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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职能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职能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职能

一、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职能?

答:接受公众举报,维护公众利益,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

二、什么是网上举报?

答:网上举报是指举报人通过因特网,将所要举报的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直接在举报网站填写举报表单的一种方式。公民上网举报,应该注意按照公布的网上举报方式、注意事项和提示进行。

三、谁可以举报?

答:所有公民均可举报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以及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

四、如何举报?

答:公众可以通过网站在线进行举报,点击“网络报警”,按照提示填写相关内容后提交。

五、举报受理范围?

答:举报网站受理范围包括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以及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三类,详细分类如下:

(一)网络违法犯罪案件指在互联网和其他信息系统上从事的违法犯罪案件,主要包括危害互联网运行安全、利用互联网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和重大的互联网运行安全突发事件3类,具体如下:

1、利用互联网进行的违法案件:

(1)利用互联网煽动危害国家安全的;

(2)利用互联网进行邪教组织活动的;

(3)利用互联网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4)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色情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组织网上淫秽色情表演的;

(5)利用互联网进行赌博的;

(6)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和敲诈勒索的;

(7)利用互联网侮辱诽谤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利用互联网窃取、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讯自由和通信秘密的;(9)利用互联网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2、危害互联网和其他信息系统运行安全的违法案件:

(1)进行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活动的;

(2)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的;

(3)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中断网络运行或互联网服务的;

(4)违反国家规定,对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危害网络安全的。

3、影响互联网和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信息系统运行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

(二)违法信息是指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所明文严禁的信息以及其它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传播的各类信息。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所严禁的九类信息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三)不良信息是指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违背中华民族优良文化传统与习惯以及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的各类信息,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等。

六、哪些是淫秽和色情内容?

答:淫秽信息是指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具有下列内容之一,挑动人们性欲,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或科学价值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包括:

1、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性交及其心理感受;

2、宣扬色情淫荡形象;

3、淫亵性地描述或者传授性技巧;

4、具体描写乱伦、强奸及其它性犯罪的手段、过程或者细节,可能诱发犯罪的;

5、具体描写少年儿童的性行为;

6、淫亵性地具体描写同性恋的性行为或者其它性变态行为,以及具体描写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行为;

7、其它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淫亵性描写。

色情信息是指在整体上不是淫秽的,但其中一部分有上述中1至7的内容,对普通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毒害,缺乏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

七、如何查询举报结果?

答:查询举报结果是公民的举报权利。指公民对其所举报的案件,在有关机关受理的一定时间内,有了解询问或获取案件查处结果的权利。公民在向公安机关了解自己所举报的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以及违法和不良信息的查处情况时,公安机关有义务告知。查询结果权是公民举报的重要权利之一。公安机关对举报线索处理后,主动通过举报网站给举报人以答复。举报人在查询举报线索处理结果时,从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考虑,要求举报人提供举报线索编码及查询密码,才能查询处理结果。

八、举报是否会得到处理?

答: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将认真对待每一条举报线索。经核查后情况属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被举报网站以及相关人员做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反馈举报人。

九、举报人的权益是否会得到保护?

答:举报网站严格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泄露举报人的任何个人信息。

十、注意事项:

1、提倡署实名举报,署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

2、请如实填写举报表单中的各栏目,力求详尽。标有"***"的为必填项目;

3、为了方便查询处理结果,请进行用户注册。注册用户登录后可查询历次举报的处理结果,非注册用户只能凭举报编码和查询密码查询单条举报查处情况。

公安网络信息安全及其防范措施研究

公安网络信息安全及其防范措施研究 摘要随着信息网络时代的到来,在一定程度上致使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遭受巨大的调整。为此,公安机关在信息网络时代,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公安机关不仅通过对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强有力的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了公民的个人信息,并且其网络执法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会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权之间产生一定的冲突,为此需要正常处理二者关系,强化公安网络执法的个人信息的保护,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刻不容缓。 关键词公安网络;信息安全;防范措施 公安部门在建设网络系统时首当其冲需要考虑的问题为公安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即确保信息不受破坏,在规定时间与权限内提供一定的确定服务来保证质量,涉及面逐渐从保护数据安全逐渐向保证交易、服务安全层面扩大。公安网络是独立于互联网的专用网络,借助物理的方式可以与外部互联网隔离,近年来随着金盾工作的开展,其覆盖范围越来越广,三级联网已经实现,并且与全国公安一级网互联,应用环境非常复杂。在这种情况下,若内部人员操作不当都极易泄露或破坏信息,严重情况下还会对全国的资源进行访问,从而极大地威胁到信息资源的安全。建立健全公安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网络的安全运行提供重要的保障,技术是保证,管理则是基础,二者相辅相成、相互联系。 1 技术措施 1.1 防火墙技术 这是一种在现代通信网络和信息安全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安全技术,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在局域网与专用网络中普遍比较适用,该系统主要在网络边界部署,能够有效控制安全访问和隔离边界,从而实现对攻击行为的防范,如下图1。 1.2 入侵检测技术与系统 该技术可以站在若干个关键点基础上实现对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如计算机网络与系统等,从而有助于及时发现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或入侵迹象,在此基础上可以按照既定策略完成对相应措施技术的制定[1]。 1.3 安全审计系统 该系统在完整的安全框架中占据重要地位,是一个必不可缺少的环节,位置在入侵检测系统之后,是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的补充,能够将时间跨度很大的长期攻击特征等某些特殊IDS不能检测行为的检测,同时可以将任何时间的入侵行为进行记录和再现,能够实现取证的目的,另外,一些没有被发现或未知的入侵行为模式可以及时提取出来。

公安机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作规范

公安机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作规范 (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作,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公安机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作是指公安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会同主管部门对非涉密重要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等级保护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检查其建设安全设施、落实安全措施、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作由市(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实施。每年对第三级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检查一次,每半年对第四级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检查一次。 第四条公安机关开展检查工作,应当按照“严格依法,热情服务”的原则,遵守检查纪律,规范检查程序,主动、热情地为运营使用单位提供服务和指导。 第五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作采取询问情况,查阅、核对材料,调看记录、资料,现场查验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等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实施情况。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信息系统安全岗位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二)按照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落实情况; (三)信息系统定级备案情况,信息系统变化及定级备案变动情况; (四)信息安全设施建设情况和信息安全整改情况; (五)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六)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建设和落实情况; (七)选择使用信息安全产品情况; (八)聘请测评机构按规范要求开展技术测评工作情况,根据测评结果开展整改情况; (九)自行定期开展自查情况; (十)开展信息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情况。 第七条检查项目: (一)等级保护工作部署和组织实施情况 1.下发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文件,出台有关工作意见或方案,组织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情况。 2.建立或明确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信息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岗位和人员。 3.依据国家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制定具体信息安全工作规划或实施方案。

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公安部网站备案

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发布登记制度 1. 在信源接入时要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2. 我公司是以虚拟主机方式接入,系统要做好用户权限设定工作,不能开放其信息目录以外的其他目录的操作权限。 3. 对委托发布信息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存档。 4. 对信源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不得有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5. 发现有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情形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信息内容审核制度 1、必须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情形出现。 2、对在本网站发布信息的信源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认真检查,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3、对在新闻公告板等发布公共言论的栏目建立完善的审核检查制度,并定时检查,防止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言论出现。 4、一旦在本网站发现用户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的:(1).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8).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上述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网站。并保留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为促进公司网站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制度适用于本网站发布信息及部门人员在网站发布信息。

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5篇

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5篇 责任单位: 为明确各互联网接入单位履行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互联网络与信息安全,营造安全洁净的网络环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任人应落实如下责任: 一、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不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有害信息。不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在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或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网络资源或者经营活动发生变更,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或进行补充、变更备案登记; 四、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组织: 1、建立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确定安全领导小组负

责人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 2、制定并落实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岗位责任制; 3、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4、保持与公安机关联系渠道畅通,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业务监督检查; 5、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五、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1、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2、信息监控、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3、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4、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5、电子公告系统用户登记制度; 6、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7、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8、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六、建立和健全以下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1、互联网接入单位应提供网络拓扑结构和IP地址及分配使用情况。

公安信息网络安全知识手册

公安信息网络安全知识手册 目录 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公安信息网违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2) 二、公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规定 (2) 三、八条纪律、四个严禁 (5) 四、公安信息通信网联网设备及应用系统注册管理办法 (6) 五、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 (15) 六、公安信息系统数字身份证书管理办法(试行) (19) 七、湖南省公安机关非警务人员使用公安信息网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26) 八、网络安全知识 (33)

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公安信息网违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安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公安信息网,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以下简称公安民警)使用公安信息网行为,是指公安民警在公安信息网上进行的软硬件安装与开发、信息发布、信息查阅、应用等行为。 第三条对公安民警违反规定使用公安信息网的,应当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依据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条违反“一机两用”规定,将公安信息网及设备外联其他信息网络,或者擅自拆除监控程序、逃避监控、扰乱上网注册工作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五条编制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故意扫描、侵入公安信息系统,破坏公安信息网站、窃取数据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六条擅自在公安信息网上开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网站(页)、聊天室、BBS 等网站(页)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处分。 第七条在公安信息网上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侮辱、诽谤、诋毁他人,破坏他人名誉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第八条在公安信息网上编造、转发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有害信息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九条未经审查和批准,从其他信息网络直接下载、转发、粘贴信息到公安信息网,造成病毒感染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处分;后果特别严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条擅自允许非公安民警登录、使用公安信息网,或者擅自向社会提供公安信息网站和应用系统数据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一条对于管理松懈,多次发生公安民警违规使用公安信息网行为,或者导致发生公安信息网重大安全案(事)件的单位,除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外,对单位有关领导根据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对发生公安信息网重大安全案(事)件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对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应当从重处理。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错误比较严重,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使用公安信息网违规行为,参照本规定进行处理。 公安院校学生,公安机关聘用、借调人员以及其他经允许可以使用公安信息网的人员,其违规行为由所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公安部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公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规定

最新 公安机关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问题与对策-精品

公安机关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问题与对策 公安网络信息的安全要依靠先进及技术作为支持,强大的技术水平使避免出现安全隐患的关键所在,下面是一篇关于公安机关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问题研究的,欢迎阅读借鉴。 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使得各个行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公安机关作为众多行业中较为特殊的行业,随着各行业的变化,业务量不断增加,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面临极大的挑战。这个挑战不仅表现在工作量与工作压力上,还表现在技术领域、办公设备上。公安机关需要尽快地解决这两个难题。 1、公安机关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公安机关网络信息管理指的是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通过规定的手段保证信息安全、数据的安全、服务的安全和通信的安全等。虽然公安网络与公共网络是隔离的,但是由于公安网络的覆盖面较广,它需要大量的公安干警、司法人员。同时,公安网络还与我国公安以及网络连接。这给一些网络非法操作创造了机会,造成信息的泄漏或遭到破坏。因此当今我国公安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存在诸多问题。 1.1 网络覆盖过于广泛,访问控制不够严格 因为我国公安网络覆盖面广,结构庞大,使得伪装 IP 难以判断、网络堵塞严重。此外,用户的登录还不能达到真实信息与登录口令单一映射。甚至在一些地方公安信息网络中仍旧运用相同的用户名加登录口令的方式,这些因素对公安机网络信息安全带来隐患,为非法操作者创造了可乘之机。 1.2 公安机关网络系统中软件设计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公安机关的网络安全防护软件开发周期较长,不能适应当前安全防护对其的需要,同时,公安机关网络安全的操作系统以及其应用软件都存在着巨大的漏洞,这会导致网络的安全运行出现隐患。 1.3 病毒防护存在漏洞 当下,公安机关网络对病毒的防护能力较低,手段有限,它没有专门用来防护病毒的专用防护中心和监控中心。这也使得我国公安机关网络信息安全产生较大的安全隐患,曾经出现过一种网络病毒"蠕虫王"给我国公安机关网络信息安全带来相当大的影响,使得公安机关网络拥堵、性能降低,扰乱了我国公安网络系统的工作秩序。 1.4 公安机关网络信息不完善

公安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研究

公安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研究 1.概述 随着整个社会的信息化发展,公安系统的各种业务处理对信息网络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对信息网络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果不能解决安全问题将直接影响到网络的运行和生存,甚至危及国家和社会的安全。 公安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系统是实现公安系统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和高效运行重要保证。安全保障体系首先保证网络的安全、可靠运行,在此基础上保证应用系统和业务的保密性、完整性和高度的可用性,同时为将来的应用提供可扩展的空间。因此,公安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系统成为公安部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结合笔者在公安信息化工程中的多年经验和体会,研究整理了一套体系化的安全保障策略,在后面章节中逐一展开,与大家分享。 2.安全风险与需求分析 由于公安系统肩负着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另外由于存在政治体制、国家体制以及意识形态等方面的一些因素,很容易遭受到国内外一些敌对分子的攻击。结合公安系统业务的多种信息种类、不同开放程度和安全级别等情况,公安部门的网络和信息系统主要面临如下威胁: 1) 系统软硬件故障造成的服务不可用或者数据丢失; 2) 自然灾害或人为的物理破坏; 3) 内部人员(合法用户)滥用权力,有意犯罪,读取公安系统机密信息,或者 恶意篡改数据; 4) 来自内部或外部的黑客针对网络基础设施(包括路由器等互连设备、路由 信息交换、域名系统和网络管理系统等)、主机系统和应用服务的各种攻击,造成网络或系统服务不可用、信息泄密、数据被篡改等破坏;

5) 有害信息(如病毒)的传播等。 除此之外,公安系统信息量大,种类繁多,应用复杂,不同种类(如治安、交通、刑警等)、不同级别(如部、省、地市)的信息有不同程度的保密需求(无密级、秘密、机密、绝密),使得保障信息保密性的设计与实现变得异常复杂。 3.安全体系模型构建 公安网络和信息系统对安全的需求是任何一种单元安全技术都无法解决的。安全方案的设计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安全体系结构模型之上,才能保障金盾工程整个安全体系的完备性、合理性。 我们在信息网络安全体系结构方面作了长期的、大量的研究。借鉴美国国防部DISSP计划中提出的安全框架,我们提出了适合公安信息网络的安全体系结构模型。该模型表现为一个三维立体框架结构,如图所示。 ●安全服务取自于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安全体系结构模型 [ISO7498-2],我们在[ISO7498-2]基础上增加了审计功能和可用性服务。 ●协议层次的划分参照 TCP/IP协议的分层模型;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 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 加强对单位的信息发布和BBS公告系统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 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当地报告。 5. 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推翻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报告。 6. 接受并配合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信息发布登记制度

公安系统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分析及对策思考

公安系统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分析及对策思考 摘要随着我国科学技术不断发展,信息技术得以广泛应用,为人们日常生活与工作提供便利。其中,公安系统为提升运营效率,加设网络信息系统,用以提高工作效率,本文通过对公安系统网络信息安全问题进行分析,以安全问题为先导,思考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以期为保障公安系统网络信息安全,提供行之有效的理论参考依据。 关键词公安系统;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对策 公安系统在日常工作过程中需接触、分析并管理许多信息,以往公安系统运营较为依靠人力,工作人员需承担极大工作压力,同时无法有效提升工作效率,伴随信息化社会的到来,系统运营迎来信息化发展新常态,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的公安系统日益健全,在提升工作效率同时,人们对网络信息安全越发关注,然而网络作为一种公共交互平台,容易受黑客攻击、病毒侵扰,严重影响网络信息完全稳定性。基于此,为使公安系统网络信息更为安全,分析存在于当前公安系统网络信息内的安全问题,及问题解决对策显得尤为重要。 1 公安系统网络信息安全问题 信息系统作为可降低人们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重要技术形式,在当今社会应用广泛,公安系统信息化建设是大势所趋,在建设过程中网络信息安全是困扰该体系良性运行重要因素,为使公安系统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得以有效解决,公安系统需秉持自省精神,从实际出发,思考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为得出有效解决相关问题之对策奠定基础。 1.1 防火墙配置不佳 网络防火墙是保障网络运行体系安全,将病毒、异常侵扰、黑客攻击行为阻隔在外的重要配置,然而在当今公安系统网络安全信息管理体系内,却存在防火墙配置不佳问题,除防火墙防御能力低问题外,导致防火墙配置不佳主要内因在于,公安系统在发展过程中需不断扩展网络体系,网络系统扩容需频繁出入防火墙,使防火墙出现漏洞且无法修复,为不法分子窃取网络信息提供路径,影响公安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稳定性。 1.2 网络拓扑结构设置不当 我国信息技术在改革开放后期得以飞速发展,然而整体水平相较于发达国家仍相对滞后,在滞后性信息技术加持下,公安系统网络拓扑结构存在遗留问题,网络拓扑而机构设置不当,网络运行维护系统、网络线路调整与规划系统、网络便捷控制等系统,均未添加到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内,造成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了力度不强,导致该体系存在网络信息安全隐患[1]。

关于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

关于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 加强对互联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共同营造安全可靠的网络信息环境,以下橙子为大家提供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范本(一) 为切实加强对互联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共同营造安全可靠的网络信息环境,服务我校教育事业,确保我校教育工作正常开展,木兰县学校(甲方)与我校网络安全信息员(乙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认真研究,建立行之有效的互联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2、加大对本校网络的管理力度,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安全技术措施。 3、严格互联网络信息管理,加强对学校互联网络的监控力度。 4、经常性地开展全校教育网络安全检查,随时掌握动态信息,针对出现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 5、为乙方提供学习提高的培训机会。使乙方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 二、乙方责任 1、学习计算机网络安全知识,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对有害信息、计算机病毒、黑客、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等网上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上报。

2、利用技术手段、屏蔽有害信息、为全校师生营造良好的绿色网络环境。 3、利用技术手段、屏蔽各种网络游戏、QQ聊天及网上炒股等行为。确保网络资源的有效利用。 4、对上网师生进行登记管理。对全体师生的上网日志进行保存备份、存档备查。对非法接入互联网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应提供相关上网记录。供公安机关及上级领导部门查阅。因玩忽职守造成不能提供相关记录。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本责任书的有效期限为一年。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双方各留存一份。报县教育局信息中心备案一份。 甲方:木兰县xx学校 乙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 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范本(二) 责任单位: 为明确各互联网接入单位履行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互联网络与信息安全,营造安全洁净的网络环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任人应落实如下责任:

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 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为明确履行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互联网络与信息安全,营造安全洁净的网络环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应落实如下要求: 一、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不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有害信息。不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在平台正式上线后的三十日内,或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网络资源或者经营活动发生变更,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或进行补充、变更备案登记; 四、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组织: 1、建立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确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 2、制定并落实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岗位责任制; 3、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4、保持与公安机关联系渠道畅通,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业务监督检查; 5、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五、我公司建立了健全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实现信息安全保密责任制,切实负起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保密的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和流程,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确保使用网络和提供信息服务的安全。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切实转变职能,把加强应急管理摆上重要位置。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技术总监担史渊任组长,各技术担任小组成员。全面负责信息安全工作,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并指定郭志栋信息安全联络员。为安全责任人和联络员的联系方式:姓名: 手机: 办公电话: 邮箱: 六、同步配套建设信息安全技术手段的实施进展情况 (一)日常信息安全管理。在人员管理上,认真落实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承办机构及信息安全员的职责,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检查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制建立并认真严格地落实情况,对于重要涉密电脑和设备,严禁人员在离岗离职信息的情况打开运行。对于违反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定造成信息安全事件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五个严禁”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五个严禁” 一、严禁“一机两用” 不准将公安网计算机,我那个罗设备连接互联网;不准将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计算机连接公安网,连接公安网的计算机必须拆除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硬件模块‘不准将手机,私人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网络设备)连接公安我那个,不准擅自在办公室内连接互联网,不准将连接过互联网的计算机和其他设备未经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再连接公安网。 二、严禁泄露公安网信息。 不准对公安网信息和资源,越权访问,违规使用,不准擅自允许非消防部队人员操作、使用、浏览公安我那个信息,不准擅自向非消防部队人员提供公安网信息、数据,不准未经允许将公安网计算机,网络设备,移动存储介质等携带出办公区,不准使用私人移动存储介质在公安网与互联网之间复制、;转载信息,不准为患维护维修规定擅自送修公安网计算机或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准擅自转载,泄露各类公安,消防业务系统用户账号,密码。 三、严禁利用公安网计算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不准在公安网上建立与工作无关的网站,栏目,“聊天室”,BBS 论坛,个人博客,游戏网站,非工作心智的视频点播等;不准在公安网计算机上进行游戏,聊天,登陆论坛,播放与工作无关的影音文件等活动,不准将不健康图片,明星照片,私人照

片等设置为办公用计算机桌面和屏幕保护程序。 四、严禁在公安网,互联网上存储,发布,下载,浏览有害信息。 不准在公安网上存储,发布,下载浏览各类反动,淫秽,赌博,封建迷信信息或进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部队规章制度和 社会道德规范的活动,所有提交,发布在公安网上的信息,必 须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提交或发布,不 准随意在公安网上访问来路不明的FTP服务器,文件夹等,不 准在公安网上随意传播互联网信息。 五、严禁危害公安网运行安全。 不准私设,私改公安网IP地址,不准在公安网编制或故意传 播破换计算机功能,毁坏信息数据的病毒,不准故意扫描,入 侵公安信息系统,破坏公安网站。窃取数据,不准在公安网计 算机上安装迅雷,网际快车,电驴等P2P(对等联网)软件, 所有办公用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木马查杀程序,保持 病毒数据库,木马查杀程序正常更新,并定期查杀病毒,木马,不准采取任何手段逃避、妨碍、对抗公安网络和信息安全检查。

关于网络与信息安全自查情况的报告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国都信字〔2011〕010号 关于网络与信息安全自查情况的报告 东城公安分局网安大队: 根据贵局关于网络与信息安全自查的要求,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全管理、安全运营、应急管理等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提交贵局审阅。 特此报告。 附件:《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网络与信息安全自查情况的报告》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信息技术自查情况报告 内部抄送:公司领导,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 校对:李静波印制:3份2011年6月28日

发 附件: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网络与信息安全自查情况的报告 东城公安分局网安大队: 根据贵局关于网络与信息安全自查的要求,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司”)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全管理、安全运营、应急管理等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安全总体情况 公司一直非常重视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明确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在信息系统的安全制度建设、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等方面不断细化和完善,公司信息系统总体运行稳定,未发生重大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 (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2010年全面修订信息技术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技术管理组织框架、信息安全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原则。公司建立了信息技术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为身份识别(账户权限及密码)、访问控制、漏洞管理、病毒防范、日志管理、系统安全策略配置、信息安全事件处置等方面,明确了安全管理操作的原则和规范。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发布等均按公司有关制度的要规定进行,安全管理制度由信息技术中心制定、修订,由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及相关部门参与审核,公司通过发文的形式完成安全制度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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