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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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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单元测试)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单位以承包方式经营的,承包人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B.单位以挂靠方式经营的,挂靠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经营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挂靠人为纳税人

C.某单位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一律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D.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2.某企业从事代理报关业务,在“营改增”试点实施前申报的年营业额为300万元(已扣减支付给海关的税金、签证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共计205万元),被税务机关查补营业额5万元,则该企业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为()万元。

A.296.12

B.495.15

C.505

D.510

3.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港口码头服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

B.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C.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属于文化创意服务

D.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属于研发和技术服务

4.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有关规定,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的是(

)。

A.17%

B.13%

C.11%

D.6%

5.某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2月销售自产货物取得含税销售额374.4万元,向境内某企业转让商标权取得含税金额212万元,将闲置的生产设备出租,取得不含税收入40万元。当月该企业外购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税额17万元;支付该批材料的运费,取得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5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77.85

B.67.65

C.55.85

D.55.65

6.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可以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B.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应按月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税手续。

C.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优先适用免税规定

D.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7.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优惠政策的规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照每户每年(

)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A.8000元

B.6000元

C.5000元

D.3000元

8.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B.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C.航空公司总机构的增值税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

D.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9.某运输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4年2月向某生产企业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取得含税收入52.5万元,当月该企业还无偿为其关联单位提供运输服务,已知同类运输服务的含税价格为2万元。则该运输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1.5

B.1.59

C.2.97

D.3.08

10.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7月留抵增值税税额32万元,2013年8月1日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纳入“营改增”试点。2013年8月该企业销售自产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购入生产用原材料,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50万元;当月将闲置的生产设备出租,取得租金收入10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A.0

B.0.6

C.1.1

D.1.7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在北京市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B.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

C.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D.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7%两档低税率

E.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

2.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且在境内没有代

理人的,不需要在中国境内缴纳增值税

B.单位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提供应税服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C.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D.试点纳税人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发生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实行不少于6个月的纳税辅导期管理

E.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企业合并缴纳增值税

3.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业务中,属于交通运输业服务的有()。

A.远洋运输的程租业务

B.远洋运输的期租业务

C.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

D.装卸搬运服务

E.管道运输服务

4.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陆路运输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

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鉴证咨询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C.境内的代理人和接受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D.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E.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分别核算销售额的,应当分别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

5.根据“营改增”的相关规定,纳税人提供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服务,因(

)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A.折扣销售

B.应税服务中止

C.发生现金折扣

D.还本销售

E.折让

6.根据“营改增”的相关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下列各项中,属于非正常损失的有()。

A.因地震造成货物丢失

B.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

C.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的货物

D.被执法部门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E.因泥石流造成货物损毁

7.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有(

)。

A.企业接受境外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取得的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B.企业接受陆路运输服务,按照从运输公司取得的陆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C.企业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D.企业外购运输车辆,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E.企业接受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8.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按照《试点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B.航空运输企业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航空运输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C.试点纳税人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后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D.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E.试点纳税人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提供的应税服务,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

9.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优惠政策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个人转让商标权免征增值税

B.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免征增值税

C.试点纳税人提供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D.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5年内免征增值税

E.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免征增值税

10.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提供旅客运输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定额普通发票

B.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应使用普通发票

C.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财政部依法审批

D.货运专票应纳入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管理

E.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服务接受方索取货运专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三、计算题

甲远洋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1)提供远洋运输的程租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300万元;提供远洋运输的期租服务,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提供远洋运输的光租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200万元。

(2)与乙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共同承接一项联运业务,收取全程含税货运收入80万元,并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给乙运输企业含税运费20万元,取得乙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提供装卸搬运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50万元。

(4)将部分自有车辆对外出租,租赁期为1个月,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15万元。

(5)购入汽油用于运输业务,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万元。(6)购入一辆船舶用于运输业务,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80万元。

假定相关票据在本月均通过认证并允许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运输企业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万元。

A.35.7

B.37.68

C.38.65

D.39.7

(2)甲运输公司提供的装卸搬运服务应确认销项税额()万元。

A.9

B.8.5

C.5.5

D.3

(3)甲运输公司当月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万元。

A.100.30

B.120.65

C.134.58

D.140.30

(4)甲运输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60.35

B.62.62

C.65.87

D.69.35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C

【解析】选项C: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

【答案】B

【解析】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该企业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300+205+5)÷(1+3%)=495.15(万元)。

3.

【答案】B

【解析】选项B: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4.

【答案】A

【解析】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7%。

5.

【答案】D

【解析】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74.4/(1+17%)×17%+212/(1+6%)×6%+40×17 %=73.2(万元),该企业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7+5×11%=17.55(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73.2-17.55=55.65(万元)。

6.

【答案】C

【解析】选项C: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优先适用零税率。7.

【答案】A

【解析】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照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8.

【答案】B

【解析】选项B: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9.

【答案】B

【解析】该运输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52.5+2)/(1+3%)×3%=1.59(万元)。

10.

【答案】D

【解析】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截至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当月销售货物应纳增值税=200×17%-

150×17%-32=-

23.5(万元);当月将闲置的生产设备出租应纳增值税=10×17%=1.7(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1.7万元。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BCE

【解析】选项A:北京市于2012年9月1日实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选项D: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2.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且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选项E: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缴纳增值税。

3.

【答案】ABE

【解析】选项C:

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选项D:装卸搬运服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4.

【答案】ACDE

【解析】选项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鉴证咨询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5.

【答案】BE

【解析】纳税人提供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服务,因服务中止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6.

【答案】BCD

【解析】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7.

【答案】ACD

【解析】选项B:陆路运输服务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范围,其增值税扣税凭证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陆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选项E:接受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8.

【答案】BDE

【解析】选项A:按照《试点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选项C:试点纳税人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

9.

【答案】ADE

【解析】选项A:个人转让商标权应照章缴纳增值税;选项D: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选项E: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0.

【答案】ABE

【解析】选项C: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区县税务机关依法审批;选项D:货运专票暂不纳入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管理。

三、计算题

【答案】(1)B;(2)D;(3)A;(4)B

【解析】

(1)甲运输企业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20/(1+11%)×11%+30×17%+180×17%=37.68(万元)。

(2)甲运输公司提供的装卸搬运服务应确认销项税额=50×6%=3(万元)。

(3)甲运输公司当月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00×11%+200/(1+11%)×11%+200×17%+ 80/(1+11%)×11%+3+15×17%=100.30(万元)。

(4)甲运输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100.30-37.68=62.62(万元)。

营改增知识点

【知识点】营改增 自2012年1月1日起,在我国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试点行业为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规定,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6%两档低税率。 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1.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例题·计算题】某运输公司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2×13年8月提供国内货物运输服务取得价税款合计3 330 000元,款项存入银行。支付非试点联运企业运费555 000元并取得交通运输业专用发票。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接受联运企业应税服务: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55 000 贷:银行存款 555 000 营业税改增值税抵减的销项税额=[555 000/(1+11%)]×11%=55 000(元) (2)确认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应交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3 33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30 000 增值税销项税额=[3 330 000/(1+11%)]×11%=330 000元 2.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2020年最新建筑业营改增实施细则

2020年最新建筑业营改增实施细则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20xx年将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这意味着,至今已试点4年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或将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全面收官,营业税或将退出历史舞台。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最新的消息。 20xx年最新建筑业营改增实施细则 "营改增"再次进入最后的倒计时。 20xx年开年伊始,1月22日,国务院主持召开座谈会,研究全面推开营改增、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显著减轻企业税负,调动各方发展积极性。 其实,早在此前一个月前,20xx年底,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20xx年将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这些会议与表态意味着,至今已试点4年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或将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全面收官,营业税或将退出历史舞台。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营改增'是当前最为迫切的一项税制改革,也是影响深远的一项税制改革。" "新年伊始,专门开座谈会,表示今年全面推开'营改增',向社会发出信号。主管部门不能有畏难情绪,各行业企业也需要按照议定的计划来做准备。这是我们政府治理的一种新方式,把政府未来的重大

政策提前亮出来,铺垫社会预期,便于社会各方能及时参与进来,也便于政策出台后的尽快落实。"施正文说。 需要注意的是,改革或将遭遇的挑战也不容小觑。根据"xx"规划,"营改增"本应在20xx年完成。然而自去年中旬起,有媒体陆续报道"营改增"步调放缓,受经济下行、财政压力大等多方面的影响,"营改增"就未能在20xx年实现。 备受各行业关注的"营改增",是否真的能在今年内完成,仍引人质疑。 "营改增'在形式上的完成是肯定可以实现的,现在的关键是'营改增'的政策能否达到我们预想的目的,也就是政策方案、法律制度到底能不能设计的科学、合理,最终能否施行。"施正文说,"而不是简单的'改',改完后又出现更多的问题。" 最迫切的一项税制改革 20xx年1月1日,我国在上海启动"营改增"试点,后分行业进行全国范围内的试点,涉及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部分现代服务业。 然而,"营改增"仍没能全面推行。 有关统计显示,目前已有约1/4的营业税纳税人转为了增值税纳税人,但仍有3/4的营业税纳税人未完成"营改增"改革,分布在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这4个行业户数众多、业务形态丰富、利益调整复杂,被称为"营改增"中难啃的"硬骨头"。 施正文说,"营改增"是当前最为迫切的一项税制改革,其意义不

营改增知识点总结

营业税 增值税 进项税 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一般在财务报表计算过程中采用以下的公式进行计算: 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进项税额是已经支付的钱,在编制会计账户的时候记在借方。 销项税 销售货物或有应税项的税金时应交的税金即销项税金。所谓进项税和销项税是指增值税的进项和销项税。销项税额是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向购货方收取的货物增值税税额。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要收两部分钱,一部分是不含税价款,一部分是销项税额 营改增 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 营改增时间点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建筑业实行“营改增”后适用税率是多少? 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增值税税率为1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金融业的增值税税率为6%;境外提供建筑业劳务适用免税。小规模纳税人统一适用3%的征收率。 建筑业实行“营改增”后纳税人身份怎么确定? 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五百万为界)一般纳税人 “营改增”后建筑业新老项目怎么界定? (1)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为老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以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为老项目。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有几种?如何选择计税方法?建筑业税率或征收率是多少?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业一般计税方法适用11%的税率,简易计税方法适用3%的征收率。 “营改增”后建筑业新项目计税方法是什么? “营改增”后新项目统一执行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取得的全部销售收入,开具11%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进项发票可以抵扣;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营改增”后建筑业老项目计税方法是什么? “营改增”后老项目可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或者简易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同新项目;简易

营改增最新20条政策内容及依据

营改增最新20条政策内容及依据 一、简并发票领用次数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公告规定: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以上两类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手续齐全的,按照规定即时办理。 二、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公告规定: (1)纳税信用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2)对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尚未进行纳税信用评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4月30日前不需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可进行扫描认证。 三、全国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专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公告规定:全国范围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四、境外提供建筑服务免税手续备案资料简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公告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为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时,凡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注明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可不再提供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国际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备案资料简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公告规定:受国际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境外单位和个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备案时,提交的备案资料包括:

全面“营改增”的影响

全面“营改增”的影响 总的来看,“营改增”试点在短时间内取得了可观的成果。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592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13万户,小规模纳税人479万户;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3133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3279亿元。 详尽的数据证明,“营改增会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并非口号,而是切实通过实打实的税收减少,实现了为企业减负、缓解重复征税、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等诸多利好。 反观“营改增”试点的运行和结果,我们可以得出:“营改增”主要有三方面的效果:一是改制,二是减税,三是转型。改制就是对税收制度进行改革,将工商业和服务业由两元税制改成统一制度;减税是对试点企业以及由此形成的产业链实行结构性税收调整,最终实现有增有减的净减税;转型是实行“营改增”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结构性减税,合理税负,来实现企业转型和改制。 一、“营改增”税负影响 (一)从对企业税负影响来看 “营改增”从现实效果看,应该是有增有减的结构性减

税。那么,具体哪些企业增税,哪些企业减税?一是要看企业性质是生产性服务业还是消费性的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减税要大于消费性服务业,理由是“营改增”后生产性服务业有进项抵扣以外,还有它开出去的发票由营业税发票改成增值税发票,使下游企业由不能抵扣到可以抵扣。 二是要看试点企业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现在社会上有一个误解,认为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幅度大于一般纳税人,但从产业链来看,小规模纳税人是试点企业本身减税,而一般纳税人除了试点企业本身减税以外,下游企业也从抵扣中得到减税。从上下游的合计数来看,一般纳税人减税幅度要远大于小规模企业。 根据之前试点的情况,年营业额500万以下的小规模企业,由于现在简易征税办法是按照3%征税,下降了2个百分点,大概不到原来征税幅度的40%。 我国现在有2/3的企业都是小规模企业,而这大多是减税的,所以已经有66%的纳税人是减税的。余下的1/3的一般纳税人当中,1/3是征税的,2/3是减税的。余下的30%当中的1/3,大概就是企业总数的10%。总的来看,90%的企业减税,10%的企业征税。但是从结构上来看,小规模企业几乎是100%减税,一般纳税人中有1/3增税,2/3减税。当然,也有小规模企业说,我的税是增加的。这是为什么呢?可能是原来征收营业税时管理不严格,所以它不交税。现在管理

2012营改增对照表

关于“营改增”试点工作中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2012-08-16 阅读次数:4046 [ 字体大小:大中小 ] 一、政策出台背景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涉及面较广,为保证改革顺利实施,在部分行业开展试点十分必要。选择交通运输业试点主要考虑:一是交通运输业与生产流通联系紧密,在生产性服务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二是运输费用属于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运费发票已纳入增值税管理体系,改革的基础较好。 选择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主要考虑:一是现代服务业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通过改革支持其发展有利于提升国家综合实力;二是选择与制造业关系密切的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试点,可以减少产业分工细化存在的重复征税因素,既有利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制造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二、营改增适用范围 (一)交通运输业 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1、陆路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 2、水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

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程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期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 3、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 4、管道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活动。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 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1、研发和技术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

新增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基本政策

新增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基本政策 1新增营改增试点应税项目及对应税率 2试点纳税人分类 试点纳税人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于500万元的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3增值税计税方法 4进项税额基本认识 (1)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涉及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 (2)产生进项税额的行为是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3)是购买方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试点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进项税额抵扣规定1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即:当月认证当月抵扣。 根据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对纳税信用A级、B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新试点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在月底通过勾选、确认。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根据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31号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增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3未在规定期限内认证或者申报抵扣的情况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或者申报抵扣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6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项目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营改增:13号公告附件6_《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说明

附件6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 (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二、基础信息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预缴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为未办理过税务登记证的非企业性单位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四)“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 (五)“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不需要填写。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写。 (六)“项目名称”:填写建筑服务或者房地产项目的名称。出租不动产业务不需要填写。 (七)“项目地址”:填写建筑服务项目、房地产项目或出租不动产的具体地址。 三、具体栏次填表说明: (一)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1栏“建筑服务”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2列“扣除金额”: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按照规定准予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金额(含税)。 3.第3列“预征率”: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对应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2栏“销售不动产”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本期收取的预收款(含税),包括在取得预收款当月或主管国税机关确定的预缴期取得的全部预收价款和价外费用。 2.第2列“扣除金额”: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需填写。 3.第3列“预征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征率为3%。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三)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3栏“出租不动产”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2列“扣除金额”无需填写; 3.第3列“预征率”:填写纳税人预缴增值税适用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2016年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营改增全面试点于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此次税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确定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则确定为6%。按照方案要求,营改增后要确保所有行业不增负。具体的营改增税率表如下:

其他事项 一、关于5%征收率: 以下应税行为按5%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除此以外简易计税应按3%征收率计算。 1、销售不动产 ⑴一般纳税人(非房地产企业)销售(准确讲叫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 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⑵小规模纳税人(非房地产企业)销售(准确讲叫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 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⑸其他个人(自然人)销售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⑴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公路经营中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减按3%计算应纳税额) ⑵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⑶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不含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⑷个人出租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3、劳务派遣服务,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并按差额征收的,按5%计算应税额。 4、中外合作开采原油、天然气。 二、其他相关问题: 1、营改增后,增值税征收已从传统的销售及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扩展到销售应税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2、税法与会计口径的“固定资产”内涵已发生了变化。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不包含 不动产(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性质形状发生改变的建筑物、构筑物),而会计口径的固定资产包含不动产;税法规定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固定资产进项可一次抵扣,而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不动产进项只能分期抵扣;而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已将二者分别反映。 3、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差额征税问题。 ⑴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⑵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 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⑶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根据不同情况,可扣除承租 方本金、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车辆购置税等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⑷航空运输业,可扣除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业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⑸客运站场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⑹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其他 单位和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旅游企业的旅游费

营改增的利弊分析

营改增的利弊分析 背景分析 1.1.我国现行营业税制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人员),应当依法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税率:交通运输业3%、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5%、邮电通信业3%、文化体育业3%、娱乐业5%-20%、服务业5%、转让无形资产5%、销售不动产5%。 税收优惠,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一》对服务业的影响 案例1.上海某广告公司在此次“营改增”试点中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2012年1月10日,其与客户签订了一份广告代理合同,合同含税总价为1060万元,该广告公司又与某电视台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合同金额为636万元。该广告于2月10日发布,广告公司收到该电视台开具的广告发布营业税发票,金额为636万。 广告公司支付了该电视台全额费用,但只收到客户80%的合同款,该上海广告公司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由合同的含税价计算出不含税价:现代服务业税率为6%, 所以合同的不含税价=1060÷(1+6%)=1000(万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6%=60(万元) 进行账务处理如下: 广告发布时: 借:银行存款8480000 应收账款21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02. 收到符合条件可以差额纳税发票时,差额纳税的核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2号营改增跨境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2号 为规范跨境应税服务的税收管理,根据增值税现行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营业税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9月13日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纳税人)提供跨境应税服务(以下称跨境服务),适用本 (一) 为客户参加在境外举办的会议、展览而提供的组织安排服务,属于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 (五)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播映服务。 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服务,是指向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发行广播影视节目(作品)、转让体育赛事等文体活动的报道权或者播映权,且该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体育赛事等文体活动在境外播映或者 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是指在境外的影院、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 通过境内的电台、电视台、卫星通信、互联网、有线电视等无线或者有线装置向境外播映广 (六)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以陆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或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未包括“国际运输”的;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或者其经营范围未包括“国际 (七)以陆路运输方式提供至香港、澳门的交通运输服务,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未具有持《道路运输证》的直通港澳运输车辆的;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至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或者未具有持《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证》的船舶的;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至香港、澳门的交通运输服务,但未具有获得港澳线路运营许可的船舶的;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或者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交通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或者 1 2.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以及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 3

最新交通部营改增计价依据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路工程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建筑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的规定,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6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6年4月29日印发

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计价依据调整方案 一、适用范围 2016年5月1日起,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M20-2011)(以下简称《投资估算办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 M21-2011)(以下简称《指标》)、《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局部修订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1年第83号)(以下统称《概预算办法》)、《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以下统称《定额》)以及《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等公路工程计价依据,对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的编制和管理,应按本方案执行。 二、关于《投资估算办法》和《概预算办法》 (一)费用项目组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后,投资估算、概算和预算费用组成作以下调整,其他与现行《投资估算办法》和《概预算办法》的内容一致。 1.企业管理费中的税金系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

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总结

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总结 1、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2、纳税人提供植物养护服务,按照“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3、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4、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5、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6、纳税人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按照“安全保护服务”缴纳增值税。《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7、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8、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9、纳税人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的,按照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 10、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应以取得的考试费收入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 额为销售额,按提供“教育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 11、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12、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

营改增知识测试题

“营改增”知识测试题 项目公司:______ 部门:______ 姓名:______ 分数:_______ 说明: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文件,影响深远。为满足对不同岗位人员的评测,答写要求如下: 一、单选题(共20题,每题2.5分,共50分;每小问只有一个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税率为(B) A 17% B 11% C 6% D 5% 2.建筑施工企业、材料供应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A) A 3% B 11% C 6% D 5% 3.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___计税,但一经选择,______内不得变更。(B) A 一般计税方法,36个月 B简易计税方法,3年 C 一般计税方法,24个月 D简易计税方法,36个月 4.有资格作为房地产老项目的项目是指在2016年4月30号前取得__C____或者签订总包合同的项目。() A 土地使用证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D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工程招标或者服务、材料采购时,凡不属于企业的增值税可抵扣项目,以__________作为招投标核算依据;如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同时竞标,且属于公司增值税可抵扣项目,以__________作为招投标核算依据( A ) A 不含税价;含税价;B不含税价;不含税价

C 不含税价;不含税价;D含税价;不含税价 6.宾馆(酒店)提供住宿服务的同时向客户免费提供餐饮服务,对提供餐饮服务_____视同销售处理;宾馆(酒店)在楼层售货或房间内的单独收费物品,应_____核算销售额。() A 必须;分开B不用;分开 C 不用;合并;D必须;合并 7.房地产企业采用一般计税时,接受贷款服务,取得进项,_______抵扣;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______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A不得;不得B可以;可以 C 可以;不得;D不得;可以 8.营改增后,企业选择一般计税方式时,对外付款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在开票后________天内进行认证。() A、 10 B、30 C 、60 D、180 9.广告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我方支付广告费时,取得发票的税率为() A、3% B、6% C、11% D、17% 10.工程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其一般计税时,我方支付工程款时取得发票的税率为(),在其简易计税时,我方支付工程款时取得发票的征收率为() A.3% B.6% C.11% D.17% 11.设计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我方支付设计费时取得发票的税率为() A.3% B.6% C.11% D.17% 12.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我方支付办公用品时,我方取得发票税率为()

政策注释版营改增财税(2016)36号文件

第二条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三条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四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第五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本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废止。 第八条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 第二章征税范围 第九条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的特殊规定及解析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的特殊规定及解析 关于营改增,房地产开发企业面临着一场狂风骤雨,面对铺天盖地的营改增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该何去何从?通用的规定大同小异,可是作为一名房地产开发企业财会人员,要想了解关于房地产企业的特殊规定,就要在大篇的规定中“慧海拾珠”,这不仅浪费时间,而且还记忆不深。因此本文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营改增的文件和公告中有关房地产企业特殊规定的内容一一列示,帮助财会人员查找相关规定,有的放矢,顺利过渡到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解析:奠定了以销售不动产为主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值税纳税人的身份。 第三章税率和征收率 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解析:明确了销售不动产的增值税税率为11%.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 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解析:解释了不动产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两大类。同时也规定了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三)销售额。 10.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

营改增税知识问答

建筑业“营改增”问答 一、增值税销项管理 1、如何理解“有偿中的其他经济利益”? 答: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货币、货物都好理解,但什么是其他经济利益呢?为便于理解,下面以案例形式介绍其他经济利益的范围。 【案例分析】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A.A公司将房屋与B公司土地交换; B.C银行将房屋出租给D饭店,而D饭店长期不付租金,后经双方协商,由银行在饭店就餐抵账; C.E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F建筑工程公司建造房屋,双方在结算价款时,房地产企业将若干套房屋给建筑公司冲抵工程款; D.H 运输公司与I 汽车修理公司商订,H 运输公司为I汽车修理公司免费提供运输服务汽车修理公司为其免费提供汽车维修作为回报。分析: 本案例A:A 公司将不动产换取了B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此时虽没有取得货币,但相对于A公司而言,他是取得了B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同样B公司也是以土地为代价换取了A公司房屋所有权,这里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就是我们所说的其他经济利益。 本案例B:C 银行将房屋出租给D饭店,而D饭店长期不付租

金,后经双方协商,由银行在饭店就餐抵账,对C银行而言,出租房屋取得的是免费接受餐饮服务;对D饭店而言,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是免费使用房屋。这两者都涉及到了饮食服务和房屋出租等也是其他经济利益,因此都应征收增值税。 本案例C:E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F建筑工程公司建造房屋,双方在结算价款时,房地产企业将若干套房屋给建筑队冲抵工程款,看上去没有资金往来,但实际上E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好处是接受了F建筑工程公司的建筑劳务,同样F建筑工程公司获得了房屋所有权,双方都取得了经济利益,因此也应当缴纳增值税。 本案例D:H 运输公司与I 汽车修理公司商订,H 运输公司为I 汽车修理公司免费提供运输服务,I 汽车修理公司为其免费提供汽车维修作为回报。这里运输服务和汽车维修都属于其他经济利益,因此对H公司提供的运输服务应征收增值税。 答案:ABCD 通过这个案例,相信大家对其他经济利益的理解有了一个比较深刻的印象,其他经济利益是指非货币、货物形式的收益,具体包括固定资产(不含货物)、生物资产(不含货物)、无形资产(包括特许权)、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服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2、问:施工方收到业主单位(总包单位)支付的提前竣工奖,要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吗?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额为纳

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 (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三)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四)婚姻介绍服务。 (五)殡葬服务。 殡葬服务,是指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或者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吊唁设施设备租赁、墓穴租赁及管理等服务。 (六)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机构。 本项所称的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 (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1.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具体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 (2)初级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 (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研究生(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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