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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指定电子病历试点区域和试点医院名单

卫生部指定电子病历试点区域和试点医院名单
卫生部指定电子病历试点区域和试点医院名单

江苏省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江苏省实施《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建立、使用、保存和管理。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 电子病历系统是基于网络应用的临床信息系统。使用文字处理软件编辑、打印的病历文档,不属于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电子病历。 第四条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遵循医疗工作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电子病历基本要求 第五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的原则。 第六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要求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记录日期和时间由电子病历系统按年历、月历、日历设定并自动生成,使用阿拉伯数字记录,记录时间应当采用24小时制。年份应设定为4位数,月、日设定为2位数,时间设定至分钟。记录格式为“年—月—日时间”。 第七条电子病历包括门(急)诊电子病历、住院电子病历及其他电子医疗记录。电子病历内容应当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及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执行,使用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统一制定的项目名称、格式和内容,不得擅自变更。 第八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身份标识和识别手段,并设置有相应权限;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本人用户名和密码,并经常更换密码。 第九条电子病历用户的操作类别分为:病历书写(录入)、病历浏览、病历修改、病历管理、病历封存、病历解封、病历检索、质量监控、系统维护等。

医院电子病历管理系统

医院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开发项目 目录 一.需求分析 2 1.背景 3 2.功能需求 3 3.建设目标 3 二.项目计划 3 1.项目范围管理 3 2.人员配置计划 5 3. 项目实施计划 8 三.风险计划 13 1.风险识别,评估与风险规划 13 2.风险分析表 14 3.风险应对措施 16 一.需求分析 1.背景

信息技术推动者社会的进步,已经给人们的生活带来革命性的变化。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计算机技术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其强大的功能已经被人们深刻认识,它已经进入了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Internet技术的推广和信息高速公路的建立,使IT产业在市场竞争中越发显示出其独特的优势。步入信息化时代,有巨大的数据信息等待加工处理和传输, 这使得对数据的进一步掌控和利用显得尤为迫切。目的国内外的医疗部门正在积极地参加到这场变化中来。我国多家医院已经建立起医疗信息系统。该系统正在全国逐步推广。传统的病历模式也受到了现代信息技术的挑战,记载病历的新载体电子病历——电子病历也应运而生。 2.功能需求 医院电子病历管理系统主要用于医院的信息管理,总体任务是实现病历信息关系的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和自动化,其主要任务是用计算机对医院病历的各种信息进行日常管理,如查询、修改、增加、删除,针对这些要求设计了医院电子病历管理系统。推行医院电子病历管理系统的应用是进一步推进医院病历管理规范化、电子化的重要举措。 3.建设目标 项目建设目标主要从本项目的建设成果、项目的工期要求以及项目投资目标三方面来说明。 项目成果:交付使用一个医院电子病历管理系统软件,能实现利用计算机对医院病历信息进行管理,满足对医院病历的各种信息进行日常管理,如查询、修改、增加、删除等功能。 工期要求:本项目从2016年6月14日开始立项,要求在2016年8月中旬投入运行。

电子病历试点工作方案

电子病历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进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国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建立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是实现现代化医院管理目标的重要措施,对完善医院管理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在“十二五”卫生信息化统一规划框架内,通过电子病历应用试点,在医院建立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有效衔接,促进区域医疗信息交换与共享,提高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效利用医疗资源,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利用1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在部分医院和部分区域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建立完善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以及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探索医院现有医疗信息系统的集成方法,建立区域电子病历数据中心;逐步建立区域内安全共享的电子病历信息管理系统和远程医疗系统;对已发布实施的电子病历相关规范与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和进一步完善,使之能够更好地推广并为临床工作服务。 三、组织管理 卫生部医政司负责组织和管理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包括确定试点方案并组织实施,确定试点医院和试点区域,并组织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评估和监督。 卫生部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制订试点相关技术文件,对各试点医院工作进行专业指导,收集、分析试点医院试点工作相关信息,制订综合监测和试点效果评估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办公室设在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 各试点省份和试点区域卫生行政部门成立本级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负责组织本辖区试点医院开展试点工作,对各试点医院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评估和监督,并积极开展医院信息化管理相关研究工作,定期向卫生部医政司报告本辖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相关信息等。

卫生事业管理学B

东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卫生事业管理学试卷(作业考核线上) B 卷 (共页)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与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来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 √ ) 2、组织结构设计的表达方式有组织图、职位说明书与组织手册。 ( √ ) 3、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可分为预防性卫生监督与经常性卫生监督两类。 ( √ ) 4、村级卫生组织的管理体制包括“乡村一体化”模式、乡村医生办医模式与乡村医承包模式。( × ) 5、药师具有处方权。 ( × ) 6、基本医疗保险只覆盖农村的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 ( × ) 7、“以人为本”就是我国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 ( × ) 8、法国就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 ( × ) 9、区域卫生规划就是20世纪90年代之后提出来的社会卫生发展的先进思想与科学管理模式。( × ) 10、城镇就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也就是卫生工作最薄弱的环节。 ( × )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下列属于准公共产品的物品就是( B )。 A消防队 B公园 C商店里的面包 D自己的手机 2、妇幼卫生管理以( C )为服务对象,以科学技术为服务手段,以提高社会效益为基本准则,以增进妇女儿童健康为根本目标,依法对妇幼卫生工作进行行政与业务的全面管理,竭力履行妇幼卫生工作的计划、组织、控制、监督与协调的管理职能。 A妇女与婴儿 B妇女与幼儿 C妇女与儿童群体 D妇女与儿童群体的健康 3、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每( B )年调整一次。

电子病历书写规范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建立、使用、保存、和管理。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的医疗信息资料,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 应用字处理软件如Word文档、WPS文档等编辑、打印的病历,不属于本规范所称的电子病历,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遵循医疗工作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五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 第六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要求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使用阿拉伯数字记录日期,采用12小时制记录时间。 第七条电子病历内容应当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使

用统一的项目名称、格式和内容,不得擅自变更。 第八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采用数字认证技术识别操作人员身份,并设臵有相应权限;并确认该数字认证密钥用于电子病历时,为该操作人员专有且独立控制。 第九条医务人员采用数字认证密钥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完成各项病历记录并予确认后,系统应当按照病历记录格式要求生成并显示医务人员数字认证签名。 第十条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建立的电子病历的权利和义务。 电子病历系统应严格设臵医务人员审查、修改的权限和时限。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记录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予确认。医务人员修改时,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进行身份鉴别、保存历次修改痕迹、标记准确的修改时间和修改人信息。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托电子病历系统为患者建立个人信息数据库(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授予唯一标识号(即病案号)并确保与患者的医疗记录相对应。 电子病历系统应设臵相应功能,实现同一患者个人信息在病历记录中的自动生成,以保证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信息不再重复录入,为医疗工作提供方便。 第十二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有严格的复制管理功能。同一患者的相同信息可以复制,复制内容必须校对,不同患者的信息不得复制。

电子病历系统建设方案与计划

成都九洲中西医结合医院 电子病历系统建设方案与计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促进我院电子病历的应用与发展,规范电子病历使用行为,维护电子病历实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配套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与实施步骤 本制度适用于电子病历当事人在本院内运用电子病历进行的各类医疗活动。 第三条主管部门及其职责 医务科是本院电子病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并实施电子病历管理的规范和发展规划; 二、负责医疗机构实施电子病历的审批工作; 三、指导协调电子病历的实施; 四、监督、稽查电子病历的使用; 五、保障电子病历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和当事人权益。 第四条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子病历的法规和规定; 二、制定本单位电子病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保证电子病历的安全运作; 四、负责对本单位或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五条实施原则 参与电子病历活动的当事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电子病历实施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医疗机构申请实施电子病历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保证电子病历实施的技术设施。 2、具备保证电子病历实施的各种安全措施。 3、专业人员取得电子病历使用资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医疗机构的义务 实施电子病历的科室应遵循以下义务: 一、实施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不得利用电子病历牟取不正当利益; 不得以垄断手段或其他非法方式损害电子病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实施电子病历的科室必须高度重视电子病历的安全问题,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稽核制度。 第八条电子病历系统运行要求

IT项目管理课程设计-医院电子病历管理系统

课程设计报告 课程名称IT项目管理课程设计 姓名 院(系) 专业班级 学号 指导教师

医院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开发项目 目录 一.需求分析 (3) 1.背景 (3) 2.功能需求 (3) 3.建设目标 (3) 二.项目计划 (3) 1.项目范围管理 (3) 2.人员配置计划 (6) 3. 项目实施计划 (9) 三.风险计划 (13) 1.风险识别,评估与风险规划 (13) 2.风险分析表 (14) 3.风险应对措施 (16)

一.需求分析 1.背景 信息技术推动者社会的进步,已经给人们的生活带来革命性的变化。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计算机技术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其强大的功能已经被人们深刻认识,它已经进入了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Internet技术的推广和信息高速公路的建立,使IT产业在市场竞争中越发显示出其独特的优势。步入信息化时代,有巨大的数据信息等待加工处理和传输,这使得对数据的进一步掌控和利用显得尤为迫切。目的国内外的医疗部门正在积极地参加到这场变化中来。我国多家医院已经建立起医疗信息系统。该系统正在全国逐步推广。传统的病历模式也受到了现代信息技术的挑战,记载病历的新载体电子病历——电子病历也应运而生。 2.功能需求 医院电子病历管理系统主要用于医院的信息管理,总体任务是实现病历信息关系的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和自动化,其主要任务是用计算机对医院病历的各种信息进行日常管理,如查询、修改、增加、删除,针对这些要求设计了医院电子病历管理系统。推行医院电子病历管理系统的应用是进一步推进医院病历管理规范化、电子化的重要举措。 3.建设目标 项目建设目标主要从本项目的建设成果、项目的工期要求以及项目投资目标三方面来说明。 项目成果:交付使用一个医院电子病历管理系统软件,能实现利用计算机对医院病历信息进行管理,满足对医院病历的各种信息进行日常管理,如查询、修改、增加、删除等功能。 工期要求:本项目从2016年6月14日开始立项,要求在2016年8月中旬投入运行。 项目投资:项目投资要求控制在5万人民币以内。 二.项目计划 1.项目范围管理 (1)生存期模式 针对本项目的开发特点,参考企业的生存期模型说明和软件过程体系,决定采用增量模型,理由如下: 医院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可以先基于通用功能作出一个最小的使用版本,再逐

区域电子病历书写及业务管理规范

区域电子病历书写及业务管理规范 (惠济区卫生局—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点为规范惠及区区域电子病历建设工作,各医疗机构对于电子病历的管理,保证双方合法权益,根据《病 历书写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 理条例》、《电子病历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 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点本规范适用于惠济区各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建立、使用、保存和管理。 第三点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 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 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 使用文字处理软件编辑、打印的病历文档,不属于

本规范所称的电子病历。 第二章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第一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各医疗结构自电子病历实施之日起, 应取消所有手工录入病历,印刷病历以及WORD等编 辑软件打印的病历。 第二条电子病历录入分为段落文本录入和表格式病历录入,病历内容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要求表述准确, 语句通顺,标点正确。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 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记录日期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记录时间应当采用 24小时制。 第三条电子病历包括门(急)诊电子病历、住院电子病历及其他电子医疗记录。电子病历内容应当按照卫生 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使用卫生部统一制 定的段落名称、格式和内容,不得擅自变更。 第四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工号标识,并设置有相应权限;操作人员对本人身工号标识的 使用负责。操作人员应及时更换工号登录系统的密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最新版本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含中医电子病历,下同)应用管理,满足临床工作需要,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实施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其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使用、保存和管理等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字、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四条电子病历系统是指医疗机构内部支持电子病历信息的采集、存储、访问和在线帮助,并围绕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效率而提供信息处理和智能化服务功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国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病历应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电子病历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用电子病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专门的技术支持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相关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工作;具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的业务监管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规程; (三)具备电子病历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保障机制; (四)具备对电子病历创建、修改、归档等操作的追溯能力; (五)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适用于电子病历管理。 第八条电子病历使用的术语、编码、模板和数据应当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促进电子病历信息有效共享。 第九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身份标识和识别手段,并设置相应权限。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 第十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可以使用电子签名进行身份认证,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采用权威可靠时间源。 第三章电子病历的书写与存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使用电子病历系统进行病历书写,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的原则。 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病历记录、化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

HIS(LIS、PACS、RIS、EMR)系统解决方案

HIS(LIS、PACS、RIS、EMR)系统解决方案 一、定义说明 医院信息系统(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 HIS),利用电子计算机和通讯设备,为医院所属各部门提供病人诊疗信息和行政管理信息的收集、存储、处理、提取和数据交换的能力,并满足所有授权用户的功能需求。 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aboratory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LIS),是专为医院检验科设计的一套信息管理系统,能将实验仪器与计算机组成网络,使病人样品登录、实验数据存取、报告审核、打印分发,实验数据统计分析等繁杂的操作过程实现了智能化、自动化和规范化管理。有助于提高实验室的整体管理水平,减少漏洞,提高检验质量。 医学影像存档与通讯系统(Picture archiving and communication systems, PACS),是近年来随着数字成像技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进步而迅速发展起来的、旨在全面解决医学图像的获取、显示、存贮、传送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放射信息管理系统(Radioiogy information system, RIS),是优化医院放射科工作流程管理的软件系统,一个典型的流程包括登记预约、就诊、产生影像、出片、报告、审核、发片等环节。 电子病历(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 EMR),是指将传统的纸病历完全电子化,并提供电子贮存、查询、统计、数据交换等管理模式,它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在医疗领域应用的必然产物,是医院计算机网络化管理的必然趋势,目前改领域研究已成为一个新的研究应用热点。

电子病历系统建设与方案与计划

岑巩县人民医院 电子病历系统建设方案与计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促进我院电子病历的应用与发展,规范电子病历使用行为,维护电子病历实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配套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与实施步骤 本制度适用于电子病历当事人在本院内运用电子病历进行的各类医疗活动。 第三条主管部门及其职责 岑巩县县医院医务科是本院电子病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制订并实施电子病历管理的规范和发展规划; 二、负责医疗机构实施电子病历的审批工作; 三、指导协调电子病历的实施; 四、监督、稽查电子病历的使用; 五、保障电子病历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和当事人权益。 第四条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子病历的法规和规定; 二、制定本单位电子病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保证电子病历的安全运作;

四、负责对本单位或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五条实施原则 参与电子病历活动的当事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电子病历实施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医疗机构申请实施电子病历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保证电子病历实施的技术设施。 2、具备保证电子病历实施的各种安全措施。 3、专业人员取得电子病历使用资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医疗机构的义务 实施电子病历的科室应遵循以下义务: 一、实施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不得利用电子病历牟取不正当利益; 不得以垄断手段或其他非法方式损害电子病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实施电子病历的科室必须高度重视电子病历的安全问题,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稽核制度。 第八条电子病历系统运行要求 一、电子病历系统必须在相关的诊疗环境或诊疗区域内使用。 二、用于电子病历的计算机系统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 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有关安全性、稳定性的要求。三、电子病历系统必须采用国家审定的安全保密产品。

某市区域电子病历共享平台建设项目重新采购

市区域电子病历共享平台建设项目(重新 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采购人:市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政建设工程咨询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适用围及资金来源............................................................ .定义......................................................................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投标费用................................................................... .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适用) .................................................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的编制、数量和签署................................................... .投标报价说明............................................................... .投标货币...................................................................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的标记和密封 ........................................................ .投标截止时间............................................................... .迟交的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五、开标与评标及定标.......................................................... .开标......................................................................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 ........................................................ .投标文件的评审 ............................................................. 六、合同授予................................................................. .合同授予标准............................................................... .定标..................................................................... 七、合同签订和履行............................................................ .合同的签订................................................................. .履约保证金................................................................. .融资......................................................................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九、其他.................................................................... . 适用法律................................................................... . 招标文件解释权 ............................................................. 第三部分合同书格式.............................................................. 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一、价格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报价总表) ..................................................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二、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

电子病历系统建设方案

XXX人民医院电子病历系统 建设方案 信息科 2012年05月

目录 1概述 (5) 2医院信息系统总体功能结构 (5) 2.1整体结构 (5) 2.2临床资料数字化 (6) 2.3系统之间互连互通 (7) 3发展电子病历系统的价值 (8) 3.1电子病历在临床应用中的益处 (8) 3.2电子病历在费用上的好处 (9) 4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要点 (10) 4.1以病人为中心的设计 (10) 4.2结构化病历 (10) 4.3整合临床医疗信息系统 (11) 4.4病历质量控制 (11) 4.5统计查询 (12) 4.6数据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12) 4.7支持数字签名技术 (12) 4.8严格、安全的权限管理 (12) 4.9扩展性强 (13) 4.10满足医院分布式应用的要求 (13) 4.11临床决策支持 (13) 4.12支持临床科研、数据挖掘及随访 (14) 4.13支持数字医疗设备 (14) 4.14支持无线应用 (14) 4.15技术先进,运维简单 (15) 5电子病历系统主要功能模块 (16) 5.1门诊管理模块 (16) 5.1.1门诊医生工作站 (17) 5.1.2门诊护士工作站 (19) 5.2住院管理模块 (20) 5.2.1住院医生工作站 (21) 5.2.2住院护士工作站 (25) 5.3中医电子病历 (26) 5.3.1符合中医特色的病历模板 (26) 5.3.2中医知识库 (26) 5.3.3标准化的数据元素定义 (27) 5.3.4标准化的中西医诊断名称 (27) 5.3.5中医特色的护理内容 (28) 5.4病历质量管理模块 (28) 5.4.1病历规范化 (28)

医院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文档序号:XXYY-AQMB-001 版本编号:AQMB-20XX-001 XXX医院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建立、使用、保存和管理。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 使用文字处理软件编辑、打印的病历文档,不属于本规范所称的电子病历。 第四条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遵循医疗工作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电子病历基本要求 第五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 第六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要求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记录日

期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记录时间应当采用24小时制。 第七条电子病历包括门(急)诊电子病历、住院电子病历及其他电子医疗记录。电子病历内容应当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项目名称、格式和内容,不得擅自变更。 第八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身份标识和识别手段,并设置有相应权限;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 第九条医务人员采用身份标识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完成各项记录等操作并予确认后,系统应当显示医务人员电子签名。 第十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设置医务人员审查、修改的权限和时限。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记录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予电子签名确认。医务人员修改时,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进行身份识别、保存历次修改痕迹、标记准确的修改时间和修改人信息。 第十一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患者建立个人信息数据库(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社会保障号码或医疗保险号码、联系电话等),授予唯一标识号码并确保与患者的医疗记录相对应。

电子病历系统设计说明要点

电子病历系统设计说明 电子病历系统是指计算机化的病历,它的内容包括纸张病历的所有信息。电子病历不仅指静态病历信息,还包括提供的相关服务。电子病历系统是支持电子病历的一套软硬件系统,它能实现病人信息的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服务。 其目的在于改善医院管理,支持医教研,EMR系统方案设计是整个信息建设的重点,虽然在设计EMR系统方案时所选择的具体网络设备、服务器类型和系统软件等不一一相同,但遵循最基本的原则,既考虑全局、坚持长远发展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将EMR系统建成一个起点高,易于扩充、升级、管理和实用的系统。 一、开发医院管理系统的意义 改善医院管理,支持医教研。 我国医院的信息处理基本上还停留在手工方式,劳动强度大且工作效率低,医师护士和管理人员的大量时间都消耗在事务性工作上,致使"人不能尽其才";病人排队等候时间长,辗转过程多,影响医院的秩序;病案、临床检验、病理检查等许多宝贵的数据资料的检索十分费事甚至难以实现;对这些资料深入的统计分析手工方式无法进行,不能充分为医学科研利用;在经济管理上也因而存在漏、跑、错费现象;医院物资管理由于信息不准确,家底不明,积压浪费,以致"物不能尽其用"。开发EMR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途径。EMR系统的有效运行,将提高医院各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医学科研、教学;减轻各类事务性工作的劳动强度,使他们腾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来服务于病人;改善经营管理,堵塞漏洞,保证病人和医院的经济利益;为医院创造经济效益。 完整的EMR系统实现了信息的全过程追踪和动态管理,从而做到简化患者的诊疗过程,优化就诊环境,改变目前排队多、等候时间长、秩序混乱的局面。如目前多数医院就诊必须经过挂号、等候病历、划价、收费、取药或治疗一系列过程,一个患者少则排3次队,多则5、6次,用于过程性的时间最少在1个小时以上,若实施EMR以后,每个病人用于诊

电子病历在医院信息系统中的解决方案(电子病历的六大基本功能)

电子病历软件六大基本功能电子病历是医学专用软件,医院通过电子病历以电子化方式记录患者就诊的信息,它一般包括: 首页、病程记录、检查检验结果、医嘱、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等,其中既有结构化信息,也有非结构化的自由文本,还有图形、图像信息。它涉及病人信息的采集、存储、传输、质量控制、统计和利用; 在医疗中作为主要的信息源,提供超越纸张病历的服务,满足医疗、法律和管理的需求。针对电子病历的诸多规范和要求终究需要通过应用软件才能得以落地,电子病历软件应当整合在医院信息系统中,并实现以下六大功能。 一、病历信息采集功能 电子病历软件能通过手工或设备采集门(急)诊病历信息、住院病历信息和其他电子医疗记录信息。采集的信息应及时、完整,能满足临床工作需要,符合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中“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要求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的要求。为实现这些目标,电子病历采集工具在采集文书病历时不但要做到简便易用,还应具备灵活调用医学术语、主动提取敏感指标、对病历内容进行逻辑审查和编辑二维矢量图的功能。 灵活调用医学术语是指病历采集工具能根据当前的项目名称或内容及时提供出对应的医学术语用词,使采集的病历信息规范化、结构化。 主动提取敏感指标是指采集工具能从采集的信息中搜索到对诊断疾病、治疗疾病有密切关系的一些重要描述或敏感的指标,能按设定的规则引导用户提供这些描述或指标。如阑尾炎病人的“转移性右下腹痛”“结肠充气试验结果”,产科病人的“羊水过少”、“头盆不称”,手术后病人的“切口感染情况”、“引流是否通畅”等,这些描述和指标可能暂未收入到“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或“临床文档基础模板”中,但对于某一疾病而言,这些指标非常重要,只有获取了这些描述或指标后,才能进行临床路径管理,才能实现业务流程的管理。因此病历采集工具不能机械地搬用一些通则而忽视了这些非常重要的个性要求,以免出现“信息很多、基本无用”,“提供的不重要、重要的提供不出”的现象。就目前而言,至少应将卫生部已公布的临床路径管理疾病的敏感指标收集到软件中,以供病历采集工具调用。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制度模板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制度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 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建立、使用、保存和管理。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 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 历的一种记录形式。 使用文字处理软件编辑、打印的病历文档, 不属于本规范所 称的电子病历。 第四条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遵循医疗工作流程, 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电子病历基本要求 第五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 第六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要求表述准确, 语句通顺, 标点正确。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

状、体征、疾病名称等能够使用外文。记录日期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记录时间应当采用24小时制。 第七条电子病历包括门( 急) 诊电子病历、住院电子病历及其它电子医疗记录。电子病历内容应当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 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项目名称、格式和内容, 不得擅自变更。 第八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身份标识和识别手段, 并设置有相应权限; 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 第九条医务人员采用身份标识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完成各项记录等操作并予确认后, 系统应当显示医务人员电子签名。 第十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设置医务人员审查、修改的权限和时限。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记录的病历, 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予电子签名确认。医务人员修改时, 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进行身份识别、保存历次修改痕迹、标记准确的修改时间和修改人信息。 第十一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患者建立个人信息数据库(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社会保障号码或医疗保险号码、联系电话等) , 授予唯一标识号码并确保与患者的医疗记录相对应。

全国部分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区域比较分析

全国部分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区域比较分析 付文豪;舒婷 【期刊名称】《中国数字医学》 【年(卷),期】2012(007)005 【摘要】目的:利用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对全国部分医院的电子病历系统进行评价,了解我国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的不平衡性.方法:通过方差分析、一般线性模型等方法比较不同地域医院得分和评级的差异.结果:通过单因素分析发现东部医院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高于中部和西部,中部医院和西部医院之间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的高低可能和医院规模、服务量、医院类型、级别等因素有关,在纳入了这些因素的多因素分析中,地域对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的影响仍有意义.结论:东部电子病历系统的发展水平高于中部和西部,这种差距可能会进一步加大我国医疗服务的地域不均衡性,因此需要给予进一步关注.%Objectives: To understand the equity of EMR adoption in China by evaluating pilot hospitals' adoption status through Model of EMRs Functional Grading (MEG) launched by MOH. Methods: ANOVA and general linear modeling were used to examine the difference between hospitals of different district of China. Results: Eastern hospitals' adoption status were superior to those of middle and western hospitals, but differences of adoption status between middle and western hospitals were not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As far as there were evidence that the adoption of EMRs may be influenced by the scale, services delivered, type, and grade of hospitals, a general lin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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