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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复习材料,浓缩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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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题

1. 国际离岸中心经常是与国际避税地合二为一的,换句话说,国际离岸中心一般都是国际避税地。(对)

2. 由于纳税人境内外盈利亏损和税收负担的高低,选择分国限额法和综合限额法对跨国纳税人是有很大影响的。(对)

3. 税收协定只适用缔约国一方和缔约国双方的居民。(对)

4.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错)

5.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错)

6.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对)

7.美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了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之外,还坚持公民管辖权。(对)

8.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与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错)

9.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实际为法律标准及管理和控制地标准,只要满足其一便可确定为本国居民。(对)

10.法律性重复征税和经济性重复征税的区别主要在于纳税人是否具有同一性。(对)

11.从效果上看,一国仅实行地域管辖权和一国对国外所得免税对于居民纳税人来说是一样的。(对)

12.只有抵免法和免税法才能够消除国际重复征税,而其他方法只是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对)

13.当纳税人在国外的分公司有亏损的情况下,采用综合限额法可以相对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错)

14.母公司用子公司所在国课征的股息预提税进行抵免属于间接抵免。(错)

15.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时,习惯性居所标准优先于重要利益中心标准。(错)

16.跨国公司集团最主要的经营目标是全球税后利润最大化。(对)

17.国际避税利用了现行税法中的漏洞以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造成了国家税收收入的减少,是一种违法行为。(错)

18.中国香港实行单一地域管辖权,而且税率较低,是亚洲著名的避税地。(对)

19.按照市场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应当先考虑关联企业集团中的成员企业所在地同类交易的一般市场价格,然后再考虑成员企业与非关联企业进行同类交易所使用的价格。(错)

21.总的来看,排除法所限制受益的公司都是那些容易充当中介(管道)的公司,使用这种方法时税务部门并不需要具体核查被限制的公司是否是外国投资者为避税而建立的中介公司,只要一个公司不能排除其受限制的性质,就不能享受税收协定的利益。(对)

22. 一般而言,在一个同时以注册地标准和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国家,法人居民移居他国相对来说困难较大,所以,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同时采用这两个标准判定法人的居民身份。(对)

23.国际税收协定虽然是建立在缔约国国内税法的基础之上的,然而,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在具体内容上并不完全一致,二者有时会出现一些矛盾之处。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不一致时,在所有的国家中,国际税收协定处于优先执行的地位。(错)

三、单项选择题

1.涉外税收本质上属于(B )。A.国际税收B.国家税收C.国际税法D.国际税务

2. 1963年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起草的一个国际税收协定范本是A()

A.《关于对所得和资本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

B.《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C.《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D.《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

3.《联合国范本》关于常设机构营业利润的征税范围采取(C )。A.归属原则B.核定原则C.引力原则D.分配原则

4.对于销售动产的收益,其来源地确定标准为(B )。A.财产转让地B.转让者的居住国C.财产坐落地D.财产所属公司的居住国

5.约束跨国纳税人来自非居住国的投资所得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标准是( C )。

A.劳务提供地标准B.所得支付地标准C.权利使用地标准D.比例分配标准

6.投资所得是指(C ) A.转让财产的价值 B.转让不动产的价值 C.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 D.临时或偶然所得

7.一居住在英国的美国公民,他仅有来自英国一国的收入,则他应该(C )

A.只向英国纳税

B.只向美国纳税

C.既向英国纳税又向美国纳税

D.不成为跨国纳税人,但应向美国纳税

8.发展中国家侧重于选用的税收管辖权是(B ) A.居民税收管辖权 B.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C.公民税收管辖权 D.居民和公民税收管辖权

9.国际双重征税产生的原因是(A )A.各国税收管辖权的差异性 B.各国财权利益矛盾的激化 C.商品课税制度的复杂性 D.复合税制的产生

10.作为一个股份公司的股东,“跨国自然人”和“跨国法人”从公司中分得的红利所得,其税收待遇为(A )

A.两者均应征所得税

B.只对前者征所得税

C.只对后者征所得税

D.有时只对前者课征有时只对后者课征

11.对于同时具有两个国家居民身份的跨国自然人的判定,税收协定所规定的顺序标准中,第一位的标准是(C )

A.重要利益中心

B.习惯性居所

C.永久性住所

D.国籍

12.免税方法的指导原则是(B ) A.放弃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 B.承认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独占地位 C.避免双重征税 D.对跨国所得的分享

13.直接抵免法适用于(C ) A.非同一经济实体 B.母子公司 C.预提所得税 D.子公司在东道国交纳的所得税

14.直接抵免法适用于以下( D )。A.经济性重复征税B.社会性重复征税C.税制性重复征税D.法律性重复征税

15.免除国际双重征税的最佳方法是(C )A.减免法 B.扣除法 C.免税法 D.抵免法

16.我国对外税收协定中关于常设机构营业利润的征税范围采取(A )。A.归属原则B.引力原则C.核定原则D.分配原则

17.对于担任各种跨国公司董事和高管的人员其劳务活动的地点确定为(D )。

A.董事或高管人员的居住国B.劳务收入支付国C.具体工作所在国D.公司的居住所在国

18.税收流亡是跨国纳税人采用( A )进行国际避税的方式。

A.时间标准下人员流动B.居所标准下人员流动C.居所标准下财产流动D.时间标准下财产流动

19.下列国家中同时行使所得来源地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的是(C )。A.英国B.法国C.美国D.罗马尼亚

20.下列选项中属纯国际避税地的是(C )A.香港 B.澳门 C.百慕大 D.新加坡

21.间接抵免法适用于以下(A )。A.经济性重复征税B.法律性重复征税C.税制性重复征税D.社会性重复征税

22.常设机构的性质应表述为(B )

A.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且独立承担纳税义务

B.不具独立法人地位,但各国国内法及税收协定将其视同独立实体对待

C.非独立法人,没有营业活动

D.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而没有固定场所

23.税收协定的受益人是(B )A.缔约国政府 B.缔约国居民 C.非缔约国居民 D.缔约国税务当局

24.税收管辖权是(C )的重要组成部分。A.税收管理权 B.税收管理体制C.国家主权 D.财政管理体制

25.我国税法规定,在我国无住所的人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C )即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A.90天 B.183天C.1年D.180天

26.中国香港行使的所得税税收管辖权是(B )。A.单一居民管辖权 B.单一地域管辖权C.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 D.以上都不对

27.一国与他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一般只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缔约国双方的( C )。A.国民 B.公民C.税收居民 D.人民

28.对于一般行业的营业利润,两个协定范本所遵循的是(A )原则。A.居住国征税 B.来源国征税C.共享征税权原则 D.协商解决原则

29.两大范本要求按照以下四个标准来判定纳税人的最终居民身份,该判定过程是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的,请为之排序:( D ) (①国籍②重要利益中心③永久性住所④习惯性住所) A.①②③④B.①②④③C.③④②①D.③②④①

30.根据两大范本的精神,如果两国在判定法人居民身份时发生冲突,则应根据( D )来认定其最终居民身份。

A.注册地标准 B.常设机构标准C.选举权控制标准 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31.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8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A、B两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25%,若A国采取全额免税法,则A国应征税额为:( D )A.2.9万元 B. 3万元 C. 2.5万元 D. 2.4万元

32.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5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来自C国的所得3万元。A、B、C三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25%和30%,若A国采取综合限额抵免法,则该公司的抵免限额为:(C )A.1.4万元 B. 1.6万元 C. 1.5万元 D. 3万元33.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5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来自C国的所得3万元。A、B、C三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25%和30%,若A国采取分国限额抵免法,则该公司的抵免限额为:(D )

A.1.4万元 B. 1.6万元 C. 1.5万元D.对B国所得的限额为0.6万元,对C国所得的限额为0.9万元。

34.经合组织范本规定,一般情况下,动产的转让收益应由(B)对其征税。

A.购买者的居住国 B. 转让者的居住国C.转让地点所在国 D. 动产的使用国

35.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有关联关系,A公司以80美元的单价向B公司销售一批产品,A公司向非关联的C公司销售同类产品使用的单价为120美元,同时D与C公司为非关联企业,D公司向C公司销售同类产品使用的单价为150美元,则按照市场标准确定的A公司的销售单价为( B )

A.80美元

B.120美元

C.150美元

D.无法确定

36.甲国的母公司把一批产品以3万法郎的转让价格销售给乙国子公司,乙国子公司再以4万法郎的市场价格在当地销售出去。乙国当地无关联企业同类产品的销售毛利率是10%,甲国当地无关联企业同类产品的销售毛利率是15%,按照比照市场标准,甲国税务部门应把母公司的销售价格调整为(D )

A.2.55万法郎

B.2.7万法郎

C.3.4万法郎

D.3.6万法郎

39.在双边税收协定中规定的反滥用税收协定条款所规定的( A )所限制的公司是那些容易充当中介(管道)的公司。

A.排除法 B.渠道法 C. 真实法 D.纳税义务法

40.下列人员中可以作为常设机构的有( B ) A.独立代理人 B.非独立代理人 C.外国公司雇员 D.外国公司在本国雇用的人员41.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在对常设机构经营利润征税问题上分别主张采用的原则是( D )

A.归属原则归属原则

B.引力原则归属原则

C.引力原则引力原则

D.归属原则引力原则

四、多项选择题

1.国际税收产生的前提条件是(BE )

A.国家的产生和发展

B.跨国所得的形成

C.私有财产制度的存在

D.增值税的开征

E.所得税的普遍征收

2.跨国纳税人常见的避税手段有(ABCDE )。

A.避免成为税收居民B.信托手段C.虚构避税地营业D.不合理保留利润E.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

3.关于非独立劳务所得来源地的确定方式包括(CD )。A.固定基地B.收入支付地C.停留期间D.所得支付者

4.对独立劳务所得来源地的确定标准有(ACD )。A.固定基地B.劳务提供地C.停留期间D.所得支付者

5.税收抵免与税收饶让的不同点有(BCD )。

A.税收饶让是发达国家力推的一项原则B.前者的抵免额是实际已纳外国政府税收,后者却并不是真正缴纳的外国政府税收

C.前者目的是避免国际重复征税,后者目的是使来源国给予外资的税收优惠落到实处D.前者是单方面的规定,后者通过双方协议才能实现

6.我国在认定法人居民身份时采用(ABD )标准。A.总机构B.实际管理与控制中心C.常设机构D.注册地

7.以下跨国关联企业之间收入和费用分配的标准中,其中包含利润因素的是(ABD )。A.市场标准B.比照市场标准C.成本标准D.组成市场标准9.假设A公司拥有B公司80%的股权,B公司拥有C公司60%的股权,A公司又拥有D 公司70%的股权,D公司拥有E公司30%的股权,按照中国关联企

业的鉴定标准,上述关系中可以形成关联企业的有(ABCD)。A.A和B,B和C B.A和D,D和E C.A和C,A和E D.B和E,C和D 10.直接抵免适用于如下所得:( ABC )

A.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抵免B.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公司所得税抵免

C.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预提所得税抵免D.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公司所得税抵免

11.建立内部保险公司的商业原因主要有:(BCD )A.进入保险行业B.避税C.避免常规保险市场发生的费用D.满足集团的特殊保险需要12.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主要反映在下列哪几个方面( ABD )A.管理 B.资本 C.财务 D.控制

13. 各国采取的加强税务行政管理工作的措施主要有( ABCD )

A. 加强纳税申报制度

B. 加强税务调查和税务审计

C. 与银行进行密切的合作

D. 把举证责任转移给纳税人

14.一般而言,第三国居民滥用其他两国之间的税收协定,主要是为了规避有关国家的( BC )A.个人所得税 B.预提所得税 C. 公司所得税 D.财产税

15.国际税收协定适用范围包括:( AB ) A. 人的范围 B.税种范围 C. 空间范围 D.时间范围

16.联合国范本和经合组织范本均规定协定仅适用于对下列那些税种(BC )A. 增值税 B.所得税 C. 财产税 D.关税

17.在两个国际税收协定范本中,用来确定居民身份的标准有:

a.重要利益中心所在国

b.永久性住所所在国

c.习惯性住所所在国

d.国籍

在判断居民身份时的顺序依次应为( D )A. a-b-c-d B. a-d-b-c C. b-d-a-c D. b-a-c-d

18.在国际税收协定中,对同时为缔约国双方法人居民时,确定其居民身份的方式有(ABCD )

A.总机构所在缔约国

B.总机构所在缔约国,同时要求总机构即为实际管理机构

C.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若实际管理机构与总机构不在同一缔约国,双方协商

D.同时列出总机构和实际管理机构标准,但不明确指出采用哪种方法

五、简答题

1.简述构成常设机构营业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答:1)必须是一个营业场所。没有任何规模上的范围限制。

2)必须是固定的。有确定的地理位置,具有永久性。

足以表明它是常设,包括为长期目的而设立的但因特殊原因提前清理歇业,或为短期目的而设立的但实际经营已超过临时期限的机构。

3)必须是企业用于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活动的场所

不是为本企业从事营业性质的准备活动或辅助活动,如仓储或样品陈列等的场所

2.简述法人居民身份的确定标准。

1.登记注册标准:凡是按照行使居民管辖权国家的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即为该国居民。

2.2.管理中心标准:是指在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内设有总机构的公司---即为该国居民公司。

3.总机构标准;是指在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内设有实际控制或实际管理中心的公司---即为该国居民公司.

4.其他标准:

1)主要营业活动所在地标准:是指在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内设有产品主要生产、销售或结算地的公司---即为该国居民公司;

2)资本(选举权)控制标准:是以控制公司选举权的股东的居民身份为依据,确定跨国公司居民身份的标准。即法人的选举权和控制权如果被某国居民股东所掌握,则这个法人即为该国的法人居民。

3.简述虚构避税地营业的基本途径并以图表示。

基本途径:通过总公司或母公司将销售和提供给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商品、技术和各项劳务服务,虚构为设在避税港受控公司的转手交易,从而将所得的全部或一部分滞留在避税港,或者通过贷款和投资方式再重新回流,以躲避原应承担的高税率国家的税收负担。

4.简述收入来源国对常设机构营业利润的课税原则及含义。

1、归属原则:也称归属法或实际所得法。是指常设机构所在国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课税时,只能以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为课税范围,而不能扩大到对该常设机构所依附的对方国家企业来源于其国内的营业利润的一种原则或方法。

2、引力原则:是指常设机构所在国除了以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为课税范围以外,对并不通过该常设机构,但经营的业务与该常设机构经营相同或同类,其取得的所得也要牵引到该常设机构中合并征税的一种原则或方法。

3、分配原则:也叫比例分配法。是以常设机构的费用和利润为依据,由其总机构汇总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常设机构,常设机构所在国即以该常设机构分得的利润为课税范围,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进行征税的一种原则或方法。

4、核定原则:是常设机构所在国按该常设机构的营业收入额核定利润或按经费支出额推算利润,并以此作为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课税范围的一种原则或方法。

5.什么是转让定价?转让定价的非税目标有哪些?

转让定价(transfer pricing):指公司集团内部机构之间或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或财产而进行的内部交易作价,通过转让定价所确定的价格被称为转让价格(transfer price) 。

非税务目标5

1.扶植国外新建公司,增强竞争优势

母公司往往压低对子公司的商品售价或收费标准,降低子公司的成本,增强其竞争能力;

2.调节子公司的利润水平,为了某些特殊目的,可以人为的提高或降低其利润率;

3.转移资金,多得补贴与退税

外汇管制下,外国母公司高价提供劳务或产品给子公司调出资金

出口时,跨国公司可以抬高出口给关联企业物资价格,多获得补贴和退税

4.避免外汇风险,避免外国货币贬值,套汇的方式

5.加速成本回收和利润汇回

当投资前景不光明时,母公司提高对子公司供货价格和劳务收费标准,压低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收费,提前收回成本。

六、计算题

1.甲国某居民在某一纳税年度内,来自甲国所得10万元,来自乙国所得5万元,来自丙国所得5万元。甲国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级超额累进税率,即:所得额在5万元以下的,税率为5%;所得额在5-15万元之间的,税率为10%;所得额在15-30万元之间的,税率为15%;所得额超过30万元以上的,税率为20%。乙国和丙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15%和20%的比例税率。计算全额免税法下和累进免税法下居民纳税人向居住国政府应纳税额。

(1)全额免税法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境内所得=10万元

应纳税额=5*5%+(10-5)*10%=0.75万元

(2)累进免税法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5*5%+(15-5)*10%+(20-15)*15%】*(10/20)=1万元

2.假定某一跨国公司在某一纳税年度内的基本情况如下:甲国A公司为母公司,乙国B公司为子公司,丙国C公司为孙公司;A公司和B公司各拥有下一附属公司股票的50%;税前各公司国内所得分别为A 300万、B 200万、C 100万;税率为甲国40%、乙国35%、丙国30%。计算间接抵免法下子公司纳税情况、母公司纳税情况。

(1)孙公司的纳税情况:

1)C公司应缴丙国公司所得税:

100×30%=30(万元)

2)税后收益:

100-30=70(万元)

3)支付乙国B公司股息:

70×50%=35(万元)

(2)子公司的纳税情况

1)股息应承担的丙国C公司所得税:

30×〔35÷(100-30)〕=15(万元)或35÷70%×30%

2)B公司来自丙国C公司的所得:

15+35=50 或 35 ÷(1-30%)=50(万元)

3)抵免限额:

50×35%=17.5(万元)

4)可抵免税额:15万元

5)B公司实缴乙国公司所得税:

(200+50)×35%-15=72.5(万元)

6)B公司税后收益:

250-(72.5+15)=162.5(万元)

7)支付甲国A公司股息:162.5 ×50%=81.25(万元)

1)A公司应承担的B、C公司所得税:

(72.5+15)×〔81.25÷162.5〕=43.75

2)A公司来自B、C公司的所得:

81.25+43.75=125(万元)

3)抵免限额:

125×40%=50(万元)

4)可抵免税额:43.75万元

5)A公司实缴甲国公司所得税:

(300+125)×40%-43.75=126.25(万元)

3.(1)简述跨国公司在避税港建立中介国际控股公司的目的。(2)假设有一跨国公司的母公司设在美国,在南非有一子公司,该子公司要向美国母公司支付100万美元的股息。试分析利用中介国际控股公司来规避股息预提税的方式与效果。

(1)在避税港建立控股公司的目的:

规避东道国对汇出股息征收的预提税;

规避居住国对汇入股息征收的公司所得税。

设法统一计算海外子公司的利润,以充分利用母公司居住国的外国税收抵免限额

(2)许多避税港都为控股公司提供特别优惠的税收待遇,混合海外子公司利润的中介控股公司的选址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中介控股公司所在国与各海外子公司所在的东道国之间要有税收协定,以减轻子公司向中介控股公司支付股息时的预提税。

2.中介控股公司所在国对中介控股公司从海外分回的利润不课征很重的税收。

3.中介控股公司所在国与母公司所在国之间也应有税收协定,以减轻中介控股公司向母公司支付股息时缴纳的预提税。

实践中,荷兰是较为理想的中介控股公司居住国。

对于此案例,利用荷兰作为中介控股公司的分析如下:

预提税比较:

南非子公司直接向美国母公司支付股息:100×30%=30万美元

通过荷兰控股公司向美国母公司转汇股息:

100×5%+95×5%=9.75万美元

节省预提税税款=30-9.75=20.25万美元

4.美国A公司在大陆设立子公司B,香港设立子公司C,税率分别为35%,33%,15%,A公司销售一批电子产品,成本为100万元,A公司卖给B公司正常价格为200万元,B卖给C正常价格为520万元,但是实际中A卖B350万元,B卖给C360万元,C公司对外售价为710万元。计算并分析企业采用的避税手段及避税效应。

1.正常情况下集团纳税额

A:(200-100)×35%=35

B:(520-200)×33%=105.6

C:(710-520) ×15%=28.5

合计:169.1

2.转让定价下集团纳税额

A:(350-100)×35%=87.5

B:(360-350)×33%=3.3

C:(710-360) ×15%=52.5

合计:143.3

3.避税额:169.1-143.3=25.8(万元)

4.利用的避税途径

通过转让定价,B公司高进低出,减少利润,C公司低进高出,将利润转移到避税港香港。

(完整word版)国际税收复习思考题

国际税收复习思考题 第一讲导论 1、国际税收研究的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国际税收,是指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带来的税收问题和现象。 对象:一国税收法律下一切包含了外国元素的所有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范围:1)跨国商品、劳务交易的税收征管; 2)跨国公司的跨国生产活动; 3)个人或投资基金的跨国投资活动。 4)个人在其常住地之外工作或进行商业活动的税收征管; 2、国际税收问题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国际税收问题产生的最基本原因是开放的经济条件下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 (归纳)具体而言则是由于诸如商品跨国交易、资本跨国流通和跨国资产出现等带来的重复征税问题,以及由于跨国公司兴起而带来的避税问题,近年来还有由于互联网经济和无形资产愈加重要而带来的其他具体问题。 商品课税:关税,国内商品税。其国际税收问题的核心是通过国与国之间的商品课税制度的协调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所得课税: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预提所得税。理论上,所得税是对人税,当一国纳税人在境外取得所得时,这种所得也要被纳入该国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一国征税权扩大到境外,就很容易与他国的征税权发生交叉重叠,从而导致国与国之间出现所得税的重复征税以及所得税收入的国际分配问题;现实中,跨国投资所带来的所得国际化,尤其是跨国公司发展加剧所得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和国际避税问题。 财产课税:对纳税人拥有or转移财产课征的税收。19世纪中后期开始,国际投资活动增多,财产国际化引发的财产国际重复征税问题。

第二讲税收管辖权 1、确立税收管辖权的原则是什么? 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区别。 原则: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 属人原则:一国政府可以对本国的全部公民和居民行使政治权力。 属地原则:一国政府可以在本国区域内的领土和空间行使政治权力。 2、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有什么不同? 居民税收管辖权(residence jurisdiction)指一国有权对来源于对本国居民或公民的一切所得征税,而不论他们的所得来源于本国还是外国。 地域税收管辖权(Source jurisdiction)指一国有权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一切所得征税,而不论取得这笔所得的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 3、居民的判定有哪些标准?? 1)自然人居民 住所标准:一般指个人固定或永久性居住地 居所标准:一般指个人连续居住较长时期但又不准备永久居住的居住地 时间标准:通常指纳税年度在本国实际停留的时间超过规定的天数,通常为183天。【定义由强到弱】 2)法人居民 注册地标准(place of-incorporation test):按一国法律在该国注册的 管理和控制地标准(place-of- management test) :又分“管理和控制中心地”或“管理机构所在地” 总机构所在地标准:实践中一般指总公司或总店 选举权控制标准:按照居民股东的国籍。

国际税收资料协定重点知识

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 ■考情预测 ■本章重点与难点 重点内容: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和类型;消除和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国际税收协定的内容和两个范本特点。 难点内容:抵免法的计算;国际反避税的措施。 ■本章内容精讲 一、三种税收管辖权: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 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个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 三、国际重复征税消除的主要方法

主要有免税法和抵免法两种。其中抵免法是普遍采用的。 (二)抵免法 含义:是指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家,对其国内、外的全部所得征税时,允许纳税人将其在国外已缴纳的所得税额从应向本国缴纳的税额中抵扣。 四、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一)国际避税地 1.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1)没有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纯粹的”、“标准的”避税地)。 (2)虽开征某些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但税负远低于国际一般负担水平的国家和地区。 (3)实行正常税制的同时,提供某些特殊税收优惠待遇的国家或地区。 2.国际避税地形成的条件 (1)能具有特色的避税条件。 (2)有与自己避税地特色相符合的地理位置。 (3)社会基础设施完善。 (4)政局稳定。 (二)国际反避税的措施

五、国际税收协定

■考题与典型例题 一、单项选择题 1.(2009年)甲国某公司2008年度国内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来自乙国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甲国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年所得60万元以下的部分,税率为25%;超过60万元至12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5%;超过12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45%;乙国所得税实行30%的比例税率。假定甲国采用累进免税法,则该公司国内所得在甲国应缴纳的所得税为()。 A.29万元 B.33万元 C.34.5万元 D.49.5万元 [答疑编号34714010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60×25%+60×35%+30×45%)×100/150=33(万元) 2.国际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是()。 A.纳税人所得的国际化 B.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 C.跨国纳税人的存在 D.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答疑编号34714010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纳税人所得的国际化、跨国纳税人的存在以及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是产生国际重复征税的前提条件,而不是根本原因。 3.《联合国范本》较为注重(),主要目的在于既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也促进发展中国家相互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 A.扩大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 B.维护居民税收管辖权原则 C.兼顾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 D.国际组织在签订税收协定中的作用 [答疑编号347140103]

国际税收期末复习

国际税收期末复习 一、名词解释 1.国际税收 2.税收饶让 3.税收管辖权 4.转让定价 5.减免法 6.国际避税 7.居民管辖权 8.关税 9.地域管辖权10.税负转嫁 11.抵免法12.资本弱化13.公民管辖权14.住所15.居所16.注册地标准 17.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18.选举权控制标准19.常设机构标准20.交易地点标准 二、简答题 1.简述国际避税地产生的原因。 2.经合组织关于避税地的国家和地区的标准有哪些? 3.简述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4.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主要有哪些? 5.常设机构营业利润的确定方法有哪些? 6.为什么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虽已出现跨国所得征税问题,但国际税收尚未正式形成? 7. 简述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8.免税法一般适用于哪些所得? 9.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有哪些? 10.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11.关联企业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12.什么是成本加成法使用成本加成法应注意哪些问题。 13.预约定价协议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14.国际税收的本质。 15.简述所得税的管辖权有哪几种类型? 16.简述所得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 17.什么是税收饶让?它有何意义? 18.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原因是什么? 19.避税与偷税有何不同? 20.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三、论述题 1.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存在哪些的问题? 2.转让定价对跨国公司的经营管理有何重要意义? 3.结合实际情况谈谈你对外资企业在我国避税的看法? 4.试述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避税的主要手段。 5.试述外商投资企业逆向避税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6.如何解决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7.税收对国际经济活动的影响有哪些? 8.什么是国际重复征税?为什么会发生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 9.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原因是什么? 10.欧盟为什么要协调成员国的国内商品税制度? 四、计算题 1.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1000万元,其中来自居住国甲国的所得700万元,来自来源国乙国的所得为300万元。为简化起见,假定甲国实行全额累进税率,其中,应税所得61万元—8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30%,81万元—10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35%;来源国乙国实行30%的比例税率。分别用全部免税法和累进免税法计算该公司应向甲国缴纳多少税款。 2.在甲国的总公司A和其设在乙国和丙国的分公司B、C都为盈利,纳税情况如下,分别用综合限额法和分国限额法方法计算抵免限额及总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税额: (1)按综合限额法计算抵免限额 (2)按分国限额法计算抵免限额

国际税收考试复习要点资料word精品文档15页

国际税收复习参考资料 第一章 1、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凭借手中的政治权利进行的一种强制无偿课税,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特点。国际税收不是一种强制课征形式,也不是国际社会凭借一种超国家的政治权利取得收入的工具。 2、国际税收不同于涉外税收,也不同于外国税收。 3、国际税收的本质?(简答) 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涉及对同一课税对象由哪国征或征多少税的税收权益划分问题)。(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包括合作性协调和非合作性协调。 4、直接税:纳税人和负税人一致的(财产税、所得税)。 间接税: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致的(流转税)。 5、所得税中的预提所得税或预提税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课税对象一般是: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消极投资所得。 6、起征点: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才全额征税。 免征额:扣除免征额,余额交税。 7、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简答) (1)在商品课税领域,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国际协调将逐步取代关税的国际协调成为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2)在所得税领域,国与国之间的税收竞争将更为激烈,为了防止“财

政降格”或公司所得税税率“一降到底”的情况发生,国际社会有必要对各国资本所得的课税制度进行协调。 (3)随着地区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区域性的国际税收协调将会有更为广阔的前景。 (4)各国之间将加强税收征管方面的国际合作,共同对付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和偷税行为。 (5)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国际税收领域将出现许多新的课题,亟待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加以研究解决。 第二章 1、所得税的管辖权的类型: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 2、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3、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1)住所标准(2)居所标准(3)停留时间标准。多数国家采用半年期标准[通常为183天,也有的国家(如巴基斯坦、印度、马来西亚等)规定为182天,泰国规定为180天],我国税法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1年的个人为我国的税收居民。 4、判定法人居民的身份标准:(1)注册地标准(2)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3)总机构所在地标准(4)选举权控制标准。目前各国最常用的是注册地标准(法律标准)和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5、我国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判定企业居民身份的新标准:只要企业满足“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标准”两者之一,就属于中国企业。本法中的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国际税收

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国际税收 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国际税收 考点1】国际税收协定范本及我国现状 1.两个范本:《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差异 2.我国:截止2015-12,对外正式签署101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2个《安排》 【考点2】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一)常驻代表机构:税务登记管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二)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财产转让 (三)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港通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所得 (四)中国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付汇的税收管理 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应向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需税务备案、无需备案的情形。 【考点3】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抵免范围及抵免方法 (一)直接抵免:第9章“企业所得税法” (二)间接抵免——难点在于股息还原 1.符合“持股条件”的判定: 单一居民企业、 单一第一层外国企业、 单一第二层外国企业 2.公式:

本层企业所纳税额属于由一家上一层企业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就利润和投资收益所实际缴纳的税额+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由本层企业间接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向一家上一层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本层企业所得税后利润额 3.应用:教材例题 (三)简易办法计算抵免: 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12.5%作为抵免限额(所得来源国的实际有效税率低于我国规定税率50%以上的除外) 【考点4】国际反避税 (一)BEPS行动计划:15项 (二)一般反避税 1.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基本精神:企业实施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等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2.税务机关应当以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的类似安排为基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实施特别纳税调整。 (三)特别纳税调整 1.转让定价 2.成本分摊协议 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税前扣除的情形:5项

国际税收_朱青_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二及答案

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二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 由于各国普遍实行税收饶让制度,所以国际税收中性是不能彻底实现的。() 2. 我国的第一个国际税收协定是1981年和苏联政府缔结的双边税收协定。() 3. 国际离岸中心经常是与国际避税地合二为一的,换句话说,国际离岸中心一般都是国际避税地。() 4. 抵免法和免税法能够消除国际重复征税,但其他方法也能够减轻国际重复征税。() 5.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纳税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是注册登记地和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6. 具有无限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是指该纳税人需要永远缴纳税款。() 7. 由于纳税人境内外盈利亏损和税收负担的高低,选择分国限额法和综合限额法对跨国纳税人是有很大影响的。() 8. 税收协定只适用缔约国一方和缔约国双方的居民。() 9. 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只有美国和澳大利亚没有实行增值税。() 10. 国际税收竞争的实质就是各国为了争夺外国投资的税收优惠大战。() 二、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税收非歧视 ·资本弱化 ·国际税收协定滥用 ·独立个人劳务 ·投资税收抵免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如何认识国际避税地。 2.属人原则的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 3.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收的影响。 四、计算题:(10分) 甲国的A公司在乙国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在2002年度获得利润400万美元,乙国的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为40%;甲国的该年度国内盈利额为100万美元,国内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50%。根据上述资料计算每个国家的纳税额。 五、论述题:(20分) 结合我国的现行税制,论述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之间的关系。

国际税法期末试题(含答案)

《国际税法》 一、单项选择题(从以下四个选项中选择正确得一项将答案填入括号内,每小题 1分,共计15分。) 1、国际税收得本质就是(A) A。国家之间得税收关系 B.对外国居民征税 C.涉外税收 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我国采用户籍标准确定跨国自然人居民身份时规定得居住期限就是( C ) A、90天 B、183天 C、365天 D、5年 3、根据两大范本得精神,如果两国在判定法人居民身份时发生冲突,则认定其最终居民身份应根据( D ) A.注册地标准 B。常设机构标准 C。选举权控制标准 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4、税收抵免方法中得间接抵免适用于( A) A、母子公司之间 B、总分公司之间 C、民营公司之间 D、独立公司之间 5、发展中国家侧重于选用得税收管辖权(B) A、居民税收管辖权 B、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C、公民税收管辖权D、居民与公民税收管辖权 6、国际双重征税得扩大化问题主要导源于( A ) A、不同得税收管辖权体现出了不同得财权利益B、跨国纳税人得形成 C、直接投资得增多D、国际法得复杂程度 7、1963年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起草得一个国际税收协定范本就是( D ) A、《关于对所得与资本利得避免双重征税得协定范本》 B、《关贸总协定》 C、《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D、《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得协定范本》 8、下列机构中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得就是( A ) A. 常设机构B.子公司C。孙公司D.总公司 9、下列方法中,以承认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优先地位为前提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得就是(B) A。免税法B。抵免法C。扣除法D.减免法 10、中国香港属于( B )

国际税收练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题目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力,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进行重叠交叉课税,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财政降格 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二、填空 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混合所得税制)。 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课大致分为:商品课税、(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模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单一环节销售税)。 4.根据商品在国际上的流通方式不同,可将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和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C )。 A.涉外税收 B.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D )。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过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C )。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变条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合作期末考试试卷A卷解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国际经济合作》期末考试试卷(A卷 课程代码及课序号:PRI303-0 学号: 姓名: 成绩: 班级: 课序号: 任课教师: 题号一二三四五六七合计 分值 一、判断题(如果你认为下列各题的解释是正确的,请在括号内划?√?,如果是错误的, 请划?×?。每小题1分,共10分得分 (1.垂直型国际经济合作指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的国家之间开展的经济合作活动。 (2.对于世界银行的贷款项目,其项目建设单位的确定,一般实行谈判招标的方式。 (3.两段招标是国际公开招标中的一种,两段是指两次招标。 (4.开发计划署提供援助的方式主要是无偿的技术援助。 (5.杠杆租赁涉及的当事人至少为三方,分别是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人。 (6.柜台交易又称场外交易,它是证券发行市场的一种形式。 (7.封闭型投资基金的历史早于开放型投资基金。 (8.国际税收是指涉外税收,它不能与外国税收等同。 (9.香港属于单一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的地区。 (10.采用扣除法和减免法能够完全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二、单项选择题(下面各题所给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干要求的,多选、错选 均不得分。请将正确选项填写在题号前的括号内。每题1分,共10分 得分 ( 1.生产要素中的土地要素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下列各项不属于土地范畴的是(……。 (A土地本身(B地上自然资源 (C地上的不动产(D地下矿藏 ( 2.混合性贷款是指(。 (A软贷款和出口信贷结合的贷款 (B财政性贷款和一般商业性贷款结合的贷款

(C赠款与出口信贷结合的贷款 (D财政性贷款与出口信贷结合的贷款 ( 3.在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的情况下,承租人偿付租金可以使用(……。 (A现款(B用所租设备产出的产品 (C包销收入(D承租人加工应得的工缴费 ( 4.世界银行认为,只有采用公开招标才能体现“三E原则”,即(……。 (A效率、经济、公平(B安全、经济、公平 (C经济、安全、效率(D公平、效率、安全 ( 5.在国际工程承包中,承包商风险最大的是采用(……。 (ABOT合同(B交钥匙合同 (C交产品合同(D施工合同 ( 6.在下列证券市场中,不属于证券流通市场的是(……。 (A交易所(B柜台交易 (C第一市场(D第三市场 ( 7.下列关于开放型基金的说法中,错误的说法是(……。 (A发行基金的数额不加以限制 (B在规定期限内,投资者可随时赎回其资金 (C在交易额度方面,符合中小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D其资金可全部用于长线投资 ( 8.下列国家或地区中,属于纯国际避税地的是(……。 (A香港(B安道尔 (C美国(D乌拉圭 ( 9.在下列招标方式中,属于非竞争性招标的是(……。 (A公开招标(B限制性招标 (C两段招标(D谈判招标 ( 10.国际避税的刺激因素不包括(……。 (A通货膨胀(B税率 (C经营利润(D税基 三、多项选择题(下面各题所给五个选项中,至少有一项以上的答案是符合题干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填写在题号前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得分( 1.国际经济合作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含义,即(……。 (A国际经济合作的主体是不同国家(地区政府、国际经济组织和各国的企业与

国际税收重点

国际税收 第一章 1.国际税收: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的纳税人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质检的税收分配关系。3层含义①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②国际税收不能离开跨国纳税人这个关键因素③国际税收是关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答:(1)从二者的联系来看:一方面国家税收是国际税收的基础,没有国家税收,就不可能有国与国之间的税法冲突和税制协调,国有国之间也不可能出现任何税收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国际税收也就无从谈起,所以国际税收绝不可能脱离国家税收而独立存在;另一方面,在国与国之间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相互依赖和相互依存不断加强的情况下,国家税收又要又到国际税收方面一些因素的影响,因为这时任何国家制定本国的国际税收制度都不能不考虑国际税收关系,本国与他国达成的国际税收协定以及国际社会公认的一些国际税收规范和惯例都应该在本国的税收规范和惯例都应当在本国的税收制度或税收征管过程中有所体现。(2)从二者的区别来看:A、国家税收是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托的强制课征形式,而国际税收是在国家税收的基础上产生的种种税收问题和税收关系,不是凭借某种政治权利进行的强制课征形式;B、国家税收涉及的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而国际税收设计的是国家间税制相互作用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C、国家税收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税种,而国际税收不是一种具体的课征形式,所以没有自己单独的税种。 3.国际税收的本质是什么?如何认识?当前国际税收面临的新的问题有哪些? 答: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涉及同一对象由哪国征税或各征多少税的税收权益划分问题。(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合作性协调,非合作性协调。 当前面临的问题:(一)国际税收竞争问题(二)电子商务征税问题(三)国际税务合作问题(四)区域性税收政策与税收一体化影响问题(五)国际关联企业税务管理问题 4.在看待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关系问题上还应特别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①不能把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相混淆。所谓涉外税收通常是指专门为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置的税种,尽管涉外税收主要是针对外国纳税人或外资企业,但它仍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②不应该把一国政府根据本国税法对外国居民的境内所得和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课征的税收视为国际税收。因为这种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进行的课税是一国在其他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范围内实施的,所以从性质上看这种课税仍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 第三章. 1.税收管辖权:国家在税收领域中的主权,是一国政府行使主权征税所拥有的管理权力。它具有排他性和独立性,国家在征税方面具有完全自主性,处理本国税务不受外来干涉和控制。 ①属地原则: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一种原则,也称属地主义或属地主义原则,是各国行使管辖权的最基本原则。②属人原则:以纳税人的国际和住所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属人主义(原则)。 2.收入来源地管辖:根据属地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一国政府只对来自或被认为是来自本国境内的所得拥有征税权力,也称地域管辖权。常设机构:即固定场所或固定基地,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一般要具备三基本条件:①必须是营业场所②必须是固定的③必须是企业用于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场所(而非辅助性活动)

国际税收复习思考题

国际税收复习思考题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国际税收复习思考题 第一讲导论 1、国际税收研究的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国际税收,是指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带来的税收问题和现象。 对象:一国税收法律下一切包含了外国元素的所有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范围:1)跨国商品、劳务交易的税收征管; 2)跨国公司的跨国生产活动; 3)个人或投资基金的跨国投资活动。 4)个人在其常住地之外工作或进行商业活动的税收征管; 2、国际税收问题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国际税收问题产生的最基本原因是开放的经济条件下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 (归纳)具体而言则是由于诸如商品跨国交易、资本跨国流通和跨国资产出现等带来的重复征税问题,以及由于跨国公司兴起而带来的避税问题,近年来还有由于互联网经济和无形资产愈加重要而带来的其他具体问题。 商品课税:关税,国内商品税。其国际税收问题的核心是通过国与国之间的商品课税制度的协调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所得课税: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预提所得税。理论上,所得税是对人税,当一国纳税人在境外取得所得时,这种所得也要被纳入该国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一国征税权扩大到境外,就很容易与他国的征税权发生交叉重叠,从而导致国与国之间出现所得税的重复征税以及所得税收入的国际分配问题;现实中,跨国投资所带来的所得国际化,尤其是跨国公司发展加剧所得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和国际避税问题。 财产课税:对纳税人拥有or转移财产课征的税收。19世纪中后期开始,国际投资活动增多,财产国际化引发的财产国际重复征税问题。 第二讲税收管辖权

国际税收必考知识点汇总,应考必备。

所得税管辖权类型: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 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住所标准,居所,停留时间);法人居民身份(注册地,管理机构所在地,总机构所在地,选举权控制) 国际重复征税:指的是同一课税对象在同一时期内被相同或列斯的税种课征了一次以上。 国际重复征税的原因:两国同种税收管辖权交叉重叠;两国不同种税收管辖权交叉重叠; 税收绕让: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并允许其用这部分被减免的外国税款抵免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 避税与偷税的区别:①:偷税是指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通过种种手段不缴纳税款;而避税是指纳税人规避或减少纳税义务。②:偷税直接违反税法,是一种非法行为;而避税是转税法的空子,并不直接违反税法,因而从形式上看他是一种不违法行为。③:偷税不仅违反税法,而且往往要借助犯罪手段,所以偷税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避税是一种不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所以不受法律制裁。 国际避税产生的原因:①,有关国际和地区税收管辖权的差异以及判定居民身份的标准和判定所得来源地的标准存在差异。②税率差异③国际税收协定的大量存在④,涉外税收法规中存在漏洞。 国际避税地:指那些可以被人们借以进行所得税或财产税国际避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国际避税地的类型:①,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②,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③,所得税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④,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的所得税,但对某些种类的特定公司提供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 转让定价:指公司集团内部机构之间或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或财产而进行的内部交易作价;通过转让定价所确定的价格称为转让价格。 转让定价意义:①,转让定价是跨国公司内部资源配置的指示器②,跨国公司组织形式向分权化发展的重要保障。③,实现其全球发展战略、谋求利润最大化的便利工具。④,实现知识产品内部化的重要手段。 国际避税的手段:①,利用转移定价转移利润②,滥用国际税收协定③,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④,组建内部保险公司⑤,资本弱化⑥,选择有力的公司组织形式⑦,纳税人通过移居避免成为高税国的税收居民。 资本弱化:指在公司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融资的比重大大超过了股权融资比重。 外企在我国避税的特点:①,外商企图独享归中外双方共有的利润。②,外商投资企业及时将企业的利润调出境外。③,西方一些国家对所的贺岁实行归属抵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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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导论 第一章导言 判断题 1.国际税收有其自身法定的课税主体和课税客体。 2.涉外税收只反映国家与涉外纳税人的征纳关系,而不反映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3.为避免国际商品流通的重复征税,目前世界上各国自愿实行单一目的国原则。 简答题 1.简述国际税收分配与国家税收分配的区别和联系。 2.简述广义国际税收学的研究对象。 3.什么是国际税收?它的性质是什么?。 4. 简述广义国际税收学的研究范围。 第二章主体与客体 判断题 1.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实行的都是属地兼公民管辖权。 2.一般说来,一个国家国内法对居民个人条件规定的居住时间标准,与它的居(公)民管辖权行使范围是成反比关系。 简答题 1.简述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 2. 简述原产国原则和目的国原则。 第二篇国际重复征税 判断题 1. 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都属于关税。 2.根据《关贸总协定》的互惠原则,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关税减让应该是对等的相互减让。 3.国际重复征税之所以发生,与有关国家行使不同的税制有关。 4.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就避免电子商务的国际重复征税作了如下阐述:网址本身不构成常设机构;企业通过网址主机经营业务,不构成常设机构。 5.国际重复征税按其不同性质,可以分为税制性、法律性和经济性重复征税。 6.虽然甲国采用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但乙国仅采用地域管辖权,所以在甲国和乙国之间不会产生重复征税。 7.常设机构就是其所在国的居民公司。 8.我国是按照劳务提供地标准来判断劳务所得的来源地。 9.避免商品国际重复征税的办法只能是各国实行统一的消费地原则。 10.从有利于鼓励投资的角度看,采用分国限额抵免将会给本国居民(公民)跨国纳税人带 来更多的优惠照顾。 11.跨国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所在国家的关系,是不同的居民(公民)管辖权之间的关系。

国际税收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的概念目前有两种含义:一是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二是从某一国家的角度看,国际税收是一国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的总称。然而,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2.涉外税收 “涉外税收”一词通常是指专门为本国境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置的税种,如我国在1991年开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该税在2008年废止)、1994年税制改革前的工商统一税和个人所得税均属于我国的涉外税收。尽管涉外税收主要是针对外国纳税人或外资企业,但它仍然属于国家税收的畴。涉外税收只不过是把国家税收制度中的涉外部分独立出来,单独设立了税种。 3.财政降格 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上出现了许多地区性的国家集团。它们由地理上相邻近的国家组成,对通过一定的协调活动,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或其他经济活动障碍,以便使成员国的经济更紧密地结合;对外则在经济政策方面保持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的差别待遇。人们将这种地区性的经济联合称为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5.恶性税收竞争 各国制定的税收政策主要是为了吸引别国的储蓄和投资,进而削弱其他国家的税基,那么这种税收政策就属于恶性的,国家之间制定这种税收政策所产生的税收竞争为恶性税收竞争。 二、填空题 1.混合所得税制 2.所得课税 3.单一阶段销售税 4.进口税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并不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它是在成员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强制课征基础上取得的。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家税收的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就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课征的个人所得税或公司所得税,预提税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国际协调将逐步取代关税的国际协调成为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不一定。 四、单项选择题 1.C. 2. D. 3.C. 4. A 五、问答题 1.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怎样? 答:1)所得课税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首先来看东道国的所得课税对跨国直接投资的影响。一国的投资者到海外投资办企业首先面临着东道国的公司所得税,企业缴纳了公司所得税以后将税后利润作为股息、红利支付给国外的投资者时,东道国还要对这部分分配利润课征股息预提税。这样,一国的投资者跨国进行投资实际上要负担东道国的两笔所得税税款,其最终从东道国得到的只是扣除了这两笔所得税税款以后的投资利润。如果东道国的公司所得税和股息预提税的税率较高,两税的整体税负水平超过了投资者居住国的税负水平,则投资者在东道国投资的税后净收益率就会低于其在居住国的投资。这时即使投资者的居住国允许外国税收抵免,即投资者可以用其负担的外国税款冲抵其应缴纳的居住国税款,但由于各国一般

国际税收知识点总结

国际税收知识点总结 名词: 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1、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凡是一个法人的管理机构设在本国,那么无论其在哪个国家注册成立,都是本国的法人居民。 区分总机构所在地和实际管理和控制地: 总机构所在地,即公司总部所在地,它强调的是法人组织结构主体的重要性。 实际管理和控制地,强调的是法人权力机构和权力人物的重要性,一般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地或公司董事的居住地来判断。 2、注册地标准:凡是按照本国的法律在本国注册成立的法人都是本国的法人居民,而不论该法人的管理机构所在地或业务活动地是否在本国境内。 经营所得来源地的判定: 3、常设机构标准:一个企业的经营所得是否来源于本国取决于该企业是否在本国设立了常设机构。 常设机构:指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 (1)实际联系原则:一国只对非居民公司通过本国常设机构实际取得的经营所得征税,而对其通过本国常设机构以外的途径或方式取得的经营所得不征税 (2)引力原则:如果非居民公司在一国设立了常设机构,即使它在本国的一些经营活动没有通过这个常设机构,只要与这些经营活动与该公司的业务活动相同或类似,也要对其征税。 5、预提税:对非居民纳税人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投资所得(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由支付人源泉扣缴所得税的一种征税方法。一般单独规定比例税率,按收入全额(即没有费用扣除)计算征收。 6、法律性重复征税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拥有税收管辖权的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同时行使征税权 7、经济性重复征税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同时行使征税权 8、税收饶让:是居住国对来源国因采用税收优惠而减少的应纳税额视同已纳税额同样给予抵免的措施。税收饶让不是一种解决国际重复征税的办法。 9、导管公司:第三国居民为了利用非居住国税收协定达到避税之目的,而在该协定缔约国一方成立的完全受其控制的子公司。 10、基地公司:在避税地设立而实际受外国股东控制的公司。其全部或主要经营活动在避税地境外进行。避税地:指人们在取得收入或资产的情况下不缴或少缴所得税、实际税收负担远低于国际一般水平的地区。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没有所得税或一般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所得税或一般财产税的税负远远低于国际一般负担水平的国家或地区;对某些经济活动领域,特别是对离岸经济活动给予特殊的减免税优惠的国家或地区(离岸中心)。

国际税收期末考试复习题

国际税收期末复习(财政0902) 一、填空题(本大题共10空,每空2分,共20分) 1.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它不能离开(跨国纳税人)这个关键因素。2.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关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3.(涉外税收)是一国税收制度中有关对外国纳税人征税的部分。 4.在判定双重法人居民身份时,国际上通行的顺序中首先要考虑的因素是(注册地标准)。5.各国判定经营所得来源地时的认定标准有(常设机构标准)和(交易或经营地点标准)。【36页】 6.不动产所得来源地的确立以(不动产的所在地或坐落地)为依据。【41页】 7.以国家税收管辖权是否实际发生冲突为标准,国际重复征税可分为(潜在的国际重复征税)和(事实上的国际重复征税)。【46页】 8.各国单方面采取的避免或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有(扣除法)、(减免法)、(免税法)和(抵免法)。【53页】 9.(扣除制)和(减免制)只能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程度,而不能彻底的消除国际重复征税。10.国际避税地的判定标准有(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 11.国际反避税的一般方法包括:(加强和完善税收立法)和(加强税收的征管工作)。12.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与费用分配的原则有(总利润原则)和(正常交易定价原则)。13.常见的资本弱化反避税方法有两种,即(正常交易方法)和(固定比率方法)。14.国际税收原则包括(维护国家主权利益原则)和(平等互利原则)。 15.缔结国际税收协定的程序有(谈判)、(签字)、(批准)和(互换批准书)。16.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的特征有(规范化)和(内容弹性化)。 17.国内商品税的管辖权原则有两种,即(产地原则)和(消费地原则)。 18.在前关贸总协定主持下的历次多边谈判中曾经采取过的关税约束与减让方法有()、()和()。 19.(国际税收竞争)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作用下,各国政府通过降低税率、增加税收优惠等形式,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从而吸引国际流动资本等流动性生产要素,提升本国经济竞争力,促进本国经济增长的国际经济行为。 二、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4分,共16分) 1.地域管辖权【34】:是按照属地主义原则确立的管辖权,一国政府对来自本国境内的所得征税,亦称所得来源地管辖权。 2.实际所得原则【36】:只对非居民外国公司通过本国常设机构实际取得的经营所得征税,对通过本国常设机构以外的途径或方式取得的经营所得不征税。 3.常设机构【35】:即固定场所或固定基地,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

(完整版)国际税收重点整理(20210206065925)

第一早 国际税收: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 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国际税收的本质国际税收问题作为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种种税收现象,其背后隐含着的是国与 国之间的税收关系。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1)合作性协调(2)非合作性协调 涉外税收:一国政府根据本国税法对外国居民的境内所得和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课征的税收。 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的区别 第二早 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税收管辖权的实施主要有: 1 ?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2 ?仅实行地域管辖权(阿根廷、乌拉圭、巴拿马、哥斯达黎加、肯尼亚、赞比亚、马来西亚、中国香港等) 3 ?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美国、禾吐匕里亚) 投资所得来源地的判定:股息股息支付公司的居住地(股息支付公司的居住国)支付股息公司的利润实际来源地 特许权使用费 特许权的使用地(美国); 以特许权所有者的居住地(南非); 以特许权使用费支付者的居住地(法国、比利时); 无形资产开发地(阿根廷)

AVV ----- * 第二早 国际重复征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在同一纳税期间对同一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 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收。 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不同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同时行使征税权。 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不同或同一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同时行使征税权。 不同税收管辖权重叠所造成的所得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方法地域管辖权的重要性和所得 来源国优先征税地位 避免重复性征税的方法 (一)扣除法 (二)减免法 (三)免税法 (四)抵免法 直接抵免:居住国的纳税人用其直接缴纳的外国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额。 直接抵免适用于: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抵免、总分公司的公司所得税抵免、母子公司的预提 所得税抵免。 间接抵免:居住国的纳税人用其间接缴纳的国外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额。 间接抵免适用于:母子公司中子公司所在国课征的公司所得税(间接抵免只适用于法人,不适 用于自然人) 免税法: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境外并已向来源国政府缴税的所得免于征税的方法 单边免税国家免税法适用条件 1)国外所得来源于课征与本国相似所得税的国家 2)国外所得应为本国纳税人从国外分公司取得的利润或从参股比重达到一定比例的外国居民 公司分得的股息、红利。 3)国外所得要享受参与免税,在国外企业持股时间须达到规定的最低限度(1-2年)。 4)实施参股免税需派息分红公司从事制造业、商业、银行业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公司。 国际税收协定免税法适用条件当居住国居民取得所得或拥有资本,此所得或资本有可能被 东道国课税,居住国就应对此所得或资本免税。 免税法的优点1 )可以彻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2)在来源国税率低于居住国税率时,居住 国采用免税法,可以使纳税人实际享受到来源国给与的优惠。3)在税务管理方面,简便易 行。 免税法的缺点1)免税法是建立在居住国放弃对其居民的境外所得的征税权基础上,使居住国的利益受到损害。应兼顾来源国、居住国、纳税人几方面利益。 2)在采用免税法时,若居住国对本国居民的境外收入免征税,在来源国税率低于居住国税率时,就会出现在境外取得的收入,比在境内取得的同样收入,税负低。与公平原则不符。也会引起国内的资本与利润,不正常地转移到低税负国家或者避税地区。实践中,较少国家采用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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