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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

福建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
福建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

福建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

【有效性】有效

【法规名称】福建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

【颁布部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1994年11月21日

【实施日期】1995年01月01日

【正文】

福建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

(1994年11月19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

会议通过1994年11月21日公布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必须遵守本条例。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制。

第四条提倡发展劳动安全卫生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对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组织或者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各职能机构和各工作岗位劳动者的安全卫生生产责任制。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负责。

第六条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配有工作机构或者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劳动安全卫生工作。

企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卫生专业知识和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经验。

第七条企业必须对劳动者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工作。经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合格的劳动者,方准上岗作业。

第八条企业对生产中的安全卫生工作,应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劳动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职业危害因素,应当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业管理部门或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行业管理部门)对本行业或所属企业安全卫生工作,行使下列管理职权:

(一)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情况,对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处理意见,企业应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二)负责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生产性项目(以下统称生产性建设项目)安全卫生设施的竣工验收;

(三)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的安全卫生培训工作;

(四)调查和处理企业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管理职权。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实施综合管理,行使下列国家监察职权:

(一)对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严重职业危害的企业发出《劳动安全监察通知书》;

(二)检查和评估企业劳动条件和劳动安全卫生状况;

(三)参加生产性建设项目安全卫生设施的竣工验收;

(四)检查企业劳动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五)组织对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认证;

(六)参加并监督企业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审查和批准企业劳动者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察职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有关的劳动卫生工作依法实行国家监督。

第十一条各级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监督,发现违反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程的行为,及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处理意见,企业应当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第三章劳动安全卫生保障

第十二条生产性建设项目,必须落实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三条生产性建设项目的设计必须编写劳动安全卫生专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并报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审批。

生产性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

第十四条生产性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进行试运转或者试生产,向行业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安全卫生设施完成情况;

(二)各生产系统安全保障设施安全可靠性评价资料;

(三)在试运转期间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行业管理部门应在接到建设单位的验收申请之日起45日内,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

劳动、卫生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参加生产性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五条技术转让和引进的工程项目,必须有可靠的安全卫生保障设施,并与之同时安装使用。

第十六条企业生产、经营、试验场所及其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有易燃、易爆、粉尘、高温、毒物、辐射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企业应当设置安全标志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监测和分级,对不符合规定的必须及时进行治理。

第十七条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安装、使用各种设备、器材和安全仪器。

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必须与必要的防护措施同时研究,同时采用,经过试验鉴定,安全卫生确有保障的,才能用于生产。

第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等危险性较大设备的制造、安装、使用、检验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监察认可证制度。

企业对前款所列的危险性较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验,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必须停止使用。

第十九条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为劳动者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当定期进行检验,防护性能失效的不得使用。

第二十条企业必须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确诊为职业病患者的,应安排治疗,定期复查,并给予其职业病的抚恤待遇;对不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应及时调岗,妥善安置。

第二十一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证书。对从事特种作业劳动者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执行。

企业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劳动者上岗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第二十二条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本省有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四条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企业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进行统计、报告、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五条企业已为劳动者投工伤保险的,在工伤事故中伤亡的劳动者,由保险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六条企业尚未为劳动者投工伤保险的,在工伤事故中伤残的劳动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企业支付;自定残之日起,企业应按下列规定以所在地(市)上年度劳动者年平均工资为标准,一次性付给伤残者伤残抚恤费:

(一)属于一、二级伤残的,应付给30年的年平均工资;

(二)属于三、四级伤残的,应付给25年的年平均工资;

(三)属于五、六级伤残的,应付给15年的年平均工资;

(四)属于七、八级伤残的,应付给10年的年平均工资;

(五)属于九、十级伤残的,应付给3年的年平均工资。

对在工伤事故中死亡的劳动者,企业除支付医疗费、丧葬费、困难补助费外,还应一次性付给死者直系亲属25年的年平均工资的死亡补偿费。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对企业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一)分配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劳动者上岗作业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许可证而上岗作业的。

第二十九条企业违反国家和本省有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劳动行政部门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

第三十条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伤亡事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立即补报,并处以1000元至3000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至1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劳动场所及其安全卫生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的;

(二)在生产过程中未按照国家规定采用安全卫生技术措施的;

(三)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安全检测仪器的;

(四)未按规定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防护性能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五)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六)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等危险性较大设备进行制造、安装、检验的。

第三十二条企业生产性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劳动、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行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10000元至30000元罚款;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从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的应用解释权属福建省人民政府。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港口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港口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建设工程中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设计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港口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GB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893--82 安全色 GB 2894--88 安全标志 GB 4053.1--93 固定式钢直梯 GB 4053.2--93 固定式钢斜梯 GB 4053.3--9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 GB 4053.4-- 93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 4942.1--85 电机外壳防护分级 GB 4942.2--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 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 6389--86 工业企业铁路道口安全标准 GB 6527.2--86 安全色使用导则 GB 8197--87 防护屏安全要求 GB 8702--88 辐射防护规定 GB 10434--89 作业场所局部振动卫生标准 GB 10436--89 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

GB 12158--90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 13348--92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 GB 1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 GB 13561.1--92 港口连续装卸设备安全规程--散粮筒仓系统 GB 15599--1995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GB/T 15605--1995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T 15626-1995 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 GB 50034--92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57--94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60--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56--92 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 GB 50160--9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92--93 河港工程设计规范 GBJ 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41 工业锅炉房设计规范 GBJ 53--83 工业与民用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试行) GBJ54--83 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试行) GBJ55--83 工业与民用通用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试行) GBJ59--83 工业与民用35kV变电所设计规范(试行) GBJ74--8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J 87--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JT 2006--84 港口装卸作业煤粉尘浓度控制指标 JT 2012--88 港口装卸区域照明照度及测量方法 JT/T 248--95 港口供电技术规范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1277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Labor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焦化生产作业高温、粉尘、有毒、有害因素较多,应定期对生产岗位的毒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制定减少毒害污染的措施,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2.防尘、通风、降温设施必须有专职人员管理,并应定期检修和清扫、维护。遇有损坏应立即修复,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的需要。 3.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沟、池,应有围栏或盖板,并经常检查是否遭破坏,保证员工劳动生产与行走的安全。 4.工作场所的光线应该充足,采光部分不得遮蔽。 5.经常有水或其他液体的地面,应该注意排水和防止液体渗透。 6.原材料、成本、半成品应按定置管理要求堆放,不得妨碍生产、操作与通行。

7.加强设备保养,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减少毒害污染。 8.必须根据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按规定配备符合安全卫生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并督促员工的正确使用。 9.高温季节必须组织清凉饮料供应,并保证符合卫生要求,以防员工中暑或中毒。 10.对有毒有害岗位员工应按规定组织他们参加体检,患有职业病或其他禁忌症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岗位,安排其他工作。 11.按规定做好女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12.经常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防范能力,减少或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最新版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21799690005792879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劳动防护,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工作过程中未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由公司统一发放和配备,供员工使用的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 第二章采购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采购 (一)劳动用品采购计划由生产部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二)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及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要求到提供以下证件的单位购买: (1)厂家的营业执照;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有效的检测报告; (三)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 (四)统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进行招投标,并经职工代表、生产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单位选择、定价、定式样、定标准等工作。

(五)劳保用品采购到厂后,采购部门应组织生产部及相关部门人员 进行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接受。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采购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公司库管人员、质检员检查验收。 验收分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要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经营资质、检查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观察护品有无破损缺陷、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 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不准确、证照不全、无LA标志的,坚决不予接受入库,并责令采购部门退库。 加强验收稽核,发现验收程序和环节不全、不规范、不履行入库手续和手续不齐备。公司财务应拒绝支付货款。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制度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劳动用品的供应降低工程成本与消耗,加速周转,节省消费,特对工程所用劳动用品进行全面的统一的管理,各部门应遵守下列的规章制度,以便能使用完整的劳动用品。 (一)搞好劳动用品的入库验收,把好劳动用品的验收关,确保规格、数量、质量、符合使用规定。 (二)搞好各种机具设备的保养工作,严禁出库机具有拖延工程工期现象。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 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编号:XWHA-DL-1008 受控状态:受控 发放类型:电子版 动力能源部 修订记录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标准和要求,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第二条“三同时”管理的范围 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一切生产性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革新、挖潜工程项目以及生产部内部小改小革和技术改造(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均属于“三同时”管理的范围。 第三条“三同时”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避免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先天不足,控制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根本措施,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体现。为使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在公司得到认真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三同时”职责 第四条动力能源部的职责: (一)参与水、电、风、气(氧、氮、煤、蒸)在建设项目立项和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规定; (二)在组织进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对安全条件同时作出论证,并将论证内容作为专门章(节)编入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国家有规定的建设项目,委托设计或研究单位进行项目劳动安全性预评价,做出

预评价报告; (三)在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时,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 第三章“三同时”管理工作程序 第五条“三同时”管理要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竣工验收等几个主要阶段始终。为保证项目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特别是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竣工验收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 第六条可行性研究阶段 公司计财部(或业主单位)在委托编制(提出)项目建议书时,应有专门的一节对该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特点进行说明,并提出劳动安全卫生措施的原则要求,将所需资金一并纳入投资计划,同时编报。 公司计财部(或业主单位)在委托编制项目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编制专门的一篇对项目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论述,对劳动安全卫生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的项目,公司计财部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选择并委托有安全预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安全预评价。 安全预评价工作应在初步设计前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应通过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必进行安全预评价的项目,由业主单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的基本原则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02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的基本原则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的基本原则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有法必依,包括执行和遵守两个方面。首先表现在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和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对司法机关来说,就是审理案件时必须依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就是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制度。 执法必严,就是指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都必须严格地依照法律规定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对司法机关来说,就是在审理案件中,在定罪量型、刑罚轻重等方面,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办事。执法必严的另一层意思是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或个人对判定活动的非法干涉。 违法必究,就是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认真究查,依法惩处。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或超越于法律之外,谁也不能享受法律规定以外的特权。坚持违法必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主义法制原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全)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管理目的 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职业卫生领导机构 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 管理人员:*** 员工:***、***、*** 三、机构人员责任及义务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

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公司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公司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分管负责人职责 在领导的带领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公司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汇编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依据 为规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和安全,预防职业病和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建筑施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松六公路土建施工项目部及施工队所属劳动防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使用、回收及报废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三、工作职责 1、松六公路土建施工项目部安全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并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部负责执行和落实本制度,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满足其作业岗位职业健康和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管理要求 1、项目部和施工队应分别设置或指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

回收及报废处理等管理。 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和入库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按计划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机构或专兼职人员根据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或作业班组提出的需求计划编制,并报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部批准。 (2)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及劳动防护安全标志。本项目部生产活动中常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 a.安全帽; b.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 c.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d.安全带; e.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f.电绝缘鞋、防刺穿鞋等。 (3)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 a.集中统一采购原则,所有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工区及其授权的项目部集中统一采购; b.适当库存原则,对于经常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应保证必要的备用库存品,满足现场实际需要。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共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三同时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规定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 2、规定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制度 主要内容: 1、单位或工作场所 2、措施名称 3、措施内容和目的 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 5、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 6、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 7、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具体有以下几种: 1、安全技术措施 2、职业卫生措施,包括防尘、防毒等 3、辅助用室及设施,包括更衣室、消毒室等

4、职业安全卫生宣传教育措施 三、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制度 1、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3、员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分为上岗前的三级教育,改变工艺和变换岗位教育经常性教育三种形式 4、经常性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四、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检查内容: 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和查事故处理。 五、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1、伤亡事故分类 1)按伤害程度分类 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重伤:指损失工作日在105以上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死亡:其损失工作日为6000日 2)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3-9人的事故 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的以上(含10人)的事故 2、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 报告依据,1989年国务院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3、伤亡事故统计 按1992年劳动部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实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和1993年发出的“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 (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1、职业病报告办法 按卫生部1988年修订颁发的《职业病报告办法》执行一切企事业单位都应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由他统一上报。 2、职业病处理 按卫生部、劳动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1987年11月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六、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 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生产过程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监察,以政府的名义,运用国家权力对生产单位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和执行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瘵和惩诫制度,执法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部门而不是其他的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

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3、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能够对劳动者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使劳动者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的各种用品。 4、职责: 4.1 综合部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负责提供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

用、维护、保养情况;负责公司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的监督管理和发放的监督工作。 4.2 财务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筹措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3 财务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价格进行审计监督。 4.4 采购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与验收工作。4.5 生产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入库验收、储存、发放工作。 4.6 工会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发放、使用进行监督。 4.7 各车间、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和维护保养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8 职工必须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劳动防护用品。4.9 职工有权依法向公司提出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有权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提

出批评、检举、控告。 5、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 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按防护部位分类为: 5.1 头部防护用品。如一般防护帽、防尘帽、安全帽等; 5.2 呼吸器官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面具)、防毒口罩(面具)等; 5.3 眼面部防护品。如焊接护目镜和面罩等; 5.4 听觉器官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防噪声头盔等; 5.5 手部防护用品。如一般防护手套、防寒手套、防高温手套、防毒手套、防切割手套、绝缘手套等;5.6 足部防护用品。如防尘鞋、防水鞋、防寒鞋、防高温鞋、电绝缘鞋等; 5.7 躯干防护用品。如一般防护服、防水服、防高温服等; 5.8 防坠落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等。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 《专业技能》精讲班 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 第三节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知识要求】 本节应当明确企业劳动卫生管理制度的种类和内容,并掌握劳动安全卫生预算编制与审核的方法,以及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与积极营造劳动安全卫生环境的方法。主要题型为单选、多选,分值约为2-3分;专业技能部分,曾出现简答 【知识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卫生负全面责任。 分管安全卫生的负责人和专职人员:对安全卫生负直接责任。 总工程师:负安全卫生技术领导责任。 各职能部门、各级生产组织负责人:在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卫生负责。 工人:在各自的岗位上承担严格遵守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的义务。 习题训练 1.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在各自岗位上承担严格遵守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的义务 A.工人 B.企业法定代表人 C.总工程师 D.分管安全卫生的负责人 参考答案:A 2.企业的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 A.全面责任 B.担保责任 C.直接责任

D.安全卫生技术领导责任 参考答案:D 【知识点】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劳动卫生措施,辅助性设施建设、改善措施以及劳动安全卫生宣传教育措施等。 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技术法制观念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是防止发生工伤事故的重要措施。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劳动部门、产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对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制度的实施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 习题训练 1.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度的内容不包括() A.安全技术措施 B.劳动卫生措施 C.辅助性设施建设 D.重大事故隐患分类 参考答案:D 五、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企业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潜伏于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以及生产、管理行为中的安全缺陷进行预防、报告和整改的规定。其要点为: 1.重大事故隐患分类; 2.重大事故隐患报告; 3.重大事故隐患预防与整改措施; 4.劳动行政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完成情况的检查验收。 【知识点】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70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消防职业痛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 2、范围:全体员工 3、责任者:安全部、制造部、中央研究所、工程部、采购销售部、行政保卫科 4、程序: 1) 总则 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四条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职责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2) 机构与管理 公司安全部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工作。公司健康安全科在安全部领导下,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 内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的类型及内容(通用版)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的类型及内 容(通用版) Understand the common sense of safety, you can understand what safety issues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in daily work, and enhance your awareness of preven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15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的类型及内容(通用版)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分一般监察、专门监察和事故监察三种类型。 一、一般监察 是对企业日常生产活动常规的全面监察。近几年来,在一般监察的具体内容、方法和频率等方面,有了明确规定,如有的省市制定了一般监察的考核标准,编制成监察程序表,按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时休假、培训教育、事故调查等方面确定了几十项内容,这样就使一般监察做到了考核目标明确,标准统一。 一般监察有以下几种具体形式: 1·不定期监察。这种活动,有的是进行全面的劳动安全检查,有的是对某些伤亡事故或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2·按照检查考核标准检查。部分地区,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系统工程原理,全面提出了用人单位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安全效果等方面的检查项目,规定了具体的检查内容和评分系数。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机构依据这些标准,对用人单位实施定期检查、考核和评定,并分别授予用人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合格单位或不合格单位的标牌,指出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对用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促进作用。 3·根据举报进行监察。监察机构根据职工对劳动保护事件的投诉和工会组织的检举、揭发、派员调查,依法进行处理。随着经济承包责任制和劳动合同制的推广,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发生的有关劳动保护争议逐渐增多。根据举报进行监察,可更有效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专门监察 是针对特殊问题进行的监察。它包括: 1·对生产性建设项目的监察。 又称为“三同时”监察,是指对生产建设性项目或技术改造项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057-66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焦化生产作业高温、粉尘、有毒、有害因素较多,应定期对生产岗位的毒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制定减少毒害污染的措施,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2.防尘、通风、降温设施必须有专职人员管理,并应定期检修和清扫、维护。遇有损坏应立即修复,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的需要。 3.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沟、池,应有围栏或盖板,并经常检查是否遭破坏,保证员工劳动生产与行走的安全。 4.工作场所的光线应该充足,采光部分不得遮蔽。 5.经常有水或其他液体的地面,应该注意排水和防止液体渗透。 6.原材料、成本、半成品应按定置管理要求堆放,不得妨碍生产、操作与通行。

7.加强设备保养,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减少毒害污染。 8.必须根据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按规定配备符合安全卫生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并督促员工的正确使用。 9.高温季节必须组织清凉饮料供应,并保证符合卫生要求,以防员工中暑或中毒。 10.对有毒有害岗位员工应按规定组织他们参加体检,患有职业病或其他禁忌症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岗位,安排其他工作。 11.按规定做好女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12.经常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防范能力,减少或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发放工作,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员工使用劳保用品的控制管理。 3、工作职责 3.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劳保用品的使用。 3.2 行政部负责制订各岗位的劳保品发放标准和劳保品的购买申请及发放。 4、工作程序 4.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4.1.1采购人员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企业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4.1.2在购买过程中,应要求经营或生产方提供出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和生产检验合格证。在采购特种防护用品时,应要求经营或生产方提供出示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4.1.3劳动保护用品入库前,采购人员应对购买的劳保用品仔细验收检查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2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 4.2.1行政部应对劳动防护用品实行验收、发放、保管,并实行失效报废制度,从而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 4.2.2仓库应对劳动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如有库存不足等情况,要及时上报购买。 4.3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4.3.1仓库要建立统一台帐,详细填写记录领用人姓名、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

4.3.2劳保用品必须按时足额发放。 4.3.3劳保用品用于劳动保护,不得转让、买卖。 4.3.4按岗位分发的劳保用品(如手套等),只准上班时使用不得带离岗位。 4.3.5对特殊工作岗位员工,另发特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 4.4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4.4.1员工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要根据劳动需要对劳动防护用品做到“三会”(会正确使用、会检查可靠性、会简单的维护和保养)。使用者要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 4.4.2员工要互相监督,在作业时严格按照规定方法正确使用、佩戴、维护劳动防护用品,防止意外发生。 4.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发现,由公司行政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 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无“三证”或属伪劣产品的; 2) 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 3) 不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4) 弄虚作假骗领劳动防护用品的; 5) 使用已损坏或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是什么

律伴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5716968545.html, )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是什么 它是一种技术规范,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方面的基础标准、方法标准;生产工艺、生产工具、设备安全卫生标准、安全卫生专用装置、用具标准;个人防护用品等方面的标准。它是我国劳动安全卫生技术管理和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项重要手段,是执行安全卫生监督的法定的技术依据。其具体要求是: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员会的安全管理部门,各地区劳动部门,应将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化工作纳入劳动安全卫生的工作计划;各部门、各地区在制订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标准或规程时,应以标准的形式予以公布;制订标准应以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卫生可靠为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规定:“凡正式生产的工业产品、重要的农产品、各类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安全和卫生条件以及其他应当统一的技术要求,都必须制订标准,并贯彻执行。”经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属于国家级标准有200多项。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企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显得越来越重要。 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是劳动保护工作实行科学管理的基础。通过制订各种技术标准,为生产工具和设备、工艺流程以及厂房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从根本上控制事故的发生。通过制订劳动安全管理标准,把管理系统的活动内容、相互间关系、工作程序等,用标准的形式加以确定,可使管理工作经验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 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是劳动保护法规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劳动保护法规的具体体现。它使劳动保护法规体系日臻完善,从而为职业安全卫生检查、检测和检验工作提供依据,保障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是强制性标准,这是由于它涉及到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所决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一经发布,必须贯彻实施。涉及安全卫生的产品(如劳动防护用品、起重设备、电气设备等)必须进行安全检验,获得安全标志以后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716968545.html,/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精)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公司职业病防治目标是:有效使用防尘防毒技术,提高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尘毒物质监测合格率,提高健康监护水平,降低职业病发病率,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 故。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设立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职业卫生科,由下列成员组 成: 组长:王国宏(矿长 副组长:上官建兵、张青社、张国雄、梁小龙、张锦红 成员:各职能科室负责人 第四条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分管领导要掌握全厂整体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处理并请示报告。 2、制定和修改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审定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督促 实施。 第五条职业卫生科负责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提出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目标, 推进和监督管理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并处理日常对外报表工作。 监督《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护预案》的实施。 第六条安全科负责各项防尘防毒技术措施的具体落实。调度室统一调度指挥突 发性事故等的应急救护工作。 第七条职工医疗室负责《职业危害应急救护预案》的落实。内

容含:应急救护制度、急救室管理制度、现场急救箱管理制度、急救站工作制度、急性职业中毒诊疗常规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提高、改进。负责完成职工健康监护定期体检工作,建立完善职工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工作。并将体检 结果告知职工。 第八条职业卫生科负责对全公司各生产作业地点的“粉尘治理” 及达标排放的管理,对所有职业危害因素定时、定点进行监测,建立监测数据档案(含外来监测 ,并 将监测结果月末报领导组。 第九条公司工会负责宣传、维护职工劳动保护的合法权利,收集职工对职业病 防治工作的意见,上报领导组审核。 第十条职业卫生科负责新进人员上岗前职业健康的把关;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告知新进人员本厂职业危害因素; 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 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 并妥善安排。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管理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 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职业病防治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建设项目竣工,需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 第十二条公司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 按照规定设置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 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设备。 第十三条本公司所涉及《职业病目录》中的职业病种类: 1、尘肺(煤工尘肺、电焊工尘肺 , 2、职业中毒(一氧化碳中毒 ,

劳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编号:SM-ZD-62488 劳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劳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工器具是重要的劳动手段,其先进程度是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行、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的一个重要因素。工器具的质量也标志着一个企业、一个国家科学技术水平和工业发达的程度。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质量的可靠性还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设备安全问题。因此,强化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已成为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电力企业班组应根据专业、工种等生产实际情况,按规定和需要配备足够的、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要定期试验,不合格的要及时报修或更换。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应教会班组成员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讲解其原理和性能,使安全工器具发挥应有的作用。 16.1 班组工器具管理要求 由于各班组专业、特点不同,所采用的工器具也不同,所以管理的要求也不同,一般应做到以下几点:

职业安全卫生的管理制度

职业安全卫生的管理制度 1项目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构建安全管理体系,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1设立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机构 1.1.1项目设安全领导小组 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是本项目安全管理机构(职责见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本项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管理。 1.1.2项目设安质室、专职安质人员。 1.1.3各施工生产班组内应设兼职的安全大员,负责班组的日常安全工作。 1.1.4项目安质员受本项目的经理领导,同时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系统领导与业务指导。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2.1责任制原则:坚持领导负责,分工负责,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即:坚持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负全责、主管施工和的副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1.2.2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强化检查考核,真正做到领导负责、逐级负责、部门负责、岗位负责。1.2.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向安质员或项目负责人报告。

1.2.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经理部每月进行一次。每年或项目工程施工结束后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综合考核。 2安全管理及制度 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包括行车安全、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各类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在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并实施、检查和考核。 3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项目必须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管理标准》,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消灭不合格工地。通过建立优良工地,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情况作为重要的安全生产指标,纳入项目的监督检查、考核内容。 4项目必须按国家及各行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等的资源投入,为作业人员及时提供安全防护用品,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并督促、教育作业人员按使用规则规范佩戴和使用。 5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符合工程特点、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下发和传达到所有施工人员,对基本安全防范措施要传达到相关方。各单项作业的技术交底中,必须有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 6坚持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6.1项目领导及安全专(兼)职人员,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宣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 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编号:1008 受控状态:受控 发放类型:电子版 动力能源部 修订记录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标准和要求,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第二条“三同时”管理的范围 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一切生产性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革新、挖潜工程项目以及生产部内部小改小革和技术改造(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均属于“三同时”管理的范围。 第三条“三同时”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避免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先天不足,控制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根本措施,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体现。为使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在公司得到认真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三同时”职责 第四条动力能源部的职责: (一)参与水、电、风、气(氧、氮、煤、蒸)在建设项目立项和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规定; (二)在组织进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对安全条件同时作出论证,并将论证内容作为专门章(节)编入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国家有规定的建设项目,委托设计或研究单位进行项目劳动安全性预评价,做出

预评价报告; (三)在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时,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 第三章“三同时”管理工作程序 第五条“三同时”管理要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竣工验收等几个主要阶段始终。为保证项目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特别是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竣工验收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 第六条可行性研究阶段 公司计财部(或业主单位)在委托编制(提出)项目建议书时,应有专门的一节对该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特点进行说明,并提出劳动安全卫生措施的原则要求,将所需资金一并纳入投资计划,同时编报。 公司计财部(或业主单位)在委托编制项目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编制专门的一篇对项目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论述,对劳动安全卫生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的项目,公司计财部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选择并委托有安全预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安全预评价。 安全预评价工作应在初步设计前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应通过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必进行安全预评价的项目,由业主单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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