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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船舶修造作业现场监督检查

12 船舶修造作业现场监督检查
12 船舶修造作业现场监督检查

船舶修造作业现场监督检查

编制说明

为规范海事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提升危防工作能力和水平,根据《海事权责清单》、《海事现场执法类项目履职标准》、《海事执法业务流

程 》及相关的规定,编制了本套示范教程,示范教程分二部分,第一部分为手册,主要提供给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时使用;第二部分为课件,主要为执法人员业务学习时使用。

本手册中流程图为推荐性,执法人员根据现场的实际可以有所调整,但检查项目的覆盖性必须符合本手册的要求。流程图中,两个◆◆表示船舶存在违法行为,需要对其立案调查,单个◆表示检查项存在缺陷,对于缺陷的处理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中的要求通知船方整改。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检查项目同时也是船舶安全检查的内容,更适合通过船舶安全检查进行覆盖,该类项目在《检查要点表》缺陷处理一项已标注。关于每一项的检查要点的缺陷处理建议,见“缺陷处理栏”。此外,本手册的编制基于现行有效的国际公约、法律法规、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如公约、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本手册将随之更新。

目 录

海事行政检查流程 (3)

第一章法律依据 (4)

1.1 国际公约 (4)

1.2 国内法律法规 (4)

1.3 国内检验规则、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4)

第二章检查程序 (5)

第三章检查内容 (6)

3.1 作业报告信息核查 (6)

3.2 证书、文书及记录检查 (7)

3.3 修造单位作业人员检查 (9)

3.4 修造单位防污染文书、器材检查 (10)

3.5 修造防污染作业现场检查 (12)

附件一:常见缺陷及处理建议 (15)

附件二:海事行政调查详细列表 (16)

第一章 法律依据

船舶修造与海洋环境密切相关,船舶修造涉及部门多,环节多,作业周期长。在作业过程中,特别是船舶修理,因船舶营运过程中将产生大量的种类繁多污染物。目前我国未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对修造行为进行约束,修造的相关规定分散在《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内,对船舶修造厂、作业活动做出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应对船舶修造作业现场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防范情况,以及船舶修造单位的污染物接收设施和防污染设施设备的配置、使用、维护以及防污染制度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 国际公约

1.1.1 《防污公约》

1.2 国内法律法规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2.3《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1.3 国内检验规则、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1.3.1《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

1.3.2《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

1.3.2《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

1.3.4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552-18

作业报告信息核查

船舶证书、文书检查

修造作业现场检查

修 造 单 位 文 书、器材

海事行政调查

缺陷处理 修 造 防 污 染 作 业 现 场

检查人员登轮

修 造 作 业 人 员

附件一:常见缺陷及处理建议

现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巡视工作记录

表 施工现场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每隔一定的时间间隔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一次,对每一次的监督检查应进行记录,此检查也可以结合安全检查一同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现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巡视工作记录表

施工现场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每隔一定的时间间隔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一次,对每一次的监督检查应进行记录,此检查也可以结合安全检查一同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现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巡视工作记录表

施工现场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每隔一定的时间间隔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一次,对每一次的监督检查应进行记录,此检查也可以结合安全检查一同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现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巡视工作记录表

施工现场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每隔一定的时间间隔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一次,对每一次的监督检查应进行记录,此检查也可以结合安全检查一同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现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巡视工作记录表

施工现场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每隔一定的时间间隔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一次,对每一次的监督检查应进行记录,此检查也可以结合安全检查一同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现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巡视工作记录表

施工现场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每隔一定的时间间隔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一次,对每一次的监督检查应进行记录,此检查也可以结合安全检查一同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现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巡视工作记录表

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目录 目录 (1) 一、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2) 二、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2) 三、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4)

一、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0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和保障能力,增强抵御重大恶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的事故隐患整改管理。 3.0 事故隐患内容 3.1 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3.2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工艺、设备缺陷等; 3.3 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 3.4 停产、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露、火灾、爆炸、中毒; 3.5 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3.6 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3.7 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化品的处理等); 3.8 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4.0 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及隐患管理 4.1 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车间、班组)组织整改,该部门(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部门各类事故隐患的管理、整改、排查全面负责。 4.2 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公司和本部门(车间、班组)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均应及时报告上一级或本公司主要负责人。 4.3 各部门(车间、班组)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划分,定期对部门(车间、班组)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具体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排除。应各种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立即排除的,应采取有效地安全防范措施和监控措施。 5.0 整改要求 5.1 整改责任部门的负责人亲自抓整改,其他相关人员靠上抓整改,要督促协助、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确保事故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5.2 隐患整改必须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即定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来源。 5.3 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组织申请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整改部门向主管经理上交全部整改资料。 5.4 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不能投入使用。 6.0 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 事故隐患档案应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准确,完整成套,长期保存。 7.0 考核和奖惩 对隐患整改实行年度考核,纳入安全管理评价和责任书考核。因整改责任不落实造成事故的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事责任。 二、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加强现场安全作业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类违章,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区内“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带进小孩。 3、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驶。 4、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5、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6、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7、不按工厂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8、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9、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10、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1、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12、不戴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13、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4、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二、操作工“六严格”: 1、严格进行交接班。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票。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三、动火“六大禁令”: 1、没有有效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严格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3、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4、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四、进入容器、设备“八必须”: 1、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4、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5、必须配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6、必须器外有人监护。 7、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8、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五、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1、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2、严禁酒后开车。 3、严禁超速开车。 4、严禁空档溜车。 5、严禁设备带病行车。 6、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7、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量装载行车。 六、起重作业“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5、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及附表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含气瓶充装单位,下同)实施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条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分为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 全面检查,是指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检查期限、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进行的全项目检查。 专项检查,是指针对具体情况,对被检查单位实施的特定项目检查。 第四条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应当有2名以上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证书的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参与检查(以下统称检查人员)。 第二章全面检查 第五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全面检查,由省级质监部门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全面检查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数量,每年不得少于本辖区取证单位总数的15%-25%,并重点安排群众举报投诉或者取证未满1年的生产单位进行检查。 第六条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全面检查,由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质监部门制定计划,并由市、县级质监部门分级组织实施。

每年全面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数量,由各省级质监部门确定。其中,属于重点监控设备或者当年发生过事故以及管理混乱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全面检查次数不得少于1次。 第七条全面检查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附件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附件2)的规定执行。 其中,对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检查实行抽查方式,对一个使用单位,其每类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抽查1台。 第八条实施全面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时,应当一并予以检查,并作为全面检查的增加内容记录在案。 第三章专项检查 第九条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包括:安全监察机构接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告的重大问题的检查、专项整治检查、节假日检查、重大社会活动检查、上级交办事项的检查以及举报投诉检查等。 第十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时,发现以下重大问题之一的,应当填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发现重大问题告知(报告)表》(见附件3),并在检验当日告知受检单位,并同时报告受检单位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和县级质监部门: (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重大问题。 1. 未经许可从事相应生产活动; 2. 不再符合许可条件;

发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55231 发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 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发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0 引言 为做好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与监督,确保各项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和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 范围 1.1本规定规定了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引用标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检查与考核。 1.2 本规定适用于大七孔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反违章管理规定》 3 职责 3.1 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由厂安监部、设备部及各生产部门共同实施,安监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3.2 安监部负责全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 3.3 设备部负责生产作业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和指导工作。 3.4 各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5 各生产班组负责本班组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6 工作(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7 工作班成员协助工作负责人做好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作业人员

煤矿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煤矿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0237煤矿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Coal mine site safety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进一步加强采掘、巷修、安装作业地点的安全管理,明确施工过程中各自的职责范围,矿决定在采掘、巷修、安装等作业地点建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特规定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 “三位一体”安全检查 (一)“三位一体”安全检查形式 每班开工前,由当班班长组织,副班长、安监员协同,共同对生产区域内的顶板支护、机电设备、安全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束后,正副班长、安监员共同在检查表上签字认可,方可开工生产,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正班长要及时组织职工进行处理,待处理完毕安监员确认后再开工生产。 (二)正副班长、安监员职责

1.正班长职责(1)开工前组织副班长、安监员、生产骨干检查作业地点范围内的通风、瓦斯、机电、运输、顶板、支护等工作,并签字认可。(2)协助跟班副区长并督促副班长、各岗位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3)保证当班各岗位操作人员无酒后、疲劳上岗现象。 (4)保证各类机电设备完好,杜绝井下失爆;确保各类安全设施齐全、灵敏、可靠。(5)作业地点范围内发生险情,不能保证安全时,及时协助跟班副区长组织人员撤离。(6)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7)发生事故时,协助跟班副区长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2.副班长职责(1)开工前协同跟班副区长、班长、安监员检查作业地点范围内的通风、瓦斯、机电、运输、顶板、支护等工作,发现问题积极组织整改,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工。 (2)根据当班出勤人员的技能水平、岗位熟悉程度和技术特长合理安排人员。(3)开工前负责组织对作业地点范围内的机电设备进行试运转,保证设备运转正常,信号畅通。(4)根据“三大规程”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5)对当班施工的巷道顶板、工作面支护质量负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及目的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涉及的所有部门。 目的:为加强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优化,对生产现场应持续不断地进行维持与改善,做到人流、物流畅通有序,目视管理良好,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职业病发生,达到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二、术语和定义 作业环境:是指员工从事生产劳动的场所,它包括生产工艺、设备、材料、工位器具、操作空间、操作体位、操作程序、劳动组织、气象条件等。 定置管理:是对生产现场中的人、物、场所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科学地分析研究,使之达到最佳结合状态的一门科学管理方法。 六不走:1、不切断电源,熄灭火种不走;2、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3、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4、工件未码放整齐不走;5、交接班和原始记录未填写好不走;6、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 三、职责 (一)运营监督管理部: 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各类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生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

1、负责生产作业现场日常巡查,对生产作业现场中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2、负责督察生产作业现场的工装设施、物料、产品的定置管理。 3、负责对生产作业现场的设备及特种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进行日常管理。 四、过程及要求 (一)对生产现场定置管理 1、按定置管理原则、方法及要求,合理设计定置图,搞好生产作业现场物品定置。 2、生产现场固定物品都要绘制定置图,若需变更,应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变更。 3、生产现场物品严格按定置图的要求摆放,区域明确,标识清楚,物品摆放整齐,清除无关物品。 4、对易燃、易爆、有毒、易伤人和污染环境的物品及重要场所、消防设施等实行特殊定置。对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辆定置停放。 (二)对生产现场物品堆放管理 1、生产现场各类物品应分类标识并且堆放整齐。 2、各种设备、工装、工位器具、工具箱应摆放合理有序。 3、对垃圾、废品回收点定置,生产现场无废弃杂物。半成品、成品不直接与地面接触。 4、安全通道应畅通无物,严禁占道作业。 (三)对生产现场作业人员

工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要点

工程现场监督要点 一、查管理:(以现场记录资料为准) 1、项目部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贯彻执行。 2、项目部是否与所属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签定了责任书,是否按责任书要求落实现场管理。 3、项目部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网络中各有关管理人员是否各行其责。 4、各类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到位,是否经过公司及监理人员的审核审批,重大方案是否备案。 5、各项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如期进行。 6、各项验收是否落实,各验收责任人是否到位。 7、日常安全检查及项目部、公司定期检查是否落实,检查出的问题隐患是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复查情况如何。 8、施工人员(含项目部管理人员)是否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考核记录是否齐全,专业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9、班组活动是否正常进行。 二、查现场文明施工状况 1、围墙,门楼是否按规范设备完整。

2、现场主要施工场地、主要次要通道、脚手架下是否实施硬化,地基处理等。 3、现场排渗水是否畅通,有无建筑垃圾无序堆放,有无积水严重现象,有无现场各施工道路不畅通现象,建筑物内是否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 4、建设施工的材料、机械、设备、建筑垃圾是否有序堆放,是否挂牌注明(按施工总平面图)。 5、生活区各类设施是否按方案和规范设置,有无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方式。 6、宿舍内是否整洁,是否有小灶,是否有乱拉电线现象(注:严禁搭设珍珠岩水泥活动板房)。 7、现场生活区防火措施是否完善,是否有现场动火单,是否有吸游烟现象。 8、现场生活区是否有专人管理,医疗保健器材是否完善。 9、现场各类标牌是否齐全,有无相应的宣传活动,有无不扰民措施。 三、查现场实物安全状况。 一)脚手架 1、按施工方案核对现场脚手架是否按方案进行搭设和拆除。 2、脚手架稳定三大要素:立杆基础(悬挑悬挂组件)、连墙件、各 类杆件是否按规范和方案设计要求施工。 3、脚手板、安全网是否铺设挂置规范,是否设置内档防护。 4、各受力点、扣件、连墙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文本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检查基本要求 一、特种设备现场安全检查由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察人员实施。 二、现场安全检查的对象包括: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气体充装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及鉴定评审机构。 三、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是,被检查对象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特种设备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 四、现场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两类。 五、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以下单位组织实施日常检查: (一)未开展制造过程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制造单位;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 (四)气体充装单位; (五)上级交办检查、有关部门移送检查或者被举报投诉的单位。 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查任务由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下达。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将检查情况报告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六、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以下单位组织实施专项检查: (一)已开展制造过程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制造单位; (二)检验检测机构; (三)鉴定评审机构; (四)事故高发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查任务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下达。 七、日常检查应当符合以下时限要求: (一)对列入监控的重点特种设备实施检查,一年不得少于一次。 (二)对举报投诉、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的检查,应当做到每件必查。 (三)对未开展制造过程监督检验的制造单位实施检查,在一个许可周期内不得少于一次。 (四)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检查,每年不得少于检查单位总数的80%。 八、专项安全监督检查应当符合以下时限要求: (一)对检验检测机构和开展制造过程监督检验的制造单位实施检查,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方法归纳

编号:SM-ZD-25584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方法归 纳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方法归纳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前言 笔者曾经供职的单位--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821厂五洲铝厂,建于上个世纪80年代。厂房内设备“拥挤”,总是多工种交叉作业,强电流、强磁场、高温以及多粉尘等诸多因素,使自己属于“高危行业”。但是,该厂投产16年,先后在该厂工作过的员工有约3000人,其中有约900人是“农民工”,所有这些人,没有一个因为工伤而死亡的。研究其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一个重要的方面是,抓好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1 不断完善规章制度 要搞好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有关规章制度需要根据新情况及时修改,以便切实可行。所以,五洲铝厂每隔三五年,就重新修订《安全生产奖惩条例》、《事故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及目的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涉及的所有部门。 目的:为加强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优化,对生产现场应持续不断地进行维持与改善,做到人流、物流畅通有序,目视管理良好,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职业病发生,达到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二、术语和定义 作业环境:是指员工从事生产劳动的场所,它包括生产工艺、设备、材料、工位器具、操作空间、操作体位、操作程序、劳动组织、气象条件等。 定置管理:是对生产现场中的人、物、场所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科学地分析研究,使之达到最佳结合状态的一门科学管理方法。 六不走:1、不切断电源,熄灭火种不走;2、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3、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4、工件未码放整齐不走;5、交接班和原始记录未填写好不走;6、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 三、职责 (一)运营监督管理部: 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各类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生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 1、负责生产作业现场日常巡查,对生产作业现场中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2、负责督察生产作业现场的工装设施、物料、产品的定置管理。 3、负责对生产作业现场的设备及特种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进行日常管理。四、过程及要求 (一)对生产现场定置管理 1、按定置管理原则、方法及要求,合理设计定置图,搞好生产作业现场物品定置。 2、生产现场固定物品都要绘制定置图,若需变更,应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变更。 3、生产现场物品严格按定置图的要求摆放,区域明确,标识清楚,物品摆放整齐,清除无关物品。 4、对易燃、易爆、有毒、易伤人和污染环境的物品及重要场所、消防设施等实行特殊定置。对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辆定置停放。 (二)对生产现场物品堆放管理 1、生产现场各类物品应分类标识并且堆放整齐。 2、各种设备、工装、工位器具、工具箱应摆放合理有序。 3、对垃圾、废品回收点定置,生产现场无废弃杂物。半成品、成品不直接与地面接触。 4、安全通道应畅通无物,严禁占道作业。(三)对生产现场作业人员 1、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从事非生产作业的活动。 2、生产现场严禁吸烟。 3、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柜周围堆放物体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 4、发现隐患未能排除时,不得冒险作业。 5、严格遵守班后“六不走”。(四)对生产现场环境管理 1、厂房门窗玻璃完好无损,墙面内外无乱写乱张贴现象,三米以下无积灰、无蛛网。 2、各种废弃物有标识并分类存放,严禁工业垃圾与生活垃圾混装。 3、厂房内垃圾投放点卫生状况良好,无脏物溢出现象。 4、各种车辆停放规范,公司区内机动车辆行驶按有关规定办理。 5、责任区内无跑、冒、滴、漏现象。(五)检查与考核 1、各部门定期地对本部门生产作业等现场进行巡视检查。 2、运营监督管理部在现场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程序》》第号

精心整理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 由各级监管部门组织的,针对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被检查单位的特定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持有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参与检查(以下统称检查人员)。 第二章日常监督检查 况确定当年检查的重点和检查单位数量,制定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由市、县(含县级市、上述市级下辖的区和县,下同)级监管部门按计划分级组织实施。

其中,属于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日常监督检查次数不得少于1次。 第八条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目录,由市级监管部门参照以下因素确定。 (一)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 位。 (附2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包括: (一)重点时段监督检查。根据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节假日的安全保障需要,针对特定单位、设备和项目开展的监督检查。

(二)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根据安全生产形势、近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或连续发生同类事故的隐患整治等需要,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门自行组织的,对特定的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告的重大问题或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等实施的监督检查。 种设备的。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由各级监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实施:(一)重点时段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由各级监管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实施。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与作业的安全常识(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与作业的安 全常识(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与作业的安全常识(新 版) 1.我国安全生产的管理体制是哪五句话? 答:企业负责、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 2.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三方面的教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还包括有:事故教育、安全法制教育。新工人的三级教育、施工人员的进场教育、节假日前后的教育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3.施工现场目前执行的安全方面的规范有哪些? 答:原为一标准三规范,一标准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贝J59-99);

三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龙门架及并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从今年起又增加了二个规范: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施工安全部分由哪几个规范组成?共有多少条? 答:由(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3)建筑机械使用等三个安全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组成。三部分共计164条。 5.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有何要求? 答:JGJ59一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机械的配备,按国家、行业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标准、技术规范,编制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编号:SM-ZD-23045 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 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一、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起点桩号K126+735,终点桩号K134+600,起点在油车后附近接LQA2合同段,终点在查田镇下芋村附近下芋大桥后接LQA4合同段,全长7.865Km,行政区属龙泉市查田镇管辖。本合同段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批复意见执行,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100km/h,路基宽26m。工程主要爆破工作内容为路基石方爆破10万m3,隧道爆破1912m。本工程沿线出露的地层主要为元古界八都群和龙泉群地层、中生界侏罗纪地层、侵入岩体及第四纪地层。 二、现场爆破流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申报审批 1、项目部下属各作业班组应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每月申报炸药计划用量、毫秒雷管段数等。项目部安全科汇总统计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2015新版)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和省以下各级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经营(含销售、出租、进口)和使用单位(含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下同)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本规则不适用于许可实施机关对取得生产许可单位开展的监督抽查,以及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是指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检查计划、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实施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是指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门组织的,针对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被检查单位的特定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持有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参与检查(以下统称检查人员)。 第二章日常监督检查 第五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提出当年检查重点,由市级监管部门(包括副省级市、地级市、自治州、盟、直辖市的辖区或县的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应当重点安排对以下单位进行检查: (一)取得许可资质未满1年的; (二)近2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 (三)近2年发生过因产品缺陷实施强制召回的; (四)举报投诉较多且经确认属实的,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和鉴定评审机构等反映质量和安全管理较差的。 第七条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市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确定当年检查的重点和检查单位数量,制定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由市、县(含县级市、上述市级下辖的区和县,下同)级监管部门按计划分级组织实施。 其中,属于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日常监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359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Work site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生产场地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坑沟、池必须有盖或围栏,原材料、器材、废料应合理分类堆放,不妨碍操作、通行和装卸; 2、废料必须及时清除,人行道必须畅通无阻; 3、生产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不准超温、超压、超负荷和带病运行; 4、生产现场必须保证消防设施的有效性,过期灭火器必须更换; 5、压力容器专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进入生产现场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将头发露出帽外,不准穿裙子、高跟鞋、拖鞋、长大衣等; 7、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8、从事可能被传支机械绞、辗伤害的作业,不准戴手套、长围由或其他佩物上班,严禁用工具或身体接触机械的运动部位; 9、进入生产场所,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2m以上)或下料仓、

坑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从事电气作业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10、在易燃、易爆等物品区域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明火作业; 11、作业现场的电力线路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规范敷设,严禁乱接乱拉; 12、保持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未经相关人员的允许,不准任意拆除或移动。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西北油田分公司《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文件精神,响应“我的安全我负责,他的安全我有责”的号召,塔河油田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根据有关HSE管理规定,结合地面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项目部实行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督察大队、项目部QHSE办公室对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进行抽查,甲乙方各单位适用本实施细则。 本规定所称领导,是指油建处值班领导;项目部的执行经理;监理单位的总监;施工单位的主管领导、项目经理。 第三条项目部是落实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抓好有关制度的建设和落实。项目部QHSE办公室对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施工作业关键工序,是指塔河油田重点工程建设的新建、改扩建工程中的以下施工作业现场: (一)油气集输场站和天然气处理厂一级动火作业的开工验收。 (二)进入受限空间施工作业和10000m3(含10000m3)以上人工清罐作业的开工验收。 (三)电力系统投产施工作业关键工序:35KV及以上电网新挂网投产的开工验收。 (四)天然气处理站停产检维修作业施工前的开工验收(油田建设处牵头)。 (五)一、二、三、四级石油天然气站库投产的开工验收(油田建设处牵头)。 (六)油气管道施工作业关键工序:50KM以上的油气管道清管作业和接收球作业的开工验收。 第五条项目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是落实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责任主体。

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危险安全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预防人员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的生产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所进行的易燃易爆禁止烟火地区动用明火作业高处作业、带电作业、有限密闭空间作业、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2.2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 3、职责: 3.1行政部参与所有危险作业的审核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的最后审批,动火证的签发,并负责对危险作业现场,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3.2公司危险作业申请部门的各部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除危化品使用的最后审批,并负责对危险作业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4、危险作业管理审批管理 4.1危险作业严格贯彻谁组织危险作业,谁履行审批手续,谁审批谁负责督促措施落实 4.2凡在公司内组织的高空作业,带电作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业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作业)。必须填写危险作业安全审批表,禁区内明火作业(指公司内临时动火),必须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业填写危险化学品使用存放申请表,经行政部和危险作业场所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3有进行危险作业的有作业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各项安全的审批手续 4.4进入有中毒和有窒息危险的危险作业必须实现指定有关部门或人员负责对该有限空间内的氧气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浓度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将检测结果计入安全审批表 5、危险作业监护人的职责 5.1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 5.2监护人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5.3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5.4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并坚守岗位。 5.5监护人应携带安全审批表并负责保管记录有关问题 6、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职责 6.1严格按照各项安全审批表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进行作业 6.2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3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 6.4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 7、禁止以下危险作业 7.1无办理安全审批表的作业 7.2与安全审批表不符的作业 7.3无监护人员的作业 7.4超时作业 7.5不明情况的盲目救护 8、高空作业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表

秣陵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表 检查单位:江宁区秣陵街道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站编号: 受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企业性质所属社区电话 现场检查情况 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整改通知书号: 请选择本次开展检查的内容,在选择检查的内容前○内划√,检查时在□内划√ ○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 1. 是否持有效营业执照:□否□是 7. 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否□是 2. 主要负责、管理人员培训状况□否□是 8. 是否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否□是 3. 是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否□是 9. 是否建立完健全全管理资料:□否□是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否□是 10.是否已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否□是 5. 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否□是 11.是否针对应急预案开展演练:□否□是 6. 是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否□是 12.新、改、扩建工程是否三同时□否□是 二、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现场检查 ○1.消防安全:□消防通道堵塞或过窄□未按规定配置应急逃生设施□消防器材配备不足□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配置不足□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室内外消火栓、报警、喷水) □未按规定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禁烟火区域违章动火、吸烟、明火煮食或燃烧香烛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出口□生产(经营)储存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2.设备安全:□裸露旋转运动部位无防护罩(网)□冲压剪设备无保险装置或装置不能正常使用□仪表损坏或未定期保养、检测□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定期检测 □高热部位无防护措施□设备设施无安全操作规程□危险设备工段无安全警示○3.用电安全:□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老化□电气线路绝缘保护层破损□临时用电操作不规范□设备无漏电保护装置或不能使用□配电箱无防护罩 □无安全用电警示标志□电气装置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移动用电设备使用不规范○4.易燃、易爆场所: □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无静电防护、消除措施□未设防雷装置或定期检测 □未建立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无防火防爆警示标志或不足□无易燃气、液体浓度报警 □使用铁制、塑胶等易产生火花、静电的工具□未设置通风降温设施 ○5.有毒有害及危险作业: □未配备个人防护用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无通风除尘措施 □毒、尘源设置不合理□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监护□作业场所无定期检测 □密闭空间等作业无监护□未设置临时救护设施□危险作业无监护 ○6.仓储、作业空间: □沟、坑、井无盖或护栏□高处作业平台无护栏□作业空间不符合规范要求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火力发电企业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火力发电企业所属发电企业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 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GB/T8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DL 5009.1-9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JGJ46-8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安全生产法》 3 职责 3.1 作业部门是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 3.3 安监部门负责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临时电源管理 4.1.1 日常生产或机组检修、施工用电(包含外包工程施工用电),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措施。临时使用电源的部门或单位,必须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并应在申请中注明使用容量、电压等级、地点、期限等。申请必须经生产技术部批准(特殊情况应由分管生产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接用临时电源,严禁超过申报容量用电。 4.1.2 导线敷设应符合规程要求,使用的绝缘导线室内架空高度应大于2.5m,室外大于4m,跨越道路大于6m(指最大弧垂)。架空的导线不得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并要采取固定措施。 4.1.3 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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