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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党员学习制度 精品

党员学习制度

篇一:党员学习制度)盐务管理局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征求意见稿)为了进一步加强盐务局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营造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善于学习的良好环境,根据《党章》和上级的有关要求,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指导我局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武装党员干部(职工)头脑,使其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保持党员先进性。

二、组织机构机关成立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工作领导小组,由梁胜利书记任组长,党群科、秘书科相关人员为组员,负责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工作。

党员干部(职工)具体理论学习由机关党支部书记党群科长张瑞峰负责,拟制计划,准备资料、组织实施。

三、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一)学习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大精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内容;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时世政治、重大事件以及党支部建设的有关内容。

(二)学习方式采用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每周一上午为集中学习时间,机关全体党员参加。

分散学习要求广大党员要充分利用八小时以外自行学习党的各项知识,自学时要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三)、政治理论学习应遵循的原则1、从工作的特点和人员年龄结构、文化结构的不同情况出发,安排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要求。

2、把政治理论学习的着眼点放在提高理论政策水平上,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

3、坚持用党的基本理论指导工作,解决工作中的新问题,保证国家各项法律、法令正确实施。

4、政治理论学习要抓住重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在学通弄懂上下工夫。

5、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为其它干部职工作出表率。

(四)学习时间和考勤机关组织的学习要严格实行考勤制度,时间为每周一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 性质: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支部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党支部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种制度。民主评议党员要在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措施。目的是通过民主评议党员,促进党员增强党性,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还可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原则: 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评议党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苛过高要求。既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其申辩。

三是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严格要求,一视同仁。谁不具备党员标准、不起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谁就是不合格党员;谁违反了党的纪律,谁就应当受到党的纪律处分。 基本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是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的内容应当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根据现阶段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进行确定和调整。还应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和补充具体内容。一般来说,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包括: 第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是否坚持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第三,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第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党员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 3、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情况,由党组织根据其外出时间长短及工作性质,提出具体要求,并填写《外出党员登记表》报组织部备案。 4、对于短期或长期外出,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要及时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必须有所到之处党组织的接收证明,同时每半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至少一年回所在党支部参加一次组织生活。 5、离退休及家属党员外出探亲或异地居住六个月以上的要转移组织关系或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如无接收单位每半年要以书面形式汇报一次思想。 6、对离退休党员要根据实际情况搞好分层次管理,健康状况好的要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健康状况较差的可以适当减少参加组织生活次数,对体弱多病不能参加的要建立联系制度,确定专人定期联系。 7、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的,要按自行脱党予以处理。 8、因工作调动转移组织关系必须按介绍信的有效期及时办理

接转手续。 9、党员去世后,党组织必须在五日内把名单上报上级党组织案。 廉政守则 1、不准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为个人捞取好处。 2、不准吃、拿、卡、要,收受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和搞奢侈浪费。 3、不准截留、挪用、私分、擅自处理罚没的财物及各项收费。 4、不准乱设项目、乱收费,不准非法扣留财务。 5、不准巧立名目利用公款吃喝玩乐。 6、不准违反规定多占、多购住房。 7、不准违反规定或超标准配备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 8、不准接受经营单位或个人的任何宴请或利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 9、不准干预和插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或向建设单位介绍、推荐产品。 10、不准弄虚作假、虚报成绩。 11、不准用简单粗暴的方法和态度对待管理对象和从业人员。 12、不准向违法经营单位或个人出谋划策,通风报信,开脱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强化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进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市委《关于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时代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范围 全局所有基层党组织,都要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凡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都要按正式组织关系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 二、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要以研究制定的保持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 主要表现为基本标准,突出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理想信念方面。能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组织纪律方面。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安排,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3、奉献意识方面。是否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宗旨意识方面。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 5、发挥作用方面。是否立足本职,扎实工作,敬业奉献,积极进取,较好地完成党组织和单位交办的工作。 在此基础上,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思想、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每次评议的内容和重点,切实解决好党组织和党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机关及事业单位,要重点围绕党员的学习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纪律意识、廉政意识等方面开展评议。 三、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1—2次,可单独进行,也可与党组织生活会结合进行。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并吸收不少于70%的群众参加。主要按以下步骤进行: 1、学习教育。评议前,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有关文件,紧密结合形势、任务和党员思想、工作实际,对党员进行新形势下保持先进性的教育。学习教育方法可以多种多样,但要讲求实效。

中组部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 规定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及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深入,党员流动的数量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流动的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现对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所在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组织;时间在3至6个月的,应出具党员证明信,由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负责安排其参加党的有关活动。党员应及时主动与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联系,转递党员组织关系。 二、党员短期外出3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活动情况,按时交纳党费。 三、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的,原所在党组织应在他们中建立党小组或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对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应同时出具有关证明,委托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负责管理这些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应继续同他们保持联系。 四、外来经商党员较多的集贸市场,应在这部分党员中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根据不同情况,这些党支部或党小组可由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也可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党组织或个体劳动者协会党组织领导。 五、党员要求流动应向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提出申请,凡符合人员流动有关政策规定的,党组织应予以同意并及时为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

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六、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流动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在人员流动过程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收缴党费。 七、在人员流动问题上,因单位与单位或单位与个人发生争议,而提交仲裁机构或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仲裁的,有关单位党组织应根据仲裁结论确定是否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八、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涉及党籍处理的,应慎重对待。 九、在党员流动中,没有转来党员组织关系或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的,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党员管理制度 (2)

2015党员管理制度 第1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中特理论、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在农村现行政策法规及科技知识。 2、坚持开展党员争先创优、"双学"和"三比三争"活动,牢固树立改革开放的发展观、求真务实的人生观,乐于奉献的价值观,维护大局的世界观。 3、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按党章和党的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民主监督,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必须重实效,党员半年以上不过组织生活或不缴党费视为自行脱党,党的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必须注重以下五个步骤:(1)学习教育;(2)自我总结:(3)民主评议:(4)组织处理;(5)健全制度。 6、坚持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学习、借调、停薪留职、务工等必须按时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一年以内除上述以外,由单位出据鉴定书,一年以上接转组织关系。 第2篇:西街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工作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 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以及其他原因等,需从本村转到外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及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要详细记载。临时性、间断性外出,离家较近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外出时间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通信联系。 4、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党员应主动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按时缴纳党费,在返回期间,支部要对他们进行补课,单独组织他们学习外出期间的党内相关文件,并进行教育。 二、自身建设 1、定期汇报。党员每个月至少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定期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按分工(),每个季度至少同党员谈一次话。通过谈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本人或通过他们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及上好党课。 2、每个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事前必须向党支部请假。 3、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努力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定远县流动党员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流动党员是指离开本乡镇、本单位党组织时间超过3个月不足6个月,或者连续离开时间虽然超过6个月但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变化频繁的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的党员。 第三条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二)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三)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第二章流动党员管理职责 第四条县委组织部负责对全县流动党员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考核评比,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总结完善推广有效的管理方式方法。 第五条各乡镇、各单位负责对本辖区流动党员党组织及其党员的具体管理,要依托县计生以及公安系统相关数据,准确掌握本乡镇、

本单位流动党员的流出地点、时间、从业内容以及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并进行管理。 第六条同一乡镇或单位集体外出、从业地点相对固定的流动党员,采取“集出集管”的方式,党员流出地党组织在流动党员集中的地方成立流动党组织或党小组,指派专人负责,随时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第七条流动党员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管理和党员证明信管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县委组织部领取,由各基层党(工)委统一组织发放给流动党员。各基层党(工)委每年至少查验一次党员的《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满三年的,应及时换发新证。党员证明信由各基层党(工)委出具证明,到县委组织部开具,党员证明信应注明有效期,超出有效期将不再证明其党员身份。 第八条流动党员要按章依规办理组织关系的转移。 外出前,应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提出书面报告或口头向党组织书记报告。按规定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所在党组织查验。 到达流入地后,应及时到工作单位党组织、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居住地党组织报到,并将报到情况主动通过电话等形式向正式关系所在党组织反馈。 在流动期间,组织关系发生新变化的,要同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报告。 第九条党员外出期间要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按月向流入地党组织缴纳党费,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要与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联系,由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按自行脱党处理。 流入地党组织要如实填写该党员在流入地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是一项党建工作。为加强我办党建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年末,时间半个月至一个月。 三、评议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 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为深化人 防改革,促进机关三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珍惜党员权利。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反对腐化奢侈,反对 以权谋私;是否模范遵守本办所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是否起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基本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办领导班子的指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1、教育。要与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党章》、《准则》和党中央有关文件为主。 2、、。在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 个人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情况,并在小组会上汇报。 3、民主评议。一般是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 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党支部进行表彰;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提出妥善的处理意见,并交支部大会表决。同时要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几点要求:

党员之家管理制度

“党员之家”管理制度 “党员之家”作为外国语学院一个综合性的活动组织基地,集院党建工作委员会、团建工作委员会、勤工助学基地和社区管理委员会四大组织为一体,在我院学生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了创建更好的工作环境,促使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一、针对所有组织: 各大组织按照值班干事的课程表合理安排干事进行值班,值班具体要求以及办公室物资外借细则如下: 1.卫生 值班人员值班同时需保持室内卫生,地面有垃圾及时清扫,下午八九节课值班的同学将垃圾桶内的垃圾倒掉。值班结束后整理桌面,桌椅摆放整齐。 2.考勤 1)值班人员须按时到位,值班时间与上课时间保持一致。中午值 班时间为12:20-13:20,若有时间冲突可与其他人员协商解决; 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严厉禁止代签现象; 2)值班人员对值班情况认真做好记录。 3.行为规范 1)值班期间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对来访人员的询问进行耐心解 答; 2)若有需要帮助辅导员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4.物品外借

1)物品借出前在财务登记表(见附件)上做好登记(包括书籍)。 写明本人姓名以及联系方式、物品名称、借出日期,书籍一次 限借一本书,7日内归还,逾期不还者,值班干事提醒其归还,如再不还者,按照书本两倍价格进行罚款; 2)物品归还时注明“已归还”,以及归还日期。 5、请各大组织按照规定摆放自己组织的物品。能够放在自己办公桌底下的尽量放下面,办公桌旁不得放物资。KT板等放在指示位置上。 二、针对党建委: 1.钥匙保管 保管人员周一到周五每天早上第一节课上课之前开门,下午八九节下课之后关门。周五下午六七节下课之后即可关门,并将钥匙交给下一个保管者。钥匙必须妥善保管。 2.监督管理 1)值班人员对其他组织的办公桌进行监督,有不足之处及时提出 整改,并记录在值班记录里面,以供参考; 2)每周两次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内容为室内卫生以及值班记 录,并将检查情况公布于小白板,做出相应的表扬和批评。 3.财务管理 1)办公室成员适时进行采购补充财务物品,方便借用,以备不时 之需;挂账时填写办公室部长陈佳静的名字,事后在财务登记 本上做好登记;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制度 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2.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 3.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 4.党员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5.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 6.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7.党籍是指党员资格,取得了党籍,是一个人从组织上被承认党员的依据。 8.对接收的流动党员,要同本支部党员一样,严格管理,严格要求。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搞好“三会一课”,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有重要作用。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学习和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并研究贯彻执行的措施,这样可以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任务。

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 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 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 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 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 同步建立党的组织、 动态调整组织设置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全 面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2.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 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 3.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 4、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着力培养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5.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最新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乡镇党委领导下进行,党政办公室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的具体工作。 2.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支部为单位,一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视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3.民主评议工作要坚持“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把着眼点放在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普遍教育,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把党员思想教育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始终。 4.参加评议的党员,要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严格要求自己、找出差距,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接受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发扬成绩,纠正错误,争取做合格党员。 5.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点,是两级班子的评议。要求领导带头,做出表率,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基层组织的活力。 6.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全体党员必须严格对照党员标准查找背离行为,查找不足之处,制定改正措施。 7.评议阶段的重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己的问题要找得准、谈得探,批评别人以事实为依据,入情入理。做到既要高标准严要求,又要实事求是。既要把成绩讲够,又要把缺点不足点透;既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要允许个人申辨,严肃认真,生动活泼。

8.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部鉴定必须同党员本人见面同意并签字后,报党政办公室,集中提交党委审批。 9.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要突出严、准两字,注意调查研究,超前做好工作。对重点人反复进行组织谈话、宣传政策规定,要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同时要认真听取被处置人的意见,允许本人申辨。要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形成决议时,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报党委审批,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10.各支部必须做好各个阶段的原始记录。 11.评议结束后,各支部必须写出总结材料,填好各种报表,整理齐全原始记录。自检合格后,向党委提出请求验收的申请报告。党委根据支部申请,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主要通过看原始记录,听取汇报和党内外群众意见,检查整改措施,考核实际效果等方法进行。不合格的坚决推倒重来,严防摆花架子,走过场。

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为了使党员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党员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适应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任务 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基本要求 指导党员编入党的一个组织,使每个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管理监督之下;通过严格管理,使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通过严格管理,使党员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四、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治党原则、注重实效原则、制度规范原则、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五、党员管理的方法 1、坚持用党章以及各类党内法规严格规范党员的行为。这是党员管理最根本的依据和最重要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党章所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按照党章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六条基本条件去要求自己。同时,要坚持以“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重要法规来激励和约束自己。 2、严格组织生活。这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的主要途径。要坚持和完善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谈话制度、谈心制度、党员定期汇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等等。 3、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函询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文章来源网,仅供分享学习参考~ 1 ~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和自治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民主评议必须遵循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运用党内民主和群众监督的方法,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三条民主评议的目的:通过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党性分析、民主评议、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纯洁党的组织,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四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各区、各单位党(工)委在当年12月至次年2月期间合理安排,时间要相对集中,各项工作程序要严肃认真。工作结束后,组织部门要及时汇总评议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各区、各单位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不合格党员统计表务必于每年3月10日前报送市、油田党委组织部。 第二章评议范围 第五条凡是党员,都要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认真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第六条对流动党员,原单位党组织应提前通知他们按期返回参加民主评议。外出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按照规定应将组织关系转出,在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外出无固定场所,确有正当理由和实际困难不能按时返回的,待外出归来后补课。 第七条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暂缓登记期内的党员,也要参加民主评议,但不作组织鉴定。 第八条预备党员只参加民主评议,不定格。 第九条党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民主评议,经教育不改者,应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第三章评议内容 第十条在党性分析的基础上,民主评议党员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依据,包括以下内容:

高校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外国语学院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在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根据党章和校党委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教育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流动党员是指:离开原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到外地务工、经商、居住等,又不能回原所属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无固定地点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以及流入到本单位党委管辖范围内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一)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 (二)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原则 1、流动党员的管理由流动党员所在党支部支委统一包管,包括抓好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费收缴等。 2、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

况、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3、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二、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责任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要了解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1、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党支部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报党总支备案;每年至少查验一次外出党员的《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满三年的,应及时换发新证。 2、掌握外出党员的外出原因、外出时间、流动去向、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并由基层党总支备案。 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三、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社区管理制度大全

社区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1、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 2、社区班子议事规则 3、社区党员大会议事规则 4、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暨社区文明共建理事会工作制度 5、社区党务公开制度 6、社区党支部党员教育制度 7、社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制度 8、社区党员服务站工作制度 9、“四议两报备两公开”工作法工作程序 10、社区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1、社区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制度 12、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3、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 14、社区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5、社区居委会职责 16、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职责和议事规则 17、社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18、社区民主评议社区干部制度 19、社区居民小组职责和权利 20、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21、社区居规民约 22、社区环境卫生公约 23、社区居民享受“三十五”金管理制度 24、110社会联动队管理制度 25、中心幼儿园管理制度 26、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 27、社区居委会干部守则 28、社区居委会干部岗位责任制 29、社区居委会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完成社区担负的各项任务。 2、领导社区自治组织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3、加强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组织、协调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对辖区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实行政治领导。 5、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做好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7、密切联系群众,搞好社区服务,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社区班子议事规则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的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疑聚力和战斗力。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可结合年度党建工作总结进行。 1、学习教育阶段。着重进行党章、邓小平理论的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2、自我评价阶段。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好个人自评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开展自我批评。党员之间互评,认真开展批评。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评议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三个档次。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正式组织意见。 5、表彰、处理阶段。对表现好的党员进行表扬。对优秀党员给予表彰或报上级党委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三、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1 2020年4月19日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适应新形势下流动党员越来越多,流动范围越来越广的新情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根据《党章》及中央、省、潍坊市党员管理工作有关文件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2、流动党员系指离开原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无固定地点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外地或者外单位流入但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2 2020年4月19日

3、流动党员管理要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保证党员组织关系适时转移,使党员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及党组织设置 4、党员流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她们转移组织关系。其中外出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所在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外出时间较短(六个月以内)或组织关系暂时无法转移的,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 3 2020年4月19日

公务、休假探亲等,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单位、当地党组织。 5、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移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镇(街道)党组织。党员在流动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保存在市人才(劳动)服务中心的市人才(劳动)服务中心党组织应接收这些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 6、破产、解体企业中的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可迁移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党支部或村党支部。破产、解体企业的主管部 4 2020年4月19日

社区党员分类管理办法

玉门市社区党员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各类党员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据《党章》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社区党员年龄、职业特长、身份及其活动规律,对社区党员有针对性地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教育”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社区党员分类管理必须坚持有利于党组织教育管 理监督,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有利于党员参加活动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居住在街道社区的社区直管党员、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 第二章直管党员的管理 第五条直管党员是指党的组织关系由社区党组织直接管 理的党员。 第六条社区直管党员按照“从严治党、制度规范、方法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实行属地管理。 第七条根据直管党员的数量,不断完善党的组织领导体制。在具备条件的街道建党委或党工委,在社区建总支,在居民小区、楼院建支部,单元建小组。 第八条社区党组织要适应新形势,创新和改进直管党员的教育形式,完善组织生活,严格教育管理制度,使直管党员能力强、作风正和纪律严明。

第九条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直管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创新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党员责任区,争当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员、社区环境监督员、社区服务工作员、社区治安联防员、科技信息普及员、青少年教育辅导员“六大员”等争先创优活动,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广阔舞台。 第十条加强社区党员阵地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社区业余党校、党员活动室、党员电教站、“五老”联络站等载体,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提供场所和设施。 第三章在职党员的管理 第十一条在职党员是指居住在社区内,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在岗干部职工党员。 第十二条在职党员由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实行“双重管理”。对社区直属之外的在职党员逐步实行居住地街道社区党组织与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双向监督、双向管理”的办法。 第十三条建立社区党建联席会议,由街道社区党组织召集,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参加,每半年研究一次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工作;社区党组织建立在职党员工作站,作为联席会议的常设机构和在职党员日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站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站长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工作人员主要由社区干部和党员志愿者组成。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是: 1、做好社区在职党员的登记、建档工作; 2、组织社区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志愿者活动; 3、加强在职党员的监督,侧重于“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负责记载并定期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反馈其在社区表现情况。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学习制度 为确保我对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政策,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党小组要对本单位所有党员、预备党员各相关资料存档管理。认真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做好后进党员的帮助工作、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同时做好入党积极分之和预备党员的考察和培养工作。 2、每年年终时召开党员民主评议,对本年度内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民主评议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的程序进行,特别优秀的党员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 3、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党员目标管理,将党员权利、义务以及应做的工作以“帮、包班组”形式,增强党员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坚持党员联系群众,深入工作现场,并能够及时反映职工思想动态,使党组织能够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协调职工与干部、职工与企业之间的矛盾,使每个党员都能有相应的分工; 5、党员每个季度至少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6、党小组长每季度至少向党员谈话一次,通过谈话了解党员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党员本人或通过他们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7、党员按时交纳党费,不得无故拖欠,因外因导致未能及时上交党费的,事后必须及时补交; 8、按时接转组织关系。党员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党支部,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遗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要追究原因,进行教育。 9、每年7月1日召开党组织学习及党的活动,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对党员进行教育,或开展相关专题研讨会,对党现阶段政策、方针进行学习。 10、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党的重大决策和党的教育方针。 11、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专题调研与理论研讨相结合。 12、端正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在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下功夫。 13、党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月要根据学习情况做好相应笔记,同时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对无辜不

流动党员规章制度4篇

流动党员规章制度4篇 流动党员登记制度 一、党员流动前,要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外出时间、地点、从事的工作和联系的方式。党组织要安排流动党员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一式二份)。 二、流出地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报递一份《流动党员活动证》,以便上级党委掌握流动党员的信息,建立流动党员台帐。凡有流动党员的党组织也应建立流动党员台帐,实现流动党员的信息化管理。 三、党员返回后,应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其在流入地党组织的工作、生活、学习及参加党的活动的情况,返回后再流动的,党组织应撤销其登记,并在台帐备注栏内说明。 四、接收外来党员的党组织要认真查验其有效证件后,将其登记并上报上级党委。 五、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并及时更 __员流入和流出台帐 流动党员联系制度

党支部要确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作为本支部流动党员的联系 员,每人可联系1-10名流动党员,建立流动党员联系卡,负责与流动党员进行双向性、经常性、动态性的联络与沟通。 流动党员要采取电话、书信等方式,坚持每季度向联系员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反馈所在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为家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贡献。 联系员要适时将本支部的决议、工作、学习和活动情况等通报给外出务工党员,使他们能够经常了解基层党组织的活动情况及家乡的建设情况,征求他们 __,激发他们参与家乡建设的积极性。 海南省农垦商贸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司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在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根据党章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教育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流动党员和劳务派遣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和劳务派遣党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制定如下制度: 一、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流动前应向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提出申请,说明外出原因、时间、地点和从业情况,经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手续。对长期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而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或所在单位党组织;对短期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无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应为其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要求,做好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3.流动党员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编入街道下属的社区党组织,由社区党组织负责管理。 4.流动党员所去单位凡是具备建支条件的,街道应及时指导其建立党的组织。 5.对集体外出的党员,凡有党员3人以上的,应成立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党小组),隶属于原所在党组织领导。

6.流动党员所去单位建有党组织的,党组织要及时接纳他们,为其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或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手续,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接收流动党员。 7.负有流动党员管理责任的党组织,要及时将流动党员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安排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收缴党费,并分配他们一定的工作。流动党员管理工作量大的党组织,应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人员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作。 8.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要通过信函、互联网等多种联系方式,了解党员在外地的情况,向其通报党支部的有关决议和重大事项,寄发学习材料。 9.流动党员要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0.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要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1.对于已经出国(出境)定居或因私出国(出境)超过假期(含续假)一年以上未归的党员,应停止其党籍,他们的党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移到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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