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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项目投资管理规定方法

股权项目投资管理规定

方法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一)总则部分

1.该办法制定依据

该办法的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内创业投资业的通行做法。

2.公司项目投资的基本内容

(1)语词定义及说明

所谓项目投资,包括以各种方式进行的长期项目投资和短期项目役资,是指公司以股权或债权方式进行的项目投资。

所谓长期项目投资,是指投资期限在一年以上,以股权投资的方式直接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VC、PE企业,在设定的持股时间内采取多种变现方式撤出投资并获得增值的投资行为。普通股、优先股等都属于该投资方式。

所谓短期项目投资,是指投资期限在一年以内,以国债现货及国

债回购、新股认购或以机构投资者身份参与短期资金拆借、二级市场

证券投资、可转股债投资、新股配售等方式进行短期资金运作的投资

运作的投资行为。

公司采取基金型投资管理模式,投行部对项目的选择、立项、初审、尽职调查、拟投资项目的执行及已投资项目的管理等各种投资活动进行直接负责,根据所管理项目的投资金额获取相应的管理费,并按投资项目的增值获取相应的分红。

(2)部门设置及说明

本办法所示部门,为公司远景规划标准配置,在公司筹备初期可简易配置部门架构,最终部门名称、架构设置以及各个部门定岗、定员、定责方案,以公司实际决定为准。

(3)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一般规定由投资经理或投资经理级别以上人员担任,他应当独立承担项目的投资,而助理投资经理则规定必须与投资经理级别以上人员共同承担项目的投资,不得单独承担项目的投资。

(4)投资资金的分配

为了确保公司能获得持续而稳定的投资收益,一般规定要对长期投资资金与短期投资资金进行合理分配。

(5)投资标准的规定

投资价格应当合理,所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具有发展潜力,优先选择经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论证、鉴定的项目。选择投资的项目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较强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要有完整、务实、操作性强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具备项目实施能力的管理队伍,产权明晰,财务管理规范。

(6)投资限制

所投资企业要求担保的,应按股份比例承担担保责任,且须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不得投资于非VC、PE领域;不得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不得为非所投资企业提供担保;不得直接投资于经营性房地产业务;不得从事未经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业务;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额不超过公司股本的10%。

(7)投资原则

一般包括如下原则: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优先选择具有较高科技含量且具有较大增值潜力的项目进行投资,力求投资项目的成长性、增值性。

(二)机构及职责划分规定

1.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责

制订、修改投资策略与投资政策;对拟投资的长期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审,做出批准或不批准投资的决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已投资项目进行检查,提出整改要求;对已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并组织对已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

2.短期投资决策小组的职责

对业务部门提交的短期项目投资建议方案进行评审,做出批准或不批准投资的决定,并对以投资的短期项目进行检査。

3.投资变现决策小组的职责

作为公司股权撤出变现的决策机构,对业务部门提交的投资撤出变现方案进行评审,做出批准或不批准撤资的决定。

4.公司业务部及项目管理职责

作为项目立项的审批机构和投资项目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公司各业务部及项目管理的职责包括;(1)制订部门立项标准与立项程序,报投行部秘书批准实施;(2)对投资经理经筛选后提交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立项的决定;(3)组织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对上报投行部秘书的项目进行初审;(4)对投资经理提交的投资撤出变现方案进行初审,将经初审通过的方案提交公司投资变现决策小组评审;(5)对已投资的长期投资项目提供管理与增值服务;(6)跟踪短期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7)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短期投资决策小组和投资变现决策小组批准的方案,组织项目投资或投资撤出变现的具体运作。

5.投行部秘书的职责

为投资决策委员会、短期投资决策小组、投资变现决策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服务对接,投行部秘书的职责包括:

(l)安排投资决策委员会、短期投资决策小组会议和投资变现决策小组的评审会议;

(2)对投资经理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的项目进行预审;

(3)受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并参与对已投资项目进行检査、监督和管理;

(4)起草投资决策委员会、短期投资决策小组和投资变现决策小组评审会决议及需进一步尽职调查的问题通知书;

(5)管理项目资料和会议文件;

(6)召集项目听证会;

(7)对公司拟进行的投资项目协助现场考察,参与项目的商务谈判。

6.其他规定

资金财务部负责对拟投资企业进行财务会计核数及投资后的财务跟踪管理。法律事务室负责起草、审查和保管各类法律文件,处理项目投资及运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法律纠纷,根据需求对拟投资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长期项目投资

1.项目收集、筛选

投资经理负责收集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材料,对项目进行筛选。

2.立项

3.立项是尽职调查前的一项工作。对经过筛选,认为具有进行调查价值的项目,投资经理应填写《立项申请报告》,连同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等有关资料,报部门立项会审批。部门立项会主要是根据书面材料对项目进行基本判断和初步筛选。

各业务部部长、各项经理负责召集和主持本部门的立项会,对立项会所评审的项目出具书面的评审意见,并对立项会的评审决定负责,评审意见应列出该项目值得进一步尽职调查的投资价值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表明是否同意对该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同意进行尽职调查的,要列出应重点调查的主要内容。

对未通过立项的项目,投资经理应将资料归档,通知项目方并向项目方提供书面反馈意见,进一步追踪项目的发展;对初审资料不全的,应进一步做好调查搜集工作。

3.项目听证

经过部门初审通过的项目,必要时可召开项目听证会,请项目方的主要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来公司做项目介绍,并请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

项目听证会由投资经理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批准后上报,由投行部秘书负责召集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部门负责人、投资经理出席会议。

4.项目尽职调查

对经部门立项会批准立项并决定进行尽职调查的项目,由部门组成项目小组并指定项目组长,进行项目的尽职调查与评估。项目组成员是其各自负责的相关内容的尽职调查活动的直接责任人,对其所负责的相关内容的尽职调查活动承担责任,项目组长为项目资料的复核人。项目组应制作《项目尽职调查方案》报所在部门和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审批。《项目尽职调查方案》应包括具体调查内容、时间安排和费用预算等。《项目尽职调查方案》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项目小组成员共同参与项目的尽职调查活动。

项目组成员负责对企业的技术、产品、市场、管理团队及公司的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考察,写出《项目尽职调查报告》;财务核数人员负责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会计工作,量进行审核、判断,写出《财务核数报告》,交由资金财务部负人签署审核意见,其他参与调查的相关人员根据需求出具相应的调查意见。

5.现场调研

在投资方案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之前,负责该项目立项的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去拟投资企业至少进行一次现场调研,并写出书面调研报告。拟投资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及其他情况比较复杂的项目,除部门负责人外,投行部秘书秘书长以及在投资决策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分管副总经理也应至少去拟投资企业进行现场调研,并写出书面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现场调研的时间;与企业哪些人员接触、交谈;通过现场调研得出的对该企业的总体印象,包括管理团队的素质及诚信状况、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业务流程的规范性、员工的总体素质、公司气氛、企业的发展前景等。

6.部门初审

经过尽职调查之后,对于初步判断基本符合公司投资条件的项目,项目小组应与该企业及其原股东商谈设计投资方案,包括增资、股权转让或新设公司等投资方式、股权结构、公司入股价格、投资款支付方式、董事或监事席位的分配、特殊条款和保护性措施、投资退出途径等,投资方案应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投资方案设计完成后,由项目小组撰写《项目投资建议书》,提交部门初审,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经理应在初审会结束后出具初审意见,初审意见应包括对项目小组进行的尽职调查是否满意,该项目是否具有投资价值、是否同意该投资方案等内容;对部门初审通过的项目,项目小组应填写《项目上会审批申请表》,连同《商业计划书》、《立项报告》、初审意见、《财务核数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一并报送投行部秘书。

7.项目预审

投行部秘书收到投资经理提交的《项目投资建议书》、《立项报告》、调查方案、初审意见、《财务核数报告》及相关资料后,根据《投行部秘书对投资经理上报项目初审标准及材料要求指引(试行)》的要求对项目资料进行预审。预审不合的,发回项目小组进行补

充或修改;预审合格的,发给《项目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列入投资决策委员会项目评审会议程。

8.项目评审

对于拟投资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及评审。

投行部秘书负责安排项目评审会议程,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秘书长负责主持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经过半数投资委员同意的项目方得通过。对于有待于进一步调研的项目,投行部秘书应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所提问题写出《进一步尽职调查项目问题通知书》,交由项目小组继续进行尽职调查。

9.项目复议

项目小组针对《进一步尽职调查项目问题通知书》中列举的问题进行补充调查后,写出《项目复议报告》,提交投行部秘书。投行部秘书安排项目评审会对《项目复议报告》进行评审。

10.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

经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通过,包括复议通过或否决的项目,投行部秘书应写出书面决议,经参与评审的全体委员签字后实施。

11.合同、章程的洽谈与起草

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项目投资决议后,由项目小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以及公司律师起草的投资合同标准文本与拟投资企业及其原股东进行合同条款的磋商,洽谈主投资协议及其他相关的协议。投资建议书及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议中公司投资的所有前提条件及特殊性的保护条款应当包含在主投资协议之中,并由其大股东承诺,将来被投资企业所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未经投资公司同意均不得违反该主投资协议的约定。

12.约见企业负责人

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投资的项目,在投资合同签署之前,项目小组须安排拟投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来公司,并与公司领导进行会谈。

13.签约前现场考察

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投资的项目,在投资合同、章程签署之前,投资经理须去拟投资企业现场考察二至七天,广泛接触拟投资企业的各方面人员及其主要客户,更深入地了解拟投资企业的情况,以做最后的判断,并写出书面报告。

考察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现场考察的时间;接触了拟投资企业哪些人员;对企业做了哪些方面的考察;此次考察与尽职调查时的情况有哪些变化;通过现场考察进一步得出对该企业的总体印象,包括管理团队的素质及诚信状况、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业务流程的规范性、员工的总体索质、公司气氛、企业的发展前景等;考察报告的结论部分,应表明是否建议实施投资决议。

14.管理建议

对经投资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拟投资项目,投资经理应通过对项目的考察,向拟投资企业出具《管理建议书》,《管理建议书》应经项目组长、所在部门负责人和投资委员会秘书长签署后交拟投资企业。

15.投资项目法律文件的审批和签署

公司设立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审核小组,负责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的审核,审核小组由律师、投资经理及其所属部门的负责人、投行部秘书组成,主要审查合同(章程)文本与投资委员会决议的一致性,并签署审査意见。业务总部负责人及项目组长或投资经理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的商业条款是否符合公司利益负责,项目组长或投资经理另需对公司以外的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其他签约方签名盖章的真实性负责;投行部秘书长对合同、章程是否符合投资决议负责;律师对合同、章程条款的准确性、严密性及是否符合投资决议负责,并小签投资合同、章程。

在起草完项目合同、章程后,投资经理需填写《合同审批表》,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一并逐级上报审批,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合同审批表》应列明:投资金额、投资方式、所占股权比例回购、追加投资、违约责任条款、管理约束等项目投资的保护性条款的简要内容。

16.执行投资合同、章程

投资合同、章程签署生效后,由投资经理负责合同章程的具体履行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四)长期投资项目的管理

1.长期投资项目的管理规定

原则上,一般规定公司对所投资的长期项目是通过委派产权代表进入被投资企业董事会或监事会,进行项目投资后的管理工作。项目管理的责任人即产权代表,并且一般由该项目的投资经理担任产权代表。

2.产权代表的职责

(1)依照《投资合同》的规定,负责监管各方股东的投资资金及时

到位;

(2)督促被投资企业及时出具有效的出资证明或股权证明;

(3)监督被投资企业章程的修改和工商、税务登记手续的办理;

(4)监督被投资企业融资资金的使用,如与资金使用计划有重大变

更,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定期将被投资企业的财务报告呈报公司,并向公司书面汇报被投

资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

(6)代表公司参加被投资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会议,不得

缺席,并按照经批准的表决意见进行表决;

(7)向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

(8)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保障公司在被投资企业内利益的工作。

3.投资经理的职责

(1)每周与被投资企业联系一次,并应有书面联系记录;

(2)每月对企业进行情况汇总,并向所在部门提交被投资企业基本情

况月报表(报表格式见附件);

(3)每季度向所在部门及投行部秘书提交项目跟踪管理报

告(内容见附件);

(4)每季度向投行部秘书及资金财务部提交被投资企业季度财务报表;

(5)每次参加被投资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会议之前,须对会议预案提出本人意见,并按照审批程序提交公司审批;

(6)积极参加企业的重要工作会议、产品推介或订货会等;

(7)投资经理每年须针对已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向企业提出有针对性

的书面管理建议,作为对所负贵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的重要内容。

4.产权代表的管理

对产权代表的管理、一般规定适用《股权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五)项目资料的管理

1.项目资料的归档

(1)投资经理应及时将项目资料分别上交各相关部门归档;

(2)投资经理接洽而未获立项的项目以及经立项会通过项目的资料,包括项目情况介绍资料、《商业计划书》、《立项报告》、财务报表等,由投资经理所在部门归档保存,所在部门应对所保存的资料应予以列表登记;

(3)对已投资项目的有关资料,包括项目情况介绍、《商业计划书》、《立项报告》、初审意见、投资建议、财务报表、核数报告、副总经理的调研报告、尽职调查问题通知书、《管理建议书》、投委决策委员会决议及其他相关资料等,由投行部秘书负贵保管;(4)法律事务室负责公司对外签署的所有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归档管理,投资经理应在所有经公司签字盖章的法律文件签署后一个月内,将生效的法律文件正本上交公司法律事务室。

2.项目资料归档时间规定

投资经理对所有接洽的各类项目,包括已经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通过及未通过的项目的基本情况,应在接洽后一个月内录入公司的项目资料管理库中,投资经理应按项目资料库的条目要求登记项目的相关情况。

(六)其他应当规定的事项

主要规定该办法法律解释权的归属及生效日期。通常规定该办法解释权属公司总经理室所有且该办法一般自颁布之日起即可施行。

集团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的项目投资以及投资项目的管理行为~保证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规避投资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集团投资项目的决策和推进应当遵循以下流程: 流程序号流程名称流程简述 收集投资资讯:主要工作是收集行业资讯~筛选有 收集,一, 潜力的投资商机,受理外部投资项目的推荐。,非 投资资讯 必需流程, 分析投资项目:主要工作是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二, 调研分析及规划设计~编制项目商业计划书,对外分析 投资项目部推荐的项目进行评估和审核。,必需流程, 决定投资项目:主要工作是董事会根据项目商业计 划书作出是否进行项目投资的决定。如董事会觉得决定,三, 投资项目有必要~可召集相关部门召开投资项目评审会议~ 征集项目可行性的建议或者意见。,必需流程, 筹建投资项目:主要工作是在董事会决定实施投资筹建 ,四, 投资项目项目后~办理公司内部的立项手续~开展项目的开 发筹建工作~推动项目的实施。,必需流程, 移交投资项目:主要工作是项目筹建工作完成后~移交 投资项目,五, 相关部门与项目公司经营团队办理项目的移交手

续~投资项目转入公司化运营阶段。,必需流程, 管控项目公司:主要工作是项目完成移交手续后~管控,六, 项目公司对项目公司实施集团化管控。,必需流程, 第三条任何人向集团推荐投资项目时~必须提交项目商业计划书~商业计划书至少包含项目概述、可行性分析、项目实施规划等内容。 第 1 页共 3 页 第四条推荐项目未作可行性分析或仍需进一步分析可行性的~经集团董事会批准后可由投资发展中心或其他授权部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调研。 第五条投资发展中心或者其他授权跟进投资项目的部门自收到集团董事会书面指定负责该投资项目的通知之日起接管该投资项目~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全面负责投资项目的推进和管控~直至董事会书面授权其他部门接管为止。 凡集团投资的项目~在对项目出资前~投资发展中心或者其他授权跟进投资项目的部门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确保完成以下工作: 1、全体投资人确认结算出资前的所有资产和费用项目, 2、全体投资人对费用和物资使用、管理和承担等相关事项进行明确的约定和规范, 3、规范和确认全体投资人出资相关的法律关系。 第六条投资项目经全体投资人共同确定项目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公司的经营负责人~并完成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和财务部的组建~即视为该项目筹建阶段的完结。 第七条项目负责部门接管投资项目后~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一,与全体投资人签订合作协议~如投资项目是集团控股的~必须在与投资合作人签订合作协议时约定以下事项:

成都市青羊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成青府发【2008】39号)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羊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 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号:成青府发〔2008〕39号签发单位:区政府 签发时间:2008-05-29 生效时间:2008-05-29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属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 《青羊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第五届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青羊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制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维护招投标工作的严肃性,严格执行招投标中标价,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价的规定(试行)》(成府发…2008?19号)要求,结合省、市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成府发…2007?44号)等省、市文件精神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本级及市级有关部门授权区级相关部门实施建设和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运用各级财政资金(不含补贴性资金)、国债资金、政府专项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国外政府贷款等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多元主体投资的项目中,政府控股的项目,按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制遵照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及程序与效率兼顾、重在效率的原则,实行事前控制、过程监督、事后评价的动态管理方式。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制的重点包括决策阶段的投资控制、设计及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工程变更签证的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的投资控制及项目后评价等。 第二章决策阶段的投资控制 第五条投资估算是审查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内容,是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决策阶段投资控制的重点。 第六条投资估算即拟建项目总投资,包括进行某项工程建设花费的全部费用: (一)设备工器具购臵费;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 (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土地使用费;2.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等;3.与未来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包括联合试运转费、办公和生活家具购臵费等; (四)预备费; (五)建设期利息。 第七条投资估算审查的重点是: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的时效性、准确性; (二)投资估算方法的科学性、适用性; (三)投资估算包括的工程内容与规划要求是否一致; (四)是否存在明显的漏项、重项或错项。 第三章设计及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Array制度 贵州中财福鑫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创投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3) 第三章投资决策机构 (4) 第四章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6) 第五章投资业务流程 (7) 第六章投资业务档案管理 (10) 第七章附则................................................................ 12DFrIgUg。 附件一:工作流程图 (11) 9t1gdD3。 附件二:业务档案参考 (12) 2l1Mthx。 附件三:项目阶段性工作报告 (23) OegEfdb。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公司及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相关决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运用公司自有资产或管理的资产对外进行的股权投资以及其他类型的投资行为。 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制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中有关投资管理的内容及公司关于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参与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二章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第六条投资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 (一)保证公司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1 投资控制的原则 坚持“承包合同为依据,单元(或分项)工程为基础,施工质量为保证,量测核定为手段”的支付原则,严格按合同支付结算程序,协助发包人控制资金使用。努力做到工程量测量与核算条目清晰、工程变更依据充分、价格调整符合约定的程序和方法、结算过程及最终结果符合审计规定,将工程总投资控制在设计概算批准的范围内,努力促使实现工程总投资目标。 2 投资控制的目标 控制工程总投资在设计概算批准的范围内,实现工程总投资目标。 3 投资控制的内容 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承包人递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款,签署付款意见;对设计和施工不合理或需优化的项目及时提出,并按照程序进行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调整;对合同变更或增加项目,提出审核意见,报发包人批准;配合发包人进行完工结算、竣工决算和有关审计等工作。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提出处理意见报发包人。对工程投资承担监理责任。

4 投资控制的措施 4.1工程投资控制的措施 4.1.1了解、掌握招投标文件,加强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主要部分一般为单价承包合同,由于环境条件的变化等可能导致招标文件的工程漏项和施工设计变更,因此在施工中的投资控制不仅有合同内项目的投资控制,还可能有合同外新增项目的投资控制。现场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掌握招投标文件详细的内容,如工程概况,主要材料供应情况,投标单价,询标时承包人的承诺等。这些都直接关系到以后工程费用的计量和支付问题。 4.1.2 严格控制价款支付 一般情况下,发包人每月支付一次进度款。承包人由于施工期间支出较大,总想尽快得到较多的支付款,所以往往在月进度款中高报,现场监理机构在进行结算审核中必须坚持实行“承包合同为依据,单元(或分项)工程为基础,施工质量为保证,量测核定为手段”的价款支付原则。 工程款结算依据 (1)设计图纸文件,包括经现场监理机构审阅批准的承包人的图纸、文件、资料。 (2)施工承包合同中关于计量和支付的条款及合同确定的工程单价。 (3)施工承包合同中有关价差调整的规定。

投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投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建立决策科学、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国务院、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使用中央和省财政性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制度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额或部分使用下列政府及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一)本级财政安排的建设资金; (二)使用国家和省投资补助及上级部门专项补助的建设资金; (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 (四)政府融资用于建设的资金; (五)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领域的建设: (一)城市公共设施;

(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设施; (三)本级政权基础设施; (四)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和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等基础设施; (五)重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项目。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重大项目要征求公众意见和专家意见; (二)坚持量入为出,保证市财政资金正常运转和平衡; (三)坚持以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为主,除重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项目外,一般不参与竞争性项目的投入; (四)坚持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严格项目审批手续; (五)坚持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五条市发展改革委是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库建设、规划和计划编制、项目审批、招投标方案核准、投资计划下达和实施监督、项目稽察等综合管理。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科技以及综合招投标、国有资产、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

投资管理制度办法

投资管理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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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XXX XX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公司及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相关决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运用公司自有资产及所管理的资产对外进行的债权投资及其他类型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办法、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评审会决议中有关投资管理的内容及公司关于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参与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二章投资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第六条投资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 (一)保证公司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投资管理须覆盖公司投资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 (三)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投资管理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产出。 第三章投资决策机构

公司项目投资运作管理制度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公司项目投资运作管理制度

公司项目投资运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六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项目分析内容包括:1、市场状况分析;2、投资回报率;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4、投资流动性; 5、投资占用时间; 6、投资管理难度; 7、税收优惠条件;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9、投资的预期成本;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凡合作投资项目在人事、资金、技术、管理、生产、销售、原料等方面无控制权的,原则上不予考虑。由公司进行的必要股权投资可不在此例。 第七条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投资项目提出单位(下属公司或公司投资部)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公司总部主管领导审核。总部主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 2 页共 8 页

第二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公司投资发展部(以下简称投资部),其职责范围另文规定。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八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副总经理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审批;1000万元以上项目,由董事会审批。 第九条凡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列为重大投资项目,应由公司投资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送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室对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 第 3 页共 8 页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铁计[2007]9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铁计[2007]97号]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2007-5-10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建设新理念,加强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实现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工期目标,节约建设资金,发挥投资效益,依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投资管理,按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四个阶段进行投资控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合理确定投资规模,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发展计划司;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批复设计概算,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工程设计鉴定中心;项目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阶段按批准投资进行过程控制,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建设管理司。项目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责任主体,项目设计单位是全过程投资控制的基础,项目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合同价款控制投资,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和验工计价实施监理。铁道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全过程投资进行审批和监管。 第三条按照科学定标、适度从紧、强本简末、节约投资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国家或铁道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建设项目规模和投资控制的依据,批准的投资估算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法定限额。建设单位在铁道部批准项目设计概算规模内组织建设。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可参照执行。国铁控股的合资铁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程序适用于本办法,但各项投资决策应经公司法定程序决策后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章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 第五条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优化选择技术方案并合理核定项目投资估算。(预)可行性研究重点研究项目的工程范围、技术标准、线路主要方案、主要设备设计原则、重大桥隧工程方案和桥隧工程比例、主要站段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年限、资金筹措方案和项目的效益评价等内容。 第六条项目设计单位完成初测后开放可行性研究工作,项目投资估算依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专业设计方案和工程数量,按照铁道部基本建设工程投资(预)估算编制办法进行编制,基本预备费按一至十一章费用总额的10%计列。项目设计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应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和精度,推荐的主要技术条件明确,重大设计方案比选充分,影响投资的因素考虑全面,投资估算编制合理。投资估算文件应有符合规定的工程数量清单和综合(分项)估算资料。

私募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制度

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公司及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相关决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运用公司所管理的资产对外进行的股权投资及其他类型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制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中有关投资管理的内容及公司关于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参与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二章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第六条投资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 (一)保证公司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投资管理须覆盖公司投资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

(三)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投资管理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产出。 第三章投资决策机构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对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评审与决策的常设机构,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投资业务的决策,以及投资策略、投资政策的确定等。 第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成员由董事会决定,应当包含法律、财务方面的专业人士,可以聘请公司外人士参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可以根据项目进行调整。 第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当选举一名成员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会议的召集和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当是本公司员工。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就以下事项行使职权: 1、制定基金的募集方案; 2、决定报请董事会审议的投资项目; 3、制定投资方案; 4、制定投资项目的退出方案; 5、决定项目投资经理的人选; 6、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会议表决方式进行决策,因故未能参加现场会议的委员,可以通过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议在全体委员出席(有书面全权委托人代为出席亦为出席)的情况下方为有效。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应取得半数以上成员通过;当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对所提交讨论的投资项目赞成与反对票各占1/2时,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做出投资决议。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会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可以行使否决权,但否决权的行使应当取得董事会四分之三以上成员的同意。 第十四条项目初审会负责对项目的可行性、预期收益及风险进行审查并形成文字报告,供总经理决策是否对项目启动进一步调查研究。

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投资管理,保证投资安全,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和决策水平,确保投资活动合法、合规,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各产业集团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投资活动 本办法所称投资活动指公司为了获取长期利益,利用现金、实物资产、股权、有价证券、无形资产(含商标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等、未分配利润及公积金等,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兼并收购、认购增资或购买股权、债券等方式向其它公司或项目进行的投资活动,含对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受让、转让。 第四条投资管理包括投资管理组织机构、责任及权限、投资项目决策管理、投资过程管理及投资考核和奖惩。

1、设置投资决策机构,对集团所有企业的投资活动进行决策和管理。投资项目决策管理指建立和实行有序的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投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 2、投资项目过程管理指投资项目获批准后,按计划、预算实施,使实施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预期收益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实施单元需及时对原投资计划进行调整并进行审批。 3、投资绩效管理指对项目进展进行动态投资评估并做出相应决策,对投资运营单元进行正负向激励或追究责任等。 第二章投资决策组织机构、职责及评审流程 第五条根据股东会授权,集团董事局和各产业集团董事会拥有授权范围内投资决策权。董事局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各产业集团董事会对公司发展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研究和提出建议,提请董事局审批。 第六条投资审批权责

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2007年颁布,2009年10月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投资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流程化,提高决策效率,优化投资程序,加强风险管控,保障公司管理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根据电广传媒《创业投资决策管理办法》(修订),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项目投资管理制度》是公司创投流程、管理的基本操作规范及指导制度。 第二章组织设置及职能 第三条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的最高权利机构,负责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公司内部的最终决策。 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是公司投资管理、决策的常设领导机构,由董事会指定成员担任。投委会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及解释,并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进行评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予以监督及考核,实施奖罚。 第五条部门职责 创投部门是项目流程管理的主要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对外进行项目的收集、筛选、沟通、谈判、签约及后续跟踪、服务等工作,对内按公司管理规定提供项目的相关资料。 风控部是项目流程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和投委会的日常事务管理机构,直接对投委会负责。主要职责是代表投委会对投资流程监督、把关,项目的风险监控调查及投资相关事宜的管理。 财务部等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职责是按照投资管理流程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及相关配合工作。 第三章投资流程 第六条创业投资项目遵循以下投资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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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具体投资流程及管理规定 第七条项目信息收集、筛选 创投部门投资经理负责项目信息的收集,内容包括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项目的行业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主营业务、所有者资料、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等。 投资经理依照自身经验,对项目进行初步分析筛选,有继续跟进价值的项目报部门立项讨论。 投资经理从项目开始接触到最终投资需全程记录《尽职调查底稿》(附件一)。 第八条部门立项 创投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项目立项的责任人。 投资经理根据项目信息收集、项目初步尽调及和企业方初步沟通结果,向部门提出立项申请。 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成员开会对项目立项进行讨论,按照一人一票的原则,达到或超过2/3人数同意,部门立项通过,投资经理方可进行进一步的尽职调查。同意人数未达到2/3的项目,部门立项不通过,部门投资总监可要求投资经理对项目重新调查或放弃项目。 部门投资总监拥有一票否决权,有权决定放弃项目或暂缓立项。 部门立项须形成会议纪要。参会成员必须在会议纪要上明示其意见(即同意或不同意)并签字确认。 第九条进一步尽职调查 部门立项通过后,项目进入进一步尽职调查阶段。 投资经理是进一步尽职调查的责任人,对项目做进一步的调研和考查。 在进一步尽职调查中,投资经理须注意按照公司行业划分的指导意见,与项目所属行业的投资总监充分合作,对项目进行调查。 尽职调查不合格的项目经部门投资总监批准后终止。 尽职调查符合公司要求,投资经理根据调查情况撰写《尽职调查报告》(附件二)。 第十条投委会立项初审

投资控制的管理及措施

投资控制的管理及措施 1、合同管理措施 1.1项目的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或所涉及的一切经济、技术合同的签订、履行、索赔,到合同期满结算直至归档的全过程所进行的管理工作。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是在保证建设单位、使用方利益的前提下,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利用自身合同管理能力,运用指导、组织、检查、考核、监督等手段,促使各专业施工单位、系统供应商、材料供应商依法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及时妥善的处理合同争议和合同纠纷,预防发生违约行为,避免给建设单位、使用方造成经济损失,防止对工程建设造成不良影响,保障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 1.2 EPC总承包的合同管理方法 合同管理是动态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程序: (1)阶段工程量确认程序 (2)现场指令汇集整理确认程序 (3)材料设备投标报价管理程序 (4)投标报价管理程序 (5)合同分发归档管理程序 (6)合约支付暂扣程序等。 2、项目建设资金管理 2.1投资目标控制 (1)采取组织、技术、经济以及合同等各种管理措施,确保项目在满足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实现工程实际造价不超过合同造价(包括调整金额)。 (2)施工阶段工程投资控制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专业工程付款控制、变更签证控制、预防并处理好费用索赔、挖掘节约投资潜力来努力实现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超过计划投资。为完成施工阶段投资控制任务,本项目将做好以下工作: a、编制各阶段资金使用计划,控制专业工程付款; b、负责每月向建设单位、使用方上报工作量、申请工程进度款; c、负责专业工程中期付款的审核与支付,以及与专业工程的最终竣工决算,

严格控制分包付款; d、动态掌握工程实际造价,并与合同造价对比分析,给建设单位、使用方提供合理化建议; e、严格控制工程变更,评价设计变更合理性,力求减少变更费用,并协助专业工程单位办理变更签证; f、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并对施工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质量事故等进行反索赔。 2.2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措施 (1)资金合理运用 本工程作为学校建筑工程,其特点决定了项目管理的模式,除贯彻执行我司常规的财务制度外,还必须建立与项目管理模式相适应的财务制度与管理办法,才能有效、合理地运用资金、加强成本控制,使施工生产正常运作,以保证工程合同工期的完成。 (2)财务管理办法 根据我司对大型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管理的相关办法,为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严格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费用开支标准,需建立以下管理办法: a、资金管理办法; b、成本费用核算与管理办法; c、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办法; d、现金管理办法; e、票据管理办法; f、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g、项目承包责任制。 3、工程造价与工程款拨付管理 3.1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1)编制资金使用控制计划,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值,包括总目标值、分目标值以及各细目标值,是确保实现投资目标的前提。 (2)根据总承包管理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可以按单项、单位工程划分标准

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投资和资金使用行为,保证投资安全,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投资活动,包括内部投资和外部投资。 3 职责 3.1公司董事会负责投资项目的决策审批。 3.2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 3.3财务部负责投资的财务管理和资金保障,负责审核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投资预算,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以及检查监督和投资清算。 3.4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或公司指定的专门工作机构按其职能参与、协助和支持公司的投资工作。 4 要求 4.1总则 4.1.1 本公司(下称:公司)投资行为应符合公司的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通过对内、对外投资提高经济效益。 4.1.2本制度所称投资分为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两部分,对内对外投资合称“投资项目”。 1)“对内投资”主要是指公司为扩大现有的经营规模,或技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利用自有资金或借款追加流动资金等投资活动。 2)“对外投资”主要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作、联营、兼并或购买股权债券(包括收购出售资产)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为获取长期效益的投资活动。 3)对外投资按投资期限分为金融类投资和非金融类投资。金融类投资包括购买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期货、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及特种债券等;对外非金融类投资主要指股权投资、项目合作投资(包括资产抵押、借款、担保)等。 4.2 投资原则 4.2.1公司投资应符合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规模应与公

央企 集团公司 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

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集团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规集团各企业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防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投资是由央企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本级、集团各子公司(含控股下属企业)因经营需要,以获取利润和投资回报为目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子公司是由集团作为股东,持有该公司50%以上的股权,或具有实质性控制权和重大影响的企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所属子公司及各子公司控股下属企业。 第二章投资管理围及组织机构 第五条投资管理的围包括: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投资项目拓展;投资项目的受理和申报;投资项目论证、评估、审批和备案;投资项目的筹资;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与监控;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项目投资风险管理等。 第六条集团战略发展规划与投资中心是投资项目管理的综合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市场情况和集团发展规划,制定集团项目拓展和项目审批的相关法规和指导意见;编制集团年度投资计划和资产处置计划; (2)对备选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分析和经营风险评估,向投资委员会提出同意立项,指标调整或放弃跟踪的意见; (3)对集团的项目拓展业务进行统一管理,调动各方力量,完成集团下达的项目拓展任务; (4)对已批准立项的项目,根据需求组织办理项目的成立或撤消的行政审批。 (5)根据立项报告确定的各项指标,负责组织编制和下达年度项目目标实施计划,并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及时动态的产业管理。 (6)对已实施项目进行定期经营风险评估。 (7)负责组织投资项目的后评价。 第三章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第七条投资项目审批实行两级审批制度。集团设立投资评审委员会,对本级和下属子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立项初审。投资项目经投资评审委员会通过后,报集团董事会复审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投资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集团CEO提出,董事会批准, 人员组成包括规划、投资、资金、工程、风控等职能部门人员。集团CEO担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集团战略

投资公司管理制度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制度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业务流程指引--------------------------------------------------------------------------- 部门及岗位职责------------------------------------------------------------------------ 工资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制度 费用管理办法--------------------------------------------------------------------------- 业务流程 1、项目搜集 投资公司的项目主要有三个来源: (1)依托银行、担保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业务对接; (2)自有资金拥有闲散资金与资金需求方的双方对接;

(3)闲散小量资金的理财客户; 2、项目初审 项目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的七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可否投资的初审意见并填制《项目概况表》。项目经过初选后分类、编号、入库。 3、服务协议 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之前,项目投资经理应主动与企业签署服务协议。若企业一开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则在接受对方的商业计划书之后就可与之签署服务协议。 4、立项申请与立项 项目初审后认为需要对企业做进一步调查研究的,项目投资经理填写《立项审批表》,报公司批准立项。立项批准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的项目可以进行调查工作。 5、基本调查 立项批准后,项目风控经理到项目企业进行基本调查,或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基本调查。 6、协助签订融资资协议 7、对项目企业的跟踪管理 项目生效后,项目投资经理具体负责项目的跟踪管理,除了监控企业经营进展外,还应为企业提供战略性或策略性咨询等增值服务,使企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快速增值。

管理制度-最终XXXX327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精品

造价控制管理办法 目录 1.词语定义 (2) 2.设计变更(补充设计)程序管理规定 (3) 3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9) 4.工程结算编制、申报管理办法 (15) 5.工程款支付程序 (36) 6.关于合同实施过程中有关商务部分的管理办法 (41)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相关部门:指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的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及下设的开发报建部、造价合约部、工程管理部等。 2、项目部(项目指挥部):指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成立的XXX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指挥部)。 3、施工单位:指通过依法公开招投标中标的具有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即业主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4、设计单位:指业主通过依法公开招投标中标的或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建议改为“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5、监理单位:指业主通过依法公开招投标中标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建议改为“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设计变更(补充设计) 程序管理规定 一、总则 (1)对已正式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因需求或条件变化导致的设计变更(含补充设计,以下同),均应执行本程序管理规定。 (2)对设计变更,应充分考虑其性质、范围和影响,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其必要性、正确性,统一性和可追溯性。 (3)所有的设计变更均由设计单位发出,工程管理部审批后,由项目部(项目指挥部)下发给监理单位交施工单位实施。 二、设计变更的原因 引起设计变更的原因,可分为以下几类: (1)工程管理部或项目部(项目指挥部)要求或外部条件变化引起的设计变更 工程管理部或项目部(项目指挥部)因某些需求发生变化,或外部评审结果、社会要求改变等其他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设计变更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施工、安装、试运行过程中提出的,或合理建议引起的设计变更。 (3)设计单位要求的设计变更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投资行为,明确投资项目选择、评估、决策、实施、运营管理,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实现收益最大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投资是在交通、市政、环保等方面以BOT/BT等形式实施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 控股(参股)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公司主要通过委派的董事、监事参与控股(参股)公司决策,通过财务指导和监控等渠道对控股(参股)公司进行管理,不直接干预控股(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投资的形式包括但不局限于: (一)对BOT/BT等项目投资。 (二)在已有投资的基础上,向被投资企业追加投资。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投资管理是指对投资的评估、决策、实施、运营、风险控制及后评价等主要环节进行的管理。 第二章投资原则 第六条公司的投资原则: (一)依法投资原则:投资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审慎性原则:投资应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状况量力而行,规模应适度,严格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现金流管理,建立风险拨备制度,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寻求收益的最大化,减少投资的机会成本。 (三)收益性原则:投资必须以获取效益为根本目的,选定的投资领域和投资项目要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合理的预期回报。 (四)战略性原则:投资项目应有利发挥公司优势,符合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企业技术素质和创新能力,有利于调整企业产业结构和战略布局,增强企业区位优势和竞争活力。 (五)程序性原则:公司投资必须进行客观、公正调研评估论证,按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进行决策。 第七条严格禁止的投资行为: (一)国家法律、政策严格禁止的投资行为; (二)与企业改革和发展战略相违背的投资行为;

1企业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企业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加强投资计划管理,明确投资决策权限与投资管理责任,强化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提高投资质量,防范投资风险,提升投资效益,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控制。 第3条投资管理的原则 本企业对投资的管理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1)以事前控制为主,其他控制为辅。 (2)预决算的控制应公正、合理、准确、精细。 (3)投资控制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各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同等重要,不可偏废。 第4条管理职责 (1)投资发展部负责编制投资计划,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与选择。 (2)造价部负责投资估算、预算、竣工决算的编制等工作。 (3)项目开发部负责编制《项目投资建议书》及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 第二章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5条集团控股企业的投资审批权归集团企业,非控股企业由其董事会确定。按照投资项目下管一级的原则,集团企业只受理所属一级独资及控股企业的投资申报,其他企业的投资项目按照隶属关系,分级管理。 第6条集团企业所属企业的对外投资总量必须与其资产总量相适应,累计总规模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同时,为防止企业资产过度分散、管理链条过长,应严格控制集团(总)企业下属二级企业的对外投

资。 第7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1)投资在3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企业自主决定,报企业投资发展部备案。 (2)投资在300万~600万元的项目,由投资发展部调研、论证、审查后审批,报企业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3)投资在600万~1 200万元的项目,由投资发展部咨询、论证、审查,报总经理审批。 (4)投资在1 200万~3 000万元的项目,由投资发展部论证审查后,由总经理审批,报董事会备案。 (5)投资在3 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投资发展部论证审查,报董事会讨论后由董事长审批。 第8条集团及控股企业设立新企业或参股其他企业、搞新项目开发等,必须事先进行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对企业发展战略的影响。 (2)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3)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 (4)企业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管理能力能否满足新的投资需要。 (5)投资收益。 (6)税务论证。 第9条按规定必须上报审批的项目,由投资单位在未签订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及未进行任何实际投资之前,备齐以下资料,上报集团企业投资发展部。 (1)项目投资申请报告或建议书。 (2)投资企业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决定或决议。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项目投资,保障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属(管)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应秉承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需求的宗旨,坚持全过程投资控制的原则,做到以投资计划指导项目概算,项目概算限定工程预算,投资控制保障合理决算,消除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 第四条基建办负责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审计办负责并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参与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管理;财务办负责全过程资金计划和支付的控制。 第五条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和**规定,对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管理中的重要业务以及业务部门履行管理责任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二章立项审批阶段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立项应遵从有关规定,项目建议书阶段应论证确定项目的建设规模、功能定位,初步确定建设标准,并对总计划投资和投资效益分析等内容进行论证分析。 第七条项目建议书获得批复后,由基建办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方案设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应根据项目建议书阶段确定的建设规模、功能定位和建设标准充分做好前期研究工作,确定设计任务书,完善设计方案并根据设计方案编制投资估算,投资估算应严格按照国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避免投资估算内容的重复、缺项、漏项,编制质量和深度应达到国家的相关规定。 可行性研究报告**院务会会批准后,由基建办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第八条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复后,由基建办根据批复文件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应遵循限额设计的原则,并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初步设计概算一般不得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总投资。 项目的方案深化阶段要征求使用单位意见。基建办在征求使用单位对初步设计方案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后,在不突破前期论证确定的建设规模、功能定位和建设标准的前提下,组织设计单位优化调整初步设计文本和概算并形成送审稿。 初步设计文本和概算送审报批前应报院务会审核。 第九条基建办应根据院务会审核意见,组织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文本和概算进一步进行优化调整,并办理报批手续。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的初步设计概算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原则上不得调整。 第三章项目实施阶段 第十条基建办根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文件,组织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应遵循限额设计的原则,相关指标不得突破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应经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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