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模拟卷面试考务人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模拟卷面试考务人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模拟卷面试考务人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模拟卷面试考务人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Using the research method of literature, means of observation, behavioral approach, conceptual analysis and the pattern of information-seeking of local and overseas were analyzed and compared, Basic pattern strategies

of technology information-seeking

附件

20××年广州市××面向××公开选拔××

面试考务人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一、主考官、考官工作职责及纪律

(一)面试成立评委会

面试评委会由×人组成,包括主考官1 人,考官×人。

(二)主考官职责

1.主考官是面试评委会的第一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保证考试公正、顺利进行。

2.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

3.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维持考试秩序,规范和协调考官的工作。

4.面试实施过程中,宣读试题要清楚、完整、准确,不得随意省略、更改试题内容。

5.能够准确辨别考生回答内容中的正确信息和错误信息。

6.在第一个考生面试结束后,组织评委会进行初评合议,统一评分标准,根据测评要素对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打分。

7.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对考生进行暗示。面试结束后,不得随意对考生进行追加提问。

8.指导面试考官和其他考务人员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把握面试时间。

9.负责对面试试题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对面试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考官职责

1.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

2.对考生在面试中的表现根据统一的评分标准和测评要素,对考生面试情况进行独立打分。

3.对面试保密工作负责。

(四)工作纪律

1.遵守面试回避制度和有关考试保密规定,严守秘密,不向无关人员泄露任何考试内容。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作风正派,不徇私情,时刻持有公平、公正心;评分时实事求是,不得搀杂其他主观因素。

3.主考官和考官在初评时是平等的,每位考官都可以发表意见,如有分歧,由主考官进行仲裁。

4.应当熟练掌握题目的评分标准,不能擅自更改评分标准;在考试过程中如对评分标准有疑问,先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把问题记录下来后统一由主考官向市公选办汇报。

5.必须按照既定的面试程序和要求实施面试,不得随意变更面试程序、面试题目和要求。

6.对面试时间的掌握要公正、平等,不得随意缩减或延长

面试时间。

7.在面试过程中,考官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一举一动都要作为考生的表率。

8.应佩带统一发放的工作标志(胸牌)。

二、监督员工作职责及纪律

(一)工作职责

1.佩戴好工作卡。

2.监督面试考场、面试程序是否规范,面试时间是否准确。

3.监督面试考场秩序,监督引导员组织考生抽签程序,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4.监督检查面试考官、工作人员佩戴胸卡,及时提醒纠正有碍面试正常开展的行为。

5.检查面试室有无闲杂人员,如未经同意旁听的人员,一律请出面试室;经同意旁听的人员,须将通讯工具交给指定的工作人员保管后,在考生面试开始前进入考场,就坐于旁听席;在面试未结束时监督其不得离开考场。

6.面试开始前10分钟到档案室领取面试试题,验证面试试题的密封情况。

7.在面试室里当众拆封试卷。

8.监督计时员是否准备计时,是否按要求准时发出提示及终止信号。

9.监督计分员、核分员,计分、统分的准确性,审核无误后

签名确认。

10.面试结束后如实填写《面试考场情况记录表》。

(二)工作纪律

1.自觉遵守面试有关规定,提前到达考场,做好面试准备工作。

2.必须熟悉和掌握录用面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以及相关业务知识。

3.不得兼任面试考场的考官、记分员、核分员等其他工作。

4.不得擅离考场,禁止与无关人员接触或进行与面试无关的活动。

5.所携带的手机等通讯设备一律于面试开始前交给指定的工作人员保管,不得带入面试场所。

6.共同创造良好的面试环境,不能随意走动、插话和闲谈,不能退场,不得向考生发出任何形式的提问或者暗示。

三、计分员工作职责及纪律

(一)工作职责

1.佩戴好工作卡。

2.准备好成绩计分和汇总程序、草稿纸和笔。

3.面试开始时,协助工作人员发放面试卷。

4.核对考生面试顺序。

5.在每个考生面试之后,收回面试评价表,检查考官是否已签名,核对无误后交核分员装订成册。

6.按考官位置顺序将各考官对各考生考评的分数输入计分程序。

7.填写《面试成绩计分表》,复核无误后签名,交核分员核对。

8.填写《面试成绩汇总表》,复核无误签名后,交核分员核对。

(二)工作纪律

1.自觉遵守面试有关规定,提前到达考场,做好面试准备工作。

2.不得擅离考场,禁止与无关人员接触或进行与面试无关的活动。

3.所携带的手机等通讯设备一律于面试开始前交给指定的工作人员保管,不得带入面试场所。

4.计分、填写表格时要认真、细致、准确无误。

5.面试过程中,配合考官共同创造良好的面试环境,服从安排,不能随意走动,不得随意插话和闲谈,不能退场,不得向考生发出任何形式的提问或者暗示。

6.考试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请假。

四、核分员工作职责及纪律

(一)工作职责

1.佩戴好工作卡。

2.准备好剪刀、计算器、草稿纸和笔。

3.面试开始时,协助工作人员发放面试卷。

4.核对考生面试顺序。

5.在每个考生面试之后,核对清点计分员收回的面试评价表,检查考官是否已签名,核对无误后按顺序装订成册。

6.向计分员报出各考官对各考生考评的分数。

7.核对计分员填写的《面试成绩计分表》(见附件11),复核无误后签名。

8.核对计分员填写的《面试成绩汇总表》(见附件12),复核无误签名后,交监督员签名确认。

9.面试时,确保监督员在场。

(二)工作纪律

1.自觉遵守面试有关规定,提前到达考场,做好面试准备工作。

2.不得擅离考场,禁止与无关人员接触或进行与面试无关的活动。

3.所携带的手机等通讯设备一律于面试开始前交给指定的工作人员保管,不得带入面试场所。

4.核分、统分时要认真、细致、准确无误。

5.面试过程中,配合考官共同创造良好的面试环境,服从安排,不能随意走动,不得随意插话和闲谈,不能退场,不得向考生发出任何形式的提问或者暗示。

6.考试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请假。

五、计时员工作职责及纪律

(一)工作职责

1.佩戴好工作卡。

2.准备好计时器、提示牌。

3.严格掌握考生面试的规定时间。

4.主考官宣读完第一道题后开始计时。

5.每位考生面试时间进行到倒数第2分钟时,提醒考生“回答问题还剩最后2分钟”。

6.在每位考生面试时间进行到第×分钟(结束时间)时,发出终止答题信号。

(二)工作纪律

1.自觉遵守面试有关规定,提前到达考场,做好面试准备工作。

2.必须熟悉和掌握录用面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以及相关业务知识。

3.不得擅离考场,禁止与无关人员接触或进行与面试无关的活动。

4.所携带的手机等通讯设备一律于面试开始前交给指定的人员保管,不得带入面试场所。

5.共同创造良好的面试环境,不能随意走动、插话和闲谈,不能退场,不得向考生发出任何形式的提问或者暗示。

6.考试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请假。

六、引导员工作职责及纪律

(一)工作职责

1.在大堂各入口的水牌旁等候,引导考生到签到处签到。考生签到后,将考生引导至候考室等候。

2.面试结束时,引导考生至休息室休息。

3.考生在候考室或休息室等候时,引导员须确保考生不大声喧哗,不随意出入,且候考室与休息室的考生不能相互接触。考生如需上洗手间,须经引导员同意后,在工作人员陪同下前往并返回。

4.面试前,引导员在监督员监督下向考生宣读考场纪律以及面试应试规则。

5.面试前15分钟,引导员在监督员监督下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引导员须向考生出示抽签条,并当众拆封,由考生本人随机抽取并打开,向引导员出示,引导员确认后,考生在面试顺序表上签名确认。

6.考生进入面试室前,引导员应从监督员处领取考生题本、草稿纸以及钢笔,置于考生位置处。

7.引导考生从候考室进入面试室,并向考官介绍考生顺序号。

8.面试结束后,引导员须回收考生题本和草稿纸,交回监督员处,同时从监督员处领取新的考生题本和草稿纸,置于考生位置处。

9.经办主考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纪律

1.自觉遵守面试有关规定,提前一小时报到就位,做好面试准备工作。

2.不得擅离考场,禁止与无关人员接触或进行与面试无关的活动。

3.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如手机等一律于面试开始前交给指定的工作人员保管,不得带入面试场所。

4.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时,须在监督员监督下进行。抽签条须向考生出示后,当众拆封,由考生本人随机抽取并打开,并向引导员出示。经引导员核对后,考生在面试顺序表上签名确认。

5.引导员向考官介绍考生面试顺序号时,不得向考官透露考生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单位、籍贯等。

6.面试过程中,配合考官共同创造良好的面试环境,服从安排,不得随意走动,不得随意插话和闲谈,不得退场,不得向考生发出任何形式的提问或者暗示。

7.考试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缺席、请假。

关于期末考试的通知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关于期末考试的通知 各系部、教研室: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请各系部及相关教师加强期末考试各环节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核方式 1、非考试周考试:非考试周课程安排在第18周(12月29日—1月3日)进行考试,这一时间段主要安排考查课或者部分公共课考试。为避免考试冲突,建议随堂安排考试。 2、考试周考试:第19周(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10日) 3、考核方式分为:理论考试、考查、理论考试与实践考试三种形式。课程考试形式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由任课教师通知学生。 二、考试命题 1、同一门课程的考试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和统一阅卷。由命题教师出A、B两套难度、题量相当的试卷,并附参考答案,试卷内容应紧扣教学大纲并难易程度适中,与近三年的试卷内容累计雷同比例不得超过25%。

2、命题教师于12月8日—12月20日期间完成试卷命题工作,并由教研室主任,系主任进行命题审核。审题人应认真严格审阅试卷,试题审定通过,且命题教师、审题人分别在命题试卷上签字后,方可进入印制环节。若缺少任何一方签字或A、B两套试卷不齐的,教务处将不予受理。为避免教师多次往返办理试卷印制手续,请各位命题教师待手续齐全后再至教务处办理签印手续。 3、各系应对所开课程的命题环节总体把关。全面负责命题量度、难度,与教学大纲的符合度、与近三年试题的雷同度等的把控,及时确定每门课程的审题人员,并在本学期末组织教务处对试卷进行检查。 4、本学期教务处将全面检查期末考试试卷,要求各命题教师必须在第17周前完成试卷命题工作,以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命题或雷同比例过高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试卷印制 1、所有课程试题应在考前一周由命题教师送教务处签印。 2、试卷印制份数应严格遵照考试学生人数,不得多印也不得少印。 3、试卷印制完毕,教务处统一封存。

考场纪律要求

考场纪律要求 1.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 3.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4.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6.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7.开考前3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有听力考试的外语科14:45以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试时间内非经允许不得离场。 8.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9.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1.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期末考试的通知

关于期末考试的通知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关于期末考试的通知各系部、教研室: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请各系部及相关教师加强期末考试各环节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核方式 1、非考试周考试:非考试周课程安排在第18周(12月29日—1月3 日)进行考试,这一时间段主要安排考查课或者部分公共课考试。为避免考试冲突,建议随堂安排考试。 2、考试周考试:第19周(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10日) 3、考核方式分为:理论考试、考查、理论考试与实践考试三种形式。课程考试形式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由任课教师通知学生。 二、考试命题 1、同一门课程的考试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和统一阅卷。由命题教师出A、B两套难度、题量相当的试卷,并附参考答案,试卷内容应紧扣教学大纲并难易程度适中,与近三年的试卷内容累计雷同比例不得超过25%。 2、命题教师于12月8日—12月20日期间完成试卷命题工作,并由教研室主任,系主任进行命题审核。审题人应认真严格审阅试卷,试题审定通过,且命题教师、审题人分别在命题试卷上签字后,方可进入印制环节。若缺少任何一方签字或A、B两套试卷不齐的,教务处将不予受理。为避免教师多次往

返办理试卷印制手续,请各位命题教师待手续齐全后再至教务处办理签印手续。 3、各系应对所开课程的命题环节总体把关。全面负责命题量度、难度,与教学大纲的符合度、与近三年试题的雷同度等的把控,及时确定每门课程的审题人员,并在本学期末组织教务处对试卷进行检查。 4、本学期教务处将全面检查期末考试试卷,要求各命题教师必须在第17周前完成试卷命题工作,以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命题或雷同比例过高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试卷印制 1、所有课程试题应在考前一周由命题教师送教务处签印。 2、试卷印制份数应严格遵照考试学生人数,不得多印也不得少印。 3、试卷印制完毕,教务处统一封存。 四、考试巡视 为全面监管所有课程的考试过程,进一步加强我院考风建设,在原有期末考试周巡视的基础上,从本学期起,学院将对非考试周的课程同样执行巡视制度。巡视组成员有相关院领导和教务处人员组成。 五、试卷评阅与成绩报送 1、教师在阅卷、评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另立标准。 2、相同课程考试采用统一试卷、流水阅卷方式,其它科目也尽量采用流水阅卷方式,相关专业教研室主任要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

期末考试工作安排范文.doc

期末考试工作安排范文 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一、大力抓好考风考纪 1、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和选派。各单位要对参加监考工作的全体教师进行培训, 学习学校考试工作有关文件,熟悉考试流程、考场规则和监考人员守则,严格按照规定组织 考试和监考。 2、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的教育。各学院要对全体学生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增强 学生遵守考场纪律的自觉性。 3、加强对考场纪律的监督和巡查。学校将安排各学院、教学相关部门、教务处人 员对全校考场进行纪律巡查。各学院领导和辅导员要对考试周本单位学生考试进行巡查,具体工作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二、考试周考务安排 2、考试场次设置:第一场9:00-11:00 第二场 13:30-15:30. 3、考试周最后一科考试时刻及科目: 考试课程:各专业安排一门专业课 考试课程:15 级大学外语 考试课程:各专业安排一门专业课 4、考试周考场教室安排:二区,使用2A13 教学楼;一区,使用1A18 楼、 1A01 楼、 1C01 楼、 1C06 楼。 5、公共课考试时刻安排: 6、公共体育课、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课程:考试别占用期末考试周时刻,具体 考试时刻、方式由教学承担单位自行安排。 三、考试成绩报送及归档 1、成绩录入。要求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录入教务络治理系统。 3、别按时提交成绩的课程,将于下学期开学后全校通报。 四、补考安排 2016 年春季学期补考时刻为 3 月1 日(星期二)至 3 月5 日(星期六),请各教学承担单位做好考试相关预备工作。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规范考试流程,严守考核制度,确保考试工 作顺利进行。 2、监考教师要仔细履行职责,监考别到或迟到,将依据《xx 大学教学责任事故认 定及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已审阅试卷的分数除统分错误外严禁擅自修改或调整,否则按教学事故追究责 任。 4、课程排考要求:所有课程均由教学承担单位使用 "教务络治理系统 " 进行排考,各项考务酬金计算将以此为依据。软件排考截止时刻为考试周的前十天。无法在系统中录入监考的课程,监考安排必须在考试前报考务科备案,否则监考工作量别予认定。 5、考查课原则上安排在该课程的最后一节进行,可采纳随堂考和统一安排两种 方式。考试课必须采取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别得提早或拖后进行。 6、课程代码相同、多个教师分班上课的考查课程,要求统一命题,统一安排考 试或安排随堂考试,别可分批次命题、考试。 7、考场人数限定:随堂考试安排在学生上课的教室,考查课按教室容量的40%排考,考试课按教室容量的30%排考,期初补考按教室容量的20%排考。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考试工作纪律)

考场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考场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为全市驾校及其驾驶人提供快捷,安全有序的监考服务,特制订管理规定如下: 一、考场是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汽车总公司协助下为全市驾校及其驾驶证申领人驾考服务的重要阵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二、驾校及其驾驶人来考场,须先在车管所办理考试预约,凭《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经门卫值班保安验证后放行进场。 三、进声符员必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指挥,维护考场秩序,讲究文明礼貌,注意卫生保洁,爱护考场设施,车管按指定地方停放。 四、考场仅供全市驾校及其驾驶人考试专用,确需前来熟悉、练习人员,应先征得车管所领导同意,在没有考试任务的情况下,考场接到通知才能安排。 五、考试结束,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和车辆应及时离场,不得在考试滞留观望,影响考试秩序,违反考场纪律,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其迅速离开,不听劝阻或无理取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考场全体工作人员,应坚持,严格执法、公平、公正、热情服务、文明、高效的原则,严格遵章守纪,共建文明考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指导。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 一、严禁为不符合驾驶证许可条件人员、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办理考试合格手续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二、严禁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缩短考试间隔周期。 三、严禁参与、协助或者纵容考试作弊。 四、严禁伪造、篡改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或者计算机信息。 五、严禁接受机动车驾驶证申主请人、驾驶培训单位工作人员的礼金(含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或者宴请。 公安民警及有关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之一,予以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又潮安县给予开除处分的,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所在单位的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 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考务人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2010年*市*局遴选公务员面试 考务人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一、主考官、考官工作职责及纪律 (一)面试成立评委会 面试评委会由5人组成,包括主考官1 人,考官4 人。 (二)主考官职责 1.主考官是面试评委会的第一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保证考试公正、顺利进行。 2.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 3.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维持考试秩序,规范和协调考官的工作。 4.面试实施过程中,宣读试题要清楚、完整、准确,不得随意省略、更改试题内容。 5.能够准确辨别考生回答内容中的正确信息和错误信息。 6.在第一个考生面试结束后,组织评委会进行初评合议,统一评分标准,根据测评要素对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打分。 7.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对考生进行暗示。面试结束后,不得随意对考生进行追加提问。 8.指导面试考官和其他考务人员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把握面试时间。 9.负责对面试试题的_封情况进行检查,对面试保_工作负直

接责任。 (三)考官职责 1.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 2.对考生在面试中的表现根据统一的评分标准和测评要素,对考生面试情况进行独立打分。 3.对面试保_工作负责。 (四)工作纪律 1.遵守面试回避制度和有关考试保_规定,严守秘_,不向无关人员泄露任何考试内容。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作风正派,不徇私情,时刻持有公平、公正心;评分时实事求是,不得搀杂其他主观因素。 3.主考官和考官在初评时是平等的,每位考官都可以发表意见,如有分歧,由主考官进行仲裁。 4.应当熟练掌握题目的评分标准,不能擅自更改评分标准;在考试过程中如对评分标准有疑问,先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把问题记录下来后统一由主考官向市公选办汇报。 5.必须按照既定的面试程序和要求实施面试,不得随意变更面试程序、面试题目和要求。 6.对面试时间的掌握要公正、平等,不得随意缩减或延长面试时间。 7.在面试过程中,考官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一举一动都要作为考生的表率。

期末考试工作方案

岳普湖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方案 一、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胡军方 副组长:克 依 木江·阿布 都卡德 尔 成 员:艾 斯 卡尔·阿卜力米提 阿卜杜肉苏力·巴拉提 艾尔肯·亚森 库尔班尼沙·沙地尔 麦尔哈巴·阿卜杜热依木 月热 古丽、阿拜克 艾尔 肯江·阿吾提 米丽 古丽·艾合买提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工作 岳普湖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期末考试工作方案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校教务科 2015-6-15

1.主考:克依木江·阿布都卡德尔 职责:主持期末考试全面工作; 副主考:艾斯卡尔·阿卜力米提 职责:协助主考做好本次考试考务工作; 巡考:阿卜杜如苏力·巴拉提、帕提古丽 职责:巡视、检查各考场,处理考场中发生得一般问题。 2.考务组及其分工: 组长:克依木江·阿布都卡德尔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组织实施考务工作; 副组长:艾斯卡尔·阿卜力米提 主要职责:协助组长负责实施考试务工作; 成员:阿卜杜肉苏力·巴拉提、艾尔肯·亚森、库尔班尼沙?沙地尔、月热古丽、阿拜克、麦尔哈巴、阿卜杜热依木、 成员具体分工: 艾斯卡尔·阿卜力米提:统计考试科目、试卷印制、考场安排,排监考表、考场标,监考员调度及其它考务工作;参考学生统计、缺考统计、成绩统计、库尔班尼沙?沙地尔:协助试卷分发、考务袋、监考牌得发放与收交,后勤服务、考试材料(考场记录、试卷及分析等)归档; 古丽斯坦:负责校文科教研组成员协调工作; 努热曼古丽:负责校计算机教研组成员协调工作 麦尔哈巴、阿卜杜热依木:负责校汉语研组成员协调工作; 阿卜杜肉苏力·巴拉提:负责校理科(数学)教研组成员协调工作; 艾尔肯·亚森:负责校体育教研组各年级体育考试项目得制定、考试与总结(需经教务科同意)等工作; 考试具体安排

学生考试纪律要求

初中生考试纪律要求 (1) 每位同学必须记清自己每场考试的科目、时间,按指定的考场座位就座参加考试,不得任意调换考场和座位。 (2) 考前20分钟考生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所有书本、讲义一律放在教室外存物处,考试后要及时取走,以免丢失。 (3)考试时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考试结束时方可交卷,不得提前交卷。 (4)考试期间,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等设备(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6)客观题答案要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主观题要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直接在答题卡上作答,不得使用红色字迹笔或铅笔(除画图外)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 (7)考生应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8)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须先举手,经监考员同意后轻声提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将答题卡和试卷从上至下按照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顺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静候收卷。待监考员收齐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方准离开考场。 (10)考生不得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11)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凡有偷看、夹带、传纸条、交换试卷、打手势、讲话、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均视为作弊处理。作弊者本场考试成绩以零分计算,并给予记过处分,书面通知家长。

人员面试具体内容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人员面试具体内容 篇一:面试考察哪些能力,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哪些方面的内容 面试考察哪些能力,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哪些方面的内容 细心的小伙伴们在面试过程中有没有留意面试主要考 察面试者哪些方面的内容呢?面试考察哪些能力呢?下面 就跟随着乔布简历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键词:面试考察哪些能力,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哪些方面的内容 1、形象 实事求是的讲,很多企业都很注重形象,尤其是初面,如果形象很差,初面基本淘汰。 很多大四的学生有时候就很困惑,为什么那些学习好的找不到工作,而那些花枝招展的平时学习很差的学生却很轻而易举的得到offer,其实可以反思一下是否存在形象的减分项。但是,需要说明,关于形象,只是一个方面,可关注,但不应该成为自己面试失败的关键理由。建议小伙伴们,从

大三,就开始在形象方面稍做修饰,比如运动和化妆都可以提升一个人的气质外在美。 2、专业度 一般形象没问题,基本表达能力过关,都能进入下一个面试环节,招聘者很关注求职者关于求职岗位专业度。正规企业,都会提问一些关于本岗位的专业知识,所以,小伙伴们平时要注重积累,千万不要以为你大学时候学的东西没用。 3、沟通和应变能力 现实工作中,无论什么岗位,会经常出现种种问题。所以企业喜欢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强的孩子。 4、务实 公司往往喜欢招聘务实的人,不喜欢夸夸其谈者,不喜欢只会说大道理不能做事情的人。 所以,小伙伴们在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对企业岗位和自己有一个全面的分析,各个企业看重的方面不尽相同,但是有很多相同的东西,都是想招聘到一些想干事情能干事情的人。 对于不同的公司而言,面试考察哪些能力可能会不尽相同。但其实,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哪些方面的内容也是有一定共通性的。在必然会考察到的方面,小伙伴们可以事先做好万全的准备呀~ 面试考察哪些能力,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哪些方面的内

期末考试遵守考试纪律保证书:3篇

期末考试遵守考试纪律保证书:3篇 期末考试遵守考试纪律保证书篇一: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保证: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 二、自觉遵守以下考试纪律: 1、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考、不替考; 2、考试中不携带与考试有关的材料以及手机等通讯设备; 3、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4、不在试卷上故意书写他人姓名、考号,按座位号就坐,不互借文具(包括笔、尺,橡皮,计算器等); 5、不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不传、接或者交换试卷、答卷与草稿纸等考试材料; 6、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安静、有序离场; 7、服从巡检老师、班委的管理,做到有序考试。 三、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严禁一切违反考试纪律和考试作弊行为。

四、爱护公共设施,不在桌子上乱写乱画,不随意乱扔杂物,保证考前、考后考场整洁。 五、在诚信考场中,要达到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诚信应考,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签名:日期: 期末考试遵守考试纪律保证书篇二:诚信是一个人的基本道德水平,诚信参加考试应当成为每个考生的自觉行为。即将到来的英语四六级和期末考试既是对我们所学知识能力水平的检验,也是对我们的道德与诚信的考验。 当诚信考生,做文明公民,既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做人的基本准则;诚信考试既是对于自身学习的知识素养真实的展示考核,也是对于自身品德修养真切的实际检验。作为当代大学生,每一名同学都应该从观念上树立对于考试的正确认识,在行为上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促进我院优良学风考风建设,坚决抵制考试作弊等不良现象,值此英语四六级和期末考试即将来临之际,我愿诚信参加考试,端正考试态度,杜绝舞弊现象,严守考试纪律,维护校园正气,驾诚信之舟,以真实的成绩接受检验。我已阅读了《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0000000000学生手册》,我保证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自觉接受学校处分,我保证每次考试中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我保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恪守考试纪律,弘扬优良学风,维护知识尊严,强化诚信根本,树立道德新风!用扎实的知识、坚定的意志、求实的态度向自己、向老师、向家人交上一份

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职责与操作程序

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职责与操作程序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职责与操作程序 一、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职责 (一)主考官职责 1、全面负责本面试考室(场)的面试工作,主持对考生的面试和提问,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 2、负责指导其他考官,明确面试的程序及要求,保证面试公正、公平。 3、协调处理面试中出现的问题。 4、负责考生面试成绩的审核认定并签字确认。 (二)面试考官职责 1、考官在主考官领导下开展面试工作。 2、每个考官须不受干扰、公正独立地完成评分工作。 3、认真听取考生回答问题,给分得当,准确填写《面试评分表》并签字确认。 (三)候考室考务人员职责 1、面试当天组织考生进入候考室,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核对考生准考证、身份证等是否符合要求并与本人相符。 2、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登记确认。 3、维护候考室秩序,杜绝考生与外界发生任何联系。 4、统一管理考生通讯工具。 5、为考生提供相关后勤保障服务。 (四)引导员职责 1、按照主考官的指令,引领考生进、出考室。

2、开始面试后,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并向面试考官报告考生面试顺序号,协助候考室考务人员核对考生身份。 (五)计时员职责 负责面试计时。严格掌握考生面试的规定时间,及时进行时间提醒。 (六)记分员、监督员职责 1、负责对面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面试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2、向考生送、收面试题,向考官送面试题本、《面试成绩评分表》等各种表格。提醒考官在《面试成绩评定表》上写清考生次序号。 3、负责收取每位考官的《面试评分表》。 4、对监督员收取的每位考官《面试评分表》的评分进行复核,然后准确计算出考生最后得分(小数点保留2位),填写《面试成绩汇总表》。如发现差错,应立即予以更正。 5、负责对考生的终评成绩进行复核。 6、负责回收、清点面试题和面试题本。 二、操作程序 (一)面试考官操作程序 1、面试考官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考场,由主考官发放面试题本(考官用)和《面试成绩评分表》,明确面试规程及有关问题,熟悉、掌握其内容。 2、考生就座后,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

考试期间相关要求

三六联校东校区期末考试期间相关要求 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安排,2015-2016学年期末考试将于元月24--27日举行。为加强学生学风考风教育,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严肃考试纪律,杜绝学生考试违纪舞弊现象,维护我校良好的学风、校风,请各班进一步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时间要求: 元月24—27日。考试期间,班主任、学生正常到校,学生到校后进入本班复习考试内容,每场考试提前10分钟进场(第一场提前15分钟)。每半天考试结束,快速离校,不在校园、校门口、回家途中逗留。 二、卫生要求: 1.卫生打扫:值日生到校后按要求对室内外卫生进行认真细致打扫,不拖拉、不留死角。尤其要注意课桌和讲桌斗内垃圾清理干净并摆放整齐。学校将组织人员检查卫生打扫情况。 2.卫生保持:考试期间要保持座位周围(包括桌斗)卫生,不乱丢垃圾,有垃圾要及时捡起。不允许将零食带进教学区。学校将不定时抽查,实行责任追究制,谁座位周围谁负责。 三、纪律要求: 1.考试期间,要带校卡、背书包、穿校服进校。 2.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原则上不得提前交卷。 3.每两场考试中间休息时间要文明活动,不得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并注意安全。 4.考试期间不得带球、打球。不得带手机、MP345、游戏机等电子产品进校。如发现此类物品,学校将及时通知家长到校领取,并给相关处理。 5.每半天考试结束,快速离校,不与校外人员接触,不在校门口和回家途中逗留,要径直回家。 6、学校采取巡查、视频监控对考场进行监控,对违纪考生进行通报批评,并给所在班级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财产安全: 1.爱护公共财物,不在桌、凳、墙面上刻、画,不得随意挪动桌凳位置(进入考场不能翻桌斗)。 2.不能将窗帘遮挡窗户,以便检查,不得随意拽、拉窗帘。 3.自行车整齐摆放、及时落锁。 五、检查及处理情况: 学校对以上要求全程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公布,按平时结果二倍奖扣分。

面试官岗位职责

面试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一)监督员主要职责 负责监督面试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向考官和考场工作人员宣布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即考官守则和工作人员守则),对面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开拆和分发试题、回收计分表、监督计分和面试结束后回收有关材料;负责收集面试考官、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关机后用信封单独装袋保管,面试结束后交还。 (二)计时员主要职责 负责计算每位考生的答题时间,在每位考生阅题3分钟结束后提醒主考官:“报告考官‘3分钟阅题时间结束’”,并在每道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告知考生:“答题时间结束”。 (三)候考室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候考室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做好候考考生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在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要及时收集考生的手机等通讯工具,收集完所有考生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后,关机分类封装好并管理。 2、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宣布候考室纪律和注意事项(即考生守则)、考生抽签排序。 3、负责管理候考的考生,监督考生遵守候考纪律。 4、杜绝任何人员与考生接触,监督陪同候考生上厕所。 5、考生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做出处理并报告考点主考。 6、如遇紧急情况负责疏散考生。 (四)引导员主要职责 负责将考生带入带出考场,安排考生面试结束后的休息,协助监督员的有关工作,协调和衔接考场和候考室之间的有关问题。 (五)计分员主要职责 负责统计分数、汇总评分情况。收集各考官的《面试评分表》,并将其与《面试成绩汇总表》按照考生一人一装订,即将每位考生的七份《面试评分表》和一份《面试成绩汇总表》装订在一起;待每组考生全部计分完成后,计分员将每组全部考生的成绩填入《面试考生总成绩表》并排位,计分员签署姓名后,由监督员将《面试考生总成绩表》呈主考官签名确认,然后张贴公布。 (六)休息室工作人员职责 休息室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做好已面试完毕考生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接收并管理由候考室工作人员转交的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考生面试结束后,返还给考生。 2、负责管理和监督考生,严禁考生靠近候考室。 3、考生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做出处理并报告考点主考。

网上课程期末考试通知和考场规则

网上课程期末考试通知和考场规则 各位同学大家好: 下周就要进行本课程期末考试了,请同学们本周内做好复习工作,现就考试安排公布如下: 一、考试流程及注意事项 1.18:30-18:59进入学习通签到。 2.19:00系统开始发放试卷,开考30分钟内禁止交卷。 3.每位同学进入考试系统仅1次期末考试机会,中途无故不得退出系统。 4.未按时签到且未按时参加考试者,期末考试视为0分,本课程不安排补考。 5.学习通考试系统后台切换次数不得超过3次(≤3次),否则老师强制收卷。 二、考试时间: XX班:4月28日(周二)晚上19:00——20:30,共90分钟。 XX班:4月29日(周四)晚上19:00——20:30,共90分钟。 XX班:4月30日(周四)晚上19:00——20:30,共90分钟。 三、考试题型 期末试卷满分70分。考试时间共90分钟,30分钟内禁止交卷。 1.单项选择题:20*1分,共20分 2.多项选择题:10*2分,共-20分 3.判断题:10*1分,共10分 4.简答题:2*10分,共20分。简答题必须手动打字,不得复制粘贴,不得上传图片、音频等文件作为答案,否则简答题视为0分。 四、复习建议: 1.复习PPT课件。各个章节PPT课件均已上传至学习通。 2.熟练背诵每个章节后的思考题,每个章节都有两道思考题。 五、其他事项 1.本课程学期总成绩=平时成绩30分+期末考试成绩70分。 2.本课程总成绩=两个学期总成绩的平均分(各占50%)即为课程总成绩。 3.本学期考试后暂时无法查看学期考试成绩,因需要与同学们上学期成绩进行核算后上传至系统,请同学们耐心等待课程总成绩,等候老师的通知。 4.如对考试规则及流程有疑问,请提前联系老师。

面试行政人员常见的问题及岗位职责等

行政人员的面试问题及岗位职责 一、请写出企业常用的公文文种?(5分) 企业常用的公文文种: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 1.条例。条例可用于组织制定规范的工作、活动和行为的规章制度。 2.规定。可作为内部规章制度的名称。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作出规定,如确立活动规则,提出处理问题的准则与规程,明确有关单位或人员的权利、义务、责任,对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内容予以补充等。 3.命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4.指示。适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5.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决策和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6、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7.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8.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9.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实践中常用于: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的经验;褒扬先进模范事迹;总结并要求借鉴吸取具有较普遍借鉴意义的各种教训;批评具有一定典型性的错误思想、错误观念、错误做法、错误行为;告知性质重要、涉及面较宽的事物的动态、动向。 10.通知。适用于批转有关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波布规范性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11.公告。用于地位较高、影响较大的机关向国内外公开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 12.公报。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其具体适用范围与公告基本相同。 13.通告、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考试纪律要求

监考、考务纪律要求 监考教师对待考试要严肃认真,要认真维护考场纪律,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负责任的态度给学生们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既要严格监考,又要服务学生。为加强监考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对监考教师作如下要求: 1、监考教师、考务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考务室集合、点名、领卷入场,如有事请假必须自行安排好替代教师并报级部批准(不得跨年级替代),否则按迟到、请假或旷工处理(事假一天扣除工资的1/30,旷工按事假3倍)。 2、有序组织学生入场,指导学生就坐,检查座位号与本人是否相符,以免学生走错考场;督促、检查考生填写姓名、座位号,粘贴条形码。 3、严格按学校统一信号收、发试卷,不得提前或推迟。 4、监考教师要集中精力,忠于职守,认真做好本考场的监考工作,保证考试顺利进行。为此,监考教师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①监考期间监考教师不得带手机进入考场;如违反该规定,对级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个人绩效200元;级部和学校巡视人员进入考场区域,必须把手机调成振动或静音,不得在考场区域接打电话,否则扣除绩效200元; ②不得看书、看报、做题和阅卷; ③不打瞌睡; ④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特殊原因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等场外流动监考员替换后方可离开; ⑤监考时,应站立前台,不得久坐或频繁走动;如考场有两位监考教师,一位站讲台前,另一位站考场后面,两位教师不得同时坐下,只能轮流坐下休息。 (违以上②-⑤条纪律,将对级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再次违反将扣除个人绩效100元) 5、监考期间,学生作弊监考教师未发现,而被级部巡视人员发现,一次扣监考教师绩效50元;被学校巡视组人员发现,一次扣监考教师、级部巡视人员绩效50元。 6、考试终了信号一结束,宣布停止答题,学生有序离开考场,监考教师收缴试卷,清点试卷份数,按小号到大号的顺序理顺,交考务室验收。 7、考务人员(流动监考员)做好试卷交接、验收、保管、保密及在规定楼层巡视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不得擅自离岗;无故离岗,对级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再次违反将扣除个人绩效100元。 学生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良好秩序,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全面真实的反应每个同学的学习情况,对学生考试作如下要求: 1、按规定位置就坐,不得随意变动考场和座位; 2、进入考场只准带考试允许的文具; 3、不准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接传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4、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提前交卷; 希望每位同学正确对待考试纪律;对考试中违纪同学,根据情节轻重将给予警告、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实验班作弊的同学直接调离实验班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面试考务人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附件6.10 20××年广州市××面向××公开选拔×× 面试考务人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一、主考官、考官工作职责及纪律 (一)面试成立评委会 面试评委会由×人组成,包括主考官1 人,考官×人。 (二)主考官职责 1.主考官是面试评委会的第一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保证考试公正、顺利进行。 2.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 3.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维持考试秩序,规范和协调考官的工作。 4.面试实施过程中,宣读试题要清楚、完整、准确,不得随意省略、更改试题内容。 5.能够准确辨别考生回答内容中的正确信息和错误信息。 6.在第一个考生面试结束后,组织评委会进行初评合议,统一评分标准,根据测评要素对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打分。 7.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对考生进行暗示。面试结束后,不得随意对考生进行追加提问。 8.指导面试考官和其他考务人员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把握面试时间。

9.负责对面试试题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对面试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考官职责 1.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 2.对考生在面试中的表现根据统一的评分标准和测评要素,对考生面试情况进行独立打分。 3.对面试保密工作负责。 (四)工作纪律 1.遵守面试回避制度和有关考试保密规定,严守秘密,不向无关人员泄露任何考试内容。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作风正派,不徇私情,时刻持有公平、公正心;评分时实事求是,不得搀杂其他主观因素。 3.主考官和考官在初评时是平等的,每位考官都可以发表意见,如有分歧,由主考官进行仲裁。 4.应当熟练掌握题目的评分标准,不能擅自更改评分标准;在考试过程中如对评分标准有疑问,先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把问题记录下来后统一由主考官向市公选办汇报。 5.必须按照既定的面试程序和要求实施面试,不得随意变更面试程序、面试题目和要求。 6.对面试时间的掌握要公正、平等,不得随意缩减或延长面试时间。 7.在面试过程中,考官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一举一动都要

期末考试要求

期末教学质量检测要求 一、整体要求: 期末考试是学期一项重要的工作,而且期末成绩也是对教师工作效果的依据之一,仍然要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要求班主任对学生进行考前教育。包括考试不作弊,考场的纪律和卫生,走廊的纪律,上下楼梯的安全都要嘱咐好。 至于考试要求,学校年年都重复,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做,从按时到考场,按时取卷,组织学生排坐位,到监考各个环节都要组织好,每个人都要尽职尽责。 二、具体要求 1.全体教师考试批卷期间没有及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不准迟到。考试期间29日、30日教师7:45上班,下午12:50上班。 2.各监考教师提前10分钟到岗位,主监考(考室第一位名)提前10分钟到教导处取卷,副监考提前10分钟到教室组织学生,要把四个班的学生穿插开,同班的学生不许挨着。 提前5分钟发卷让学生写好班级和姓名。铃响方可答卷。 3.每个考场的卷子都有余数。请监考教师发完卷子,让学生检查一下,不清楚的或一面没印上的,给换一张卷, 4.每考完一科,请主监考整理好卷子,一顺排好,不可倒颠,不准漏名,清点数量后装订,送到教导处,写上考场和监考教师。 5.监考教师在监考期间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做班务,不得看书,不准聊天,不准离开考场。两位教师一前一后认

真监考,监考教师不得提示学生,不得呵斥学生;监考不擅自离开考场,一经发现按离岗处分。 6.监考一、二年级的教师们要辛苦一下,读一道题做一道,另一位教师督促学生答题,提示不要落题。 7.考卷如果有问题,必须由教导处做统一解释。任课教师、监考老师不准到考场给学生解释。 批卷要求及人员、时间安排: 1.合分时要求组长组织进行,各班的及格率、优秀率、平均分要如实填写,出现错误取消年组评奖资格。 2. 4号-7号批卷,并按要求计算出成绩填表同时完成卷面分析, 3.批卷时组长要统一组织,采用流水作业,严格按标准答案认真批阅,经教导处统一检查后再拆封。 4.班级如有缺考学生必须上交正规医院诊断书,不上交则算考试人数计算平均分。学校将严格核查学生诊断书是否属实,如果故意不让学生参加考试的,取消三好教师参评和教学质量参评资格。

期末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期末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一、监考人员按《教师监考信息表》的要求,持监考证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到场,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规定时间之前拆封试卷。在开考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按学院提供的考生名单顺序排座,清点参加考试学生人数。 2.清理考场,宣布考场纪律,提醒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上交;核查考试证完毕后依次发放答题纸和试卷。 二、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关闭手机,不准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得坐下监考、不准抄题评卷等。 三、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学生对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 四、监考人员发现考生违纪或作弊时,应及时终止其考试,扣留违纪或作弊证据,并在《考场记录》上如实填写舞弊情况和处理意见。考试完毕立即向院长和教务处汇报。 五、监考人员应熟悉《监考人员守则》和《考场规则》,并严格执行。在监考过程中要认真履行职责,自始至终维持好考场秩序;要注意掌握考试时间,并于考试结束前15分钟时提醒考生。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缩短或延长考试时间。 六、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须按要求当场清点试卷和答卷,确认收回数与发放数相符,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对缺考、违纪、作弊的学生应有明确记录。考试材料按考生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好并及时送交考务办公室,由考务人员复查试卷份数、密封卷头。 七、监考人员疏于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淮北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期末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持考试证参加考试,在指定座位就座后将证件放在座位外侧。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迟到半小时以上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半小时内原则上不得退场。 二、考前,监考教师要认真清场。课桌上及抽屉内不得留有任何书籍、纸张等。清场、核查证件完毕,提前五分钟依次发放答卷纸、草稿纸、试卷。闭卷考试,除教师指定的必备工具外,教材、参考资料、笔记本、卡片、纸张及通讯工具等一律不准带进考场(经教师同意使用的计算器和各种计算用表及工具书一律自备,不得交换使用);开卷考试,只准携带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等;口试、实验操作考试抽签,以一次为准,不得要求更换考签。 三、考生领到试卷后,应首先检查试卷类型是否正确,是否存在缺页和印刷等问题(如遇试题漏字、印制不清楚时,可在原座位举手示意,经监考教师允许后可轻声询问,但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与答题有关的内容。),然后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学号、科目、学院和专业年级。考试过程中要保持考场安静,不得随意讲话、起立或走动。考生提前交卷,应将试卷、答卷、草稿纸放在座位上,举手示意,待监考教师清点试卷、答卷、草稿纸无误后,方可离场。考试结束前十分钟内不得离场。 当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停止答题,待监考教师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卷带出考场;出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 四、考生未交卷前,不得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考场的,须经监考教师同意,由一名监考教师陪同方可离场。在同一时间内因故暂离考场只限一人。 五、考试时间一般不延长,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须经教务处处长批准。 六、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考试(闭卷)开始后,发现有与考试内容无关的资料、草稿纸在其附近的; 2、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场附近或者学校禁止的区域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5、未经监考教师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6、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考试纪律规定

七、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的规定 一、考试纪律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敖畅、在制定位置就坐。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准参加该课 程考试,按旷考处理。考试进行30分钟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考试卡、学生证。闭卷考试不得接待任何书籍、手册等资料。 开卷考试只能携带主考教师制定的书籍、手册等资料; 3、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4、考生必须按时胶卷,不得拖延时间。交卷后,考生应按考场指令离开考场; 5、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人员允许,考生不准胡杰任何文具及其他物品,如试题字迹不清或 有疑问时,考生之间不准互相询问,应举手示意,由监考教师负责处理; 6、考试结束后,学生不得以任何接口和方式找任课教师查卷、查分,不得要求教师提分。 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成绩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并由继续教育中心统一向考生公布; 7、不准违纪考生或其委托人唯独访求监考人员讲情或要求从轻处理; 8、考生不得擅自缺考(如因病不能参加考试需办理缓考者,按《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规 定》第二十条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场内考生考试违纪行为的认定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行为: 1、课程闭卷考试时,将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 设备(如电子词典、通讯设备等)带入考场考试座位或身上的; 2、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3、手中持有试卷的考生主动与另一考生讲话,后者没作回答(不论讲话内容是否与考试内 容相关),绮主动讲话的; 4、考试时间内打手势、暗号的; 5、考试时间内窥视他人试卷者或为他人窥视其试卷提供方便的; 6、考试时间内在考试的课桌上、身体上涂写与考试相关的文字与符号的; 7、考试结束时不按时交卷,拖延考试时间的; 8、未经监考人员允许借文具的; 9、未经办理考试手续擅自离开参加考试的; 10、未经监考人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 11、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12、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答题纸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 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13、不服从监考人员指挥,影响考场秩序的。 三、考场内考生考试作弊行为的认定 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在考试结束后发现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试试了考试作弊行为: 1、课程闭卷考试时,将带有字迹的纸张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垫在试卷下面或我在手中 的; 2、考试过程中考生之间谈话的(不论谈话内容与考试是否相关,也不论是否动笔);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