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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安装工程细则

9.安装工程细则
9.安装工程细则

水晶郦城(畅和苑B6)地块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单位:济南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水晶郦城畅和苑B6地块编制日期:

监理实施细则报审表工程名称:水晶郦城畅和苑B6地块

目录

一、工程概况---------------------------------------3

二、监理依据---------------------------------------3

三、管道、箱体等预留预埋---------------------------3

四、质量控制目标-----------------------------------4

五、监理工作流程-----------------------------------5

六、工程质量控制-----------------------------------5

七、质量通病--------------------------------------13

八、电气工程工序交接------------------------------16

九、调试要点--------------------------------------17

十、质量验收--------------------------------------18 十一、工程造价控制--------------------------------19 十二、工程进度控制--------------------------------19 十三、竣工验收------------------------------------20 十四、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20 十五、合同管理------------------------------------20 十六、监理资料的管理------------------------------20 十七、管道、箱体、设备基础等设备预留预埋----------21 十八、给排水质量控制要点--------------------------22 十九、给排水施工质量通病--------------------------28 二十、给排水系统调试要点--------------------------29 二十一、采暖系统安装质量控制----------------------30 二十二、PP-R、PB管道安装施工方法------------------34 二十三、送、排烟及设备安装监理控制----------------35

一、工程概况:

1.本工程为水晶郦城西地块项目,南至横支3号路,西至腊山河东路,北至聊城路。

2.工程项目特征表

3.工程质量要求:单体楼、车库合格工程

4.开发单位:龙湖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设计单位:基坑支护: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桩、楼座:山东同圆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7.勘探单位: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

二、监理依据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和有关文件;

2.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

3.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工程变更洽商;

4.国家有关施工监理文件;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6.《利用建筑物金属体做防雷及接地装置》;

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电位联结安装》;

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9.《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等规范标准;

10.《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11其它.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等;

12.《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1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15.《建筑给水硬聚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范》

16.《建筑给水交联聚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范》

17.《建筑给水硬聚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范》

1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9.《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20.《建筑给水硬聚氯丙烯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范》

21.《埋地给水硬聚氯丙烯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范》

2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3.《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

2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5.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和有关文件

26.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

27.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工程变更洽商

28.国家有关施工监理文件

三、管道、箱体等预留预埋

对于建筑电气专业在配合结构时预留洞、预埋套管的施工,作出以下要求:

1.要求施工单位专门编制预留预埋专项方案或技术交底,配备专业人员并配合好土建进行预留预埋,并在会签单上签字确认;

2.凡在建筑图或结构图上为设备专业设置的预留预埋套管、孔洞,若有土建专业人员负责预留,设备专业人员要核查并在会签单(一般为砼浇灌申请书)上签字确认;对于土建图上没有的套管,设备专业人员应依据专业图纸,配合土建进度进行预留预埋,单独办理预检或隐检手续,并在会签单上签字确认;

3.照明、动力系统按土建施工顺序由下往上施工,暗敷于地面及墙柱内穿线管、接线盒,配合土建施工进度组织埋设,应尽量为土建施工创造条件,吊顶内暗设穿线管线施工,应配合专业进行敷设,以保证配管到位;

4.各种导线及电气产品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规定,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

暗敷在建筑楼板内和墙内的电线管,在配管后及时把外露的管口临时封堵严密,避免掉入水泥砂石。并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

5.暗装在墙体等部位的箱、盒必须随工程进度密切配合土建工程做好预埋、预留孔洞;箱、盒面与墙体、梁、柱、顶板等的装饰面平齐;

6.电线管明敷设时,配管及其支架应平整牢固,排列整齐,管子弯曲处无明显折皱。管子的弯曲角度不应大于90度,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子直径的6倍;

7.当管线通过建筑物伸缩缝时,须在伸缩缝的旁边装设补偿盒。当管线明敷设时可采用波纹软管补偿;

8.配电箱安装位置要正确,部件齐全,箱体开孔合适。暗装配电箱箱盖紧贴墙面;

9.成套开关柜、配电箱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内部设备元件齐全完整。盘面模拟母线的标志颜色应正确、清晰,一次结线应标注回路名称;

10.引进柜内的控制电缆应排列整齐,避免交叉,电缆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缆固定牢靠,不得使所接的端子排受到机械应力,电缆头的一般固定于最低端子排子150~200mm处;

11.在现浇混凝土楼板、墙体上预留孔、洞,在绑扎钢筋前按设计要求确定孔洞沟槽位置。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必须随工程进度密切配合土建工程,将所用的木盒事先按尺寸做好,依照图纸在电缆沟槽、线槽的通过处、盘箱嵌入式安装位置等部位做好预留;

12.遇有沉降缝时,必须做沉降处理。沉降处理应采用装设补偿盒的方式,在补偿盒的侧向开长孔,将管子插入长孔内,管子在结构发生变形时,可进行横向或竖向的移动。管路、箱、盒及孔、洞、沟槽预埋预留时注意加强检查,绝不能有遗漏,浇注混凝土时应设专人看护;

13.多根管道穿越楼板时,直接预留孔洞。模具采用加工好的木盒和木方。大孔洞采用木盒预留,小孔洞采用木方预留。根据管道留洞图,在模板上作好十字线标记,将事先准备好的模具,用钉子钉在模板上或用铁丝绑扎在周围的钢筋上,固定牢固。在土建施工过程中,派专门管道预埋人员值班,随时检查模具是否有跑位、损坏和漏留情况。管道井留洞已于土建协商好,由土建专业预制安装木盒,该部分钢筋不切割,待管道施工完毕,土建负责恢复钢筋、吊模;

14.对工人进行安全措施交底,确保施工人员安全。真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对于以上工作,要求施工单位认真执行,没有办理手续监理不予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四、质量控制目标

1.民用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定。

2.民用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的要求。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分部工程又分若干个分项工程,有电缆线路、配管及管内穿线、成套配电柜及动力开关柜安装、低压电器安装、电机的电气检查和接线、电气照明器具及配电箱安装、避雷针(网)及接地装置安装等。每个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是按“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三项内容的检验评定结果来判定质量等级。

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的等级控制目标为优良,即每个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保证项目”100%、“基本项目”100%、“允许偏差项目”90%。

五、监理工作的流程

1.施工前质量预控

1.1熟悉图纸,对设计说明和图纸中有疑问的地方或是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施工图相

互间不一致,设计文件错漏,室内外设备布置和线路走向不符合现场实际等在设计交底会上进行书面和口头提出,凡设计图与规范及评定标准不符时,应按规范标准执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修改及时标注在相应的施工图上;

1.2备齐设计和施工必须要用的规范和图集,以满足工程项目监理的需要;

1.3审查电气安装施工企业的资质。从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市建委、建设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持有电工合格证的专业技术工人,不得少于施工总人数的50%,并注意流动情况;

1.4督促电气工程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先报送电气施工组织设计和具体施工方案,并督促其建立自检、互检、交接检查三检制度的质保体系和安保体系及经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批的电气施工技术交底。要求安装承包方在现场设专职的质检员和安全员,监理交底会上说明和提出监理的具体要求。分发各种表格及设计修改程序;

1.5电气安装工程所需材料、器件与设备的审核认定

工程所需材料、器件与设备应由监理单位进行质量认定。对重要材料、器件及设备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检测手段、管理水平,必要的应到生产厂家实地考察,以便货比三家确定订货单位。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器件和设备,监理单位有权要求生产厂家或供应单位退货。

1.5.1材料类

主要材料包括:电缆、电线、电线导管、桥架、灯具、低压设备等;

工程材料报验,工程上所用的主要电气材料,应由承建单位填写“工程材料报验单”,并附有:材料清单(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数量)、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由电气监理工程师批复是否可以进场,是否可以在指定工程部位使用;

证明材料:电缆、电线类、生产厂家的企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电工产品认证合格证书(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材质“检验报告”(国家电控配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电线导管:钢管的材质证明(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证明):塑料(PVC)管的材质“检验报告”(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建工测试部);

应急灯具:消防局签发的生产许可证(省市消防产品质量认可证)、外省市产品,需有本市消防局签发的许可证、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作出的“检验报告”。

1.5.2设备类

主要设备包括:配电柜、动力照明配电箱,通风、消防等系统的电气控制柜(箱)、电机(随设备)、应急灯、蓄电池、应急电源等;

证明材料;

细致查验。

1.5.3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进场应符合以下规定

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规范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因有异议送有资质实验室进行抽样检测,实验室应出具检测报告,确认符合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才能在施工中使用;

依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的新电器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规范规定外,还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批准的免检产品或认定的名牌产品,当进场验收时,可不做抽样检查。

1.5.4控制柜(屏、台)及动照明配电箱(盘)应符合以下规定

查验合格证和随机技术文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

外观检查:有铭牌,柜内元器件无丢失损坏、接线无脱落脱焊,蓄电池柜内电池壳体无碎裂、漏液,充油、充气设备无泄露,涂层完整,无明显碰撞凹陷。

1.5.5照明灯具及附件应符合以下规定

外观检查:灯具涂层完整,无损伤,附件齐全。防爆灯具铭牌上有防爆标志和防爆合格证号,普通灯具有安全认证标致;

对成套灯具的绝缘电阻、内部接线等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测。灯具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MΩ,内部接线为铜芯绝缘电线,芯线截面不小于0.5mm2的橡胶或聚氯乙稀(pvc)绝缘电线的绝缘层厚度不小于0.6mm2。

1.5.6开关、插座、接线盒及其附件应符合以下规定

外观检查:开关、插座的面板及接线盒盒体完整、无碎裂、零件齐全,涂层完整;

对开关、插座的电器性能和机械性能进行现场检测检测规定如下:不同极性带电部件间的电器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小于3mm,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MΩ,;用自功锁紧螺丝或自切螺钉安装的,螺钉与软塑固定件旋合长度不小于8mm,软塑固定件在经受10次拧紧退出试验后,无松动或掉渣,螺钉及螺纹无损坏现象;金属间相旋合的螺钉螺母,拧紧后完全退出,反复5次仍能正常使用;对开关、插座、接线盒及其面板等塑料绝缘材料阻燃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实验室检测。

1.5.7电线、电缆应符合以下规定:

按批查验合格证,合格证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按《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GB5023.1-5023.7标准生产的产品有安全认证标志;

外观检查:包装完好,抽检的电线绝缘层完整无损,厚度均匀。电缆无压扁、扭曲,铠装不松卷。耐热、阻燃的电线、电缆外护层有明显标识和制造厂标;

按制造标准,现场抽检绝缘层厚度和圆型线芯的直径,线芯直径误差不大于标称直径的1%;

对电线电缆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阻燃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实验室检测。

1.5.8导管应符合以下规定

按批查验合格证;

外观检查:钢导管无压扁、内壁光滑。非镀锌钢导管无严重锈蚀,镀锌钢导管镀层覆盖完整、表面无锈蚀;绝缘导管及配件不碎裂、表面有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按制造标准现场抽样检测导管的管径、壁厚及均匀度。对绝缘导管及配件的阻燃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实验室检测。

1.5.9型钢和电焊条应符合以下规定

按批查验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实验室检测;

外观检查:型钢表面无严重锈蚀,无过度扭曲、弯折变形;电焊条包装完整,拆包抽检,焊条尾部无锈斑。

1.5.10镀锌制品(支架、接地极、避雷用型钢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按批查验合格证或镀锌厂出具的镀锌质量证明书;

外观检查:镀锌层覆盖完整、表面无锈斑,合格证,无砂眼;

对镀锌质量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实验室检测。

1.5.11电缆桥架应符合以下规定

查验合格证;

外观检查:部件齐全,表面光滑、不变形;钢制桥架涂层完整,无锈蚀;无扭曲变形,不压扁,表面不划伤。

1.6技术准备步骤及土建施工条件

1.6.1落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电气专业人员的情况、联络方式渠道、明确分工和权限,必要时在建设单位与供电部门建立联系;

1.6.2审查相关专业工序安排及衔接、交叉关系和预留部位、预埋件的保障手段和质量手段,及成品保护手段。参加审核工程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主要审查电气安装工程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需要,是否合理安排了电气安装工期,以及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及合理性,了解工程进度安排,劳动力及机具情况。审核施工用电负荷,负载分配,导线截面及开关整定值,用电器具经检查合格后准许使用;

1.6.3组织土建与电气专业人员进行中间验收,电气设备安装前土建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屋面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室内地面基层施工完毕,并在墙上标出地面标高;

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牢固;

混凝土基础及构件支架达到允许安装的强度和钢度,其坐标位置、标高、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要求。设备支架焊接质量符合要求;

模板、施工设备及杂物清除干净,并有足够的安装用地,施工道路通畅;

基坑已回填夯实;

土建结构验收时电气施工人员应按内墙水平线、墙面线,按图查对核实预留孔洞及预埋管路、箱盒。符合要求后将箱盒稳好。全部暗管电气工程的管路安装完毕并将管路扫通,查对位置和管路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

2.1接地装置引出的接地干线与变压器的低压侧中性线直接连接,箱式变压器的支架或外壳应接地(PE),所有连接应可靠,紧固件及防松零件齐全;

2.2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安装

2.2.1柜、屏、台、盘、箱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2.2.2低压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应有可靠的电击保护。柜(屏、台、箱、盘)内保护导体应有裸露的连接外部保护导体的端子,其最小截面积应符合以下规定,当箱线截面S≤16m㎡时,PE线最小截面为S,相线截面16<S≤35时,PE线最小截面为16m㎡,当箱线截面S>35M㎡时,PE线最小截面为S/2;

2.2.3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箱(盘)内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不伤芯线,不断股。垫圈下螺丝两侧压的导线截面积相同,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

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带有漏电保护的回路,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照明箱(盘)内,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地线(PE)汇流排,零线和保护地线经

汇流排配出;

位置准确,部件齐全,箱体开孔。

2.2.4柜、屏、台、箱、盘安装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相互间接缝不大于2mm,成列盘面偏差不大于5mm;

2.3低压电动机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接线

2.3.1低压电动机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

2.3.2电动机及电动执行机构绝缘电阻应大于0.5MΩ。

2.4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段子,当采用螺栓搭接时,母线的各类搭接连接的钻孔直径和搭接长度符合规范要求,用力矩扳手拧紧钢制连接螺栓的力矩符合规范要求;母线接触面保持清洁,涂电力复合脂,螺栓空周边无毛刺;连接螺栓两侧有平垫圈,相邻垫圈间有大于3mm的间隙,螺母侧装有弹黄垫圈或锁紧螺母;螺栓受力均匀,不使电器的接线端子受额外应力;

母线的相序及涂色应符合以下要求:上、下布置的母线由上至下为A、B、C;水平布置的母线,由盘后至盘前为A、B、C;面对引下线的母线,由左至右为A、B、C;母线的涂色,A相为黄色,B相为绿色,C相为红色;

2.5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

2.5.1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或接零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不少于2处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

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 2。

2.5.2电缆桥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直线段钢制电缆桥架长度超过30m、设有伸缩节;电缆桥架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设置补偿装置;

电缆桥架转弯处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规范要求;

电缆桥架水平安装的支架距离为1.5-3m;垂直安装的间距不大于2m;

桥架与支架间螺栓、桥架连接板螺栓固定紧固无遗漏,螺母位于桥架外;

电缆桥架敷设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和热力管道的下方时,应符合规范要求;

敷设在竖井和穿越不同防火区的桥架,要有防火隔堵;

桥架内电缆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大于45°倾斜敷设的电缆每隔2m处设固定点;柜(盘)、台处以及管子管口处等做密封处理;电缆敷设排列整齐,水平敷设的电缆,首尾两端,转弯两侧及每隔5-10m处设固定点,敷设于竖直桥架内的固定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电缆的首尾和分支处应设标志牌。

2.6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

2.6.1金属导管必须接地或接零可靠,并符合以下规定

镀锌钢导管、可挠性导管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线,以专用接地卡跨接两卡间连线为铜芯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

当非镀锌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焊跨接接地线;当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线。

2.6.2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熔焊连接;2.6.3当绝缘导管在砌体上剔槽时,应采用强度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

层厚度大于15mm;

2.6.4室外埋地敷设的电缆导管,埋深不应小于0.8m。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应埋设于室外土壤内;

2.6.5室外导管的管口应设置在盒、箱内。管口高出基础面50-80mm,管口应做密封处理,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最小弯曲半径,金属导管内外壁应做防腐处理;埋设于混凝土的导管外壁不做防腐处理;

2.6.6暗配的导管,埋深深度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小于15mm;

2.6.7绝缘塑料PVC导管暗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管口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等管件采用插入法连接时,连接处结合面涂专用胶合剂,插口牢固密封;

埋于楼板内的塑料PVC绝缘导管,在穿出地面或楼板易受损伤的一段,采取保护措施;埋设在墙内或混凝土内的塑料PVC绝缘导管,穿出楼板或地面要加防护套管。

2.8电线、电缆穿管敷设

2.8.1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导管内;

2.8.2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导管内;同一交流回路的电线应穿与同一塑料导管内,且管内电线不得有接头;

2.8.3电线、电缆穿管前,应清除管内杂物和积水。管口应有保护措施,不进入接线和的垂直管口穿入电线、电缆后,管口应密封;

2.8.4当采用多相供电时,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电线绝缘层颜色选择应一致,即保护地线应是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淡兰色;相线用;

2.8.5线管敷设应符合以下柜定

电线在线管内有一定余量,不得有接头。

同一回路的相线和零线,敷设于同一塑料线管内;

同一电源的不同回路无抗干扰要求的线路可敷设于同一线管内。

2.9低压电线和电缆

2.9.1低压电线和电缆,线间和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0.5MΩ;

2.9.2电线、电缆接线必须准确,并联运行电线或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相位应一致;

2.9.3芯线与电器设备的连接应符合以下规定

截面积在10平方毫米以下的单股铜芯线直接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截面积在 2.5平方毫米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拧紧搪锡或接续端子后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截面积大于平方毫米的多股铜芯线,除设备自带插接端子外,接续端子后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多股铜芯线与插接式端子连接前,端部拧紧搪锡;

每个设备和器具的端子不多于两根电线。

2.9.4电线电缆的芯线连接金具,规格应与芯线的规格适配,且不得采用开口端子;电线、电缆回路标记清晰编号准确;

2.10普通灯具和专用灯具安装

2.10.1灯具的固定应符合以下规定

灯具重量大于3Kg时,固定在螺栓或预埋吊钩上;

软线吊灯,灯具重量在0.5Kg及以下采用软电线自身吊装;.大于0.5Kg的灯具采用吊链,且软电线编叉在吊链内,使电线不受力;

灯具固定牢靠,不使用木楔。每个灯具固定用螺钉不少于两个。

2.10.2固定灯具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以及提供防触电保护的绝缘材料,应耐燃烧和防明火;

2.10.3室内安装灯具的高度.不应小于2.4m,当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或接零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示;

2.10.4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不应小于1.5平方毫米,软线两端作保护扣、搪锡;变电所内高低压配电设备及裸母线的上方不应安装灯具;

2.10.5应急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应急照明灯具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另有一路电源供电;

应急照明灯在正常电源断电后,电源转换时间为疏散照明≤15S;备用电源≤15S;安全照明≤0.5S;

疏散照明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安全出口标志灯的距地高度不低于2M。且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的上方;

疏散标志灯安装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走道极其转角处应安装在1m以下的墙面上。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大于20m;

疏散标志灯的位置,不影响正常通行,且不在其周围设置容易混同疏散标志灯的其他标志牌等。

应急照明灯具、运行中温度大于60℃的灯具,当靠近可燃物时,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当采用白炽灯,卤钨灯等光源时,不直接安装在可燃装饰材料或可燃物件上;

应急照明线路在每个防火分区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有防火放火隔堵措施;

疏散照明线路采用电线穿管明敷或在非燃烧体内穿塑导管暗敷,暗敷保护层或度不小于30mm。电线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的铜芯绝缘电线;

疏散照明采用荧光灯或白炽灯;安全照明;

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装有玻璃或非燃材料的保护罩,面板亮度均匀度为1:10(最高:最低),保护罩应完整、无裂纹。

2.11开关、插座安装

2.11.1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的区别,且必须选择不同结构、不同规格和不能互换的插座;配套的插头应按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区别使用;

2.11.2插座接线应符合以下归定:a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空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b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或接零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C接地或接零线在插座间不串联使用;

2.11.3特殊情况下插座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当接插有触电危险家用电器的电源时,采用能断开电源的漏电保护开关,开关断开相线;

潮湿场所采用密闭型并带保护接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安装高度不低于1.5m;

暗装的插座面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地插座面板与地面齐平或紧贴地面,盖板固定牢固,密封良好。

2.11.4照明开关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开关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通断位置一致,操作灵活、接触可靠,相经开关控制;

开关安装位置便于操作,开关边缘距门框边缘的距离15-20mm,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

相同型号并列安装及同一室内开关安装高度一致,且控制有序不错位;

暗装的开关面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2.12接地、防雷装置敷设安装

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的接地装置必须在地面以上按设计要求位置设测试点;

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接地装置的焊接采用搭接焊,搭接长度应符合以下规定:扁钢与扁钢搭接长度为扁钢宽度的2倍,不小于三面施焊;圆钢与圆钢的搭接长度应为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圆钢与扁钢搭接为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或紧贴3/4钢管表面,双面施焊;

除埋在混凝土内的焊接接头外,其他必须采取防腐措施;

利用结构柱内主筋作引下线时,必须在主筋自下而上作有标注;

屋顶防雷带采用Φ10的镀锌圆钢。屋顶内钢筋焊成不大于20×20或24×16的网格;

测试点的制作应符合电气工程安装的要求;

建筑物顶部的避雷针、避雷带等必须与顶部外露的其他金属物体连成一个整体的电气通路,且与避雷引下线连接可靠;

避雷针、避雷带应位置正确,焊接固定的焊缝饱满无遗漏,螺栓固定的应备帽等防松齐全,焊接部分补刷的防腐油漆完整。

避雷带应平整顺直,固定点支持件间距均匀、固定可靠,每个支持件应能大于49N的垂直拉力。间距为直线段1m;转弯处0.5m。

2.13建筑物等电位联结应符合以下规定

建筑物等电位联结干线应从接地装置有不少于2处直接连接的接地干线或总等电位箱引出,等电位连接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间的连接线形成环型网路,环型网路应就近与等电位连接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连接。支线间不应串联连接;

等电位联结的线路最小允许截面应符合以下规定:○1铜线:干线≥16mm2,支线≥6mm 2;○2纲线:干线≥50mm2,支线≥16mm2;

等电位联结的可接近裸露导体或其他金属部件、构件与支线连接应可靠,熔焊、钎焊或机械紧固应导通正常;

需等电位联结的高级装饰金属部件或零件,应有专用接线螺栓与等电位联结支线连接,且有标示;连接处螺帽紧固、防松零件齐全。

3.施工后质量控制

3.1注意质量通病预防督促整改;

3.2组织分部及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参与试车、试运行及单机联动调试;

3.3各分项工程验收资料审查、竣工图审核;

3.4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

七、质量通病

1.设备、材料进场检查验收方面的通病

1.1主要设备和材质不符合设计要求;

1.2缺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质保书;

1.3产品的型号、规格、外观检查及按规范规定应做试验记录项目没有或不全;

1.4产品出厂合格证、采制证明手续不符合要求。

2.检查归档资料方面的通病

2.1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不完全,隐检不及时或有漏项;

2.2国家规定的分项工程报验单有却项;

2.3单体调试、系统调试及试运转记录不全或资料有缺陷;

2.4出具试验报告的单位不符合要求;

2.5工程交接验收资料和文件不全;

2.6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试记录不符合要求。

3.电器管路的敷设通病

3.1一般管路敷设通病

敷设于多尘及潮湿场所的电线管路,管口及管子连接处未做防潮处理;

电线管路穿过建筑物变形缝或基础时,未做补偿,保护;

管路弯曲处有折皱、凹穴及裂缝等现象;弯扁度、弯曲半径超出规范要求;

管路超过长度上限值时未加接线盒及补偿装置;

进入箱盒的排管长短不一,排列不齐或不到位;

明配管路不平不直,排列不齐,固定点不符合规范,油漆污染;

管路与煤气、热力等管路平行或交叉敷设间距不符合规范时,未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暗敷位置不当,不能保证足够保护层,或保护未用高标号水泥砂浆。

3.2钢管敷设通病

管内有铁屑毛刺,管口不齐不平不光滑;

未按规定进行除锈防腐;

管连接方法不符合规定;

管与设备连接使用金属软管引入设备时,未用接头、未作保护接地线等;

配管与箱盒连接不焊跨接地线或焊接长度不够。

3.3硬塑料管敷设弊病

连接方法不当、不符合要求;

加热煨弯或涨口时过火变色;

管路沿建筑物敷设超过30m时,未做补偿装置;

管路穿过易受损害部位或引出地面时没有防护措施。

3.4吊顶内敷设时的通病

管材不符合要求;

管路不顺直不固定,在能进入的吊顶内有拦腰管、绊脚管;

对不能进入吊顶、灯头盒或接线盒深入顶棚太远或盒口反向;

吊顶内有明露导线、接线盒缺盖;

钢管敷设不符合要求。

3.5配线工程通病

3.5.1管内穿线不符合要求

导线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先穿线后配管,或边敷设边穿线;

穿线前未扫管,或扫除不净、管内有杂物;

先穿线后装护口;

湿作业未完提前穿线,而无防水防潮措施;

垂直向上管口,穿线后未做封堵措施;

管内穿线总面积超过管内总截面积的40%;

垂直导线超长时,未加固定卡子;

同一回路导线未穿入同一管内,导线在管内有接头。

3.5.2导线连接通病

铜线连接未刷锡;

连接管接线端子压模的规格不符,连接不牢固,松动、脱落,顶四压接有断股,伤芯现象;

包缠绝缘带不匀,不严密,未达到原有绝缘强度;

机螺丝压接线头时未用弹簧垫圈;

剥线皮损伤线芯,剥线过长露线芯;

导线接头不在接线盒内;

导线穿配电箱金属空无保护;

编织绝缘导线不做绝缘台。

3.6配电箱、盘通病

3.6.1箱体加工不符合要求

不是经两部认可的生产厂的产品;

加工粗糙质量不符合要求;

金属箱盒不先做防锈防腐处理;

用电焊气焊开孔;不是一管一孔;

油漆未两面油漆,不美观。

3.6.2箱盒位置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

位置标高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

固定不牢,受力不匀,箱盒与墙面不平整;

箱盒口抹灰无措施,空裂脱落;

箱后墙面抹灰甩搓,不规整,不修抹,盖板盖不严;

预埋箱盒安装不牢、不正,不平墙,偏移,深凹入墙;

消火栓箱内信号线无接线盒,或在箱后,不便检修;

壁柜内配电盘无防火隔热措施,箱盘及金属支架无接地,或无专用接地点;对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箱门,未做跨接地线;

箱内配线有接头,盘内二次线用铝线;盘后配线未绑扎或不整齐;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用,未设零线端子板,且线径不符合要求;

盘内开关未标明回路名称。

3.7灯具安装通病

3.7.1灯具位置不符合要求

楼板预埋灯位不在室中心;

有条格分块的吊顶、灯具未按格块分匀;

多组灯具不成行、成列,横不平、竖不直;

吊灯不垂直、不平正;双链不垂直、不平行;

灯具碰其他构筑物,对地距离不符合要求。

3.7.2安装不牢、不平正,灯不居中;塑料台强度不够;

3.7.3灯具安装不符合要求

未使用镀锌螺丝,导线穿过金属孔无保护,灯头相线反接;

3.7.4保护线安装不符合规定;

3.7.5软线吊灯安装不符合规定

吊线两端不打保险扣或有扣不起作用,吊线长度不符合要求;

3.7.6带罩或双管无罩日光灯未采用铁链吊挂,导线未编织在链内,造成导线受力。

3.8开关安装通病

开关不控制相线;

标高不一致,超允许偏差;

露天或潮湿场所未用防水型开关。

3.9插座安装通病

住宅及儿童活动场所插座低于1.8m时未采用安全型插座;

相、零、地线颠倒;压接位置不符合规定;

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用,插座标高不一致;超允许偏差。

3.10防雷与接地通病

3.10.1接地体安装时,接地体、接地线搭接倍数不够,焊接质量不好,未做防腐,材质不符合要求;

3.10.2防雷设施安装不符合要求

避雷网(针)保护角不够,安装位置不当;接闪器与支撑件采用焊接,未用卡子固定;

避雷线支点间距不当,遇沉降、变形缝未做补偿处理,未用镀锌钢材;

避雷线连接时焊接质量不好,搭接倍数不够,只焊单面,防锈防腐不当;

与屋面突出金属构筑物未连接,或金属结构本身非焊接,未单引避雷线或跨焊连接头处理;

利用结构主筋做引下线时,只用单根或非对角双根筋。且中途位置变换,焊接质量不好,或不焊,结构上露出引上线截面不符合规定;

高层建筑缺防雷击及防侧击措施,或不按规定施工。

3.11接地安装不符合要求

接地螺丝未加弹簧垫圈;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接;

由于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电器装置,其非常带电的金属部分未做接地保护;

金属灯具距地2.4m以下时未接地;

地、零线采取串联法;

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系统、工作零线兼作保护零线时,其零线小于规定值。

3.12与其他专业的配合不协调的通病

现浇结构中,暗敷管未能在钢筋绑扎时及时敷设,影响了土建施工进度;或土建只求

进度,不安排适当时间给电器施工造成露敷电机未按规定加润滑油,电机端盖温度过高;

电机与机械连接的靠背间隙不一致;

电机启动跳闸,热继电器和空气开关未按电动机参数值整定。

3.13动力箱安装通病

多股导线压头未使用压线端子,柜内配线排列不整齐、不美观;

接地线截面小于标准要求;

交接试验未做通电调试。

3.14电缆敷设安装通病

电缆进室时防水管不防水使室内进水;

电缆在支架或桥架上排列敷设排列不整齐,交叉严重,应在施工前排列好,画出排列图;

桥架或托盘上敷设的电缆弯曲半径不够,电缆交叉重叠,盖子盖不上;

电缆标志牌挂装不整齐。

八、电气工程工序交接

1.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按以下程序

室内外落地动力配电箱的基础验收合格,且对埋入基础的电线导管、电缆导管进行检查,才能安装箱体;

墙上明装的动力、照明配电箱(盘)的预埋件在抹灰前预埋和预留;暗装的动力照明配电箱的预留孔和动力照明、照明配线的线盒及电线导管等,经检查确认到位,才能安装;

接地或接零连接完成后,核对柜屏台箱盘内的元件规格型号,且交接实验合格,才能投入试运行。

2.低压电动机及电动执行机构应与机械设备完成连接,绝缘电阻测试合格,经手动操作符合工艺要求,才能投入试运行;

3.不间断电源按产品技术要求试验调整,应检查确认才能接至馈电网路;

4.低压电器动力设备试验和试运行应按以下程序:

设备的可接近裸露导体接地或接零连接完成,检查合格,才能进行试验;

动力成套配电控制柜、屏、台、箱、盘的交流工频耐压实验、保护装置的动作实验合格,才能通电;

控制回路模拟动作试验合格,盘车或手动操作,电器部分与机械部分的转动或动作协调一致,经检查确认,才能空载试运行。

5..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测量定位,安装桥架的支架,经检查确认,才能安装桥架;

桥架安装检查合格,才能敷设电缆;

电缆敷设前绝缘测试合格,才能敷设;

电缆电气交接实验合格,且对接线去向、相位和防火隔堵措施等检查确认,才能通电。

6.电线导管、电缆导管敷设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除埋入混凝土中非镀锌钢导管外壁不做防腐处理外,其他场所的非镀锌钢导管内外壁均做防腐处理,经检查确认,才能配管;

室外直埋导管的路径、沟槽深度、宽度及垫层处理经检查确认,才能埋设导管;

现浇混凝土板内配管再底层钢筋绑扎完成,上层钢筋未绑扎前敷设,经检查确认,才能绑扎上层钢筋和浇捣混凝土;

现浇混凝土墙体内的钢筋网片绑扎完成,门窗等位置已放线,经检查确认,才能在墙体内配管;

被隐蔽的接线盒和导管在隐蔽前检查合格,才能隐蔽;

在梁、板、柱等部位明配管的导管套管、埋件、支架等检查合格,才能配管。

7.电线、电缆穿管及线槽敷线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接地或接零及其他焊接施工完成,经检查确认,才能穿入电线或电缆以及线槽内敷线;

与导管连接的柜、屏、台、盘、箱安装完成,管内积水及杂物清理干净,经检查确认,才能穿入电线、电缆;

电缆穿管前绝缘测试合格,才能穿入导管;

电线、电缆交接试验合格,且对接去向和相位等检查确认,才能通电。

8.照明灯具安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安装灯具的预埋接线盒、按设计要求做承载实验合格,才能接线安装灯具;

导线绝缘测试合格,才能灯具接线。

9.照明开关、插座安装;电线绝缘测试应合格,顶板和墙面喷刷等应基本完成,才能安装开关、插座;

10.照明系统的测试和通电试运行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电线绝缘电阻测试前电线的接续完成;

照明箱、盘、灯具、开关、插座的绝缘电阻测试在就位前或接线前完成;

备用电源或事故照明电源做空载自动投切实验前拆除负荷,空载自动投切实验合格,才能做有载自动投切实验;

电气器具及线路绝缘电阻测试合格,才能通电实验;

照明全负荷实验必须在本条的1、2、4完成后进行。

11.接地装置安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建筑物基础接地体:底板钢筋敷设完成,按设计要求做接地施工,经检查确认,才能支模或浇捣混凝土;

装置隐蔽:检查验收合格,才能覆土回填。

12.引下线安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利用建筑物柱内主筋作引下线,在柱内主钢筋绑扎后,按设计要求施工,经检查确认,才能支模;

13.等电位联结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总等电位联结:对可做导体接地体的金属管道入户处和供总等电位联结的接地干线的位置检查确认,才能安装焊接总等电位联结端子板,按设计要求做总等电位联结;

辅助等电位联结:对供辅助等电位联结的接地母线位置确认,才能安装焊接辅助等电位联结端子板,按设计要求做辅助等电位联结。

14.接闪器安装:接地装置和引下线应施工完成,才能安装接闪器;

15.防雷接地系统测试:接地装置施工完成测试应合格,避雷接闪器安装完成,整个防雷接地系统连成回路,才能系统测试。

九、调试要点

电气调试应包括操作控制及仪表的调整试验,机械和各系统联合调试,空负荷试运。

试验前应检查施工单位按使用说明书所编制的调试大纲和组织措施,并检查安装记录及交接试验记录,未做交接试验不应试车。

按电器原理图和安装接线图进行设备内部接线和外部接线检查,按电源的类型、等级、容量检查或调试其断流容量,过压、欠压、过流保护等整定值应符合规定值。

拆下引到电动机的电缆端子,按设备使用说明书有关电气系统调整方法和调试要求,用模拟操作检查其工艺动作,指示、讯号和连锁装置应正确、灵敏、可靠。

接上引到电动机的电缆,准备做机械和各系统联动调试、空负荷试运。

十、质量验收

1.质量标准:质量标准为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检验方法如下

电器设备、电缆和继电保护系统的调整试验结果,查阅试验记录或试验时旁站;

空载试运行和负荷试运行结果,查阅试运行记录或试运行时旁站;

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和接地或接零导通状态及插座接线正确性的测试结果,查阅测试记录或测试时旁站或用适配仪表进行抽测;

漏电保护装置动作数据值,查阅测试记录或用适配仪表进行抽测;

螺栓紧固程度用适配工具做拧动试验;有最终拧紧力矩要求的螺栓用扭力扳手抽测;

需做动作试验的电器装置,部分不应带电试验,低压部分无负荷实验;

水平度用铁水平尺测量,垂直度用线锤吊线尺量,盘面平整度拉线尺量,各种距离的尺寸用钢尺测量;外观质量情况目测检查;

设备规格型号、标志及接线,对照工程设计图纸及其变更文件检查。

2.验收要求

2.1隐蔽工程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单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验收,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下道工序的施工;

分项工程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分部工程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报验单进行审核,并对工程质量进行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整改完毕总由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有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2.2验收资料

设备、材料进场的合格证、质量证明资料。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盘柜接线图,调试大纲,试验方法,出厂试验记录,安装图等技术资料。根据合同提供的备品、备件清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报验单及监理认可书;

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表、监理抽检表;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回路绝缘测试记录和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设备耐压试验、电缆泄漏试验、电机空载电流、线圈直流电阻、灯具悬吊过载试验、灯具控制性能试验、通电试验、低压电器调整、整定等记录;

配管配线安装工程记录。电缆线路路径的协议文件。电缆清册。直埋电缆敷设位置;

各分项交接验收记录;

竣工图和设计变更通知单。

十一、工程造价控制

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2.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

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3.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新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

4.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5.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算和工程款支付;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8.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并对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9.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十二、工程进度控制

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进度控制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

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经过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送建设单

公司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西南分公司质量治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1.1.1为贯彻国家“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和中建股份 “中国建筑,品质重于泰山;过程精品,服务跨越五洲” 的质量方针,全面提高分公司质量治理水平,实现质量 治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推进分公司 精品名牌战略,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1.2本实施细则依据《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质量治 理制度》(建二通〔2014〕446号)、《中国建筑第二工 程局有限公司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及奖惩方法》(建二通 〔2015〕106号)、《项目工程质量治理打算编制指引(2016 版)》(建二通〔2017〕12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 样板引路工作指引(2016版)》(建二通〔2017〕13号) 编制。 1.2适用范围

1.2.1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项目。 1.2.2本实施细则是分公司对各职能部门及各项目质量治理的 差不多规定,也是对各项目质量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 价的准则。 1.2.3各项目在质量治理过程中,除应执行本实施细则外,还 应执行其他有关工程质量治理方面的地点性法规、规定 等。但当本实施细则的要求高于地点法规、规定时,必 须按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1.3治理原则 1.3.1 贯彻局的治理方针是: 以人为本,诚信守法,预防为主,不断进取,营造绿色 安全环境,提供中意建筑服务。 1.3.2 各项目应依照本项目的实际,积极贯彻ISO9001质量治 理体系和《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治理规范》,努力实 现工程质量治理工作的科学化。 1.3.3 各项目应积极运用住建部推广的“建筑业十项新技术” 和采纳先进的科学技术、现代化的治理方法,提高施工

江苏省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

附件1: 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保证教育质量,促进我省成人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教高厅…2003?2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点):举办函授教育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主办学校)设臵在其它单位(以下简称设点单位)对函授生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的机构。 ——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中心(点):举办业余教育(夜大学)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主办学校)设臵在高校所在省辖市范围的其它单位(以下简称设点单位)对成教学员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的机构。 ——高等学校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指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试点高校)设臵在其

它单位(以下简称设点单位)为现代远程教育提供教学支持服务和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的机构。 以上函授教育辅导站(点)、成人教育校外教学中心(点)、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统称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下同)。 第二章校外教学点的设臵 第三条设臵原则: 1.布局合理。校外教学点根据生源情况、社会需求和教育资源状况合理设臵。 2.条件合格。校外教学点设臵应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基本办学条件。 3.资源优质。校外教学点的设臵要本着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引进外省高校优质资源、整合建设全省成人高等教育优质资源的原则。 4.资质合法。校外教学点的办学主体(设点单位)必须符合《高等教育法》等法律的规定。 第四条资质要求: 1. 主办学校(试点高校)必须是经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 部门批准,具有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现代远程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所开设的专业必须是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函授站和

质量管理体系及办法

第四节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 一、质量方针 追求行业一流,满足业主期望,建造全体员工引以为荣的工程。 二、质量目标 1、确保全部工程达到国家和交通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0%以上。 三、质量保证措施 1、保证质量的组织措施 在本工程中,为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公路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等现行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施工,从技术、组织上抓好质量工作,随时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监督,保证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根据本项目特点,成立项目质量管理小组(详见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项目技术负责人主管,安质部门具体实施,全员参与并完善各种配套制度和措施,形成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详见质量保证体系框图)。对工程实行全员、全程控,从组织和体系上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

努力学习和借鉴国内外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先进经验;在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法,探索我公司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发展方向,不断总结群众性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经验、规律和特点,积极组织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工作。同时展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咨询服务,以指导质量小组活动的健康发展,促进质量管理水平的稳定提高。 2、组长职责 (1)、负责按国家标准建立、健全、实施质量保证体系,定期组织工程质量大检查,保证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 (2)、对内负责贯彻和实施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向上级汇报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确保安全和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3)、明确人员职责,建立全面、合理的分配制度及奖惩办法,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为创优奠定坚实的基础。 (4)、对工程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及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的施工辖区工作会议,配合建设单位组织的检查验收、开通和交付工作。 3、副组长职责 (1)、贯彻落实我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检查落实《质量管理等条例》的执行情况,对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 (2)、主持课题选择,确定目标值,选题时做到“小、实、活、新”。 (3)、组织设计文件的会审,主持特殊和关键工序及重点项目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主持技术交底工作。 (4)、主持分析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对策;检查实施效果;总结、巩固和标准化;整理成果并及时发表。 (5)、组织参加施工质量和过程质量检查,主持召开质量分析会,指导竣工文件的编制。 (6)、组织工程验收、交付工作。 4、质检工程师职责

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不断适应高职教育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切实提高师资队伍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实践教学水平,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1、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按需施教、科学管理的总体思路,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主题,全面加强学院教师社会实践锻炼工作,在教学、科研及创新能力等各个环节上进行全面培养和训练,不断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科研水平,提升教师实践和社会服务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水平精、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为学院不断深化改革和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2、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人才成长的规律,坚持奖惩并重,建立健全教师自主提高机制。建立完善教师社会实践管理办法,引入竞争机制,重点支持,定期考核,动态管理,择优汰劣。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2、坚持立足省内,统筹安排,辅之以省外(境外)实践锻炼的“就近就地”原则。 3、坚持实践的目标贴切,实践过程有实效,实践内容要饱和的“贴切性、实效性、饱和性”原则。 4、坚持教育主体化、个性化原则。在社会实践锻炼的过程中, 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注重教师个性化的倡导, 使他们以积极的姿态、强烈的自我发展意识参与到社会实践中来。 5、坚持系统性原则。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省高校教师培训中心、承担教师培养工作的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形成一个系统性的教育教学沟通交流体系。学校各部门及教师积极参与,形成教师培养教育的系统网络,共同做好教师的社会实践锻炼工作。 二、参加社会实践的对象及期限 1、在学院“十二五”期间,45周岁(含)以下特别是35周岁(含)以下的中青年专任教师,必须按照培养计划分期分批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时间累计至少为6个月。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较好地完成教学科研任

小学教育教学管理规定

小学教育教学管理规定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试行)明确教师职责 教师学习《城关区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学校各级部门的管理职责与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教师作为教育教学的管理者必须要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规定,保障每个孩子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学习需要,发展需要,要为每一个孩子的终身发展服务。 实施细则 一、备课制度 语数教师进行半电子备课实验,兼职课程可全部进行电子备课。专职教师一律手写备课。 (一)通读教材备课制度 1、备课时教师要认真学习《课程标准》,认真钻研教材,全面掌握教材的编排意图。在通读本册教材的基础上,明确本册教学内容在本学科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了解每单元的内容与其它单元以及其它学科之间的联系,做好教材的整合与补充,以便更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 2、备课必须对总的教学内容、目标,重点、难点,学生学情,教学措施进行分析、明确各项目内容。对学期课时进行安排,列出教学进度。 3、年级备课中的总目标、要求等项目在平行班老师共同商议下统一制定。各班老师再根据自己班情、学情进行个体分析,写出教育教学措施,体现班级特色,达到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目的。 4、根据教情、班情、学情制定课题或教研专题。 (二)单元及课时备课制度

1、单元备课中要分析本单元教材内容、目标,教学重、难点,单元课时量安排。 2、每课备课教案中要有对本课的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的具体分析,依据教材内容确定重点和难点是否分列。本科教材的课时安排。 3、每课时教案要依据本课时的教学内容制定相应教学目标、教学重点、教学难点,采取用的教学用具等内容。 4、备课中要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选择教学方法一要因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对象而定;二要符合教学规律,依据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依据学科特点和学习内容来定。 5、备课教案要以学定教。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制定相应程度的教学设计。备课教案应积极改革、创新,尽量体现教师的个人教学风格,不可过空、过大,严禁“形式教案”“套路教案”。 6、备课时结合自己的研究课题(专题)制定相应教学措施,从细微处着眼,做到围绕教育教学进行教科研活动,教学问题为专题服务,专题为课题服务。 7、备课中要体现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能够帮助学生在教学实践活动中总结、提炼学习方法,并能运用到今后的学习中去。 8、备课中要体现对学生的关注。能够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设计教学过程,有针对性地提高优秀学生的学习能力,帮助学困生成长,做到面向全体教学,使每个学生每堂课都有收获。

质量管理工具和办法

精心整理 质量管理工具和方法 第一节质量控制工具和方法 一、调查表 (一)定义 调查表(Data-collectionForm ):又称检查表、核对表、统计分析表,是用来系统地收集和积累数据,确认事实,并对数据进行粗略整理和分析的统计图表。 (二)种类 在现场质量管理中,可根据收集数据的目的和数据类型等,自行设计所用的表格,常用的调查1. 23而 4(1(2(3 (4 (5有综合性。为了能够真实反映产品质量波动的真实原因和变化规律,必须对质量数据、意见等进行适当地归类和整理,这种方法也被称为分层法。分层法又叫分类法、分组法,是指按照一定标志,把搜集到的大量有关某一特定主题的统计数据、意见等加以归类、整理和汇总。 (二)目的和用途 分层的目的在于把杂乱无章和错综复杂的数据和意见加以归类汇总,使之更能确切地反映客观事实。分层的目的不同,分层的标志也不一样。 分层的原则是:同一层次内的数据波动(意见和观点差别)幅度尽可能小,层与层之间的差别尽可能大。这样才能达到归类汇总的目的。 基于不同的分层标志,有多种分层方法,常用的分层标志有5M1E 、时间、意见和观点等,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用和细分,也可以在质量管理活动中不断开发出新的分层标志。

分层法常用于归纳整理所搜集到的统计数据,或归纳汇总由“头脑风暴”法所产生的意见和想法。分层法常与其他方法结合起来应用,如分层直方图法、分层排列图法、分层控制图法、分层散布图法、分层因果图法和分层调查表法等等。 (三)应用程序 分层法应用过程包括以下步骤: 1.收集数据和意见; 2.将采集到的数据或意见根据目的不同选择分层标志; 3.分层; 4.按层归类; 5.画分层归类图。 三、因果图(CauseandEffectDiagram) QC 1 2 3 4 5 1 2 3 4 5 (一)定义 排列图又称为帕累托图,它是将质量改进项目从重要到次要进行排序的一种图示技术。排列图由一个横坐标,两个纵坐标、几个按高低顺序排列的矩形和一条累计百分比折线组成。如图10-3所示。 排列图建立在帕累托原理的基础上。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研究社会财富分布状况时发现:在社会中,拥有财富最大部分者只占总体人口的较小百分比,而大多数的人只拥有财富的较小部分,即“关键的少数和次要的多数”原理。美国质量管理学家朱兰最先把这一原理运用到质量改进活动之中,同社会财富的分布状况类似,在质量改进的项目中,其中的少数部分起着主要的、决定性的作用,通过区分“关键的少数和次要的多数”,就可找到最具改进潜力的问题,从而用最小的努力获得最大的改进。 (二)目的和用途 排列图有两个主要作用,一是按重要顺序显示出每个质量改进项目对整个质量问题的影响和作

关于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管理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在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学院应结合产学合作教育机制,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完善和优化实践教学体系,以保证和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校企合作,规范实践教学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现代教育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以社会需求和学生就业为导向,坚持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突出加强学生基本实践技能的训练,着力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不断加大对实践教学的投入,理顺管理体制,统筹安排实践教学资源,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通过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力,达到从业基本要求,最终实现顺利就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教育观念的改革带动对实践教学的作用和地位的认同,按照实践教学活动的培养目标,结合专业特点,紧紧围绕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要求,与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相适应,注重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互相渗透,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动手能力,调整更新实践教学内容,营造一个有利于开展实践教学工作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素质和较强技能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企校合作办学和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和规定,对实践教学环节的检查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通过这种实践教学体系的实施,使学生专业技能得到培养和锻炼,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提

高,成为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主要措施 全院必须充分认识实践教学工作对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性,树立实践育人的观点,要在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切实抓好实践教学,由注重理论教学转向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在全院营造一个良好的重视实践教学的氛围,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实践教学顺利展开。各院(部)要大力加强对校企合作,实践教学的组织领导,对每一项环节都要做到有培训动员,有总结考核,把各项环节落到实处。 (一)构建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构建实践教学体系,应该坚持高起点、有突破,体现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将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贯穿于实践教学体系之中,体现我院的办学特色和优势。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按学生的认知规律,将实践教学活动的各环节——参观学习、课程实验、综合实训、综合水平测试、校外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组成一个贯穿学生学习全过程,相对独立于理论教学的新体系。各个环节都要有明确的教学要求和考核办法。 (二)制定实践教学大纲,规范实践教学方案 实践教学大纲应对各实践教学环节的内容、目的要求、时间安排、教学形式和手段、教学所需设施条件、考核办法等做出明确规定。 根据课程教学内容和实训内容,分别按实训项目制订出实训教学大纲。实训教学大纲要注意各课程实训内容的优化配置,避免重复或脱节;增加设计性、综合性实训比重,使实训课真正发挥培养学生实训、动手能力、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的作用。 (三)加强实训室和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集团质量管理办法文件

*********集团治理标准 文件编号:QM01管理手册 (A版)

2002年8月1日公布2002年8月1日实施 *******集团公布 第一层次治理手册 第一章总 则…………………………………………………………… (2) 第一节公司简介 (2) 第二节手册使用…………………………………………………………………………(3)

第二章质量方针………………………………………………………………………………………(5) 第三章环境方针 (6) 第四章体系策划 (8) 第一节治理职责 (8) 第二节治理体系………………………………………………………………………(12) 第三节环境因素 (15) 第四节法律与其它要求………………………………………………………………(16) 第五节目标、指标和治理方案…………………………………………………………(17) 第五章过程治

…………………(18) 第一节合同评审………………………………………………………………………(18) 第二节培训 (20) 第三节交流……………………………………………………………………………(21) 第四节文件操纵………………………………………………………………………(22) 第五节采购 (23) 第六节服务过程操纵………………………………………………………………… (25) 第七节环境治理运行操纵………………………………………………… …………(27) 第六章监测、分析和改

(32) 第一节检验和检查 (32) 第二节不合格操纵 (34) 第三节测量设备操纵 (35) 第四节内部审核………………………………………………………………………(37) 第五节记录和资料分析 (38) 第六节纠正和预防措施 (40) 第七节治理评审 (42)

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对本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和促进民办非学历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许可,在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法人登记,由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和非捐助资产,面向社会举办的专门从事文化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的公司制企业法人。 开展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的机构、仅通过互联网等非线下方式提供培训服务的机构,其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国家及本市对中外合作营利性培训机构的设立及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办学宗旨) 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应当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应当贯彻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不得从事政治、军事、警察等领域的教学培训项目,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条(管理分工) 市教育部门负责本市民办培训行业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市教育部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责制定全市文化教育类和职业技能类培训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文件,分别指导、监督区教育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区教育部门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

质量管理办法

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质量管理的原则是:依据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编制《质量手册》及程序性文件并贯彻运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以用户满意”的思想,以优良的工作质量保证产品质量。实行全员的、全过程(上一工序为下一工序服务)的质量管理,把管理、技术和数理统计方法三者紧密结合起来。强化过程质量控制,切实做到“事先预防,层层控制”。按照PDCA循环的科学工作步骤,寻求最佳工艺参数和控制指标,经济合理地组织优质产品的生产。 第二条根据市场需求,依照产品国家标准,制订与工艺设备条件和公司综合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生料配料方案和水泥配料方案,形成独具公司特色的质量指标体系和产品系列,并且把各项质量指标要分解落实到分厂、工段、班组和个人,供应部门要认真按照原、燃料、混合材料的技术条件组织进厂。 第三条化验室的环境条件、检验人员、检验设备必须符合《水泥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的要求。取样、化验、检验设备的购置和标定必须按国家标准和规程进行。 取样要有代表性,检验要及时准确,结果要按时通知中控各岗位和有关部门。试剂、仪器、试验条件必须符合规定,标准溶液要有专人配制和检查,仪器、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并

定期校正。要建立严格的密码抽查、对比、检验、控制事故考核制度。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向省级质检部门和国家水泥所寄送水泥样品进行水泥品质指标对比试验,按时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化学或水泥品质指标大对比活动,不断提高检测水平。 第四条矿山开采必须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优、次搭配”的原则,在矿山设置小型化验站,进行日常质量控制、检验工作。 第五条进厂大宗原、燃、材料,要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均化设备达到规定的均化效果,严格按照质控处指定部位堆放,不得混杂。原料、燃料、混合材料、半成品、成品应保持一定的合理储存量。质控处为保证过程质量的需要可以提出具有否决权的物料最低储存量的要求。 第六条进厂石灰石氧化钙含量,出磨、入窑生料的成分及率值的标准偏差值由由质控处制定,要严格控制并创造条件做到均化。入窑生料细度指标,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但0.20mm方孔筛筛余一般大于1.5%。 第七条熟料率值要合理稳定,缩小波动。 (一)饱和比(KH)目标值±0.02,合格率大于85%。 (二)硅酸率(SM)目标值±0.1,合格率大于85%。

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

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为强化院、系(部)二级教学管理职能,理顺教学管理体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制度,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学院教学工作由院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的院长主持日常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有关教学及教学管理的指导思想、中长期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研究决定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例会,其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学院教学管理机构包括院、系两级。教务处是在院长领导下的院级教学管理职能机构,各系、部由系、部主任全面负责教学工作。 (三)教务处对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以确保教学过程顺利进行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主要负责全院的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等工作。系级教学管理主要负责本系教学工作的具体执行和落实,并根据各系具体情况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二、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一)人才培养方案管理 教务处职责:

1.负责拟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制、修订的指导性意见。 2.负责布置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工作,组织对各系制定的培养方案进行审核、论证并提交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3.编印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汇编》。 4.负责指导、监督各系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并完成对调整报告的审批。 5.负责审核各专业课程标准,并指导、监督各系执行。 系、部职责: 1.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整体要求,以及教务处对人才培养方案提出的原则性意见,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制、修订本系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人员进行初步论证,经系主任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 2.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落实学期教学任务。如需调整,须事先报教务处审批。 3.根据课程标准编制原则,组织编写各课课程标准,报教务处审核后编印成册,并组织实施。 (二)教学运行管理 教务处职责: 1.开课计划: (1)编制学院学年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 (2)根据培养方案,每学期第12周下达下学期各系各专业教学任务。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质量,根据《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2、本办法使用于项目部所有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二、质量管理机构 项目部设劳动与安全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施工队设专职或兼职质量检查员,班组设兼职质量检查员。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张宗团 副组长:李振举周书宝王俊庄 组员:伍俊张有青王亮焦明刚门浩孙彦银 三、工程质量责任制 1.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逐级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项目部建立逐级负责的质量责任制,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明确各级责任人,并将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和员工,按各自的职责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2.工程质量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 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1)建立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组织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2)组织质量培训教育活动,组织编制质量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创优目标。 3)严格按施工程序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组织领导各架子队或班组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并经常督促检查。 4)组织质量检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认真贯彻各种技术措施,严格执行质量奖惩规定,对存在的质量问题,组织分析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 5)依法分包工程,依法使用劳务。 1

6)确保使用合格材料和设备。 7)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按规定上报。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二)总工程师 对所属的质量管理工作负具体组织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规定以及上级颁布的规 章制度。 2)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技术交底。 3)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施工技术和 召开施工经验交流会,开展技术攻关和TQC小组活动,推广应用“四新”科技成果和工法,落实创优规划和目标,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 4)负责测量、检验、试验和计量工作。加强对工地实验室和计量等质量基础工 作领导,督促正确使用和管理检测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科学实验。 5)参加每月的定期质量检查,召开质量分析会议。 6)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施工队队长 对施工工程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 1)严格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技术交 底组织施工并督促检查。 2)认真开展质量教育活动,参加质量管理小组工作,针对存在的质量通病,组 织质量公关。组织开展创优活动。 3)掌握好施工进度和质量之间的关系,严格按程序办事搞好文明施工 4)对违反操作规程,质量低劣着必须责令改正或返工。 5)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四)班组长(工长) 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1)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规范、规程、标准和工艺流程组织施工。 2)坚持班前讲话制度,开展质量教,落实创优措施。 3)认真执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制度,使工序操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随时检 2

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规定样本

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规定

附件1: 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保证教育质量,促进我省成人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教高厅〔2003〕2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点):举办函授教育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主办学校)设置在其它单位(以下简称设点单位)对函授生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的机构。 ——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中心(点):举办业余教育(夜大学)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主办学校)设置在高校所

在省辖市范围的其它单位(以下简称设点单位)对成教学员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的机构。 ——高等学校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指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试点高校)设置在其它单位(以下简称设点单位)为现代远程教育提供教学支持服务和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的机构。 以上函授教育辅导站(点)、成人教育校外教学中心(点)、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统称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下同)。 第二章校外教学点的设置 第三条设置原则: 。校外教学点根据生源情况、社会需求和教育资源状况合理设置。 。校外教学点设置应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基本办学条件。 。校外教学点的设置要本着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引进外省高校优质资源、整合建设全省成人高等教育优质资源的原则。

XX集团有限公司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XXXXX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营运服务规范,确保营运服务质量,提高乘客满意程度,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从而创立企业服务品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乘客满意度是公司生存与发展的支柱,向社会提供满意的服务既是公司自身发展的基本策略,也是公司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更是社会和行业发展的必然,持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工作。 第二条公司奉行“以顾客满意度为衡量标准,用优质并具特色的服务满足顾客期望,树立都市第一服务品牌”的服务宗旨,把“顾客满意”作为公司管理活动的终极目标。 第三条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行业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将致力于形象品牌建设,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交通服务。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XX 集团出租车部下属企业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服务质量规范 第五条集团在充分认识出租汽车行业特点并兼顾其他行业要求的基础上,制定了服务质量 标准。服务质量标准包括了管理人员服务标准、驾驶员服务标准和营运车辆规范,为规范化服务提供共同执行的蓝本。 第六条经营管理人员服务质量标准应做到:公正廉洁、诚信务实让驾驶员放心;热情礼貌、语言规范让驾驶员舒心;及时高效、倾力而为让驾驶员称心;急之所急、想之所想让驾驶员安心;人本关怀、温馨入微让驾驶员顺心。 第七条营运驾驶员基本要求: (一)仪态端庄,举止大方,衣着整洁,发型朴实。 (二)按规定着适时工装,女性束发可着淡妆。 (三)语气和蔼可亲,语言文明礼貌;普通话水平达到三级甲等。 第八条驾驶员应使用规范文明用语: “您好!请问您到哪儿?” 、“谢谢!”、“请带好您的随身物品” 、“开门请注意安全” 、“再见!” 使用普通话与乘客进行交流。 第九条热情服务,细致周到。

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doc

谢谢观赏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以下简称教学点)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成人高等教育现行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学点是指学校依法依规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对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实施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管理等职能的单位。 第三条继续教育学院代表学校依法依规对校外教学点进行管理,包括指导和督促教学点做好招生、注册、教务、考务、学籍等管理工作,指导教学点做好教师聘任、教材选用、教学活动组织、课程考核、成绩登记、教学档案保存及相关教学信息收集、整理及保送工作。继续教育学院会同各教学单位及招生专业,遵循成人教育教学规律制(修)定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考核要求,组织课程资源建设为教学点培养人才提供服务。继续教育学院会同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教学点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教学点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继续教育学院指导各教学点开展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四条各教学单位协同继续教育学院贯彻国家成人高等教育相关规定,做好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考核要求及课程资源建设等工作,协同继续教育学院对校外教学点教学工作给予指导,负责组织实施校本部本单位相应专业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课程教学、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和教学档案保存等工作,按规定报送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参照校外教学点教务考务的要求做好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 第二章设置条件及程序 第五条教学点的设置应根据生源情况、社会需求、地域及教育资源状况合理布局。 谢谢观赏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修订版)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签发: 一、目的 加强产品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满足用户的要求,扩大市场配套份额,降低质量成本,推动企业整体质量水平的稳步提高,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产品所包含的变速鼓和拨叉坯件、小五件等外协外购件从入厂检验到产品出厂的质量管理及产品售后质量服务。 三、职责 1、品保部负责产品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策划、组织和各种质量问题的协调处理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负责产品零件的质量检验、不合格品管理、计量管理、理化管理和质量数据统计及记录管理;负责协助开展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2、拨叉分厂、变速鼓分厂、出口分厂和总装车间负责产品零件按计划、作业标准书、指导书等的策划要求组织生产,并按要求实施生产现场质量控制。 3、生产物资管理部负责对产品进行批次管理、防护、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工作。 4、机动部负责产品加工设备的维护、检查、修理,确保其精度要求。 5、工具分厂负责产品加工工装、夹具、检具的制造和检定,以确保其正确性和有效性。 6、技术部负责产品技术标准的策划、发布、更新,对生产、检验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及保障。 四、管理要求 (一)、外购外协件入厂检验质量管理 1、变速鼓、拨叉坯件入厂检验质量管理 1.1、入厂质量证明文件验收 交检的变速鼓和拨叉坯件必须是经过坯件厂家出厂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检测资料的产品。检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厂检验报告、原材料材质证明书等。出厂检验报告需加盖坯件厂家检验专用章和出厂检验员的签名或盖章。 未提供质量证明文件的坯件或经检查实物与检测报告数据严重不符,包括实测值超出公差带一倍或超差件比例达10%以上(包括10%),扣款200元/批次。若胜利公司外协检验员未按上述要求验收,一次罚款100元。 1.2、变速鼓、拨叉坯件质量检验标准 品保部负责根据产品坯件图和相关技术标准编制相应的变速鼓、拨叉坯件检验作业指导书,并

浙江传媒学院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办法

浙江传媒学院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办法 浙传院教〔2011〕15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践教学基地是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供学生参加专业实习等各类实践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加强学校与社会联系,促进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办学的重要途径,是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业能力和创新精神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实践教学基地的建立 第二条实践教学基地的类型 实践教学基地分为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两类。 校内实践教学基地是经学校批准在校内建立的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等实践教学活动场所。主要包括大学生创新教育实践基地、大学生创业基地、教学实验(实训)中心、各类培训中心等。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是由学校有关部门或学院(部)与校外有关政府部门、学校、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联合在校外建立的相关专业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等实践性教学场所。主要包括“实习基地”、“实践教学基地”、“教学科研实习基地”等。 第三条实践教学基地建立的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制定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原则上每个专业(含方向)应建有2个以上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以保证实习环节的稳定性和有效性。每个学院重点建设1个以上示范性校内实践教学基地。 第四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适合开展实践教学的教学、科研、生产项目和技术装备,适度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模式,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教学队伍、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具有对学生实践进行必要的组织、指导和管理的能力,能满足我校完成实践教学任务的要求。 二、根据专业特点,接受实习生要达到一定的数量,一般每次能接纳实习学生20人以上。 三、实践基地应专业对口,相对稳定,并就近设点,既便于开展工作,又节约经费开支。 四、交通较为便利,能满足学生学习、食宿、劳动保护和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第五条学校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一、学校在人才培训、师资培养、课程进修、技术咨询、信息交流、科研合作、图书资料等方面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优先提供支持和合作。 二、各学院(部)应加强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的联络工作,取得共建单位的协作。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及共建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提前送交共建单位,并选派责任心强、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实践指导教师,与实践基地指导人员共同指导和管理学生。 三、实践教学基地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实践活动实施计划。在实践教学活动期间,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与学校加强对相关人员进行纪律、安全等方面的教育,确保学生、指导教师及生产人员的安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的签订 一、各学院(部)在考查待建基地的基础上,与基地所属单位协商,初步达成建立校外基地的合作意向后,由学院(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传媒学院建立××××

XX集团报告质量管理办法1.doc

XX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1 XX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建企”的方针,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控”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注重施工过程控制,强化创优措施,充分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监督手段,使工程质量处于全过程保证和监控之下,快速、有序、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三条本办法属企业法规,集团所属各单位必须遵照执行,并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 第四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包含质量管理职能的其它部门。各级要加强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建设,健全机构,配足人员,必须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为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各单位应设立“工程质量管理

领导小组”,并制定工程质量责任制。成员由各级行政主管领导、技术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负责全面领导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年度质量计划,对重大质量事故处理等 工作。 第六条质检(监)人员必须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且有两年以上施工质量管理经验,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有相关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质检(监)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变动时应向上级质量部门上报备案。 第三章质量管理工作要求 第七条按照ISO9001—2000版标准要求,各单位应配备人员、技术、资金、设备等资源,满足质量管理要求。 第八条各单位必须制定年度质量目标、质量计划,积极开展各项质量活动,并认真抓好落实。 第九条加强质量教育,对员工、劳务分包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制度的教育,增强全员的质量责任意识;深入开展“一学、五严、一追查”(学法规;严格设计标准,严格操作规程,严格合格产品,严格办事程序,严格履行合同;追查责任者)活动,使全员树立高度的质量责任感。 第十条加强质量培训,运用多种形式,努力培养一批注重质量管理的优秀项目经理和工程技术人员,以保证各项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的实施。

校外函授站、教学点教学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目录 一、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1) 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函授班主任职责及管理办法 (7) 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人学籍管理办法 (9) 四、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函授学生面授考勤规定 (10) 五、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函授教育考试纪律规定 (11) 六、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函授课堂纪律规定 (13) 七、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函授生宿舍管理规定 (14) 八、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函授(业余)优秀学生评选规定(试行).. 15 九、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函授(业余)优秀学生审批表 (16) 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优秀函授站(教学点)管理工作者评选办法 (17) 十一、相关表格 (18)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一、新生报到、注册工作 1.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当年新生录取情况采取“就近安排”原则将学生分配到函授站(教学点);函授站(教学点)在接到分配的新生名单后15日内须通知新生如何办理面授报到事宜。 2.新生报到时,函授站(教学点)应仔细审核每一名同学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与继续教育学院提供的新生录取名册上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一致,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收集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并存档,如不一致务必要求学生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以注册。专升本新生还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专科毕业学历备案表(2001年以后毕业的专科生)供函授站(教学点)审核,并要求每位新生签署新生资格复查承诺书。对继续教育学院第一轮清查未通过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生到教育部指定学历认证机构进行学历认证;对未能按时提供学历证明材料、提供的证书系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未按要求进行学历认证或者认证未通过的学生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并取消其入学资格。 3.函授站(教学点)每年四月底之前填写并向继续教育学院报送新生注册信息表,对保留学籍、转学、转专业、休学、退学等学籍变动的学生信息应予以单独注明。 4.函授站(教学点)登录教务系统,及时进行新生信息的注册和更改操作,等待继续教育学院审批。 5.举行开学典礼,进行新生入学教育。 6.组织学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特别要学习《南京信息工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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