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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2016年03月技术监督月报解读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2016年03月技术监督月报解读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2016年03月技术监督月报解读

技术监控月度报告

2016年03期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制签发人:金安

一、生产异常事件

1.受监控设备损坏事件

1.1 长山厂1号炉前屏过热器泄漏

3月20日,长山厂1号660MW超临界机组锅炉前屏过热器泄漏,经现场调查及实验室实验分析,确认第一爆口为前屏过热器第15屏靠近炉前最外圈第1根管,爆管原因为氧化皮脱落堆积造成短时过热所致。该管在异种钢焊缝附近发生断裂,在高温高压下该管任意方向摆动,致使前屏过热器从左至右数第14、15、16、17屏部分屏管多处碰伤、吹损减薄泄漏。

2.机组非计划停运事件

2.1马头7号主励磁机滑环电缆接线鼻断裂导致机组失磁跳闸

3月14日8时58分,马头7号发电机DCS报出“失磁”、“热工保护”事故信号光字牌,7号机RCS-985保护A、B柜同时发出失磁保护Ⅱ段保护动作信号并出口动作,7号发电机解列。经现场检查发现主励磁机正极滑环电缆头接线鼻断裂,分析原因为受转动部件影响存在长期振动,接线鼻金属疲劳断裂。现已更换了该接线鼻,并进行了加固处理。

2.2 三门峡4号主变差动保护动作导致机组跳闸

3月16日18时37分,三门峡4号主变差动保护动作,机组发生非计划停运。经现场对设备进行检查和对电缆故障点开挖确认,发现靠近主变侧的电缆C 相主绝缘存在放电击穿现象,导致主变差动保护动作,机组非停。根据现场检查及试验情况综合分析,放电击穿的原因是由于电缆运行中散热不良,长期发热使电缆主绝缘性能逐步降低,最终主绝缘击穿;同时不排除电缆本身绝缘存在一定缺陷,缺陷部位发热导致主绝缘劣化最终击穿的可能性。目前,已对故障电缆取样做进一步分析以确认电缆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2.3 宝鸡1号机振动大保护动作停机

3月28日17时53分,宝鸡1号机组负荷178MW时,汽机跳闸,联锁锅炉MFT,机组解列。检查发现8X振动检测设备存在缺陷,导致保护误动。对8X振动测点进行处理后,3月28日20时37分机组再次并网。应对其余测点进行核查,预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2.4 灞桥1号机组因给煤机断煤引发机组跳闸

3月19日21时10分,灞桥1号炉C给煤机运行中断煤,磨煤机出口温度高跳闸,立即启动备用D磨煤机,发现给煤机不下煤,启动疏通器和就地振打均无效,手动投入给煤机空气炮后来煤,1号机主汽压力快速上升,汽包水位快速下降,21时40分1号炉水位低三值保护动作,锅炉MFT,21时51分1号机主汽温度10分钟下降50℃保护动作,1号汽轮发电机组跳闸。1号机组C磨煤机跳闸后,总煤量指令由26%增加至50%(锅炉燃料指令的最大值),其他磨煤机煤量自动加大,D磨煤机来煤后瞬间煤量大,协调总煤量指令仍在最大值,值班人员未发现,造成主汽压力快速上升;主汽压力快速上升时,汽泵自动水位调整跟踪迟缓,运行人员未及时采取措施,造成汽包水位快速下降,汽包水位低Ⅲ值触发锅炉MFT,锅炉灭火;1号炉灭火后,因1号机组接带工业抽汽,运

行人员停止工业抽汽时操作缓慢,加上主汽压力高,运行操作减负荷速度缓慢,主汽温度下降较快,造成主汽温度10分钟下降50℃保护动作,汽轮机跳闸。

2.5 阳城8号机因给水泵跳闸造成机组保护动作

3月22日07时52分,阳城8号机组在550MW负荷运行时,1号电泵因润滑油温高跳闸,RB动作,快速减负荷至280MW,运行人员启动2号电泵、手动调整汽包水位。处理过程中,3号高加水位高III值保护动作,高加解列;随后汽包水位高III值,触发MFT保护动作,机组跳闸。油位计卡涩造成指示偏低,实际补油量偏大,油箱油位过高,导致油温快速上升是造成电泵跳闸的直接原因;运行人员在高加解列后手动调整汽包水位不及时,致使汽包水位高保护动作灭火,是造成本次机组非停的主要原因。

2.6 神二4号炉省煤器泄漏造成机组停运

3月26日1时30分,神二4号500MW机组锅炉补水流量突然增大,经检查发现该炉标高96米处有明显泄漏声。17时机组停运,经检查确认为标高95米处后墙左数第83排最下1根省煤器弯头背弧边缘处泄漏。初步判断省煤器爆管处母材存在线性缺陷,长期运行后,该管在缺陷部位发生爆管泄漏。

二、目前存在严重问题

1.鲁北公司2号炉空气预热器堵灰

本月鲁北公司2号炉空预器压差最高已升至3.5kPa,为避免引风机失速,2号机组最高负荷只能到290MW。3月25日2号机组已停备,目前检查发现空预器冷端烟道内有大量积灰,待清理积灰后进一步检查蓄热元件内部堵灰情况。

2. 吕四高中压导汽管进汽插管异种钢焊缝开裂

吕四4号机组高中压导汽管进汽插管异种钢焊缝开裂后,采用局部挖补、镍基焊接的应急处理方案修复后,3号高压进汽插管异种钢焊缝再次发生开裂泄漏,

在P91管道侧接近整圈开裂(上次是15Cr2Mo1缸体侧开裂)。目前已确定对4号机组上缸导汽管加100mm过渡短节、下缸在P91侧堆焊15Cr2Mo1后与缸体焊接的处理方案。

理论上采用过渡短节的安全性好于堆焊修复,即4号机组上缸修复好于下缸修复方案,而4号机组上缸的过渡短节只有100mm,不符合规程要求。因此本次4号机组采用的修复方案有一定安全隐患,1、2、3号机组能采取更为合理的处理方案。

3.龙岗3号机组门杆漏汽制造焊缝质量问题

龙岗3号机组2个高压主汽门门杆焊缝和4个高压调门门杆焊缝裂纹,公司均按制造厂家方案使用原镍基焊材修复处理,由于厂家的处理方案不符合相关规程要求,存在再次裂纹的安全隐患,应择机彻底处理,目前为监督运行,公司办理了监督运行的相关手续,制定了相关安全措施和事故预案。

4.信阳3、4号机高中压外缸进汽插管对接焊缝问题

信阳3、4号机组高中压缸上、下导汽插管管座对接焊缝各8道,无损检测发现焊缝表面普遍存在无规律分布小裂纹,金相检验发现焊缝组织晶粒粗大,并存在微观裂纹。对裂纹深度超过5mm的,由哈汽厂派人按照临时处理工艺进行补焊处理,其余表面裂纹进行了打磨处理。高中压导汽插管制造焊缝组织异常、存在微观裂纹,属于制造时焊接工艺不当所致,焊缝表面打磨处理根本无法消除微观裂纹,因此存在再次开裂泄漏等安全隐患,应择机进行彻底处理,在隐患未消除前,机组监督运行,目前已经按要求制定了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

5.湘潭4号机组主蒸汽、再热热段管道弯头硬度低问题

湘潭4号机组主蒸汽管道第15~16号焊口间弯头硬度最低值127HB、再热热段管道第2~3号焊口间弯头硬度最低值126HB,远低于DL/T 438-2009《火

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标准中P91管件硬度范围为180~250HB的要求,且金相组织均异常,有可能造成管件失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尽快结合机组检修对相应管件进行热处理或更换。

6.大唐国际宁德3号机组高压导汽管与进汽插管对接焊缝错用焊材问题

在3号机组停备期间,开展了3号机上、下缸高压进汽插管和上缸中压进汽插管焊缝的金属检验检测工作,检验中发现高压进汽插管与高压导汽管的对接焊缝(共4道)存在错用焊材的严重问题。

高压进汽插管与高压导汽管的对接焊缝属于P91同种钢焊接,应选用与P91相匹配的焊材施焊,安装单位采用与ZG15Cr2Mo1钢相匹配的TIG-R40焊丝和R407焊条做为填充材料,属于严重的错用焊材,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另外对焊缝进行金相组织检验,焊缝组织均老化3级。

为保证3号机组的安全运行,应尽快对高压进汽插管与高压导汽管的现场安装焊缝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前,做好监督运行相关审批手续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株洲4号机励磁系统过励限制器与励磁变后备保护反时限定值不能完全配合

株洲4号机励磁系统过励限制器反时限定值设置不当,与对应的励磁变后备保护定值不能完全配合,在1.05~1.2IeN时,励磁变后备保护动作延时小于过励限制器动作延时。利用停机机会对励磁系统软件版本进行升级,并对励磁过励限制器反时限特性动作值进行实测。

三、异常指标分析

1. 化学

1.1 安阳9号机组给水、蒸汽氢导部分时段超标

本月供热期后,2号机汽水指标合格,9号机组给水、蒸汽氢导仍有波动,部分时段超标。

1.2 信阳1、2号机组内冷水电导率不合格

信阳1、2号机组内冷水电导率部分时段低于0.4μS/cm,不合格(标准要求

0.4~2.0μS/cm)。

1.3 金竹山2、3号机凝结水溶氧高

金竹山:2、3号机凝结水溶氧高,2号机最高30μg/l,3号机最高23.9μg/l (标准要求不高于20μg/l)。

2. 热控

2.1 阳城国际1~6号机组保护投入率不合格

阳城国际1~6号机组保护投入率为98%,未达到保护投入率100%的要求。其中,锅炉火检冷却风压低保护由于系统设计原因目前不具备投入条件,应结合机组检修进行系统完善;锅炉主保护中未设置全燃料丧失保护,应结合机组检修进行逻辑功能完善。

3. 节能

3.1鸡西2号机组主、再汽温度偏低

2号锅炉主再热汽温分别完成523.6℃和510.3℃,较设计值偏低11.4℃和24.7℃。主汽温度偏低主要受过热器管壁温度超限影响,减温水投入量较大。主汽温度偏低也影响再热汽温。应加强燃烧调整和配煤,合理投入乏气量,加强尾部受热面的吹灰,尽量提高蒸汽温度。

3.2马头8号炉飞灰含碳量偏高

8号锅炉效率完成89.84%,与设计值91.12%比偏低1.28%。主要受低氮喷燃器改造影响,燃煤适应性变差,飞灰可燃物受煤质影响波动较大。应加强燃烧调整和配煤掺烧,合理控制煤粉细度。

3.3 清苑飞灰含碳量偏高

1、2号炉飞灰可燃物分别完成5.55%和5.62%,同比分别升高1.07%和-0.23%,主要原因为低氮燃烧器改造后,对煤种适应性差;磨煤机碾磨出力不足,为保证足够的粉量,一次风速较高(30m/s左右),这也是造成飞灰含碳量偏高的主要原因。应加强燃烧调整及配煤管理,制粉系统调整降低一次风速,合理控制煤粉细度,降低飞灰含碳量控制指标,提高锅炉效率。

3.4 发耳再热蒸汽温度偏低

3号炉再热汽温完成值480.10℃,偏离设计值55.9℃;4号炉再热汽温完成值484.04℃,偏离设计最低值51.96℃。由于发耳公司各台机组原设计不合理,自投产以来再热汽温均偏低;1号炉已对受热面进行了改造,但负荷低于450MW 时达不到设计值,负荷大于500MW时需投入少量减温水;3号炉已进行墙式再热器改造,但由于进行低氮燃烧器改造,负荷600MW时仍达不到设计值,2016年A修再继续改造;4号炉已进行受热面改造,但负荷低于530MW时达不到设计值;机组在低于350MW负荷时,后屏易发生超温现象,为防止后屏超温,过热汽温控制较低,也是影响再热汽温偏低的主要原因。对受热面改造效果进行总结分析,确定合理的受热面改造方向;加强燃烧调整及配煤,提高再热汽温。

3.5 野马寨锅炉效率偏低

1、3号炉锅炉效率分别完成89.91%和89.37%,比设计值92.24%分别偏低2.33%和2.87%。主要原因为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后,锅炉飞灰和炉渣可燃物含量增大,使固体未完全燃烧热损失增加。建议加强燃烧调整与配煤,及时开展

低氮燃烧器改造后的燃烧调整试验和配煤掺烧试验,解决低氮改造后的飞灰和炉渣含碳量高问题。

3.6 鸡西热电2号机高压缸效率偏低

3月19日至26日,鸡西热电完成了2号机A级检修前性能试验。90%THA 工况下,高压缸效率为77.64%,比相同工况设计值低4.3%。原因为机组长时间运行,高压缸通流部分,如隔板汽封、叶顶、端部汽封、轴封间隙比设计值大。利用检修机会,调整合理的通流部分动静间隙,或者根据机组特性和汽封结构特性选择先进的汽封形式,满足机组运行安全性和经济性。

3.7 洛热、宁德全厂入炉煤与入厂煤热值差超控制值

3月洛热全厂入炉煤平均热值19903.5kJ/kg,入厂煤平均热值19320kJ/kg,热值差583.5kJ/kg;宁德全厂入炉煤平均热值16191kJ/kg,入厂煤平均热值15530kJ/kg,热值差661kJ/kg;已超监督导则要求的502 kJ/kg控制值,提醒协调原煤采购、贮存、掺配、化验等各环节。

3.8耒阳4号机组制粉系统耗电率同比升高0.65%

机组负荷率同比降低10.99%。机组低负荷时保持较多的制粉套数运行,煤粉细度更细,有利于降低降低飞灰可燃物,也有利于降低炉膛出口NOx,但会造成制粉耗电率升高,建议综合分析,确定最佳的制粉系统运行方式。

3.9 信阳2号、首阳山4号机组脱硫耗电率同比上升0.44%、0.30%

机组进行了超低排放改造,排放指标大幅降低,脱硫耗电率上升。

3.10 安阳1号机组一次风机耗电率同比上升0.32%

机组负荷率同比降低10%以及空预器堵塞。

3.11 宁德1号机组供电煤耗同比升高6.26 g/kWh

宁德1号机组供电煤耗完成291.06 g/kWh,同比升高6.26 g/kWh,同比升高的主要原因是:机组负荷率同比降低20.58%,汽机热耗率升高134.83 kJ/kWh;锅炉低省B列泄漏,退出运行,影响机组热耗升高40 kJ/kWh。

3.12八〇三主汽温度偏低、排烟温度偏高

八〇三主汽温度偏低,其中1号机偏低15.93℃,3号机偏低8.51℃,4号机偏低32.79℃。4号机主蒸汽温度达不到设计值是机组投产时就存在的问题,属于设计问题。加强锅炉燃烧调整,并进行吹灰优化,尽量提高蒸汽温度;2、3、5号锅炉排烟温度均高于设计值,应加强空预器的检修维护,降低排烟温度。

3.13 大坝5号炉排烟温度偏高

5号炉排烟温度较设计值高5.37℃;6号炉排烟温度较设计值高2.95℃;主要原因为低氮燃烧器改造后火焰中心上移,虽然在空气预热器改造后排烟温度已经大幅下降,但仍高于设计值。加强锅炉燃烧调整,降低锅炉排烟温度。

3.14 太二锅炉飞灰含碳量偏高

10、12、13号锅炉飞灰含碳量分别为6.5%、6.2%、6.2%,设计值为3.8%;主要原因为低氮燃烧器改造后主燃区氧量偏低,火焰中心上移,燃料在炉膛内停留时间偏短。加强配煤掺烧及燃烧优化调整,降低飞灰含碳量,提高锅炉效率。

3.15 阳城锅炉排烟温度偏高

1-6号锅炉排烟温度设计值为116℃,实际运行值在125℃左右,7、8号锅炉排烟温度设计值为125℃,实际运行值在131℃左右,主要原因为火焰中心偏高,炉膛出口温度偏高。建议加强锅炉配风调整,加强尾部受热面吹灰,降低排烟温度。

4. 环保

4.1 武安公司2号机组烟尘浓度小时均值超标

2号机组锅炉BT导致氧量高,烟尘浓度折算值超标2小时。

4.2 鸡西二热1号机组烟尘小时均值超标

1号机组因烟尘仪故障导致累计烟尘浓度超标16小时。

4.3 鸡西热电1号机组烟尘小时均值超标

1号机组在线监视设备故障,导致烟尘浓度超标3小时。

4.4 鸡西热电1号机组氮氧化物小时均值超标

由于低氮燃烧器改造工程性能试验和超低排放改造前脱硝系统试验要求停止脱硝系统,导致1号机组氮氧化物超标16小时。

4.5 株洲电厂4号机组3月份石灰石实际耗量(2314吨)较理论值(1762.5吨)高31.3%

初步分析原因:1)脱硫装置整体性能下降,导致脱硫效率偏低,查阅历史曲线发现脱硫塔浆液pH值长期维持在6.0左右,因此可以推断运行人员经常采用大量补入新鲜石灰石浆液的方法实现达标排放;2)喷淋层出现了堵塞及部分新更换喷嘴本身设计喷淋角未达要求,造成脱硫塔喷淋覆盖率较低,喷淋效果不佳,为保证脱硫出口达标排放而增大喷淋量,导致石灰石消耗增加;3)因煤样采制化不规范导致硫份不能代表入炉煤实际硫份,导致石灰石理论消耗量误差较大;4)球磨机下料口、制浆区管道泄漏严重,导致石灰石浪费。

处理建议:1)利用机组停机机会,重点检查喷淋层,消除支管及喷嘴堵塞问题,并对喷淋角未达设计值及损坏的喷嘴进行更换。超低排放改造期间,应加强喷嘴验收管理,防止因喷嘴雾化角未达设计值而引起的脱硫整体性能下降;2)规范煤样采制化,确保入炉煤含硫量的代表性和准确性;3)加强石灰石浆液管路维护与消缺,防止漏浆。此外,还应按规定校准皮带秤等石灰石计量装置,加

强入厂石灰石和出厂石膏等台账管理工作,通过以上措施彻底消除石灰石实际耗量与理论耗量偏差大的问题。

4.6 八〇三未安装脱硫、脱硝设施

除尘器设备老化,除尘效率低,氮氧化物、烟尘均全时段超标排放,二氧化硫部分时段超标排放。

5. 振动

5.1 长春二热2号机组2号排粉机电机振动

3月3日,2号机组2号排粉机电机驱动端水平振动在40~80μm之间摆动,电机非驱动端水平振动20μm。经过现场振动测试分析,电机驱动端存在一定的质量不平衡,通过在联轴器上配重400g,启动后电机驱动端水平下降为30μm。

5.2 哈一热1A引风机振动

3月10日,1A引风机驱动端水平振动最大值达到120μm,经过现场振动测试分析,1A引风机驱动端叶轮存在不均匀磨损,引发质量失衡。现场对引风机进行动平衡处理,在引风机驱动侧加装配重350g后,引风机水平振动最大值降低到35μm。

5.3 辽源厂4B变频凝结水泵振动

3月15日,4B凝结水泵电机顶端东西、南北振动在凝结水泵变频运行时,南北振动最大达到200μm。经过现场测试分析,电机由工频改造为变频形式,当凝结水泵工作转速在1000r/min~1150r/min、1300r/min~1370r/min之间时落入电机共振区间,造成4B凝结水泵产生结构共振。在凝结水泵变频运行过程中尽量避免共振区域,对支撑进行加固,最大限度提高结构刚度。

5.4 长山厂1A一次风机电机振动

3月25日,1A一次风机电机驱动端水平振动达到50μm,垂直振动40μm 左右,轴向振动110μm。经过现场电机单转试验测得的振动数据分析,其电机存在一定的质量不平衡。通过对电机进行动平衡处理,驱动端加重580g后驱动端径向振动最大约20μm,轴向振动40μm,风机振动在合格范围内。

5.5 清苑热电1、2号机组供暖抽汽调门反馈间歇摆动

1、2号机供热抽汽调门原控制油使用EH油,EH油颗粒度要求小于NAS6级。改造后,控制油采用46号液压油。2015~2016年采暖期间,该调门在指令不变的情况下,偶尔出现不同程度的摆动;在阀门指令变化过程中,反馈存在过调现象。通过对故障曲线的分析及对现场设备的检查,分析主要原因为:1)抗磨液压油油质达不到要求,颗粒度超标(油样经东北所化验,1号机供暖抽汽调门油站液压油颗粒度为NAS8级,2号机供热抽汽调门油站液压油颗粒度为NAS11级);2)阀门反馈装置内电位器性能不佳,导致阀门产生波动;3)反馈装置内齿轮组存在局部磨损。

处理措施:1)加强油质过滤,保证油质满足NAS6级标准,如条件允许,可尝试更换液压油;2)与设备厂家联系,实现与PLC通讯,掌握PLC实时运算数据,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便于问题分析;3)对反馈装置内齿轮组进行检查,确认齿轮组咬合情况有无异常;4)对控制回路屏蔽接地情况进行检查,消除信号干扰因素的影响;5)更换反馈装置内电位器后,进行开关试验。

5.6 当涂2号机1X、1Y方向轴振部分负荷下超过报警值

2号机1Y方向轴振部分负荷下超过报警值(600MW时达149um)。分析主要原因是1瓦自由端负载较轻,目前以加强监视为主,辅助以手持表日常监测,待今年A修通流改造机会进行整改。

5.7 洛河2号机组1号轴承X方向振动波动大

2号机组1号轴承X方向振动波动大。1X方向振动受调门开度和汽流影响大,长期处在报警状态,290MW负荷时振动波动大,变化幅度从55um到140um;目前以加强监视为主,辅助以手持表日常检测。在机组运行过程中应进行阀序调整和阀门重叠度试验,以减小1瓦振动。

5.8 新余2号机组8瓦轴振部分负荷下处于报警状态

2号机组8瓦轴振部分负荷下处于报警状态。应利用启停机会进行一次全转速状态下的振动测试,分析振动产生的原因,结合A修机会进行相应调整,目前以加强监视为主,辅助以手持表日常检测。

5.9 潮州3号机组发电机后瓦(10瓦)瓦振随负荷变化大

3号机组发电机后瓦(10瓦)瓦振随负荷变化大,满负荷最大75um。经2015年10月5日动平衡加重后振动基础值与满负荷振动值均有所下降,满负荷最大50um,但在随后的运行中振动逐渐增大,再次达到70um左右,加强对发电机及氢气系统监视,并结合今年A修机会进行检修处理。

5.10 徐塘7号机组启动过程中临界区域振动值严重超标

7号机组启动过程中临界区域振动值严重超标。2015 年12 月23 日,7 号机组A 修后首次启动,升速过程中5 号轴承侧密封瓦有轻微的碰磨现象,运行中应加强对振动的监测,检修时对5 号密封瓦进行检查;1 号、2 号轴承及7 号轴承在过临界时振动较大,从频率成分看,主要以一倍频振动为主,A修中测量高中压转子的弯曲度与之前比较有所增大,这可能是导致1 号、2 号轴承过临界时振动较大的原因,在下次检修时对高中压转子进行现场动平衡加重,对7 号轴承振动也进行适当的处理,以降低各轴承过临界时的振动值。

5.11 宝鸡1号机组振动超标

1号机组3、4瓦振动超标,但稳定运行在100-120μm,确定为转子平衡状况不好,择机应进行动平衡试验。

6. 励磁

6.1 武安公司1、2号机组发生有功摆动

初步分析原因为1、2号机组一起调频特性动作不一致和PSS相频特性变化引起,下一步待机组具备条件后,进行一次调频和PSS试验后进一步分析。

7. 风电

7.1 定边风电风机保护动作次数较多

定边风电风机保护动作23次,风机变桨保护动作10次,故障原因多为变滑环导致通讯线接触不良;发电机系统保护动作3次,故障原因为发电机碳刷磨损,冷却风扇跳闸等故障;变频控制系统动作8次,为变频器ISU的IGBT故障、PLC故障、系统频率异常;液压系统动作2次,为油位低,电磁阀、压力传感器故障。

四、发现或解决的主要问题:

1. 长春二热5号主变A相套管末屏端子烧蚀

2016年3月24日,在春检预试过程中发现5号主变A相套管末屏端子放电烧蚀,介损测试及油色谱分析合格,测试在线装置A相回路接地不良,现将在线监测装置取消,末屏直接接地。

2. 鸡西热电氢气纯度检测连续下降

鸡西热电1、2号机氢气纯度连续降低,为提高氢气纯度需每日补氢,补氢量为14立方米,保证氢气纯度控制,待机组停运时检修氢氧平衡阀,保证氢气纯度。

3. 发电企业热工控制系统时钟不统一问题较严重

在对武安、鸡西二热等企业的事故调查中发现,热工主要控制系统时钟不同步,动态检查也发现不少企业时钟系统存在问题,不利于事故分析,希望各企业引起重视,利用机组停机机会对时钟控制系统进行检查与完善,从而实现全厂主要控制系统时钟同步。

4. 淮北虎山2号机组A修金属监督发现的主要缺陷

1)高温紧固螺栓:高压静叶持环螺栓(编号111,材质12Cr2NiMo1W1V,规格Φ52×405mm)硬度值343~360HB,高于标准值,金相组织存在黑色网状晶界,为异常组织;螺栓(材质为WR26-T5,规格M72×3×500mm和M72×3×815mm)的金相组织为奥氏体+带状分布碳化物,为异常组织;中压主汽门螺栓(材质为WR26-T5)金相组织为奥氏体+带状分布碳化物,为异常组织,其中22根硬度低于标准值,上述螺栓应进行更换。

2)轴瓦:6号轴瓦下瓦表面发现三处开口缺陷,其中一处为裂纹形态,长约12mm,应对该缺陷部位进行修复。

3)低压隔板:2号机汽机上正右3低压隔板静叶角焊缝外环端收弧处有一处裂纹;Ⅱ正3低压隔板内环端小块静叶角焊缝开裂,应挖补处理上述缺陷。

4)压力管道:高压导汽管(上缸)编号为H2、H5的焊缝存在超标缺陷;主蒸汽(汽机6.9米)管道焊缝编号H2、H7发现超标缺陷;再热蒸汽管道(汽机6.9米)焊缝编号H1、H4、H6、H8发现超标缺陷。上述缺陷依据DL/T 820均为Ⅳ级超标缺陷,应进行返修处理。

5)压力容器:除氧器炉后固侧封头T字焊缝有一处裂纹;1号高加扩侧人孔入口角焊缝3点钟位置、2号高加给水进口角焊缝10点钟位置、3号高压加热器扩侧人孔入口角焊缝4点钟位置发现裂纹。上述裂纹缺陷应打磨消除,补焊处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9: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节能技术监督是为了贯彻我国“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方针。为了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节能监督管理,促进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业节能技术监督规定》、《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节能技术监督工作应以质量监督为中心,对电力企业耗能设备及系统在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 第四条节能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级领导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组织协调基建、生产及试验研究单位和各部门、各专业之间的工作,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节能技术监督工作。 第五条节能技术监督的主要目的和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国家、行业有关节能技术监督和节约能源的规程、规定、条例,建立健全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的节能技术监督体系,实行技术责任制,对影响发电设备经济运行的重要参数、性能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使电、煤、油、汽、水的消耗率达到最佳水平,保证集团公司节能工作持续、高效、健康的发展。 第六条节能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推广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降低发电设备和系统的能源消耗。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领导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布的节能规程、规范、标准、条例、制度等。指导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的执行; (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的方针、条例、制度、办法及年度计划;审查批复各有关节能技术监督请示报告,采取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对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中设计、安装、调试进行节能技术监督;对发电企业的供电煤耗及能源利用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节能整改措施并颁布实施; (四)定期组织召开集团公司节能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部署节能监督工作;

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促进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制度,用于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目标、基本原则、管理规范和管理要求。 第四条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保障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党政工团各级组织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依靠全体员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

作。 第五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以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目标,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基本要求,实行安全生产工作分级管理原则。 第六条各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划及规章制度,保证“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以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为重点,以“制度落实,责任落实”为手段,通过“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和信息化,培育和建立具有大唐特色的安全生产体系。 第七条各企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应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第八条各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设有董事会、监事会的应定期向董事会、监事会和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没有设董事会的应定期向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条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和办法,组织事故调查,追究事

大唐集团公司工程招标管理规定

大唐集团公司工程招标 管理规定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的招标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造价,提高集团公司的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原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直属企业的水电、火电、风电及其他工程项目(含新建、扩建、改建及以大代小技术改造)的招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的工程招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预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招标工作可委托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拟自行招标的,应按照原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规定报请有关部门核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全系统的工程招标进行监管,各分、子公司负责对所管理和所属项目的工程招标进行监管,各项目公司具体组织各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 第二章招标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成立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对工程招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计划与投融资部、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安全生产部、工程管理部、审计部和监察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办公室,挂靠工程管理部。 第六条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审定集团公司工程招标的有关规定、办法、程序和范本; (二)决定工程招标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硫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硫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脱硫技术监督工作,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脱硫设备可靠性,确保脱硫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脱硫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脱硫设施经营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 第三条火力发电企业脱硫技术监督以燃料及脱硫剂、脱硫 设施和污染物为对象,以环境保护标准为依据,以环境监测为手段,监督脱硫设施的正常投运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对脱硫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生产运行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管理。脱硫技术监督工作应当由具有设计、调试、技术服务能力的专业单位完成。 第四条脱硫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

基层火力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发电 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团公 第一级为集司,第二级为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第三级为 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领导小组及技术监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脱硫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等,行使脱硫技术监督的领导职能; (二)组织起草集团公司有关脱硫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并报集团公司批准执行; (三)对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和发电企业脱硫技术监督 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审批在建和投产脱硫设施因脱硫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报告,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定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定 (2015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用于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原则、关系、组织机构及职责和制度要求。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三)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 (四)指导与服务、管理与协调、监督与考核、教育与奖惩相结合。

第二章监督管理关系 第五条集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密切配合,共同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安全监督工作实行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分级监督管理,即: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直属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对所管理、所属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企业应定期向其报告安全生产和事故情况,并通过董事会明确各项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第八条对委托代管的企业或单位,根据代管协议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第九条相关方安全监督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系统内企业作为业主方时,以安全协议界定的范围,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系统内企业作为承包方时,除执行集团公司规定做好内部监督外,以安全协议界定的范围,同时接受业主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特许经营项目所在企业对特许经营项目运营企业,以资产归属划定安全管理界面,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督管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加强对“创一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目的引导系统各企业聚焦“价值思维、效益导向”,营造比学赶超、追求卓越的竞争局面,不断增强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第三条集团公司以现代化管理手段和信息网络为依托,构建实时互动、统筹兼顾、高效简易的“创一流”管理平台,保证“创一流”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条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坚持如下三个原则: (一)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相结合。从目标出发,从问题出发,加强对各项管理工作的过程控制和阶段性考核,使“创一流”成为各项管理工作的载体和工具。 (二)坚持闭环管理,持续改进。通过同类比较,公开透明,使各项管理工作做到计划明确、实施规范、管理到位、改进有序。 (三)坚持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创一流”所需信息和数据来源于集团公司日常管理过程,不需要企业另行上报指

标数据,不进行专项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集团公司一流企业应具备“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精神,盈利能力、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位居集团公司系统前列,与国内先进发电企业同步,部分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第六条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参与“创一流”评比和排序。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创一流”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创一流”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审批“创一流”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 (二)审批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计划,命名集团公司年度“一流企业”; (三)负责对集团公司“一流企业”进行奖励,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八条集团公司“创一流”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负责“创一流”日常具体管理工作。“创一流”工作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指示精神,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

最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6: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环保技术监督工作,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火力发电企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生产经营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环保设施必须与电力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第四条火力发电企业环境保护技术监督以燃料及原材料、环保设施和污染物为对象,以环境保护标准为依据,以环境监测为手段,监督环保设施的正常投运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第五条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领导小组及技术监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环保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等,行使环保监督的领导职能; (二)组织起草集团公司有关环保技术监督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并报集团公司批准执行; (三)组织对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和发电企业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组织并参加在建和投产发电企业因环保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环保技术监督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五)按照集团公司关于环保技术监督的统一部署,根据各发电企业实际情况,有计划地采用和推广成熟、可靠、实用、有效的环保监督技术;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同做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 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及职能部门,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原则、基本要求、责任界面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

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六条各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第七条“党政同责”指企业各级党、政组织共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行政正职外出离开本地期间, 企业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委托人,行使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一岗双责”指企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各级行政副职(安全总监)履行分管(协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第九条各企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应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第十条各企业应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现场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做到分级管理,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实行下级公司对上级公司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三章责任界面划分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分为集团公司、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基层企业三级。各级责任主体按照责任界面划分, 承担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二条各企业职能(业务)部门承担其职能(业务)范围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范非招标采购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是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进行的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 第四条按照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的三级管理模式,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一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二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三级非招标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非招标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有效竞争的原则。 第二章非招标采购方式

第六条非招标采购方式主要包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竞价。 竞争性谈判是指与两个及以上供应商进行谈判,择优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与单一供应商直接进行谈判,确定成交价格和成交条件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由三个及以上供应商进行应答和一次性报价,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价是指三个及以上供应商在满足要求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时间内多次报价,通过价格竞争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七条采取非招标采购应符合集团公司采购管理的相关要求,需要事先审批的,应先完成审批工作。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一)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二)满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较少,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 (三)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紧急采购。 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中国大唐集团企业文化手册范本

中国大唐集团企业文化手册 前言Preface 2002年12月29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中正式组建,开始了追求光荣与梦想的奋斗征程。经过三年的艰苦创业,大唐集团公司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一步步走向壮大与成熟。面对时代赋予的机遇与市场竞争的挑战,大唐集团公司致力于总结经验,提炼理念,统一意志,优化行动,特编制《同心文化手册》。 《手册》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的宏观背景下,以发展为主题,以创新为核心,鲜明提出并系统阐明大唐集团公司的文化取向和价值主。 《手册》以“心气足、人气旺、风气正”的“同心文化”为主要容,是基于传统文化与现代企业管理原理,融合电力文化独有的特色和大唐卓有成效的实践经验,对一代代电力工作者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是对大唐集团公司成立以来所形成的文化积淀的概括、升华和延伸。 《手册》是大唐的行为纲领,是指导各项工作的基本准则,是统领制度、经营、管理的基础法则,是引导大唐走向美好未来的思想指针。 全体大唐人自觉认同同心文化,自愿接受同心文化的熏、监督和约束,并不断对其进行补充与丰富,全面打造和谐的大唐、活力的大唐、发展的大唐。 同心文化的提出只是开始,成功源于行动。将同心文化“化于心,外化于形”,是大唐人共同的责任。在同心文化的引领下,我们的路将走得更远,步伐将更加坚定。 同心文化理论Dedicated Culture Theory 同心文化是大唐文化体系的主题,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对企业文化的形象总结。“心气足、人气旺、风气正”是同心文化的基本特征。 一、什么是同心 同心是指大唐集团公司与国家同心,以电力报国为己任,执行国家能源战略,与时代共同进步。 同心是指大唐集团公司系统上下同心,全体员工目标一致、思想统一,务实行动、追求卓越。 二、同心文化的定义

管理2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计量技术管理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13〕155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计量技术管理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13〕15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计量管理,保证集团公司所属电厂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以确保各基层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务院《关于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的规定》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用于贸易结算电能表强制检定监督管理的通知》制定。 第三条计量工作应严格按照计量法开展工作,按照依法计量、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计量管理体系。 第四条贸易结算用电能表强制检定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承担。集团公司所属各基层发电企业应在具有电力监控资质并受集团公司委托对基层发电企业进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的电能表技术检定部门(以下简称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搞好电能表的强检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集团公司计量管理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本部,第二级为各、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各基层发电企业。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计量工作领导小组。为了保证计量工作的专业管理,集团公司成立计量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有关人员组成,统一管理集团公司的计量工作。 第八条各分、子公司应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计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计量办公室,统一管理本公司的计量工作。 第九条各基层发电企业应明确一个部门主管本单位计量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在本企业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计量管理工作。 第十条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应由该单位技术总负责人负责,对集团公司委托的基层发电企业实施计量管理和服务工作。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是网、省(市、自治区)计量办公室的电测、热工计量检定机构,各基层发电企业应接受各计量检定机构对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和监督管理。 第三章职责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计量领导小组和计量办公室的职责 (一)负责在集团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工作的法令、政策、法规、制度和国家对电力行业的特殊要求; (二)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各项计量标准目录、配备规划、管理制度等有关计量工作文件,

大唐集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doc

大唐集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2008年度)1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二○○八年七月 目录 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集团制〔2008〕28号)错误!未定义 书签。 2.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大唐集团制〔2008〕30号)错误!未定义 书签。 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大唐集团制〔2005〕42号)错误!未 定义书签。 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41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 5.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大唐集团制〔2005〕33号)

错误!未 定义书签。 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2008〕25号)错误! 未定义书签。 7.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8〕18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 8.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32号)错误! 未定义书签。 9.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大唐集团制〔2008〕29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05〕14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1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人员误操作管理办法(中国大唐制〔2008〕19号)错误! 未定义书签。

12.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轮换与 试验制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8}20号)错误!未定义书签。13.安全生产监督例行工作表(安生〔2005〕73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新厂新制发电企业外委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大唐集团制〔2007〕21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15.关于对有关现场作业人员实施现场准入工作的通知(安生〔2007〕28号)错误! 未定义书签。 1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8〕22号)错误! 未定义书签。 17.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汛工作规定(大唐集团制〔2005〕55号)错误!未定义书签。 18.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星级考评管理办法 (大唐集团制〔2008〕23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19.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星级考评标准(大唐集团制〔2008〕24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任务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8〕21号)错

中国大唐集团供应商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登记管理 供应商操作手册 2015年1月

此手册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供应商用户操作手册,仅用于指导供应商在该平台中进行操作。

一、供应商使用功能介绍 1.1 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登记管理模块功能介绍 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登记管理模块包括供应商注册信息管理、资质业绩信息管理两部分内容。面向供应商,注册信息管理包括供应商注册、供应商注册信息变更;资质业绩信息管理包括资质业绩信息维护(维护基本信息、选择产品分类、维护产品明细、维护产品资质业绩信息)、资质业绩信息提交。依据大唐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实行登记制度,供应商按规定完成登记后,方可为集团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二、供应商注册 新注册的供应商需通过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https://www.wendangku.net/doc/5516136722.html,)进行注册工作,具体如下: 2.1 供应商首先需要访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首页(https://www.wendangku.net/doc/5516136722.html,)点击【供 应商注册】按钮,跳转至供应商注册页面。(建议使用IE8.0浏览器)

2.2 点击【供应商注册】按钮后页面会跳转至“供应商注册”页面,同时弹出“中国大唐集 团公司供应商注册声明”,供应商阅读后点击【同意】后继续注册。 2.3 点击【同意】即供应商同意注册声明后,会弹出供应商注册操作指南,用户可以点击【下 一步】继续注册(可点击【下载指南】下载“供应商注册操作指南”)。

2.4 点击【下一步】继续供应商注册工作,供应商填写相关注册信息进行注册操作,其中境 内供应商注册共有六块内容,分别是:注册信息、基本信息、组织机构信息、营业执照信息、税务信息、开户银行信息;境外供应商共有四块内容,分别是:注册信息、基本信息、企业登记信息、开户银行信息。填写信息时,根据企业类型(企业类型包括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与自然人)不同存在差异。填写完每块内容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全部信息维护完成后点击【注册】完成注册。 1)境内供应商注册界面—注册信息 2)境内供应商注册界面—基本信息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火力发电企业指标体系 版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火力发电企业指标体系(2015版)一、必备条件

二、评价指标 序号指标 名称评分规则标准 分 实得 分 评价 周期 责任部门 1 发电量实际发电量/发电量基数=1得标准分。每增加1%加5分,每减少1% 扣5分。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火电发电量基数=火电平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 由于电网结构限制或因供热、电价等原因实际利用小时与区域平均利 用小时偏差大的企业,按照历史情况进行适当修正。 对于集团公司系统内的电量转移,电量转出企业发电量基数=火电平 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转移电量;电量转入企业发 电量基数=火电平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转移电 量/2。对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与系统外企业间电量转移,如所属分、子 公司确实无法实施内部电量转移,且通过电量转出能使企业利润率有 所提高,所在分、子公司供电标准煤耗有所下降,电量转出企业的发 电量基数将作相应调减;达不到以上条件要求的,发电量基数不做调 整;电量转入企业发电量基数不进行调整。 30 月计划营销部 2 燃料供应合 格率 (新增加指 标) 燃料供应合格率=90%,得标准分。每增加1%加1分,每减少1%扣1 分。 燃料供应合格率=(日历小时-缺煤停机时间-因燃料降出力折额定出力 时间)/日历小时 (备注:目前集团创一流网站已增加此项指标,但1月、2月还未有数 据,此指标公司将划归输煤管理部) 20 月燃料管理部 3 标煤单价实际煤价/标煤单价基数=1得标准分。每增加1%扣2分,每减少1% 加2分。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煤价及相关费用按所在省(区)各煤种的标杆煤价核定;运杂费按物 价部门批准的费率和实际运距核定。在上述原则下,根据每个企业不 同煤种的电煤计划量加权平均计算该企业到厂含税标煤单价基数。 30 月燃料管理部 4 入厂、入炉煤 热值差 得分=标准分-(热值差(kJ/kg)-300)/100。公式变更,原为50230 月燃料管理部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干部、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二级企业及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受处理领导人员经济处罚暂行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用于明确集团公司系统内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表彰与奖励、处理与处罚。

第四条本办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奖惩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相结合。 第五条对安全生产业绩优异的企业、集体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六条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划分,按照本办法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第七条事故结案时,负责结案的各级相关部门必须审核对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的严肃性和合理性;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对所管理和所属企业有关责任人的处理,事前应经集团公司审核。 第八条对领导干部的奖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第九条为贯彻执行本办法,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均应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以及相应的管理考核制度。 第二章表彰与奖励 第十条集团公司每年对上一年度安全生产业绩突出的企业、集体、班组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受表彰企业、集体、班组和个人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各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基层企业应制定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的管理范围、组织形式、采购方式、采购计划、采购实施、采购审核、采购合同等全过程管理。 本规定所称物资是指用于集团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的除燃料外的设备、材料、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本规定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包含这些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 本规定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咨询等。 第四条集团公司系统采购工作实行两级集中、三级管理。一

级集中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 (一)审议有关采购管理基本制度; (二)研究确定采购工作重大事项; (三)审定一级集中采购计划; (四)审核一级集中采购结果; (五)审议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总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 (二)归口管理一级集中采购计划; (三)负责一级集中采购结果备案工作; (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会议; (五)办理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大唐集团制〔2017〕14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 技术改造项目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技术改造(以下简称技改)项目的管理和考核,提升质量和效益,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批复前签订承诺书,作为考核、评价和责任追溯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承诺制实行分级管理: (一)500万及以上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由分子公司向集团公司承诺。 (二)200~500万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由基层企业向分子公司承诺。 第五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安全、 - 1 -

可靠、主要性能指标、环保、投资概算及回报率、工期。 第六条承诺书作为项目可研及立项申请的附件一同上报。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职责: (一)负责制定技改项目承诺制管理办法。 (二)负责重点项目承诺书考核指标的审核、批复、考核。 (三)检查分子公司、基层企业技改承诺执行情况。 第八条分子公司职责: (一)依据本办法制定承诺制考核细则和管理办法。 (二)负责一般项目承诺书考核指标的审核、批复、考核,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三)检查基层企业技改承诺执行情况。 第九条基层企业职责: (一)制定承诺制考核细则和管理办法。 (二)负责承诺书考核指标的审核、批复、考核,考核结果报分子公司备案。 (三)配合集团公司科学研究院或第三方做好项目验收测试工作。 第四章考核 - 2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 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的集中采购计划管理。 第三条集中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需求计划、采购执行计划和采购工作安排。 第四条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实行年计划、季调整、月安排。 第二章需求计划和执行计划 第五条基层企业根据上报的年度投资、生产检修技改等计划,编制年度需求计划,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平衡利库后, 将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年度需求计划上报分子公司。 第六条分子公司汇总基层企业及本部的年度需求计划,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平衡利库后: (一)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年度需求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审核;

(二)二级集中采购年度执行计划中,属于集团公司必须招标范围的,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三)下达二级集中采购的年度执行计划。 第七条集团公司汇总分子公司及总部的年度需求计划,由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进行预审。其中: 规划发展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计划营销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投资管理要求; 财务管理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科技信息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集团公司信息化规划要求; 其他部门按部门职责进行预审。 第八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审通过的年度需求计划编制一级集中采购年度执行计划,提交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审定并平衡利库后,随集团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一并下达。 第九条特殊情况下,年度执行计划需要补充的,按季度以追加计划的形式对年度执行计划进行调整。追加计划的上报、审核流程与年度需求计划相同,其中: (一)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追加计划审核通过后,纳入一级集中采购的年度执行计划; (二)二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追加计划审核通过后,纳入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 口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多年实践中培育了“务实·奉献·创新·奋进”的大唐人特有的企业精神,这种“大唐精神”在具体工作中突出表现为不畏艰难、勇于开拓的创业精神;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咬定目标、务期必成的拼搏精神;精益求精、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不辱使命、勇担责任的奉献精神。这种“大唐精神”是“大唐团队”的灵魂,是“大唐文化”的深刻内涵,是“大唐品牌”的魅力所在,是创造“大唐速度”和“大唐质量”的不竭源泉,是促进大唐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再创新辉煌的精神动力。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1、用不断创新的科技,共建通信发展的未来。 2、革故鼎新,锐意进取;厚积薄发,业兴五洲。 3、锐意创新、善思笃行、攻坚克难、引领潮头。 4、激情超越,筑梦人生,勇于拼搏,逐鹿未来。 5、引领通信新技术,追求用户新需求。 6、服务用户、勇于创新、团结拼搏、开拓进取。 7、改革、创新、发展是大唐腾飞的羽翼,拼搏、奋进、责任是大唐腾飞的永动机。 8、深挖促改、生研融合、爱贤供士、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9、系统创新,领先世界。 10、矢志创新迈大步,大唐自信展风采。 11、以唐为名,弘扬大唐精神;以人为本,成就中国梦想。 12、同心图冶,开拓创新,追求卓越。 13、珍惜大唐光荣史,再创大唐新辉煌。 14、担创新责任,创一流品牌,揽优质工程,做时代新人。 15、高举大唐旗帜,秉承大唐精神,锐意创新进取。 16、创新就是突破常规。 17、积极深化改革,迎接市场竞争;肩负发展重任,再铸大唐辉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预警制度2007年版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预警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防止发生各类恶性事故,保证发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发生下列情况时,按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发出“技术监控预警通知单”: (一)技术监控范围内的设备处于严重异常状态,但仍在运行; (二)技术监控范围内的设备不安全运行已延续一段时间,经技术监控指导后,仍没有改进,而且有关单位不积极解决; (三)设备的运行数据、技术数据、试验数据有弄虚作假的情况; (四)基层企业有关负责人带头违反技术监控工作制度要求; (五)在大、小修和临修以及技改中安排的技术监控项目中有漏项,并且隐瞒不报;

(六)基层企业技术监控体系不能正常运转; (七)技术监控设备发生异常情况,不按技术监控制度规定按时上报; (八)在基建工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要对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预警: 1.工程设计和设备制造存在重大问题,违反设计规程和设备监造大纲的; 2.在安装施工中,不严格按照《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进行检查验收、评定及签证的; 3.对电力设备不严格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进行设备检查和签证的; 4.设备及施工焊口的无损探伤、力学性能、金相、断口、光谱和硬度等项的评定不符合要求的; 5.在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试生产期间,不按达标机组的标准进行考核。遇到问题不经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讨论,并提请启动验收委员会批准而自行降低标准的。 第四条技术监控预警分为两级,一般预警和严重预警。一般预警通知单由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在技术监控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上提出并直接签发,同时以电子邮件发给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室、分子公司、基层企业;严重预警通知单由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在信息系统上提出,由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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