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一消1《案例分析》火灾案例高频考点汇总2363

一消1《案例分析》火灾案例高频考点汇总2363

一消1《案例分析》火灾案例高频考点汇总2363
一消1《案例分析》火灾案例高频考点汇总2363

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第五篇:

火灾案例分析知识点汇总

一、上海静安区火灾

1.起火直接原因: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雇佣无证电焊工人吴××、王××进行违章电焊作业而引燃聚氨酯泡沫碎块、碎屑引发火灾

2.事故的间接原因:一是建设单位、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虚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二是工程项目施工组织管理混乱;三是设计企业、监理机构工作失职;四是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缺失;五是静安区公安消防机构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不到位;六是静安区政府对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领导不力

3.主要教训:一是建筑外墙保温工程不应使用燃烧性能为B3级易燃的外墙保温材料;二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漏洞多,使用无证电焊工违法施工,且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管;三是关于外墙保温系统的安全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亟待完善和补充

4.火灾责任及处理情况:经国务院批准,依照有关规定,对54名事故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上海静安区建交委主任、党工委副书记高××等26 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 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责成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市长韩××分别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5.违反消防法规及标准的情况分析:(1)改造工程使用的外墙保温材料不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颁布的《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规定要求建筑高度大于60m小于1OOm的非幕墙式住宅建筑,其墙体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 级,但该工程喷涂的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是B3级,属易燃材料

(2)无证电焊工违章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该工程的电焊工是负责搭建脚手架的公司的人员从社会上从事电焊作业的包工头处雇用,无电焊作业人员资格证;电焊动火作业时未办理相应的动火审批手续,也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特别是在未涂抹防护层的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部位进行电焊,严重违反了操作规定

二、沈阳皇朝万鑫大厦“2?3”火灾案例分析

1.火灾原因:经调查,2011年2月3日0时,沈阳皇朝万鑫大厦A座住宿人员李××、冯

××二人,在位于沈阳皇朝万鑫大厦B 座室外南侧停车场的西南角处(与B 座南墙距离10.80m,与西南角距离16m),燃放了两箱烟花,引燃了B 座十一层1109 房间南侧的室外平台地面塑料草坪。随后引燃了铝塑板结合处的可燃胶条、泡沫棒和挤塑板,火势迅速蔓延、扩大,致使建筑外窗破碎,引燃了室内的可燃物,进而形成大面积立体燃烧

2.主要教训:一是建筑外墙或幕墙使用铝塑板和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低;二是外保温系统未做防火封堵、防护层等防火保护措施;三是A座与B座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足

3.火灾责任及处理情况:沈阳皇朝万鑫大厦入座住宿人员李××、冯××二人燃放两箱烟花引起火灾,现均已被追究法律责任

4.违反消防法规及标准的情况分析:(1)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易燃且未做防火封堵、防护层等防火保护措施。根据沈阳支队对现场提取的材料送辽宁省建筑材料监督检验院检验的结

果,B 座使用的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的燃烧性能等级为B2 级,A 座使用的模塑聚苯乙烯保温板的燃烧性能等级为B3 级,这类保温材料一点即燃。建筑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未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 年版》(GB50045-1995)的要求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A 座和B 座除地上十一层窗户下方的保温材料表面设置了薄抹灰防护层外,其他区域的外墙保温材料表面均未设置防护层

(2)A 座与B 座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足。A 座在使用甲级防火窗后,与B 座之间的防火间距缩减至6.50m,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 年版》(GB50045 一1995)是符合规定的,但设计时没有考虑到建筑外墙采用了厚达60mm 和80mm 的聚苯乙烯保温材料。火灾发生后,在B 座建筑外墙大面积燃烧时产生的飞火的作用下,A 座外墙的幕墙保温系统被引燃

三、“7?16”大连中石油保税区油库火灾案例分析

1.事故的直接原因: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同意、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祥诚公司使用天津辉盛达公司生产的含有强氧化剂过氧化氢的“脱硫化氢剂”,违规在原油库输油管道上进行加注“脱硫化氢剂”作业,并在油轮停止卸油的情况下仍继续加注,造成“脱硫化氢剂”在输油管道内局部富集,发生强氧化反应,导致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火灾和原油泄漏

2.事故的间接原因:上海祥诚公司违规承揽加剂业务;天津辉盛达公司违法生产“脱硫化氢剂”并隐瞒其危险特性;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认真执行承包商施工作业安全审核制度;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安全审核就签订原油硫化氢脱除处理服务协议;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及其下属石油储运公司未提出硫化氢脱除作业存在安全隐患的意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大连市安全监管局对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检查不到位

3.主要教训:一是在油库内违章加注“脱硫化氢剂”;二是对危险化学品管理不严;三是防火堤外没有防止“流淌火”的技术措施;四是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不足

4.火灾责任及处理情况:国务院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对“7?16"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将l4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给予29名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天津辉盛达公司、上海祥诚公司等相关责任单位分别处以规定上限的行政处罚;依法吊销天津辉盛达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张××,除建议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外,还终身不得再担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上海祥诚公司不得从事除商检外涉及危险化学品作业的有关业务。责成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向国务院国资委作出深刻检查

5.违反消防法规及标准的情况分析:《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7?16”事故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重大,严重污染周边海域,教训极为深刻,充分暴露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大连所属部分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存在管理不严的严重问题

四、福州市长乐拉丁酒吧“1?31”火灾案例分析

1.起火直接原因:顾客在酒吧内违法燃放烟花,引燃顶棚聚氨酯泡沫吸音塑料,引发火灾

2.火灾成因分析:此次火灾造成严重伤亡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燃烧速度快。现场监控录像资料显示,该起火灾从起火到顶棚、墙面吸音棉猛烈燃烧的时间仅有64s;二是燃烧产生大

量有毒气体。该酒吧在顶棚和四周墙体大量敷设聚氯酯泡沫作为吸音材料。经天津火灾物证鉴

定中心鉴定,聚氨酯泡沫氧指数17、燃点212℃、水平燃烧速率20.88mm/s,引燃后短时间内即可形成轰燃;热解烟气主要成分为氰化氢、一氧化碳和丙烯醛等剧毒物质。火灾中的15名死亡人员均为中毒窒息死亡;三是酒吧空间密闭。酒吧除前后两个门外,没有窗户,使得火灾产生的热量和烟气无法散发出去

3.主要教训:

(1)在人员密集的娱乐场所内大量使用易燃、有毒的有机高分子吸音材料(2)

在室内燃放烟花

(3)火灾发生初期,没有及时逃生

4.火灾责任及处理情况:该起火灾事故共对26名事故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16 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酒吧经营者郑××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及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罗××等6名燃放烟花的肇事者分别被判处l年6个月至3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涉嫌犯罪的公安、工商、城管和税务等有关监管部门的9 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有10 名纪检监察对象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5.违反消防法规及标准的情况分析:(1)建筑防火措施不到位

①酒吧在顶棚和四周墙体大量使用易燃有毒的聚氨酯泡沫作为吸音材料,不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 年版》(GB50222—1995)的规定。装修改造时封闭了窗户,导

致火灾发生后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无法排出,短时间内充满整个空间,致使15 人因逃生不及而中毒身亡

②酒吧安全疏散条件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规定。场所内违章设置环形阁楼,首层通往阁楼的楼梯坡度较陡,不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场所内走道无序摆放桌椅,占用疏散通道,疏散出口设置屏风,遮挡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门未向外开启

(2)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①经营者明知酒吧属娱乐场所,却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依法取得法定

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违法营业

②酒吧原设计为办公室和车库,擅自变更为酒吧;违法在住宅区内设置娱乐场所;在出口处采用易燃的聚苯乙烯泡沫违章搭建遮雨棚,场所高温浓烟向外排放时引燃了易燃的聚苯乙烯泡沫,高温熔渣掉落在向室外疏散的顾客身上,造成二次受伤,同时也影响了火灾施救和火场排烟

③酒吧顾客的消防安全意识十分淡薄,无视有关法律法规的安全规定和烟花“禁止在室内燃放”的安全警示,在酒吧内违法燃放烟花;酒吧顾客进入公共场所未能先观察了解场所的疏散出口。从现场监控录像来看,火灾发生后,绝大部分顾客从酒吧东侧的大门逃生,但忽视了酒吧西南角的另一个安全出口;部分顾客在火灾发生初期,没有及时逃生,而是在场内观望或收拾个人物品,甚至仍然进行娱乐,在火势已较大的情况下才开始逃生,贻误了最佳的逃生时机

④酒吧经营者没有落实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安全管理混乱,为招揽顾客,酒吧经营者不仅对消费者在酒吧内燃放烟花的行为不予制止,还赠送烟花供消费者在酒吧中燃放。同时,场所超员营业。当晚酒吧内共有顾客近百名,众多人员拥挤在封闭的、有限的空间内,致使场所内发生险情时无法顺利展开疏散

⑤社会消防教育宣传工作薄弱

五、广东省某市一处小作坊火灾案例分析

1.起火直接原因:起火原因是该业主家庭作坊的一层南墙西端上方穿线孔内电源线短路,引发电源侧距短路点70~220cm范围内的电源线多处短路,产生的迸溅熔珠引燃下方可燃物起火所致

2.主要教训:(1)业主违反规定在住宅内设置家庭生产作坊和员工集体宿舍,未按规定采

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和技术防范措施

(2)起火建筑一层内堆放了大量可燃材料(聚氨酯海绵等物品),致使起火后火势蔓延迅速,释放大量有毒烟气,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3.火灾责任及处理情况:火灾发生后,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非法经营家庭作坊业主张

×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对该区副区长张×等13 名事故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4.违反消防法规及标准的情况分析:(1)建筑防火措施不到位

①业主违规在住宅内设置家庭生产作坊,使住宅变成了家庭生产作坊、住宿、生产及

经营功能混合设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②起火建筑一层内堆放了大量可燃材料(聚氨酯海绵等物品),致使起火后火势迅速蔓延,释放大量有毒烟气

③起火建筑未按公共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

703-2007)规定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和技术防范措施

④业主违法在家庭作坊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起火当天,起火建筑内共住有35 人,其中7 名男员工住在一层东北角的阁楼内,23 名女工住在四层,致使火灾发生后,四层的女员工没有办法被疏散出来

⑤起火建筑设置防盗网,阻碍员工逃生、延误灭火救援。起火建筑一层到五层的窗户

均设置了防盗网,火灾发生后,外面的群众无法用绳索将四楼人员救下,延误了逃生救援

(2)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①基层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起火建筑所在的地区兴建的建筑物大部分未办理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有关职能部门对该类建筑物的大量存在及用途更改的现象处于失控监管状态。据查,起火建筑物于2000 年建成,建筑设计为住宅,

2001 年开始零碎做点加工,2008 年开始大量招收员工生产耳机配件,改变了原有建筑的使用性质,在此过程均未受到有关部门监管,基层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得不到落实

②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逃生自救能力差。起火建筑的员工基本上受教育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火灾发生后,四楼员工不懂得阻止烟气进入房间,缺乏消防逃生自救常识,致使l3 名员工因吸人大量有毒烟气而中毒、窒息死亡,伤亡惨重

十大环保典型案例

最高法发布10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支持环境资源保护 2015-12-29 10:25:00 来源:央广网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10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 央广网北京12月29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上午10点发布10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旭光介绍,今年1月至11月,全国各级法院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50331件,其中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2595件。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施行以来,贵州、山东、江苏、福建等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法院共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5件。 最高法今天发布的十起典型案例中,有三起是环保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包括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全国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诉谢知锦等四人破坏林地民事公益

诉讼案;还包括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诉储卫清、常州博世尔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等土壤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其余七起是公民诉环境污染企业环境侵权案,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和粉尘污染。 典型案例包括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判断、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的确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受理和审理等问题,还包括在普通环境侵权诉讼中界定环境侵权案件范围、适用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把握环境侵权举证责任分配和证明标准、合理准确界定数人侵权的责任分担以及专业技术问题的判断方法等问题,通过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正确认定侵权责任,运用科学手段固定证据,及时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了实践中环境侵权案件的审判误区。 典型案例显示,2008年7月29日,谢知锦等四人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扩大采矿范围,采取从山顶往下剥山皮、将采矿产生的弃石往山下倾倒、在矿山塘口下方兴建工棚的方式,严重毁坏了28.33亩林地植被。2014年7月28日,谢知锦等人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被判处刑罚。2015年1月1日,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四被告承担在一定期限内恢复林地植被的责任,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134万元;如不能在一定期限内恢复林地植被,则应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0万余元;共同偿付原告为诉讼支出的评估费、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谢知锦等四人为采矿占用林地,不仅严重破坏了28.33亩林地的原有植被,还造成了林地植被受损至恢复原状期间生态服务功能的损失,依法应共同承担恢复林地植被、赔偿生态功能损失的侵权责任。遂判令谢知锦等四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个月内恢复被破坏的28.33亩林地功能,在该林地上补种林木并抚育管护三年,如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恢复林地植被,则共同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0万余元;共同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127

案例分析法

案例:结合分析法在上海通用赛欧汽车市场定位中的运用 在结合分析中,轮廓是由研究人员事先按照某种因子结构(factorial structure)采用部分因子正交实验加以设计的。结合分析有三个主要目的:(1)确定消费者赋予某个预测变量(水平)的贡献和效用(utilities)以及属性的相对重要性(2)寻找消费者可接受的某种产品的最佳市场组合,这种组合最初可能并没有被消费者所评价(3)模拟市场,估计市场占有率和市场占有率变化。为了达到这些研究目的,首先要估计不同属性水平的效用,进一步计算出属性的相对重要性(Attributes relative importance)和轮廓效用(profile utilities),以便定量化地测量消费者的偏好,然后基于消费者的偏好采用最大效用模型估计市场占有率。

在确认了属性水平后,我们通过SPSS来进行正交实验设计。我们可以依次定义每一个属性和水平,SPSS软件最多提供每个属性有9个水平的可能性,所以如果水平数太多就要考虑其它方法,或者进行相应的变换,当然,如果属性的水平数越多代表了你越重视它,将来的分析相当重要性就会高!

正交实验设计方法,在SPSS是比较简单的,人为的控制不多,我们只能寄希望SPSS 的正交实验设计给我们一个号的结果,但没有评估设计效应的指标。如果你希望下次得到同

样的正交设计集,必须设定一样的随机种子! 设计好后,先不用运行,先要“粘贴”下来,也就是把语法粘贴下来,因为Conjoint Analysis分析方法在SPSS中没有窗体命令,必须用语法执行! 正交实验设计生成了16张卡片,同时也是随机卡片集,并产生两个系统变量,不要改变变量名称,其中:STATUS_值标 1-Design 2-Holdout 3-Simulation。这16张卡片代表了对432种组合产品的代表性,原则上即使有不理想或不现实的卡片出现,也不要没理由的删除!在SPSS系统分析中,最好考察属性水平设定的问题,而不要随意改变!下面我们就要考虑收集被访者评价信息了,当然也包括卡片的展示方式!

仓库火灾事故案例

仓库火灾事故案例 一、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调查报告 8月18日,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务院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杨焕宁同志(时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现任安全监管总局局长)任组长,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全国总工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爆炸、消防、刑侦、化工、环保等方面的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调查认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2015年8月12日22时51分46秒,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吉运二道95号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北纬39°02′22.98″,东经117 °44′11.64″。地理方位示意图见图1)运抵区(“待申报装船出口货物运抵区”的简称,属于海关监管场所,用金属栅栏与外界隔离。由经营企业申请设立,海关批准,主要用于出口集装箱货物的运抵和报关监管)最先起火,23时34分06秒发生

第一次爆炸,23时34分37秒发生第二次更剧烈的爆炸。事故现场形成6处大火点及数十个小火点,8月14日16时40分,现场明火被扑灭。 (二)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现场按受损程度,分为事故中心区(航拍图见图2、示意图见图3)、爆炸冲击波波及区(示意图见图4)。事故中心区为此次事故中受损最严重区域,该区域东至跃进路、西至海滨高速、南至顺安仓储有限公司、北至吉运三道,面积约为54万平方米。两次爆炸分别形成一个直径15米、深1.1米的月牙形小爆坑和一个直径97米、深2.7米的圆形大爆坑。以大爆坑为爆炸中心,150米范围内的建筑被摧毁,东侧的瑞海公司综合楼和南侧的中联建通公司办公楼只剩下钢筋混凝土框架;堆场内大量普通集装箱和罐式集装箱被掀翻、解体、炸飞,形成由南至北的3座巨大堆垛,一个罐式集装箱被抛进中联建通公司办公楼4层房间内,多个集装箱被抛到该建筑楼顶;参与救援的消防车、警车和位于爆炸中心南侧的吉运一道和北侧吉运三道附近的顺安仓储有限公司、安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储存的7641辆商品汽车和现场灭火的30辆消防车在事故中全部损毁,邻近中心区的贵龙实业、新东物流、港湾物流等公司的4787辆汽车受损。 爆炸冲击波波及区分为严重受损区、中度受损区。严重受损区是指建筑结构、外墙、吊顶受损的区域,受损建筑部分主体承重构件(柱、梁、楼板)的钢筋外露,失去承重能力,不再满足

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案例分析国务院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经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完成了《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已经国务院批准同意。 一、事故回放 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所在的胶州路教师公寓小区于2010年9月24日开始实施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施工,建设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总承包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设计单位为上海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外立面搭设脚手架、外墙喷涂聚氨酯硬泡体保温材料、更换外窗等。 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承接该工程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子公司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佳艺公司),佳艺公司又将工程拆分成建筑保温、窗户改建、脚手架搭建、拆除窗户、外墙整修和门厅粉刷、线管整理等,分包给7家施工单位。其中上海亮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出借资质给个体人员张利分包外墙保温工程,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姆公司)出借资质给个体人员支上邦和沈建丰合伙分包脚手架搭建工程。支上邦和沈建丰合伙借用迪姆公司资质承接脚手架搭建工程后,又进行了内部分工,其中支上邦负责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的

脚手架搭建,同时支上邦与沈建丰又将胶州路教师公寓小区三栋大楼脚手架搭建的电焊作业分包给个体人员沈建新。 2010年11月15日14时14分,电焊工吴国略和工人王永亮在加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10层脚手架的悬挑支架过程中,违规进行电焊作业引发火灾,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建筑物过火面积12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 二、原因查明 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应邀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经过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查明,该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责任事故。 直接原因:在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违规在10层电梯前室北窗外进行电焊作业,电焊溅落的金属熔融物引燃下方9层位置脚手架防护平台上堆积的聚氨酯保温材料碎块、碎屑引发火灾。 间接原因:一是建设单位、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虚假招标和转包、违法分包。二是工程项目施工组织管理混乱。三是设计企业、监理机构工作失职。四是上海市、静安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缺失。五是静安区公安消防机构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不

近期电气火灾事故典型与分析(2017年)

公安部消防局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电气火灾多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11年至2016年,我国共发生电气火灾52.4万起,造成3261人死亡、206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2亿余元。2017年因电气引发的火灾共有7.4万起,造成370人死亡、22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1.2亿元。电气火灾成为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 南昌市“2·25”重大火灾 2017年2月25日,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唱天下量贩式休闲会所(以下简称“唱天下会所”)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死亡、13人受伤。 火灾原因:唱天下会所改建装修施工人员使用气割枪在施工现场违法进行金属切割作业,切割产生的高温金属熔渣溅落在工作平台下方,引燃废弃沙发造成火灾。 造成火势迅速蔓延和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是:施工现场堆放有大量废弃沙发且动火切割作业未采取任何消防安全措施,火势迅速蔓延并产生大量高热有毒有害烟气,在消防设施被停用、疏散通道被堵塞、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不善等多种不利因素下,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 警示:坚守安全红线,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完善监管机制,全面围堵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深入排查整治,全面落实特殊作业安全监控措施。严格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消防宣传,全面提升社会公众防范自救能力。 杭州“7.21爆燃事故”

2017年7月21日上午8时32分,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与灯彩街交界路口南侧的桐庐野鱼馆因液化石油气泄漏发生爆燃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4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火灾原因:电火花引燃泄漏燃气。经专家勘查取证和技术分析,认定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桐庐野鱼馆内一只连接气化器的50kg液化石油气钢瓶瓶阀处于开启状态,在持续高温天气情况下,连接液化石油气灶具与二次减压阀的橡胶软管老化且连接不牢固致软管脱落,使气体持续泄漏,在厨房、气瓶间、备餐间这一联通的相对封闭区域形成爆炸性气体环境,达到爆炸极限后由冰箱压缩机启动时产生电火花点燃而引发爆炸。 警示:严格相关主体安全责任落实,防患于未然。严格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确保监管到位有效。加强对餐饮场所新燃料、新工艺的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加大燃气使用安全科普宣传力度,提升事故防范能力。 北京“11·18”火灾事故 2017年11月18日18时许,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村发生火灾。火灾共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 火灾原因:火灾发生的地下一层是一处服装加工厂,埋在聚氨酯保温材料内的电气线路故障所致。 警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火灾隐患大排查,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工业大院、散乱污企业、违法建设等的清理力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天津“12.1”重大火灾事故

环境案例分析

纸厂与环境保护法的案例分析! 来源:作者:日期:10-01-21 光明造纸厂位于某河流中上游。1998年6月,环境监测站对该造纸厂的污水进行监测,发现该厂对所排放的污水的净化处理不够,多种污染物质的含量严重超标。遂向该厂提出限期治理的要求,但光明纸厂不予理会,没有采取任何净化措施。1998年10月,市环保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征收排污费,但该厂领导却以经济效益不好为由,拒绝缴纳。 环保局在多次征收未果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光明纸厂缴纳应缴排污费。 问题:市环保局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 答案:本题关于污染环境拒交排污费争议问题。环保局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合理的。 征收排污费是我国环保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治理污染,改善环境。《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超标准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制定规划,进行治理。” 因而,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污设施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经环保部门或其指定的监测单位核定后,作为征收排污费的依据,由环保部门按《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征收。本案光明纸厂不按期缴纳排污费的行为是错误的。至于该厂提出的“企业效益不好,无力支付”的理由,是不能支持的,因为我国的环境 保护法并没有这类可以免费的规定。 案例分析题 1、【案情】 某市郊四个村委会起诉位于该市郊的水泥厂。原告诉称,被告在生产水泥过程中超标排放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农作物生长和人畜健康,给原告造成了损害。因而请求赔偿11年的经济损失共约693万元,水泥厂停产或搬迁。被告辩称,水泥厂因建于十年动乱时期,初期的确有超标排污问题,但自《环境保护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公布以来,经过治理,排尘已经达标,成分性能与一般尘土相同,而不是水泥粉尘,因此不必承担责任。该市中院审理此案,认为原告起诉依据是以硅酸盐水泥粉尘为研究对象的试验结论,而调查化验发现被告排放粉尘主要为未经煅烧的生料粉尘。生料粉尘的危害尚无确切研究结果和定论。原告无法提供确切证据,因此不予完全支持。而被告以前确实曾有长期超标排放的行为,因此判决被告赔偿该时期的损害,并一次性赔偿原告35万元。 【问题】

环境法案例分析全集

环境保护法案例分析 光明造纸厂位于某河流中上游。1998年6月,环境监测站对该造纸厂的污水进行监测,发现该厂对所排放的污水的净化处理不够,多种污染物质的含量严重超标。遂向该厂提出限期治理的要求,但光明纸厂不予理会,没有采取任何净化措施。1998年10月,市环保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征收排污费,但该厂领导却以经济效益不好为由,拒绝缴纳。 环保局在多次征收未果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光明纸厂缴纳应缴排污费。 问题:市环保局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 答案:本题关于污染环境拒交排污费争议问题。环保局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合理的。 征收排污费是我国环保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治理污染,改善环境。《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超标准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制定规划,进行治理。” 因而,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污设施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经环保部门或其指定的监测单位核定后,作为征收排污费的依据,由环保部门按《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征收。本案光明纸厂不按期缴纳排污费的行为是错误的。至于该厂提出的“企业效益不好,无力支付”的理由,是不能支持的,因为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并没有这类可以免费的规定。 1、【案情】 某市郊四个村委会起诉位于该市郊的水泥厂。原告诉称,被告在生产水泥过程中超标排放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农作物生长和人畜健康,给原告造成了损害。因而请求赔偿11年的经济损失共约693万元,水泥厂停产或搬迁。被告辩称,水泥厂因建于十年动乱时期,初期的确有超标排污问题,但自《环境保护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公布以来,经过治理,排尘已经达标,成分性能与一般尘土相同,而不是水泥粉尘,因此不必承担责任。该市中院审理此案,认为原告起诉依据是以硅酸盐水泥粉尘为研究对象的试验结论,而调查化验发现被告排放粉尘主要为未经煅烧的生料粉尘。生料粉尘的危害尚无确切研究结果和定论。原告无法提供确切证据,因此不予完全支持。而被告以前确实曾有长期超标排放的行为,因此判决被告赔偿该时期的损害,并一次性赔偿原告35万元。 【问题】 1、该中院的判决是否恰当?为什么? 2、您认为合适的判决应为如何? 【分析】 (1)该中院的审理过程不太恰当。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原告提出被告污染环境引起损害而请求赔偿的,被告否认侵权事实,由被告负责举证。本案中,应由水泥厂承担证明生料粉尘无害的责任,而不应由原告证明生料粉尘有害。水泥厂无法证明的,即视为该事实成立。对于超标排放的损害应予赔偿的判决是恰当的。(2)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不要求行为的违法性,因此仅仅以是否超标排放来划分是不正确的,这至多是其损害事实的一个证据。 本案中,被告无法证明其排放物无害时,根据法律规定,应推定存在因果关系,应由他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应充分考虑自然灾害、气候等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害,分清被告承担责任的大小。 2、【案情】 1989年,辽宁省某乡岗岗村群众向市环保局投诉,称自1988年以来,该市矿务局设在该村的排矸场,由矸石自燃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使附近农田果园受到污染损害,要求赔偿损失。市环保局受理了此案。经调查化验发现,排矸场矸石自燃排放出大量二氧化硫,严重超标,持续时间长,是造成附近农作物、果木损害的主要原因。排矸场认为,国家对排矸污染问题没有具体规定,拒不承担责任。同时主张在煤矿生产中必然环节是排放煤矸石。限于我国煤矸石及煤炭技术水平,可燃物品不可避免地进入矸石,这才导致自燃。它认为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不必承担责任。 【问题】 (1)该场应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该场的主张能否成立?这是否属于不可抗而构成免责理由? 【分析】 (1)该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虽然国家对排矸污染没有具体规定,但是这不妨碍该场因其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不要求行为的违洳洼。并且化验结果已经证明该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该场主张矸石自燃属于不可抗力不能成立,因此不能成为免责事由。我国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矸石自燃虽然无法避免、无法克服,但是可以预见到的;而且自燃造成的损

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的规律及预防对策分析(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的规律及预防对策分析(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352-23 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的规律及预防对 策分析(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摘要文章对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的规律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并提出了预防电气火灾的对策。 关键词电气火灾发生规律预防对策 1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 (1)电气火灾事故起数占全部火灾事故起数及损失的比例分析 2000~2009年,黑龙江省电气火灾起数占火灾总起数的24%,始终低于用火不慎所占的比例,居第二位,电气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总损失的37%,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却始终处于第一位。用火不慎造成的火灾,当事人或责任人在场,发现、报警及时,扑救得力,所以造成的损失小;电气火灾线路造成的火灾多数发生地点比较隐蔽,用电器造成的火灾

多数是由于违章安装或使用不当,现场无人,发现晚,报警不及时,造成损失大(见图1、图2)。 (2)电气火灾事故在24h周期内发生的频率及分析 通过分析发现,在每日20时至次日4时的8个小时之间,电气火灾发生的频率占电气火灾总数的35%以上,高于其它时段的比例,所以在每天的20时至次日4时是电气火灾发生的高峰。造成的原因一是黑龙江省的气候条件使人们在这一时间频繁使用用电器,由于使用不当或电气线路过负荷造成火灾。二是由于违章安装的电气线路在此时发生故障,难以被及时发现,因而造成火灾(见图3)。 (3)电气火灾事故在不同场所的分布情况及分析2000~2009年,电气火灾多发于城市和农村,城市和农村电器火灾多发生在居民、村民住宅,厂房、宾馆饭店、商场商店,此类场所电气火灾起数始终占前四位。其原因一是由于这些场所常年用火用电量大;二是违章安装电气线路、用电器使用不当的

环境法案例分析

环境法案例分析 中南大学法学院法学1403班马欢军2001140318 一、案例简介 金桥公司从事人工养殖大鲵行业,但在其之后建成的荆门水泥公司产生的噪声、粉尘污染造成金桥公司大鲵病变,经鉴定金桥公司共遭受经济损失5278910元。故金桥公司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荆门水泥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同时要求葛洲坝集团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认定荆门水泥公司对金桥公司养殖基地存在污染侵权行为,但是认为金桥公司提交的证明损失的鉴定报告证明效力较低,数据缺乏真实性。法院判决葛洲坝荆门水泥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武汉金桥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请求的部分损失。 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金桥公司认为司法鉴定合法有效,应当获得请求的全部损失。同时葛洲坝集团公司应当承担共同侵权的法律责任。荆门水泥公司认为其已通过环境保护验收,属于达标排放,故不存在侵权行为;金桥公司据以主张权利的多份鉴定报告,其鉴定资格、鉴定程序和方法均不符合法律规定,金桥公司无法证明其损失是荆门水泥公司产生的粉尘和噪音所致;荆门水泥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金桥公司从未提出异议,应依法减轻或者免除荆门水泥公司的责任。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经当多次现场调查,确认荆门水泥公司确实存在噪音、粉尘污染的客观事实,荆门水泥公司对金桥公司构成污染侵权。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够确定大鲵死亡与荆门水泥公司排污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对金桥公司的损失进行鉴定虽有瑕疵但有原始记录相印证,司法鉴定合法有效。而金桥公司作为专门从事大鲵养殖并以此为经营行为的法人可以预见荆门水泥公司风险。但其在明知存在风险的情况下,仍然按期催产最终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因此金桥公司亦对大鲵繁殖损失有一定过错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荆门水泥公司与葛洲坝集团公司为相互独立的法人,不存在对金桥公司的环境污染侵权行为,金桥公司、胡四权要求葛洲坝集团公司承担共同侵权的法律责任无事实与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二、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是荆门水泥公司应否对金桥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以及金桥公司的损失如何认定。 三、案例评析 围绕争议焦点对本案件进行分析,案件的争议围绕环境侵权的三大构成展开,即是否存在侵权行为,损害后果的认定,以及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对于本案的评析也以此为脉络展开。 (一)达标排放是否不存在侵权行为 对于是否存在侵权行为,荆门水泥公司以自己已通过环境保护验收属于达标

案例分析常用的方法

介绍的主要方法有六种,分别为: 1、对比分析法:将A公司和B公司进行对比、 2、外部因素评价模型(EFE)分析、 3、内部因素评价模型(IFE)分析、 4、swot分析方法、 5、三种竞争力分析方法、 6、五种力量模型分析。 对比分析法是最常用,简单的方法,将一个管理混乱、运营机制有问题的公司和一个管理有序、运营良好的公司进行对比,观察他们在组织结构上、资源配置上有什么不同,就可以看出明显的差别。在将这些差别和既定的管理理论相对照,便能发掘出这些差异背后所蕴含的管理学实质。企业管理中经常进行案例分析,将A和B公司进行对比,发现一些不同。各种现象的对比是千差万别的,最重要的是透过现象分析背后的管理学实质。所以说,只有表面现象的对比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有理论分析。 外部因素评价模型(EFE)和内部因素评价模型(IFE)分析来源于战略管理中的环境分析。因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受到周边环境的影响,这里的环境是广义的环境,不仅指外部环境,还指企业内部的环境。通常我们将企业的内部环境称作企业的禀赋,可以看作是企业资源的初始值。公司战略管理的基本控制模式由两大因素决定:外部不可控因素和内部可控因素。其中公司的外部不可控因素主要包括:政府、合作伙伴(如银行、投资商、供应商)、顾客(客户)、公众压力集团(如新闻媒体、消费者协会、宗教团体)、竞争者,除此之外,社会文化、政治、法律、经济、技术和自然等因素都将制约着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由此分析,外部不可控因素对公司来说是机会与威胁并存。公司如何趋利避险,在外部因素中发现机会、把握机会、利用机会,洞悉威胁、规避风险,对于公司来说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在瞬息万变的动态市场中,公司是否有快速反应(应变)的能力,是否有迅速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是否有创新变革的能力,决定着公司是否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公司的内部可控因素主要包括:技术、资金、人力资源和拥有的信息,除此之外,公司文化和公司精神又是公司战略制定和战略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一个公司制定公司战略必须与公司文化背景相联。内部可控因素可以充分彰显出公司的优势与劣势或弱点。从而知己知彼,扬长避短,发挥自身的竞争优势,确定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和目标,使目标、资源和战略三者达到最佳匹配。公司通过对外部机会、风险以及内部优势、劣势的综合加权分析(借助外部因素评价矩阵[EFE]以及内部因素评价矩阵[IFE]),确立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再将公司目标、资源与所制定的战略相比较,找出并建立外部与内部重要因素相匹配的有效的备选战略(借助SWOT矩阵、SPACE矩阵、BCG矩阵、IE矩阵及大战略矩阵),通过定量战略计划矩阵(QSPM)对若干备选战略的吸引力总分数的比较,确定公司最有效、最可能成功的战略。然后制定公司可量化的、具体的年度目标,围绕着已确立的目标,合理的进行各项资源的配置(如人、财、物方面的配置和调度),并有效地实施战略,最后是对已实施的战略进行控制、反馈与评价。这是最后一项工作,也是极重要的工作。往往一些战略的挫败很大部分是在实施战略的过程中,缺乏严格的控制机制和绩效考核标准所导致的。充分与及时的反馈是有效战略评价的基石,在快速而剧烈变化的环境中,公司的战略经受着巨大的挑战。通过战略评价决策矩阵,可以清晰地了解公司现行战略与实际的目标实现进程,

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的规律及预防对策分析示范文本

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的规律及预防对策分析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的规律及预防对策分 析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摘要文章对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的规律进行了研究和 探讨,并提出了预防电气火灾的对策。 关键词电气火灾发生规律预防对策 1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 (1)电气火灾事故起数占全部火灾事故起数及损失的 比例分析 2000~2009年,黑龙江省电气火灾起数占火灾 总起数的24%,始终低于用火不慎所占的比例,居第二 位,电气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总损失的37%,火灾 直接财产损失却始终处于第一位。用火不慎造成的火灾, 当事人或责任人在场,发现、报警及时,扑救得力,所以

造成的损失小;电气火灾线路造成的火灾多数发生地点比较隐蔽,用电器造成的火灾多数是由于违章安装或使用不当,现场无人,发现晚,报警不及时,造成损失大(见图1、图2)。 (2)电气火灾事故在24h周期内发生的频率及分析通过分析发现,在每日20时至次日4时的8个小时之间,电气火灾发生的频率占电气火灾总数的35%以上,高于其它时段的比例,所以在每天的20时至次日4时是电气火灾发生的高峰。造成的原因一是黑龙江省的气候条件使人们在这一时间频繁使用用电器,由于使用不当或电气线路过负荷造成火灾。二是由于违章安装的电气线路在此时发生故障,难以被及时发现,因而造成火灾(见图3)。 (3)电气火灾事故在不同场所的分布情况及分析 2000~2009年,电气火灾多发于城市和农村,

典型案例分析

第一讲 什么是法律 ?法律概念:统治阶级制定的,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特征: ?法律的创制性 ?法律的有效性 ?法律的规范性 ?法律的稳定性 ?法律的强制性 ?法律的局限性 法律与政治 ?政治对法的主导作用:1,法律在内容上反映着统治阶级的政治要求。2,政治的发展变化直接导致法律的发展变化。 ?法对政治的制约作用:1,政治斗争原则上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进行;2,政治权力的划分和行使必须有法律依据;3,各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权与法 ?所有权力都来源于法 ?权力行使要有法律根据。 法律的层次和效力 ?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第二讲 法律的本质 ?平等公平正义 法的起源 ?原始社会没有法 ?生产力的发展是法产生的最根本原因; ?法是公平正义的象征: 中国宪法平等权第一案 ? 2002年1月7日,四川大学法学院1998级学生蒋韬将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告上法庭,理由是该行招聘限制身高,违反了宪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定,侵犯了其担任国家机关公职的报名资格。此案被称为“中国宪法平等权第一案”。 法院判决和结果 2002年5月21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对“蒋韬诉人行成都分行招录行员行政诉讼”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裁定驳回了原告蒋韬的起诉。 一审判决后,原告蒋韬未提起上诉。 中国乙肝第一案 ?2003年6月,安徽芜湖人张先著在芜湖市人事局报名参加安徽省公务员考试,经过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在报考该职位的30名考生中名列第一,按规定进入体检程序。2003年9月17日,体检报告显示其属乙肝患者,张先著由于体检结论不合格而不予录取。2003年11月10日,张先著以被告芜湖市人事局的行为剥夺其担任国家公务员的资格、侵犯其合法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校园火灾案例及分析

xx一高11-12学年度安全知识讲座 (10)-----校园火灾案例及分析 2008年11月14日早晨6时10分左右,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一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4名女生从6楼宿舍阳台跳下逃生,当场死亡,酿成近年来最为惨烈的校园事故。宿舍火灾初步判断缘起于寝室里使用“热得快”导致电器故障并将周围可燃物引燃。这给寝室安全管理特别是防火安全敲响了警钟。火灾都是因为个别学生使用违章用火用电器而引发,给其他住宿学生造成了重大影响。学生宿舍是一个集体场所,是一个人口密度极大的聚居地,任何一场火灾都可能造成重大后果,带来无可挽回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为了住宿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宿舍内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劣质电器、非安全电器器具、无3C认证产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不适宜在集体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为了让同学们更深刻认识到寝室防火安全的重要性,现把一些事例汇总起来,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警示。 一、寝室中违规用电物品尽毁 据《新闻晨报》报道, 2006年11月29日上午11时20分许,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内一女生寝室突发火灾。室内物品几乎完全烧毁。所幸火灾并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原因疑与寝室内违规使用的电器有关,校方怀疑是拖线板或饮水机引发了火灾。 二、笔记本电脑爆炸,北师大宿舍起火女生身绑床单逃生 据《新京报》报道, 2006年10月16日下午1时30分,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南院女生宿舍楼失火,五六名被困女生通过身绑床单逃下楼脱险。消防人员表示,起火原因为宿舍床铺上的一台笔记本电脑爆炸,随后将被褥引燃。 三、不关台灯,地大学生宿舍起火,四个床位烧毁两个据《楚天都市报》报道,

2006年10月8日上午九时,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北校区男生宿舍第22栋一寝室起火,校方保卫人员用灭火器及时扑救,四个床位烧毁了两个。起火时寝室里没人,台灯没有关闭,电线短路引发火灾。 四、插头未拔,宿舍电视爆炸起火 据《生活报》报道, 2006年7月20日17时50分许,位于哈市南岗区学府路7号的一所学校的男生宿舍突然起火。原来该宿舍学生离校时未将电视插头拔下,导致电视短路爆炸起火,大火将宿舍内物品烧毁。 五、充电器未拔,中国传媒大学宿舍起火,一名女生险困屋内 据《京华时报》报道, 2006年7月14日早晨,中国传媒大学中蓝大学生公寓一女生宿舍起火。起火时宿舍内一名女生被困屋内,女生说可能是对铺的一个充电器起火,该充电器已在插座上插了3天。 六、 2003年11月24日凌晨,莫斯科时间2:50(北京时间7:50),莫斯科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六号学生楼失火。 大火从203号宿舍烧起。这场大火是俄罗斯十年来最严重的一场火灾。消防局出动了50辆消防车,30辆救护车。直到凌晨5:45分,大火才被扑灭。经调查,失火原因是电线短路。这场火灾造成41名学生被烧死,100多人受伤,其中遇难的中国留学生11名。 七、 2001年12月17日,四川大学一研究生宿舍发生火灾,失火原因为台灯使用时间过长引燃床单。 八、"

环境管理案例分析

关于一起渔业污染案件的讨论 ●摘要 资源和环境保护问题是当今世界两大难题,也是渔政部门的两大主要工作职责。工业经济迅猛发展,企业污水直排、偷排现象有所抬头,渔业污染事故时有发生。近年来,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环境侵权纠纷不断增多,也由于环境侵权行为的特殊性,必然需要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建立并适用一些新的制度与规则,并有必要对司法实践及理论研究中有争议的问题进行探讨。文章从一起典型的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入手,对当前比较有争议的环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的违法性问题,进行分析讨论。 ●关键词 渔业水域污染环境污染侵权违法性赔偿机制 ●正文 一、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概述 1、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是指由于单位或个人将某种物质和能量引入渔业水域,损坏渔业水体使用功能,影响渔业水域内的生物繁殖、生长或造成生物死亡、数量减少,以及造成生物有害物质积累、质量下降等,对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造成损害的事实。 2、相关法律 1996年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赋予各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权和行政处罚权。据《防治法》的规定,农业部制定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方法》、《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和贯彻实施,为各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更好地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3、渔业水域污染现状及污染案件的特点 随着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渔业水域污染呈加重趋势。如素有“华北明珠”之称的白洋淀继2000年“死鱼事件”后,2006年3月初又出现大面积的鱼类死亡,给受害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产生水体污染侵权行为的一方往往是技术和财力雄厚的企业,正常情况下其生产过程不被外人所掌握,排污方式非常隐秘。而遭受污染损害的一方势力单薄,整体处于劣势地位。 渔业污染种类繁多、鉴定技术复杂,渔业水域污染案件涉及到水产、环保和司法等部门,在实际的渔业污染事故中,现象千变万化,原因多种多样,情况纷繁复杂,因此必须多方合作,协同调查处理。渔业污染事故的性质及渔业资源损

企业案例分析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工商管理类实验报告书 实验名称:阿里巴巴并购雅虎案例分析 课程名称:高级财务管理 实验者姓名:王军 实验者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实验者学号: 1054400228 指导老师陈隆伟 实验时间: 实验地点: 11407实验室

阿里巴巴并购雅虎 案例回放 阿里巴巴是以企业间(B2B)电子商务为主的企业,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经过6年的发展,阿里巴巴成为全球最大的网上贸易市场,是最大的商人社区。阿里巴巴公司最初的目标是通过其网站为我国中小进出口企业提供行业进出口供求信息,为国内外进出口商建立一个信息沟通和交易谈判的准公共网上平台,使得中小企业能够绕过传统外贸进出口代理公司,低成本、直接快捷地与外商沟通进出口事宜。2005年8月11日,阿里巴巴与雅虎签署合作协议,阿里巴巴收购雅虎中国全部资产,其中包括雅虎中国门户网站、搜索门户“一搜”、在线拍卖业务、3721网络实名服务、媒介与广告销售、无线业务与移动应用、雅虎电子邮箱与即时通讯工具“雅虎通”;同时,阿里巴巴还将获得雅虎领先全球的互联网品牌在中国的独家使用权及雅虎中国10亿美元的投资。届时,雅虎将拥有阿里巴巴40%的股份和35%的投票权,并购后的雅虎中国将全部交由阿里巴巴经营和管理。 并购动因 一般而言,企业并购的动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为了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二是实现企业特定的发展战略,三是分散企业的经营风险。就阿里巴巴而言,我们认为,其收购雅虎中国的动因有两方面。一是站在集团战略发展角度,构建一个综合性的网络大国,使其在国内网络市场上处于领先地位。收购雅虎中国后,阿里巴巴的业务范围将拓展到除了无线、游戏外的所有互联网领域。在中国互联网市场上,阿里巴巴的B2B、C2C已经成为市场领导者,即时通讯工具有雅虎通和淘宝网,搜索是第2名,这时,挤进四大门户的行列也非难事;同时,以阿里巴巴积累的商务用户为基础,加上淘宝网用户群和雅虎中国以白领为主的受众群,若要发展广告业务,其竞争力已与很多门户网站不相上下;另外,有了流量基础,定位可以不再局限于电子商务。二是以综合性的互联网集团形态出现,走一条有核心技术的另类寡头之路。目前,美国互联网业的情况是eBay、Google 与亚马逊等网站在各自领域独领风骚,而门户呈雅虎和MSN角逐的格局。而阿里巴巴收购雅虎中国后,中国互联网业将形成由八大寡头组成的第一集团:阿里巴巴、百度、盛大、新浪、TOM、网易、腾讯、搜狐。也就是说,中国互联网在经历并购、重组后将进入寡头垄断时代。按照我国的市场形态看,八大寡头都以综合性互联网集团的形态出现,在多个领域展开全方位对决,与美国的竞争方式有极大的不同。然而,寡头太多、战线太长的结果很可能是寡头之间的整合,比如盛大与新浪。曾有业内人士指出,中国互联网行业普遍缺乏核心技术,不容易像Google那样依靠核心技术取得难以效仿和超越的领先优势,这也是我国互联网行业的竞争要以集团综合性竞争方式展开的主要原因。2005年8月11日,在阿里巴巴宣布收购雅虎中国的新闻发布会上,阿里巴巴创始人、现任CEO马云在说明并购意图时称:“合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电子商务和搜索引擎,未来的电子商务离不开搜索引擎,今天获得的整个权利使我们把雅虎作为一个强大的后方研发中心。”可见,核心技术也是阿里巴巴收购雅虎中国的一种考量因素。 并购过程

上海特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图文稿

上海特大火灾事故调查 报告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目录 一.事故概况........................................................................................................ 1.事故工程概况................................................. 2.项目涉及单位关系与结构图..................................... 二.事故调查报告................................................................................................ 1.事故模型描述.................................................. 2.初起火灾发生点的确定 (2) 3.起火时间的确定................................................ 4.火灾经过的确定及事故再现...................................... 三.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3.事故性质 (6) 四.结论及建议....................................................... 1.施工总包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并落实................. 2.监理单位切实落实履行监理职责................................. 3.政府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的职能............................... 4. 高层逃生知识培训,让居民与工作人员了解逃生方法............... 参考文献............................................................. 附件................................................................. 附件1 问询记录 ................................................. 附件2 模拟实验报告 .............................................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