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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采购管理办法-地方司法规范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采购管理办法-地方司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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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采购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院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按照沈阳市关于政府采购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统一采购的原则

1.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的原则;

3.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资金的原则;

二、统一采购的范围

1.货物类(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采购限额为单项 1万元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5万元以上。

2.工程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采购限额为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

3.服务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采购限额为预算金额 1万元以上。

上述物品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按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等形式进行采购,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由计财装备处负责采购。

三、统一采购的程序和方法

1.申请采购部门填写采购项目申请表,由其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后,报财务科科长审核,审核后报计财装备处处长审批,价格在一万元以上的须报主管财务的院长审批,审批后报装备科统一采购,对所需物品尽量做到按种类填写并注明采购理由。需更新设备的,原设备送交实物管理部门(办公室),由实物管理部门统一保管;达到使用年限需要报废的,待财政局统一办理报废手续。各申请采购的部门领导要认真把关,避免重复购买,防止浪费。

2.计财装备处根据申请项目表所填写的物品按预算金额和标准进行采购,采购时采购人员不少于两人,选购物品必须做到货比三家,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严把价格关。

3.采购人员要及时将采购的物品入库,交与仓库保管员验收后,由申请采购部门到仓库保管员处领取,确保物品的数量、质量与申请采购的物品相符,由申请采购部门验收后,在验收单上签字。

4.采购特殊物品(如柴油、大型设备等)必须由供应商、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需要供应商安装的,要在安装调试后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方可在验收单上签字。

5.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须由主管工程的部门与计财装备处从符合条件的三家以上的施工单位中择优选择,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施工单位。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我院申请采购的部门每年初要作好预算,按年初预算执行。对年初预算没有安排的,实际工作中确实需要政府采购的,需经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7.各申请部门在申请采购时,需有计划统筹安排,原则上每月10日前对所需购买物品填写好申请采购单报计财装备处。

8.实际工作中,如需购买特殊用途的物品或单一来源方式购买渠道的,可由使用物品的部门与计财装备处协同办理。

9.负责工程的部门,在施工合同的履行中,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项目,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四、统一采购结算方法

采购的结算,由计财装备处按审核批准的购物申请表、申请采购部门的验收单、供应商的发货票或审计报告书等统一结算。

五、有关统一采购的要求

1.计财装备处要增强服务意识,按照院里的要求,保证时间,保证质量,完成好采购任务。

2.购买物品中不得擅自变更采购方式、增加采购数量、提高采购标准;工程建筑中,负责监督检查的人员,要认真负责,严禁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的发生,确保工程质量。

3.采购中不得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和佣金,如合同中明确规定给予折扣的,其折扣款应上交院财务科;对需公开招标的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不得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不得在开标前泄露标底。

4.各申请采购部门对采购合同等相关的采购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销毁。对已履行完毕的采购合同等相关的采购文件于15日之内送交计财装备处,由计财装备处统一归档,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我院有关统一采购的管理办法作废。

来源: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d16038851.html,/fg/detail527976.html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XX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围、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方式进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XX部为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招标管理职责: (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 (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确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 (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

等;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七)审查发布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 (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 (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 (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 (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 (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 (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 (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七条采购实施单位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二)协助招标主管部门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具体负责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三)协助招标主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四)负责发起拟订、办理招标工作流程中的各类网上审批流程; (五)负责具体组织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 (六)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八条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公司内部采购管理规定

公司内部采购管理规定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公司内部采购管理制度 2015年12月制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业务,制定询价、议价流程,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行为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采购流程 3.1生产部工艺技术员或技术经理根据销售合同订单物料需求、查询库存数量,填制《物料采购计划单》,经仓管员确认库存、生产部经理审核后,交给副总经理审批。物料需求包括用于销售合同订单的主材、辅材、工具、设备修理配件、劳动保护用品、各种日常耗材等;试验品、样品、退回返工的产品等参照此条款执行,工程部在工厂时遵守此管理制度;项目工地施工按施工管理制度,并填写《工程部施工物资需求申请表》执行。 3.2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按实际情况申请采购,单件金额过500元的,需填写《物料采 购计划单》由副总经理审批。 3.3《物料采购计划单》应注明物料名称、单位、规格、材质、数量、需求日期及特殊要求。物料采购单共四联,分别交财务、采购部、仓管员、自存。 3.4紧急请购时,请购部门应于《物料采购计划单》备注栏注明“紧急”字样及交货期限。 3.5已开具《物料采购计划单》,并经核准后因各种原因需撤消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以书面方式呈原核准人,并转送采购部,必要时应先口头知会采购员。采购部门接获通知后,立即停止采购。 3.6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停止采购时,采购部应与原请购部门协商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3.7如用于返工或工作失误造成的重复采购,需在物料采购计划单上注明,不可掩盖问题。 第四条采购方式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物料采购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4.1集中采购公司通用主要材料(如:玻璃棉、铝条、面布、玻纤布、玻纤毡等),以集中采购较为有利,依定时或定量之计划进行采购;保证合理库存。 4.2合约采购公司经常使用之物料(如:胶水、天那水等),采购部应事先选择供应商,确定供应价格及交易条件,办理合约采购,依定时或定量之方式进行采购,保证合理库存。 4.3一般采购零星物料(如:铆钉、螺丝等),按实际需求量即时采购。根据市场价格调查,原则上需定点采购,保证质优价廉。 第五条询价、议价 5.1采购部采购人员接获核准后之《物料采购计划单》,应选择至少三家列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作为询价对象,长期有业务合作的供应商作为优选;优先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条件的,其他备选供应商,货比三家,同等材料质优、价廉、服务好者中标。 5.2确属货源紧张、独家代理、专卖品等特殊状况,不受前条所限; 5.3如向特约供应商采购时,应附其报价明细表,如特约供应商有两家以上,则应向其同时索要报价明细表; 5.4选择询价或采购的对象,应依照直接生产厂家、代理商、经销商之顺序选择;

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针对变化复杂的物资市场,为维护公司利益,加强物资的供应管理,规范物资采购工作,依照国家有 关法律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有原材料、物资、零部件、办公用品、机器设备的采购及其它批量物资的招标投标活动,均应符合本办法的原则精神和 采购工作规程。 第三条 为强化对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配送中心任副组长的物资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和招标评标工作组 (名单附后)。 第四条 物资采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严格按照有关经济法规办事,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供需 双方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 物资采购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增强物资采购过程的透明度,真正让有实力的厂商为公司建设服 务,坚决杜绝采购工作中的人情关系。 第六条 物资采购招标范围包括: (一)单台设备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二)形成一定批量的设备、家具、及其它物资; (三)5万元以上的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 (四)公司领导交办的需要招标采购的项目。 如果法律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所进行的招标项目有规定的, 应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校行政监

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有权依法查处招标投标 活动中的违纪行为。 第二章 招标 第九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或拟定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代表或机构。配送中心代表公司行使招标工作中的有关职责。其 它部门未经公司授权不得自行招标。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和项目拟订成招标公告在有关大众媒体上发布, 以使不特定的众人参与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项目拟订成投标邀请函,并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 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第十一条 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应当载明招标项目的名称、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二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 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三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质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 的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合同主要条 款。 国家或行业对招标项目的物资在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 有规定的,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提出明确的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分步实施的,其招标文件应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

公司内部采购管理制度范本.doc

公司内部采购管理制度1第2页 2、财务部依合同规定之给付方式,与厂商结款,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采购人员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对短缺物资,采购员要征求使用单位意见,在使用单位同意后方能采购使用方愿意接受的代用品,否则,出现后果由采购员负直接责任。 第十七条采购人员必须按采购作业规范运作,对不按计划要求及质量要求采购,造成的超储积压,损失均由采购人员承担经济责任。第十八条对采购员未能及时完成采购任务时,应及早报告部门主管说明原因,提出相应意见方案,采购部应及时与请购部门沟通,拟定补救办法和处理对策,特别重大事项,应汇报总经理。 第十八条物资采购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第十八条采购人员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 第十九条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 第二十条采购人员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急生产经营所急,想生产经营所想,任何人不得无故积压或拖延采购及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为掌握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商品信息,如价格行情等,采购人员必须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第二十二条售后服务:对于采购物资,采购部在签订购买合同时,要明确服务约定。 1、采购物资在投用前需厂家进行现场指导的,由采购部负责联系。 2、对于在使用过程中(保质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的质量问题,由采购部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 第六章附则 公司内部采购管理制度范文1 公司内部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业务,制定询价、议价流程,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行为的基本规范。

公司内部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业务,制定询价、议价流程,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行为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公司的采购部门或采购人员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货比三家,选购同等材料质优、价廉、服务好者。 第二章采购流程 第四条请购的提出 1、各生产部门依物料需要状况、库存数量等要求,提前填报《请购单》,包括生产用主材、辅材、工具、设备修理配件、劳动保护用品、各种日常耗材等; 2、其它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物品及零星物资采购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开立《请购单》; 3、《请购单》应注明物料名称、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权责主管审核,并依请购核准权限送呈相关人员批准; 4、紧急请购时,请购部门应于《请购单》备注栏注明“紧急”字样。 第五条请购核准权限

1、生产所需原材料由仓库保管员汇总后报生产副总,生产副总确认签字后上报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送采购部。 2、常用办公用品及物业所需物品请购,由综合办公室填报《请购单》,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送采购部。 第六条请购的撤消 1、已开具《请购单》,并经核准后因各种原因需撤消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以书面方式呈原核准人,并转送采购部,必要时应先口头知会采购部。 2、采购部门接获通知后,立即停止采购。 3、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停止采购时,采购部应商原请购部门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七条采购方式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物料采购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集中采购公司通用性大宗物料,以集中采购较为有利,依定时或定量之计划进行采购; 2、合约采购公司经常使用之物料,采购部应事先选择供应商,确定供应价格及交易条件,办理合约采购,依定时或定量之方式进行采购; 3、一般采购除1、2以外之零星物料,采用随需求而采购之方式。第八条询价、议价 1、采购部采购人员接获核准后之《请购单》,除集中采购方式外,应选择至少三家供应商作为询价对象; 2、确属货源紧张、独家代理、专卖品等特殊状况,不受前条所限; 3、如向特约供应商采购时,应附其报价明细表,如特约供应商有两家以上,则应向其同时索要报价明细表;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_-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 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材料、机电设备、生产物资、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 1、专项物资一次性订货超过50万元的,实行专项招标。 2、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半年用量采购值超过30万元的采取半年招标一次。 3、机械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2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4、其它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 第三章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部门,提供物资 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由采购部及集团招标委员会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在实施招标前,由招标组织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采购部门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相关部门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 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组建物资采购评标小组,由公司相关领导、财务负责人及所需物资部门的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 第五章招标采购形式 第十一条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不具备前二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会或相关使用部门的主管副总批准,可实施商务洽谈。 第十三条商务洽谈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六章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招标准备工作 1、采购部门根据物资需求部门计划并依据本制度,确定是否需要招标采购,凡在招标采购范围的,由采购部向集团招标委员会提出招标采购申请。 2、采购部联合招标委员会制定招标实施计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形式。 3、招标委员会联合采购部编制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及拟定评标办法, 相关物资需求部门参与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的编制。 第十四条:招标实施工作 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采购。 1)由采购部发布招标公告,对有意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公司内部采购管理制度流程.doc

公司内部采购管理制度流程1 公司内部采购管理制度 2015年12月制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业务,制定询价、议价流程,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行为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采购流程 3.1生产部工艺技术员或技术经理根据销售合同订单物料需求、查询库存数量,填制《物料采购计划单》,经仓管员确认库存、生产部经理审核后,交给副总经理审批。物料需求包括用于销售 3.2 3.3 3.4 3.5 3.6 3.7 4.1

4.2 4.3 5.1 商名录》 条件的,其他备选供应商,货比三家,同等材料质优、价廉、服务好者中标。 5.2确属货源紧张、独家代理、专卖品等特殊状况,不受前条所限; 5.3如向特约供应商采购时,应附其报价明细表,如特约供应商有两家以上,则应向其同时索要报价明细表; 5.4选择询价或采购的对象,应依照直接生产厂家、代理商、经销商之顺序选择; 5.5供应商提供报价之物料规格与申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人员应要申购部门确认;特殊要求的材料物资,采购人员应提出,如需要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使用部门应配合。 5.6询价后,如有必要,采购部应至少选择两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交互议价;议价应注意品质、交期、服务兼顾。 第六条议价原则 遇以下状况时,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议价: 6.1市场价格下跌或有下跌趋势时;

6.2采购频率明显增加时; 6.3本次采购数量大于前次时; 6.4本次报价偏高时; 6.5有同样品质、服务之供应商提供更低价格时; 6.6其他有利于公司条件时 第七条定价核准 7.1采购人员询价、议价完成后,填写《采购询价、议价单》(对内使用),随附各供应商回传的《采购询价单》(对外使用),必要时附上书面说明,交财务审核,认为需要再进一步议价时,退回采购人员重新议价,或由经理亲自与供应商议价。 7.2采用集中采购方式采购,单笔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采购订单,需副总经理审批。 7.3其他一般情况采购的,按正常采购流程执行。 8.1 字盖章。 8.2 8.3 9.1 9.2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范非招标采购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是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进行的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 第四条按照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的三级管理模式,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一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二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三级非招标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非招标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有效竞争的原则。 第二章非招标采购方式

第六条非招标采购方式主要包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竞价。 竞争性谈判是指与两个及以上供应商进行谈判,择优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与单一供应商直接进行谈判,确定成交价格和成交条件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由三个及以上供应商进行应答和一次性报价,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价是指三个及以上供应商在满足要求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时间内多次报价,通过价格竞争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七条采取非招标采购应符合集团公司采购管理的相关要求,需要事先审批的,应先完成审批工作。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一)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二)满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较少,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 (三)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紧急采购。 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企业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 采购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称“公司”)各项采购工作,保证各项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合理降低采购成本,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集团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事业部、业务部、职能中心,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定义 第三条采购部门 公司各事业部、业务部、子公司、职能中心等提出采购需求的部门。 第四条供应商 向公司提供物品、咨询服务、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采购对象

公司采购对象分为3类:物品、咨询服务、工程施工。第六条物品 供应商以实物形式向公司提供的商品。 第七条咨询服务 供应商向公司提供的咨询、设计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专业服务。 第八条工程施工 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结构工程或装修工程施工。 第九条直接采购 直接向供应商购买采购对象的方式。 第十条比价 邀请三家或以上的供应商,就拟采购对象以谈判比价的方式,最终确定采购方案的方式。 第十一条邀请招标 根据采购需求,向三家或以上特定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第十二条公开招标 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发布信息,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并在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招标方式。 第三章采购审批及管理

第十三条采购方式及审批 根据采购对象的金额大小及采购特点,实行以下三种采购方式和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特定情况采购 超过10万元(含)的采购,如遇下列特定情况,可以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选定供应商: (1)已采购的同类物品或咨询服务的延续采购; (2)供应商提供的物品或咨询服务难以替代; (3)客户指定。 特定情况采购不适用于工程施工采购。 第十五条车辆采购 车辆采购按照上级集团《车辆管理办法》执行,由采购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管理班子会决议通过,并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 第四章比价 第十六条比价要求 比价由采购部门实施,根据采购要求,寻找不少于3家

企业采购业务内部控制资料

企业采购业务内部控制 资料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摘要:企业采购业务表现为企业内和企业外、物资流和货币流、流通和生产的相互影响、相互交织。企业采购业务是企业经营生产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是以支付货币资金或者负债代价的形成来换取生产经营中所需要的活动。怎样进行有效的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和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是企业面临严峻市场形势下能够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采购业务;内部控制;企业采购 企业采购业务内部控制要加强防范采购业务的风险,防止资金的不当使用和闲置,把采购成本和采购付款风险尽可能的降到最低,同时能够供应上企业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物料使用。目前我国采购业务引发高犯罪率而且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引发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一些企业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存在很大的问题,企业想要很好的对采购业务进行控制,就必须建立和加强以及完善采购业务的处理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落实责任制,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物资按质按量按时和经济高效地满足生产经营的需求。 一、采购需求计划的控制 采购业务从计划开始,采购需求计划是向市场采购各种物资或组织订货的依据,需求计划规定着采购的时间、采购的物品、采购的数量、采购的方式等。 需求计划分为以下三点进行阐述:1.要强化需求计划的管理,需求计划通过项目管理来明确方向、落实计划、来源资金、安排资金、订货要求和时间,确保需求计划物资的准确性。2.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与需求计划管理共同发展,需求计划要与设计、技术、工程、生产等部门及时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提高需求计划的准确性。3.要提高计划审核人员和计划提报人员的业务技能,针对计划审核人员和计划提报人员开设业务技能培训班。主要培训计划审核人员和计划提报人员的物资信息分类管理、计划管理和物资计划专业知识,通过培训来确保物资信息分类、提报依据的准确性符合标准要求。二、采购方式和价格的控制 首先,采购部门应当定期了解、研究大宗通用重要物资的成本构成、市场供应形势、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确定重要物资品种的采购执行价格或参考价格。为了避免信息不准确造成采购成本增加,同时确保采购的价格公平合理,采购人员要时刻盯紧市场的变化,适当的调整采购战略,根据市场价格的波动情况及时对材料采购价格进行调整和控制。其次对于报价管理,价格管理人员要整理收集各种物资的价格信息、成交的历史价格信息、供应商产品报价信息来编制物资采购的价格。最后对于采购方式,采购方式要依据科学经济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要打破传统的采购思维模式。在采购的过程中认真的分析什么物品可以通过招标方式采购、什么物品可以通过策略协议方式采购、什么物品可以通过竞标方式采购等。 三、采购合同的控制

公司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2015.11.10)

招标采购及非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工程、货物、服务采购管理秩序,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各种采购方式的优势,实现采购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控制采购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保证项目质量,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满足采购范围和规模标准以内的所有采购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涉及的采购方式,包括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采购方式。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等,属于邀请招标。 非招标采购,包括竞争性谈判、比选、询价、单一来源(独家资源)等采购方式。 第五条公司采购活动必须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选择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及长期与公司合作的优

质客户。 第六条公司采购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方针予以实施。以合理价格、诚信合作原则选择安全可靠、质量优良的产品和服务,推进集约化管理、规范化运作。 第七条公司各种采购实行回避制度。 当公司内部人员与投标人(或供应商)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客观公正采购的关系时,公司内部人员应当回避。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八条公司成立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招标合约部、造价部、纪检监察部及公司技术、工程、财务、法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任组长,总经济师任副组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及本公司相关的采购管理规定,以及监督、考核公司各单位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 2.负责审定采购方案和采购文件,指导监督采购活动,决定采购活动中的重大事宜。 3.负责审批确定采购方式。 4.审批采购结果(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5.负责裁决采购工作中的争议及投诉事宜。 第八条招标合约部作为采购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公司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工作方面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公司日常采购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企业内部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企业内部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采购业务,制定询价、议价流程,降低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料供应,加强公司物料采购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包括原辅材料、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等采购及劳务采购。 第三条公司的采购部门或采购人员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货比三家,同等材料质优、价廉、服务好者中标。 第二章采购流程 第四条请购的提出 1、生产班组及项目部依据项目工程的需求状况、库存数量、请购前置期等要求,每月5日、20日前开立下半月的所需物料《请购单》,包括已有销售合同订单的生产用主材、辅材、工具、设备修理配件、劳动保护用品、各种日常耗材等; 2、其它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物品及零星物资采购由项目部负责开立《请购单》; 3、《请购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施工员和预算员审核,并依请购核准权限送呈相关项目经理批准; 4、《请购单》一联自存,二联送交材料科,三联交财务科; 5、紧急请购时,请购部门应于《请购单》备注栏注明“紧急”字样。 第五条请购核准权限 1、班组及项目部所购物资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由施工员预算员审核后,报项目经理核准;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由施工员预算员审核后,报项目经理核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2、常用办公用品及管理所需物品请购,由项目部填报《请购单》,项目经理批准;空调、热水器、高级家具及单件物品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由项目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核准。 第六条请购的撤消

1、已开具《请购单》需撤销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以书面方式呈原核准人,并转送材料科,必要时应先口头通知。 2、采购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采购。 3、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停止采购时,采购部门应商原请购部门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七条采购方式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物料采购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集中采购公司通用性大宗物料(钢材等),以集中采购较为有利,依定时或定量计划进行采购; 2、合约采购公司经常使用物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择供应商,确定供应价格及交易条件,办理合约采购,依定时或定量的方式进行采购; 3、一般采购除1、2以外的零星物料,采用按需采购的方式。 第八条询价、议价 1、采购部门(材料科)收到经核准的《请购单》后,除集中采购方式外,采购人员应选择至少三家列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进行询价; 2、确属货源紧张、独家代理、专卖品等特殊状况,不受前款所限; 3、如向特约供应商采购时,应附其报价明细表,如特约供应商有两家以上,则应向其同时索要报价明细表; 4、选择询价或采购的对象,应依照直接生产厂商、代理商、经销商的顺序选择; 5、供应商提供报价的物料规格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人员应商请购部门确认; 6、专业材料、用品或项目,采购部门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7、询价后,如有必要,采购部应至少选择两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交互议价;议价应注意品质、交期、服务兼顾。 第九条议价原则 有以下情况时,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议价: 1、市场价格下跌或有下跌趋势时;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天河城集团及下属公司的项目招标管理,规范天河城集团及下属公司项目招标活动,保证项目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为股东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根据《转发印发广东粤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投[2006]62号),结合本集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投标。其招标应通过但不限于当地报刊发布招标公告。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投标。其招标应通过天河城网站公开发布投标邀请书,同时可以口头方式通知特定的投标人浏览有关投标邀请信息。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依照本办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公司。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签约公司,是指项目经办部门所属公司。 第八条招标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如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及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 (二)任何个人及部门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回避招标。 (三)所有参与招标工作的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严格遵守广控《十八条禁令》。 (四)不得泄漏相关的信息。 第二章招标 第九条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已按审批权限获得批准的项目。 (二)已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获颁批准或许可文件。 (三)已落实项目管理责任人员,并已具备相关的完整技术文件。 (四)资金来源落实,资金安排已获得财务部门确认。 (五) 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广东粤港投资控股有

企业内部采购管理条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企业内部采购管理条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6173企业内部采购管理条例 Internal Purchase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采购业务,制定询价、议价流程,降低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料供应,加强公司物料采购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包括原辅材料、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等采购及劳务采购。 第三条公司的采购部门或采购人员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货比三家,同等材料质优、价廉、服务好者中标。 第二章采购流程 第四条请购的提出 1、生产研发部物控员依物料需求状况、库存数量、请购前置期等要求,每月25日前开立下月的所需物料《请购单》,

包括已有销售合同订单的生产用主材、辅材、工具、设备修理配件、劳动保护用品、各种日常耗材等; 2、其它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物品及零星物资采购由综合部负责开立《请购单》; 3、《请购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主管审核,并依请购核准权限送呈相关人员批准; 4、《请购单》一联自存,二联送交供应链(生产物料)、综合部(办公用品),三联交财务部; 5、交期相同的同属一个供应厂商的物料,请购部门应填具在同一份《请购单》内; 6、紧急请购时,请购部门应于《请购单》备注栏注明“紧急”字样。 第五条请购核准权限 1、生产研发所需原材料由生产或研发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核准; 2、车间需购买的机修配件、零件,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由车间主任审核后,报生产部经理核准;价值在2000元以

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针对变化复杂的物资市场,为维护公司利益,加强物资的供应管理,规范物资采购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文件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有原材料、物资、零部件、办公用品、机器设备的采购及其它批量物资的招标投标活动,均应符合本办法的原则精神和采购工作规 程。 第三条为强化对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配送中心任副组长的物资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和招标评标工作组(名单附后)。第四条物资采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严格按照有关经济法规办事,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供需双方的合法利 益。 第五条物资采购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增强物资采购过程的透明度,真正让有实力的厂商为公司建设服务,坚决杜绝采 购工作中的人情关系。 第六条物资采购招标范围包括: (一)单台设备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二)形成一定批量的设备、家具、及其它物资; (三)5万元以上的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 (四)公司领导交办的需要招标采购的项目。 如果法律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所进行的招标项目有规定的,应依照其 规定执行。 第七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有权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纪 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九条招标人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或拟定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代表或机构。配送中心代表公司行使招标工作中的有关职责。其它部门未经 公司授权不得自行招标。 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 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物资计划和项目拟订 成招标公告在有关大众媒体上发布,以使不特定的众人参与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 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物资计划项目拟订成 投标邀请函,并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 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 第十一条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应当载明招标项目的名称、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二条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 资格审查。 第十三条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质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的要求和评标 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合同主要条款。 国家或行业对招标项目的物资在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有规定的, 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提出明确的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分步实施的,其招标文件应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第十四条招标文件不得有意或无意示明特定的生产(销售)供应者或者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它内容。 招标当事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 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它内容。招标项目设有 标底的,其标底必须严格保密。 第十五条需要修改招标文件或进行必要澄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出投标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的招标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原则,坚持以价格合理、质量上乘、服务一流为宗旨。 第三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时邀请对象不得少于三家。 第四条坚持集体决策,明确职责,固化流程,分级管理的原则。项目公司的招标活动由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凡符合本办法的招标采购,必须经项目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建设期项目公司范围内的招标采购活动;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钢材、预应力高强钢丝、钢绞线、锚具、伸缩缝、桥梁支座、波纹管等),以及虽不构成工程实体但占成本较大的其它材料和施工用周转材料、设备等由施工总承包方按相关规定进行集中招标采购。 第二章招标采购的范围及标准 第六条凡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工程设备,应采用招标形式确定合格供方。招标采购的范围包括: (一)交通机电工程:监控系统、收费系统、照明系统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大桥管理养护站设备; (三)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的。 第七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招标采购(或不再招标)。 (一)采购的机电设备只能从唯一制造商获得的; (二)采购的机电设备需方可自产的; (三)采购的活动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不适宜招标的;

(四)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五)已履行招标采购的工程设备,其后还需增加供应量,若市场无价格变化,可不再重新招标,直接签订合同即可; (六)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可不招标(或不再招标)的项目采购,可采用询价比较或公司认定的其他方式采购。 第三章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公司设立招标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作为本项目采购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本项目的招标采购计划、采购范围、招标方式及内容,审批项目预算等。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第九条公司设立招标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编写招标文件、发出投标邀请、发出及接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并提交评标报告、推荐首选备选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合同谈判及签订等事宜。招标工作小组成员:组长:公司分管领导 组员: 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根据招标工作实际情况任命,工程部、计划合同部为招标工作的主办部门,安质部、财务部为协办部门,综合办公室为监督部门。 第四章招标程序、文件与组织 第十条招标前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提供拟招标货物的需用数量和相应的质量要求(技术规范)、提供详细的市场调查资料和招标计划(见附件2),招标计划由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审核。 第十一条招标工作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项目公司工程部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和需要,向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提出招标采购申请(见附件3);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按采购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并确定招标

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房地产服务中心采购活动控制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单位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责任 1、办公室采购人员负责按照采购预算实施采购活动,包括确定采购方式、询价议价、拟定采购合同、完善采购文件。 2、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负责所购货物的验收与入库,并完善相关记录。 3、单位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对采购合同协议的审核。 4、单位聘请项目监管部门负责对货物、工程验收的审核。 5、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核采购价格、验收入库和监督完善采购文件。 6、主任负责对采购合同、付款的审批。 7、财务科负责审核确定采购方式、发票真伪、支付货款。 二、采购活动流程 1、各科室根据实际所需填写“申购单”,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定期报办公室。 2、办公室将各科室申购单汇总后,每月统一提出申购计划,先报分管领导审核,然后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人员实施采购。大宗物品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实施采购。 3、单项2千元(含)以上或批量2万元(含)以上的大宗物品、1万元(含)以上的维修工程,必须通过政府采购途径购买;单项2千元以下或批量2万元以下的小额零星物品、 1万元以下的维修工程,

可以自行购买,并索要正式、合格发票。 对小额零星采购,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的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 4、对大宗物品,办公室负责与供货单位拟订采购合同,然后由法律顾问审核,报主任审批后存档备案。 5、对到货物品,由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进行验收入库,出具验收证明。对重大采购项目或维修工程要成立验收小组。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时上报处理。 6、办公室采购人员将应付款项目报财务科审核,并经逐级审批同意后由财务科执行付款结算。 三、其他相关控制措施 1、单位应当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单位利益。 2、加强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由档案室负责妥善保管采购业务的相关文件,包括: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投诉处理决定等,完整记录和反映采购业务的全过程。 3、对于大宗设备、物资或重大服务采购业务需求,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成立由单位内部资产、财会、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采购工作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对采购业务各个环节的控制。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招标工作,确保采购质量,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指导意见》《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国华能集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物资是指除燃料和集团公司系统内贸易公司的交易货物以外,与电力、煤矿、供热、交通运输企业相关的基本建设、生产维护、大小修、技术改造和科技环保等项目的设备、材料、备品配件、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三条物资招标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物资招标采购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招标范围和方式、招标代理、招标准备、发布和投标、开标、评标和定标、合同签订、招标纪律等。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单位、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直管企业和基层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的物资招标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 62 — — 62 —

第六条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应成立物资采购决策机构(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单位的相关领导、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组成。物资采购决策机构是物资采购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物资招标工作,对招标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根据“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有关要求,将物资招标采购中的重要事项提交各单位相关决策会议审议。 第七条各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的物资招标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物资招标的管理工作,并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招标采购管理细则,规范物资招标采购的业务流程和管理程序,依法开展物资招标采购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应依法组建物资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工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商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商务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若评标委员会采用技术和商务分组评标时,则每组成员为五人及以上单数。 技术和商务等方面专家原则上应从集团公司评标专家库中随机选取。对于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其评标专家经同级招标管理机构同意可直接选定。 第九条各单位物资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招标人参照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方式组建,负责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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