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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辅导讲义:无效合同

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辅导讲义:无效

合同

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辅导讲义:无效合同

一、无效合同(以为订立,自始自终无效)

无效合同,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生效要件而不产生合同法律效力的合同。

无效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合同自始无效2)合同绝对无效(违反国家和法律)3)合同当然

无效4)合同无效,可能全部无效,也可能是部分无效5)合同无效,

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二、无效合同的原因(违法)

(一)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重点)

并非所有通过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只有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才能导致合同无效。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是可撤销合同。

(二)一方以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其构成条件有:1)具有胁迫的故意2)实施了胁迫行为3)行为是

非法或不当4)因胁迫订立合同以及胁迫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

(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恶意串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同谋,共同订立某种合同,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损害的合同。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指,当事人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内容上或者目的上是非法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合同并不要求造成损害后果,即无论造成损害与否,只要符合上述

特征,即可构成。

(五)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规定为无效合同,利用“社会公共利益”概念定义的弹性,有助于弥补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缺失。

(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狭义法律)

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同时,

必须是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才导致合同无效,违反

其中任意性规范并不导致合同无效。

三、无效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免责条款无效,是指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免责条款。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四、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具有不得履行性

1)返还财产2)折价补偿3)赔偿损失4)收归国库所有(追缴)追缴

财产包括已经取得的财产和约定取得的财产。

二级建造师管理基础讲义3041

施工进度控制的任务和措施 本节主要考点: ●历年没有出过考题或出题很少的内容: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及相关的资源需求计划;组织施工进度计 重要考点一般考点 第四节 施工进度控制的任务和措施(重要)(1)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2)施工方进度控制的措施 (1)施工方进度控制的任务 2Z103041 施工进度控制的任务 考点:施工方进度控制的任务 1.施工方进度控制的任务:依据施工任务委托合同对施工进度的要求控制施工工作进度。 2.施工方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环节 (1)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及相关的资源需求计划。 (2)组织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3)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考点: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1.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内容 (1)检查工程量的完成情况 (2)检查工作时间的执行情况 (3)检查资源使用及与进度保证的情况 (4)前一次进度计划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进度报告的内容 (1)进度计划实施情况的综合描述; (2)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 (3)进度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4)进度执行情况对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成本的影响情况; (5)将采取的措施; (6)进度的预测。 3.施工进度计划调整内容 (1)工程量的调整; (2)工作(工序)起止时间的调整; (3)工作关系的调整; (4)资源提供条件的调整; (5)必要目标的调整。 2Z103042 施工进度控制的措施 考点:施工方进度控制的措施 一、施工方进度控制的组织措施

组织是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会议是组织和协调的重要手段,应进行有关进度控制会议的组织设计。 二、施工方进度控制的管理措施 1.施工进度控制的管理措施涉及管理的思想、管理的方法、管理的手段、承发包模式、合同管理和风险管理等。 2.用工程网络计划的方法编制进度计划必须很严谨地分析和考虑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 3.承发包模式的选择直接关系到工程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应选择合理的合同结构。 4.应注意分析影响工程进度的风险,在分析的基础上采取风险管理措施。常见的影响工程进度的风险,如:组织风险;管理风险;合同风险;资源风险;技术风险等。 5.应重视信息技术在进度控制中的应用。 三、施工方进度控制的经济措施 施工进度控制的经济措施涉及工程资金需求计划和加快施工进度的经济激励措施等。 四、施工方进度控制的技术措施 1.设计技术:不同的设计理念、设计技术路线、设计方案会对工程进度产生不同的影响。在工程进度受阻时,应分析是否存在设计技术的影响因素,为实现进度目标有无设计变更的必要和是否可能变更。 2.施工技术:施工方案对工程进度有直接的影响,在工程进度受阻时,应分析是否存在施工技术的影响因素,为实现进度目标有无改变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的可能性。 【例题】施工方进度控制工作的主要环节包括()。 A.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B.组织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C.论证施工项目的进度目标 D.编制与施工进度计划相关的资源需求计划 E.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方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环节。施工方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环节包括:编制施工进度进化及相关的资源需求计划;组织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例题】施工进度计划调整的内容,不包括()的调整。(2014年试题) A.工作关系 B.工作量 C.资源提供条件 D.工程质量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应包括下列内容:工程量的调整;工作(工序)起止时间的调整;工作关系的调整;资源提供条件的调整;必要目标的调整。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重点题精析(一)

注册建造师基本理论 单项选择题 1.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划分为10个专业,注册建造师应在相应的岗位上执业,但国家鼓励和提倡() A..多种经营 B.一岗多师 C.一师多岗 D.多种兼职 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建造师的执业要求。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租、装饰装修工程等10个。注册建遣师应在相应的岗位上执业。同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一师多岗”,从事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 2.在对二级建造师的执业技术能力的规定中,要求()。 A.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B.有丰富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 C.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理论水平 D.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施工管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二级建造师应具备的执业技术能力。二级建造师应具备下列执业技术能力:了解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实践能经验和资历,有一定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在掌握该知识点时需注意与一级建造师执业技术能力要求相区别,注意用词的分量。 3.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取得建造师资格,()不得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 A.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的 B.未经注册的 C.未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的 D.未取得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 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建造师执业的资格和基本条件。建造师经注册后,才有资格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取得建造师执业费格,未经注册的,不得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这是行政法规对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基本要求,不能由其他条件代替. 4.根据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建造师的执业范围的是()。 A.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B.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C.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 D. 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建造师执业范围的相关规定。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包括,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而对于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别属于建设行政主管机关的行政职

二级建造师管理基础讲义2021

建设工程定额2Z102020 建设工程定额 本节主要考点: 重要考点一般考点 第二节建设工程定额 (重要) (1)施工定额; (2)人工定额的编制; (3)人工定额的形式; (4)材料消耗定额; (5)机械工作时间消耗的分类; (6)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的编 制内容。 (1)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概算指标 的概念。 ●历年没有出过考题或出题很少的内容:建设工程定额按生产要素内容分类;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程定额按编制单位和适用范围分类;建设工程定额按投资的费用性质分类;人工定额的制定方法;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的形式。 2Z102021 建设工程定额的分类 考点:施工定额 1.施工定额是以同一性质的施工过程——工序,作为研究对象,是施工企业组织生产和加强管理在企业内部使用的一种定额。 2.属于企业定额的性质,也是编制预算定额的基础。是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组织、成本管理、经济核算和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定额水平反映了施工企业生产与组织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3.直接应用于施工项目的施工管理,用来编制施工作业计划、签发施工任务单、签发限额领料单,以及结算计件工资或计量奖励工资等。 4.由人工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使用定额组成。 5.是建设工程定额中的基础性定额。 考点: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概算指标的概念 1.预算定额的概念 以建筑物或构筑物各个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编制的定额。属社会性定额。 2.概算定额的概念 以扩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编制的。是编制扩大初步设计概算的依据。 3.概算指标的概念 是概算定额的扩大与合并,它是以整个建筑物和构筑物为对象,以更为扩大的计量单位来编制的。与初步设计的深度相适应的,是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概算的依据。

2019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2019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 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 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 一、注册管理 概念: 注册建造师 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 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 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 C ) A 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 A、备案 B、注册 C、审批 D、认证 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一)注册申请 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006年1 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则张某( D )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C、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奉贤取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2018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讲义完整版

2018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讲义完整版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6月左右,考试时间预计9月15-16日,为了帮助考生们更好的梳理考点,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2018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讲义完整版,赶紧来开森学学习吧。更多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一级建造师备考指导等信息请持续关注开森学官网一级建造师频道,2018年一级建造师历年真题、模拟题尽收其中,全部由业界权威名师精心解析,精细化试题分析,完美解析一网打尽。 建筑技术与材料 1.结构的可靠性:安全性、实用性、耐久性 2.荷载效应:内力、变形、裂缝。 3.抵抗能力与截面的大小和形状以及材料的性质和分布有关。 4.SR不可靠状态;S=R极限状态;S 5.极限状态 6.杆件的稳定计算-受压细长杆件 不同支座情况下的压杆的计算长度: 一端固定一端自由:l0=2l 两端固定:l0=0.5l 一端固定一端铰支:l0=0.7l 两端铰支:l0=1 矩形截面:圆形截面: 7.梁的位移计算 影响位移的因素:材料性能、构件截面(I)、跨度(影响最大) 梁的变形主要是弯距引起,叫弯曲变形。 8.混凝土裂缝控制三个等级: 不出现拉应力 有拉应力,但不超过抗拉强度 有裂缝,但裂缝宽度不超过允许值 9.力的作用效果:运动效果、变形效果; 10.力的三要素:大小、方向和作用点; 11.作用与反作用原理、力的合成平行四边形法则。 12.力的平衡: 二力平衡 平面汇交力系 一般平面力系 桁架:节点法、截面法 学尔森教育—大建工领域专业的一站式职业教育机构

13.静定结构(静力平衡条件求解全部反力和内力)、超静定结构 14.力学计算:剪力图和弯距图 15.荷载分类 按时间的变异:永久、可变、偶然 按结构的反应:静力、动力 按荷载作用面:均布面荷载、线荷载、集中荷载 按荷载作用方向:垂直、水平 1.设计使用年限分类(四类)5(临时性)、25(易于替换)、50(普通)、100(重要) 2.光环境: 热辐射光源:白炽灯、卤钨灯 气体放电光源:缺点频闪 光源的选择: 开关频繁、瞬时启动、连续调光:白炽灯、卤钨灯 高大空间场所:高光强气体放电灯 应急照明:瞬时启动的光源 潮湿场所:防潮防水的密闭型灯具。 3.建筑材料吸声种类: 多孔吸声材料:防振、隔热 穿孔板共振吸声结构 薄膜吸声结构:共振频率附近 薄板吸声结构:低频 帘幕:多孔材料吸声特性 4.影响耗热量: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体型、朝向、窗墙比。 耗热量与体形系数成正比。 5.建筑防潮:围护结构内表面宜采用蓄热系数大的材料; 防结露:架空层或空气层;热容量小的材料装饰;通风。 6.防治内外层装修层开裂:抗、放、封。 7.散水与外墙间缝隙应填弹性膨胀防水材料。滴水凸出墙身≥60mm。 8.门窗:满足抗风压、水密性、气密性。 寒冷地区:填充保温材料;金属门窗框:密封胶密封;塑料门窗:闭孔弹性材料、密封胶。 金属门窗:结露→断桥; 隔声窗:隔振的弹性阻尼构造。 疏散用的门:不允许侧拉门、转门。公共疏散门:不允许侧拉门、转门、吊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 高层建筑不应采用外开窗,应采用内开或推拉。 玻璃顶:节点。当屋面玻璃最高点离地面大于5m时,须使用夹层玻璃,支撑在学尔森教育—大建工领域专业的一站式职业教育机构

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知识归纳

能力。3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当事人死亡不必然导致债的消灭,第一部分 5、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只有在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之债中才会自己的劳动收入导致债的消灭周岁,以以上不满一、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18具有人身权和为主要生活来源:。知识产权基本特征31、。1、注册建造师的概念(注册) 财产权的双重性质专有性地域性初始、延;6、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类别:、精神病人行为能力的判断:不能辨;;2 时间性续、变更、增项。认为无行为能力;不能完全辨认为限制注册四类 人身权内容:发表权(不是著作权、3、注册建造师的有效期:3年32行为能力“发行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法人条件:。74、变更注册时有效期的计算:延续 完整权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产或者经费;。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签字且盖章情形5、: 发明人或设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质量合格文件:如有职务发明专利权主体33、。 计人所在单位(但是,约定为大)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级别限制:大型6、 发明、实用新专利权的保护对象:34工程必须由本专业一级建造师担任。、8、法人与其他组织的最主要区别:能型和外观设计基本。:包括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7、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档案发明20年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情况、;35、专利权的保护期限:等(公9、其他组织:如合伙企业、法人的分 违法违规行为、被投其他10机机构(分公司)、个人独资 企业。企示)。不良行为:年,均自申请日起算。 胜诉权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业的内设机构不是其他组织,、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36如人力资实体权利县级以上不消灭消灭;源部、财务

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2Z2010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2Z2010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是每个二级建造师的必考科目,掌握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对于知识点的融会贯通至关重要。学尔森二级建造师考试频道特地整理二级建造师考点,本文为: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2Z2010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希望能助各位二级建造师考生一臂之力! 2Z2000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2Z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Z2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2.宪法相关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学尔森二级建造师考试频道整理工程法规考点) 二、民法商法 1.民与民,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财产和人身关系。国家不会主动干预。 2.《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等属于民法商法。 三、行政法 1.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 点击【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s://www.wendangku.net/doc/5d13269346.html,/category/jzs2?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精选考点完整版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2.《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属于行政法。 四、经济法 1.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国家主动干预。 2.《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审计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等属于经济法。 学尔森小编友情提示: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了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2Z2010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请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复习。小编及时更新相关资讯,欢迎持续关注。如果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可以手动免费下载收藏,方便日后查阅。学尔森,是大家备考学习交流的好平台哟! 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2Z2010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是每个二级建造师的必考科目,掌握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对于知识点的融会贯通至关重要。学尔森二级建造师考试频道特地整理二级建造师考点,本文为: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2Z2010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希望能助各位二级建造师考生一臂之力! 五、社会法 1.目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保护弱势群体。 2.《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属于社会法。 六、刑法 点击【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s://www.wendangku.net/doc/5d13269346.html,/category/jzs2?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精选考点完整版

202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整理

202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整理 P2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P6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P6~7①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②非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③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 P8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项目经理部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则应由施工企业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如果不按时支付,材料供应商应当以施工企业为被告提起诉讼。 P9代理具有如下的法律特征:(一)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二)代理人一般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三)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四)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总结: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P10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P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P13表见代理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表见代理:无权、有效) P16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国家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2)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3)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P17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不动产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P18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1)债权主体的相对性;(2)债权内容的相对性; (3)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P20如施工噪声或者废水、废弃物排放等扰民,可能对工地附近的居民构成侵权。此时,居民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是债务人。

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内部资料)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 (内部资料,注意保存保密) 重点掌握的法律法规: 1、物权法 2、建筑法 3、招标投标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劳动合同法 7、合同法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1、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 同负责。建造师管理体制原则:“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统一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各部门(本专业)、省建设厅和同级各专业部门(本省、本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原则:“分级别,分专业”。一级设置10 个专业,二级设置 6 个专业。 2、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体系由六大标准支撑,即执业实践标准、教育和评估标 准、考试标准、注册标准、执业标准和继续教育标准。 3、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管理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 初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 年;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也为3 年;变更注册的,变更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减去已用时间)。 4、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 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建造师的签字盖章。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共1种,须重点掌握):(1)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并执业;(2)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3)未变更注册单位,而在另一家企业从事执业活动;(4)所负责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移交手续前,变更注册到另一企业。 5、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接受120学时继续教育。必修课60学时,选 修课60学时。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违法行为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 6、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物权法都属于民法,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税法属于经济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属于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属于行政规章。 7、法律效力等级依次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效 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低于法律法规,低于同级或上级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裁决方法是:(1)同一机关制定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推荐)

2020 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 P2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P6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3.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以其金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 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P6~7?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②非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③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 P8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项目经理部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则应由施工企业承担适约责任: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如果不按时支付,材料供应商应当以施工企业为被告提起诉讼。 P9 代理具有如下的法律特征:(一)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二)代理人一般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三)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四)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 代理人。(总结: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P10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P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 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法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P13表见代理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表见代理:无权、有.效) P16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岀让或者划拨 等方式。国家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岀资、赠与或者抵押,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剰余期限o (2)应当 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3)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P17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中清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 对抗善意第三人。 不动产合同白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 不影响合同效力。 P18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1)债权主体的相对性:(2)债权内容的相对性:(3) 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P20如施-匸噪声或者废水、废弃物排放等扰民,可能对工地附近的居民构成侵权。此时,居民是债权人,施工 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是债务人。 P20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1)作品:(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013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重点 (3)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 一、民事纠纷处理的方式 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四种,分别是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一)掌握民事诉讼的特点 1、民事诉讼的概念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例:诉讼参与人包括( )。 A、原告 B、第三人 C、证人 D、调解人 E、法官 [答案]ABC 2、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 (1)公权性 (2)强制性 (3)程序性 (二)掌握仲裁的特点 1、仲裁的概念 《仲裁法》的调整范围仅限于民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不受《仲裁法》的调整。此外,根据《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2、仲裁的基本特点 (1)自愿性

(2)专业性 (3)灵活性 (4)保密性 (5)快捷性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熟悉和解与调解 1、和解 和解的应用非常广泛,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即可自行和解;即使在申请仲裁或诉讼后仍然可以和解。当事人申请仲裁后,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和解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撤诉后结束诉讼,当事人通过和解处理纠纷,但审判阶段的和解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和解以后,可以请求法院调解,制作调解书,产生法律效力。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和解协议,产生结束执行程序的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或者反悔的,对方当事人只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按照原生效法律文书强制执行。 例1:采用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较为经济和快捷,有利于维持和发展双方的合作关系。下列关于和解的理解错误的是()。 A、和解是指发生在仲裁、诉讼程序之外的自行解决纠纷的行为 B、当事人申请仲裁后,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制作裁决书 C、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D、审判阶段的和解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答案]A 例2:施工单位与供货商因采购的防水材料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多次协商,但没有达成和解,则关于此争议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双方依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后,不可以和解 B、双方在申请仲裁后达成和解协议,仲裁庭依据该和解协议作出的裁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C、如果双方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不能再和解 D、如果在人民法院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则原判决书终止执行

(推荐下载)2020年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讲义

《市政管理与实务》

2K300000 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2K31000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技术 2K320000 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2K330000 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与标准

2K320000 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本篇包括18章: 2K32001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2K320020 市政公用工程造价管理 2K320030 市政公用工程合同管理 2K32004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成本管理 2K32005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K32006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2K32007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2K32008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2K320000 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本篇包括18章: 2K320090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 2K320100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 2K32011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2K320120 城镇水处理场站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2K320130 城镇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 2K32014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2K320150 明挖基坑与隧道施工安全事故预防 2K320160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安全事故预防 2K320170 市政公用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2K320180 市政公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K32001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2K320011 招标投标管理 2K320012 招标条件与程序 2K320013 投标条件与程序

2K320011 招标投标管理 二、必须招标的项目规模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从2018年6月1日起凡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大于400万元的必须进行招标。

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

0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1) 2009-10-27 11:21【大中小】【打印】 一、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概述 二、考试与注册概述 三、注册 四、执业 五、监督管理 一、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概述 (一)1834年起源于英国 (二)2002年12月5日《暂行规定》,标志我国建造师制度的确立。 (三)2007年3月1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该制度的具体的规定出台。 (四)等级分为一级与二级。 二、考试与注册概述 (一)何为注册建造师(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1.通过考试——建造师资格证书 2.通过注册——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二)无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的人 1.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注意,小型项目) 2.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三、注册 (一)注册程序与管理机构(二)注册申请(三)不予注册的情形(四)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情形 (五)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情形 (一)注册程序与管理机构 1.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单位提出申请 2.由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 3.具体审批程序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确定 4.批准注册的,核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5.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注册申请 1.初始注册 2.延续注册 3.变更注册 4.增项注册 1.初始注册 (1)条件(四条件) ①有证书——资格证书②有工作——受聘于单位③符合要求——继续教育④没有情形——无不予注册情形 (2)时间要求 ①资格证书签发3年内②逾期必须满足继续教育要求 2.延续注册 (1)注册有效期满后继续执业的注册(2)时间在原注册期满30日前(4)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3.变更注册 (1)变更执业单位(2)变更后仍延续原有注册有效期 4.增项注册 (1)增加执业专业如原注册为建筑工程,现要增加公路专业的。(2)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不予注册情形 (1)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2)受聘于两家以上单位;(3)继续教育不合格;(4)正受刑事处罚; (5)因执业活动受刑事处罚后,不满5年;(6)其它原因受处罚后,不满3年;(7)被吊销注册证书后,不满2年; (8)注册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发生过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

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难点

2013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 第一章d建造师管理制度 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 一、注册管理 概念: 注册建造师 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 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d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 相关考题 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s管理规定的是( C ) A、李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的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D 、吴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 A、备案 B、注册 C、审批 D、认证 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 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 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例题:张某受聘于上海闵行区某工程施工单位,2006年1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则张某( D )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C、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奉贤取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D、只能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1、初始注册 申请条件:①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②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③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④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规定:①初始注册申请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Z301000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1Z301010掌握建造师的执业要求 建造师经()后,方有资格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 他施工活动的管理。A ?备案 B ?审核C ?注册 D ?批准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未经()的,不得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 工作。A ?备案B?审核C?注册D?批准 我国建造师执业划分为14个专业,下列()不属于这14个专业。A .通信与广电工程B.机械工程C.机电安装工程 D .装饰装修工程 国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从事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A .一师多岗B.多 师多岗C. 一师一岗 D .多师一岗 一级建造师应具备的执业技术能力包括()。A.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理论 和相关经济理论水平,并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B.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施工 管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C.具有丰富 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较强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D.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E.有一定的外语水平 二级建造师应具备的执业技术能力包括()0A.了解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B.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C.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一定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D .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E.有一定的外语水平 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包括()o A.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B.从事其他施工

活动的管理工作C.国务院各部委规定的其他业务 D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E.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建造师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恪守职业道德。A ?法律B ?法规C ?规章D ?规范性文件E.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教材1 页:“建造师在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选D 错 1Z301020掌握民事法律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主要内容 如两个相互订有合同的企业合并,则产生()的法律效果。A .抵消B.提存C.混同 D .免除 商标权的客体是指()。A.商标B.注册商标C.驰名商标D .优质 商标 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未经注册的商标,其使用人不享有专 用权,无权禁止他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所以商标权的客体是注册商标。 商标侵权行为由()严格依照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A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B.人民法院C.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 D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 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家行政机关。A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B.中国建筑业协会C.北京市政府 D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国家机关。A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B.中国建筑 业协会C.北京市政府 D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代理的法律规定,在同一诉讼中,律师既代理原告又代理被告的行为属于()0A ?无权代理B.越权代理C.滥用代理权 D .正常的代理行为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讲义5.doc

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涉及到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内容繁多,篇幅较长。由于合同法属于民商法,学习的时候要尽量多地用现实生活中的例子来理解掌握法规法条,容易掌握;对于劳动合同法,和日常工作休息相关,学习上也并不枯燥。 从历年考试来看,本章分值较多,但难度不大,属于非常重要的章节,预计2015年的分值在 25分左右。 最近三年本章题型、题量及分值分布 2012 年 题型2014 年2013 年 6月份10月份单选题13题13分12题12分7题7分7题7分 多选题7题14分5题10分5题10分5题10分 合计20题27分17题22分12题17分12题17分 知识框架 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知识点一: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知识点二:合同工期和支付价款知识点三:建设工程合同的赔偿损失知识点四:无效及效力待定合同知识点五:履行变更转让撤销终止知识点六:违约责任及免除 ★ ★知识点一: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 【2012上考题?单选题】根据《合同法》,不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的合同是()。 A.租赁合同 B.买卖合同 C.建设工程合同 D.借款合同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与合同内容。选项C建设工程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1)租赁合同。按照租赁期限, 6个月以上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为要式合同;6个月以内,可以口头,为不要式合同;(2)买卖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为要式合同;而其他买卖合同,则为不要式合同;(3)借款合同。银行借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为要式合同;而自然人之间借贷,则可以口头,为不要式合同。参见教材P106o 【例题?单选题】某小型施工项目,甲乙双方只订立了口头合同。工程完工后,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而发生纠纷,应当认定该合同()0 A.未成立 B.补签后成立 C.成立 D.备案登记后成立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与合同内容。施工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合同,但未定立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视为合同成立。参见教材P106。 【例题-单选题】下列不属于发包人义务的情形是()。 A.提供必要施工条件 B.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C.向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D.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企业进行详细说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承包双方的主要义务。发包人主要义务包括:(1)不得违法发包;(2)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3)及时检查隐蔽工程;(4)及时验收工程;(5)支付工程价款。选项D是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参见教材P108 o ★ ★知识点二:合同工期和支付价款 【例题?单选题】某施工项目材料采购合同中,当事人对价款没有约定,未达成补充协议,也无法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应按照()的市场价格履行。 A.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B.材料所在地 C.合同签订地 D.订立合同时履行地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价款的支付。价款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参见教材PHOo 【例题?单选题】某建设工程项目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备案的同时,双方针对结算条款签订了与备案合同完全不同的补充协议。后双方因计价问题发生纠纷,遂诉至法院。法院此时应该()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A.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 B.双方签订的备案合同 C.类似项目的结算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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