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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交基建[2010]355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0.08.13

【实施日期】2010.08.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通知

(湘交基建〔2010〕355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有关二级单位:

目前我省干线公路处于建设高峰,有上百个项目近4000Km干线公路在建。为规范项目管理,消除干线公路建设质量安全隐患,促进全省干线公路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要认真贯彻落实《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等部省文件规定,严禁施工图设计未经批复擅自组织招投标,严禁施工许可未经批复擅自开工,严禁设计变更未经审批擅自施工。对重大、较大设计变更,路线起止点、路基宽度、路面型式、特

大桥结构型式、隧道数量发生变化的重大设计变更由省交通运输厅审批,其余重大变更由省公路管理局审批;除路线方案调整、大中桥结构形式发生变化、弱化安保设施、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100万元的较大变更由省公路管理局审批,其余较大变更改由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

二、严格执行批准的设计文件。对不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的项目,省厅将进行严肃查处;对压缩建设规模、降低技术标准的项目,除严肃查处外,同时扣减相应额度的省补资金。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合理工期组织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任意压缩合同工期。

三、切实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一)项目法人要全面负起管理职责。严格合同管理,加强对参建单位合同履约检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依据合同文件或补充协议对承包人安全质量行为进行考核并予以奖罚,对承包人的罚金应全部用于本项目评比奖励;严格执行批复的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二)设计单位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前期工作调查,推行“勘察现场见证”制,为设计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贯彻执行设计新理念的要求,吸取我省干线公路设计的经验教训,实现“安全、环保、节约、实用”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完善后续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三)施工单位要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人员设备按要求到位;按设计要求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管理机构,落实质量责任,严格质量控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加强安保设施,确保安全生产。

(四)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人员设备按要求到位;加强试验室建设,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试验检测频率,保证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充分发挥现场监理作用,严格执行监理程序,确保施工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监理到位,保证工程质量。

四、各市州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要参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交质监发[2008]52号),制定量化考核办法,对本辖区内建设项目每个季度开展一次督查,依法监督检查参建单位在工程实施各阶段履行质量控制、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发布督查情况通报,并将通报及时上报省厅、省公路管理局和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

五、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管主体职责,制定干线公路建设进度、质量与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定期进行考核奖罚,并及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加大执法力度,并监督其整改到位。

六、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要加强对市州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加大对参建的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监督、培训和考核力度,掌握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定期发布质量安全情况简报。

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

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 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与服务收费管理 【发文字号】湘价费[2011]167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1.07.04 【实施日期】2011.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的 通知 (湘价费〔2011〕167号) 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44号)文件已执行到期,需重新发布。为此,我们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规范,根据《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湘财综〔2011〕30号)规定,制定了《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附: 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收费标准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交通运输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当事人在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业务、接受管理时,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有关费用。 第四条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二章收费项目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交通运输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行使管理职能过程中,向特定对象进行管理或提供特定服务,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而实施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人事厅 湘建人教函…2010?15号 关于2010年度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 业 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原省建设厅《关于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4?74号)精神,现将2010年度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事厅联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巡视、督查。各市州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考试组织工作,人事部门负责监督、

指导。全省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委托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实施。 二、报考条件 1.初级报考条件:土建类中专、技校以上学历,在岗且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或者高中学历,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中级报考条件: (1)获得土建类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土建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土建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取得土建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4年以上。 三、专业设置及考试科目 1.专业设置。初、中级考试设置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给水排水、建筑环境与设备等7个专业。 2.科目设置。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等3个科目。 四、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0年度考试定在5月15日,上午8:30—11:30考专业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连在一起考试,中间不再安排休息时间),下午2:30—5:00考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其中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150分、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满分150分。今年,各专业考试大纲已重新编写,可访问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查阅(https://www.wendangku.net/doc/5d14342774.html,)。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由各市州自行安排。 3.报考程序。今年开始实行网上报考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报考人员于2010年3月22日前登陆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考试报名”界面,在网上填写《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1)中有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照片(照片须为JPG格式),并打印在网上填报的考试登记表,由单位审核汇总后填写《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附件2),并由所在单位携带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网上填写并打印好的《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和《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到市州报名点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需另交与上传网上一致的免冠彩照两张。

交通部印发《交通运输科技“十三五”发展规划》

交通部印发《交通运输科技“十三五”发展规划》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科技十三五发展规划》(简称《科技规划》)。《科技规划》明确,交通运输系统将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聚焦四个交通发展方向,以完善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体系为主线,以智慧交通为主战场,预计到2020 年,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深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瓶颈,取得一批国际领先、实用性强的自主创新成果,科技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建成适应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需要、具有引领性的科技创新体系,不断提高交通运输创新供给质量和效率,支撑实现十三五期交通运输发展目标任务。 据悉,《科技规划》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国家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服务交通运输发展转型升级,统筹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能力建设、重大科技研发、成果转移转化等各方面工作,促进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不断适应时代要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成安全便捷、畅通高效、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引领。 在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科技规划》显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建立市场导向机制,完善创新管理政策,强化创新激励政策,促进行业科研机构发展,推进部属科研院所改革。同时,注重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在行业重点科研平台建设方便,发挥既有平台作用,优化平台整体布局,支持平台持续发展。要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培育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持续发展,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十三五期,交通运输部将统筹重大科技研发,包括重大研发任务和重点

交通运输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

交通运输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O一六年一月 前言 “十三五”是交通运输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关键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交通运输发展必须坚持以“四个全面”为统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使交通真正成为发展先行官”要求,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高交通运输服务品质,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标准化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技术性基础工作,是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的有力保障,在服务、支撑和引领行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为统筹推进行业标准化工作改革,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标准化水平,制定本规划。规划编制以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精神为指导,依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按照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明确了“十三五”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了管理

制度机制建设、强制性标准制修订、推荐性标准制修订、标准国际化、标准实施、计量体系建设、工程产品和服务质量监督、标准化基础能力建设八个方面主要任务,指导“十三五”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 目录 一、现状与形势 (1) (一)发展基础 (1) (二)形势要求 (3) 二、总体思路 (4) (一)指导思想 (4) (二)基本原则 (4) (三)发展目标 (5) 三、重点任务 (8) (一)管理制度机制建设 (8) (二)强制性标准制修订 (8) (三)推荐性标准制修订 (10) (四)标准国际化 (16) (五)标准实施 (16) (六)计量体系建设 (17)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人工单价调整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湘建价〔2009〕396号 关于发布201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的有关规定,以及人工工资变化的实际情况,为准确反映市场,我厅组织对各市州近期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并经征求建设各方意见,现发布2010人工工资单价(具体人工工资单价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的范围 人工工资单价包括最低工资单价和市场工资单价。附表中其他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建筑工程以及建筑工程概算、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房屋修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装饰工程。 二、在合同签定、招投标或结算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上限值、标底、合理价)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照市场工资单价计取。 2.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按照低于其成本价的规定作出处理。 3.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调增量大于原工程量10%以上部分或工程量漏项、新增项目,其人工工资单价(最低工资单价与市场工资单价之间的取定值)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发布的当地

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情况总结汇报

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情况总结汇报 “十三五”期间X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交通事业发展迅猛,交通成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国民经济运行中充分发挥了先行军的作用。 一、基本情况。五年来,我区累计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X多亿元,建成高速公路X公里,一级路X公里,二级路X公里,三级路X.X公里,乡村公路X公里,X年全区X个行政村实现村村通水泥路,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 (一)五年来公路建设情况。X、农村公路方面:X年我区农村公路项目X个建设里程X.X公里,总投资X万元。X年农村公路项目建设里程X.X公里,总投资X万元。X年建成三级路X.X公里,修建连接重要农村产业基地、人口密集地村级道路(村际联网工程)X多公里;修建了一批贫困村屯道路和“一事一议”屯级道路X公里;实施扶贫路项目X个建设公路X.X公里及新建一座桥梁(XmX);修建建制村硬化项目X个X公里;完成窄路基加宽项目X个X.X公里;农村公路路面大中修项目X个,维修里程X.X公里;危桥改造项目X个X米。X年建设并完成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X个,处治隐患里程X公里,整治并完成危桥X座,完成投资X万元。

X、重大项目方面:X年底开工建设X至隆安高速公路,该项目在我区长X.X公里,投资X.X亿元,X年X月通车运营。 X年开工建设居仕至樟木三级公路,该扩建项目长X.X公里,投资约X万元,X年X月建成通车。 X年上半年开工建设根竹至平天山二级公路,该项目长约X公里,投资X万元,X年上半年建成通车。 X年X月X日开工建设X至X线X段改扩建为城市道路工程,该项目长X.X公里,投资X.X亿元,X年X月主体完工全线通车。 X年X月开工建设X城区至石卡产业园一级路,项目长X.X公里,投资X.X亿元,已经完成投资约X.X亿元。X年因资金不足停工。 X年开工建设X西外环高速公路、项目全长X.X公里,投资X.X 亿元,计划X年建成通车。X年底开工建设X至黎塘界一级路,项目长X.X公里,投资X.X亿元,计划X年建成通车。 (二)管养情况。X年,全区管养农村公路总里程X公里,其中县道X.X公里,乡道X.X公里,村道X.X公里,专用道X.X公里,按等级划分:二级公路X.X公里,三级公路X.X公里,四级公路X.X公里,等外路X.X公里,农村公路密度达到X.X公里/百平方公里。全区农村公路全部列入养护,列养率达到X%。

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

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 ***** 低层装配式模塑钢骨架墙板建筑技术规程 (征求意见稿) 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低层装配式模塑钢骨架墙板建筑技术规程 *** ***** 主编单位:理工大学 批准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前言 为了提高农村居住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农村住宅产业化,保证农村产业化住宅的设计、部品生产和施工安装质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理工大学等单位合作编制《低层装配式模塑钢骨架墙板墙建筑技术规程》(文号**)。 规程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已有的实验研究和试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仔细总结相关实验数据和工程经验,吸收了近年来国外相关研究成果,并结合省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材料、建筑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结构设计、构件制作与运输、建筑施工、质量验收,共分章。

本规程由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理工大学负责具体容的解释。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至理工大学(省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段号,邮编,电子:)。 本规程主编单位:理工大学 本规程参编单位:科莱达新建材、杰龙科莱达新型建材科技、中机国际设计研究院、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方圆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农业大学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 本规程审定专家: 目次 总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术语 ............................................................................................................... 错误!未指定书签。基本规定...........................................................................................错误!未指定书签。材料...................................................................................................错误!未指定书签。 钢材及连接件........................................................................................... 错误!未指定书签。 其它材料................................................................................................... 错误!未指定书签。建筑设计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般规定................................................................................................. 错误!未指定书签。 建筑设计................................................................................................. 错误!未指定书签。 装饰工程和设备管线............................................................................. 错误!未指定书签。 建筑防水与防潮..................................................................................... 错误!未指定书签。 防火......................................................................................................... 错误!未指定书签。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般规定................................................................................................. 错误!未指定书签。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湘建建[2010]1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益阳市招标局,中央及省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保障和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及我省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的使用管理通知如下。 一、安全文明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购置、更新、改善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以及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 二、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项安全文明费,并按照省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足额计取,不得下浮。对安全文明费措施项目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应一并计入。 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对安全文明费单独列项,单独报价,且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 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费低于《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的,评标应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中单独列明中标价中的安全文明费金额。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的备案管理。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不按规定单列安全文明费项目清单,或安全文明费取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不予备案,并责令改正。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按中标通知书内容单独注明安全文明费金额,并明确支付方案。 安全文明支付方案应符合以下规定: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将安全文明费一次性支付到位;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文明费的50%,剩余50%应在工程开工满一年前支付到位;合同工期在二年以上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文明费的50%,开工满一年前,再支付安全文明费的30%,开工满二年前剩余费用全部支付到位。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湘建建【2010】318号文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建【2010】 318号文 【信息时间:2011-1-5 阅读次数:2450】【字号大中小】【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省建设工程招 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为促进我省建筑市场进一步规范,遏制围标串标,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和评标活动,我厅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各地务必严格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建设工程招标 投标管理办公室。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O年十二月六日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资格审查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资格审查行为适用本办法。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包括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和国家融资投资的工程。 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为主的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

第三条资格审查分为开标前资格审查和开标后资格审查。开标前资格审查,是指在开标前7—14日内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开标后资格审查,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的法人企业或单位;合格投标人是指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入围投标人是指被招标人接受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 人。 第四条当公开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时投标人数量仍不足7家时,招标人一般应当在保证满足法定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或延长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提倡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可以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应当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第五条资格审查及其相关工作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编制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可以不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并在开始发售的3个工作日前报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 监管机构备案; (二)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售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编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可以不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提交招标人; (四)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按下列要求继续进行: 1.招标人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活动一般包括:审查准备工作,初步审查,详细审查,澄清、说明或补正,确定合格投标人和入 围投标人及提交资格审查报告; 2.招标人组织在推荐入围以外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其余的入围投标人,并 作出书面记录; 3.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并在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发出的2个工作日前,将资格审查报告、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书面记录一并报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五)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按评标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第六条开标前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织进行,招标人应当组织包括招标人代表、技术和经济类等评标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评审应当按照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和规定进行。 开标后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资格审 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进行。 资格审查一般采取集体评议的方式;资格审查地点一般选择有形建筑市场。 资格审查委员会一般由5—9人的单数组成,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其他技术、经济类等评标专家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浙江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计划规划大纲

附件1 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大纲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4年12月

目录 一、发展现状 (1) (一)发展成就 (1) (二)存在问题 (3) 二、发展要求 (3) (一)形势要求 (3) (二)需求分析 (6) 三、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8) (一)指导思想 (8) (二)基本原则 (9) (三)发展目标 (10) 四、主要任务 (13) (一)基础设施 (13) (二)运输服务 (15) (三)科技进步与信息化 (17) (四)绿色交通 (17) (五)安全与应急保障 (17) (六)全面深化改革 (17) 五、政策措施 (18) 附表: (20)

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大纲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进一步提升全面小康社会水平、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编制总体上要体现交通运输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要求,要体现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战略举措的任务要求,体现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发展要求,体现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要求,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近远结合、突出重点,为指导“十三五”时期我省综合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奠定基础。 一、发展现状 (一)发展成就 从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各个领域总结“十二五”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成就,有定量数据和典型案例支撑。总体评价“十二五”期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析评价“十二五”期基础设施建设、结构调整、转变方式、改善民生、规划制定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就。 1、基础设施 重点分析“十二五”期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管道交通基础设施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和建设及养护管理进展情况,各种运输方式营运总里程规模及等级结构优化情况,

湘建价〔2016〕160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湘建价〔2016〕160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劳保基金与增加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价〔2016〕134号)规定,现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4〕113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湘建价〔2016〕72号)相关规定调整补充如下: 一、鉴于劳保基金取消等政策调整,湘建价〔2014〕1 13号、湘建价〔2016〕72号文件所附的工程计价表格、工程费用标准全部作废,统一调整为本通知所附《增值税条件下工程计价表格及工程费用标准》。 二、对湘建价〔2016〕72号文件附件2《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进行调整补充: 1.混凝土、砂浆等配合比材料如为现场拌合,则按对应的材料分别除税。 2.园林苗木综合税率按12.76%除税。 — 3 —

3.其他未列明分类的材料及设备综合税率由按6%调整为按16.93%除税。税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为不超过清单项目总造价的3 0%。 四、本通知自公布之日施行,与湘建价〔2016〕134号文件配套执行。 附件:增值税条件下工程计价表格及工程费用标准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9月6日 附件 增值税条件下工程计价表格及工程费用标准 目录 附录A 工程计价文件封面 (5) A.1 招标工程量清单 (5) A.2 招标控制价 (6) — 4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 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我厅组织各市州对近期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并就拟发布的人工工资单价举行了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代表参加的听证会,获得一致通过。现予发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的范围 本通知所称人工工资单价主要包括建安工程与装饰工程工资单价,以及最低工资单价和综合工资单价。建安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包

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建筑工程概算、房屋修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工程。 二、合同签定、招标投标或工程结算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上限值、标底)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综合工资单价计取。 2.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按照低于成本价的规定处理。 3.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施工承包合同时,其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已签定的施工合同,其工资单价低于施工期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时,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予以调整。 三、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2009年《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2001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2004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交基建[2010]355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0.08.13 【实施日期】2010.08.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通知 (湘交基建〔2010〕355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有关二级单位: 目前我省干线公路处于建设高峰,有上百个项目近4000Km干线公路在建。为规范项目管理,消除干线公路建设质量安全隐患,促进全省干线公路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要认真贯彻落实《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等部省文件规定,严禁施工图设计未经批复擅自组织招投标,严禁施工许可未经批复擅自开工,严禁设计变更未经审批擅自施工。对重大、较大设计变更,路线起止点、路基宽度、路面型式、特

大桥结构型式、隧道数量发生变化的重大设计变更由省交通运输厅审批,其余重大变更由省公路管理局审批;除路线方案调整、大中桥结构形式发生变化、弱化安保设施、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100万元的较大变更由省公路管理局审批,其余较大变更改由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 二、严格执行批准的设计文件。对不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的项目,省厅将进行严肃查处;对压缩建设规模、降低技术标准的项目,除严肃查处外,同时扣减相应额度的省补资金。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合理工期组织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任意压缩合同工期。 三、切实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一)项目法人要全面负起管理职责。严格合同管理,加强对参建单位合同履约检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依据合同文件或补充协议对承包人安全质量行为进行考核并予以奖罚,对承包人的罚金应全部用于本项目评比奖励;严格执行批复的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二)设计单位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前期工作调查,推行“勘察现场见证”制,为设计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贯彻执行设计新理念的要求,吸取我省干线公路设计的经验教训,实现“安全、环保、节约、实用”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完善后续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三)施工单位要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人员设备按要求到位;按设计要求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管理机构,落实质量责任,严格质量控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加强安保设施,确保安全生产。

十三五交通运输总体规划

“十三五”交通运输总体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同步建成小康和创业超越的关键时期,是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四个交通”(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全面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我县“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握国家“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扶贫开发、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省上加大交通项目补助资金等一系列重大机遇,着眼“活力南郑、人文南郑、宜居南郑”的战略定位,围绕建设方向、服务重点、发展内涵、发展模式“四个转变”(即从以建设农村公路为主转变为以建设国省干线为主,从交通建设以群众服务出行为主转变为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从交通建设的规模数量型发展转变为质量效益型发展,从公路发展一枝独秀转变为路、站、运全面发展),提高交通运输发展质量和效益,构建便捷、安全、经济、高效、绿色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将坚持“科学办交通、合力办交通、勤俭办交通”的发展思路,按照“扩建公路交通网络、提升道路服务水平、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四个方面规划6大类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规划总投资约62.78亿元(含剩余的6公里宝汉高速公路,投资约4.4亿)。一是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步伐。规划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7个240公里,总投资29.35亿元。二是积极推进县乡公路建设项目。规划县乡公路建设项目14个328公里,投资23.68亿元。三是大力实施通村公路建设。修建未通畅建制

村通村水泥路54条,总里程238公里。计划对241条具备条件的已建成通村水泥路实施完善工程,使其路面宽度拓宽达到4.5米,完善总里程488公里,总投资约1.92亿元。四是加快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计划完成11条县乡公路,400公里的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总投资约4000万元。五是继续做好危桥改造与桥梁配套工程。计划实施危桥改造项目19个,总投资约1.72亿元。六是同步推进客货运站场及运输服务业建设。实施一级汽车客运站1处,二级物流中心1处,3处5级客运站,126个客运招呼站建设,总投资约1.31亿元。到2020年全县公路总里程突破2500公里,其中二级以上的公路里程超过300公里,全县适宜通水泥(油)路的建制村100%通畅,自然村通畅率达60%左右。基本构筑起“三横两纵一十字”(三横:圣水至两河、法镇至黎坪、西河至黎坪,两纵:汉中至南江、汉中至通江,一十字:西汉高速公路与宝汉高速公路)的公路网络主骨架和“干支相连、通村达组、惠民便民”的农村公路网络,城乡公交化程度稳步提高,县城至大河坎周边20公里范围内公交网络全覆盖,镇和行政村客车通达率达到100%。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执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执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建设[2002]70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2.03.12 【实施日期】2002.03.12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湖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执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湘建设[2002]70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中央在湘及省直勘察设计单位: 实施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制度是深化勘察设计行业体制改革,实现与国际接轨,严肃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强化工程设计人员的法律责任,提高工程设计质量的一项重大措施。 我省自推行工程设计注册执业制度以来,管理机构日益健全,制度更加完善。“湖南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和“湖南省注册工程师(结构)管理委员会”两个专门机构,全面负责我省的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日常管理工作。并建立了严格的工作责任

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保障了全省注册执业管理正常开展。 为提高注册执业人员考试水平,管委会组织编写了《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必读》、《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必读》、《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必读》等三本书,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深受全国同行欢迎,几次再版。同时开展了继续教育工作,使注册执业人员及时把握信息和扩大视野,及时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我省的注册执业管理工作在全国一直比较规范,多次得到建设部和国家注册管委会的肯定和表扬。 但是同时也应看到,我省注册执业工作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注册执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不强,未能严格地依法注册、执业、承担法律责任及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少数设计单位对注册执业管理缺乏主动性和严肃性。 有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执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大,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全省勘察设计人员的注册执业行为,确保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按科学、规范、公正、严肃的要求健康发展,现对全省勘察设计注册执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落实: 一、对注册执业人员的要求。 1、注册执业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执业、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 注册建筑师要严

河北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附件

河北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 “十三五”规划 为加快我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增强交通运输的支撑和引领能力,确保我省“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依据《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国家战略的实施和走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以京津冀空间格局优化调整为基础,以强化四大发展功能为导向,以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北京携手张家口承办冬奥会、扶贫脱贫攻坚为重点,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完善服务功能,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增加有效运输供给,加快构建南北贯通、东出西联的综合交通运输格局,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支撑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 对接优先,协同发展。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加强对接,优先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管理服务协调统一。 适度超前,重点发展。服务重大发展战略,适度超前规划基础设施能力,重点提升集中承载地、冬奥会赛区和贫困地区等交通运输保障能力。

统筹兼顾,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各种交通方式比较优势,加强衔接,提升组合效率,通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交通运输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改革创新,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路径,提升质量效益,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交通运输服务向高效率、高质量转变。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轨道网、公路网、港口群、机场群布局更加完善,实现“市市通高铁、县县通高速、市市有机场、市市通道连港口”,形成中心城市与新城卫星城半小时交通圈,京津冀核心区域1小时交通圈,相邻城市间1.5小时交通圈,基本建成快速便捷、高效安全、大容量、低成本、低碳绿色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基础设施加密拓展。高速铁路营业里程达2000公里,覆盖所有设区的市;高速公路里程力争达到9000公里,覆盖所有县级节点(30分钟上高速),干线公路“镇镇通”,三级公路“乡乡通”;港口通过能力达到12.5亿吨;运输机场达到8个,通用机场达到30个以上,民航机场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展;建成35个客、货运枢纽,覆盖设区的市和主要县(市、区)。预计完成投资6000亿元,其中:轨道1600亿元,公路3450亿元,港口400亿元,民航350亿元,枢纽站场200亿元。 运输服务提质升级。实现交通“一卡通”、客运“一票制”、货运“一单制”,京津冀交通运输协调统一。中心城市周边20公里范围内主要乡(镇)实现公交线网全覆盖。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邮政普遍服务网点。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快我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方案》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快我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方案》 根据最近国家院常务会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快速平稳增长的总体要求,以及宪平副省长指示精神,按照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省建设厅、发改委、环保局印发的《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初步拟定《关于加快我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加快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为推进全省新型城市化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全省规划新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01个(其中,已建成5个),新增处理能力2.4万吨旧,规划完成总投资52亿元,实现设市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 到2010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3万吨/日,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 三、建设原则 1、项目规划上,实行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原则。综合考虑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处理,推行“村收集、镇中转、县市处理”的三级治理模式,实现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切实改善周边农村生态环境;突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加强区域联动,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充分发挥规模效益,为招商引资和资源化利用创造条件。 2、建设标准上,实行无害化处理原则。所有设市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所有新建生活垃圾处理场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无害化处理标准;所有简易填埋场要做封场处理或技术改造,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禁止新建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 3、技术路线上,实行填埋为主、综合治理原则。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卫生填埋工艺为主,综合考虑焚烧、堆肥处理工艺长沙、株洲、岳阳、常德等经济实力较强的地区优先考虑焚烧处理工艺,逐步限制填埋量,减少土地资源消耗;经济实力较弱、规模较小、土地资源丰富的市县优先考虑填埋处理工艺;结合湘西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建设,推广餐厨垃圾堆肥利用,鼓励在城市绿化和林业方面优先使用。 4、组织实施上,实行综合推进、突出重点原则。以全面加快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为前提,结合市州实际,科学组织实施,形成全面推进、各具特色的局面,打造我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亮点;突出抓好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大力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削减和分类收集,为资源化利用创造条件;突出抓好常德市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试点工作;突出抓好株洲、岳阳等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打造一批精品示范工程;结合湘江流域和洞庭湖环境综合治理,突出抓好流域范围内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四、实施步骤 按照全面推进、循序渐进原则,结合项目当前实际进度,科学合理安排建设时序,省政府分阶段组织考核验收: 2008年底前,完成相关规范和支持政策制定等专项方案组织准备工作;试点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完成,进入实施阶段;设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项目全部完成前期工作,进入施工阶段;全面启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2009年底前,建成35个项目,设计处理能力1.17万吨/日,计划投资约24.3亿元,实现设市城市处理设施全覆盖;县城项目全部完成前期工作,进入施工建设阶段;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完成前期工作,进入施工阶段;专项规划实施出具成效。 2010年底前,建成61个项目,设计处理能力9900万吨,计划完成投资约23.2亿元,实现县城处理设施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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