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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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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大唐钢构有限公司(安全专篇)

一、设计依据及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和其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督规定》;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6号令);

(7)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8)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

二、项目概况

(1)本工程设计所承担的任务及范围;

(2)工程性质、地理位置及特殊要求;

(3)改建、扩建前的安全设施概况;

(4)主要工艺、原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及主要危害概述

2.1企业基本情况

陕西大唐钢构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咸阳市崇文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企业法人:郝进业.

陕西大唐钢构有限公司是由市建设局核定的钢结构、钢网架工程施工二级资质的企业。主要从事钢结构、轻钢厂房、钢网架及各种彩钢板的设计、制作、建设及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座落在崇文乡内,公司现有一套完整的生产建设系统,拥有固定资产原值万元。公司现拥有职工人,其中具有职称工程技术人员人(高级工程师人,中级工程师人,工程师人)形成了钢构自动焊接生产线,C型钢生产线,轻钢结构生产线,彩钢压型复合夹芯板生产线及完备的检测设备,标志着大唐钢结构建筑的生产、建设能力达国家先进水平。

2.2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陕西大唐钢构有限公司50000吨钢构加工

2﹑项目建设地点:崇文乡崇文村虎杨村

3﹑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征用地125.5亩,钢结构加工车间平方米,仓库平方米,综合办公楼平方米,辅助用房平方米.配套建设动力﹑环保﹑以及道路﹑围墙﹑绿化等钢结构加工和安装所需机械设备及检测仪

器百余台

4﹑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

5:项目的工程性质:工业建筑,主要满足钢结构生产需要.

三: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及生产过程中职业有害因素的分析

(1)生产过程中使用和产生的主要有毒有害物质,包括原料、材料、中间体、副产物、产品、有毒气体、粉尘等的种类名称和数量。

(2)生产过程中的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辐射、振动、噪声等有害作业的生产部位、程度。

(3)生产过程中危险因素较大的设备的种类、型号、数量。

(4)可能受到职业危害的人数及受害程度。

四:建筑及场地布置

(1)根据场地自然条件中的气象、地质、雷电、暴雨、洪水、地震等情况预测的主要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3)公司安全设施建设全面, 易燃易爆使用完后有规定区域放置.

(4)公司建设有安全通道,专门的运输通道.

工厂总体布置中诸如锅炉房、氧气站、乙炔站等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仓库等对全厂安全的影响及防范措施。

(4)厂区内的通道、运输的安全。

(5)总图设计中建筑物的安全距离、采光、通风、日晒等情况。

(6)辅助用室包括救护室、医疗室、浴室、更衣室、休息室、女工卫生室的设置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分析及检测监控

六:安全设施设计采取的防范措施

(1)工艺和装置中,根据全面分析各种危害因素确定的工艺路线、选用的可靠装置设备,从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设置的泄压、防爆等安全设施和必要的检测、检验设施。(2)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类别、等级、范围选择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及防雷、防静电及防止误操作等设施。(3)生产过程中的自动控制系统和紧急停机、事故处理的保护措施。

(4)说明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和急性中毒的抢救、疏散方式及应急措施。

(5)扼要说明在生产过程各工序产生尘毒的设备(或部位)及尘毒的种类、名称,尘毒危害情况,以及防止尘毒危害所采用的防护设备、设施及其效果等。

(6)经常处于高温、高噪声、高振动工作环境所采用的降温、降噪及降振措施,防护设备性能及检测检验设施。(7)改善繁重体力劳动强度方面的设施。

七: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1)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2)维修、保养、日常监测检验人员。

(3)安全教育设施及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公司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人,统一协调管理公司安全生产,购置用品有:安全带、安全帽、手套、防护照、口罩等,有效的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重中之重.具体做法如下:

(一):制定相关制度:

1: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职责,2: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3:组安全生产职责4: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5: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6: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9: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10: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1: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管

理制度12: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二):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小组,以法人郝进业任组长,坚持一把手负责制.

(三):明确了专人分管,由王恩民分管专抓安全生产工作.

(四):设立专职安全员:由任安全员,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生产操作规程监督管理到位.

(五):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到位,公司对全体员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和指导,树立生产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八: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

九: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分析

十: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概算

(1)主要生产环节安全设施费用;

(2)检测装备及设施费用:

(3)安全教育装备和设施费用。

(4)事故应急措施费用。

十一:可能出现的事故预防及急救措施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安全生产技术资料与规章制度台帐之二

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之二 安全生产技术资料及规章制度台帐 年度 温州建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说明 1、“开采设计及安全专篇情况”填写矿山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开采设计及安全专篇情况(或开采方案及技术措施)的编制情况,具体的开采设计及安全专篇另行归档。 2、图纸绘制情况登记表:“成图时间”指本图初次绘制时间,各类图纸一般要求每年重新绘制一次;“填图时间”指本年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已经绘制的图纸实时进行补充完善,使图纸即时反映实际情况,一般根据实际情况每月或每季度填图一次。 3、露天矿山应绘制:A地形地质图;B采场工程平面布置图;C采场主要边坡剖面图;D矿山总平面布置图;E供电系统图等。情况简单的小型矿山可以将有关内容合并,但必须绘制采场工程和矿山总平面布置图。 3.1、地下矿山应绘制:A地质图(水文地质图和工程地质图);B 矿山总平面布置图;C采掘工程平面图(立面投影图);D井上和井下对照图;E通风系统图;F提升运输系统图;G供配电系统图;H防排水系统图;I避灾线路图等。情况简单小型矿山可以将有关内容合并,但必须绘制采矿工程平面图(立面投影图)、通风系统图以及井上和井下对照图。 4、图纸资料另行归档或附在本台帐之后。矿山主要图纸还应在矿山安全生产指挥调度场所悬挂。 5、本台帐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目录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具体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有关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另行归档或附在本台帐之后。

目录 1、开采设计及安全专篇情况 (1) 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2) 3、安全评价报告 (3) 4、图纸绘制情况登记表 (4)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5) 6、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目录 (6) 7、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样本) (7)

安全专篇

安全生产专篇 尾矿库安全管理必须严格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6号令《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6年4月6日颁发)、《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及《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SL210-98)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1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建议 1、进一步建立健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建立特殊状况安全检查制度;完善尾矿库日常和定期的检查制度、安全评价制度。 2、根据尾矿库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各种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对预案进行演练、进行分析、记录,不断完善,使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及时性。 3、加强尾矿护坝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护坝工须经安监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4、确保安全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并得到落实。 5、全面推行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 2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建议 1、加强尾矿库的维护与管理,汛期来临之前,应做好: 1)检查大坝的稳定性、堆坝质量和排洪、泄洪系统的防、泄洪能力,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消除; 2)及时清除库区排洪设施、块石和树木杂草,尤其要做好库区排水口的清堵除堵工作,避免汛期因沟内淤积而出现洪水漫出或淤堵现象; 3)备好充足的抗洪抢险器材和物质,配备救生设备。 4)汛期应加强库区巡查,设置照明设施,及时发现并处理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并清除尾矿库挡水、排水设施的淤堵,确保排洪系统通道畅通。 2、加强放矿工作,使尾矿库水边线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 3、尾矿库运行期间应加强坝体位移、沉降观测设施观测,防止出现溃坝现象。 3、尾矿库防震与抗震措施 1)尾矿库原设计抗震标准低于现行标准时,应进行安全技术论证。需提高尾矿拦挡坝抗震稳定性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a) 在下游坡坡脚增设土石料压坡; b) 对坝体进行加密处理; 2)震前应注意库区岸坡的稳定性,防止滑坡破坏尾矿设施。 3)震后应进行检查,对被破坏的设施及时修复。 6、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 1)检查尾矿库设计的防洪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当设计的防洪标准高于或等于有关规程规范规定时,可按原设计的洪水参数进行检查;当设计的防洪标准低于有关规程规范规定时,应重新进行洪水计算及调洪演算。 2)尾矿库水位检测,其测量误差应小于20 mm。 3)尾矿库坝顶高程的检测,应沿坝顶方向布置测点进行实测,其测量误差应小于20mm。 当坝顶一端高一端低时,应在低标高段选较低处检测1~3个点;当坝顶高低相同时,应选较低处不少于3个点;其他情况,每100m坝长选较低处检测1~2个点,但总数不少于3个点。 各测点中最低点作为尾矿库坝顶标高。

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优选稿

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 求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为了规范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行为,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实现矿井安全、高效、合理、正规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四川省小煤矿实际制定本要求。本要求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设计生产能力小于等于30万t/a的新建、技改、扩建及正常生产的小煤矿企业。 第1条矿井必须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 (一)矿井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必须齐全有效。 (二)井下必须在地矿部门批准的范围内组织作业,不得超层越界开采或建设。 (三)建设矿井和资源整合技改矿井不得边建设边生产。 (四)矿井必须按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不得超能力、超定员、超劳动强度组织生产。

(五)矿井必须按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核定的采掘头面和作业人数组织生产,不得擅自增加采掘头面或作业人数组织生产。不得违反煤矿安全管理规定转包分包开采。 (六)建设项目(新建、技改、扩建)、矿井水平延深等,必须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和安全专篇,有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核准、设计和安全专篇,煤矿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后组织施工。建设项目必须做到“三同时”。 (七)煤矿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2条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得小于30m。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区都必须至少有2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 第3条矿井必须实现双回路供电。矿井主要通风机、地面固定瓦斯抽采泵房、压风机房、井下主水泵房、中央变电所等重要设施、设备必须实现双回路供电。井下供电系统有完备的保护装置。

新安全设施专篇则编写提纲

新安全设施专篇则编写提纲 1设计依据 列出编制专篇依据的主要文件名称及编号,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的批复(核准、备案)文件; 2)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 4)设计合同; 5)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6)项目其他相关文件。 2建设项目概况 简要说明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的建设单位、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建设性质、地 理位置、工程占地面积、设计范围及分工; 2)采用的主要工艺技术及与国内或国外同类项目技术对比 情况;

3)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产品(包括产品、中间产品)名称及最大储量; 4)项目的工艺流程、主要装置和设施(设备)的布局及 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5)项目配套公用和辅助工程或设施的名称、能力(或负 荷); 6)项目装置的主要设备表,包括名称、规格、操作或设 计条件、材质、数量等; 7)项目外部依托条件或设施,包括水源、电源、蒸汽、仪表风以及消防站、气防站、医院等应急设施; 8)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包括地质、气象、水文等; 9)项目所在地的周边情况,说明项目距下列重要设施的距离: a)居住区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b)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c)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 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地铁站出 入口; d)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3 建设项目过程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采用《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推荐的过程危险源分析方法或其他适用的方法,开展建设项目过程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 3.1 物料危险性分析 1)列表说明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特性,基本数据要 求详见表1《危险化学品数据表》。 2)分析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 性、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浓度(含量)和所在的 单元及其状态(温度、压力、相态等)。 3)说明建设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情况。 表1 危险化学品数据表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35号文)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 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234号),现就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必须严格按照《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的要求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 (一)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三同时”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企业取得采矿许可证或尾矿库建设立项批文后,请设计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评价机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3.企业将安全预评价报告提供给设计单位,设计单位依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4.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经有发证权限的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审查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企业方可组织施工建设;5.项目建成后,在投入正式生产前建设单位委托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并编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6.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企业组织整改验收评价报告指出的问题;7.整改完成后,写出整改报告,向有发证权限的安全监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8. 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并经批准后,企业按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9

号)、《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办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安监管〔2008〕86号)和本通知的要求准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报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合格后逐级上报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直接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并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企业必须请安全评价机构以初步设计为依据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再反馈给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按照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修改初步设计,同时编制安全专篇,并在提交给安全监管部门审查的安全专篇中详细说明修改的情况。 (三)企业在履行安全“三同时”的过程中,涉及到的设计和安全评价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四)末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就开始建设的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建设项目,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二、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办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安监管〔2008〕86号)和本通知的要求准备申报资料,企业的申请书应严格按要求填写完整、不缺项,并加盖与申请取证单位名称一致的印章。 三、当前一些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现状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不相符,滥采乱挖,给安全生产埋下了严重隐患。因此,中介机构提交的安全评价报告必须对生产现状与开采设计的吻合

安全专篇解读

附件5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解读 1. 设计依据 1.1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合法证明 列出矿区范围批复(或采矿许可证)、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批准文件。 【说明】 本条款要求列出证明项目合法的相关文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企业自主投资的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实行核准制,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矿山建设项目已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其他矿山建设项目实行备案制。所以,项目实施之前应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取得相关文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0〕110号)规定:对于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部门不得受理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32条的规定,矿区范围是指经登记机关依法划定的可供开采矿产资源的范围、井巷工程施工分布范围或者露天剥离范围的立体空间区域。矿区范围是采矿权人从事开采活动、履行法律授予的权利和义务的空间区域范围。因此,矿区范围的划定是申请人从事矿山建设前期工作(包括设计)的前提。 1.2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

列出适用的现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标注其文号及施行日期。 【说明】 本条款要求列出设计依据的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应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分层次列出。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国家主席令、国务院令、地方人大公告或地方政府令的形式予以发布,有明确的施行日期,引用时应标注施行日期,部门规章和地方行政规章以政府公文的形式发布,发布时标有唯一的公文文号,引用时应标注其文号。 所列法规文件应与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相关,具有针对性,并为现行有效。 1.3主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列出与建设项目相关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并标注其标准号。注意引用的标准、规范及规程的适用范围。 【说明】 本条款要求列出设计依据的技术性标准、规范、规程,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标注其标准代号,所列标准应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或安全生产相关,并为现行有效。 1.4其他设计依据 列出建设项目地质勘探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等,并标注提交单位和时间。 【说明】 其他设计依据指安全专篇所依据的技术性文件,包括建设项目地质勘探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还可包括相关的试验、研究成果、安全论证报告等。

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

前言 绿水洞井田位于四川省广安市的广安区、华蓥市、邻水县,绿水洞煤矿矿部设在华蓥市天池镇。井田位于华蓥山背脊脊部地带,南北长9.7~6.6km,东西宽3.2~2.2km,面积23.5km2。本矿井属高瓦斯矿井,煤层不易自燃,煤尘有爆炸危险性,井田范围内还有剩余地质资源量57.086Mt,可采储量39.96Mt。 绿水洞矿井划分为+790m、+6 60m、+528m、+350m等水平,开采标高为+999~±0m,自1981年底建成投产以来,初期投产的+790m生产水平现已开采结束,+660m水平仅剩643、615两个采区。+528m水平打锣湾背斜区域的工作面亦只能采5年左右,目前已延深部分工作面到+528m水平以下开采,+528m西翼南已经采完,西翼北急倾斜采区受开采技术限制暂未布置采区,+528m东翼南北适合综采,已布置两个采区。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1.2Mt/a,现有两个综采工作面,一个炮采工作面,两个综采工作面均采大倾角煤层,炮采工作面为残采,根据矿井生产安排,预计5~6年后,+528m水平适合进行综采的区域将全部采完,+528m水平只能作为辅助生产水平,矿井急需进行+350m水平延深工作。受业主委托,我院编制了矿井+350m水平延深工程的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 一、编制设计的依据

1、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煤安监监—字[2002]65号文“关于印发《煤矿(井工、露天)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内容》的通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7、《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8、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年7月4日第6号令《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 9、《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0号); 10、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煤安监政法字[2001]第14号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11、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制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 1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13、《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

消防设计说明专篇

*** 综合楼一、二,库房一、二,生产车间一~四 消 防 设 计 说 明 书 *****有限公司 2012-10

法定代表人: 总建筑师: 设计总负责人: 专业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 结构专业负责人: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电气专业负责人:

设计文件目录 第一章建筑消防设计说明 第二章消防给水设计说明 第三章电气消防设计说明 第四章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第一章建筑消防设计 1、设计依据 (1)经新都区规划委员会通过审查通过的成都市新都区梦迪嘉沙发厂总平图。 (2)由业主提供的用地红线及地形图。 (3)设计任务书,即,设计合同 (4)该项目所在地区的水文、气象、地震等自然条件;即,地勘报告 (5)主要国家及地方规范

建筑专业: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版) 《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0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2、建设规模及设计范围 3、项目组成:综合楼一、二,库房一、二,生产车间一~四 设计范围:单体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四个专业的方案图及施工图设计。 4、总指标 用地面积:35 亩;净用地面积:31.3亩合20882.350平方米;建筑面积:14282.597平方米;容积率:0.996 5、采用新技术新结构 生产车间采用轻型门式刚架结构形式 6、总平面 建设地点:本工程用地位于四川省新都新繁家具工业园 竖向布置为:平坡式

地下矿山坑探工程安全专篇新大纲完整版

地下矿山坑探工程安全 专篇新大纲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xxxxx矿业有限公司 xxxxx矿勘查坑探工程设计《安全专篇》 xxxxxxxxxxxxx 二〇一六年x月 xxxxx矿业有限公司 xxxxx矿勘查坑探工程设计《安全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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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依据 勘查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合同和相关的合法性证明 1、xxx省xxxxx矿业有限公司xxx金矿坑探工程设计《安全专篇》委托书; 2、xxxxxxxxx矿业勘察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xxx省xxxxx矿业有限责任公司xxxxx 矿生产勘查实施方案》; 3、xxx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关于对历史形成的不符合国家最低生产规模非煤矿山办理矿业权审批登记手续征求意见函的复函》(黑安监函字〔2015〕147号); 4、xxx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2015年12月18日《关于xxxxx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原矿区范围内进行生产勘查的通知》; 5、xxx省xx勘查院于2011年12月提交了《xxx省xx县xxx矿业有限公司xxxxx矿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年度报告(2011年度)》; 国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 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 自1997年1月1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09年8月27日修改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自2011年12月3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公布,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公布,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劳动部令第4号,自1996年10月30日起施行);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年5月124日起施行); 1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改,2014年7月29日); 1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改,2014年7月29日);

危化安全专篇导则

危化安全专篇导则 (2013-3-8) 适用范畴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 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 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 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术语和定义 2.1危险化学品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操纵、减少与排除事故阻碍采纳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 1)新设置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 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 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 2)新设置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 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 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 2.4改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改建项目: 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

更新技术、工艺、要紧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 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 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要紧装置(设施)的。 2.5扩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扩建项目: 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要紧装置(设施)、危险化 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 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要紧装置(设施)相同,但生产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 2.6危险源 可能导致人身损害、健康损害、财产缺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形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7危险和有害因素 可对人造成伤亡、阻碍人的躯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 2.8危险化学品数量 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 2.9作业场所 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3 编制内容 3.1设计依据 列出编制专篇依据的要紧文件名称及编号,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的批复(核准、备案)文件; 2)国家、行业及地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国家、行业及地点有关标准、规范; 4)设计合同; 5)建设项目安全评判报告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煤矿技术资料管理]煤矿安全管理

[煤矿技术资料管理]煤矿安全管理 煤矿技术资料管理档案一、基础部分 01—1 煤矿证照(六证) 01—2 《开采设计方案》及批复 01—3 《安全专篇》及批复,开工报告01—4 从业人员资料(资格证、 ___复印件、健康证明材料) 01—5 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01—6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科室设置文件、聘任文件及聘书 01—7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记录01—8 矿级领导入井带班制度、记录 01—9 安全办 ___记录 01—10 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01—11 出入井登记记录 01—12 矿灯、自救器管理记录 01—13 班前会议记录 01—14 各种交接班记录 01—15 火工品管理 01—16 文件管理(按部门、单位分类) 01—17 重要文件的培训学习、贯彻落实记录 01—18 上级检查执法文书 01—19 隐患整改方案 01—20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制度 01—21 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01—22 隐患排查治理台帐二、“一通三防”部分 02—1 防突预测及校检单 02—2 掘进工作面防突设计及措施 02—3 采煤工作面防突设计及措施 02—4 年度、季度、月度防突措施计划02—5 抽放孔、排放孔、地质孔、探放水孔设计 02—6 抽放孔、排放孔、地质孔、探放水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02—7 抽放孔、排放孔、地质孔、探放水孔施工成果图 02—8 钻机施工原始记录 02—9 防突风门施工台账 02—10 巷道贯通调风安全技术措施 02—11 测风记录 02—12 通风旬报表 02—13 通风月报表 02—14 通风季报表 02—15 通风阻力测定报告 02—16 主通风机性能检测检验 02—17 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02—18 反风演习报告 02—19 瓦斯日报表

医院电气方案设计说明

医院建设项目 设计说明 第七章电气专业设计 一、设计依据 1、甲方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4、《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 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6、《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8、《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11、《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 12、《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12-2013 1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 1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5、《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16、《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 17、《视频安防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 18、《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0396-2007 19、《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 20、《电子会议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799-2012 21、《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526-2010 22、《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 2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电气)》2007年版 24、其它有关的国家及地方现行规程规范;二、设计范围 本设计包括红线以内的如下内容: 1、中低压配电系统;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电气安全及防雷接地系统。 2、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监控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医护对讲系统;ICU探视系统;手术监控管理系统;手术室示教系统;信息显示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应急及日常广播系统等。 三、用电负荷估算: 编号名称面积(㎡)用电标准计算负(kW) 备注 1 A区行政综合楼2280.19 80W/㎡182 2 A区中医门诊综合楼4415.4490W/㎡397 3 B区门诊综合楼8713.8290W/㎡784 4 B区住院综合楼14899.0960W/㎡893 5 C区康疗中心2741.4690W/㎡247 6 地下室建筑8996.00 50W/㎡450 一部份为诊疗区 7 其他200 合计3153 用电负荷同期系数取:0.8 整个项目用电负荷合计:2552KW; 三、高、低压配电系统 1、1.负荷分级: 一级负荷: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设备、消防电梯、排烟风机及加压送风机、保安及消防监控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照明、急诊部、监护病房、手术部、分娩室、婴儿室、血液病房的净化室、血液透析室、核磁共振、介入治疗用CT及X光机扫描室、洁净手术室空调、ICU病房、重要的计算机系统等。其中重要手术室、

安全专篇新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2013-3-8) 1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 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 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 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 术语和定义 2.1 危险化学品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 安全设施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 新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

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 施)的; 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 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 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 2.4 改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改建项目: 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 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 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的。 2.5 扩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扩建项目: 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 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相同, 但生产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 2.6 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7 危险和有害因素 2

安全专篇编制导则

目录 前言1 1 目的和适用范围2 2 术语和定义2 3 基本规定2 4 编制内容2 附录A:安全专篇文件格式 (28) 附录B:安全专篇文件目录 (31) 附录C:附图目录 (34) 前言 本标准是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基础上, 根据新近颁布实施的《煤矿安全规程》(2006年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要求,对《煤矿(井工、露天)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内容》(煤安监监一字〔2002〕65号)修改完善后形成的新安全行业标准。该标准认真研究、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外矿井建设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经验,具体地规定了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编制范围和应达到的深度,是各煤矿设计单位编制安全专篇的主要依据。 本标准的全部附录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参与起草人: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规范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内容,提高煤矿安全防范意识,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煤矿建设项目。 2 术语和定义 2.1 GB/T15663 煤矿科技术语及《煤矿安全规程》中定义的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2.2 安全专篇是指在煤矿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对煤矿安全设施和条件的设计,包括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说明书和附图两部分。 3 基本规定 3.1 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必须在以下资料基础上编制: a)经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备案的相应级别的井田勘查地质报告; b)省级及以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项目核准(审批)的批复文件; c)国土资源部门划定井田范围批复文件或颁发的采矿许可证; d)安全预评价报告。 3.2 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必须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等政策、法规、标准要求。 3.3 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必须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矿井初步设计及其安全专篇应由同一个设计单位进行编制,编制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设计资质。 编制内容 概况 4.1.1 矿区开发情况。包括矿区总体规划,现有生产、在建矿井的分布和开采情况,小窑分布及开采情况;属于非新建项目的,要介绍其建设、安全生产情况。 4.1.2 项目设计依据。包括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和目标、提供的主要技术资料与审批文件,设计编制的主要原则和指导思想,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 4.1.3 建设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单位的组成、主营业务、煤炭建设与生产业绩、近年安全生产状况。 4.1.4 设计概况 4.1. 5.1 地理概况。矿区、矿井所在地理位置、交通情况、地形地貌、水系河流、气象与地震、环境状况等情况。附:交通位置图。 4.1. 5.2 主要自然灾害。井田所在区域洪水、泥石流、滑坡、岩崩、不良工程地质、灾害性天气等方面。 4.1. 5.2 工程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 4.1. 5.3 井田开拓与开采。井田境界、储量、设计能力及服务年限;井田开拓方式、采区布置、采煤工艺及主要设备,建设工期等。 附:井筒特征表。 附插图:开拓方式平、剖面图。4.1.5.4 提升、排水、压缩空气系统。主要设备型号和主要技术参数。 4. 1. 5.5 井上下主要运输设备。地面铁路、公路及其它运输方式,井下主要、辅助运输方式及设备。 4.1. 5.6 供电及通讯。供电电源、电压、电力负荷、送变电方式、地面供配电、井下供配电、安全监控与计算机管理,通讯及铁路信号等。 4.1. 5.7 地面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原煤进仓装车、洗选加工、矸石排放,以及供排水、污水处理、井口降温采暖等系统。 4.1. 5.8 地面设施。工业场地及周边用于生产生活的重要建筑物与构筑物。附:工业场地总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结论建议-举例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结论建议-举例

5 结论建议 5.1 结论 本设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工程各方面奠定了必要的保证安全生产的物质条件,通过工艺技术装备的先进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发挥其防范事故的主动作用,从而把安全工作贯彻于工艺流程设计和生产设备选型之中。 (1)本项目生产工艺技术与预评价批准的生产工艺技术相同;与设立安全评价时的建设厂址相同,未变更建设地址;总平面布置与设立安全评价批准的总平面布置相同;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装置规模与设立安全评价时未发生变化;本项目构成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分级为一级。 本项目厂址选择符合当地发展规划;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与周边学校、居民区、公路主干道、军用设施等的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厂区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清晰,既考虑了安全距离的要求,又兼顾了方便工艺流程、设备安装和管道布置,整体布局合理、适用、安全,符合有关的标准。 (2)本工程工艺和流程是先进的,具有性能可靠、技术先进、运行平稳、操作简易、维护便捷、造价合理等特点,并已被实践所证明。 (3)符合《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规范要求综上所述,本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符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满足装置运行时的安全生产条件。

(4)本项目设计的全部安全设施符合GB50016-2014、GB50160-2008、GB12710-2008、GB50058-2014等标准规范要求,达到本行业同规模厂企安全设施配置先进水平。 (5)本项目的业主和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施工和生产运行中,需落实本设计专篇中提出的各项设计,加强质量监督和工程管理,抓好建成后的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和安全生产管理等环节的工作,工程投产后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 工程参考了同类装置的安全设施设计,在此基础上采取了多方面多层次的安全设施设计。本项目工艺成熟、先进,采用较为先进的自控手段,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要求执行。本项目采用PLC及DCS系统作为控制系统的基础,自动化控制水平较高。设备选型采用安全、可靠的电气设备,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发生。预计项目投产后,在生产正常的情况下,在安全方面能够达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各项规定和指标,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5.2 建议 5.2.1 主要装置、设施和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的订购 (1)主要装置、设施和安全设施需采用国家指定的安全认证标志的设施和设备。所有设备、管线、阀门、法兰及其配套的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检测仪表要选用具备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的优质产品。压力容器、起重机械需符合《特种设备安全临察条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等法规的规定。选用的通用机械和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国外供货的特殊设备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企业标准和专有技术。国外供货的压力容器还必须取得中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进口压力容

安全专篇内容

《安全专篇》编写提纲 一、设计依据 1、国家有关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安全卫生标准、规范、规程和其它依据。 二、工程概述 1、本工程设计所承担的任务及范围; 2、工程性质、地理位置及特殊要求; 3、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前的安全概况; 4、主要工艺、半成品、成品、设备及主要职业危险、危害概述。 三、建筑及场地布置 1、根据场地自然条件中的气象、地质、雷电、暴雨、洪水、地震等情况预测的主要职业危险、危害因素及防范措施; 2、建厂的周围环境条件及其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和防范措施; 3、锅炉房、氧气站、乙炔站、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仓库等的布局及其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和防范措施; 4、厂区内通道、运输的安全卫生; 5、建筑物的安全距离、采光、通风、日晒等情况,有害气体与主要风向的关系;

6、救护室、医疗室、浴室、更衣室、休息室、哺乳室、女工卫生室等辅助用室的设置情况。 四、生产过程中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分析 1、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材料和产生的中间体、副产品、产品等的种类、名称和数量; 2、生产过程中的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辐射(电离、电磁)、震动、噪声等有害作业的生产部位、程度; 3、生产过程中危险因素较大的设备的种类、型号、数量; 4、可能受到职业危险、危害的人数及受害程度。 五、安全设计中采用的主要防范措施 1、工艺和装置中选用的放火防爆等安全设施和必要的监控、检测、检验设施; 2、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类别、等级、范围选择电器设备、安全距离、防雷、防静电及防止误操作等设施; 3、生产过程中的自动控制系统和紧急停机、事故处理等设施; 4、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和急性中毒中的抢救、疏散方式和应急措施; 5、生产过程中各工序产生尘毒的设备(或部位),尘毒的种类、名称和危害程度; 6、高温、高压、低温、噪声、振动等工作环境所采取

精品范文--重视电气安全设施作用强化安全检查与监管

重视电气安全设施作用强化安全检查与监管电气安全设施是化工、石化企业安全设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安全教育培训、日常安全检查与监管等环节常被疏忽,客观上容 易留下隐患,笔者认为需要强化对电气安全设施的监管,首先要从提高对电气安 全设施作用的认识入手,提醒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电气安全设施的分类及作用 化工企业电气安全设施除了用来防止触电、接地等电气事故外,也用来防止 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等非电气事故。电气安全设施按用途来分类,可分为漏电 保护设施、电气安全联锁设施、信号报警设施、可靠接地设施、安全屏护设施、 安全工用具等,下面分别介绍各类设施的作用和用途。 1、漏电保护设施(又称漏电保护器) 漏电保护设施的主要作用是防止由于漏电而引起的触电事故和防止由于漏电 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其中有的品种还能用于监测或切除三相电动机单机运行 的故障,从而可以大大提高低压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单相接地短路保护的灵敏度; 可以解决化工企业潮湿场所的安全供电问题;可以避免相对对地短路时设备带危 险电位;还可以避免人身直接触电伤亡事故,该设施主要用于1000V以下低压系统。 2、电气安全联锁设施 电气安全联锁设施包括:防止触电事故的联锁设施、排除电路故障的联锁设施、防止非电气事故的联锁设施。

防止触电事故的联锁设施的主要作用是防止人体直接接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联锁设施。 排除电路故障的联锁设施的主要作用,当电路发生短路、过载、三相电动机单相运行等故障,虽然这类故障一般不会直接造成触电事故,但很可能引起火灾、爆炸或设备损坏,还会降低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增加触电事故的发生,因此在线路或设备上装设此保护设施,并与电源接通与否有联锁关系。 防止非电事故的联锁设施的主要作用,某些机械伤害事故,爆炸事故及其它类型事故,均可以借助电气安全联锁设施来防止。 3、信号报警设施 信号和报警设施的作用主要是危险情况发生时能及时发出信号,给人以警觉,以便能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有的信号报警设施是把现场危险因素转变为电讯号,传送至控制中心报警和记录,控制中心安排处置。 还有的信号报警设施除能把危险因素转变为电讯号外,还能启动现场的其它安全设施动作,消除危险因素。 4、安全接地设施 安全接地设施的主要作用是防止电气设备漏电,防止遭受雷击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静电,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和人身触电危险重要的保护性设施。 (1)为了能保护人身、设备、建(构)筑物的安全及正常运行,应将电气设备的

修改初设方案的申请报告

XXX 煤矿 报告第00X 号修改初设方案申请报告 编制人;杨正明 编制日期;2013年7月9日 修改初设方案申请报告

四川华宇矿山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2007年1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达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泸州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复函》(川办函[2007]12号)附件中“叙永县大窝坑煤矿整合小窝坑煤矿,批准能力由原3万吨/a扩能为6万吨/a”、“大堰煤矿为独立扩能矿井,批准能力由原3万吨/a扩能为6万吨/a”。2007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四川省筠连、古叙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函〔2007〕727号)的附件中“叙3号矿”即由原大堰、小窝坑、大窝坑煤矿整合而成,整合生产能力为9万吨/a,由1-9个拐点圈闭,矿区的走向长约2.31km,倾斜宽约1.025km,面积1.472km2;批准开采、C20、C24、C25煤层,开采标高由+980m~+650m标高。整合后企业名称为:叙永县大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堰煤矿)。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根据此批复,特委托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一三地质队(以下简称“一一三队”)承担整合后矿区范围内的煤炭资源储量核实工作。2009年9月,一一三队提交了《四川省叙永县海坝井田大堰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09年10月10日储量核实报告通过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川评审[2009]562号),送交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进行备案,国土资源厅以川国土资源储备字[2009]542号文同意备案,矿区平面内、采深内煤炭保有资源/储量:(122b)+(333)368.6万吨;平面内,采深外煤炭保有资源/储量(333)11.4万吨。目前矿方已办理两年期采矿许可证(证号:C5100002010021120056415),允许开采C25、C24、煤层,开采标高+1000~+550m,生产规模9万吨/年。本次设计利用资源储量为380万吨,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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