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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氧站设备事故管理规定

制氧站设备事故管理规定
制氧站设备事故管理规定

编号:SY-AQ-08620

(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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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氧站设备事故管理规定Regulations on equipment accident management of oxygen generating station

制氧站设备事故管理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和氧气的连续稳定的供应,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设备事故管理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设备事故分析要坚持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与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生产车间负责组织一般设备事故的分析及抢修。

第三章设备事故的定义、分级

第四条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设备的零件、构件损环,使生产突然中断或受严重影响,或由于本岗位设备原因直接造成氧气供应中断而使生产突然中断

者,称为设备事故。

第五条下列情况不列为设备事故

(一)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安全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而未造成其他设备损坏者;

(二)在生产过程中易损件及大宗消耗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三)生产工艺事故,使生产中断,而未造成设备、厂房、构筑物损坏者;

(四)交通事故,而未造成设备损坏者;

(五)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设备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第六条设备事故分级

(一)特大设备事故: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00万元及以上者,为特大设备事故。

(二)重大设备事故: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重大设备事故。

1、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者;

2、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24小时及以上

者;

(三)一般设备事故: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一般设备事故。

1、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者;

2、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1小时及以上,二十四小时以下者。

第四章设备事故的统计与上报

第七条事故统计。事故次数、事故发生时间、影响生产时间、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是设备事故管理的基本数据,应如实记录,正确统计。

(一)事故次数:

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一般按中断一次,计算一次。如果一台设备发生事故,修复开机还没有达到正常生产时,在同一部位又发生事故,后一事故应认为是前一事故的继续,只计算一次。事故时间和修复费则要累计计算。

(二)事故时间:

1、一般按设备停机到设备具备恢复生产条件之间的时间计算,玻璃纤维窑炉应加上影响生产的时间。

2、有备用机组的设备,事故时间为事故设备停机到备用机组开机的时间。

3、动力设备发生事故引起系统停机,其事故时间计算为涉及的生产设备中最长停机时间。

4、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被迫提前检修,或临时安排计划检修者,其事故时间的计算统一规定为按事故设备停机到该设备具备开机状态时之间的时间计算。

(三)设备事故损失费为事故设备修复费与减产损失费之和。

1、设备事故修复费为修复损坏的设备发生的材料、备件、人工及管理费用等。备件、材料费用一律执行采购价格,人工费按发生事故单位设备系统人员平均日工资额乘以修复设备总工时计算。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应为改换与设备规格、装备水平相应设备现行价格。

2、减产损失费为因设备事故使生产突然中断减少的产品所带来

设备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设备事故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编制: 审核: 批准:

设备事故报告制度(试行) 1、总则 为了预防设备事故发生,明确事故发生后报告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事故报告及处理 3、管理职责及权限 3.1、设备能源部是设备主管部门,负责设备事故处理工作,对各个车间设备管理、使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对违章操作、设备带病及冒险作业等违章行为和违规现象进行制止和处罚。 3.2、各部门及车间主要领导是设备事故第一责任人,需正确处理生产与设备的关系,把预防设备事故作为日常生产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3.3、各个车间是设备使用主管部门,负责对各个班组设备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对本单位违章、违规操作、设备带病及冒险作业等违章行为和违规现象进行制止和处罚。 4、设备事故的界定 4.1、设备事故: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安全装置、输送设备、建筑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效能降低,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行为或事件。 4.2、下列情况不列为设备事故: 4.2.1、经监测、检查发现设备技术状况不佳,或发现设备有隐患,但未造成设备损坏,经公司同意安排的临时检修; 4.2.2、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安全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而未造成其他设备损坏; 4.2.3、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工艺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未造成设备和建筑物结构损坏;4.2.4、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系统电压压降超限或上级供电部门突然停电,使生产中断而未造成设备损坏; 4.2.5、新安装或检修后的设备在试车期间发生的事故; 4.2.6、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设备、建筑物、构筑物损坏使生产中断。 5、设备事故的分级 5.1、特大设备事故 设备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5.2、重大设备事故 5.2.1、设备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者;5.2.2 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或动力能源供应中断)48小时以上者。

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制度

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制度 1、目的 杜绝重、特大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一旦发生设备事故,认真分析、严肃处理、及时抢修,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 2、事故的定义 影响瑞土公司矿山所辖车间正常生产的一切设备故障均称为设备事故。 3、事故分级 (1)设备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2)一般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3)重大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4)特大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4、事故处理 (1)事故汇报制度。凡发生设备事故或故障,应立即自下而上逐级报告,任何人不得隐瞒、拖延不报。 ①发生设备故障(含小事故)由岗位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 第 2 页共 2 页

向值班主任汇报,由当班值班主任组织有关人员迅速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②发生一般设备事故,当班班长在接到岗位人员汇报后应立即组织抢修,在第一时间逐级向上级领导汇报。 ③发生特大设备事故,当班放长在接到岗位人员汇报后,应迅速采取有关应急措施并严格保护现场,在第一时间报告矿长、技术科长。矿长及单位负责人及时向公司主管副总、矿长汇报,经公司有关部门领导或矿长同意后,方能组织现场抢修。 (2)事故抢修。凡发生设备事故或故障,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拖延或违抗抢修指令。 (3)事故分析。凡是发生设备事故,当班值班主任都必须认真作好记录,并在早调会上通报事故情况,要求发生事故的单位在12小时内将事故及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技术科,技术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做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备案。 (4)事故处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事故的情节作虚假陈述、开脱事故责任者,要从重处罚。根据事故的级别、性质、情节、影响生产的时间和责任者的态度可以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扣款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挽救事故或对避免事故发生有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5)事故上报。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后,设备事故处理修复后48 第 2 页共 2 页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的情况,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性,采取有效的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 1、发生轻伤事故后,应由负伤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并由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在当日下班前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部门。 2、发生重任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亲自或责成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3、发生死亡事故后(即四级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应在24小时内报企业主管部委和建设部。发生重死亡事故(即一、二、三级事故)也照此办理。 二、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各级组织抢救伤者,想方设法医疗,使之尽快恢复身体健康。 2、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必须做好围挡和标志,派专人看护,使被厂址的物件、碎片、残留物、致伤人的位置保护原样,不准移动和冲刷擦试。 3、事故发生后,企业要立即成立3-5人的事故调查小组,按“四不放过”原则,一是勘察事故现场,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致伤物体,并拍摄事故现场。二是对发生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本工种工龄、接受教育情况和发生事故原因,对证人的口述材料要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并责成写出书面材料,签字盖章。三是查清单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及措施的实施情况。 在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的基础上要根据《只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第六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其性质分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及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结合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按应负的责任大小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分别给予事故单位和个人予以罚款、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触及刑律的上报人民检察院处理。 感谢您的阅读!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新编版) 1、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本科室领导、设备科和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技术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院领导、设备科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

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单位《事故管理制度》。 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规定处理。由人事部门或设备管理部门实施。 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特种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设备科负责保存。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发生事故(故障)将导致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甚至发生人身伤亡,给企业和员工带来巨大损失。为加强梁场设备事故管理,使事故的汇报、调查、分析、定级、定性及考核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故(故障)管理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用日常维护和计划检修相结合,积极推行点检定修制,开展设备状态监测,对设备技术状态进行动态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条设备事故(故障)管理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部是设备事故(故障)的归口管理部门。对违章作业和超负荷使用设备的现象,及由此造成的设备事故(故障),设备管理部门有权制止和处理,并提出考核意见。 第四条对设备事故(故障)要实行全面管理。 1、设备事故(故障)不论大小及何种原因,都必须纳入管理范围。 2、要管事故的全过程。包括组织事故(故障)抢修,主持事故(故障)分析,制定防止事故(故障)的措施并监督执行;提出处理意见;事故(故障)的统计分析上报。 3、对设备事故(故障)要认真执行“三不放过”的规定。包括从事故(故障)隐患着手,定期检查隐患及整改情况,对隐患产生的原因和机理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处理意见;进行事故的统计上报。 第五条当发生事故,分析既有操作原因又有设备原因时,按主次责任定性 并归口相应处室具体管理。 第六条当生产、设备、质量等事故相关联时,由生产处组织、项目领导参加,组成联合调查组, 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 第二章生产设备事故及生产设备故障 第七条生产设备事故、故障的定义及分级 1、生产设备事故: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使生产突然中断者,或由于本企业设备原因直接造成能源供应中断而使生产突然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严格事故管理,掌握事故发生情况,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2008 《工伤保险条例(修改)【2010】》国务院令第586号 3、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制度;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制度。 总则 第一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中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将上述一般事故具体细分为五级:

1.一般事故A级(公司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一般事故B级(公司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一般事故C级(公司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2人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下3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D级(公司级较小事故),是指造成1人轻伤,或者3万元以下5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一般事故E级(公司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5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1)、本条规定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因果关系造成设施的破坏、原材料的浪费、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或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第二条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及企业特点,伤害程度的界定如下: 1、轻微伤:损失工作日等于或低于7日的失能伤害。 2、轻伤:损失工作日高于7日且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或者急性工业中毒不留任何后遗症的。 3、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或者急性工业中毒病留有后遗症的。 4、死亡 第三条事故分类及责任 1、生产事故: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或由于误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或因非外力原因导致的停产称为生产事故;生产事故由车间内人员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导致的,由违章指挥人员或违章操作人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83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983 2 / 2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特种设备事故按照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2、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3、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质检部门报告。 4、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工作,并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给以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质检部门。 5、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机电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 为加强我公司机电设备事故管理,及时总结事故教训,预防事故的重复性发生,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指事故为机电设备事故:是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 机、产量损失、质量下降、消耗上升的事故。事故的后果为设备损坏、经济损失、环境恶化等不良影响。 1.3 本制度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分析追查处罚制度》 二事故等级 设备事故等级的划分按以下规定执行: 2.1特别重大设备事故:造成系统停车72小时以上,三类容器爆炸,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2.2 重大设备事故:设备损坏影响生产系统日产量计划的50 %以上,或单系统日产量计划的100%,或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 2.3 一般设备事故:设备损坏影响日作业计划10 %以上,或直接经 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单台设备出现报废,直接损失达到5000元以上为一般设备事故。 2.4 微小设备事故:设备损坏影响日作业计划,但产量和直接经济损失均低于一般设备事故的。 三设备事故管理分工 3.1出现设备事故时,生产车间第一时间通报机修车间和调度室,调 度室负责组织事故处理,调度室根据事故类别及时通报安全技术科和上报值班公司领导,安全技术科对事故处理进行监督和调查,由生产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车间协助机修车间恢复生产。 3.2 设备事故管理内容包括:组织设备维修和及时恢复生产,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档案材料的统计、整理、保管和上报有关部门等。 3.3因工艺操作直接造成设备损坏,虽属于设备事故,但其责任认定及调查处理由调度室管理,安全技术科协助调查。 3.4 电气、仪表事故属设备事故范围,纳入设备事故管理范畴。 3.5因电气、仪表故障直接造成设备损坏,属设备事故范围,由安全技术科组织分析事故原因。 四设备事故汇报 4.1 事故的最先发现者除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求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 外,应以最快捷的方式向所在车间的值班领导和机修车间报告。 4.2 车间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以最快捷的方式报告调度室。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现场当时情况等,瞒而不报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3调度室接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向值班领导和主管副总经理汇报,车间负责人及时安排设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五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 5.1 对事故等级中微小和一般设备事故,由车间组织人员(根据具体 情况机修车间参与)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方案进行组织处理、抢修。恢复生产1日内,由安全技术科组织事故分析,填写事故分析报告书,事故分析报告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阅签字后,安全技术科主管人员 存档并填写台帐备查。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 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范围 公司及公司属各基层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于本制度。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3.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1号); 3.4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4管理规定 4.1 公司安全部负责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管理;其他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事项的管理;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管理。 公司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

处理意见。 4.2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3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 4.4 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全力支持、配合公司、集团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4.4 事故报告 4.4.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安质部及主管安全经理报告,主管安全经理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并在事故发生30分钟内报告至集团安全安委办。 特别是发生较大人员伤亡或被困、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着火、爆炸等事故,除按规定向公司报告外,必须在10分钟内向集团安委办和市安监局(电话)口头报告,在拨打110、119报警时,应同时拨打12350或82595958向市安监局应急中心报告。 发生交通、火灾等事故,事故发生单位除按相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报告外,还应按照以上规定报告公司安质部。 4.4.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单位全称、隶属关系、行业类型、经济类

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处理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各类事故的管理。 3 引用法规 《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1 年、《工伤保险管理条例》、《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 4 事故分类 4.1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2 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3 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4.4 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产、减产以及跑油、跑料、串料的事故。 4.5 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故障等造成车辆、船舶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4.6 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事故。 4.7 人身事故:除上述事故外,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5 事故等级划分 为了使于事故管理,按事故的性质划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特大事故、恶性未遂事故。 5.1 小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下同) (1)一次轻伤1-2 人; (2)直接经济损失1 万元以下/次;

(3)严重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引起超温、超压、超负荷,误送水、电、汽及严重的跑料,经及时处理不使事故扩大的。 (4)由于操作处理不当,造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或液体泄漏,已达到火灾、爆炸和中毒的危险,经及时处理未造成事故的。 5.2 一般事故 (1)一次轻伤3-5 人; (2)直接经济损失1-3 万元以下; (3)一次事故造成一个生产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50%以上,或二个生产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25%以上。 (4)一次操作失误造成合格产品受污染在50 吨以上者。 5.3 大事故 (1)一次轻伤在6-10 人; (2)重伤1-2 人; (3)直接经济损失3-5 万元以下; (4)一次事故造成生产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1 天以上,或2 个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均在50%以上。 5.4 重大事故 (1)一次轻伤10 人以上; (2)重伤3-10 人; (3)死亡1-2 人; (4)直接经济损失10-50 万元。 5.5 特大事故 (1)一次重伤10 人以上; (2)死亡3 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50 万元以上。 5.6 未遂事故 (1)由于偶然的情况没有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 (2)由于违章作业或误操作,或偶然的原因未引起事故,亦未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但是事故发生了,则后果不堪设想。 6 事故管理职能部门及职责分工 6.1 生产(工艺)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管理: 6.2 产品质量事故品管科负责管理。 6.3 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负责管理。

工厂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工厂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加强设备管理,减少和杜绝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别是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要使有关各方吸取教训。 一、事故范围的界定:设备和零部件损坏价值在300元以上的列为事故范围。 二、职责: 1.生产部负责将事故的报告以及事故当事人的事故报告送交设备部; 2.对设备出现损坏等事故,由设备部牵头会同生产部、综合部并召集事故操作工和所在班组长等, 召开事故分析会,并由设备部负责提交处理意见的报告; 3.设备部根据事故分析作出处理意见,由综合部在全公司进行通报,并以此教育全公司员工。 三、设备事故管理规定: 1.设备事故性质的划分:自然事故、技术事故、责任事故。 a)自然事故即为一般性意外事故,具有偶然因素,不可控制与预防; b)技术性事故,即有偶然因素,也有必然因素; c)责任性事故,即因操作失误,或玩忽职守,造成设备重大损坏。也有维修工检修不到位,或检修不及时等造成损坏; 2.设备事故的处理

l设备事故发生后要用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事故性质不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不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并通报全公司,教育全体员工引以为戒; l按设备事故的性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a)自然事故,应对操作者和机修工进行教育,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视其情节一般不给予处罚,教育员工吸取教训; b)技术性事故,应对操作者和维修者进行教育,对于责任人批评教育,加强责任心,提高维修质量,对相应承担的部分给予10—200元处罚; c)责任事故,特别是重大恶性事故,对责任人要求作出书面检查,直接责任人要按其价值的40%~100%赔偿经济损失,其工资下浮,性质恶劣的要开除出厂。

安全事故汇报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汇报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与之有关的伤害和损失,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事故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对事故的调查、分析、研究、报告、处理、统计和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为了使事故得到高效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要求,报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发生死亡事故实行一事一报制度。 1、班长是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跟班区长是当班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当班出现的安全或机电设备等方面的事故,必须及时向工区和矿调度汇报。凡是谎报、隐瞒不报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由班长、跟班区长承担。 2、凡是人身伤害事故,不论轻重、不论内外伤、不论出血与否,只要影响工作的,班长或跟班区长必须向工区和矿调度及时汇报。伤害较重的,由矿调度安排救护和治疗;一般轻微伤,经班长同意,上井后必须到工区经值班人员初步观察,然后到井口保健站或医院诊断,最后由工区决定休息天数。凡是回家休息的,必须按规定时间返矿上班,超过规定天数不上班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3、出现顶板事故的,除及时处理外,凡是影响生产时间超过1小时的,班长或跟班区长必须向工区和矿调度及时汇报。如出现大的冒顶事故,必须汇报清楚冒顶范围、高度和处理冒顶所需要的材料、人员、时间等。出现谎报、隐瞒不报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

由班长、跟班区长承担。 4、出现机电设备方面的事故时,班长必须安排有经验的人员配合跟班维护员及时处理。凡影响时间超过半小时以上的,班长或跟班区长必须向工区和矿调度及时汇报。如当班处理不了或急需领用新设备下井的,必须汇报清楚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工区值班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设备下井。凡是缓报、谎报、隐瞒不报的每次罚款200元,影响下一班生产造成的损失由班长、跟班区长承担。 三、发生一次死亡1-2人事故,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并且必须在4小时内按照事故汇报程序填表、登记台帐,上报至安监局。 1、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同时必须在1小时内按照事故汇报程序将事故概况报安监局。同时,局领导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值班人员要继续跟踪了解事故抢救及处理情况,随时向局领导汇报。 2、凡是发生非伤亡重大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 3、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等。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 6)接到举报事故的信息、重特大险情信息,应立即向局领导汇报,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一般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第二条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 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第三条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到安全环保科和分管安全的经理,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必须报告到总经理、董事长。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能够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四条事故的救援 (1)接到事故报告的科室及公司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办法(试行)

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事故定义和范围 (3) 第三章设备事故的等级分类 (4) 第四章设备事故抢修 (4) 第五章设备事故分析处理 (5) 第六章设备事故的统计 (6) 第七章设备事故(故障)预防 (8)

第一章总则 1.1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发生事故(故障)将导致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甚至发生人身伤亡,给企业和员工带来巨大损失。为加强杭氧气体中心所辖气体公司设备事故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2 事故(故障)管理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用日常维护和计划检修相结合,积极推行点检定修制,开展设备状态监测,对设备技术状态进行动态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 1.3 对设备事故(故障)要实行全面管理。 1.3.1设备事故(故障)不论大小及何种原因,都必须纳入管理范围。 1.3.2对事故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组织事故(故障)抢修,主持事故(故障)分析,制定防止事故(故障)的措施并监督执行;提出处理意见;事故(故障)的统计分析上报。 1.3.3对设备事故(故障)要认真执行“四不放过”的规定。包括从事故(故障)隐患着手,定期检查隐患及整改情况,对隐患产生的原因和机理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处理意见;进行事故的统计上报。 1.4 设备事故(故障)管理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气体公司设备部是设备事故(故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组织主要设备、二

级以上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修复方案的拟定,制止违章作业和超负荷使用设备,对设备事故提出考核意见,二级以上设备事故档案的建立。 第二章事故定义和范围 2.1 凡是正式投产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使生产突然中断停机时间在4小时(含4小时)以上者,或由于本企业能源设备原因,直接造成能源供应中断,而使生产突然中断停机时间在4小时(含4小时)以上者,称为设备事故。 2.2 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电机烧损(交流电机30KW 及以上,直流电机22KW及以上),未构成事故条件,且停产时间大于20分钟小于4小时或设备动作不正常,控制失灵,需停产检查、调整且停产时间大于20分钟小于4小时者称为设备故障。 2.3 下列情况不列为设备事故 ●通过点检发现设备(含建筑物、构筑物)技术状况不好,安排的临时检修。 ●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安全保护件损坏使生产中断,但未造成其他设备损坏者。 ●非设备原因造成的能源供应异常而导致的生产中断。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特种设备事故,按照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 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严重事故 和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 上,或者受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100人(含100 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1000万元) 以上的设备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一29人,或者受伤50- 9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 1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伤20―49 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500

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严重事故,是指造成死亡工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2、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后,还应当直接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生一般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设备使用注册登记机构报告。 3、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2)事故发生地点;(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最新版】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设备事故的区分与处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机动设备事故的处理。 2设备事故的划分 2.1设备事故划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三大类。固定资产原值五万元以下的设备不设重大事故,固定资产原值十万元以下的不设特大设备事故。 2.2 设备事故划分标准: 设备事故停修时间:指事故发生后修复投产为止时间。 设备事故的损失:仅计修理工时费,修理材料和备件费用。 设备事故的修复费用:是指修理材料和备件费用。

3设备事故的分类 3.1 责任事故:由于操作者违反操作规程或粗心大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停车,以及维护保养不好,检修不良等原因造成的事故。 3.2 质量事故:由于设备原设计,安装不良所造成的事故。 3.3 自然事故:由于自然原因如雷击、洪水所造成的非人力所能抗拒和消除者。 3.4 其他事故:凡不属上述三类事故的事故。 4设备事故的处理 4.1 发生设备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设备运行,以防止事故扩大,保持现场,并及时报告班长、维修人员、车间领导会同设备处、生产部共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并应迅速抢修,恢复生产,如遇无法控制的易燃、易爆、剧毒等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安全保卫部门发出警报,并采取正确措施。 4.2 事故责任者必须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隐瞒或制造假象,对事故的处理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3 事故情节严重或隐瞒事故不报告者,要给予纪律处分或保卫部门依法处理。

4.4事故检查分析后,应由主要责任单位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一式二份,交车间负责人签署意见,报设备处、生产部批准后,一份报生产部,一份存设备处,入设备档案。 4.5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公司经理和生产部、设备处,在认真组织现场事故分析后才能组织力量进行抢修,事故报告表三天内报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生产安全事故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 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 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1、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其向上级报告,等待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2、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事故报告程序的规定: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监理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所属单位、急指挥部总指挥,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业主负责人,同时(于1小时内)向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并立即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2)相关人员在接到事故发生单事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发单位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对事故情况确认后,要以最快方式(10分钟内),向负责人简要报告事故过程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人员伤亡、抢险救援

设备事故管理考核办法实用版

YF-ED-J6259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设备事故管理考核办法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设备事故管理考核办法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设备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发生事故将导致生产活动中断,破坏和打乱正常的生产秩序,严重的设备事故甚至会造成设备毁坏,人身伤亡,使企业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 为规范设备事故的管理,及时从中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设备事故管理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行“日常维护和计划检修相结

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认真推行点检制、操检结合,开展设备状态监测,对设备技术状况与维护保养进行动态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 2、设备事故管理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公司设备事故由机动部归口管理总负责。各生产厂设备事故管理由各自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3、交通运输等货运过程事故归各自归口管理单位负责。 4、检、化验和分析仪器设备事故由计量质检部负责。 5、设备事故的统计报表,由事故单位综合后定期报机动部及各自归口管理单位。 二、定义和分级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Word 文档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内各类伤亡事故的管理,保证公司员工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抢救,减少因事故的发生给公司财产、人员带来不利的影响,做好事故的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的管理。 3. 引用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4. 事故分类、分级和调查处理档案管理 4.1 事故分类 4.1.1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4.1.2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4.1.3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4.1.4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及跑料、串料的事故。 4.1.5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

械设备故障造成车辆、船舶损坏、物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4.1.6人身事故: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除上述五类事故外,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 4.1.7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导致职业病发生的事故。 4.2 事故分级 4.2.1为便于事故管理,本公司根据事故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按照员工所受伤害程度和伤亡人数分类如下: ①类: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②类: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③类:死亡事故,指发生1人以上死亡事故; ④类: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⑤类: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⑥类: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2根据上述事故的分类;对事故的处理权限规定如下: (1)①类事故由所在单位负责事故的最后处理,并将《事故报告处理表》及时送安全主任备案; (2)②类事故由事故所在部门填写《事故报告处理表》提出处理意见后,由安全主任提出意见,最后由总经理审批。 (3)③类至⑥类事故,所在部门经理立即向总经理报告,并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请求调查处理。 4.3 事故事故调查处理和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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