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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统计年报及统计基点调查和定期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农业统计年报及统计基点调查和定期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农业统计年报及统计基点调查和定期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农业统计年报及统计基点调查和定期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1、农作物总播种面积:是指全年各季各种农作物播种面积的总和。现行农业统计制度规定,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是指应该在本日历年度内收获的农产品的作物的播种面积之和。其计算公式为:

本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上年秋冬播种面积+本年春播作物面积+本年夏播作物面积=本年夏收作物播种面积+本年秋收作物播种面积。

2、农作物产量:指本年度全社会范围内生产农产品的产量,不论计划内外,数量多少,耕地上与非耕地上的农作物产量,都应统计在内。各种主要作物产量按国家的统一规定计算。作为粮食的薯类产量按五斤折一斤计算。

3、谷物:指稻谷、小麦、玉米、谷子、高梁和其他谷物,不包括薯类和大豆。早稻是指从播种到成熟约在120天以内,中稻为120—150天,晚稻为150—180天。其他谷物指除稻谷、小麦、玉米、谷子、高梁以外的一些子实主要用作粮食的作物,包括大麦、元麦(青稞)、莜麦、荞麦、糜子、黍子等。

硬粒小麦:指具有较高营养品质和良好(食品)加工品质的强筋小麦。

软粒小麦:指具有较高营养品质和良好(食品)加工品质的弱筋小麦

4、园林水果:指在专业性果园、林地及零星种植果树上生产的水果(老口径水果)。不包括瓜果类。

5、年末果园面积:指年末专业性果园面积,不包括果用瓜种植面积。

6、全年水果总产量:指包括园林水果(老统计口径水果)产量与瓜果类产量之和。

7、花卉种植面积:指在大田种植的花卉面积。不包括设施及盆栽花卉。

8、蔬菜大棚:指由塑料膜覆盖,人能在内作业,以种植蔬菜为主的大棚,按占地面积计算。

9、猪、牛、羊出栏数:指育肥出售和自食的头数。包括淘汰的和因伤死亡的耕牛、肉牛、奶牛和羊。猪出售数包括个别地区习惯吃的“烤小猪”或出口的“乳猪”。

10、禽、兔出栏数:指统计期内出栏供屠宰的家禽和家兔。不包括出卖的雏禽和幼兔。

11、屠宰数:指在本辖区内实际屠宰的出栏畜禽数量,包括由辖区外购进在本辖区内屠宰的数量。该指标目前只作内部参考,不用于计算肉类产量。

12、各类畜禽存栏数:指调查日期(通常指年末、季末)实际存在的各类畜禽头(只)数,不分大小、公母、品种、用途一律包括在内。

大牲畜存、出栏是指牛、马、驴、骡的存、出栏之和

牛存、出栏是指黄牛、水牛、乳牛的存、出栏之和

羊存、出栏是指山羊、绵羊的存、出栏之和

家禽存、出栏是指鸡、鸭、鹅的存、出栏之和

鸡存、出栏是指专用型蛋鸡、专用型肉鸡、兼用型鸡的存、出栏之和

13、饲养量:指一个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实际饲养过的畜禽头(只)数。其计

算公式如下:

全年饲养量=年末存栏数+年内死亡数+全年累计出栏数

14、役畜:指供劳役为主要目的的大牲畜。如用于耕作、骑乘、驮运、拉车或其它使役的马、骡、驴、牛。其使役年龄:牛3-12岁,马3-18岁,骡3-25岁,驴3-15岁。

15、能繁殖的母畜:指已经达到生殖年龄有生殖能力的母畜,不论是否配种受胎,均应算作能繁殖的母畜。能繁殖的母猪是指达到生殖年龄而专门留作繁殖用的母猪。母畜生殖年龄的标准一般是:2岁以上的牛、驴,3岁以上的马,9个月以上的猪,1岁以上的羊。

16、仔畜:新繁殖的牛犊、马(驴、骡)驹、骆驼羔、羊羔的统称。在我国畜牧统计上,仔畜泛指当年繁殖的没有跨年度的牲畜。

17、乳牛:指以产奶为主要用途的牛,包括经过改良后主要用作产奶的黄牛、水牛。

18、细毛羊:指羊毛细度在25um(微米)以下(60支以上)的纯种羊(如新疆细毛羊、东北细毛羊、美利奴、阿期卡尼、斯大夫等)及其与本地绵羊杂交改良的后代。

19、半细毛羊:指羊毛细度在31um—34um(微米)(48-50支)的纯种羊(如罗姆尼、边区莱斯特、茨盖、考力代、林肯)及其与本地绵羊杂交改良的后代。

20、专用型蛋鸡:指专门用于产蛋的专用品种蛋鸡。

21、专用型肉鸡:指专门用于产肉的专用型品种肉鸡,包括国外引进和国内培育的品种。

22、兼用型鸡:除专用于产蛋、产肉以外的,以土种鸡为主的所有的鸡。

23、肉类总产量:指当年出栏并已屠宰的畜禽肉产量。肉类总产量=牛肉+马肉+驴肉+骡肉+猪肉+羊肉+禽肉+兔肉+其它

大牲畜肉=牛肉+驴肉+骡肉

猪、牛、羊、驴、骡、马肉产量按其去掉头蹄下水后带骨肉的胴体重量计算;兔禽肉产量按屠宰后去毛和内脏后的重量计算,可用住户调查资料推算。

24、猪、牛、羊、驴、骡、马肉产量:指在统计期内出栏并已屠宰的猪、牛、羊、驴、骡、马、骆驼胴体产量。胴体指屠宰后除去头蹄下水(大牲畜及羊还去皮)后带骨肉的重量。此项指标可通过典型调查、抽样调查和收购部门掌握的资料,取得平均每头胴体重数据和出栏头数推算。

牛肉=黄牛肉+乳牛肉+水牛肉

羊肉=山羊肉+绵羊肉

25、禽、兔肉:指家禽、兔被去皮、去毛和内脏(净膛)后的肉。

禽肉=鸡肉+鸭肉+鹅肉

26、其它:指除大牲畜、猪、羊、家禽、兔以外的畜禽肉类产量,如鹿犬、肉鸽、鹌鹑、鸵鸟等。

27、牛、羊奶产量:指社会产量。凡出售和农民自食自用的各种牛、羊奶产量。

牛犊、羊羔直接吮食的部分,不统计产量。

28、禽蛋产量:指在统计期内,鸡、鸭、鹅的产蛋总量。

29、绵羊毛产量:指在统计期内,各种绵羊的毛产量。

30、蜂蜜产量:指在统计期内已经收获的全部蜂蜜产量,喂给蜜蜂的蜂蜜不计算在内。

旅游统计基本概念和主要指标解释

旅游统计基本概念和主要指标解释

旅游统计基本概念和主要指标解释 1.游客:指任何为休闲、娱乐、观光、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离开常住国(或常住地)到其他国家(或地方),其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并且在其他国家(或其他地方)的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获取报酬的人。 游客不包括因工作或学习在两地有规律往返的人。 游客按出游地分国际游客(即海外游客)和国内游客。按出游时间分旅游者(过夜游客)和一日游游客(不过夜游客)。 2.常住国:指一个人在近一年的大部分时间所居住的国家(或地区)或在这个国家(或地区)只居住了较短的时间,但在12个月内仍将返回的这个国家(或地区)。 3.常住地:指一个常住国的居民,在近一年的大部分时间所居住的城镇或在这个城镇只居住了较短的时期,但在12个月内仍将返回的这个城镇。判定一个游客是国际游客还是国内游

15.出境旅游者:指我国大陆居民出境旅游,并在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旅游住宿设施至少停留一夜的游客。 16.出境一日游游客:指我国大陆居民出境旅游,在境外停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并未在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旅游住宿设施内过夜的游客。 17.旅游收入:游客(海外游客和国内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由游客或游客的代表为游客)支付的一切旅游支出就是国家(省、区、市)的旅游收入。旅游支出应包括(过夜)旅游者和一日游游客在整个游程中行、游、住、食、购、娱,以及为亲友、家人购买纪念品、礼品等方面的旅游支出,不包括为商业目的购物、购买房、地、车、船等资本性或交易性的投资、馈赠亲友的现金及给公共机构的捐赠。旅游收入包括国际旅游(外汇)收入和国内旅游收入。 国际旅游(外汇)收入:海外旅游者在中国(大陆)境内旅行、游览过程中用于交通、参观游览、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全部花费。 国内旅游收入:指国内旅游者在国内旅行、

[说明]农业部农经信息统计系统操作说明

[说明]农业部农经信息统计系统操作说明全国农经信息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2011版操作说明 第一节全国农经信息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简 介 .................................................. 2 第二节全国农经信息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安 装 .................................................. 3 第三节全国农经信息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运 行 .................................................. 7 第四节全国农经信息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设 置 ................................................ 10 第五节农经信息报表管理...................................................................... .......... 19 第六节统计报表数据汇总分析...................................................................... ... 29 第七节账套管理...................................................................... ........................ 34 第八节备份恢复...................................................................... (36) 第一节全国农经信息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简介一、系统简要操作流程 1(运行系统 用户安装完【全国农经信息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2011版】后,双击系统桌面上的【全国农经信息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2011版】图标或通过选择【开始】—

乡镇统计报表报主要指标解释

综合年定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一、年报一套表 (一)农村组织情况和从业人员情况 1、乡村户数: 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住户。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住户也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内;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都不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范围内。不包括乡村地区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集体户。 2、乡村人口: 指乡村地区常住居民户数中的常住人口数,即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户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退休人员也为家庭常住人口。但是现役军人、中专及以上(走读生除外)的在校学生、以及常年在外(不包括探亲、看病等)且已有稳定的职业与居住场所的外出从业人员,不应当作家庭常住人口。 3、乡村劳动力资源数:指乡村人口中劳动年龄以上(16周岁)能够参加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乡村劳动力资源数=劳动年龄内的人口数-劳动年龄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超过劳动年龄而实际参加劳动的人口。 4、劳动年龄内的人口数:指在乡村劳动年龄内的人口总数,即男性年龄在16-59岁之间,女性年龄在16-54岁之间的全部人口数。包括在校学习的学生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但不包括现役军人、在押犯人、户口在农村但领取国家工资的职工人口。资料来源可从农村人口统计报表中该年龄组内人口减去户口在农村但领取国家职工工资的人口。 5、劳动年龄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指在劳动年龄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有残疾(五种残疾标准,见国家统计局90年9月农村经济基本情况调查方案23页至24页)但能参加劳动的人不包括在内。 6、超过劳动年龄而实际参加劳动的人数:指男在59岁以上、女在54岁以上而实际经常参加社会劳动的人口数。 7、乡村实有从业人员:指乡村人口中实际参加各种行业劳动并取得实物或货币收入的劳动力人数。包括劳动年龄内实际参加劳动的人口和超过劳动年龄实际参加劳动的人口数。 8、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是指直接参加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从业人员以及直接从事采集、捕猎劳动的从业人员。 9、工业从业人员:是指主要从事工业生产、服务、管理的从业人员。工业生产活动包括下列两个方面:(1)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如采矿、晒盐、森林采伐等,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核算)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总产出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常住单位生产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价值,既包括新增价值,也包括转移价值。它反映常住单位生产活动的总规模。总产出按生产者价格计算。 地区生产总值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三次产业三次产业的划分是世界上较为常用的产业结构分类,但各国的划分不尽一致。我国的三产产业划分是: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包括劳动者获得的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津贴,既有货币形式的,也有实物形式的,还包括劳动者所享受的公费医疗和医药卫生费、上下班交通补贴、单位支出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生产税净额指生产税减生产补贴后的余额。生产税指政府对生产单位从事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如固定资产、土地、劳动力)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费和规费。生产补贴与生产税相反,指政府对生产单位的单方面转移支付,因此视为负生产税,包括政策性亏损补贴、价格补贴等。 固定资产折旧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民经济核算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各类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实际计提的折旧费;不计提折旧的政府机关、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居民住房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按照统一规定的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原值计算的虚拟折旧。原则上,固定资产折旧应按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计算,但是目前我国尚不具备对全社会固定资产进行重估价的基础,所以暂时还不能采用上述办法。 营业盈余指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它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生产税补贴,但要扣除从利润中开支的工资和福利等。 支出法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一种方法,包括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及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三部分。计算公式为:支出法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主要指标解释及数据来源和企业综合评价得分计算方法

主要指标解释及数据来源和企业综合评价得分计算方法 一、单位用地税收(单位:万元/亩) 单位用地税收=税收实际贡献/用地面积 税收实际贡献:指企业实际入库(不含查补以前年度税款)主要税费合计数额,具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用地面积:指企业实际用地面积,包括企业通过政府出让、土地二级市场获得的自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通过租赁方式实际占用的土地,以及其他实际占用的土地等。 二、单位能耗销售收入(单位:万元/吨标准煤) 单位能耗销售收入=销售收入/总能耗 销售收入:指企业在税务纳税申报系统中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总能耗:指企业生产和非生产活动消耗的能源总量。工业生产活动消耗能源包括作为燃料、动力、原料、辅助材料使用的能源,以及生产工艺中使用的能源。 三、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单位:万元/当量吨) 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销售收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当量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当量:指企业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类指标的排放当量之和。 四、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单位:%) 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研发经费支出/销售收入 研发经费支出:指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内部经费支出。

五、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万元/人) 全员劳动生产率=工业总产值(现价)/年平均职工人数全员劳动生产率:指根据产品的价值量指标计算的平均每一个从业人员在单位时间内的产品生产量,等于企业的工业总产值除以年平均职工人数。 六、税收增幅(单位:%) 税收增幅=(当年税收实际贡献/上年税收实际贡献-1)×100% 七、销售收入增幅(单位:%) 销售收入增幅=(当年销售收入/上年销售收入-1)×100% 八、研发经费投入增幅(单位:%) 研发经费投入增幅=(当年研发经费支出/上年研发经费支出-1)×100% 九、亩均投资额(单位:万元/亩) 亩均投资额=投资额/用地面积 投资额:即企业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指企业当年投入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的资金总量。 十、有关数据来源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所在区市统计用区划代码、所属行业分类代码(《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小类代码)由统计部门提供。 (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名单、所在区市统计用区划代码、所属行业分类代码由区市税务、市场监管、统计等部门通过企业纳税、市场主体登记、行业分类等有关信息筛选确定。

工业企业主要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一、工业总产值的定义 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指工业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1.工业总产值计算应遵循的原则 (1)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的劳务,均应包括在内。其中的最终产品,不管是否在本年内销售,只要是本年内生产的,就应包括在内。凡不是工业生产的产品,均不得计入工业总产值。 (2)最终产品的原则。即企业生产的成品价值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企业对外销售的半成品也应视为最终产品计入工业总产值。而在本企业内各车间转移的半成品和在制品只能计算其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3)“工厂法”原则。即以法人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计算工业总产值,是其本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的总价值量。 (二)、工业总产值的内容 包括三部分: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1)成品价值:指企业在本年内生产,并在本年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合格、包装入库的已经销售和准备销售的全部工业成品(包括半成品)价值合计。成品价值中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但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 工业总产值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成品价值按成品实物量乘以本年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帐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

品,按成本价格计算生产成品价值。 (2)对外加工费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做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所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收入。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对于以对外加工生产为主,对外加工费收入所占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果对外加工费收入出现跨年度支付的情况,为保证总产值生产口径计算的准确性,则应将对外加工费收入按实际情况调整,记录本年应实际收取的对外加工费收入。 (3)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为了使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中的物耗价值一致,以便同口径地计算工业增加值,规定本指标的计算原则是:凡是企业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工业总产值中必须包括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反之则不包括。 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等于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价值减去期初价值后的余额,如果期末价值小于期初价值,该指标为负值,企业在计算产值时,应按负值计算,不能作为零处理。 (三)、工业总产值计算的几种具体规定 (1)凡自备原材料(包括自备零部件)生产,不论其加工繁简程度如何,一律按全价,即包括自备原材料的价值,计算工业总产值。 (2)凡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则加工企业一律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即不包括定货者来料的价值。一般分两种情况:a、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即承包单位)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委托加工的企业(即发包单位)按全价计算工业总产值。b、工业企业与非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当工业企业作为加工企业时一律按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

常用统计指标解释――国内贸易统计指标.

常用统计指标解释 -(17 --国内贸易统计指标 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指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新闻出版业、邮政业和其他服务业等,售予城乡居民用于生活消费的商品和社会集团用于公共消费的商品之总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一、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单位 : 1. 售予城乡居民的各种生活消费品; 2. 售予入境旅游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各类商品; 3. 售予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和武警等机构的商品,以及以零售方式售予各类企业的商品。具体包括:用于非生产和社会交往的办公用品,如通讯设备、计算器具和设备、电讯网络设备、文印设备、音像视听器材和设备、纸张、本册、文具及装订文印材料、家具、日用电器、针纺织品、清洁卫生用品、文体用品、奖品、纪念品、礼品等; 供内部人员乘坐的交通工具和燃料;用于办公设施修缮的各类配件、材料、工具等;用于取暖和防暑降温的设备、燃料、材料及食品等;专用于教学的用品和设备;非营利医疗机构的中、西药品、中药材和医疗设备器材;非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对外营业的内部食堂用的餐具、炊具、设备、清洁卫生工具和食品、燃料等;军队、武警用于其人员生活的衣着品和个人用品;其他各类非生产性设备和用品。 二、餐饮业出售的主食、菜肴、烟酒饮料和其他商品。 三、新闻出版业、邮政业售予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等机构的书报杂志、音像制品、邮品等。 四、其他服务业出售的食品、烟酒饮料、服装鞋帽、日常生活用品、医药保健用品、艺术品、工艺美术品、玩具、殡葬用品以及其他消费品。 2. 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购、销、存总额

指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批发、零售业企业 (单位以本企业 (单位为总体的, 从国内、国外市场购进的商品总量,销售和出口的商品总量、库存商品总量等情况。该指标可以反映商品流转过程中商品的购进、销售、库存之间的比例关系和存在的问题。 3. 商品购进总额 指从本企业 (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 (包括从境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总额。它反映批发零售贸易业从国内、国外市场上购进商品的总量。商品购进总额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商品; (2从出版社、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购进的图书、杂志和报纸; (3从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单位购进的商品; (4从其他单位购进的商品,如从机关、团体、企业等单位购进的剩余物资,从餐饮业、服务业购进的商品,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从居民手中收购的废旧商品等; (5从国 (境外直接进口的商品。不包括企业(单位为自身经营用和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以及销售退回、商品升溢等。 4. 商品销售总额 指对本企业 (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 (包括对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总额。它反映批发零售贸易业在国内市场上销售商品以及出口商品的总量。商品销售总额包括:(1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消费用的商品; (2售给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作为生产、经营使用的商品; (3售给批发零售贸易业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 (4对国 (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不包括出售本企业 (单位自用的废旧包装用品;未通过买卖行为付出的商品;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 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购货退出的商品以及商品损耗和损失等。 5. 批发零售贸易业库存 指报告期末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批发零售贸易企业 (单位已取得所有权的商品。它反映批发零售贸易企业 (单位的商品库存情况和对市场商品供应的保证程

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分析系统简介

目录 第一节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分析系统简介 (2) 第二节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分析系统安装 (5) 第三节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分析系统运行 (9) 第四节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分析系统设置 (12) 第五节农经信息报表管理 (16) 第六节统计报表数据汇总分析 (27) 第七节农经信息统计账套管理 (30)

第一节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分析系统简介 一、系统简介 【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分析系统】是根据当前农经信息统计分析工作的要求,在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的指导下,由青岛太阳软件公司研发的一套具有省、市、县、乡多级别超级汇总分析与决策支持功能的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分析系统软件;它的应用大大缩短了各级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在农经信息数据统计、汇总、分析等方面的工作周期,有效的避免了因手工统计、汇总、分析造成的农经信息统计、汇总、分析数据不准确等现象的发生;大大提高了各级农经部门在农经信息统计与分析方面的工作效率。 二、系统主要功能和特点 1.方便快捷的报表数据录入功能。 2.严格的报表数据平衡关系审核功能。 3.快捷的下级单位上报文件生成功能。 4.轻松的下级单位上报文件引入功能。 5.准确的上级报表文件汇总生成功能。 6.强大的各级报表数据查询、打印功能。 7.强大的统计报表数据分析功能。 三、系统简要操作流程 1.运行系统 用户安装完【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分析系统】后,双击系统桌面上的【农经统计】图标或通过选择【开始】—【程序】菜单中【农经统计】项,即可运行本系统。 2.登录及设置系统用户 用户以【系统管理员】身份登录,登录口令为小写字母【sun】(为防止非法用户破坏,此登录口令请及时更改)。若首次运行本系统,则会有向导窗口帮助用户建立相应年度报表的账套,并提示用户输入本单位的相关信息等,完成一些初始化工作,登录成功后选择已建立的账套,进入系统的主画面。 3.报表单位数据录入/汇总 (1)用户登录成功,进入【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分析系统】主界面后,首先通过【组织单位管理】模块,建立起包含其所有下级单位的上下两级组织单位体系。 (2)运行【数据录入/汇总】模块,在左侧组织单位的树型结构中选择好没有使用本系统软件的下级单位,再依次选中所选单位的各项统计报表,并点击【录入/汇总】按钮,即可进行所选单位报表数据的录入工作;数据录入完毕后,用户可在左侧组织单位树型结构中,选中各个代录单位并点击【平衡审核】按钮,对所选单位代录数据进行平衡关系的审核,确保所录数据的准确性。 (3)对已使用【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分析系统】的下级单位统计数据的引入工作,用户可通过【单位数据引入】模块,在左侧的组织单位树型结构中选择好已使用本系统软件的某下级单位,点击【引入】按钮,选择好此下级单位通过【单位数据导出】按钮导出生成的上报文件,即可将下级单位上报的统计报表数据,引入到上级单位的统计报表系统中。 (4)在进行本单位信息数据的汇总操作前,首先要对通过手动录入及导入的各个下级单位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校验,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在左侧的组织单位树型结构中选中本单位,再依次选中右侧的各个统计报表表头,并点击【录入/汇总】按钮,系统即可实现对本单位各项统计报表数据的自动汇总生成。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对照印发的表格,表内不能填数字的地方,已用“—”注明。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仅参加填写PS1表。 (一)人社统PS1号表 1. 编制数量:指编制管理部门核准的编制数。 2.从业人员总数:指统计数字截止日,指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但不含退休返聘人员、借调人员。 3.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指本单位在编人员和经上级部门批准超编配备的人员。 4.劳务(人事)派遣人员:指统计数字截止日,本单位通过劳务(人事)派遣方式使用的所有人员。 5.退休人员:指截止本年12月31日,实有退休人员的总人数。 6.系统:事业单位隶属的部门所在的系统。 7.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指事业单位中,经公务员管理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本表审核要点: 1.行4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行5配备工勤人员的机关单位的填法详见附表举例样式。其余一般事业单位按正常填写。 2.列22行23-26从业人员总数分层次数字要与表3列18行8-11完全一致。 3.列26行23-26退休人员总数分层次数字要与表3列19行8-11完全一致。 4.列21行2、行4、行10、行13、行15-21应为0 5.列22行6=表6列1行21+列19行21-列40行21+列42行21 列22行11=表6列1行2+列19行2-列40行2+列42行2 6.第二行“有参公管理人员的单位”,一般指党校,公益一类,行业为教育 7.行23-26列10-16=行6-12列18-21,两边数字要完全一致。 (二)人社统PS2号表 1.其他等级人员:本类型在册正式人员中尚未评定岗位等级或岗位等级不明确的人员。 2.其他从业人员:除在册正式人员外的其他从业人员。 3.学历:指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毕业学历证书为凭证。 学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2〕4号)和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组厅字〔2002〕9号)进行清理后认定的学历统计。 有两个及以上学历的,按接受教育的最高学历统计。在校学习及参加不脱产的夜校、业余学校、函授、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学习的,未取得新的学历之前,按现有学历统计。 取得两个及以上同等学历的,学历仍填报在对应的同等学历栏。取得中等技工学历的,学历填报在“高中及以下”栏。 参加各种课程进修班学习获得结业证书的和仅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的,仍按原学历统计。 具有学籍但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肄业生(被开除学籍者除外)的学历均按下一层次学历统计。研究生肄业统计在“大学本科”栏,大学本科肄业统计在“大学专科”栏,大学专科肄业统计在“中专”栏,以此类推。 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统计在大学专科栏。 4.年龄:指统计截止日期时的实足年龄(周岁)。如1955年12月出生的人员,在2005年12月31日统计时计算为50周岁;而1956年1月出生的人员,则计算为49周岁。 5.博士: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必须既有学位又有学历) 6.硕士: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必须既有学位又有学历)

农经统计工作报告

农经统计工作报告 在开发区财税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农经统计科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对XX 年工作总结和XX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XX年工作总结 一、统计工作有序开展。我们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一步协调上级统计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完善统计口径,做出好各项统计工作。 1、认真开展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普查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了这项牵扯千家万户,涉及每一位公民切身利益的工作有序开展。普查工作自10月8号工作全面铺开以来,连续60多天加班加点,特别是26名指导员白天下村指导业务,晚上加班审核汇总,积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流动人口普查登记难问题,把外来和外出人口情况摸清摸透,数据搞准搞实,确保了全区外来、外出人口数据的匹配与协调。目前普查办对快速汇总数据初步核算,第六次人口普查涉及普查对象57904人。其中:常住人口47710人,户籍人口48309人, XX年11月1日至XX年10月30日出生人口388人,死亡人口363人。(1)普查时点居住在本普查区人数46562人,其中:户口登记在本普查区人数38056人;户口登记在其他乡镇街道人数8215人,外来半年以上人数7581人,(2)户口在开发区,普查时点居住在其他乡镇街道人数9832人,其中:外出半年以下人数1740人,外出半年

以上人数8092人。 2、抓好工业和投资统计工作。特别是63家规模以上工业和84个投资项目等每月300多份报表工作,全年新增聚博建陶等12家规模以上企业,为提高二产增加值核算提供基础数据。1-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完成总产值380亿,主营业务收入370亿,实现固定资产投资51亿,同比增幅分别为30%、35%和110%。 3、抓好服务业统计工作。特别是25家限额以上贸易业、7家交通服务业和8家成品油贸易业统计工作,全年新增大新化工等13家限额以上贸易业,挖掘提升三产增加值数据。 4、抓好农业统计、劳动工资季报、农村住户调查月报和群众安全感调查等工作。 二、农经工作稳步推进。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做好各项农经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博兴经济开发区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1、切实抓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农村财务行为。一是抓好报账代理工作,按规章办理各项报账业务,符合制度的开支不停不扣,及时办理,不符合制度的票据坚决退回,全年累计代理报帐317村次;二是抓好专户代管资金工作,杜绝村级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等问题发生,12月份专户代管资金920万元;三是协助社区督导落实好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工作,做到给村民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2、切实抓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一是拟制定减负工作意见,强

(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附件2: 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一、报表封面 本套报表的封面分为上下两部分,上半部分主要反映基本建设单位(项目)决算报表负责人、编报人员情况;下半部分主要反映建设单位代码、性质、级次等信息。建设单位(项目)要按以下要求填写:1.单位名称:指主管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全称 2.单位负责人:指建设单位总负责人 3.财务负责人:指主管建设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4.填表人:指具体负责编制基建决算报表的人员 5.电话号码:指建设单位财务机构所在地的电话号码 6.单位地址:指建设单位的实际办公地址 7.报送日期:指报表报出的实际日期 8.单位统一代码:各建设单位应按各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布核发的9位代码填列;建设单位如未能领取统一代码,则根据《自编企业、单位临时代码规则》(国资统发[1995]116号)编制填列。 9.单位性质:指建设单位的性质,分别按行政、事业、企业选择填列。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建设单位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均以企业性质填列。 10.隶属关系:本码由“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和“部门标识代码”两部分组成。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中央单位:前六个空格为零,后三个空格根据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95)填报。 (2)地方单位:前六个空格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编制。具体编制方法:省级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数字后加4个零表示;地市级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

前4位数字后加2个零表示;县级(及市辖区)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本身6位数表示。后三个空格按照单位财务或产权归口管理的部门、机构,比照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填报。 11.所在地区:指建设单位(项目)实际所在地,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实际填列。 二、资金平衡表(财建01表) 本表主要反映建设单位(项目)年末全部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情况。主要指标填列方法如下: 表中有关项目“年初数”栏的数字,应根据上年末本表“年末数”栏的数字填列。在上年度决算未经审查批复以前,应填列最后上报的数字;上年度决算已经审查批复的,应按审批后的数字填列。 1.“待核销基建支出”:反映非经营性建设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沙)育林(草)、水土保持、城市绿化、取消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报废及其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不能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支出。根据“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经营性建设项目不填该项目。 2.“转出投资”:反映非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的投资,根据“转出投资”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建设的专用设施,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按照《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即经项目主管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才能作转出投资处理。 3.“货币资金合计”:反映货币资金合计数,根据“银行存款”、“现金”和“有价证券”期末余额填列。(注:本科目反映内容为以前年度报表中“货币资金合计”和“有价证券”合计数) 4.“以前年度拨款”:反映以前年度拨入的到本年末尚未冲转的中

常用经济术语和统计指标解释

常用经济术语和统计指标解释 1.国生产总值(GDP) 指一个国家(地区)领土围,本国居民和外国居民在一定时期所生产和提供最终使用的产品和劳务的价值。从生产角度说,它是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增加值之和;从分配角度说,是这些部门的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和固定资产折旧等项目之和;从使用角度说,它是最终用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流动资产以及净出口的产品和劳务。 2.总产出 指一个国家(地区)在一定时期生产的货物和服务的价值的总和,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经营活动的总成果,即社会总产品。包括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的总产出。 3.中间投入 指一国家(地区)在一定时期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费和使用的所有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各种服务的价值。 3.增加值 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后的余额,反映一定时期各部门、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也就是本部门、本单位对国生产总值提供的份额。 4.国民生产总值(GNP) 等于国生产总值加上来自国外的劳动者报酬净额和财

产收入净额(来自国外的劳动者报酬和红利、利息、地租等财产收入扣除支付给国外的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的余额)之和。 5.世界上通行的三次产业划分是 根据社会生产活动历史发展的顺序对产业结构的划分,产品直接取自自然界的部门称为第一产业,对初级产品进行再加工的部门称为第二产业,为生产和消费提供各种服务的部门称为第三产业。它是世界上通行的产业结构分类,但各国的划分不尽一致。 6.中国的三次产业划分是: 第一产业: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等)。 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气、热水、煤气)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由于第三产业包括的行业多,围广,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第三产业可分为两大部门:一是流通部门,二是服务部门。具体又可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第二层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保险业,地质普查业,房地产、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第三层次: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学

妇女发展纲要统计监测指标解释

妇女发展纲要统计监测指标解释 一、妇女与健康 (一)主要指标 1.妇女人均预期寿命 2.孕产妇死亡率 3.妇女常见病筛查率 4.宫颈癌死亡率 5.乳腺癌死亡率 6.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率 7.妇女梅毒年报告发病率 8.孕产期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9.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 10.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 11.人工流产率 (二)指标解释 妇女人均预期寿命 1.定义: 又称平均寿命,指在某一死亡水平下,已活到×岁年龄的人口平均还有可能继续生存的岁数。它能摆脱人口年龄结构的影响,综合反映全体人口的死亡水平,对于人口分析和人口预测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平均预期寿命也可以分性别进行计算,现在各国都分别计算男性、女性和总人口三种平均寿命。一般来说,女性平均寿命高于男性。 2.计算方法: 平均预期寿命是通过编制生命表来计算的。计算方法是将×年龄以上累计生存人数Tx除以该年龄尚存人数Lx,即平均预期寿命Ex=Tx/Lx。在各年龄的平均预期寿命中,0岁组(出生时)的平均预期寿命可以表示一批人出生后平均一生可能存活的寿命数,具有特殊意义,通常所说的平均预期寿命即指0岁时平均寿命预期寿命,记作Eo/Lo,其中Lo为假定的同批人数,To需从最高年龄Tw、…、T2、T1累计而来,因此,Eo是生命表的最终结果。 3.计算单位:岁

4.数据来源:一般根据人口普查资料推算求得。 孕产妇死亡率 1.定义: 指某地区一年内,孕产妇死亡人数与该地区当年活产儿之比。孕产妇死亡率是评价一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它的高低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孕产妇生活环境及卫生保健服务有直接关系。 孕产妇死亡:指从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者,不论妊娠时间与部位,包括内外科原因、计划生育手术、宫外孕、葡萄胎死亡者,但不包括意外原因死亡者。 因此,界定孕产妇死亡有两个重要概念: ①时间:孕期、产期、产褥期(42天); ②孕产妇死亡包括直接产科原因和间接产科原因的死亡。 直接产科死亡原因:指因妊娠状态下(妊娠、分娩、产褥)的妊娠或产科并发症,操作干预,误诊或治疗不当等造成的死亡,例如妊高症、产后大出血、产褥感染、计划生育手术、宫外孕、葡萄胎死亡者。 间接产科原因:指由于妊娠期的生理变化影响而非直接产科原因,使以往疾病加重或妊娠期新生疾病(包括内、外科)造成的死亡。例如,以往有肝病、心脏病、肾病、妊娠后加重引起的死亡。 2.计算方法: 年内孕产妇死亡总人数 孕产妇死亡率 = ————————————×10万/10万 年内活产儿数 3.计算单位:1/10万 4.数据来源:卫生部监测点数据,每年6月份可以提供上年数据。 妇女常见病筛查率 1.定义: 指某地区统计年度内实际进行妇女常见病筛查的20~64岁户籍妇女人数(不包括因疾病到妇科门诊就诊的人数)与20~64岁妇女人数之比。 2.计算方法: 某地区统计年度内实查人数 妇女常见病筛查率 = ———————————————×100% 该地区当年20-64岁妇女人数

农经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农经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一、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 1、总收入:指统计范围内的各生产经营单位当年经营的收入中可以用于抵偿本年开支并可在国家、集体、农民及有关单位之间进行分配的农、林、牧、渔、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等各项经营收入和利息、租金等非生产性收入。不包括那些不能用来分配、属于借贷性质或暂收性质的收入,如贷款收入、预购定金、国家投资、农民投资、救灾救济等。国家事业单位在农村兴办的属于集体性质的实体,如养鸡场、养猪场等,如果土地所有权仍归乡、村集体所有,当地农民参加生产劳动,其全部收入都应统计在内;如果土地已征用,所有权已转移,则只统计农民参加劳动应分得的那分收入。 总收入中,乡村集体企业收入按各行业的全部收入计算,包括经营收入、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和其它收入等;家庭经营中的种植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等,按当年收获到手的主副产品计算收入,包括已出售、自食自用和储存的主副产品在内。 总收入应按当年价格核算,也就是按当年经济活动发生时的现行价格进行核算。具体核算方法是:各种主产品、副产品出售部分按实际出售价格计算;自食自用和储存的农副产品,按出售全部该产品(包括出售给国家和在市场上出售的)的综合平均价格计算。由于全国市场价格差别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一制定本地区的综合平均价。 2、出售产品收入:指农村各经营单位和农民个人出售给国家和其他购买者的当年生产的农、林、牧、渔、工业和其他产品的收入。不包括农民自食自用、赠送亲友部分。该指标用于衡量统计范围内的商品生产情况。 3、乡镇集体企业收入:指乡镇集体举办的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及其它企业在本年度内所获得的各种收入。 4、村组集体经营收入:指村组集体组织和所属企业在本年度内所得到的全部收入和利息、租金等非生产性收入。 5、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指农户家庭成员在当年各种经营活动中获得的全部现金收入和实物收入。 6、其他经营收入:指除乡镇集体企业、村组集体经营、农民家庭经营三种经营形式以外获得的收入(不含转移性收入)。 7、农业收入:包括种植业收入和其他农业收入。 8、种植业收入:种植业指利用农作物的生理机能,通过人工培育以取得农产品的物质生产部门。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瓜果等其他作物,以及果、桑、茶树的种植。粮食作物包括稻谷、小麦、玉米、高粱、谷子、大豆、薯类 (包括甘薯、马铃薯等)及其他杂粮作物。经济作物包括棉花、麻类、糖料、油料、烟叶、药材、染料、香料等作物。蔬菜瓜果等其他作物包括各种蔬菜、菜用瓜、果用瓜、菜用豆、蕃茄等,以及绿肥作物、饲料作物、花卉等,果树包括柑桔、苹果、梨、桃、香蕉等鲜果树,干果树不包括在内。 种植业收入指各经营单位和农民当年收获到手的粮食、经济作物、其他作物,以及桑、茶、果(不含蚕茧)等主副产品收入。但生产用的绿肥和青饲料不作为收入,用来沤肥的副产品也不作收入。 出售种植业产品收入:指农村各经营单位和农民个人出售的粮食、棉花、油料等种植业产品收入。 9、其他农业收入:指农民采集野生植物等获取的收入。如采集野生蘑菇、野生蘑耳、野生药材、野生水果等所获收入。 10、林业收入:林业指培育和保护森林以取得木材和林产品以及利用林木的自然特征以发挥防护林作用的物质生产部门。包括采种、育苗、植树造林、森林抚育、迹地更新、森林保护、天然林场的经营管理,以及对橡胶、漆树、油桐、咖啡、可可、花椒、胡椒、干果树(如板栗、核桃)等林木种植及其他林产品的采集。 林业收入指各经营单位和家庭经营当年采伐竹木收入、出售树苗收入和人工栽培的竹木上不经砍伐而取得的各种林产品收入,如生漆、棕片、五倍子、松脂、紫胶、竹笋、油桐、乌柏子、核桃、板栗、各种林木籽实等收入。桑叶、茶叶、水果、花卉等收入,不应包括在内。 出售林产品收入:指农村各经营单位个人在年度内出售树苗和上述其他林产品收入。不包括出售桑叶、茶叶、水果、野生林产品的收入。 11、牧业收入:牧业指利用动物的生理机能,通过饲养,繁殖以取得畜产品或役用牲畜的物质生产部门。包括牲畜饲养放牧业、家禽饲养业、其他畜牧业。牲畜饲养放牧包括猪、羊、牛、奶牛、马、驴、骡、骆驼等饲养和放牧。家禽饲养包括鸡、鸭、鹅等的养殖。其他畜牧业包括兔、蚕、蜂等小动物饲养等。 牧业收入指当年出售、屠宰的畜禽、其他小动物和畜、禽产品收入。包括:①家畜、家禽及其他小动物收入,按出售和屠宰的产品计算。畜禽的繁殖和增重,不作为收入。②活的家畜、家禽及其他小动物的产品(如蛋类、羊毛、兔毛、蜂蜜、蜂蜡等)收入,按全部产品计算。③动物屠宰及死亡后的畜产品(如猪鬃、羊皮等)收入,按全部产品计算。牧区和半牧区农民个人出卖大牲畜收入,应作为牧业收入。农区出售肉用牛的收入作为牧业收入。但变卖属于固定资产的役畜的收入,不能作为牧业收入。畜禽的厩肥不作为收入计算。计算牧业收入时应将农民自产自食、自用部分的畜禽产品折价收入全部统计在内。狩猎野生动物所获收入也统计在牧业收入中。 12、渔业收入:渔业指养殖及捕捞水生动植物以取得水产品的物质生产部门。包括海水渔业和淡水渔业。海水渔业包括利用海水进行鱼、虾、贝、珍珠、藻类(如海带、海白菜、紫菜)等水生动植物的养殖以及对海洋水生动植物的捕捞。淡水渔业包括内陆水域养殖鱼、虾、蟹、贝类、珍珠等水生动物及对内陆水域水生动物的捕捞。渔业收入是指当年捕捞天然水生和人工养殖的鱼、虾、蟹、贝类、藻类等淡水水产品和海水水产品的实际收入,包括出售的和自食的部分。 出售渔业产品收入,指农村各经营单位和农民个人年度内捕捞的水产品 (包括人工养殖并捕获的水产品和捕捞天然生长的水产品)通过各种渠道出售所获得的收入。 13、工业收入:工业指采掘自然物质资源和对各种原材料进行加工、再加工的物质生产部门。包括采矿业和制造业。采矿业包括煤炭、石油和天然气、金属矿、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开采和采盐业。制造业包括食品工业、饲料工业、纺织缝纫业、木材加工业、建筑材料制造业、工艺品制造业、金属冶炼及制造业、机械工业、电子工业、化学工业、塑料工业等。 工业收入指从事工业生产经营得到的收入。包括:当年进行手工加工或简单机械加工制成产品的手工业收入,当年进行各种农产品、副产品加工制成产品的农产品加工收入,如碾米、蔗糖、酿酒、榨油、轧花、煤丝、药材加工等和当年进行各种工业品加工制成产品的收入,以及

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目录 一、报表封面 二、资金平衡表(财建01表) 三、投资项目表(财建02表) 四、资产基本情况表(财建03表) 五、项目统计分析表(财建04表) 固定资产投资:是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固定资产购置、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 一、报表封面 1.当单位名称:指单位全称。 2.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总负责人。 3.财务负责人:指单位主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 4.填表人:指具体负责编制本报表的人员。 5.电话号码:指单位财务机构所在地电话号码。 6.单位地址:指单位实际办公地址。 7.报送日期:指报表报出的实际日期。 8.单位统一代码:各单位应按各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布核发的9位代码填列;单位如未能领取统一代码,则根据《自编企业、单位临时代码规则》(国资统发〔1995〕116号)编制填列。

9.隶属关系:本码由“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和“部门标识代码”两部分组成,作为中央项目和地方项目划分的依据。非国有单位按属地原则选择隶属关系。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中央单位:前六个空格为零,后三个空格根据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2009)填报。 (2)地方单位:前六个空格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编制。具体编制方法:省级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数字后加4个零表示;地市级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前4位数字后加2个零表示;县级(及市辖区)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本身6位数表示。后三个空格比照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2009)填报。 10.单位性质:分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比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工业、商业、外贸、金融等)和非国有单位。 11.所在地区:指单位实际所在地,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及调整情况按实际填列。 二、资金平衡表(财建01表) 本表根据填报单位执行会计准则情况、结合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规定等分析调整填报。 本表主要反映:截至本年年初、年末,单位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情况。表中有关科目“年初数”由上年“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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