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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电商的销售模式

房地产电商的销售模式
房地产电商的销售模式

房地产电商的销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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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电商模式

1房地产电商的发展概况

1.1初期:开发商自建模拟销售网站

2008年,在网上兴起一种网上售楼的新型购房方式,人们可以通过网上售楼处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演示手段,了解项目的详细情况,与对同一项目感兴趣的网友对话交流,最后挑选户型缴纳定金最终完成网上预订。

1.2发展期:房地产专业网站的“售楼处”

搜房网、搜狐焦点、新浪乐居等房地产专业网站为方便购房者搜索、浏览楼盘信息,综合了所有新推楼盘的关键信息:立体沙盘、楼盘视频、360度立体样板间/园林、关键信息等。

1.3近期:房地产销售的电商化

2011年新浪乐居与潘石屹合作网上拍卖SOHO中国旗下商铺产品,正式拉开了房地产电商的帷幕。正是有了这一次的试水,房地产电商如火如荼的迅速发展起来,搜房、365、爱房等迅速推出新产品,出现了团购、搜房狂、团立方等多种新形式。

2013年6月18日经、经过长时间全面细致的研究,新浪乐居终于推出了完全由开发商自己主导的平台,与服务分离的安全、阳光模式“E信通”。

总结:以2011年SOHO中国与新浪乐居联手打造的商铺“无底价竞拍”为序幕,房地产电商开始迅速发展起来,如今已成为房地产项目重要的销售手段。

2房地产电商的存在形式

2.1房产销售机构分销模式

开发企业与具备在线交易平台的大型房产中介或房产经纪公司合作,将在售产品在合作方的销售平台上进行分销,在确定客户来源后给予房地产中介或房产经纪公司合同约定比例的分成,此种模式虽可以为开发商拓宽分销渠道,但由于成交客户界定较为繁琐与困难,所以适用范围较小。

2.2“房多多”、“好屋中国”等销售模式

由电商平台与开发商进行洽谈,以电商平台强大的客户资源数据与经纪人团队向开发商换取专属优惠,最终电商平台向开发商提供大量优质客户,由电商提供的客户最终成交后获取房款总价5‰左右的佣金,以此实现开发企业、经纪人、客户三方共赢的结果

2.3媒体电商代销模式

媒体电商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签订协议的形式,双方约定在特定时间段内由媒体电商代理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房源,合作期间由媒体电商负责全面媒体推广与蓄客工作,最终根据合作期间内的实际成交情况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分阶段向媒体电商支付佣金。

总结:房地产电商的存在形式很多,但是最主要的形式是开发商和电商平台的合作。

3房地产电商销售模式

3.1 阶梯团购

3.1.1活动形式:与开发商约定一定数量房源,买家以先到先得方式在线抢购房源,优惠折扣随着报名人数的增加而增加,每达到一定的团购套数,所有抢购成功的买家,可获得对应的优惠折扣,活动结束后,按照统一优惠折扣进行付款。

3.1.2报名条件:在售项目

3.1.3需要资料:楼盘各种效果图、户型图、楼盘简介、活动期限、优惠幅度(人越多需要给予的优惠越大,所有优惠幅度需要与参加人数成成正比关系梯进)

3.1.4优点:适合多套房源同时快速出售、有利于买家主动传播召集。

3.2 普通团购

3.2.1 活动形式:与开发商约定一定数量房源,明确具体优惠折扣,在规定期限内,参与团购客户按统一折扣进行付款。

3.2.2 报名条件:在售项目

3.2.3 需要资料:楼盘各种效果图、户型图、楼盘简介、活动期限、优惠折扣。

典型案例—中国铁建国际城8号,搜狐焦点会员参团可享一居两居2万抵8万,三居2 万抵10万优惠活动,

3.3 英国式竞拍

3.3.1活动形式:开发商拿出一定数量房源,在规定时间内,买家一次或多次提交

愿意出的最高价,到截止时间,出价最高的买家获得该套房,并按此价格付款购买。

3.3.2 报名条件:在售项目,拿出一套或两套房

3.3.3 需要资料:楼盘各种效果图、具体参与竞拍活动的房号、户型图、楼盘简介、

竞拍时间、指导价格

3.3.4 优点:出价信息透明竞买过程相对激烈、价高者得

3.4 荷兰式竞拍

3.4.1活动形式:开发商拿出一定数量房源,在规定时间内,竞购活动从高价开始,每分钟按照一定幅度降价,直至有人出价购买为止。并按此价格付款购买。

3.4.2 报名条件:在售项目,拿出一套或两套房

3.4.3 需要资料:楼盘各种效果图、具体参与竞拍活动的房号、户型图、楼盘简介、

竞拍时间、指导价格

3.4.4 优点:竞买过程相对较快、对买家吸引力更强

3.5 暗拍

3.5.1 活动形式:开发商拿出一定数量房源,在规定时间内,买家在不知道其他人出价高低情况下,各自表决自己的出价(每轮只有一次出价机会),并可以进行多轮(提前限定最多轮次)出价。活动结束后,出价最高的买家竞购成功,并按此价格付款购买。

3.5.2 报名条件:在售项目,拿出一套或两套房

3.5.3 需要资料:楼盘各种效果图、具体参与竞拍活动的房号、户型图、楼盘简介、竞拍时间、指导价格。

3.5.4 优点:在不知道他人出价情况下能刺激买家踊跃出价、实际结果对卖家更有利

3.6 特价房秒杀

3.6.1 活动形式:特价房采取秒杀方式销售,开发商拿出一定数量房源,提前宣传推广,接受报名。在规定时间点开始秒杀活动,买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先抢先得方式在线抢房,速度最快的买家,即竞购成功,出价最高的买家竞购成功,并按此价格付款购买。

3.6.2 报名条件:在售项目,拿出一套或两套房,需要给予大幅折扣。

3.6.3 需要资料:楼盘各种效果图、具体参与竞拍活动的房号、户型图、楼盘简介、活动时间、原价、活动价格。

3.7 网上报名

3.7.1 活动形式:开发商拿出房源展示,网上接受客户报名,为方便买家看房、选房,免费提供在线报名功能。开发商将根据该报名名单,与买家取得联系,进行后续看房、选房、购房服务。

3.7.2 报名条件:在售楼盘、或蓄水期项目。

3.7.3 需要资料:楼盘各种效果图、具体参与竞拍活动的房号、户型图、楼盘简介、活动时间、价格、网上报名额外折扣。

3.8 猜房价

3.8.1 活动形式:对于未开盘销售的项目,通过项目展示,开展网上猜房价,对于参加竞猜的网友进行排名。前三名给予高折扣或高优惠购房的奖励,其它参与网友可参加相应的团购优惠。

3.8.2 报名条件:预告楼盘、蓄水期楼盘。

3.8.2 需要资料:楼盘各种效果图、具体参与竞拍活动的房号、户型图、楼盘简介、区域规划及配套简介、活动时间、猜价获胜者前三名给予的奖励(优惠或礼品)、价格公布日期与公布形式、其它参加活动者团购优惠折扣。

4房地产电商运作平台

4.1 搜房网房地产电商平台—狂拍团

狂拍团已引入第三方支付系统支付宝,通过与开发商或代理商直接合作形式吸引房源,引流客户资源主要依靠房产网站用户。

服务模式:单一线上电商解决方案,售卖形式有抢购、团购、拍卖等。

4.2 网易专属2.0时代电商平台—房易购

房易购是网易房产2012年7月联合网易邮箱推出的专属房地产电商平台,主要是整合网易的媒体资源深度嫁接地产营销。

服务模式:“门户网站+专业邮箱+垂直电商+SNS”四大互联网形态强势组合。

4.3 新浪房产电商平台—乐居购房网

乐居购房网是由新浪房产电商EJU升级而来,2011年8月正式上线运营,2012年2月全面改版升级,并更名为“乐居购房网”。

服务模式:新房热卖、竞拍馆、团购馆、品牌馆、经纪人馆;全方位立体看楼、多样化竞买模式、线下线上服务、第三方支付保障。

4.4 国内首创O2O房产全民营销平台—好屋中国

好屋中国是“大数据、云服务、平台、移动”时代背景下的先行者与探索者,好屋摒弃了传统的媒体电商模式,根据互联网“互动、分享、均利”的本质,在全国首创了基于移动互联网的O2O房产全民众销平台。

服务模式:推出“好屋合伙人、抢钱宝、抢客宝、助理宝、全媒体直投和阿米巴刀客”等系列产品,实现了房产营销中定位、精准传播、渠道导客、内场转化、后期服务这五大环节的完整闭环。

4.5淘宝网旗下专业房产电子商务平台—淘宝房产

2003年3月淘宝房产前身--易赁网正式上线,致力于提升网上找房体验,2005年9月易赁网并入口碑网,成为口碑网旗下的重要业务之一,口碑房产在国内先后率先推出了短信订阅房源、RSS订阅房源、地图找房、3D地图找房、二手房房价指数、房源信息个性化标注、网上小区、中介网店、手机WAP找房、邮箱定制房源等各种网上找房应用,后更名为淘宝房产网。

5房地产电商经典案例

5.1 万科—中粮万科长阳半岛—网易房产—8万抵15万

5.2 龙湖—时代天街—网易房产—20万抵30万

5.3 碧桂园—九龙湾—网易房产

5.4恒大—御景湾—淘宝房产—可与预约看房

5.5 中铁—秦皇半岛—房多多—4万抵5万

6房地产电商的发展前景

房地产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房地产销售模式,从2011年4月SOHO中国与新浪乐居的“无底价竞拍”开始,四年间发展迅速,如今已成为房地产项目一种至关重要的途径。房地产电商是一个线上线下完全结合的O2O模式,最终要实现线上推广,线中蓄客,线下营销的目的。这种方式能够实现开发商、购房者以及电商平台的“三赢”。对于开发商来说,可以更加精准地掌握房地产需求量,以及准确的锁定意向客户,并能够扩大项目的知名度。对于购房者来说,从网上可以得到切实的优惠,并能够横向了解更多的楼盘,通过加以比较,最终选定最适合的房子,对于电商平台来说,可以获得不扉的利润,同时能够增加其知名度,可谓说“一举三得”。因此,房地产电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将成为未来房地产销售模式的主流趋势。

浅谈电商时代的房地产市场营销

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 题目:电商时代的房地产市场营销院(系):工商管理年级: 2015级 专业:工商管理 班级: 学号: 2 姓名:陈小燕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 2017年 2月 引言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价格一路飙升,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在一片房地产泡沫的质疑声中,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及中国人民银行等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严控市场过热的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在资金紧缩、土地供应受限、购房者心理预期降低等诸多不利于房地产长远发展的因素的制约下,房地产正在经历着一场革命性的变革。房地产企业如何结合自身与市场现状开创有自我特色的市场营销模式,提升企业的利润以及品牌的知名度,成为各房企不得不面对的问题。电子商务,这是互联网广泛化后的互联网衍生品,其低成本高效率的营销模式为处于困境中的房地产行业带来了曙光。某房地产营销总监说:“2013年,传统行业基本都会启动电商营销模式,对于房地产进入电商的优势是增加了一条崭新的销售渠道”,同时他还认为“现在的房地产市场,不能再依赖从前固有的营销模式,产品创新和销售渠道的创新都是必不可少的,也是大势所趋”。对于房地产开发而言,电商时代的到来使房地产营销适应了多样化的市场需求,符合现代的以消费者为核心的整合营销理念。更加容易与重要的顾客建立有特定价值倾向的关系,创造顾客满意。改变了原来只有售楼处、媒体广告和专职人员促销三部分组成的营销模式。同时为制定比较完善的营销方案提供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关键词】电商、房地产、房地产市场营销 1.房地产市场营销与电子商务 1.1 房地产市场营销与电子商务的概念 1.1.1 房地产市场营销

对于房地产的概念,我们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房地产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同时也是一项法律权利。 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房地产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权利。法律意义上的房地产本质是一种财产权利,这种财产权利是指寓含于房地产实体中的各种经济利益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种权利,如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典当权、租赁权等。 房地产市场营销是房地产经营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所谓房地产市场营销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企业经营方针﹑目标为指导,通过对企业内﹑外部经营环境﹑资源的分析,找出机会点,选择营销渠道和促销手段,经过创意将物业与服务推向目标市场,以达到占有市场﹑促进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断发展目的的经济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讲,房地产营销是在对市场的深刻理解的基础上的高智能的策划。它蕴含在企业生产开发经营的全过程,由市场调查、方案制定和建筑总体设计、价格定位、广告中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信息反馈等组成。 1.1.2 电子商务的概念 电商,一般称之为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是指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也可理解为在互联网(Internet)、企业内部网(Intranet)和增值网(VAN,Value Added Network)上以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的活动,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各国政府、学者、企业界人士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和对电子商务参与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给出了许多不同的定义。 电子商务是利用微电脑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进行的商务活动,但是,电子商务并不等同于商务电子化。 电子商务即使在各国或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定义,但其关键依然是依靠着电子设备和网络技术进行的商业模式,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它已不仅仅包括其购物的主要内涵,还应包括了物流配送等附带服务。电子商务包括电子货币交换、供应链管理、电子交易市场、网络营销、在线事务处理、电子数据交换(EDI)、存货管理和

房地产电商营销方案

房地产电商营销方案 篇一:房地产电商的销售模式 房地产电商模式 1 房地产电商的发展概况 1.1 初期:开发商自建模拟销售网站 2021年,在网上兴起一种网上售楼的新型购房方式,人们可以通过网上售楼处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演示手段,了解项目的详细情况,与对同一项目感兴趣的网友对话交流,最后挑选户型缴纳定金最终完成网上预订。 1.2 发展期:房地产专业网站的“售楼处” 搜房网、搜狐焦点、新浪乐居等房地产专业网站为方便购房者搜索、浏览楼盘信息,综合了所有新推楼盘的关键信息:立体沙盘、楼盘视频、360度立体样板间/园林、关键信息等。 1.3 近期:房地产销售的电商化 2021年新浪乐居与潘石屹合作网上拍卖SOHO中国旗下商铺产品,正式拉开了房地产电商的帷幕。正是有了这一次的试水,房地产电商如火如荼的迅速发展起来,搜房、365、爱房等迅速推出新产品,出现了团购、搜房狂、团立方等多种新形式。 2021年6月18日经、经过长时间全面细致的研究,新浪乐居终于推出了完全由开发商自己主导的平台,与服务分离的安全、阳光模式”E信通”。 总结:以2021年SOHO中国与新浪乐居联手打造的商铺“无底价竞拍”为序幕,房地产电商开始迅速发展起来,如今已成为房地产项目重要的销售手段。 2 房地产电商的存在形式

2.1房产销售机构分销模式 开发企业与具备在线交易平台的大型房产中介或房产经纪公司合作,将在售产品在合作方的销售平台上进行分销,在确定客户来源后给予房地产中介或房产经纪公司合同约定比例的分成,此种模式虽可以为开发商拓宽分销渠道,但由于成交客户界定较为繁琐与困难,所以适用范围较小。 2.2“房多多”、“好屋中国”等销售模式 由电商平台与开发商进行洽谈,以电商平台强大的客户资源数据与经纪人团队向开发商换取专属优惠,最终电商平台向开发商提供大量优质客户,由电商提供的客户最终成交后获取房款总价5‰左右的佣金,以此实现开发企业、经纪人、客户三方共赢的结果 2.3媒体电商代销模式 媒体电商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签订协议的形式,双方约定在特定时间段内由媒体电商代理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房源,合作期间由媒体电商负责全面媒体推广与蓄客工作,最终根据合作期间内的实际成交情况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分阶段向媒体电商支付佣金。 总结:房地产电商的存在形式很多,但是最主要的形式是开发商和电商平台的合作。 3 房地产电商销售模式 3.1 阶梯团购 3.1.1活动形式:与开发商约定一定数量房源,买家以先到先得方式在线抢购房源,优惠折扣随着报名人数的增加而增加,每达到一定的团购套数,所有抢

互联网房地产模式

互联网+房产模式总结归纳第一类:房产媒体类电商(典型代表:搜房网、新浪乐居、网易房产、搜狐焦点等)房产媒体类电商出现时间较早,包括一些房产垂直网站、门户网站和分类信息网站的房产频道等,是由房产媒体平台发展起来的。房产媒体类电商一方面仍然以提供房产资讯、房源信息发布和开发商广告服务为主;向开发商收取的广告/营销费用和向中介公司收取的挂牌费/端口费。另一方面,开始通过组织房产团购、开发房产金融产品、构建中介经纪平台等形式,进入房产营销电商阶段。 目前,一些房产媒体平台仍以信息发布为主,如安居客、百度乐居、房掌柜、万房网;还有一些房产媒体平台已经转型房产媒体电商,如搜房网、house365、搜狐焦点、新浪乐居等。 优势:在线上流量方面具备领先优势;品牌认知度也相对较高。 劣势:1、房产行业相比快消品行业,营销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非常低。房产媒体类电商在压缩营销成本上下功夫,并不能解决房地产行业的实际痛点。2、在线下服务资源方面相对欠缺。一些房产媒体类电商已经开始注重加强线下服务体系的建设,但在转型过程中,压低佣金、减少中间环节,损害了传统中介公司的利益。中介公司是房产信息平台的主要客户之一,短期内对平台的营收情况将有一定影响。 第二类:房产经纪人分销平台模式(典型代表:房多多等) 房产经纪人分销平台模式主要是通过建设房产经纪人分销平台,把全国线下零散的房产中介、个人职业经纪人资源整合;相当于房产电商中的“阿里巴巴”。相比传统的房产媒体平台而言,这种模式更注重个人职业经纪人资源;比如房多多,有房多多经纪人APP和房多多经纪人(二手房)APP,签约经纪人超过50万。 优势:对于开发商/代理商而言,这种模式一定程度提升了线上流量导入线下

中国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发展.doc

作者:曹智聪 第一章∶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的兴起 第二章∶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 第一节:房地产行业发展状况 一、房地产行业发展现状 二、中国模式与美国模式之比较 三、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第二节:电子商务在房地产行业的应用 一、最大化传播效应,形成更多的准客户群体。 二、准确而完整表现发展商的创意和楼盘优势 三、服务个性化 四、提高成交率 五、广告效益高 第三章∶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的未来发展 第一节: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方向 一、发展商企业形象展示 二、网上楼盘展示销售系统 三、数字化社区系统 四、网上装修顾问系统 五、房产销售管理系统 第二节: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思路 一、转变观念,勇于创新,赢得电子商务发展主动权 二、企业内部的信息化 三、电子商务与传统模式的结合 四、高度重视客户关系和客户资源的开发 第三节: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发展中要注意的问题 一、研究解决安全认证支付管理问题 二、抓实内部管理 三、培育市场树立品牌 四、加强对连锁网点的管理 第四章结束语 摘要: 随着信息化技术在许多行业和部分企业中的成功应用,房地产电子商务已成为房地产企业经营方略的一个不可取代的重要环节。其相对低廉的成本、超越时空限制等的经营方式和企业因此获得的巨大利润,令众多房地产企业投入更多的关注目光。本文将探讨中美两国在房地产方面的发展模式和电子商务在我国房地产行业中的应用。 第一章∶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的兴起 互联网已经轰轰烈烈的改变着中国的社会经济,房地产业也没有例外。虽然,理想中的电子商务模式还没有成为现实,但其中所蕴涵的巨大市场前景已经日渐明朗。和其它所有行业一样,房地产业也正在受到全球电子商务化趋势的影响。在电子商务的环境下,企业的商务的运作方式将会发生变化,并且将会产生新的模式和流程。越来越多的地产发展商认为,今天开始涉足该领域的公司将成为未来地产业的领导者。 电子商务实际上就是在网络上进行的商务,就是借助强大的数字信息技术来了解每个客

(电子商务)中国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发展最全版

(电子商务)中国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发展

作者:曹智聪 第壹章∶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的兴起 第二章∶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 第壹节:房地产行业发展状况 壹、房地产行业发展现状 二、中国模式和美国模式之比较 三、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第二节:电子商务在房地产行业的应用 壹、最大化传播效应,形成更多的准客户群体。 二、准确而完整表现发展商的创意和楼盘优势 三、服务个性化 四、提高成交率 五、广告效益高 第三章∶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的未来发展 第壹节: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方向 壹、发展商企业形象展示 二、网上楼盘展示销售系统 三、数字化社区系统 四、网上装修顾问系统 五、房产销售管理系统 第二节: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思路 壹、转变观念,勇于创新,赢得电子商务发展主动权二、企业内部的信息化

三、电子商务和传统模式的结合 四、高度重视客户关系和客户资源的开发 第三节: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发展中要注意的问题 壹、研究解决安全认证支付管理问题 二、抓实内部管理 三、培育市场树立品牌 四、加强对连锁网点的管理 第四章结束语 摘要: 随着信息化技术在许多行业和部分企业中的成功应用,房地产电子商务已成为房地产企业运营方略的壹个不可取代的重要环节。其相对低廉的成本、超越时空限制等的运营方式和企业因此获得的巨大利润,令众多房地产企业投入更多的关注目光。本文将探讨中美俩国在房地产方面的发展模式和电子商务在我国房地产行业中的应用。 第壹章∶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的兴起 互联网已经轰轰烈烈的改变着中国的社会经济,房地产业也没有例外。虽然,理想中的电子商务模式仍没有成为现实,但其中所蕴涵的巨大市场前景已经日渐明朗。和其它所有行业壹样,房地产业也正在受到全球电子商务化趋势的影响。在电子商务的环境下,企业的商务的运作方式将会发生变化,且且将会产生新的模式和流程。越来越多的地产发展商认为,今天开始涉足该领域的X公司将成为未来地产业的领导者。 电子商务实际上就是在网络上进行的商务,就是借助强大的数字信息技术来了解每个客户的需求和倾向,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然后尽可能快速、便捷地实现交易且将产品和服务交付给用户。个性化、自动化的服务特征,为商业机构增加收入、降低成本、建立和

房地产销售模式

房地产销售模式 目录 1 “坐销”模式 2渠道销售模式 3“案场--门店--项目中心”的销售模式 4自产自销模式 5委托代理模式 6网络营销模式 7内部认购模式 8先租后售模式 9发放信托基金模式 10短信推广模式 11买房送礼包等模式 12销售方式案例 房地产销售行业曾被认为是一个没有门槛、无法判断其真实能力的行业,无数的代理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成立。从产业链来看,这个行业处在房地产业的下游。而随着市场的发展,行业竞争程度愈发激烈,对代理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产营销势必迎来一场理念和人才的冲击。本文从房地产销售渠道的特点分析入手,指出房地产新型销售渠道构建的必要性,并对传统渠道模式和新型的销售模式进行了探讨。 1“坐销”模式 1.1特点通过传统的广告宣传在售楼处坐等客户上门购买。 1.2优势一般顺利,交易较快。 1.3劣势一次广告投放后难以达到预期的销售目标。 2渠道销售模式 2.1特点投入部分资金与金融机构整合,将准备连续拿地但手中缺少资金的开发商在销项目的尾盘收购,通过二手房公司快速将资金回笼用于新项目。 2.2优势分销公司往往拥有庞大的销售渠道和丰富的客户资源。 2.3劣势门店资源多,管理上困难;一业务员手上多个项目难以集中全部精力推广该开发商的项目。 3“案场--门店--项目中心”的销售模式 3.1特点1.对项目中心的业务员进行系统培训; 2.开发顾客的同时每名业务员都会分区域负责对公司体系下门店内的 经纪人进行项目培训

3.项目中心人员在带看途中充分讲解项目的卖点。 3.2优势1.减少广告推广成本 2.保证现场充足的人气,促进项目成交 3.化解市场风险。 3.3劣势成本较大。 4自产自销模式 4.1特点开放商和销售商合二为一。 4.2优势1.掌握客户需求 2.维护开发商的品牌 3.对销售节奏和价格走向进行有效控制 4.为消费者省钱。 4.3劣势1.成本高 2.不符合社会分工的特点和要求 3.直销渠道一般较窄。 5委托代理模式 5.1特点开发商委托房地产代理商寻找顾客,顾客再经过代理商中间介绍而购买 物业的营销渠道方式。 5.2优势1.分散开发商风险 2.跟多的业务员和客户关系 3.新产品更快推向市场。 5.3劣势1.开发商对市场的敏感度降低 2.降低了开发企业的利润、增加顾客的经济负担。 6网络营销模式 6.1特点企业――信息――网络媒介――信息――用户。 6.2优势1.信息传递更直接 2.较低成本 3.信息传播更快、更广 4.信息回馈收集更快。 6.3劣势1.网上浏览信息后还是要去现场看房,没有节约时间和体力 2.我国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3.网络安全、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不完善都延缓了网络营销作为新 兴的渠道模式的进一步发展。 7内部认购模式 7.1特点其实内部认购除了能在正式开售前早早笼络住一批客房之外,最主要的

几种房地产电商模式

几种房地产电商模式 龙湖、万科、绿地等知名房企纷纷试水房地产电商模式。众所周知,电子商务模式分为两种:一、传统电商二、移动电商。房地产电商企业分为三种:一、开发商二、介于开发商与购房者中间的服务商。如:搜房网。三、房地产移动电商,即O2O模式。 尽管目前看来,电商模式未成型,称之电商或许有些牵强。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房产“电商”模式已开始步入精细化运作阶段。 第一种:龙湖、万科携手新浪、易居电商平台,绿地登陆搜房电商等等。众多地产公司纷纷触网卖房。 第二种:淘宝房产:是淘宝网旗下专业的房产电商平台,致力于让用户淘到自己喜欢的房子。是网上体验找房典范。推出了地图找房、3D地图找房、短信和邮箱订阅房源、房源信息个性化标注、网上小区、二手房房价指数、手机WAP找房等等多种网上应用。为人们提供相当便利的服务和快乐的体验。 搜狐焦点房产:搜狐地产秉承“爱家,爱生活”的运营理念,为消费者提供从买房、卖房、租房、装修和生活等全面专业的一站式资讯及互动服务。旗下e购房是中国相对专业、真实的房地产家居商务平台。 搜房网:国内最大的房地产家居网络导购平台。现已,大力完善在线支付系统,推出“网上团购和竞拍”两种交易平台和“X万抵X 万优惠”等。 第三种:1、新浪乐居:房地产O2O整合服务平台,服务于

新房、二手房和家居三大领域,业务包括电子商务、在线广告和二手房挂牌服务等,为房地产业提供先进的O2O营销服务体系。其“E 信通”平台的上线,开启电商3.0时代。 2、买房邦---基于微信的O2O电商模式。“买房邦”是楼市传媒集团推出的基于微信公众号的购房平台,专门为购房者提供购房问答和经验分享等房产资讯以及优惠和特惠楼盘团购等购房服务。并且用户在关注“买房邦”后进行实名注册,成为购房者俱乐部会员,就有机会参与“新房五折竞买”抢购和邀好友砍房价等活动,还可以领取高额的优惠券。 在房地产电商已经实现网上支付及第三方账户监管的情况下,“买房邦”这种模式可以很好的提升购房者的议价能力和购房经验,增加购房者的话语权,为其争取到更多的折扣优惠。同时,为开发商解决客户来源和粘度问题。这种模式照顾了购房者的同时,也为开发商带来了新的渠道。促使两者双赢。 以上的房地产电商模式还都在不断探索当中。可能一些开发商老板对这种新模式仍心存疑虑。但,搜房控股副总裁徐晓晔指出,由于访问人群定位清晰,新电商模式将成为房企与互联网机构合作的主要平台。 房地产电商终能以何种样式为人们带来便捷,我们无法估量。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房地产电商是必行之路。这条路究竟如何走?让我拭目以待。

房地产电商的销售模式

房地产电商的销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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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电商模式 1房地产电商的发展概况 1.1初期:开发商自建模拟销售网站 2008年,在网上兴起一种网上售楼的新型购房方式,人们可以通过网上售楼处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演示手段,了解项目的详细情况,与对同一项目感兴趣的网友对话交流,最后挑选户型缴纳定金最终完成网上预订。 1.2发展期:房地产专业网站的“售楼处” 搜房网、搜狐焦点、新浪乐居等房地产专业网站为方便购房者搜索、浏览楼盘信息,综合了所有新推楼盘的关键信息:立体沙盘、楼盘视频、360度立体样板间/园林、关键信息等。 1.3近期:房地产销售的电商化 2011年新浪乐居与潘石屹合作网上拍卖SOHO中国旗下商铺产品,正式拉开了房地产电商的帷幕。正是有了这一次的试水,房地产电商如火如荼的迅速发展起来,搜房、365、爱房等迅速推出新产品,出现了团购、搜房狂、团立方等多种新形式。 2013年6月18日经、经过长时间全面细致的研究,新浪乐居终于推出了完全由开发商自己主导的平台,与服务分离的安全、阳光模式“E信通”。 总结:以2011年SOHO中国与新浪乐居联手打造的商铺“无底价竞拍”为序幕,房地产电商开始迅速发展起来,如今已成为房地产项目重要的销售手段。 2房地产电商的存在形式 2.1房产销售机构分销模式

开发企业与具备在线交易平台的大型房产中介或房产经纪公司合作,将在售产品在合作方的销售平台上进行分销,在确定客户来源后给予房地产中介或房产经纪公司合同约定比例的分成,此种模式虽可以为开发商拓宽分销渠道,但由于成交客户界定较为繁琐与困难,所以适用范围较小。 2.2“房多多”、“好屋中国”等销售模式 由电商平台与开发商进行洽谈,以电商平台强大的客户资源数据与经纪人团队向开发商换取专属优惠,最终电商平台向开发商提供大量优质客户,由电商提供的客户最终成交后获取房款总价5‰左右的佣金,以此实现开发企业、经纪人、客户三方共赢的结果 2.3媒体电商代销模式 媒体电商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签订协议的形式,双方约定在特定时间段内由媒体电商代理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房源,合作期间由媒体电商负责全面媒体推广与蓄客工作,最终根据合作期间内的实际成交情况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分阶段向媒体电商支付佣金。 总结:房地产电商的存在形式很多,但是最主要的形式是开发商和电商平台的合作。 3房地产电商销售模式 3.1 阶梯团购 3.1.1活动形式:与开发商约定一定数量房源,买家以先到先得方式在线抢购房源,优惠折扣随着报名人数的增加而增加,每达到一定的团购套数,所有抢购成功的买家,可获得对应的优惠折扣,活动结束后,按照统一优惠折扣进行付款。 3.1.2报名条件:在售项目 3.1.3需要资料:楼盘各种效果图、户型图、楼盘简介、活动期限、优惠幅度(人越多需要给予的优惠越大,所有优惠幅度需要与参加人数成成正比关系梯进)

电子商务在房地产行业的应用与不足

自学考试“专接本” 毕业论文 作者:杨旸学号:058813214077专业:商务管理(本科段) 题目:电子商务在房地产行业的应用与不足 ——以苏州链家房地产为例 指导者:高雯雯 2015年 04月南京

目录 毕业论文中文摘要 (1) 毕业论文外文摘要 (2) 一、绪论 (3) 二、房地产电子商务的作用 (3) (一)对房地产开发而言 (3) (二)对房地产中介而言 (3) (三)对房地产营销而言 (4) 三、苏州链家房地产以及房地产电子商务的发展 (4) (一)苏州链家房地产简介 (4) (二)房地产电子商务的发展情况 (5) (三)电子商务现有的市场环境 (5) 四、苏州链家房地产在电子商务应用中的优势 (6) (一)广告宣传的网络化、多元化 (6) (二)经纪人办公的系统化、便捷化 (6) (三)房地产交易的简易化 (7) 五、苏州链家房地产在电子商务应用中的不足 (7) (一)网络线上平台与实体店面资源结合不够紧密 (7) (二)网络化售后服务不够专业 (7) (三)网上交易管理存在风险 (8) (四)企业在线管理有待加强 (8) (五)连锁店面在线管理不规范 (9) 六、针对苏州链家电子商务应用存在不足的建议 (9) (一)提升平台传播效应,形成更多的准客户群体 (9) (二)在线客户服务个性化 (10) (三)通过网络平台创造准确而完整的表现楼盘优势 (10) (四)借助网络的便捷化提高成交率 (10) (五)加强连锁店面在线管理 (11) 七、结语 (11) 参考文献 (12) 致谢 (13)

一、绪论 随着科技进步和生活节奏的加快,网络消费这种足不出户的消费体验已然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一个重要部分。虽然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买房绝不是动动鼠标就可以解决的事情。但是,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通过网络来了解最新的房价、房源信息。房地产电子商务已成为房地产企业经营策略中不可取代的重要部分。成本低廉、超越时空、地域限制的经营方式和运营模式,企业因此获得的巨大利润,令众多房地产企业投入更多的关注。发达国家都在把发展电子商务作为拓展全球市场的有效手段,同时积极地参与、协商与合作。在这良好的外部环境下,房地产电子商务将会成为21世纪整个产业发展的一大亮点和推动产业发展的巨大动力。越来越多的房地产经纪公司认为,现在开始涉足该领域的公司将成为未来房地产业的领导者。 通过在苏州链家房地产有限公司2个月的实习学习,深入的了解和学习国内一流房地产经纪公司在房地产开发、运营管理、销售等环节中所涉及到的电子商务领域的创新与应用,同时发现其中的不足和可以改进之处,为公司发展提供参考。 二、房地产电子商务的作用 (一)对房地产开发而言 能够更加及时准确地了解国家有关经济政策、人口政策、产业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及各类优惠政策,准确预测未来房地产市场需求,为房地产开放商确定投资开发的方向提供重要依据。直接同代理商、物业公司、求购求租客户联系,全方位了解其需求,避免关键信息流失,提升客户对楼盘的认可度。 (二)对房地产中介而言 能够实现跨越城市地域的房源信息共享,同时直接与开发商、投资业主进行信息沟通,从而更好地发挥了房地产市场媒介的作用,使中介服务更加专业化。房地产信息的发布、签订租赁合同、购销合同以及收缴款额、上交窗体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和

房地产电子商务的调研报告

房地产电子商务的调研报告

目录 一、房地产电子商务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一)、房地产电子商务行业市场现状 (二)、影响房地产电子商务发展的因素 (三)、房地产电子商务未来发展趋势 二、房产电商与传统营销方式对比分析 (一)、房产电商vs传统线下营销方式 (二)、房产电商vs传统网络营销方式 (三)、房产电商的积极意义 三、房地产企业参与房产电商的建议 (一)、有条件的大型开发商应考虑打造自己的房产电商平台(二)、中小型开发商应与电商平台广泛合作,推动电商发展(三)、品牌经纪公司应谋求搭建自有平台,抢占市场先机(四)、中小型经纪公司应积极探索与开放式电商平台间合作 四、总结 五、致谢

摘要:面对汹涌而来的网络化和目前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国房地产电商化也应运而生。本文旨在通过对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的分析,提出电子商务与房地产相结合的几点建议。并指出电商化房地产的优势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电子商务、房地产、网络营销 一、房地产电子商务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一)房地产电子商务行业市场现状 1、购房者规模巨大,房产电子商务潜在消费群体庞大 房产网站是房产电子商务的主要运营商和推动者,根据艾瑞数据,2013年10月数据显示,房产网站覆盖用户数为4亿人。经调查来的数据显示:房产网站用户年轻,80、90后就占到了60%,而这部分人口恰恰又是高学历、了解互联网的人群,其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拥有者达到5成;高学历的同时也成就了高收入。平均家庭月收入为5989元,对电子商务接受度高,对房产需求旺盛,巨大的潜在购房需求将催生房产电子商务加速发展。通过问卷调查得出的结果可以看出,80、90后将成为因刚性需求购房的主力军,而20-35岁群体对于房地产电子商务接受度普遍较高,这样的用户及市场环境无疑成为房地产电子商务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的有力支撑。 2、房销售总额巨大,存巨量中间渠道市场空间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2年全国商品房销售总额达到6.5万亿,中间渠道佣金市场高达百亿,房产电子商务发展潜力巨大。 (二)、影响房地产电子商务发展的 1、政策经济影响因素 从紧宏观政策调控下,为房产电子商务发展提供良好外部环境。房产市场关系国计民生,土地、金融、住房、社会保障等各方面政策都会对房产市场造成影响。2013年,政府密集出台多个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其中限购、限贷政策抑制了房产市场需求,购房者观望情绪逐渐浓厚,房产市场进入低迷期。2011年1月,“国八条”出台,包括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提至60%,暂停省会城市居民购第三套房,各地一季度要公布房价控制目标且启动问责制度等一系列共8条房产政策,可以说是近几年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最严厉的政策组合;限购令的出台直接压制了购房需求,是导致房产市场低迷的主要影响因素。 2013中共中央政治局经济工作会议,要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促进

房地产电商分销的模式和风险规避(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电商平台的价值类型与财务要点 谨以以下内容做发散思考,供市场部同仁洽谈项目时参考之。 正文: 一、电商平台的服务类型 现在房地产行业内的电商,概括而言就是做项目第三方服务的服务商。房地产行业的电商与电子商务其实没有什么关系,主要包括以下: 1、代收认筹金 这是因为预售证的取得时间有一定前提条件,而房地产项目很多都是以一定资金先启动,靠后续回笼资金来滚动项目开发,不会把项目都建好再考虑卖。而在预售证取得之前,开发商是不能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收认筹金的。如果都放在开盘那天(一般等同于预售证取得时间)来收又怕前期客户大量流失。 为权衡之,甲方就可能会委托第三方代为收钱,明确客户意向,提升安全感。而第三方收取客户费用必须是有服务内容的,代收认筹金的服务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居间服务的名义收取。居间服务是房地产相关法律明文规定的服务内容之一,关键是第三方平台需要具备这样的服务资质即可。据了解,乐居、房多多既是。 (2)以会员费的形式收取。这样的形式主要呈现在一些网站充当第三方服务商的情况下。因为广告平台是不能直接收取客户费用的。但收取会员费,广告平台可以给会员提供相应的优惠和信息优先权等。 (3)咨询服务费的名义收取。基本上就是以上两者之外的形式。主要表现为以团购、渠道折扣等为客户争取到多少优惠,从而收取相应报酬。 (4)以理财产品的名义收取。将认筹植入理财的概念。理财产品生效的前提是购买成功,如未购买成功只能享受最低回报,即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如购买成功,则理财费用可额外享受一部分购房款减免。同时仍享受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回馈。 对于新项目和准备认筹的项目,我们的XXX平台也可以为项目

房地产电商分销的模式和风险规避

电商平台的价值类型与财务要点 谨以以下内容做发散思考,供市场部同仁洽谈项目时参考之。 正文: 一、电商平台的服务类型 现在房地产行业内的电商,概括而言就是做项目第三方服务的服务商。房地产行业的电商与电子商务其实没有什么关系,主要包括以下: 1、代收认筹金 这是因为预售证的取得时间有一定前提条件,而房地产项目很多都是以一定资金先启动,靠后续回笼资金来滚动项目开发,不会把项目都建好再考虑卖。而在预售证取得之前,开发商是不能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收认筹金的。如果都放在开盘那天(一般等同于预售证取得时间)来收又怕前期客户大量流失。 为权衡之,甲方就可能会委托第三方代为收钱,明确客户意向,提升安全感。而第三方收取客户费用必须是有服务内容的,代收认筹金的服务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1)以居间服务的名义收取。居间服务是房地产相关法律明文规定的服务内容之一,关键是第三方平台需要具备这样的服务资质即可。据了解,乐居、房多多既是。(2)以会员费的形式收取。这样的形式主要呈现在一些网站充当第三方服务商的情况下。因为广告平台是不能直接收取客户费用的。但收取会员费,广告平台可以给会员提供相应的优惠和信息优先权等。 (3)咨询服务费的名义收取。基本上就是以上两者之外的形式。主要表现为以团购、渠道折扣等为客户争取到多少优惠,从而收取相应报酬。 (4)以理财产品的名义收取。将认筹植入理财的概念。理财产品生效的前提是购买成功,如未购买成功只能享受最低回报,即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如购买成功,

则理财费用可额外享受一部分购房款减免。同时仍享受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回馈。 对于新项目和准备认筹的项目,我们的XXX平台也可以为项目所不能,为甲方提供第三方代收认筹费的服务。当然具体的服务形式除了上述第一种外,都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酌情提供。我们在拓展新项目时也要了解各项目是否有此类需求。 2、线上推广 电商一直可理解是项目营销通路的一种,比较典型的推广型电商现在主要是以网站为主。在自媒体领域,尚无代表性突出的品牌。目前比较常见的推广服务形式主要为自媒体运营。以运营服务来收取一定的运营费。 3、渠道销售 当电商遇上分销时,一般是开发商解决了认筹问题,在开盘后的强销期比较容易出现的情况。此时,在分销的佣金点数面前,电商服务费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即使有些电商根本没有分销渠道或者根本没有客户是真的通过他的电商渠道来买房子,也不影响其收益。因为分销渠道一般有非常高的点数。现场的营销团队、项目组很容易将自然来访都归纳到分销渠道上来。后面无非是电商平台与销售团队之间的利益如何再分配而已。 目前XX项目虽还处于认筹阶段,但我们的合作方式也就是渠道提点的方式。 现在关于各项目针对电商的合作诉求,有一种很常见的说法是:‘项目组的待遇太低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电商平台的存在是照顾了各方利益后的利益再平衡。传统的电商大多数都是在带客和实效服务上没有实际突破的,但仍然可以存在,存在即有其合理性。而且开发商最终是否用电商作为取费的第三方,还有由策划提思路,营销总提综合建议的。 XXX平台相对于传统电商,在渠道传播上是有优势的。即使没有任何优势,基于利益再平衡而作为第三方电商而存在,理论上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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