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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个严禁52个不准自查报告

八个严禁52个不准自查报告
八个严禁52个不准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的自查情况

一、“八个严禁”、“52个不准”自查报告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

下简称《廉政准则》)颁布以来,我认真学习了有关内容。通过学习,深深地认识到新形势下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并结合自身实际,对照“八个禁止”“52个不准”的要求进行了自查,现将个人自查情况自查如下:党员领导干部要践行《廉政准则》,必须坚持从我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从小事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我作为副院长,严格要求自己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时刻做到“慎言、慎行、慎独,要以《廉政准则》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为镜子,认真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努力成为一个人民群众满意的人,一个同事下属信服的人。

(一)作为党员干部,我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一是要学得真。“8个禁止”和“52个不准”是我们党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们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规

范。因此,我一直认真学习,做到入脑入心。把它当作悬在我头上的一把利剑,时时接受这把利剑的监督和制约。

在工作中,始终坚持用“8个禁止”和“52个不准”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增强党的观念,增强党员意识,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做到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统一,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

二是要管得住。就是要管得住自己。严格落实好“8个禁止”和“52个不准”,要管好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腿、管好自己的手,要从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加强自身的修炼,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为官,实实在在为法院发展做工作。

工作中,我时时处处以身作则,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增强廉洁意识,做到秉公用权、廉洁司法,作风正派,情趣健康,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不为律师介绍案件,不为当事人介绍律师,不私自会见当事人,不插手职权以外的案件,不利用案件捞好处。

三是要敢于言。腐败是我们党和人民的公敌。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都要敢与腐败现象作斗争,对腐败行为要敢于言,敢于怒。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重事务,轻学习。在实际学习过程中,往往出现因为工作繁忙难以集中时间学习、学习缺少系统性等问题。

二是重安排,轻要求。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

(三)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时刻不忘党赋予自已的使命,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把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的着力点,把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作为人民法院加强自身建设的依据,真正使人民法院工作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

二是要进一步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确保司法廉洁。按照“《廉政准则》中“8个禁止”、“52条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别人做

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是要珍惜法官荣誉,忠诚司法事业。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后,我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没有与“52个不准”不相符合的地方,有没有偏离“52个不准”的苗头;在自己的履职过程中,在自己的生活中,是不是把“52个不准”当成自己的人生信条。作为一名干部,要珍惜党和人民的培养、信任,珍惜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不论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不论在工作圈,还是生活圈、社交圈,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杜绝与法官职业形象不相称、与法官职业道德相违背的不良嗜好和行为,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官职责。二、两项法规执行情况报告

2010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两项法规。2011年1月,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转发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两项法规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就两项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作出部署。两项法规是党内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两项法规的颁布是新

形势下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和管理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现将我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及《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转发<中共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两项法规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新纪发[2011]1号)的情况自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两项法规的重要意义

《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转发<中共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两项法规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新纪发[2011]1号)文件下发以后,我认真学习了有关内容。通过学习,深深地认识到新形势下学习贯彻两项法规的重要性,两项法规的颁布,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反腐倡廉建设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举措和制度创新。认真贯彻实施两项法规,使报告制度的各项要求切实落到实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特别是健全党内监督制度,促进《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深入贯彻实施,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的要求,从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报告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自觉接受监督,如实全面地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严格按照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填报的内容如实进行报告,不瞒报,不漏报,不迟报。严肃认真,不走过场,扎扎实实地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及《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转发<中共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两项法规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在工作过程中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意识上时刻警醒,工作上廉洁司法,妥善处理个人和家庭事务,不利用法官身份寻求特殊利益。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相关事项,教育督促家庭成员不利用法官的职权、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执行情况报告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新党办发[2010]25号)文件下发以来,我认真学习了有关内容。通过学习,深深地认识到新形势下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性,现将我执行《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新党办发[2010]25号)的情况自查如下:(一)带头遵守自治区的规定和要求,增强廉洁自律意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既严重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又极易为腐败行为的发生打开缺口。事实一再证明,一些领导干部腐化堕落,往往是从看似小节的不廉洁问题开始的,一旦思想道德防线被突破,必然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因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行为的严重危害性,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看待这个问题,决不能认为是纯粹的礼尚往来和人之常情,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切实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要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管好自己,从严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作廉洁从政的表率;要带头移风易俗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制度规定

在工作中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模范遵守和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从严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己不大操大办,也不参与别人的大操大办,自觉作

廉洁从政的表率;结合“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厉行勤俭办事、制止奢侈浪费、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俭办家事的新风尚,杜绝各种大操大办、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歪风,真正树立起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针对自身的不足,进一步改进,勤于学习,勇于实践,为巴里坤县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好地开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八个禁止”、“52个不准”的内容

“八个禁止”、“52个不准”的内容 一、“八个禁止”: 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3、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4、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6、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7、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8、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二、“五十二条不准”: 1、不准索取、接受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财物; 2、不准接受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4、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5、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6、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7、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8、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9、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10、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11、不准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12、不准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13、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14、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15、不准私存私放公款; 16、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17、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18、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19、不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20、不准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

个人廉洁自律自查自纠报告

个人廉洁自律自查自纠报告 吴昊 今年以来,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我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时刻遵守《廉政准则》、“八个严禁”、《廉洁从检》等规定,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学习和教育,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近期开展的《廉政准则》、《廉洁从检》贯彻学习情况,我认真学习,并积极参与,紧紧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查自纠活动的十项重点内容,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照一照、想一想,看自己做得怎么样,查找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对照,逐一查摆。 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1、坚持学习制度,加强理论修养。按照院党组的安排,自觉按要求参加了中心学习组的集中学习,主动参加了机关支部的集中学习,积极投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认真制订学习计划,积极参与各种学习活动,坚持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在年初全院举办的春季培训活动及“执法规范”岗位练兵中我都参与,圆满完成了培训练兵任务。同时坚持做好经常性的个人自学,学习中注重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不断加强总结,以加强 世界观的改造,促进工作的健康发展

2、坚持公正执法,反对司法腐败。在实际工作中,严 格执行“两法”和办案纪律规定,自觉遵守高检院廉洁从检硬性规定等职业纪律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增强反腐败斗争意识,将反腐败工作变为自觉行动,融入日常生活、工作之中,时刻绷紧这根弦,防微杜渐,坚持廉洁从政,始终践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了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具体体现在工作中的“三无现象”:无收受财物现象,在节假日期间和办理婚丧喜庆等事情上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从未发生过利用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收受礼金礼品、借机敛财等违纪行为;无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现象,严格依法办事,没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杜绝执法办案中的腐败行为。在管住自己的同时, 还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坚决不允许他们打着 单位的旗号谋取私利;无奢侈浪费现象,自觉按照中央、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各项规定,一律按照少花钱、多办事、成大事的原则进行办理,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 3、树牢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解决群众实际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思想上进步、政治上过硬、 工作上规范,时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稳定意识,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中国特

农商银行关于严肃信贷纪律、防控信贷风险的“八条禁令”

农商银行关于严肃信贷纪律、 防控信贷风险的“八条禁令” 一、严禁授意、指使、强令他人违规办理信贷业务 各级信贷人员要依法合规开展贷款调查、审查、审议和审批,独立发表意见,不准以任何方式,安排有关人员办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规章制度的信贷业务。对有关人员授意、指使、强令他人违规办理信贷业务的,要坚决抵制、举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严禁越权及降低标准审批信贷业务 审批信贷业务必须在书面授权范围内进行,必须严格按标准和程序审批,不准超越或变相超越权限审批信贷业务,不准降低标准向股东审批发放贷款,不准审批同意超比例信贷业务,不准向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审批发放贷款。 三、严禁发放借名贷款 要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要当面签署。不准在借款人、担保人及相关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签署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相关协议。

四、严禁编造虚假信贷信息资料套取信用 要加强信贷业务运作环节的真实性管理,确保信贷信息资料准确、完整、真实、有效。严禁与客户串通或者帮助、默许客户伪造有关资料套骗银行信用。不准办理虚假信贷业务。不准将集团客户化整为零作为单一客户办理信贷业务,不准按照领导或他人授意撰写调查报告,不准按他人授意进行审查,不准出具虚假贷后检查报告,不准违反规定销毁、隐匿、篡改及损毁、遗失信贷档案、重要信贷资料等。要确保客户信息真实、完整、有效,不准故意隐瞒客户核心资产转让等重大信息,不准故意隐瞒客户环保事故等重大不利信息,不准故意隐瞒客户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基本信息,不准故意隐瞒客户银行外借款融资信息等。 五、严禁违规以贷收贷、以贷收息 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联社信贷制度规定,办理以新贷还旧贷业务,确保付息资金来源依法合规。不得违反规定以贷收贷或变相以贷收贷,禁止任何形式的以贷收息或变相以贷收息,不准通过新增授信掩盖风险。 六、严禁私自存放借款人(担保人)相关贷款资料 要强化突击检查,采取不定期的“特别检查”、“飞行检

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廉政准则》“八个严禁”和“52个不准”个人自查报告

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廉政准则》“八个严禁” 和“52个不准”个人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xx市纪委关于开展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以十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人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和《廉政准则》。通过学习,我深深地认识到,《廉政准则》就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标尺,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我们党员干部自身在学习的过程中不但要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同时对照《廉政准则》做好他律,监管好我们身边的人。经过廉洁从政教育活动和自身的学习,在思想认识上有一定的提高,现将自己对照“八个严禁”、“52个不准”,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方面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科学,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一是讲学习。根据客观实际需要,不断丰富和充实自己。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教育、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在学习各种理论知识的同时,十分重视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与个人修养。克服自我满足,厌学浅学甚至不学的情绪,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自觉培养自己成为对党、对国家和人民忠诚的好干部。二是讲政治。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和政治敏锐性。三是讲正气。继承和发扬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形成的好传统、好作风,坚持同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不谋私利,一身正气,为教职员工做好表率。四是讲科学。学习科学、尊重科学、运用科学。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主义、科学唯物辩证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工作中尊重科学、尊重民主、尊重事物的发展规律,尊重教育规律、尊重学生的成长规律,按管理科学规律办事。 二、有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做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一是正确用权。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做到了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淡化“官念”和权欲,用平常心看待官位,用责任心看待和运用权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二是以节制欲望。从不谋取规定以外的非法利益,不贪吃喝、不贪钱财、不贪享乐、不贪名利,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工作。艰苦朴素,俭以养德,保持了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三是防微杜渐。时时刻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追求党性和道德修养的更高境界。四是表里如一。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约束自己,没有人前一套、人后一套,做到了严格自我监督。

通风十严禁自查自纠报告-2

通风十严禁自查自纠报告-2

落实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十严禁”规定 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通风科 2013年2月5日

XX煤业落实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十严禁”规定 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根据临煤销通字[2013]67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关于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十个严禁”的规定,XX煤业项目建设筹备处定于2月4日开始,进行“一通三防”管理“十严禁‘专项检查,具体检查实施情况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筹备处成立了“一通三防”管理“十严禁”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通风助理生产副处长 安全副处长机电副处长)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二)、职责分工 组长: 总工程师负责筹备处“一通三防”管理“十严禁”自查自纠的全面工作及技术管理工作; 副组长: 生产副处长负责筹备处“一通三防”管理“十严禁”自查自纠的“一通三防”相关工程内容的实施,确保“一通三防”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管理工作,建设项目“三同时”有关“一通三防”建设工程的管理、监督工作; 通风助理负责协助处长及总工程师负责筹备处“一通三防”管理“十严禁”自查自纠的煤矿通风、瓦斯治理、矿井火灾治理、尘害治理等技术业务管理工作; 安全副处长负责筹备处“一通三防”管理“十严禁”自查自纠的专项技术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灾害防治、管理考核

办法等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 机电副处长负责筹备处“一通三防”管理“十严禁”自查自纠的“一通三防”机电设备的管理,制定主通风机的运行和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监督局部通风机供电系统、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系统和闭锁装置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保证“一通三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成员: 各科室负责人 (三)、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办公室主任:通风科科长(兼) (四)、管理机构工作任务 按照“一通三防”管理“十条禁令”原则做好煤矿“一通三防”工作。 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审查监督,使其系统合理,通风设施完善,保证风量充足。 强化“一通三防”工作的现场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按时测风,严禁机电设备失爆。 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实现瓦斯“零超限”目标,安排好井下监控维护,坚决杜绝报警情况。 执行矿井综合防尘措施,防止煤尘对安全造成影响,杜绝因粉尘造成职工职业危害发生。 加强对矿井可疑区域的气样监测,防止发生矿井内外因火灾。 监督安全费用中通防专项费用提取、到位和使用情况,保证“一通三防”工程的资金投入。 领导组必须加强“一通三防”管理,以查通风死角、堵系统漏洞、除安全隐患、严盲巷管理、加强停送电管理及主扇停风应急预案,做到瓦斯不超限,通风无隐患。 二、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自纠的方式进行

八个严禁52个不准具体内容

“八个严禁”: 一是严禁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 二是严禁在办公场所、工作时间参与打牌、下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是严禁参与各种赌博活动; 四是严禁用单位设施上网聊天、玩游戏、买卖股票等行为; 五是严禁工作日午间公务接待饮用白酒; 六是严禁工作时间到各种娱乐场所消费; 七是严禁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私驾公车; 八是严禁工作中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冷漠对待群众、对待基层。 “52个不准” 1、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4、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5、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6、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7、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8、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9、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10、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11、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12、不准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13、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14、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15、不准私存私放公款; 16、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17、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18、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落实十个严禁情况自查报告

落实十个严禁情况自查报告 全省警示教育大会之后,我局立即行动,认真落实省纪委作出的“十个严禁”规定,狠刹不良风气,推动“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 一、细化举措促落实 我局把贯彻“十个严禁”、狠刹不良风气,作为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干部行为的重要手段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的重点,迅速行动,精心谋划。为使“十个严禁”人人皆知,我局将“十个严禁”内容以专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在各单位公布,并制发文件,制作禁令卡、禁令牌,做到制度上墙、上桌、上心。 全局上下细化措施,力促落实,围绕改进思想作风、严肃政治纪律,改进领导作风、严肃组织纪律,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遵守行为规范、严肃廉政纪律4个方面高标准、高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明确具体追究责任人,在禁令的执行上增强了实际可操作性。 二、刹风整纪见行动 我局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刹风整纪工作。将贯彻落实“十个严禁”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同时针对社会各界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强化措施,严肃纪律,

坚决整治奢侈浪费、公车私用、会议散漫、上班自由等不良风气。以这次落实“十个严禁”活动为契机,提高了我局各行业的工作效率,同时提升了各部门的服务水平,使上上下下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大有改观。 三、强化监督保实效 为确保“十个严禁”落到实处,我局各级纪委强化了监督检查工作,推进落实“十个严禁”的深入开展。全局上下普遍开展了对“十个严禁”规定学习、公开、落实等情况的专项检查。督导组针对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活动检查出的违反规定的,由纪委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和违反次数分别给予告诫、待岗学习、降职等形式的责任追究以及党政纪处分。

“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个深查、十个一律”专项行动自查报告.doc

“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个深查、十个一律” 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按照集团公司《转发<中共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开展“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个深查、十个一律”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枣矿集团党发…2018?63号)文件要求,新安煤业公司结合全省开展的“利剑”行动、“大快严”专项行动和集团公司“两学习一排查”“五查五反”活动,制订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各项工作,逐条对照自查自纠,并制定了针对性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如下: 一、“十个必须、十个严禁”自查情况。 (一)必须始终坚持真正树立好安全与效益关系,严禁“三超”行为,做到依法生产,依法建设,依法管理。 落实措施:一是坚决防止盲目追求产量、效益而忽视安全,切实将依法依规贯穿于决策、管理、考核等各环节,避免不顾现实条件和灾害威胁,盲目扩增产能,人为造成生产接续紧张或采取人海战术突击生产,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二是坚决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抓生产必须保安全。坚持“以安全定产量”“以灾害治理定产量”,不得变相超能力生产。三是始终保证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齐配足、安全生产专业队伍稳定。 责任单位:安监处、机械化科、生产科、组织人事科、各单位 责任人:各专业分管领导、副总、陈德文、董凤军、神东方、罗

士宝、各单位负责人 自查情况: (二)必须始终坚持安全高标准、足投入,严禁安全欠账,做到任何时候安全标准不能减低、安全投入不能减少、安全管理不能放松。 落实措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一是健全安全投入保障机制。把安全生产投入作为年度安全目标重要考核内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监督机制,确保专户、专账、专款、专用,提足用好。二是优化安全资金投入流向。坚持统筹兼顾,既要保证安全工程、安全设施、安全装备等硬件投入,也要兼顾安全科研、安全培训、安全文化等软件投入,充分发挥安全投入的最大效能。三是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督促安全费用规范使用,明确安全费用使用范围,坚决做到不挪用、不挤占。 责任单位:计划科、财务科、资产办 责任人:朱广峰、孙晋立、周吉生 自查情况: (三)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管理完善体系,严禁管理漏洞,要做到体制健全、制度完善、技术支撑。 落实措施:一是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认真排查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责任是否缺失,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二是坚持党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强化纵横两个维度安全责任落实,确保工作照单履职、失职照单问责。三是进一步健全以“四长”(矿长、科区长、工长、班组长)为第一责任者的行政责任体系、以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技术责任体系、

“8个禁止、52不准”——新时期党员干部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8个禁止、52不准、十不准” ——新时期党员干部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一、“八个禁止”: 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3、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4、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6、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7、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8、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二、“五十二条不准”: 1、不准索取、接受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财物; 2、不准接受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4、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5、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6、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7、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8、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9、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10、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11、不准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12、不准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13、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14、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15、不准私存私放公款; 16、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17、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18、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19、不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20、不准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21、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22、不准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23、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24、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25、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26、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7、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28、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29、不准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30、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 31、不准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十个严禁自查自纠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 十个严禁自查自纠报告 议大家合理使用压岁钱,把“压岁钱”变为“压岁书”珍惜每一分钱,让每一分钱都花得有意义、有价值!同学们,快快行动吧!从现在起,用好压岁钱,找一个坐标,扮演一个角色,获得一种感受,明白一个道理,养成一种品质,从而提高自己的素质。 北郊中学 20XX年3月 篇三:“捐赠爱心压岁钱汇聚幸福正能量”倡议书 广东省全体少先队员:

“众人拾柴火焰高,一分一厘都是爱”。“广东红领巾基金”汇集了全省少先队员及各界人士对祖国新一代的爱,凝聚了我们广东团结之心。两年来,“广东红领巾基金”帮助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建设希望家园,让缺少父母陪伴的他们,收获另一份温情和快乐;帮助山区小朋友建起幸福厨房,让他们在学校吃上了热腾腾的午饭;帮助了一批患重大疾病、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特困家庭少先队员,提供了专项经费救助,为他们送去及时雨、雪中炭。 少先队是我们温暖的大家庭,我们的点滴爱心,可以让需要帮助的小伙伴们收获幸福、感受快乐。新的一年,我们踏上了新的旅程,但我们始终保持一颗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的爱心。让我们用好压岁钱、多献一份力,让有困难的少先队员感受到红领巾互帮互助的爱。为此我们向城镇中小学校的少先队员们发出倡议: 1.履行队员义务,积极参加“理财章”的争章活动,捐献你的压岁钱、零花钱,学习合理理财,做个有爱心的少先队员; 2.开展“红领巾跳蚤市场”义卖,“变废为宝”——红领巾废品回收等活动,用自己力所能及的能力,发动身边的

朋友们一起筹集更多的善款,献出一份爱; 3.动员企业及社会人士践行“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广东精神,为“广东红领巾基金”进行爱心捐赠,以实际行动帮助困难小伙伴,共建幸福广东! 少先队员朋友们,行动起来吧!捐赠爱心压岁钱,汇聚幸福正能量!点燃一份希望,温暖一片天空!广东红领巾共创辉煌! 捐款方式: 方式一:开展了捐款活动的学校,请少先队员们将爱心款交给中队,由中队集中向通过银行汇款上级组织交纳。 方式二:没开展捐款的学校,少先队员可与爸爸妈妈一起直接通过手机捐款平台捐赠善款。短信捐赠方式:移动用户可编辑短信数字“2、5、10或30”,发送至:10658668998,就可以捐赠相应金额。 方式三:直接到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13号广东青基会办公室捐款,现场领取捐赠发票。

《廉政准则》8个禁止52个不准知识问答题

《廉政准则》8个禁止52个不准知识问答题 1、《廉政准则》规定了多少“不准”,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答:52 2、《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干什么? 答:经商、办企业 3、《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什么活动? 答:有偿中介 3、《廉政准则》规定,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什么? 答:事实真相 4、《廉政准则》规定,不准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什么供个人使用? 答:客房 5、《廉政准则》规定,不准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什么活动? 答:庆典活动 6、禁止利用什么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答: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 7、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什么活动安排? 答:旅游、健身、娱乐等 8、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什么? 答: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9、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什么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答:管理和服务对象 10、不准以哪些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答: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 11、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哪些保障性住房? 答: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 12、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什么谋取利益? 答:内幕信息 13、《廉政准则》第二条规定,禁止私自从事什么活动? 答:营利性活动 14、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干什么?

15、不准违反规定拥有什么机构的股份或者证券? 答:非上市公司(企业) 16、不准违反规定买卖什么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答:股票 17、不准个人在哪里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答:国(境)外 18、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什么活动?答:有偿中介活动 19、《廉政准则》第三条规定,禁止违反什么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答: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20、《廉政准则》第一条规定,禁止利用什么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答: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 21、不准用什么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答:公款 22、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什么借给他人? 答:公款、公物 23、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什么? 答:变相用公款旅游 24、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什么资格? 答:俱乐部会员资格 25、不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什么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答: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 26、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什么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答:商业保险 27、不准挪用或者拆借哪些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答: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 28、不准采取什么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答:不正当手段 29、不准不按照哪些规定程序任免干部? 答: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30、不准私自泄露哪些决定干部的有关情况?

廉政准则八个禁止52个不准

廉政准则八个“禁止”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廉政准则五十二个“不准” 1、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4、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5、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6、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7、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8、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9、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10、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11、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12、不准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13、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14、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15、不准私存私放公款; 16、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17、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18、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19、不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20、不准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21、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22、不准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23、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24、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25、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26、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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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八个严禁52个不准自查自纠报告1

司法技术处 执行“8个严禁”“52个不准”自查自纠 报告 中院纪检监察室: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以来,技术处按照院党组、院纪检监察室要求,切实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根据文件精神,全处党员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对照《廉政准则》“八个严禁”、“52个不准”,从组织宣传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修养。按照院党组、院纪检监察室要求,认真组织全处人员对《廉政准则》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学习,紧密联系实际工作,加强司法辅助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认真抓好《廉政准则》的宣传工作,消除少数党员同志“认为《廉政准则》与己无关”的错误认识。 二、克己奉公,洁身自律。党员干部始终把“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经受住权利、金钱、美色的考验。”作为人生信条,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永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浩然正气和昂扬锐气。部门主要负

责人及党员要做到自省、自警、自励,不患腐败“羡慕症”,做到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不让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占据头脑,不让现实生活中的一些歪风邪气侵蚀自己的灵魂。不赌博抹牌,不用公款大吃大喝,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主要领导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提倡恪尽职守,不要得过且过;提倡锐意进取,不要甘于平庸;提倡有所作为,不要消极无为;提倡深入一线,不要高高在上;提倡未雨绸缪,不要临阵磨枪;提倡精益求精,不要敷衍塞责”。提振了全体职工的信心和工作激情。 总之,全处党员以《廉政准则》作为行动指南,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行为;没有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私利;没有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行为;没干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部关系的事情。 四、目前存在问题和不足 以前对廉洁从政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不够。 五、存在问题的原因

河北省委“八条禁令”

河北省委“八条禁令” 一是禁止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进行宴请、拜访、授意中间人说情等各种形式拉票活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二是禁止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并从中收受贿赂。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三是禁止跑官要官。不准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四是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是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是禁止泄露涉密信息。不准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坚决杜绝跑风漏气现象。 七是禁止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党委主要负责人工作变动前,不得提拔调整干部。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应当向上一级组织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研究决定。 八是禁止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上级机关开展调查时,要主动配合、积极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加以干扰、阻挠。

八个必须、八个不准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菏安监字〔2013〕63号 关于印发“菏泽市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 ‘八个必须’、‘八个不准’”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开发区分局: 现将“菏泽市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八个必须?、…八个不准?”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贯彻,并迅速转发至各有关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督促指导企业在从事危化品装卸作业时严格执行。 附件:“菏泽市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八个必须?、…八个不准?”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6月13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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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化工企业,5月下旬必须把“八个必须,八个不准”的宣传牌做好并立到各自罐区!! 曹县安监局 2015年5月4日 —3—

附件: “菏泽市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 ‘八个必须’、‘八个不准’” 一、车辆运输的介质必须与所充装物料的性质一致;否则,不准充装。 二、必须对运输车辆及槽、罐进行现场观察检查;发现车辆不安全或槽、罐上的阀门、法兰、垫片、管道及管道与罐体焊接处异常者,不准装卸。 三、必须对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的资质进行查验;不符合要求者,不准装卸。 四、必须对购货单位的资质(生产、经营许可证,使用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进行查验;不符合要求者,不准充装。 五、必须对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押运员(从业资格证)的资质进行查验;不符合要求者,不准装卸。 六、必须对车辆罐体检测检验报告进行查验;不符合要求者,不准装卸。 七、必须对车辆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及装载量进行查验;不符合要求者,不准装卸。 八、必须让运输危化品的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输货物基本 —4—

的物化性质及救援方法进行口述;不合格者,不准装卸。 —5—

中共党员廉政准则8禁止52个不准

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 廉政准则》“八个禁止” 益; 2、禁止私 3、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 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化 公为私;4、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 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 部; 人员 谋 取利益; 6、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7、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 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干群 关系。 《廉政准则》52个不准一、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 与 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 物 二、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 三、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 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付 凭证四、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 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 信息谋取利益六、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 房、 廉租住房等保 障性住房七: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 办企业八: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 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九、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十、不准个人在国 十一、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 (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职 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 或者个人 从事与 十三、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 动 十四、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 人 十五、不准私存私放公款 本项是关于私存私放公款行为的禁止 性 规定十六、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十七、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 乐、 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 俱乐部会员资格 十八、不 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发津贴、补贴、奖金 滥 等 十九、不准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二十、不准挪用或 者拆借社会保障基 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 金、 金 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二十一、不准采取不正当 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 位 二十二、不准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 任免干部二十三、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 决定干部等有 二十五、不准在民主推 关情况 十四、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荐、 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 等非组织活动 二十六、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 级或者原任职地区、 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十七、不准在工作调动、 机构变动时,突击 提拔、调整干部二十八、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 舞弊二 十九、不准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 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 偶、 属 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三十、不 准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 习、 培训、旅游等费用, 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十二、不准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 接受原任职务 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 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 区和业务范围

六个严禁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县XXXXXXX局 XXX (2015年7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根据《XX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办通…2015?40号)要求,结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实际,对照“六个严禁”标准认真进行自我检查与自我监督。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 我严格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要求积极参加了党的群 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作为机关班子成员,我始终坚持廉洁自律,认真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从不谋私利,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忠于职守,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努力在群众中树立廉洁从政、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一)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方面

自本人担任县XXX局副局长以来,我局无工程建设及需要招投标的项目,从未违规插手任何工程建设。 (二)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证用方面 我所有工作都不涉及土地征用、拆迁等方面的工作。 (三)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 我局不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面的工作,本人也从未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四)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方面我局不涉及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的使用,我在工作中也从没有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无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行为。在资金使用方面,严格遵守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制度,从未滥用“三公经费”。 (五)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方面 本人在工作中经常性申明廉政纪律,加强所分管工作纪律约束和干部职工廉政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带头开展自查自纠。本人无收受红包及购物卡问题,无“吃、拿、卡、要、报”等行为,不接收与行使职权有关或者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监管的企业、个人的礼品、土特产、吃请。 (六)严禁违法党的组织人事纪律方面 本人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以律己,管好身边人。在干部推荐、股室长任命方面都通过班子会议、局

7号关于转发山西省纪委“五个不准”、太原市纪委“八条禁令”的通知

中共清徐县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清教发…2011?7号签发:田秋维 ★ 中共清徐县教育局委员会 清徐县教育局 关于转发山西省纪委“五个不准”、太原市 纪委“八条禁令”、清徐县纪委“十条纪律”的 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校(园、中心),各乡镇初中、机关科室:为狠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中存在的贪图享乐、传播闲言碎语、不干实事等不良风气,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优化转型跨越发展的环境,省纪委对全省公职人员提出了“五个不准”、市纪委对全市公职人员提出了“八条禁令”、县纪委对全县公职人员提出了“十条纪律”。现将“五个不准”、“八条禁令”和“十条纪律”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各学校认真组织传达,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送: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校(园、中心)、乡镇初中、机关科室校对:弓艳青留存共印65份

五个不准 一、不准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 二、不准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和玩电脑游戏等; 三、不准上班时间到茶社、歌厅、洗浴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 四、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 五、不准参加赌博。 八条禁令 一、严禁工作时间在办公室和网络上从事各种游戏娱乐活动; 二、严禁工作时间到歌厅、舞厅、酒吧、咖啡厅、茶馆、足疗、桑拿、按摩、健身、棋牌馆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 三、严禁在工作日自行酗酒闹事; 四、严禁工作时间炒股; 五、严禁参与赌博; 六、严禁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七、严禁耍特权,慢待、刁难群众; 八、严禁传播不符合组织原则的不实之词和影响团结的不负责任言论。

十条纪律 一、严禁传播和散布不符合组织原则的言论; 二、严禁工作时间迟到、早退、办私事、闲聊、串岗、脱岗; 三、严禁在办公场所娱乐,上网游戏、聊天、购物、炒股以及浏览与工作学习无关的网页; 四、严禁酗酒闹事、酒后驾车; 五、严禁工作时间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 六、严禁慢待、刁难群众和办事者,利用职务之便卡吃拿要; 七、严禁参与赌博; 八、严禁违反规定请吃、吃请,利用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 九、严禁违规使用公车; 十、严禁擅自参加庆典、论坛、研讨会活动。 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担任领导的一律先免职,未担任领导职务的先停职,之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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