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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课程教学大纲

《合同法》课程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一、课程性质与地位

是为经济管理类各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

二、教学目的与要求

该课程以讲授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为核心内容,讲求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既注重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全面性,又注重合同法具体制度及其实际应用的讲解,使学生系统地、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具体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规范,并能够在实践中灵活地运用,分析和处理各种合同实务问题。

第二部分多媒体教材一体化设计初步方案

一、学时分配

本课程2学分,课内学时36,其中录像6学时。

二、教材及资料

(一)教材

基本教材为《合同法》,是教学与考试的主要依据。隋彭生主编。

教学大纲帮助掌握教学重点及教学与考试的目的要求。

(二)参考书

1、赵旭东主编:《合同法学习指导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2、赵旭东主编:《合同法参考资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三、教学环节

(一)自学

自学是重要的学习方式,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足够的时间在听课基础上,全面系统认真阅读教材和指定参考书。

(二)辅导

辅导是教学的重要方式,教师要全面系统掌握教学大纲和教科书,通过讲解、辅导、答疑、组织讨论等方式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教材内容。

(三)考试要求

1、考核学生全面系统掌握教材内容的基础上,着重掌握重点、难点及运用所学原理分析和处理合同实务问题的能力。

2、题量要适当并且难易搭配。按照不同层次大致可分为:有一定难度的试题占总数的25%,中等难度的试题占总数的35%,比较容易的试题占总数的40%。

3、考试题型。在一份试卷中,包括客观性试题,如判断正误、单项选择、多项选择;主观性试题,如名词解释、简答题、案例分析题,共六种题型。根据本课程的特点,试题应引导学生掌握课程的基本内容,并重视提高理解与运用能力。兼顾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大体

主观性试题占70%,客观性试题占30%左右。考试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及格线。

第三部分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

第一章合同法概述

教学重点: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具体分类、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应当掌握合同的一般概念和法律特征,能在理解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运用这些原则分析和处理具体的合同关系。能够清楚地区分各种不同法律性质的合同,并根据各类合同性质确定其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应对合同的本质和地位及其立法的发展有一般性的了解。

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合同的概念

1.合同的一般意义

2.合同与协议

3.合同与契约

二、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

2.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和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内容

第二节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

一、合同法的概念

1.合同法的定义

2.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二、合同法的本质

三、合同法的地位

四、合同法的立法与特点

1.统一性

2.国际性

3.效率与公正性

4.适用性

第三节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同法原则的概述

(一)合同法原则的涵义

(二)合同法原则的作用

二、平等原则

(一)平等原则的涵义

(二)平等原则与其他原则的关系

三、自愿原则

(一) 自愿原则的涵义

(二) 自愿原则的体现

四、公平原则

(一)公平原则的涵义

(二)公平原则与公平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比较五、诚实信用原则

(一)城实信用原则的涵义

(二)城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

六、保护公序良俗原则

(一)保护公序良俗原则的涵义

(二)保护公序良俗原则和自愿原则的辨证关系

七、合法性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的涵义

(二)合法性原则的体现

1.合同订立合法

2.当事人应合法履行义务, 感受权利

3.非依法律规定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4.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应承担违约责任第四节合同的分类

一、合同的分类

(一)分类的标准、

1.经济标准

2.法律标准

(二)分类的意义

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一)分类标准

(二)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涵义

三、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一)分类标准

(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涵义

四、主合同与从合同

(一)分类标准

(二)主合同与从合同的涵义

五、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一)分类标准

(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涵义

六、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一)分类标准

(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涵义

(三)与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的关系

七、附合合同与非附合合同

(一)分类标准

(二)附合合同与非附合合同的涵义

(三)附合合同的解释

八、要因合同与不要因合同

(一)分类标准

(二)要因合同与不要因合同的涵义

九、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一)分类标准

(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的涵义

(三)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教学重点:合同的成立要件、合同的订立程式、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形式要件、订约能力、要约和承诺、合同的格式与内容、合同的主要条款、格式合同、缔约过失。

教学要求:1、熟悉合同的订立程式及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2、掌握要约承诺中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概念;3、掌握合同的各种形式要件和必要条款的理论;4、了解格式合同的概念特别是其特点;5、知道缔约过失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第一节合同订立的概述

一、合同的成立要件

(一)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式

(二)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

二、合同成立的法律约束力

(一)概念

(二)内涵

三、合同的形式要件

(一)合同的形式

(二)口头形式

(三)书面形式

(四)电子合同形式

(五)其他形式(一般为推定)

第二节合同当事人的订约能力

一、合同主体的概念

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法人的特殊权利能力

三、民事行为能力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四、合同签订中的代理问题

第三节要约

一、要约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一)要约的概念

(二)法律特征

1.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

2.要约必须包括合同的全部必要条款。

3.要约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所为的意思表示。4.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二、要约邀请的定义和种类

(一)要约邀请的概念

(二)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承受要约拘束的意旨;

三、要约的法律效力

(一)要约的不可撤回性

(二)要约撤销的要件

四、要约的生效

五、要约撤回的形式要件

六、要约撤销的形式要件

七、要约撤销的限制

八、要约的失效

(一)概念

(二)要约失效的条件

第四节承诺

一、承诺的概念

(一)概念

(二)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作出,即承诺人应为受要约人。

2、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

3、承诺必须在合理的期间内作出的。

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实质内容一致。

(四)反要约

二、承诺的期限

(一)有确定期限的

(二)未确定承诺期限的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

3、合理期限

四、承诺期限的起算

(一)承诺期限的起算点或起算方法的意义

(二)约定高于法定

(三)法律的推定

(四)惯例

五、承诺的效力

(一)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二)承诺一旦生效,非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承诺不可撤销。

六、承诺的生效时间

(一)投邮生效原则又称发信主义

(二)送达生效原则又称受信主义

七、承诺的撤回

(一)承诺撤回及时间要求

(二)撤回承诺的通知

八、迟发的承诺

(一)概念

(二)要约人对迟发承诺的认可

九、未迟发而迟到的承诺

(一)未迟发而迟到的承诺的构成要件(二)未迟发而迟到的承诺的效力

第五节合同的内容

一、合同的格式与内容的概念

(一)合同的名称

(二)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三)正文

即合同的基本条款。

(四)结尾

1. 合同正本/付本的份数及其效力。

2. 合同的有效期限,起止年月日;

3. 合同鉴定的时间和地点;

4. 注明附件及其他应注明的有关事项;

5. 签名盖章。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的主要条款、必要条款。

2.欠缺主要条款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三、确认书

四、书面合同签章的法律意义

五、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六节格式合同

一、格式合同的概念与特点

(一)概念

(二)格式合同的特点

1.要约的广泛性,持续性和严密性。

2.格式合同签定中双方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性。

(三)我国合同法赋予格式合同提供者的法定义务

二、格式条款中的保护弱者利益原则

(一)合同条款的解释

(二)两种条款发生冲突不一致时

第七节缔约过失

一、概念

二、构成要件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教学重点:合同的效力、合同的生效、合同的附随义务、效力未定的合同、催告权与追认权、无权代理的法律效力、表见代理、无效合同、法律对免责条款的限制、可撤销和可变更的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

教学要求:1、区别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两个不同概念;2、弄清效力未定合同的概念、熟悉催告权与追认权制度;3、掌握表见代理的概念特点及其构成要件;4、掌握无效合同理论和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5、掌握可撤销和可变更的合同的理论,了解合同撤销和变更制度。

第一节合同效力概述

一、合同效力的含义

合同的法律效力,指合同的法律后果。合同的最基本的效力就是给付。这种给付是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体现,受法律保护,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就是确定给付内容的依据。

合同的履行效力

先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附随义务与合同义务二、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一)合同的成立

(二)合同的生效

第二节合同的成立要件

一、合同成立要件及其法律意义

二、合同成立要件

1.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合同生效要件及其法律意义

二、合同生效普通要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合法。

三、合同生效特别要件

1.条件或期限

2.批准和登记

第四节合同效力的补正

一、效力未定的合同

(一)概念

(二)特征

二、催告权与追认权

(一)催告权

1、概念

2、行使条件

(二)撤销权

1、概念

2、行使条件

三、无权代理的法律效力

(一)本人享有追认权。

(二)本人的拒绝权。

(三)相对人有催告权、撤销权。

四、表见代理

(一)表见代理的概念与特点

(二)构成表见代理须具备三个基本要件:

1、须无代理人与他人为民事行为;

2、本人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3、相对人须为善意且无过失。

五、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

(一)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

溯及合同成立时起发生效力的两种情况:

1、经过权利人的追认。

2、无处分权人于处分后,取得了标的物的处分权。

第五节无效合同

一、无效合同

1、概念和法律特征

2、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二、其他无效合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形式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三、法律对免责条款的限制

(一)免责条款的概念

(二)免责条款的特征

第四节可撤销和可变更的合同

一、概念与内涵

(一)定义

1. 撤销权

2. 变更权

(二)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二、重大误解的合同

(一)错误的概念

(二)错误的法律要件

须有表示行为。

2.须表示行为的客观意义与效果意思不相一致。

3.须表意人没有故意。

4.须错误在交易上被认为重大。

(三)错误的分类

1、关于对方当事人的错误。

2、关于标的物的错误。

3、关于法律关系的性质的错误。

三、显失公平的合同

(一)概念

(二)构成显失公平行为的要件

1.须要有偿行为。

2.须合同内容明显背离公平原则。

3.该不公平是由于表意人没有经验所致。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教学重点:合同履行的原则、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涵义和适用条件,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涵义和适用条件。

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应当在全面理解合同履行原则的基础上运用其判断和处理合同争议。能够准确地掌握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代位权和撤销权四种民事权利的涵义和适用条件并对其立法目的和作用有基本的了解,并注意其适用的程序和法律后果。

第一节合同履行的概述

一、合同履行的涵义

二、合同履行原则

(一)实际履行原则

(二)全面履行原则

(三)协助履行原则

(四)经济合理履行原则

三、新旧合同法中合同履行原则的比较

(旨在体现新合同法在合同履行观念上的改变)

第二节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

一、双务合同中抗辩权的涵义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涵义

(二)适用条件

(三)法律后果

三、不安抗辩权

(一)不安抗辩权的涵义

(二)适用条件

(三)法律后果

第三节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

一、合同履行保全措施的涵义

二、代位权

(一)代位权涵义及作用

(二)适用条件

(三)法律后果

三、撤销权

(一)撤销权涵义及作用

(二)适用条件

(三)撤销权行使的法律后果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教学重点:合同变更的概念和条件,合同转让的条件及法律后果。

教学要求:1、掌握合同变更的概念、条件及法律后果,了解合同变更即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以及了解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后由谁承担相应的财产责任问题。2、掌握合同转让的基本内容、条件和法律后果,了解合同转让所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以及变化后引起的财产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

第一节合同的变更

一、合同变更概述

二、合同变更的程序

三、合同变更的法律后果

第二节合同的转让

一、合同转让概述

二、合同转让的条件

三、合同转让的法律后果

第六章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教学重点:合同终止的原因、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及方式、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及方式、清偿的概念与清偿的要求、提存、混同、抵销、免除的适用条件或要件与效力。

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应全面地了解合同终止的概念和原因,准确地掌握法定和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和方式。应在清楚区分清偿、提存、混同、抵销、免除各种合同终止原因的基础上,具体地把握其各自的适用条件和要求。

第一节合同终止概述

一、合同终止的概念

二、合同终止的原因

三、合同终止的效力

第二节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解除权的概念、性质及种类

(一)概念

(二)性质

(三)种类

1.法定解除权

2.约定解除权

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及其法律效力

(一)行使

1.法定解除权行使条件及方式

2.约定解除权行使条件及方式(二)消灭

1.抛弃

2.期限界满

第三节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其他原因一、清偿的概念

(二)清偿人

1.涵义

2. 列举说明

(三)清偿人受领

1.涵义

2.列举说明

(四)清偿标的

(五)代物清偿

(六)清偿地

(七)清偿期

(八)清偿费用

(九)清偿的效力

二、提存

(一)提存的概念

(二)提存当事人

1.提存人

2.债权人

3.提存机关

(三)提存适用条件

1.提存原因

2.提存的标的

(四)提存的效力

1.提存人与提存机关的关系2.提存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3.提存机关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三、混同

(一)混同的概念及性质

1.概念

2.性质

(二)混同的原因

1.概括承受

2.特定承受

(三)混同的法律效果

四、抵销

(一)抵销的概念及作用

(二)法定抵销

1.法定抵销的涵义

2.抵销的要件

3.抵销的效力

(三)合意抵销

五、免除

(一)免除的概念及性质

(二)免除的要件

1.以意思表示之

2.须向债务人为之

3.免除意思不得撤回

(三)免除的效力

第七章违约责任

教学重点:违约责任及构成要件、确认违约责任的意义、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免责及补救、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的法律适用。

教学要求:通过学习本章,要求掌握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种类;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责任承担的概述、程序及内容;违约责任免责及补救的法律规定;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法律适用的主要内容。

违约责任概述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

二、确认违约责任的意义

违约责任的种类

第二节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违约责任的构成概述

二、违约责任构成的主体条件

第三节违约责任的免责及补救

一、违约责任免除概述

二、不可抗力法律制度

三、其他法定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况

合同法教学大纲

《合同法》课程指导性教学大纲 一、课程名称:《合同法》 二、课程类型:专业课 三、适用对象:高职高专 四、课程标准:合同法是关于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交易活动都是通过缔结和履行合同来完成的,合同关系是市场经济社会最基本的法律关系。《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结束了三足鼎立的合同法时代,实现了合同法律的统一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发挥巨大的作用,同时也为交易的发展和市场的繁荣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本学科为法学专业学科体系中的一门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学科,通过对合同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合同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引导学生树立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公平正义的理念,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步伐。本课程主要讲授合同和合同法的概念,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订立制度,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以及违约责任制度等内容。通过学习,使学生系统地、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具体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规范,并能够在实践中灵活地运用,分析和处理各种合同实务问题。 五、总课时: 本课程共64课时,课时分配如表:

六、课程具体教学内容与要求: (一)合同法概述 【教学内容】 1、合同法的概念和本质 2、我国合同法的发展 3、合同法的总则和分则 4、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要求】 1、了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调整对象 2、掌握刑法的基本原则 【重点、难点】 重点: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难点:诚实信用原则的理解和适用 【教学方法】 听课(含授课2与案件讨论、作业1)3学时 【重点习题】 如何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二)合同概述与合同的订立 【教学内容】 1、合同的分类 2、合同成立概述 3、要约 4、承诺 5、格式合同 6、合同的形式 7、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教学要求】 1、了解合同的几种及其意义 2、掌握合同成立的构成条件和格式合同的特殊法律规定 【重点、难点】 重点:合同成立的构成条件 难点:格式合同的特殊法律规定 【教学方法】 听课(含授课5与案件讨论、作业1)6学时,模拟法庭4学时【重点习题】

合同法案列学习资料

案列 ?甲、乙相约周六上午一起去某电影院看电影。到周六,甲如约前往,买好票等乙,但乙完全忘了此事,和朋友到郊外旅游去了。甲空等半天,败兴而归,指责乙言而无信,并要求乙赔偿往返路费、电影票费、精神损害等损失。 ?问:甲是否有权要求乙赔偿上述损失? ?2007年9月,某市税务局与某装修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该装修公司负责税务局新建办公楼的装修,合同对装修费用、质量、进度等均有明确约定。 装修完成后,税务局以经费不足为由,一直拖欠工程尾款。装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税务局支付装修款及利息。 ?问:双方纠纷是否适用《合同法》? ?张三与李四于99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张楠。05年张三与李四因感情纠纷而协议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其中约定:张楠随母李四生活,张三每个月支付生活费600元给张楠至成年;张楠成年前,李四不得改变张楠之姓,待张楠成年后由其自己决定姓氏,作为此一约定的补偿,张三在离婚时一次性付给李四50万元; 如李四违反此约定,应当赔偿张三违约金10万元。 ?07年,李四与王五再婚。08年,李四与王五决定将张楠改姓王。张三知道后,将李四和王五作为被告诉至法院,认为李四违反了离婚协议的约定,要求被告改回张楠的姓氏为张,并赔偿其违约金10万元。 ?问:该案是否可以适用《合同法》?为什么? ?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一借款合同,为担保合同的履行,甲乙签订一抵押合同,以甲公司的一栋楼作为抵押物。上述合同有无主从之分,若有,何为主合同,何为从合同? ?乙公司从甲公司购买一批货物,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丁汽车运输公司运输。丁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在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A、甲公司 B、丙 C、刘某 D、丁汽车运输公司 ?王某曾向孙某借钱2万元,还完1万后后,双方约定:由李某每月代王某向孙某偿还债务1,000元,还完为止。李某正常还款3个月后因生病住院无法继续履行代还款义务。孙某要求王某还款,王某以约定由李某代偿为由拒绝。 ?问:剩余欠款应谁偿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手机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供给乙公司某型号手机1,000部,每部单价1,000元,乙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

合同法试题一(答案)

合同法试题(一) 部门:姓名:日期: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一个正确的答 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A ?租赁合同B?买卖合同 C?加工合同D?借用合同 2?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A ?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后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B ?可以在合同成立同时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C ?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D ?可以不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也成立 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 A .为自始无效合同B.为效力未定合同 C.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 .以上都不是 4.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分担。 A .履行义务的一方B.接受履行的一方 C.合同双方当事人 D .协商确定 5?甲和乙合作开办了宏都干洗店,丙将一件皮衣拿到干洗店清洗,交给正在营业中的甲,并向甲交付清洗费100元。该合同关系的主体是() A.甲和丙 B.乙和丙 C.甲、乙和丙 D.宏都干洗店和丙 6.在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时,属于要约性质的行为是() A.招标 B.投标C开标 D.决标 7.某商店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售”,并且标示了价格,则“正在出售” 的标示视为()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既是要约又是承诺 8.合同终止以后当事人应当遵循

保密和忠实等义务,此种义务在学术上称为后契约义务。此种义务的依据是() A.自愿原则 B.合法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协商原则 9.某企业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在雇佣工作期间的伤残、患病、死亡,企业 概不负责。如果员工已在该合同上签字,该合同条款() A.无效 B.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当事人双方有效 C.不—定有效 D.只对一方当事人有效 10.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 A.双方当事人制作合同书时合同成立 B.双方当事人表示受合同约束时合同成立 C.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D.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时合同成立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 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正确答案 未选全或选错的。该小题不得分) 1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须经审批机构审批方为生效的合同 有()。 A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C ?涉外贸易买卖合同 D ?技术引进合同 E ?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合同 2?下列情况,属无效合同的有()。 A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B.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C.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 .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E.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合同法复习资料(完全版)

合同法复习资料(完全版) 合同与合同法的概述 合同的概念:是指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的原则:1、平等原则:民法的根本原则,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平等,责任对等。 2、自愿原则:调整当事人双方的民事法律关系,基本原则之一。 3、公平原则: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公平合理。 4、诚实守信原则:在伦理道德,法律规范的双重约束作用下。 5、保护公序良俗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具有社会规范性以及防止权利使用过当。 6、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则:合同法的纲领,具有指导和补充作用。 合同的成立(订立) 合同订立概念:合同当事人为建立具体合同关系,将相互意思达成一致的合意过程。 合同订立要件: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2 合同订立的方式(程序):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和 (一)要约概念: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要件:1、向客观存在的人做出意思表示2、以订立合同为目的。 3、要约内容具体、明确。 4、要约经要约人承诺,即受法律约束。(二)承诺概念:承诺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要件:1、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 3、内容与要约表示同意。 4、在承诺期限内作出。 承诺方式:以书面通知为准。 (三)要约邀请概念:要约引诱,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比较 1)要约是当事人主动愿意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要约引诱)是当事人表达某种意愿的事实行为,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要约中含有当事人愿意承受拘束的意旨;要约邀请本身无任何法律意义。 3)要约的内容要具备订立合同的必要条款;而要约邀请则不必具备。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的权利)和(合同的义务):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权利:即债权。包括1、请求权2、相对权3、抗辩权 合同义务:即债务。包括1、给付义务2、附随义务 合同的形式:1、口头形式(录音只作为证据)2、书面形式(实质性的合同内容载体)

合同法课程教案

《合同法》课程教案 一、课程设置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法律文秘专业立足于高职院校主要培养高素质技能性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合同法法》课程定位于高职法律类专业设置的一门必修的实践性很强的专业主干课。通过该课程的系统学习,能够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素质,成为适应基层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社会团体法律事务工作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更好为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课程总目标 本课程是法律文秘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学科,该课程的开设,旨在通过对合同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合同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概言之,教学目标有二: 一是合同法基本知识的掌握;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掌握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合同的分类、合同订立的相关规定;学习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与担保以及各种具体的有名合同,能够使学生把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生活中去。 二是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课程教学设计的重点应围绕这两个目标进行。 三、重点、难点章节及内容 合同法是法学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学科,具有完整的学科体系。合同法学课程主要包含合同法的原则、合同的分类、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与担保、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解除以及15中有名合同。本课程一共有29章,其中的重点章节有: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七章、第八章、第十三章、第十五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 其中重点难点部分主要在第三章合同的订立以及订立的程序,第五章合同的效力,认真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第六章中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使用,第七章合同的保全,第八章合同的担保,第十五章买卖合同,第十七章赠与合同。

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一直以来,相对于用工单位,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地位,在实际教学工作中,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习题,最终表现为劳动者为了工资,不能不作出让步。现在好了,已颁布并于20XX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从方方面面为劳动者着想,实实在在成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神。 《劳动合同法》共分九章,除《总则》外,主要还有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在此基础上,还通过明确“特别手册”、“监视检查”和“法律责任”等,以确保此法的顺利施行。 只要细细读去就会发现,这部新法与已施行了8年之久的《劳动法》相比,一个极其引人关注的特点就是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界定更加明确,劳动者权益明显提高,通篇弥漫着“以人为本”的人文关心,是一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真正能构建和开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好法。如在第14条就手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双方再次续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在法律责任中(第82条)也相应明确,“用人单位违背本法手册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而只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1 / 2

动合同,就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如,第38条手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继之又在第88条相应手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含上述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还手册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则“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规范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等条款。 新的《劳动合同法》与《婚姻法》一样,涉及人员相当广泛,可以说凡有眼光的劳动者都会主动找来逐条学习研究,这样既可做到搞好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又能很好地维护合法权益,使劳资双方共同构建起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 / 2

2020年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2020年合同法试题及答案(20200603170610) 一、单选题 1、下列各项合同中,属于《合同法》调整的合同是()。 A、监护协议 B融资租赁合同 C收养合同 D国家机关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2、甲超市向乙电器厂洽谈购买一批电暖气,双方已达成书面协议,尚未盖章。随后乙电器厂按照约定向甲超市发货,甲超市收到货物后即摆放在柜台上销售。一个月后,因销售不理想甲超市要求退货,为此形成纠纷。此案应认定为()。 A、合同因未盖章尚不成立 B合同因未盖章无效 C合同因有书面协议所以成立,但未盖章合同关系无效 D合同因乙电器厂已经履行供货义务,甲超市接受供货,该合同成立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

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为()。 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4、A公司与B服装厂签订一份服装的买卖合同,约定货到后再付款。后B服装厂因生产资金紧缺,要求A公司先行支付一部分货款,遭A公司拒绝。A公司行使的该项权利在法律称之为()。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抗辩权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5、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合同到期,甲按约定交付了货物,但乙以资金紧张为由迟迟不支付货款。之后,甲了解到,乙借给丙的一笔款项已到期,但乙一直不向丙催讨欠款,于是,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以甲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甲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的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A、代位权

合同法复习资料整理

名词解释题: 1实践合同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合同关系发生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 B合同关系的发生属于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C合同关系应当为有偿关系 D合同关系的缔结以当事人间的合意为基础 2关于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A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 B单务合同中不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C单务合同中,义务人的注意义务一般弱于双务合同 D单务合同中仍然存在对待给付义务 3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A租赁合同B赠与合同 C保管合同D买卖合同 (二)多项选择题 1关于主合同与从合同,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A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在效力上是相 互依附的 B从合同完全依附于主合同,没有任何独立性 C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重叠 D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不可以重叠 2美华商场为于某无偿保管一辆摩托车;出租车司机拉刘 某到电影院;王某赠与张某一台电视机;赵某借给孙某 1 000元钱且不要利息。下列判断中,正确的判断有()。A第一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B第二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C第三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D第四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简答题 1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论述题 名词解释题: 1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任。合同解除的,已履行部分应予返还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C 合同关系可以是有偿的,如买卖合同;也可以是无偿的,如赠与合同。2D 在单务合同中,仅有一方当事人负担给付义务,不存在对 待给付义务。 3C 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保管物交付时合同成立。 (二)多项选择题 1ABD 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在效力上存在依 附关系,但并不是相互依附关系,主合同并不依附于从合同;从合同依附于主合同,但并非没有独立性,如保证合同可以有独立的消灭原因;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是一样的,也可以是不一样的,前者如主合同与债务人作为抵押人的抵押合同,后者如主合同与保证合同。 2AD 第一个合同是无偿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第二个合同是运输合同,为诺成合同;第三个合同是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第四个合同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 简答题 1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包括:(1)合同法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合同法所适用的合同包括各类民事主体基于平等自愿等原则所订立的民事合同;(3)合同法的适用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试述合同自由原则。

2020最新的合同法学习资料 教学大纲

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 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 合同法课程代码: 课程类别: 学时:学分: 二、适用层次、专业 网络法学本科 三、教学目的、要求 合同法在本科教学中为2个学分,是法学专业设立的一门基本的必修课程。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交易规则,是市场经济社会的基本法律。因而学习并掌握合同法的有关理论及法律规定,对本科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学习合同法需要有法理学、民法学等课程的基础,在学习过程中还要联系相关的单行法规如担保法、拍卖法、招标投标法、保险法等等,并能够密切联系现实生活,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思考。 四、教材 崔建远:《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 五、教学内容 第一章合同法绪论学习目的与要求:掌握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学习要点: 1、合同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2、合同法基本原则﹡ 第二章合同的分类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不同合同类型及其分类的法律意义。学习要点: 1、合同分类的意义

2、具体的合同类型﹡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合同订立的概念,掌握合同成立的要件和要约、承诺规则。学习要点: 1、合同的订立与合同的成立的区别﹡ 2、合同成立的要件﹡ 3、要约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4、要约邀请与要约﹡ 5、要约的法律效力﹡ 6、要约的撤回、撤销和消灭﹡ 7、承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8、承诺的方式 9、承诺的生效 10、承诺的撤回 第四章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合同的条款、内容,掌握合同权利与合同义务,了解合同的形式。学习要点: 1、提示性的合同条款 2、合同的主要条款 3、合同的普通条款 4、合同权利﹡ 5、合同义务﹡ 6、合同的形式﹡ 第五章合同的效力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合同效力的法律意义,掌握合同的有效要件、合同无效的原因、合同的可撤销原因及其行使,掌握合同效力的补正方式以及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不被追认的法律后果。学习要点: 1、合同的有效要件﹡ 2、合同的无效﹡ 3、合同的撤销﹡

合同法习题参考答案学习资料

合同法习题 一、单项选择 1、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C)(此题已超出课本范围,可不做) (A)示范文本与格式合同是同一概念(B)示范文本与格式条款是同一概念 (C)示范文本可供参照,当事人能够改变其中的内容 (D)对示范文本有不同理解的,应对提供示范文本的一方作不利的解释 2、采用标准条款订立合同的,如果标准条款和非标准条款不一致( A)。(此题已超出课本范围,可不做) (A)应当采用非标准条款(B)应当采用标准条款 (C)当事人双方应重新协商确定该条款(D)合同不成立 3、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可以撤销要约,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 C)受要约人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同时 (C)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D)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时 4、黄某将其结婚礼服借给乔某使用,乔某却以自己的名义将该礼服卖给摄影楼。摄影老板知道礼服是黄某的,就找到黄某要求其承认,黄某大怒,多次向乔某索要,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摄影楼与乔某之间买卖礼服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A) (A)无效(B)有效(C)效力待定(D)得变更或撤消 我个人认为此情况应为无权处分行为,在未得到有权人的授权之前是效力待定,但黄某的行为已否认该合同的效力,故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5、李某是天天食品有限公司的推销员,因违反财务纪律被天天食品有限公司解聘。天天食品有限公司要求李某交回其所持有的已加盖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和介绍信。李某谎称这些材料已经遗失。后李某持天天公司的空白合同书和介绍信,以天天食品公司的名义与太阳副

食品商场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设签订合同时,太阳副食品商场已经知道李某被天天公司解聘。关于此合同的效力,正确的说法是:C (A)此合同无效;(B)合同对天天食品有限公司不发生效力; (C)太阳副食品商场有权催告天天公司在一个月内对合同追认; (D)太阳副食品商场有权在天天公司追认前撤销合同; 6、甲方将一台机器出租给乙方,在租期内甲方又将该机器售给丙方。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C)(此题已超出课本范围,可不做) (A)在租赁期限未满前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效(B)标的物所有权一经转移,原租赁合同即失效 (C)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人丙方继续有效(D)在租赁期限届满前订立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7、黄某将其结婚礼服借给乔某使用,乔某却以自己的名义将该礼服卖给摄影楼。摄影老板知道礼服是黄某的,就找到黄某要求其承认,黄某大怒,多次向乔某索要,依据全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摄影楼与乔某之间买卖礼服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A) (A)无效(B)有效(C)效力待定(D)得变更或撤消 8、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1997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A)。 (A)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甲应当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9、甲方将一台机器出租给乙方,在租期内甲方又将该机器售给丙方。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C) (A)在租赁期限未满前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效

合同法历年试题精解

合同法历年试题精解 、选择题(一)合同法的概述 ★★1(02.卷三。单。14)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 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A.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 无效民事行为 C.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 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D 「考查知识点」民事合同的概念。 「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所规范的合同是债权合同,债权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财产流转关系。因此,可以排除选项 A、B、C. 「应注意的问题」合同的主体的一方是县政府。如果县政府与酒厂是交易关系(比如买酒),则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债权合同。 ★★ 2.(00.卷三。单。17)下列协议中哪项协议适用合同法?() A. 甲与乙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 B. 乙与丙签订的监护责任协议 C. 丙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联产承包协议 D. 丁与戊企业签订的企业承包协议 「参考答案」此题为单选,但答案应当为选项A、C、D 「考查知识点」合同法的适用。「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第2 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该条排除了身份合同,因此,B选项所说的监护协议,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是债权合同,不必然涉及人的身份关系,双方都有给付,是有偿合同,当然可以适用合同法。联产承包协议和企业承包协议都有债权性质,其适用也没有被合同法排除。「应注意的问题」有的学者把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于债权合同之外,对考生影响极大。 ★★3.(02.卷三。多。35)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A. 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参考答案」ABC 「考查知识点」合同的分类。 「解题思路和依据」依据《合同法》第366条、第406条和第211 条的规定,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和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互易的本质,是两个买卖的结合,因此,它必然是有偿合同。 「应注意的问题」有偿、无偿依照当事人的约定,这是合同自由的反映,但互易由于它的本质,无法约定为无偿的合同。 ★★ 4.(98.卷三。多。47)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A. 买卖合同 B.借贷合同

07-08合同法试题

07-08合同法试题 共页第 页 中国民航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 《合同法》期末考试试卷 课程编号:试卷类型:A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日期:08年元月8日 注意事项:1.试卷后两页为草稿纸,能够撕下;2.不准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纸张等。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1、下列各项中体现合同性的是() A、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阻碍租赁合同的效力 B、债务人无偿处分其财产使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侵害,债权人可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 C、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标的物被第三人毁坏时,债权人追究第三人的侵权责任 D、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缘故造成违约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明知自己的汽车被盗,仍旧主动地与乙磋商订立汽车买卖合同,致使乙花费一定的订约费用,甲对乙的订约费用如想获得赔偿可及于() A、违约责任 B、侵权责任 C、缔约过失责任 D、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 3、甲对乙声称:“我现在手头比较紧张,正在考虑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家具,价值10万元。”乙当即向甲表示:“我情愿以10万元购买此套家具。”对此,下列判定正确的是() A、甲对乙的表示构成要约 B、乙对甲的表示构成承诺 C、甲对乙的表示构成承诺 D、乙对甲的表示构成要约

4、某水泥厂与建筑公司于2000年5月1日签定买卖合同,约定水泥厂于2000年6月1日往常向建筑公司提供200吨水泥。5月中下旬,因水泥厂所在地发生洪水灾难忙于抗洪而无法完成生产,该厂将该情形及时通知了某建筑公司。但建筑公司未予以重视,也未组织新货源,并在6月初督促水泥厂交货,水泥厂未能交货,造成某建筑公司停工窝工缺失。到7月10日,由于建筑公司仍未能组织新货源,导致延误工程进度,因此支付发包方拖延违约进5万元,有关该案表述错误的是()A、水泥厂是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拖延交货B、水泥厂在取得主管机关灾情证明后,可免于承担建筑公司停工窝工的缺失C、延迟违约金5万元是由于建筑公司未组织新货源所造成的扩大缺失,应由建筑公司自己承担D、水泥厂可免于赔偿建筑公司停工窝工缺失,但应承担5万元拖延违约金的赔偿责任 5、某公司向某木材厂提出购买力1000立方米的一级松木,某木材厂同意供货,但表示因一级松木货源紧张,这1000立方米木材中一级松木只占80%,某公司表示同意。该木材厂的行为属于下列选项中的那种性质()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交叉要约 6、我国甲公司与国外乙公司互相通过电传达成一项小麦买卖协议,双方约定应签订合同确认书。甲公司在未签定确认书时,即向乙公司发货,乙公司拒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哪项正确?() A、双方的合同无效 B、双方的合同未成立 C、双方的合同效力待定案 D、以上都不对 7、上海甲公司向北京乙公司以信件发出承诺通知。甲公司于九月一日将信投入信箱,该信到达乙公司所在地邮局日期未九月四日,送到乙公司传达室的时刻是九月五号,因乙公司董事长外出,于九月六日才受到此信。那么承诺何时生效?() A、9月1号 B、9月4号 C、9月5号 D、9月6号 8、甲与乙签定一份合同,在以下各项合同内容中,属于附条件的是哪一项?()

国开-00650-合同法-第三次考核--学习资料

合同法-第三次考核-学习资料 特别提醒:本课程每道题的出题顺序可能会被打乱,请仔细逐一搜索每道题在作答,请确保 本材料是您需要的资料在下载!! 第1题仓储合同可以终止的事由有()。 A. 提存仓储物 B. 仓储物灭失 C. 返还仓储物 D. 承受仓储物 提示:题目难度适中,请复习国开课程知识,完成相应作答 【参考答案】:返还仓储物, 提存仓储物, 承受仓储物, 仓储物灭失 第2题甲公司与小区业主吴某订立了供热合同。因吴某要出国进修半年,向甲公司申请暂停供热未果,遂拒交上一期供热费。下列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 经催告吴某在合理期限内未交费,甲公司可以解除供热合同 B. 甲公司可以直接解除供热合同 C. 经催告吴某在合理期限内未交费,甲公司可以中止供热 D. 甲公司可以要求吴某承担违约责任 提示:题目难度适中,请复习国开课程知识,完成相应作答 【参考答案】:经催告吴某在合理期限内未交费,甲公司可以中止供热, 甲公司可以要求吴某承担违约责任 第3题承揽合同的承揽人的义务主要有()。 A. 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 B. 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保留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C. 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其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损毁赔偿责任

D. 按照约定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提示:题目难度适中,请复习国开课程知识,完成相应作答 【参考答案】: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 按照约定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其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损毁赔偿责任, 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保留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第4题借款合同的担保形式有()。 A. 信用担保 B. 抵押担保 C. 质押担保 D. 保证担保 提示:题目难度适中,请复习国开课程知识,完成相应作答 【参考答案】:保证担保, 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 第5题以下各选项中属于合同终止的原因的有()。 A. 提存 B. 抵销 C. 免除或混同 D. 清偿 提示:题目难度适中,请复习国开课程知识,完成相应作答 【参考答案】:清偿, 提存, 抵销, 免除或混同 第6题供用电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有()。 A. 供用电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B. 供用电合同多为标准合同 C. 供用电合同属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D. 供用电合同要受计划的控制 提示:题目难度适中,请复习国开课程知识,完成相应作答 【参考答案】:供用电合同属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供用电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同法》历年真题及答案

201 6 年4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合同法试卷 (课程代码00230)本试卷共 5 页。满分l00 分,考试时间l50 分钟。考生答题注意事项: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 铅笔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 毫米黑色字迹签字 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l 分,共25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下列属于诺成性合同的是 A、保管合同B定金合同 C、个人借贷合同D融资租赁合同 2、关于合同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基本表现为任意性规定,强制性规定很少 B、基本表现为强制性规定,任意性规定很少 C、只有任意性规定,没有强制性规定 D只有强制性规定,没有任意性规定 3、合同履行中,附随义务的产生是基于合同法的

A、自愿原则B公平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D情势变更原则 4、关于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的性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属于权利否认的抗辩权 B、属于拒绝履行义务的抗辩权 C、属于阻却的抗辩权D属于对人的抗辩权 5、合同法及司法解释对于请求权竞合釆取的是 A、法条竞合说 B、请求权自由竞合说 C、请求权相互影响说D请求权规范竞合说 6、下列关于定金说法正确的是 A、定金合同为独立合同 B、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 C、定金责任效力具有补偿性D定金合同与违约金可以并用 7、下列不具备行纪合同特征的是 A、实践合同B双务合同 C、有偿合同D不要式合同 8、甲厂与乙仓储保管方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甲厂将一批电机存放在乙方,存期半个月,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负责将电机发运至丙厂。乙方由于疏忽,未按期将该批电机运至丙厂,造成甲厂逾期交货,向丙厂支付了违约金8 万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面正确的是 A、乙方应尽快将该批电机运至丙厂但不对8万元违约金负责 B、乙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赔偿甲厂逾期交货所支付的8万元违约金 C、乙方只负责仓储保管,不应负责发运货物 D甲厂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履行通知义务而未履行,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9、釆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如果格式条款有异议,应当依 A、提供方的解释 B、相对方的解释

合同法复习资料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合同法的概念 一、我国对合同概念的定义 我国——最狭义合同说。 我国合同立法对合同概念的定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性质) 2、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4、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产生的法律行为。合同主体包括: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三、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二节合同法的历史发展 一、古代合同法 《汉谟拉比法典》是最早的成文法。合同主体受到严格地限制;注重合同形式 二、近代合同法 近代合同法是指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合同法,以法国民法典中的合同制度为典型代表,以合同自由、抽象的平等的人格、个人责任诸原则为明显标志。 1、契约自由(订立合同、选择合同对方、决定合同内容、选择订约方式) 2、契约神圣(合同优于法律,约定必须遵守) 三、现代合同法 1、具体人格的登场; 2、新的交易形式逐渐普及,新的合同理念陆续诞生 3、合同自由受到限制,出现了强制缔约; 4、社会责任抬头; 5、一般条款作用的增强 6、统一化趋势 7、劳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日增特殊性,形成自己相对独立于完善的体系,最终从民法中分离出去。 四、我国合同立法 发展过程 1、初创阶段(1950--1956):广泛运用合同形式固定各种经济关系。 2、曲折的发展阶段(1957--1966) 3、再次被废弃阶段(1966年5月--1976年10月) 4、逐步建立和完善(1976年至今);1999年3月5日颁布和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南开大学]2020春季学期《合同法》在线作业学习资料1

南开20春学期(1709、1803、1809、1903、1909、2003)《合同法》在线作业 提示:每科有多套在线试卷,请确认本套与您的是否一致,本学习资料只做参考学习使用!! 一、单选题 (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甲与乙订立一货物买卖合同,总价款10万元,又订立一定金合同,由卖方甲向买方乙支付定金,则该定金最高额为____ --[A]1万 --[B]2万 --[C]3万 --[D]5万 --提示:运用所学知识,完成以上试题 参考选择是:B 2.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 --[A]按照交易习惯进行解释 --[B]按照合同草案进行解释 --[C]作出不利于接受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D]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提示:运用所学知识,完成以上试题 参考选择是:D 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还应承担一定的后合同义务,承担此种义务的依据是____ --[A]自愿原则 --[B]合法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协商原则 --提示:运用所学知识,完成以上试题 参考选择是:C 4.甲的儿子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借贷无门,乙趁机表示愿借给甲2万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甲的房子代偿。甲表示同意。根据《合同法》,甲、乙的借款合同() --[A]因显失公平而无效 --[B]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 --[C]因乘人之危而无效 --[D]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 --提示:运用所学知识,完成以上试题 参考选择是:D 5.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性质是() --[A]一时的抗辩权 --[B]永久的抗辩权 --[C]先诉抗辩权 --[D]约定的抗辩权 --提示:运用所学知识,完成以上试题 参考选择是:A

合同法复习提纲

合同法复习提纲 第1~2章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特征主要有三个: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 2.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 3.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公序良俗原则、合法原则。 三、合同的种类 合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为本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本合同与预约合同;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 上述合同种类并没有囊括合同的所有种类,仅仅是最常见的几种分类。实践中注意这几个问题: 1.凡是不能当时结清、金额较大的和比较重要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合同的形式。 2.有名合同发生争议时优先适用合同法;无名合同发生争议时适用合同法总则或者其他最近似的法律,其法律保护的效果弱于有名合同。 3.格式合同出现争议时,要作出不利于提供合同方的解释。 四、合同当事人的资格和形式 合同当事人包括公民和法人。合同的当事人需要一定的资格,也就是指在订立合同时

公民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口头合同或书面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是有二个例外: 1.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定或约定采用书面合同的,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合同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采用书面合同形式,在签字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五、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在法律上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是缔约人经过平等的协商而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要约和承诺的结束意味当事人合意的完成,也就是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生效,广义上,是指合同的有效,是具有了一般的法律约束力,狭义上,是指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发生。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是:1.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生效以后,合同就得到了国家的确认和保护,故违反合同即须承担违约责任;而如果合同仅仅是成立,并未生效,那就只存在缔约责任问题。 2.国家主动干预的程度不同。对违反合同的生效要件、内容违法的合同而言,即使当事人不主张合同无效,国家亦应主动干预;而对已成立的合同,即使其内容不完全,条款有疏漏,只要当事人自愿,也应当认为该合同业已成立,国家无须主动干涉,完全可以让享有撤消权的人自己去处理。 3.对能否适用合同解释的方法态度不同。合同的成立主要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因此在合同规定有疏漏或不明确,而且当事人不否认其存在合同关系的时候,应当允许法院依据尊重当事人意愿和鼓励交易的原则,通过合同解释的方法,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以确定合同的内容。所以可以说,合同解释制度主要就是为了弥补合同成立中的缺陷而设立的一种制度,而法院绝不可能通过解释,将违法的合同变成为合法的合同。 六、使用格式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格式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对长期进行、经常进行和交易次数频繁的交易所采用的一种事先拟定并印刷好的合同,这种合同体现了拟定者的意志,可能会忽略相对人的利益。所以在使用格式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一些限制: 1.提供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国开-00650-合同法-第一次考核--学习资料

合同法-第一次考核-学习资料 特别提醒:本课程每道题的出题顺序可能会被打乱,请仔细逐一搜索每道题在作答,请确保 本材料是您需要的资料在下载!! 第1题下列各选项中属于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的有()。 A. 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 B. 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债权的对外效力 C.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的固有权利 D. 债权人代位权是程序法上的权利 提示:题目难度适中,请复习国开课程知识,完成相应作答 【参考答案】: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债权的对外效力,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的固有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 第2题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通常为()。 A. 应该参照合同法以外法律中最相类似的规定 B. 适用合同法总则中的规定 C. 应该参照合同法分则中最相类似的规定 D. 直接适用合同法中有名合同的规定 提示:题目难度适中,请复习国开课程知识,完成相应作答 【参考答案】:适用合同法总则中的规定, 应该参照合同法分则中最相类似的规定, 应该参照合同法以外法律中最相类似的规定 第3题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A.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B.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C.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 D. 倒卖合同的合同

提示:题目难度适中,请复习国开课程知识,完成相应作答 【参考答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第4题我国《担保法》规定担保方式有()。 A. 定金 B. 抵押和质押 C. 保证 D. 留置 提示:题目难度适中,请复习国开课程知识,完成相应作答 【参考答案】:保证, 抵押和质押, 留置, 定金 第5题合同法规定不可移转的债务的情形有()。 A. 依债务的性质不得移转的 B. 依当事人的意思不得移转的 C. 一般性的买卖交易 D. 依法律规定不得移转的 提示:题目难度适中,请复习国开课程知识,完成相应作答 【参考答案】:依债务的性质不得移转的, 依当事人的意思不得移转的, 依法律规定不得移转的 第6题下列各选项中关于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阐述正确的有()。 A. 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B. 合同的生效产生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C. 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D. 合同的成立产生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 提示:题目难度适中,请复习国开课程知识,完成相应作答 【参考答案】: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成立产生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生效产生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7题下列关于合同成立地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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