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本工程设计人:
承接方(乙方):施工负责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定本协议书,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后决定采用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4、工程期限
(1)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2)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3)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1、工程总价款为元,金额大写为佰拾万仟佰
拾元角分。(见附表:装饰工程报价单)。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所需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须经双方认可才可进行施工.
2、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可申请由_____________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
已使用,工程造成的损失或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
时供应到施工现场。若不符合质量要求,应禁止使用,继续使用后的质量问题均
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材料变更
3、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
关费用及工期,变更款随中期款一并交于乙方。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供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需提前与乙方联系,
在签定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凡甲方直接与现场工人商定更改施工
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只得自己承担.
第六条:付款方式
,甲方应在三日内向乙方交纳中期款,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撤离施工现
场.甲方若拒绝参加中期验收,工程亦可终止,由此耽误的工期及给乙方造成的损
失由甲方负责.
3、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
2年。
第七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
的设备、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
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施工过程中凡由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的情况,材料发生质量问题,材料运费、退
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发生上述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其他项目
1、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
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分,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有关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任何名目的物业管理费,电
梯使用费,垃圾外运等)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协议生效后,在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协议方,须向另一方支付10%的违约金。因擅
自解除协议,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2、任何一方终止协议的,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
立终止协议后,可视为本协议解除。
第十条:附则
1、本协议壹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2、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