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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和价值界定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和价值界定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和价值界定

非物质文化遗产策划

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策划 一.活动主题 品读和了解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推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生产性保护工作,使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当代的新工艺新技术新理念相结合,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民众生活。 活动的背景及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认识价值,其主要是通过传承的方式来实现其历史意义和价值。它的价值会从不同角度给予国民以启迪,对传统中国文化和精神予以弘扬,所以在这个飞速发展的经济社会我们更应要保护并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代表的优良文化底蕴。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仅是让人们了解历史的需要,更是让社会上的优秀创新型人才用新视角,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去推动,去策划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一种具有中国精神和理念的代表性工艺产品,让传承人的作品得到中国社会乃至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 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荆楚网 前期准备 资料收集整理: 通过之前与图书馆的汉剧非遗项目作为突破口,利用前期收集的数字化视频图文资料进行整合再编辑。 对湖北当地以传统工艺为生的非遗项目传承人的视频专访进行梳理。 可以与武汉市或湖北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组织或部门进行联系,跟现有在湖北省内以非遗作为产品或项目开发的传承人进行跟踪调查。 通过网络书籍对已收集的资料进行编辑整理,达到更完善的地步。 活动实施 媒体的宣传报道:随着当今网络科技的飞速发展和网名的激增,我们可以利用跟湖北当地比较主流的网络媒体进行合作,比如荆楚网或大楚网,在它们的评论或者论坛开展一个有个非遗项目的主题板块,以每一个非遗传承人的故事起源作为一期节目,对他们进行视频专访和他们自有非遗产品介绍,已达到让更多去认识去了解非遗传承人背后的故事。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

第三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 第一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性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 事物的功能决定事物的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不例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含有丰富的历史资源、文化资源、审美资源、科学资源、伦理资源、教育资源、经济资源,并相应地具有认识历史、传承文化、进行审美体验、增加科学知识、培养和谐观念、扩大教育范围、创造经济收益等功能,这些多种多样的功能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精神价值、科学价值、审美价值、和谐价值、教育价值、经济价值等多方面的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人类具有的重要功能和作用,它存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与人类的相互关系中。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丰富性与体系性 1、丰富性: 作为活态历史、文化活化石和多种学科研究的对象,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的多方面重要价值,不是单一、静止的,而是多样、动态、系统的,构成了一个多维、立体的价值体系,其中主要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精神价值、审美价值、观赏价值、教育价值、认同价值、科学价值、实用价值、经济价值、再生价值、纪念价值、收藏价值等。这些价值既不是完全等值的,也不是互不相干的,而是有深层与表层、历时与共时之分,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价值与重要时代价值之分。 2、体系性: 把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精神价值、科学价值、和谐价值、审美价值看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价值,是因为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精神价值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核心和灵魂,没有这些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上就失去了意义。 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价值是该价值体系的价值规范,它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是科学的而非迷信愚昧的;审美价值是价值取向,它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是美好的并且能给人美感的,而不能是丑陋残忍血腥的;和谐价值是价值目标,它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应通过促进群体价值认同而带来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达到人民安居乐业的目标。教育价值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手段,它既认可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内容,同时又通过讲授、学习使其传承下去并得以宣扬传播;经济价值则在充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潜在经济因素的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点及形成原因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点及形成原因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黑恶势力即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 的合称,是应我国打击特定类型违法犯罪的需要而产生的一个集合名词。同犯罪团伙概念一样,黑恶势力既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也不是一个规范概念,而是最近几年来刑事政策文件中开始使用的一个政策性概念。 黑恶势力在实践中有以下两种意义:一些犯罪分子经常聚集在一起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形成犯罪团伙,虽然他们尚不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随着其组织化程度逐渐提高,社会危害和危险性不断增强,其有发展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趋势与潜力。这是第一种意义上的黑恶势力。还存在一类犯罪团伙, 这种犯罪团伙没有明显地表现出向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的趋势和潜力, 但是这类犯罪团伙成为黑

社会组织的外围组织, 接受黑社会组织的雇佣、安排或者与黑社会组织相互勾结、独立地或者与黑社会组织一起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这类犯罪团伙可以称之为流氓恶势力,这是第二种意义上的黑恶势力。 yl镇位于yg县城东,距离城区较近,有“塑胶之乡”的美称,经济发展较其他乡镇靠前,由于特殊的地理和人文环境,近年来,未发现黑恶势力犯罪,更不存在黑社会或者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我镇公安机关共破获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涉黑涉恶案件1起,批准逮捕1人。我就yl镇违法犯罪的特点,政法各部门打击黑恶势力的现状以及特征,作一分析: 1、在性质上不属于黑社会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从我镇黑恶势力的犯罪情况、组织结构、存在基础等方面考察,我区目前尚不存在典型黑社会或带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从组织形式上、内部的结构

看,目前所破获的1起涉黑案件均不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特征,黑社会性质犯罪往往具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和更严格的组织戒律,其内部自成系统、等级森严、控制成员的能力强,因而具有更高的犯罪效率和更大的影响范围,而我镇的黑恶势力则明显不具有这一特征,我镇未发现明显的团伙性犯罪;再次,从犯罪的主观指向来看,我镇的黑恶势力与黑社会或黑社会性质组织也不可同日而语,一般来说,黑社会或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多以获取非法的政治、经济利益,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地刻意破坏现有的社会秩序。我镇公安机关破获的王moumou 寻衅滋事案,参与成员只有王moumou 一人,目的是为了非法获取利益,尚不构成团伙性犯罪,更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犯罪。 2、具有较强的地域性。 黑恶势力的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其活动范围也一般是以黑恶势力的首要分子或骨干分子的居住地为中心而

漯河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介绍

漯河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介绍 心意六合拳 所属地区:河南·漯河·临颖县 分享到新浪微博心意六合拳 心意六合拳是我国传统的内家拳之一,是中华武术的瑰宝。明末清初,河南洛阳马学礼遇一隐士传授此拳,其得艺弟子马三元是漯河市临颖县繁城镇人氏,数百年来此拳世代相传。后来流传国内外的形意拳和意拳都是由心意六合拳衍变而成。 心意六合拳的内容有:心意把、十大形、四把捶、六合刀、六合枪组成。其中心意把是由十个动作组成一个动作为一把;十大形是模仿十种动物(龙、虎、猴、马、鸡、燕、鹞、蛇、熊、鹰)的真意内涵,一个动作为一形。 心意六合拳的特点是动作简单,内涵丰富,集养生健身,技击为一体,小孩、成年人、老年人都可习练受益,通过锻炼使人体全身内外达到高度协调配合。 心意六合拳的练法有定式和动式两种。定式是在静止状态下,规范动作,掌握要求,增强肌肉力量;动式是在定式的基础上,做运动练习,在快速运动的情况下,仍能掌握要领要求,达到“心与意合,意与气合,气与力合,手与足合,肘与膝合,肩与胯合”,最后在千变万化的动态情况下,仍能作到周身内外紧密配合,发放自如。 心意六合拳的动作快而刚猛,柔中有刚,刚柔相济,技击性强,数百年来被拳家视若珍宝。1991年,日本组团到河南学习此拳,省体委聘吕瑞芳老师负责传授,日本代表团回国后,在日本杂志上刊登专辑,封面上打出“心意六合拳中国武术之核心”的字样,可见此拳的重要价值。 近年来,漯河市举办了三百年来的首次全国心意六合拳研讨会和两次影响很大的邀请赛,通过交流,打破了数百年的保闭局面,并且在我市成立了“心意六合拳研究会”,把心意六合拳的理论、拳术套路和器械套路整理成书,由“中华武术展现工程”制作面向全国出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完)汇总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 文化空间:“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传承主体:指某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秀传承人或传承群体,即代表某项遗产深厚的民族民间文化传统,掌握着具有重大价值的可以延续和发展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艺、技术、本领,并且具有最高水准层次的个人或群体。 文化自觉:文化自觉的要义是民族意识,任何民族都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自我。一旦丧失其结果必然是被异族同化。文化自觉就是指某一文化圈内的民众从意识上对自己的文化价值的肯定和自我珍视。 如何培养文化自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鲜活的文化,是文化活化石,是原生态的文化基因,对其进行保护、发展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文化自觉,这样既有利于文化的传承、延续,又有利于文化生态的规划、建设。 1.迫切需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2.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刻不容缓; 3.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不断努力推进文化事业发展和解放文化生产力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精神需求。 4.要处理好文化发展和经济发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将“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和“经济搭台、文化唱戏”相结合,将文化硬实力和文化软实力相结合。 5.培养全社会的文化自觉,最重要的是将宏观的理论建构与微观的生活世界相统一。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状地保存在其所属区域及环境中,便众多原生态的民族民间文化的“活文化”得到整体性保护,这标志着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开始进入整体性,活态性,保护的新阶段。 民间文学:广大劳动人民的语言艺术──人民的口头创作。这种文学﹐包括散文的神话﹑民间传说﹑民间故事﹐韵文的歌谣﹑长篇叙事诗以及小戏﹑说唱文学﹑谚语﹑谜语等体裁的民间作品。 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区别:①物质文化遗产强调了遗产的物质存在形态、静态性、不可再生和不可传承性,保护也主要着眼于对其损坏的修复和现状的维护;②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遗产,注重的是可传承性(特别是技能、技术和知识的传承),突出了人的因素、人的创造性和人的主体地位。 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涵盖的范围包括: (1)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 (2)传统表演艺术; (3)风俗活动、礼仪、节庆; (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 (5)传统手工艺技能; (6)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其他人类遗产包括:自然遗产、世界文化遗产、传统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文化景观遗产。自然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区别在于: 1.自然遗产是通过自然力量的作用形成的,由于从审美或科学的角度看,具有普世价值,所以才需要保护,其形成的动因和过程都是大自然自身的变化,并没有主观的人的因素的参与;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是人类活动的产物,无论其创造,还是其传承,都需要有人的参与,离开了人的参与,根本就谈不上有非物质文化遗产。 2.自然遗产的产生和存在主要是大自然自身变化的结果;而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人类的创

我国区域消费市场划分及其特点分析

我国区域消费市场划分及其特点分析 新华社助理经济分析师叶浩瑜 2007年6月21日 导语、烟草企业应开展对全国市场的区域性研究 一、消费市场容量划分 1. 四川盆地、黄淮流域、珠江中下游流域:人口多,消费量大 2. 长江中下游地区:人口密集,消费能力强,水平高,后劲足 3. 西南、西北、东北地区:人口分散,市场潜力较大 4. 京津沪地区:人口密集大,城市群多,消费能力巨大 5. 东南沿海省市:商业经济发达,市场较为成熟 二、市场消费水平分布 三、消费心理和消费文化特质分布 1. 七城市消费心理和消费文化特质全景 2. 区域差异对市场营销工作的六个启示 四、全国卷烟消费市场分布情况 1. 卷烟消费量布局 2. 卷烟消费能力布局 3. 区域卷烟市场开放程度和竞争格局分布 4. 全国市场销售总量平稳增长的基础上,区域增长势头不一

五、消费品和卷烟消费市场对企业市场规划均具有战略意义

导语烟草企业应开展对全国市场的区域性研究 我国国土辽阔、人口众多,经济发展起步较晚,市场消费潜力巨大,加之九十年代初期以来政府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上成效显著,我国逐渐成为了亚洲乃至全球的市场经济热点,全世界的工商巨头都看好了中国市场,纷纷将区域技术、研发、市场等重要部门迁至中国,全球著名品牌纷至沓来,争夺这块古老而新兴的土地上正在膨胀的消费蛋糕。 然而,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差异大的现状,给中国烟草企业的“两个跨越”发展带来诸多困难。在全国推行计划、投放、渠道、定价、促销、广告等方面的系统规划、整体联动,进行精细化营销,比在欧美市场更加困难,不易实施。与此同时,随着行业改革的深化,国内大企业大品牌的轮廓也日益形成。上海烟草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摆脱了原料劣势,不断巩固并提高在行业内举足轻重的地位;湖南中烟运用现代市场策略,通过长期的品牌建设,虽历经波折,但也早早进入领导者行列;武烟集团利用严格的市场封锁,在本地进行有效扩张后形成了全国性的市场布局。 同这些企业相比,云南工业企业中,虽然红塔集团实现了经典品牌红塔山的快速崛起,红云集团通过公司制度改革和品牌整合实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红河集团长期坚持单品牌战略成效显著,但除旧迎新、推陈出新的步调节奏稍感滞后,品牌运作和市场炒作的经验稍感缺乏,全国市场的布局稍感老化,终端精细化营销和因地制宜的能力

黑恶势力现状、特征、原因及对策分析

黑恶势力的现状、特征、原因及对策分析 一个犯罪组织被冠之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名义,说明其所犯罪行远远超出了一般的刑事和经济犯罪。因为从黑社会本身来看,它是一个游离和否定在合法社会之外的高效组织犯罪结构,组织能力和经济实力是黑社会的主要特性。只有高度的组织能力和严密的纪律,黑社会才能和现有法律结构抗衡,"法外生存";同样,只有明确的经营目标和相当的经济实力,黑社会才能长时间生存,它是一个集暴力和经济犯罪于一身的组织。也就是说,它以暴力为手段和后盾,通过犯罪方式参与社会利益的再分配,比如,意大利的黑手党就是通过走私、贩毒、操纵建筑业、收取保护费等手段积累起庞大的财富的。 由此可见,黑社会的滋生,主要与合法社会的运转不正常有关。目前在我国,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还是一种相对比较草根的组织犯罪形式,但随着改革的继续深入以及社会转型的加剧,政府逐渐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退出了大部分市场,加之和市场经济配套的法规并没有完全建立,存在大量的灰色地带和法规漏洞让其可以谋取利润,给黑社会性质犯罪和恶势力犯罪留下可乘之机,他们一方面大量敛取财产,为其发展壮大奠定物质基础;另一方面通过各种手段渗透到社会的政治、经济领域,严重扰乱正常的政治社会、经济次序。国外黑社会组织的发展表明,他们一旦有机会和势力,就要染指政治和司法,将大笔资金用于

政治投资,行贿官员、收买人心或直接参与政治活动。因为,黑社会组织只有和权力联姻,才能逢凶化吉,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获得生存和发展的宽松环境。 目前我国的黑恶势力也开始出现向政治和司法领域渗透,贿赂党政干部,寻求"保护伞",培植黑帮势力的情况。警方破获的几乎所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背后,都能找到黑白合流的影子。比如,浙江温岭的黑老大张畏,前温岭市公安局局长杨卫中和温岭市前市长周建国,都是他的保护伞,其居住的别墅甚至还是"温岭市公安局重点保护单位"。尽管目前中国的黑恶势力还没有发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黑社会,但从浙江温岭的张畏、沈阳的刘涌到深圳的陈毅锋来看,我们必须高度警惕黑社会的发展坐大。 一、我国刑法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界定 1997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修订《刑法》时,在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新增加了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刑罚规定,即第二百九十四条所说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境外黑社会组织在境内发展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12月4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黑社会性质组织作出了明确的具体的规定,例举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一般应具备的4个基本特征,2002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又做出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简介

非物质文化遗产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归属 关于“非遗”,往往侧重于个别少数民族的、特别是濒临消亡的人口基数小的民族文化的抢救,这当然是“非遗”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能不能突破个别民族、局部区域、特定时间、某个行业的“非遗”,在中华民族的宏大叙事中,去发掘对56个民族的大家庭成员有普遍影响,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普遍覆盖,不分男女、贫富、行业、信仰等差别在全社会广泛适应的“非遗”呢? “非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突出的是非物质的属性,更多的是强调不依赖于物质形态而存在的品质。但在物欲横流、精神空间被严重挤压的当今社会,“非遗”同样不可避免地在申报过程中被不同程度地物化。如何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过度物化包装的态势、突破物质形态的藩篱和局限、保持“非遗”的非物质特征,是尊重本民族祖先留下的遗产的必要态度。 “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性质 “非遗”,都有着浓厚的文以化人的礼乐作用,大部分是先辈在劳动、生活中产生的对忧乐、生死、婚配、祖先、自然、天地的敬畏与态度的表达,是满足人的自然需求、社会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活态文化。其实用性,也表现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但现实保护中,我们对遗产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能

一、职能简介 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11年12月31日经省编委(豫编办[2011]104号)文件批准在河南省群众艺术馆正式挂牌成立,是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机构。 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二)组织实施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三)承担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和名录申报及数据库建设。(四)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交流、业务培训等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1]2009年1月经自治区编办批准成立,2009年3月正式挂牌,为自治区文化厅直属处级事业单位。中心设四个部室,编制25人。 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要承担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联络交流。 2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通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研究、整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传承草原文明,发展先进文化,建设民族文化大区;为弘扬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的凝聚力,维护民族团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

展;为维护国家文化主权和文化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3职责 拟定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制定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具体组织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跟踪检查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承担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类世界遗产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对全区基层非物质类文化遗产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建立和管理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档案资料库等。4各部室职责 按照自治区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内蒙古自治区文化艺术干部学校组建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1]的批复》规定:非遗中心内4个科级机构,为办公室、培训部、业务部、技术部,各部室职责如下: 办公室: 一、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检查各部门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人事、劳资管理以及年度考核工作; 三、内设财务室,负责财务管理和日常报销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 四、做好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 五、负责印章的使用管理,做好文件的发放、登记、传递、催办、立卷、归档、等工作及保密工作; 六、负责文件的上传下达、编制工作简报、年度总结、工作计划,

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认定标准

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认定和标准 一、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二、什么是“恶势力”? 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 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三、什么是“恶势力犯罪集团”? 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其特征表现为: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 四、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五、保护伞的认定标准 保护伞的认定标准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 (一)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合伙经营,或与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共同犯罪的。【出资分红型】 (二)利用职务便利,为黑恶势力提供犯罪时间、条件,纵容、包庇犯罪的。【纵容包庇型】 (三)利用自己的权力和便利,使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避免公安司法机关侦查、查禁、指控、起诉、审判和怀疑,为其通风报信,隐匿、毁灭、伪造证据;阻止他人作证、检举揭发,甚至指使他人作伪证;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逃匿;或者阻挠、干扰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以阻挠、拖延、不履行职责等方法,干扰对黑社会

泰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介绍

泰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介绍 泰国国旗 泰国各地区的传统舞蹈、音乐、宗教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Thailand Content ·Traditional Thai Dances

- Central - Northeast - North - South ·Music ·Others Traditional Thai Dances ·Khon dance or the masked dance drama is the highest form of dance drama of traditional Thai dance.. ·It is performed by troupes of non-speaking dancers, the story being told by a chorus at the side of the stage. ·Choreography and costume follows traditional models rather than attempting to innovate.

·The dance consists of character based on the Hindu epic Ramayana such as angels, monkeys and demons. Central Thailand Sri Nuan ·Its great popularity is due to the beautiful choreography and the sweetness of the music that accompanies it. ·The lyrics and music evoke the sweet nature of Thai girls. ·The dance is also an expression of the yearning of a young man won by such great charm. Teut-Teung (Drum Dance) ·The teut-teung drum dance, a Thai folk dance and performed throughout the country to accompany the parades(游行) held at traditional festival.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价值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价值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是人民在从事民族生活生产中产生的,是民族个性和民族审美的体现,基本依靠身口相传而得以延续,到现在,已经拥有了几千年的悠久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被誉为“民族记忆的背影”。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所指,非物质文化遗产能使人类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创造力。因此,从各个方面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精神价值。 关键字: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介绍精神价值的体现独特性活态性民族性 正文:非物质文化是人类在历史长河发展中劳动、智慧的结晶,它以一种非物质的形式使祖先文明得以保护和传承。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为,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尤其在我国,民族文化历史悠久,丰富多彩,风格类型多种多样,分布与发展也各具特色,形成了各具民族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陕北的信天游,甘肃、青海、宁夏的花儿,蒙古的长调牧歌,侗族的大歌,彝族的阿诗玛,维吾尔族的十二卡姆等。我国地域宽广、幅员辽阔,既有高山大川,又有丘陵平原;既有江南水乡,又有北方草原,这使得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出不同的地域特点,地方色彩浓郁。而有些地区,交通阻塞人迹罕至,也使得这些民族文化以原生态的形式保存下来,每次接触它们,都能让人产生返璞归真的感觉。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介绍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分为五大类: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由人类一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突出的代表性,曾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如发明于宋代的“青州白丸子”被誉为中医发展的活化石。它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不同文化相互宽容、协调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于1998年通过决议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评选,每两年审批一次,每次一国只允许申报一个。为了增强全体民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我国设定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文化遗产日”,同时,我国已经有了“文化遗产标志”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歌曲”。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价值

市场调研的三种类型

市场调研的三种类型 《销售与市场》 1997 年第二期,2000-07-05 ,作者 : 董伊人 探索性调研描述性调研因果性调研 市场调研既涉及到市场营销的各个方面,又运用许多经济学和统计学的方法,因而,可以根据其特性、所使用的方法以及适用的范围作不同的分类。但市场调研是用来帮助解决特定营销问题的,根据调研的功能或目的来划分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营销问题的性质是如何影响调研方案选择的。根据调研的目的和功能,我们可以把市场调研分成三种基本类型: (l)探索性调研; (2)描述性调研; (3) 因果性调研。 一、探索性调研探索性调研是为了界定问题的性质以及更好地理解问题 的环境而进行的小规模的调研活动。探索性调研特别有助于把一个大而模糊的问 题表达为小面精确的子问题以使问题更明确,并识别出需要进一步调研的信息 (通常以具体的假设形式出现)。在调研的早期,我们通常对问题缺乏足够的了解, 尚未形成一个具体的假设。X 牌的一次性尿布市场份额去年下降了,为什么? 公司方面也不能确定。是经济衰退所影响? 广告支出的减少 ?销售代理效率低 ?还 是消费者的习惯改变了 ?显然,可能的原因很多,公司无法一一查知,只好用探 索性调研来寻求最可能的原因,如从一些用户及代理商处收集资料,从中发掘问题。假设试探性的解释是X 牌是一种价格经济的尿布,起初是为了与低成本的 品牌竞争,而现在有小孩的家庭比这个品牌刚上市时更有钱,并愿意花更多的钱 在高质量的婴儿用品上,这是公司市场份额下降的可能原因。“有小孩的家庭有更多的实际收入以及在婴儿用品上愿意花更多的钱”,这是我们通过探索性调研得到的假设。 探索性调研有时也用来使调研人员更加熟悉问题,这在调研人员刚接触某类问题时更 加明显 (如市场调研人员首次为某一公司工作 )。 探索性调研也可用来澄清概念。例如,管理人员正在考虑服务政策方面将要 发生的改变,并希望这种改变会导致中间商的满意。探索性调研可以用来澄清中间商满意这 一概念并发展一种用来测量中间商满意的适当方法。 总之,探索性调研适合于那些我们知之甚少的问题,它可以用于以下任何一个目的: 1.更加明确地表达问题并作出假设;

恶势力集团的认定

一、“恶势力”的定义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以下简称《意见》)第14条的规定,“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二、“恶势力”的基本特征 《意见》第14条同时指出,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在相关法律文书中的犯罪事实认定部分,可使用“恶势力”等表述加以描述。 “恶势力”通常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组织特征: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且纠集者、骨干成员相对固定,并且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实践中,通常聚合随机,组织松散。(二)行为特征:主要表现在以暴力或威胁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

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三)危害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虽未达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程度,但也对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带来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上述规定,“恶势力”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组织的相对固定性、行为的多次违法性、危害的社会影响性以及发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雏形”性。 因此,下列情形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1.固定成员少于3人的,不是“恶势力”。2.仅有1次犯罪行为,没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不是“恶势力”。3.“恶势力”所犯罪行通常应为“7+11”种类型中的犯罪,但反过来说涉嫌“7+11”种罪名的犯罪不一定都是“恶势力”犯罪。仅涉嫌“7+11”中罪名中的犯罪,缺乏组织性、违法性、影响性、发展性特征的不能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实践中常见的普通的开设赌场罪、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敲诈勒索罪、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罪等等,一般情况下均不应认定为“恶势力”4.“恶势力”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之前的形态,不可能演化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团伙)不能认定为“恶势力”。如何判断“不可能”,应坚持客观标准,站在社会普通人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的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 历史传承价值:历史传承价值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核心价值、价值准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传承价值主要表现在:1.从根源上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集团或个人的创造,面向该集团并世代流传,它反映了这个团体的期望,是代表这个团体文化和社会个性的恰当的表达形式”。2.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深深蕴藏着所属民族的文化基因、精神特质,这些在长期的生产劳动、生活实践中积淀而成的民族精神,是世代相传沉积下来的民族的思想精髓、文化理念,是包括了民族的价值观念、心理结构、气质情感等在内的群体意识、群体精神,是民族的灵魂、民族文化的本质和核心。 科学认识价值:科学认识价值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价值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认识价值主要表现在:1.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历史的产物,是对历史上不同时代生产力发展状况、科学技术发展程度、人类创造能力和认识水平的原生态的保存和反映。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认识价值还指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具有相当高的科学含量和内容,有较多的科学成分和因素。 审美艺术价值:审美艺术价值决定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价值取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审美艺术价值主要表现在: 1.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许多天才的艺术创造,无与伦比的艺术技巧,独一无二的艺术形式,能深深打动人类心灵、触动人类情感。 2.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大量的文化艺术创作原型和素材,可以为新的文艺创作提供不竭的源泉, 当代许多影视、小说、戏剧、舞蹈等优秀文艺作品就是从其中孕育而出的,很好地发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审美再造功能,充分利用了其审美艺术价值。社会和谐价值社会和谐价值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价值目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和谐价值主要表现在:1.人类是群居的社会化动物,个体都有一个适应集体、融入社会的过程;而社会或族群也要求每一个成员都变成它的合格的个体,标准和方法就是使所有社会成员都掌握这个社会或族群的文化。 2.在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撷取、展示、宣扬其中的美好向善的伦理道德资源和内容,将会极大地助益于我们当今的和谐社会建设。 经济开发价值:只有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条件的文化资源转化成为文化生产力,带来经济效益,才能有更多的资金反过来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因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既要保护又要发展,以保护带动开发,以开发促进保护。经济开发价值是市场经济和消费社会条件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重要价值形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价值体系的价值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开发价值主要表现在: 1.经济开发可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拥有地的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增加后,这些地区就有条件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投入力度,扩大宣传力度,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提供更好的传承、保护、创新条件,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使之更加安心地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 2.丰富的民族文化遗产、传统文化资源,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中国文化产业的优势所在

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标准

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标准 1.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2.单纯为牟取不法经济利益而实施的“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的,或者因本人及近亲属的婚恋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劳动纠纷、合法债务纠纷而引发以及其他确属事出有因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应作为恶势力案件处理。 3.恶势力一般为3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纠集者,是指在恶势力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违法犯罪分子。成员较为固定且符合恶势力其他认定条件,但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是由不同的成员组织、策划、指挥,也可以认定为恶势力,有前述行为的成员均可以认定为纠集者。恶势力的其他成员,是指知道或应当知道与他人经常纠集在一起是为了共同实施违法犯罪,仍按照纠集者的组织、策划、指挥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包括已有充分证据证明但尚未归案的人员,以及因法定情形不予追究法律责任,或者因参与实施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已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人员。仅因临时雇佣或被雇佣、利用或被利用以及受蒙蔽参与少量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一般不应认定为恶势力成员。 4.“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于2年之内,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且包括纠集者在内,至少应有2名相同的成员多次参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对于“纠集在一起”时间明显较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刚刚达到“多次”标准,且尚不足以造成较为恶劣影响的,一般不应认定为恶势力。 5.恶势力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但也包括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主要以暴力、威胁为手段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恶势力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违法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

第三部分创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途径及措施 我国是世界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丰饶的国家,且种类繁多、内容复杂, 这就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必然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若想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合理可持续的传承及保护利用,就必然要以全方位把握其特性特征为基础,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困境主要是来自于其局部商品化和完全商品化存在的问题和相互矛盾。如果保护和利用不当,那些有珍贵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可能就被逐渐的弱化甚至消失。回顾过去这几年,我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整个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何留住这些人类历史的记忆、如何才能可持续的保护和发展成为我们需要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我国近年来做出了较大的努力,全国各地举 办了很多不同形式的展览、学术活动等,还将每一年六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六作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以向民众宣传和展示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这还远远不够,仍然有很多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比较陌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涉及范围,最大程度地宣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及保护的必然性和紧迫性,全力在全社会中形成一个良好的环境和舆论氛围。(一)利用互联网全方位宣传,加快完善数据库建设 一方面,随着信息化的迅猛发展,世界变得越来越“小”,人们可以通过网 络互通有无,资源共享变成全球变化发展的趋势。因而,我们应充分利用好互联网的传播效应,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网络环境下,将对其的利用和传播冲破传统的空间与时间的制约,实现了全社会的资源共享,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有序进行起到真正的推动作用。 在网络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下,许多新形式的网络应用不断涌现,我们可以 充分利用网络中多样的技术进行相关宣传推广工作,为我国非遗的世代传承尽一份绵薄之力。如我们可以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宣传视频或网页,并链接到国内较为知名的网站和点击率高的新闻中,使普通民众在平时的上网过程中就能够随时点击欣赏各种美轮美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优美的舞蹈、惊险的杂技、精彩的民间故事等,这不失为一个有效的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又服务娱乐大众的好方式。 同时,可以在在网络上制造各种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话题和活动,通过 多方的相互讨论进行深度的了解,从而进一步达到全方位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最终吸引更多的人来积极参与。 另一方面,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而言,最直接有效的渠道即是构建资 39 还有可以通过电视这种传统却又有效的宣传传播方式,一方面各地方或中 央台可以通过制作各种高质量的公益片、宣传片等向大众播放,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到我国各种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去年火遍全国的美食类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这就是由中央电视台这个渠道展示出来的。人们通过观看制作精良的电视节目,通过更多方面了解传统中华美食,从食物的角度展现出中国人生活伦理等方面的文化,了解了中华饮食文化的精致和源远流长;另一方面,各单位可以邀请不同传承人走进电视台等媒体,通过访谈等方式对该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方位的了解,进一步起到宣传效果。如中央电视台著名智慧型文化栏目《谢天谢地,你来啦》在2013年9 月份的一期中就曾关注非物质文

“非遗”纪录片的内容构成价值及其意义

“非遗”纪录片的内容构成、价值及其意义 金震茅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其精神性与智慧性的形态方式和活态传承的特殊品格,在人类社会和世界文明的进程中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在世界文化宝库中享有极其崇高的地位。“非遗”纪录片纪录的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是一个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活态文化基因。本文梳理中国“非遗”纪录片的内容构成,分析这些具有独特文化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留存和发展中的历史脉络及现实情况,从而揭示“非遗”纪录片对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和意义。 (一)内容:民族瑰宝的影像呈现 “非遗”纪录片纪录的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是一个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活态文化基因。“非遗”纪录片用真实的镜头语言纪录下“非遗”项目最质朴和原生态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1)呈现精湛独特的传统表演艺术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文明古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劳动和斗争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表演艺术形式,每种艺术形式又有很多不同的流派和风格,千姿百态,色彩迥异,“非遗”纪录片呈现出了艺术家们精湛的表演技艺和深厚的艺术修养。2008年6月7日国务院公布河北魏县、肥乡县、馆陶县的冀南四股弦与河北邢台巨鹿县的四股弦合并为四股弦,并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八一电影制片厂拍摄的纪录片《四股弦》详细反映了四股弦属于板腔体系,兼有曲牌体,其唱腔优美,通俗朴实、诙谐风趣。在表演形式上生动、活泼、粗犷,道白用京白,唱腔真嗓吐字,假嗓甩腔,舒展奔放,朴实高亢,善于塑造各种英雄人物。再如海口广播电视台摄制的13集海口“非遗”系列纪录片对海口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了真实记录,反映了流传于海口地区的“舞虎”、“琼剧”、“海南民歌”、“斋戏”等十几个“非遗”项目的历史、形成和特色,承载着海南深厚的文化底蕴,让受众充分感受到海口“非遗”在表演上神奇而独特的艺术魅力。 (2)纪录富有民族特色的民俗节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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