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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滕州二中

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安全管理,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管理责任,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格,遏制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2010〕87号)、《枣庄市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意见》(枣政发[2014]2号)和《滕州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滕政办发〔2013〕17号)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努力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我校师生营造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落实我校各级网格安全责任,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定考核,建立“权责明确、任务清晰、流程规范、分级管理、网格到底”的安全监管网络,形成“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安全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安保、消防、校舍、饮食、公共卫生、宿舍、实验室、危险物品、仪器

设备、大型活动、社会实践以及水、电、气、暖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我校校园底数100%清楚,基本信息100%清晰,安全隐患100%清查,安全责任事故100%杜绝。

三、工作内容

(一)网格划分

一级监管网格:由校长及其他副校级以上领导组成。

二级监管网格:由学校各科室主管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三级监管网格:由各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其他科室工作人员组成。

网格化安全管理中责任人出现人事变动,自公布任职时确定的工作交接日次日起,新的责任人开始承担该岗位的全部安全管理责任,以消除因人员变动导致的时间空白。

(二)职责任务

一级监管网格:制定我校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方案及网格化监管相关制度;按照我校安全监管范围职责和工作实际,划分安全监管的下级网格;负责我校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全面负责我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对全校各科室网格化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认真完成上级及相关牵头部门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

二级监管网格:负责对主管科室网格化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切实做到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协助学校一级监管领导安全监管的组织、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对主管所属科室的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演练、安全预警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

部门科室实施重点监管和整改。

三级监管网格:负责落实本班级、本课堂、本部门安全网格化管理具体实施,将网格化管理落到日常工作的实处,完善基层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对校园中每个区域、场所、部位、环节和设施设备,逐一落实安全责任,明确自己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认真落实事我校内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重点监管区域,及时组织对本部门安全检查、巡查,对事故隐患及时统计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认真落实。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是一种新型监管模式,是有效整合现有管理资源、提高效率和管理力度的迫切需要,对夯实校园安全基层基础,提高安全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构建全覆盖的安全监管工作格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所以要求我校全体教职员工提高认识,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实施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我们既要突出管理的全覆盖,不留死角,也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学校教学区、生活区的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各主管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机制,细化、分解具体责任,根据岗位职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严格责任追究。我校网格化管理各相关责任人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因工作不认真、监督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和工作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校园安全一级、二级网格化监管责任网络

2.校园安全二级网格监管体系责任分解

3.校园安全三级网络监管体系示意图

4.校园安全三级监管网格责任人登记表

附件一

校园安全一级、二级网格化监管责任网络

附件二:

校园安全二级网格监管体系责任分解

一、安监中队责任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综合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协调落实全市综合性的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评估和考核;

3.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安全管理机构的建设、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4.负责组织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

5.负责学校安全教育的监督和评估工作;

6.负责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参与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市教育局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制定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组织对预案的演练;

8.负责校车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消防工作、反恐怖工作的监督指导;

10.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的监督指导;

11.负责建立健全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档案,负责学校安全管理档案的指导工作;

12.负责联系和协调安监、公安、交通、住建、规划、工商、城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监、文广新等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职责内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13.负责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工作,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秩序的综合治理,共同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14.负责市教育局和市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督导落实及年度考核的准备工作;

15.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责任人:杜厚刚

二、办公室责任

1.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局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的水电暖消防等安全工作;

3.负责局机关公务车辆的安全性能和对局机关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4.负责局机关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5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一责任人:翁孝颜

三、人事科责任

1.负责教师招聘的把关工作,严禁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进入教职工队伍;

2.负责学校教职工心理健康状况与矛盾纠纷的调查摸底和重点人员的防控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学校因人事工作引起的安全问题,负责调查处理学校教职员工受害(或施害)一般性安全事故;

3.负责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对学校领导班子和教职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学校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在职务提拔、职称评聘、评先树优中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4.制定教师招聘、职称考试、职称评定等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5.负责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教职工的排查、清理、辞退工作;

6.监督检查市局各科室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分解落实情况;

7.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它安全工作。

第一责任人:宋瑜

四、基教科责任

1.负责基础教育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

2.负责高中招生等考试中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3.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一责任人:吴家祥

五、职成教科责任

1.负责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基础教育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除、安全管理等工作;

2.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相关非法办学培训机构的取缔及已注册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的查处工作;

3.负责对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学校师生外出活动的必要性进行审批;

4.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行政许可;

5.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一责任人:张永新

六、结算中心、计财科责任

1.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工作;

2.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经费筹措和管理,并负责安全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协助有关科室处置事故灾难类、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

4.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一责任人:庞金良

七、思政科责任

1.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做好法制、反“邪教”、禁毒等事关稳定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规范教师施教行为,防止教师对学生造成侵害;

3.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工作;

4.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一责任人:纪彦君

八、招生办责任

1.负责制定有关教育考试的安全应急预案;

2.负责试卷安全保密和考试过程中考生安全;

3.负责处置有关教育考试类突发公共事件;

4.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一责任人:黄亮

九、教研室责任

1.负责制定大型教师教研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加强过程安全监管;

2.负责制定学校教学安全事故预防及处理办法,积极预防教学安全事故的发生;

3.负责中小学学期考试、调研考试等的安全管理;

4.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一责任人:王延军

十、师训科责任

1.负责监督检查教师进修学校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2.负责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活动中安全预案的制定和过程安全监管;

3.负责对教师进修学校师生外出活动的必要性进行审批;

4.负责撤销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犯有重大错误、已不具备教师资质人员的教师资格;

5.对学校组织教师外出学习的必要性进行审批;

6.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一责任人:刘广东

十一、纪委办责任

1.检查指导学校定期排查涉校安全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

2.接待受理涉及校园安全的群众投诉和来信来访;

3.对在安全管理中失职渎职的学校和个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或意见;

4.查处非法违规办班行为,对涉及违规办班的单位及个人按要求提出责任追究建议或意见。

5.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一责任人:张强

十二、电教仪器及网络信息管理中心责任

1.负责中小学实验教学中的安全工作;

2.负责检查指导学校实验器材、化学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3.负责督促学校进行校舍防雷设施安全性能检测;

4.负责督促学校现代教育设备防雷设施安全性能检测;

5.负责检查指导学校电教设施设备安全用电工作;

6.负责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

7.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一责任人:颜新华

十三、勤俭办责任

1.负责安全教育地方课程教材的供应工作;

2.做好教育图书管理发行的安全工作;

3.负责校园周边音像书报店等场所清理整顿工作;

4.做好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5.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第一责任人:孔德福

十四、督导办责任

1.负责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定期专项督导;

2.负责对学校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查;

3.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一责任人:曹培民

十五、资助中心责任

1.调查处理因资助工作引起的纠纷和安全稳定问题;

2.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一责任人:卢宗梅

十六、体卫艺科责任

1.负责检查指导学校日常卫生管理及疫情防治、传染病防治、流行病防治;

2.负责检查指导学校体育设施、体育场地、体育活动安全工作;

3.负责制定市级及以上大型体育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4.负责对学校大型体育活动的必要性进行审批;

5.负责学校饮用水卫生等的安全管理;

6.负责处置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

7.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一责任人:刘孝余

十七、学前办责任

1.负责注册幼儿园的安全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非法幼儿园查处取缔工作;

3.负责对幼儿园组织幼儿外出活动的必要性进行审批;

4.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一责任人:鲁翔

十八、宣传信息科责任

1.负责对内、对外安全工作信息的宣传报道;

2.指导和规范学校安全宣传工作;

3.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一责任人:胡杰

附件三:

校园安全三级网络监管体系示意图(样图)

校园安全三级监管网格责任人登记表

学校名称(公章): 挂点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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