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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IPT/AD-CON-01 有效版次:第A版,第1次修改 受控状态: 江西智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拟制:日期:2016.08.30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01日实施日期:2016年09月0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 第三条职责分工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的合同签订管理情况; (二)公司各部门:按制度要求进行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 本企业负责。 第五条签订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要认真了解对方公司及当事人的情况。 第六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七条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公司合同一律盖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 章或业务章。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 我方所在市任命法院管辖。 第八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谋取私利,一经发现,从严惩 处。 第三章合同的审批 第九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在合同审批通过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条合同审批流程如下: (一)打印合同合规单,按要求填好合规单后交至总经理与董事长审批(遇到总经理或董事长出差的情况,可走“钉钉”审批); (二)将审批通过的合规单附在打印好的合同上送至合规部,由合规部签好审批意见及盖好合规章后,方可走“钉钉”用印审批;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最新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 第 2 号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特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交通部部长张春贤 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水利部部长汪恕诚 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广电总局局长徐光春 二〇〇三年六月十二日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2013年第23号进行修改。 中文名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发布单位二〇〇三年六月十二日文号第 2 号实施时间2003年8月1日 目录 1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编辑 根据2013年3月11日《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第2号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特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铁道部部长:刘志军 交通部部长:张春贤 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 水利部部长:汪恕诚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长:杨元元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徐光春 二○○三年六月十二日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那具体是指什么?ykbys为你详细解释,关于合同法的原则条例。 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是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 一般来讲,合同的订立和旅行,属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涉及当事人的利益,只要当事人的意思不与强制性规范、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相抵触,就承认合同的法律效力,国家及法律尽可能尊重合同当事人的意思,一般不予干预,由当事人自主约定,采取自愿的原则。但是,合同绝不仅仅是当事人之间的问题,有时可能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涉及维护经济秩序,合同当事人的意思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表示,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对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国家应当予以干预。至于哪些要干预,怎么干预,都要依法进行,由法律、行政法规作为规定。 必须遵守法律的原则与自愿原则是不是矛盾呢?如何正确理解 和把握这两个原则的关系呢?一方面,自愿原则鼓励交易,促进交易的开展,发挥当事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活跃市场经济;另一方面必须遵守法律的原则保证交易在遵守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的前提下进行,使市场经济由一个健康、正常的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

所以说,遵守法律原则和自愿原则是不矛盾的,自愿是以遵守法律、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同时,只有遵守合同法,依法订立合同、履行合同,才能更好地体现和保护当事人在合同活动中地自愿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依法禁止滥用民事权利是统一的。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合同条文的规定,有不同的情况:有强制性的规定,有非强制性的规定。对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在合同活动中必须执行的。 例如,禁止非法借贷,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 利益等。对非强制性规定,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例如,合同法规定,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不明确的,首先是由当事人协议补充。正确认识以上两种不同的规定,有助于指导当事人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自主、自愿地从事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等合同活同自由原则是合同法的最基本原则在现代合同法上,对合同自 由的限制之一,就是确认了其他一些诸如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等。但是在合同法的诸原则中,各原则的地位是有所不同的,公平原则也好,诚信原则也好,都不能动摇合同自由原则为合同法的最基本原则的地位。首先,合同自由原则是合同自身的法律属性的要求和表现,从而是合同法的首要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85条中规定:“合 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相互之间有着平等的法律地位,因此,当事人只能按照自己的利益依自己的意志平等地协商相互间的权利义务,任何一方也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一方都有决定自己的意思和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是指为规范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建筑工程招投标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法实施条例进行一般的建筑工程招标流程和网上招投标的过程,维护建筑单位投标人和工程招标人的各项利益。 一、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细则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2003】30号令 注:本办法已全部按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第23号令(2013年)修改后更新 二、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总则的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建筑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建筑施工企业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招投标法律法规汇编

招投标法律法规汇编 一、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招标投标法》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令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详细内容》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二、基本原则 1、关于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的规定 《招标投标法》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令27号】》第二十二条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已确定投资计划并落实资金来源的,招标人可以将多个同类通信工程建设项目集中进行招标。招标人进行集中招标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有关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规定。 2、关于必须招标范围的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二条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四条规定必须招标范围: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3、关于必须招标规模的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七条,上述5、6条规定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总? 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4月修订)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2013年4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第3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九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内容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2010年6月24日10:10:4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固定总价施工合同、施工总价承包合同、EPC合同等等这些在建设项目中名称不一却又具备相同重要性的合同,经常出现在我们的实务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作的定义,我们理解前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业主、建设单位、发包方或总包单位)与承包方(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约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合同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性文件,也是维持双方关系的纽带。 在不同的项目中,类似的合同可能以不同的名称出现,结合项目特征,又可能具备了不同的细化条款,如何把握其中的共性、如何有效地防范、控制合同风险,是需要十分重视、认真分析研究的问题。根据相关法规以及我们的经验,笔者在本文中将就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中的一般性风险结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实务中的案例做浅显分析。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方式 作为合同的一种,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同样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法律阶段,与其他任何行业一样,建设工程合同的缔约过程基于建设工程的行业特殊性具有显着特点。一般而言,在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方式有两种,即议标和采用招投标方式发包与承包。 一)??? ?议标 议标,实质上即为通过谈判进行采购,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的方式达到采购交易(建设工程承包)达成的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 从实践上看,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要求对报价及技术性条款不得谈判,议标

则允许就报价、技术性条款等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因此,议标方式针对性、目的性强,时间成本和财务成本较低,方式灵活多样的优势广泛被部分小型建设项目所采用;另外,针对服务招标,鉴于其价格难以公开确认,同时,合同对于服务品质以及要求也适用谈判进行具体沟通和解决,议标方式以其自身的优势当之无愧的成为恰当的采购方式。但是,仪表方式也具有固有的缺陷,即不具有竞争性和公开性,幕后交易、暗箱操作、腐败成为议标方式的副产品,采购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因此除政府间合作项目外,目前采取直接议标形式获得项目的可能性已经大大减少,大部分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都采取招标形式。 二)??? ?招投标 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其最显着的特征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活动之中,招标方通过对各投标者提交的报价以及其他条件从综合角度进行比较,从众多投标者中选取工程项目报价较低、技术力量雄厚,质量保障体系完备可靠、同时享有良好信誉的承包方作为项目中标者,与其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这种方式显然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招投标因其上述所具有的优越性,迎合了市场竞争的要求,成为我国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中大力推广的主要方式。 根据《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有条件招标的项目都应该进行招标。同时,《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以及(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合同法中有哪些制度[工作范文]

合同法中有哪些制度 ①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项基本法律规则,同时也是我们贯彻党中央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具有道德内涵的法律规范。 ②合法原则:是基本的民事活动准则,也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原则具体包括: ,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中必须遵守全国性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第二,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而不得拒绝根据指令性计划和订货任务的要求订立合同。 ③鼓励交易原则:合同法确立鼓励交易原则,不仅仅在于其以规范交易关系为目的,而且还在于:,鼓励交易是促进市场发展所必须的;第二,鼓励交易是提高效率、增进社会财富积累的手段;第三,鼓励交易是与维护合同自由、实现合同当事人意志和订约目的密切联系在一起。

鼓励交易是合同法的目标,也是我国合同法中所必须具有的方针和规范功能。我国合同法在以下几方面充分体现了鼓励交易原则: ,合同法减少了合同无效的类型,并特别强调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才是无效合同。第二,合同法严格区分了合同的无效和可撤销。 第三,合同法区分了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生效。 第四,合同法次规定了合同订立制度,并在该制度中充分体现了鼓励交易的精神。 第五,合同法在合同的形式要件上,实际上将形式要件作为证明合同存在的标准,而不是作为决定合同是否成立的要件。 第六,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合同的解释制度。第七,合同法严格限制了违约解除的条件。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2017年)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不同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概念与分类

名词解释 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 概述 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建设工程招标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我国《合同法》也明确规定,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也就是说,招标实际上是邀请投标人对其提出要约(即报价),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则是一种要约,它符合要约的所有条件,如具有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一旦中标,投标人将受投标书的约束;投标书的内容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等。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则是招标人同意接受中标的 投标人的投标条件,即同意接受该投标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属于承诺。 建设工程招标的种类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多种多样,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1.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分类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可以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为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工程勘 察设计招标投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投标。 (1) 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是指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 投标方一般为工程咨询企业。中标的承包方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供拟建工程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其结论的准确性负责。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获得发包 方的认可。认可的方式通常为专家组评估鉴定。 项目投资者有的缺乏建设管理经验,通过招标选择项目咨询者及建设管理者,即工程投 资方在缺乏工程实施管理经验时,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有专业的管理经验工程咨询单位,为 其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开发建设方案,并组织控制方案的实施。这种集项目咨询与管理于 一体的招标类型的投标人一般也为工程咨询单位。 (2) 勘察设计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指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的招标。勘察和设 计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工作,可由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完成。勘察单位最终提出施工现场 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水文等在内的勘察报告。设计单位最终提供设计图纸和成本预算结果。设计招标还可以进一步分为建筑方案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当施工图设 计不是由专业的设计单位承担,而是由施工单位承担,一般不进行单独招标。 (3)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是指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对建设项目所需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如电梯、供配电系统、空调系统等)采购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方通常为材料供应 标,通常又称其为总包 2. 按工程项目承包的范围分类

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 1.政府采购应该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城市信用原则。 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3.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 (4)单一来源采购(5)询价(6)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4.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 提交投标文件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5.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 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6.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7.政府采购项目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合同副本报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8.必须进行招标的:(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业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前三种,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9.在指定报纸免费发布的招标公告所占版面一般不超过整版的四十分之一,且 字体不小于六号字。 10.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 督部门备案。 11.邀请招标应当向三个以上法人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12.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找遍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 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13.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 件截止之日止,最少不得少于二十日。 15.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 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万晟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16.开标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1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其中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8.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19.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20.稽察特派员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任免。由司(局)级担任,一般在55周 岁以下。 21.稽察特派员助理由国家计划委员会任免,由处级以下公务员担任,一般在50 周岁以下。 22.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

合同管理制度 (3)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经济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委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我委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我委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我委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我委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拟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我委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社会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

保所签合同有效。 第七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合同,如涉及我委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文件汇编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文件汇编 目 录 一、 国家、建设部有关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1997年1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999年8月30日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部建建 (1999) 313号1999年12月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79号 2000年1月30日 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第3号令 2000年5月1日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建设部令第79号 2000年6月26日 7.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建设部令第80号 2000年6月30日 8.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编

建设部令第82号2000年10月8日 9.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建设部令第86号 2001年1月17日 10.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摘录) 建建 (2001) 82号 2001年4月20日 1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2001年6月1日 1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七部委联合发布第12号令 2001年7月5日 1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07号 2001年12月1日 14.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若干意见 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2002年1月30日1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02) 21号2002年3月8日 16.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建办市 (2002) 51号 2002年6月11日 17.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 建法 (2002) 185号2002年7月11日

2018年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考试题库汇总考试题

考试题 1. 法律由(B)制定,通常以国家主席令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具有国家强制力和普遍约束力。 A. 国务院 B.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C.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D.国务院所属部委局 2. 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由(A)制定,通常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 布。 A. 国务院 B.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C.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D.国务院所属部委局 3. 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由(C)制定,通常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 A. 国务院 B.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C.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D.国务院所属部委局 4. 规章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由(D)制定,通常以部委令形式公布。 A.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 B.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C.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D.国务院所属部委局 5. 规章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由(A)制定,通常以部委令形式公布。 A.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 B.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C.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D.国务院所属部委局 7.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方式是( D )。 A. 政府定价 B. 政府指导价 C. 市场指导价 D. 市场调节价 8.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就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没有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将承担的后果是( C )。 A.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B.被记入违约黑名单 C.不承担法律责任 D.造成本次招标失败的,应当赔偿招标人损失 9. 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A.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一次采购产品估算价在12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以不招标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法务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法务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法务部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

招标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9届第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主席令6届第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05]90号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令第2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30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7号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5号 《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9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发展改革委令(2005)第29号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3号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综合评价法实施规范》----商产发[2008]311号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商务部令第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 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总则的基本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

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的细则的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2003】30号令 注:本办法已全部按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第23号令(2013年)修改后更新 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附则的内容: 第九十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第九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第九十二条本办法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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