最终建立近自然森林植被。

对古树名木进行调查、立档、挂牌,在此基础上落实养护管理措施,防治病虫害,保持良好树势。古树名木数量较多或分布集中地段,优化景观环境,形成以古树名木群落为核心的优美植物景观。

居民点、道路与管理用地绿化。居民点或管理用地的绿地率控制在30%以上,树种选择上,应以乡土植物种类为主,保持地域景观特色;在群落结构上以复层为主,达到景观优化的效果。

第十章游览设施规划

第46条

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009年全年客流量约为16.03万人次。客源结构为厦门、泉州、莆田游客占全部游客的42%,福州及郊县游客占全部游客的57%,其他为1%。近期内景区内住宿接待能力为150人/天,远期景区内不安排住宿,餐饮接待能力546人/天。

第47条

福建属东部沿海地区,气候温暖,一年四季均可出游。福建省大部分地区有较好的经济条件,存在大量潜在客源。从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与福建周边风景名胜区比较来看,其自然景观资源优良但不唯一;人文景观突出但不丰富;景区规划开发实力强大;市场开拓任重道远。因此,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必须在客源市场定位方面下一番功夫。

第48条

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将形成以“山水峡谷”为主题,自然景观突出峡谷瀑布;人文景观突出“状元”和“爱国主义”的旅游市场。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目标客源的定位按地理因素的市场定位分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两类市场又可细分为3级;按旅游者外出旅游目的将旅游市场划分为休闲度假旅游市场、观光旅游市场、商务会议旅游市场、修学教育旅游市场、体育旅游市场。

第49条

青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市场开拓的的近期目标:以吸引本省游客为主,逐步向外省市辐射,进而确立全国旅游品牌;中期目标:吸引国内游客,树立国内知名度;远期目标:以吸引海内外游客,树立国际知名度。

第50条

(完整版)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5)

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5) 1 规划目的 为加强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的科学性和连续性,贯彻“科学规划、统一 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基本原则,统筹泰山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 旅游发展和周边社区之间的关系,特修编本规划。 2 规划范围与面积 2.1 风景名胜区范围 泰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38平方公里,包括泰山主景区、蒿里山-灵应 宫景区和灵岩寺景区三大部分。外围保护地带面积120.9平方公里。 泰山主景区(含岱庙地区)面积为109.2平方公里,南侧以环山路北侧 人行道北缘线为界,包含红门路、通天街中心线两侧各50米范围和岱庙 (含遥参亭和双龙池)四周向外扩100米范围。东侧主要以农业观光路, 局部以自然等高线为界;北侧从牛山口村西向北接现有道路,局部以泰山 林场管辖范围为界;西北侧、西侧主要以济南与泰安行政区划为界;西南 侧以泰山林场管辖范围、规划道路、自然地形和曹家庄水库坝沿自然地形 接环山路为界。 蒿里山-灵应宫景区面积为0.3平方公里,以蒿里山周边道路(西至龙潭路,北至铁路用地南边界,南达灵山大街,东至校场街)和灵应宫文物保 护范围(单体外围10米范围)为界。 灵岩寺景区面积为28.5平方公里,基本遵循1993年国务院批复范围,东、北分别以方山东侧、北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南以鸡鸣山至明 孔山南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西以鸡鸣山及北侧山体的西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 2.2核心景区 核心景区与风景名胜区一级保护区重合,面积53.7平方公里,占风景 名胜区总面积的38.4%。 2.3外围保护地带 规划范围以外设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面积119.7平方公里。其中泰山 主景区和蒿里山-灵应宫景区的外围保护地带连成一区,北侧、西北侧、西 侧以风景区范围外第一道山脊线为界,局部以马套村和曹家庄村行政边界 为界,西南侧、南侧、东南侧以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中的环境协调区边界为界,东侧、东北侧以大津口乡行政边界为界,面积约118平方公里。灵岩 寺景区的外围保护地带西起104国道(灵岩广场),包括沿灵岩路南北两 侧各300m范围内的区域,东以灵岩寺景区边界为界,面积为1.7平方公里。

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国务院令第474号

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国务院令第474号

风景名胜区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74 号 《风景名胜区条例》已经2006年9月6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六年九月十九日 风景名胜区条例 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风景名胜区的设立、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第三条 国家对风景名胜区实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风景名胜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风景名胜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风景名胜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 编辑本段第二章设立 第七条 设立风景名胜区,应当有利于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新设立的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不得重合或者交叉;已设立的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重合或者交叉的,风景名胜区规划与自然保护区规划应当相协调。 第八条 风景名胜区划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 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能够反映重要自然变化过程和重大历史文化发展 过程,基本处于自然状态或者保持历史原貌,具有国家代表性的,可以申请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具有区域代表性的,可以申请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 第九条 申请设立风景名胜区应当提交包含下列内容的有关材料: (一)风景名胜资源的基本状况; (二)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范围以及核心景区的范围; (三)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和保护目标; (四)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游览条件; (五)与拟设立风景名胜区内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房屋等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协商的内容和结果。 第十条 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组织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第十一条 风景名胜区内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房屋等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解读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解读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2-2020) 天下西湖三十六,最美西湖在杭州。为了保护好杭州的西子湖,昨天,“总管”2002年到2020年的《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上被批准同意上报。这样,杭州历史上第一个法定意义的“西湖风景区总规”已经浮出水面。 西湖不仅是杭州的西湖、全国的西湖,也是世界的西湖 西湖因依傍在杭州城区的西侧而得名,三面环山,一面临城,中涵碧水,风光秀丽,所谓烟柳画桥、风帘翠幕、云树绕堤沙、重湖叠献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之美,是我国30多处以“西湖”命名的湖泊中风景最为绮丽,内涵最为深厚,知名度最高的一处。 【背景】:规划是怎样编成的 建国以来,《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经历了以下几个过程。1961年由南京工学院编制了《杭州西湖山区规划》;1974年杭州园林局拟定了《杭州西湖风景区现状及规划设想》,尔后,几年进行过多次修改和补充,但没有正式上报审批;1978年由市政府组织人员着手编制《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81年正式上报,1983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附在《总体规划》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规划》,其主要内容是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1987年,根据国家建设部对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的要求,杭州市园林文物管理局组织人员并邀请各方面专家学者研讨,经过几年的努力和修改,重新编制了《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通过了全国风景园林界专家会审并获得较高评价。但由于按国务院规定,总规中必须明确管理体制问题,所以在当时的情况下,一直不能上报审批。按照有关人士的说法,至今,法定的《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还没有经过国务院的审批。 《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2——2020年)》修编工作于2000年年初开始。该规划在1987年编制的《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通过资料收集、整理、统计、汇编并多次讨论、评审和反复修改,历时两年才告完成。 【现状】:景区保护存在三大问题 杭州市有关部门认为,在西湖名胜保护区内目前主要存在三大问题: ●风景名胜区城市化 西湖风景名胜区土地组成基本为七山一水两分田,平坦土地仅占23%左右,而大部分人类活动都在此进行,土地的珍惜性十分明显。目前,西湖风景区内的人居结构比较复杂,按居住形式,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住在12个行政村、39个农居点中的人口;另一类是居住在西湖风景名胜区内,城市型公寓或民房住宅中的人口,西湖风景名胜区内有户籍关系的常住人口共计54031人(不包括临时居住人口)。单位、居住用地占了将进40%的份额,且发展势头有增无减,造成景区人口过度膨胀,景区内民宅、单位建筑过密,景区呈城市化现象十分突出,加上村居建筑杂乱无章,建筑风格单调,无地域性,基础设施滞后,严重影响了风景区景观的视觉效果,直接损害了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游览活动分布不均衡 目前西湖风景名胜区仍有大量景源处于湮没之中,造成游览活动发展不均衡。一方面是大量游客集中在几个主要景点中,使这些景点在节假日甚至平时都处于超负荷接待状态,严重影响赏景审美,并损害了

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北京:故宫博物院、天坛公园、颐和园、八达岭长城。 天津:天津古文化街旅游区(津门故里)、天津盘山风景名胜区。 河北:秦皇岛市山海关景区、保定市安新白洋淀景区、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 山西:大同市云冈石窟、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辽宁:沈阳市植物园、大连老虎滩海洋公园.老虎滩极地馆。 吉林:长春市伪满皇宫博物院、长白山景区。 黑龙江:哈尔滨市太阳岛公园。 上海:上海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上海野生动物园。 江苏:南京市钟山风景名胜区-中山陵园风景区、中央电视台无锡影视基地三国水浒景区、苏州市拙政园、苏州市周庄古镇景区。 浙江: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温州市雁荡山风景名胜区、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 安徽:黄山市黄山风景区、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 福建: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名胜区、南平市武夷山风景名胜区。 江西: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吉安市井冈山风景旅游区。 山东:烟台市蓬莱阁旅游区、济宁市曲阜明故城(三孔)旅游区、泰安市泰山景区。 河南:登封市嵩山少林景区、洛阳市龙门石窟景区、焦作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

湖南:衡阳市南岳衡山旅游区、张家界武陵源旅游区。 湖北:武汉市黄鹤楼公园、宜昌市三峡大坝旅游区。 广东:广州市长隆旅游度假区、深圳华侨城旅游度假区。 广西:桂林市漓江景区、桂林市乐满地度假世界。 海南:三亚市南山文化旅游区、三亚市南山大小洞天旅游区。 重庆:重庆大足石刻景区、重庆巫山小三峡-小小三峡。 四川: 成都市青城山--都江堰旅游景区、乐山市峨眉山景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旅游景区。 贵州:安顺市黄果树大瀑布景区、安顺市龙宫景区。 云南:昆明市石林风景区、丽江市玉龙雪山景区。 陕西:西安市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西安市华清池景区、延安市黄帝陵景区。 甘肃:嘉峪关市嘉峪关文物景区、平凉市崆峒山风景名胜区。 宁夏:石嘴山市沙湖旅游景区、中卫市沙坡头旅游景区。 新疆:新疆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吐鲁番市葡萄沟风景区、阿勒泰地区喀纳斯景区。

山东省A级以上旅游景区新名单

山东省A级以上旅游景区新名单 山东省A级以上旅游景区最新名单 公园,泰安, AAA,世界,山东省 【孔府】 山东济宁曲阜 世界文化遗产、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AAA级景区 【孔林】 山东济宁曲阜 世界文化遗产、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AAA级景区 【曲阜孔庙】 山东济宁曲阜 世界文化遗产、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AAA级景区 【泰山】 山东泰安泰山 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国家重点风景 AAA级景区 昂头天外、五岳独尊

【蓬莱阁】 山东烟台蓬莱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AAA级景区 人间仙境、蓬莱仙岛 【蓬莱海洋极地世界】山东烟台蓬莱 AA级景区 【烟台南山】 山东烟台龙口 AA级景区 【养马岛】 山东烟台牟平 AA级景区 【烟台金沙滩】 山东烟台牟平 省级旅游度假区、 AA级景区 北方第一滩 【张裕酒文化博物馆】

山东烟台芝罘 侨联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AA级景区 【抱犊崮】 山东枣庄山亭 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 AA级景区 天下第一崮 【原山森林公园】 山东淄博博山 国家森林公园、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AA级景区 【淄博中国陶瓷馆】 山东淄博张店 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 AA级景区 【石岛赤山】 山东威海荣成 AA级景区 【成山头】

山东威海荣成 AA级景区 【日照万平口】 山东日照东港 AA级景区 【五莲山】 山东日照五莲 国家自然保护区、省级森林公园、省级风景名胜区、、 AA级景区 【刘公岛】 山东威海环翠 国家森林公园、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AA级景区 【乳山银滩】 山东威海乳山 AA级景区 天下第一滩、东方夏威夷 【沂山】 山东潍坊临朐 国家森林公园、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第1章总则 第2章术语 第3章一般规定 3.1 基础资料与现状分析 3.2 风景资源评价 3.3 范围、性质与发展目标 3.4 分区、结构与布局 3.5 容量、人口及生态原则 第4章专项规划 4.1 保护培育规划 4.2 风景游赏规划 4.3 典型景观规划 4.4 游览设施规划 4.5 基础工程规划 4.6 居民社会调控规划 4.7 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4.8 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4.9 分期发展规划 第5章规划成果与深度规定 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GB50298-1999)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适应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发展的需要,优化风景区用地布局,全面发挥风景区的功能和作用,提高风景区的规划设计水平和规范化程度,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审定公布的各类风景区的规划。 第1.0.3条风景区按用地规模可分为小型风景区(20km2以下)、中型风景区(21-100km2)、大型风景区(101-500km2)、特大型风景区(500km2以上)。 第1.0.4条风景区规划应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二个阶段进行。大型而又复杂的风景区,可以增编分区规划和景点规划。一些重点建设地段,也可以增编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1.0.5条风景区规划必须符合我国国情,因地制宜地突出本风景区特性。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应当依据资源特征、环境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统筹兼顾,综合安排。 2.应严格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原有景观特征和地方特色,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良性循环,防

关于加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的提案

关于加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142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案由:关于加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办理 提案人:九三学社中央 主题词:境内旅游,景区管理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容: 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重要战略部署、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风景名胜区管理与保护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法律缺失,履行国际公约能力不足,制度建设不力。由于行政法规不能规定一些与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相关的民事基本制度和与相关法律的协调关系,因此,仅靠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难以有效处理所面临的问题,不能适应风景名胜区管理综合性强、协调面广、矛盾复杂的要求,也制约了风景名胜区履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能力。 二是管理监督不善,资源保护不力。风景名胜区基层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管理效能低下。具体表现为:管理机构性质不统一,存在派出机构统管、行政部门代管、事业单位主管等多种类型;这些管理机构大都缺乏执法权,难以有效履行法定管理职责;一些管理机构政企不分,削弱了行政管理职能,损害了风景名胜区的公益性。管理力量薄弱,监管能力不足。目前,国务院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和人员设置与风景名胜区事业发展不匹配;省级主管部门的力量不足,无法起到承上启下的纽带作用。经营管理错位。一些地方为获取短期利益,将风景名胜区整体出让或转让给企业经营管理,使公共资源成为牟利工具,导致各类项目违规上马,严重破坏资源环境;由于监管力度不足,导致类似“重申报、轻管理”,“重开发、轻保护”,开山采矿、房地产开发等问题在风景名胜区或其周边地区不同程度地无序蔓延,威胁着风景名胜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一些地方未将风景名胜区林地划为生态公益林,未实施生态补偿政策,造成资源保护与林业经营的矛盾。 三是资金渠道单一,保护和建设投入不足。风景名胜区及周边地区发展基础较差。据统计,现有225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中,75%位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而中央财政全国每年安排的保护补助仅2000余万,资金总量少、点多面广,保护投入严重不足。保护规划实施困难。因资金严重短缺,135处已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中,60%以上总体规划确定的重要保护措施和项目难以实施,导致了重规划编制、轻规划实施的问题。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有研究表明,从2012年开始,我国已步入休闲旅游时代,但80%以上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因财力有限,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很多,不完善、不配套、建设水平低、超承载力使用等问题突出,不能满足旅游业不断发展和游客量快速增长的需要。据调查,90%以上的风景名胜区所在地的地方财政都难以安排专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门票收入成为国家

国家级5A风景旅游区全名单

国家级5A风景旅游区全名单

国家级5A风景旅游区全名单(136家,截至2012年9月) 我国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旅游景区。 AAAAA是一套规范性标准化的质量等级评定体系,是全国旅游景区(点)最高等级荣誉。看看你去过多少? 截至2012年9月6日,全国共有136家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 国家级5A风景旅游区全名单 江苏(13家) 苏州园林(拙政园、虎丘、留园)、苏州昆山周庄古镇景区、南京(钟山-中山陵园)景区、中央电视台无锡影视基地三国水浒景区、无锡灵山大佛景区、苏州吴江同里古镇景区、南京(夫子庙-秦淮河)风光带景区、常州恐龙城休闲旅游区、扬州瘦西湖景区、南通濠河风景区、泰州姜堰市溱湖旅游景区、苏州金鸡湖景区、镇江三山景区(金山-北固山-焦山) 浙江(9家) 杭州西湖风景区、温州乐清市雁荡山风景区、舟山普陀山风景区、杭州淳安千岛湖风景区、嘉兴桐乡乌镇古镇、宁波奉化(溪口-滕头)旅游景区、金华东阳横店影视城景区、嘉兴南湖旅游区、杭州西溪湿地旅游区 河南(8家) 郑州登封嵩山少林景区、洛阳龙门石窟景区、焦作(云台山-神农山-青天河)风景区、安阳殷墟景区、洛阳嵩县白云山景区、开封清明上河园、平顶山鲁山县(尧山-中原大佛)景区、洛阳栾川县(老君山-鸡冠洞)旅游区 广东(7家) 广州长隆旅游度假区、深圳华侨城旅游度假区、广州白云山风景区、梅州梅县雁南飞茶田景区、深圳观澜湖休闲旅游区、清远连州地下河旅游景区、韶关仁化丹霞山景区 山东(6家)

泰安泰山景区、烟台蓬莱阁旅游区、济宁曲阜明故城(三孔)旅游区、青岛崂山景区、威海刘公岛景区、烟台龙口南山景区 湖北(6家) 武汉黄鹤楼公园、宜昌三峡大坝旅游区、宜昌三峡人家风景区、十堰丹江口市武当山风景区、恩施州巴东神龙溪纤夫文化旅游区、神农架生态旅游区 北京(6家) 故宫博物院、天坛公园、颐和园、(八达岭-慕田峪)长城旅游区、明十三陵景区、恭王府景区 湖南(5家) 张家界(武陵源-天门山)旅游区、衡阳南岳衡山旅游区、湘潭韶山旅游区、岳阳(岳阳楼-君山岛)景区、长沙(岳麓山-橘子洲)旅游区 陕西(5家) 西安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西安华清池景区、延安黄陵县黄帝陵景区、西安(大雁塔-大唐芙蓉园)景区、渭南华阴市华山景区 云南(5家) 昆明石林风景区、丽江市玉龙雪山景区、丽江古城景区、大理崇圣寺三塔文化旅游区、中科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 河北(5家) 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秦皇岛山海关景区、保定安新白洋淀景区、保定涞水县野三坡景区、石家庄平山县西柏坡景区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录(分省整理)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录(最新最全) 自1982年起,截至2013年1月,国务院总共公布了8批、225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其中,第一批至第六批原称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007年起改称中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逐次分别是:第一批:1982年11月08日发布,共44处 第二批:1988年08月01日发布,共40处 第三批:1994年01月10日发布,共35处 第四批:2002年05月17日发布,共32处 第五批:2004年01月13日发布,共26处 第六批:2005年12月31日发布,共10处 第七批:2009年12月28日发布,共21处 第八批:2012年10月31日发布,共17处 浙江(19处)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⑴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⑴ 雁荡山风景名胜区⑴ 普陀山风景名胜区⑴ 天台山风景名胜区⑵ 嵊泗列岛风景名胜区⑵ 楠溪江风景名胜区⑵ 莫干山风景名胜区⑶ 雪窦山风景名胜区⑶ 双龙风景名胜区⑶ 仙都风景名胜区⑶ 江郎山风景名胜区⑷ 仙居风景名胜区⑷ 浣江--五泄风景名胜区⑷ 方岩风景名胜区⑸ 百丈漈--飞云湖风景名胜区⑸ 方山--长屿硐天风景名胜区⑹ 天姥山风景名胜区⑺ 大红岩风景名胜区(8) 湖南(19处) 衡山风景名胜区⑴ 武陵源(张家界)风景名胜区⑵ 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⑵ 韶山风景名胜区⑶ 岳麓风景名胜区⑷ 崀山风景名胜区⑷ 猛洞河风景名胜区⑸ 桃花源风景名胜区⑸ 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⑹ 德夯风景名胜区⑹ 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名胜区⑺

南山风景名胜区⑺ 万佛山--侗寨风景名胜区⑺ 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⑺ 东江湖风景名胜区⑺ 凤凰风景名胜区(8) 沩山风景名胜区(8) 炎帝陵风景名胜区(8) 白水洞风景名胜区(8) 福建(18处) 武夷山风景名胜区⑴ 清源山风景名胜区⑵ 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⑵ 太姥山风景名胜区⑵ 桃源洞--鳞隐石林风景名胜区⑶ 金湖风景名胜区⑶ 鸳鸯溪风景名胜区⑶ 海坛风景名胜区⑶ 冠豸山风景名胜区⑶ 鼓山风景名胜区⑷ 玉华洞风景名胜区⑷ 十八重溪风景名胜区⑸ 青云山风景名胜区⑸ 佛子山风景名胜区⑺ 宝山风景名胜区⑺ 福安白云山风景名胜区⑺ 灵通山风景名胜区(8) 湄洲岛风景名胜区(8) 贵州(18处) 黄果树风景名胜区⑴ 织金洞风景名胜区⑵ 潕阳河风景名胜区⑵ 红枫湖风景名胜区⑵ 龙宫风景名胜区⑵ 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⑶ 赤水风景名胜区⑶ 马岭河风景名胜区⑶ 都匀斗篷山--剑江风景名胜区⑸ 九洞天风景名胜区⑸ 九龙洞风景名胜区⑸ 黎平侗乡风景名胜区⑸ 紫云格凸河穿洞风景名胜区⑹ 平塘风景名胜区⑺ 榕江苗山侗水风景名胜区⑺ 石阡温泉群风景名胜区⑺

平天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规划说明

平天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规划说明

目录 第一章现状概况 (1) 1.1某经济发展背景 (1) 1.2区位分析 (2) 1.3自然和历史 (2) 1.3.1地形地貌 (2) 1.3.2气候条件 (2) 1.3.3水文条件 (3) 1.3.4土壤动植物资源 (3) 1.3.5历史文化资源 (4) 1.4主要设施与基础工程 (4) 1.5社会经济概况 (5) 1.6景区建设 (5) 1.6.1发展概况 (5) 1.6.2相关规划 (6) 1.7现状存在的问题 (7) 1.7.1山水特色不够突出,小景点建设缺乏系统 (7) 1.7.2主要景点分布不尽合理,不利于游览组织 (7) 1.7.3交通体系尚未完善,基础设施不配套 (7) 1.7.4部分项目建设未把尊重自然风貌放在首位 (7) 1.7.5存留的部分村庄管理不善,造成生产生活污染 (7) 1.7.6管理尚不完善,缺乏发展资金和人才 (8) 第二章案例借鉴与比较 (8) 2.1西湖 (8) 2.2玄武湖 (9) 2.3东湖 (9) 2.4比较借鉴 (10) 2.4.1可以借鉴的优点 (11) 2.4.2需要避免的缺点 (12) 第三章风景资源评价 (12) 3.1风景资源概况 (12) 3.1.1七星墩 (12)

3.1.4金地藏寺 (13) 3.1.5莲花台 (13) 3.1.6望华楼 (14) 3.1.7桃花岛 (14) 3.1.8龟山岛 (14) 3.2景物和景点、景区、风景名胜区的综合评价 (15) 3.2.1景点评价标准 (15) 3.2.2景物和景点评分与等级 (16) 3.2.3景区综合评价、评分与定级 (17) 3.2.4风景区综合评价、评分与定级 (18) 3.3评价结论 (20) 3.3.1齐山—平天湖风景资源特性 (20) 3.3.2结论 (21) 第四章风景区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21) 4.1规划依据 (21) 4.2规划期限 (22) 4.3规划指导思想 (22) 4.4规划原则 (22) 4.4.1贯彻“方针”,滚动发展的原则 (22) 4.4.2发挥优势,注重发掘的原则 (23) 4.4.3提升品位,适应市场的原则 (23) 4.4.4执行规,突出重点的原则 (23) 第五章风景区规划围、性质与发展目标 (23) 5.1规划围 (23) 5.2风景区性质 (23) 5.2.1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与九华山风景区 (23) 5.2.2平天湖、齐山湖、天堂湖与丰收湖 (24) 5.2.3杏花村与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 (24) 5.3风景区发展目标 (24) 第六章风景区总体布局规划 (24)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评估报告框架

附件2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评估报告框架 一、基本情况 (一)风景名胜区概况 包括设立时间、范围面积、机构设置、资源特征等情况。 (二)总体规划情况 包括总体规划及其详细规划编制审批,总体规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控制指标、内容要点等。 二、评估内容 (一)规划实施的一致性 重点聚焦现行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监管是否协调衔接,包括规划编制内容是否科学完善,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实现情况(如现状空间布局与规划一致性、分级保护要求落实、设施建设等)、规划实施监管情况(如管理机构的权责一致性、管辖范围与规划范围一致性、实现统一规划和管理、执法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违规建设查处等情况)。 (二)景观资源保护状况 重点评估当前重要景观资源及其周围环境的保护保存状况、新的景观资源挖掘情况,以及景观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威胁因素和所采取的保护措施等。

(三)规划的指导性 紧扣现行规划是否能够引领风景名胜区发展,有效指导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统筹协调风景名胜区与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方面的关系,发挥风景名胜区对生态文明建设、精准扶贫、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带动作用。 (四)规划履行《条例》等情况 重点评估现行规划是否符合《条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大纲和编制要求的通知》(建城[2015]93号)等规定的相关内容,满足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和要求。 各地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评估内容。 三、评估结论和建议 (一)作出是否重新编制规划的决定 (二)重新编制规划的建议 基于评估情况,结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新要求和风景名胜区内外部发展条件,提出重新编制规划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重点事项及针对性的规划对策。

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5)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5) 一、规划背景介绍 白云山是南粤名山,自古有“羊城第一秀”之称。2002年5月,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被国务院审定为“国家重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996年5月,广州市规划局组织编制《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于2006年2月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审查,2009年10

月获得国务院审批。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现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5)》向社会公布。 规划文本有四大部分内容共19章,第一部分是规划景区发展目标定位、规划分区和结构布局、生态原则;第二部分是核心区保护和各个专项如培育、景观、游览规划;第三部分是基础设施规划,包括道路、市政设施、消防规划;第四部分是分期发展和外围保护地带控制规划。该规划为法定规划。市民可以上“规划在线”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5013902942.html,查询规划文本和图则。 二、风景名景区范围、定位与发展目标 (一)规划范围:风景名胜区面积为21.80平方公里。其中,核心景区(即核心保护区)规划面积为533.7公顷。 外围保护地带范围包括广州大道以西,白云大道以东,同泰路以南,广深铁路、恒福路以北,用地面积10.1平方公里(不含风景名胜区范围)。 (二)风景区定位: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是广州市构建国家中心城市和广东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是以南亚热带植被景观、“山瞰城景、城观山色”为特征,以自然生态保护培育、休闲游览为主要功能,具有丰富历史人文资源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三)风景区发展目标: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的发展目标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自身健全目标――在规划期内,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将发展成为自然生态环境维育良好、景观形象和游赏魅力独特、各类基础设施条件优越、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风景游憩境域。二是社会作用目标――在规划期内,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将进一步发挥其在城市生态环境调节、市民休闲生活中的重要作用,适应城市经济社会的需要,提高国内外知名度,促进城市旅游产业的发展。 三、游人容量 规划对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提出合理的旅游容量控制目标。(一)风景区瞬时容量为3.6 万人。(二)风景区日容量为5.3万人。(三)风景区年容量为1949万人。 四、规划功能结构 风景名胜区整体功能结构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北环高速公路以南为城市公园区,以北为森林公园区。 南部城市公园以麓湖公园、云台花园、雕塑公园为主体景观,形成麓湖、三台岭、飞鹅岭三个景区。北部森林公园以南亚热带植被、“山瞰城景、城观山色”为主体景观,以南北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6号 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2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 2015年9月14日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条为了规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条经批准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的依据。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风景名胜区规划审批各类建设活动。 级风景名胜区规划未经批准的,不得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活动。 条编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突出风景名胜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实现风景名胜资源的永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风景名胜区规划组织编制机关),负责组织国家级风景县人民政府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等开展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工作。 条编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应当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应当由同时具有乙级以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单位承担。 条编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条编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意见;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 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界定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的范围边界,根据需要划定外围保护地带; )明确风景名胜资源的类型和特色,评价资源价值和等级; )确定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和定位; )提出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发展目标,确定风景名胜区的游客容量、建设用地控制规模、旅游床位控制规模等; )确定功能分区,提出基础设施、游览服务、风景游赏、居民点的空间布局; )划定分级保护范围,提出分级保护规定;明确禁止建设和限制建设的范围,提出开发利用强度控制要求;提出重要风景名胜资源专项保护措施和生态环 )确定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提出建设行为引导控制和景观风貌管控要求;确定需要编制详细规划的区域,提出详细规划编制应当遵从的重要控制指标或者)编制游赏、设施、居民点协调、相关规划协调等专项规划。 一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应当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批准设立之日起2年内编制完成。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20年。

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16-2035)

1规划目的 为加强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的科学性和连续性,贯彻“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基本原则,统筹泰山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旅游发展和周边社区之间的关系,特修编本规划。 2规划范围与面积 2.1风景名胜区范围 泰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38平方公里,包括泰山主景区、蒿里山-灵应宫景区和灵岩寺景区三大部分。外围保护地带面积120.9平方公里。 泰山主景区(含岱庙地区)面积为109.2平方公里,南侧以环山路北侧人行道北缘线为界,包含红门路、通天街中心线两侧各50米范围和岱庙(含遥参亭和双龙池)四周向外扩100米范围。东侧主要以农业观光路,局部以自然等高线为界;北侧从牛山口村西向北接现有道路,局部以泰山林场管辖范围为界;西北侧、西侧主要以济南与泰安行政区划为界;西南侧以泰山林场管辖范围、规划道路、自然地形和曹家庄水库坝沿自然地形接环山路为界。 蒿里山-灵应宫景区面积为0.3平方公里,以蒿里山周边道路(西至龙潭路,北至铁路用地南边界,南达灵山大街,东至校场街)和灵应宫文物保护范围(单体外围10米范围)为界。 灵岩寺景区面积为28.5平方公里,基本遵循1993年国务院批复范围,东、北分别以方山东侧、北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

南以鸡鸣山至明孔山南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西以鸡鸣山及北侧山体的西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 2.2核心景区 核心景区与风景名胜区一级保护区重合,面积53.7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38.4%。 2.3外围保护地带 规划范围以外设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面积119.7平方公里。其中泰山主景区和蒿里山-灵应宫景区的外围保护地带连成一区,北侧、西北侧、西侧以风景区范围外第一道山脊线为界,局部以马套村和曹家庄村行政边界为界,西南侧、南侧、东南侧以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中的环境协调区边界为界,东侧、东北侧以大津口乡行政边界为界,面积约118平方公里。灵岩寺景区的外围保护地带西起104国道(灵岩广场),包括沿灵岩路南北两侧各300m范围内的区域,东以灵岩寺景区边界为界,面积为1.7平方公里。 泰山主景区外围保护地带以外,为监测和控制泰山生态与地质的威胁要素,划定外围监控地带,面积约为381平方公里。外围监控地带范围北侧以自然山谷线为界,西侧与南侧以公路为界,东侧以现行的采石保护区边界为界。 3风景名胜区性质 泰山为五岳之首,雄伟壮观、历史悠久、古迹众多、文化丰厚、形象崇高,地质遗迹和生物多样性资源丰富,是中国文化史的局部缩影,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是具有重大科学、美学和历史

梧桐山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总体规划(2011-2030)

“梧桐山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总体规划 (2011-2030) (征求意见稿) 2012年5月

目录 一、总则 (1) 二、风景资源评价与分析 (1) 三、风景区范围、性质与发展目标 (2) 四、容量与发展规模预测 (4) 五、总体规划布局 (5) 六、保护培育规划 (6) 七、科普科研规划 (8) 八、游览设施规划 (9) 九、道路交通规划 (10) 十、植物景观规划 (11) 十一、建筑风貌规划 (12) 十二、防灾规划 (13)

一、总则 1.规划编制目的 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梧桐山风景名胜区,协调风景区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特编制本总体规划。 2.规划的指导思想 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方针政策。立足现在,放眼未来,处理好城市发展和风景区保护之间的关系,实现风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区域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3.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11-2030年。其中近期:2011—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二、风景资源评价与分析 梧桐山风景区风景资源特色突出表现在“稀”、“秀”、“幽”、“旷”四个方面。 “稀”——唯一与香港一脉相连,溪水相通的风景名胜区; “秀”——连绵起伏的地形地貌、奇异变幻的天象景观、风景秀丽的湖泊、蜿蜒曲折的山涧溪流和独具特色的建筑景观; “幽”——沟谷纵横,溪涧幽邃; “旷”——登高揽胜,视野开阔,瞭望香港,俯瞰深圳市区和美丽的大鹏半岛。

三、风景区范围、性质与发展目标 1.范围划定 为实现风景区的整体山水格局的统一,更好的保护风景区风景资源,本次范围划定分为风景区范围和规划范围二个层次: 风景区范围:本次规划确定梧桐山风景区范围40.52km2。包括东湖公园、仙湖植物园、布心山郊野公园及梧桐山主体游览区。 规划范围:在风景区范围基础上增加深圳水库地区,统筹规划,以保证风景区空间的延续性和景观格局的完整性,规划面积45.80km2。 2.风景区性质 以山海一体、景城相融、纵览深港为景观特色,以生态保护、科普科研、休闲观光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3.风景区发展目标 从城市生态安全格局出发,以风景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重点,统筹

太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公示说明

太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公示说明 本规划针对太湖风景名胜区的现状特征和现实问题,在生态保护、资源评价、土地利用、文化体系、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明确了太湖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发展目标及各景区景观特色定位,构建了太湖风景名胜区独具特色的空间格局,从风景区保护与发展的角度提出太湖风景名胜区的总体发展战略,及各景区在资源保护、景区发展、建设引导等方面的重要对策。 一、规划原则 1、保护优先、兼顾发展 落实“保护第一”的要求,严格保护太湖风景名胜区景观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山水人文资源的原真性、江南水乡风貌的独特性,保障太湖水系的生态环境,维护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同时,按照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兼顾景区及周边区域的发展需求。 2、区域统筹、整体协调 高度重视太湖风景名胜区在长三角及区域环境中的重要价值及作用,从区域的角度出发,整体保护环太湖地区生态资源和景观资源,协调太湖风景资源保护利用与太湖流域防洪、水资源利用、水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同时充分协调景区与周边城市的空间关系,促进城市与景区的和谐发展。 3、优化资源、突显特色 深入研究太湖风景名胜区水体、岛屿、湖湾、岸线、湿地、山体和植被等自然景观风貌特征,梳理和挖掘吴越文化史迹及景区所在地区历史、文化、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人文资源特点,进一步优化资源品质,突出太湖风景名胜区独特的自然山水与吴越文化交融的景观特色,提升景区资源的永续利用价值。 4、以人为本、因地制宜

合理把握当地居民的需求和利益,充分结合景区资源特点,探索因地制宜优化生产方式、改善和提高景区人居环境质量的途径,从而更有效地保护景区生态景观环境。 二、性质 太湖风景名胜区是以自然山水组合见胜、以吴越文化为内涵特征、以江南水乡田园为景观风貌的,融风景游览、休闲游憩及科学文化活动等功能于一体,自然与人文并重的湖泊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三、发展目标 以风景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首要前提,强化太湖风景名胜区自然及人文特色,进一步协调景区与城市关系,合理利用风景资源,优化引导景区产业结构,将太湖风景名胜区建设成为生境优越、特色鲜明、城市与景区和谐相融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通过对区域整体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培育建设,使太湖风景名胜区成为长江三角洲重要的大型生态绿心; 通过对各景区人文资源的深入挖掘和系统梳理,使太湖风景名胜区成为集中展现中华吴越文化精髓的文化遗产聚落; 通过对环太湖城市群与景区的空间协调和优化布局,使太湖风景名胜区成为景观宜人、风貌和谐的城景交汇型风景名胜区; 通过对各景区旅游资源整合以及区域旅游协作的加强,使太湖风景名胜区成为世界著名的山水人文型旅游目的地; 通过对环太湖地区的整体产业协作引导以及各景区的协同建设,使太湖风景名胜区成为环境优越、经济繁荣、充满活力的生态产业典范区。 四、总体发展战略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风景资源评价报告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风景资源评价报告

中国?云南?XX?XX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风景资源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引言: 第二部分:景观资源分析评价 第三部分:分类,分级 第四部分:总结 第一部分:引言: XX风景名胜区位于云南XX丘北县城,“XX”彝语意为“鱼虾多的湖潭”。XX景区由众多湖泊、河流、孤峰、溶洞构成,总面积165平方公里,54个湖泊形成21公里的水上旅游线,沿途可观赏300余座孤峰、5000亩荷花湖、83个溶洞。景区属石灰石岩溶地带,大量的石峰丛、峰林和串联于群峰间的湖泊群组合在一起,湖水清澈如镜,山峦如黛,水映山峰云雾,既有类似于广西桂林的风光,又有其本身的特色景观,水中有峰,峰中有洞,洞中有河,它集山水、溶洞为一体,景观独特。每逢夏天,湖中大片的荷花齐开放,香飘十里,景色更佳。 第二部分:景观资源分析评价 1、蒲草堂景群 景 群 1 景 点 或 资 源 点 位 置 资 源 单 体 资 源 质 量 开 发 情 况 外 部 条 件 ( 如 交 通) 评 分 类别级 别 蒲 草 堂 蒲 塘 秀 位 于 仙 人 洞 村 湖 泊, 峰 丛、 孤 峰, 较 好 已 开 发, 交 通 便 64. 5 水景(湖泊),地景( 奇峰) 三 级 普者

色西 南 有 游 船 利 民族演艺中心度 假 村 内 民 族 文 化 较 好 由 专 人 管 理 70 民族民俗三 级 资源描述: 蒲草塘湖体为北东走向,水域面积较大,北端有河流与仙人湖相连,四周峰林、孤峰倒影如画。夏季,荷花满塘,景色十分秀丽。四周地势平坦,现为XX 景区入口处,湖南部建有景区大门,湖北部建有度假村、停车场。 总结: 湖光山色,风景如画。蒲草塘除了山体湖水之外还有一定规模建筑群,总得来说蒲草塘景观价值较高,景观类型较为多样,各景观要素组合状况好,观赏游憩价值较大,与其它景点联系紧密,开发利用价值较高,周边商业气氛比较浓厚,基础设施配置较为完善,餐饮、住宿、交通、娱乐等设施整体分布在蒲草塘周边。 2、奇石园景群 景景位资资开外部评分类别级别群 2 点 或 资 源 点 置源 单 体 源 质 量 发 情 况 条件 (如 交 通) 奇 石 园 榕 树 广 场 位于 仙人 洞村 西 南, 蒲草 堂旁 边 植 物, 奇石 较 好 已 开 发 交通 便利 64.7园景 (植物 园,专 类游 园) 三级 樱 花 大 道 盆 景 园 兰 园 荷 园 奇 蒲草

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5)

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5) 规划文本 规划委托单位:黄山市人民政府规划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零零六年九月

项目名称: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5) 项目委托单位:黄山市人民政府 规划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法人代码:72146607—0 证书等级:甲级[建] 城规编第(021004)规划顾问 吴良镛两院院士 秦佑国教授清华大学建筑学院院长 陈素伟高级工程师 郑光中教授 左川教授 单德启教授 胡学凡原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江 山原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程迎峰 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项目主持人 尹稚教授清华规划院院长 项目负责人 杨锐教授清华大学景观学系系主任 项目组成员 庄优波博士 袁南果硕士 邹桂武高级工程师 罗婷婷硕士 崔宝义硕士 刘晓冬硕士 祁黄雄博士后 王萌硕士 王彬汕讲师 杜鹏飞副教授 林瑾硕士 龚道孝硕士 陈海燕硕士

.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条目的 (1) 第二条依据 (1) 第三条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2) 第四条规划期限 (2) 第二章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 (3) 第五条规划范围 (3) 第六条缓冲区范围 (3) 第七条性质 (3) 第三章资源评价 (4) 第八条资源价值 (4) 第九条资源特征 (4) 第十条资源分类 (5) 第十一条资源重要性评价 (7) 第十二条资源敏感度评价 (10) 第四章目标体系规划与发展规模 (14) 第十三条目标体系的层次 (14) 第十四条无期限目标 (14) 第十五条资源与环境保护长期目标 (14) 第十六条游客管理长期目标 (15) 第十七条社区管理与多方合作长期目标 (15) 第十八条组织效率长期目标 (16) 第十九条瞬时游客容量 (17) 第二十条全区游客容量 (21) 第二十一条市场游客规模预测 (21) 第二十二条规划总人口规模 (21) 第五章战略规划 (23) 第二十三条科学管理战略 (23) 第二十四条资源整体保护战略 (23) 第二十五条游客管理战略 (23) 第二十六条统筹社区发展战略 (24) 第二十七条区域统筹战略 (24) 第二十八条伙伴合作战略 (25) 第二十九条文化资源保护与挖掘战略 (25) 第六章规划结构与用地布局 (26) 第三十条用地布局结构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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