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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2835-2015有机猕猴桃生产技术规程

ICS 65.020.20

B31

备案号:47719-2015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 2835-2015

有机猕猴桃生产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the organic food production of Kiwifruit

2015-10-20发布2015-12-20实施

前言

为规范有机猕猴桃生产,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编写。本标准由扬州宏大猕猴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扬州宏大猕猴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良培、姜俊、蒋宏勤、严荣、王慧慧、陈军

有机猕猴桃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猕猴桃生产的产地要求、转换期与平行生产、建园、土壤管理、施肥、灌溉与排水、架型、整形修剪、花果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收及管理体系。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有机猕猴桃的种植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9137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 19630 有机产品

NY/T 5108-2002 无公害食品猕猴桃生产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NY/T 5108-2002中所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产地要求

4.1 环境要求

产地应远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场等,地形开阔,阳光充足,通风良好,水源可靠,能排能灌。土壤种类以轻壤土、中壤土、砂壤土为好,重壤土建园时应进行土壤改良。土壤pH5.5~7.5之间,地下水位在1 m以下。

产地的土壤环境质量、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和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GB/T 19630要求。

4.2 产地权属

产地边界应清晰,所有权和经营权应明确,按照GB/T 19630的要求建立并实施了有机生产管理体系。

4.3 缓冲带

在有机生产区域四周以道路、墙体等物理屏障或者种植非猕猴桃作物作为缓冲带。缓冲带应确保有机生产区域不受污染,缓冲带上种植的作物必须按照有机生产进行管理,但不能认证为有机食品。

5 转换期与平行生产

5.1 转换期

有机猕猴桃的转换期至少为收获前的36个月,在转换期间应按照本标准进行生产管理。

新开垦的、撂荒36个月以上的或有充分证据证明36个月以上未使用禁用物质的地块,也应经过至少12个月的转换期。

对于已经经过转换或正处于转换期的地块,如果使用了有机生产中禁止使用的物质,应重新开始转换。

5.2 平行生产

在有机猕猴桃同一生产单元内,不应存在平行生产,否则,应严格按照GB/T 19630执行。

6 建园

6.1 园地规划

园地面积较大时根据地形划分为作业小区,小区一般长不超过100 m,宽40 m~50 m左右。配置田间工作房、作业道、灌溉(排水)渠道,园地两端留出田间工作机械的通道等。行向尽量采用南北向,以充分利用太阳光能。

6.2 防风林

风害较多的地区,在主迎风面应建设防风林或人造防风障。防风林宜采用常绿、落叶混交,透风结构林带。防风林距猕猴桃栽植行5m~8 m,栽植2排,行距1.0 m~1.5 m,株距1.0 m ~2.0m,以对角线方式栽植,树种以杨树、柳树等速生乔木为主,乔木之间加植灌木树种,防风林树种应与猕猴桃无共同病虫害。面积较大的果园在园内迎风面大约每隔50 m~60 m设置一道单排防风林。人造防风障高10 m~15 m。

6.3 品种与砧木选择

6.3.1选择适应性强、抗病虫害、品质好、商品性好的品种。

6.3.2中华猕猴桃品种使用中华猕猴桃或美味猕猴桃做砧木,美味猕猴桃品种使用美味猕猴桃做砧木。

6.3.3苗木为有机生产方式培育的一年生嫁接苗,品种纯正、无检疫性病虫害、生长健壮。

6.4 雌株和雄株搭配

建园时同时栽植雌性品种和配套的授粉雄株系,雌株和雄株的配置比例为6~8∶1。

6.5 栽植距离

使用“T”型架时株距2 m~3 m,行距3 m~4 m;使用大棚架时株距3 m~4 m,行距4 m;水泥立柱间距6 m。

6.6 栽植时期

秋季栽植从落叶后至地冻前进行,春季栽植在解冻后至芽萌动前进行。

6.7 定植方法

按照规划测出定植点,开挖60 cm~80 cm见方的定植穴,每穴施入农家肥或市购的有机肥40kg~50 kg,与土壤充分混合,回填踏实,放苗栽植。苗木在穴内的放置深度以穴内土壤充分下沉后,根颈部与地面持平或略高于地面3-5cm。栽植后灌一次透水。

农家肥必须进行充分腐熟和无害化处理,市购有机肥应通过有机认证机构许可。禁止使用化学合成或含有转基因及其衍生物的肥料。

6.8 植后管理

6.8.1 定干

新植苗选用2~4个饱满芽剪截定干。

6.8.2 除萌

发芽后,每株留1个生长势强的新梢做主干,抹除其余芽及基部萌芽,及时立支杆,绑缚主蔓。

6.8.3 遮荫

猕猴桃苗适当遮荫,防止日灼。

6.8.4 施肥

抽梢10cm左右时,结合抗旱,施一次稀粪水。

6.8.5 浇水

视旱情及时浇水。

7 土壤管理

7.1 深翻改土

新建园每年结合秋施基肥,进行深翻改土。第一年从定植穴外沿向外挖环状沟,宽度40 cm~50cm,深度40 cm,第二年接着上年深翻的边沿向外扩展深翻,直至全园深翻一遍。也可隔行深翻,每年隔一行翻一行,逐年轮换。

7.2 中耕除草

生长季及时中耕除草,保持土壤疏松。

7.3 覆盖

夏季高温来临前,用稻草、麦秸、糠壳、玉米秸等秸杆覆盖在树冠下,厚度10 cm~15 cm,上面压少量土,连续覆盖3年~4年后浅翻一次,以培肥地力、保湿降温。秋季将覆盖材料结合深翻、清园,翻压入沟底做有机肥。

7.4 行间生草

行间种植白三叶草、紫花苜蓿、毛叶苕子等绿肥,每年刈割2~3次,4年~5年翻压一次。种草时给植株留出宽1.0 m以上的营养带。也可套种豆科作物,培肥地力。

8 施肥

8.1 施肥原则

以有机肥为主,增加或保持土壤肥力及土壤微生物活性,所施的肥料不应对果园环境或果实品质产生不良影响。

8.2 允许使用的肥料种类

参考GB/T 19630中附录A表A.1有机作物种植允许使用的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质。

8.2.1 农家肥料

包括腐熟的堆肥、沤肥、厩肥、沼气肥、绿肥、作物秸秆肥、泥肥、饼肥等农家肥,采用草木灰作为钾肥的补充。农家肥必须进行充分腐熟和无害化处理。

8.2.2 商品有机肥料

通过有机认证机构许可使用的各种肥料,包括商品有机肥、微生物肥等。

8.2.3 矿物质肥料

磷矿粉、钾矿粉、硼砂、和镁矿粉等天然矿物质肥料。

8.3 禁止使用任何化学肥料、工业废弃物、城市垃圾和污泥或含有转基因及其衍生物的肥料

8.4 施肥量、时期和方法

8.4.1 施肥量

以果园的树体大小及结果量、土壤条件和施肥特点确定施肥量,一般成龄树每株施入腐熟有机肥50-60kg。

8.4.2 施肥时期

基肥以农家肥为主,秋季施入,一般10~11月份为好,占全年施肥量的60%。第二年萌芽前追肥,施用商品有机肥,占全年施肥量20%,果实膨大期追肥施用商品有机肥,占全年施肥量的20%。

8.4.3 施肥方法

施肥方法参照NY/T 5108-2002执行。

8.5 叶面施肥

全年4次~5次,生长前期2次,以氮肥为主;后期2次~3次,以磷、钾肥为主。选择阴天或上午10时前和傍晚进行叶面喷雾。

9 灌溉与排水

9.1 灌溉

灌溉水应符合本标准4对灌溉水水质的要求。

9.1.1 灌溉指标

土壤湿度保持在田间最大持水量的70%~80%为宜,低于65%时应灌水,清晨叶片上不显潮湿时应灌水。

9.1.2 需水时期

萌芽期、花前、花后根据土壤湿度各灌水一次,但花期应控制灌水,以免降低地温,影响开花。果实迅速膨大期根据土壤湿度灌水2~3次。果实采收前15天左右应停止灌水。越冬前灌水一次。

9.1.3 灌溉方式

沟灌、漫灌、穴灌、滴灌、微喷等。

9.2 排水

低洼易发生涝害的果园周围修筑排水沟,沟深100 cm以上,保证排水畅通,雨期田间无积水。

10 架型

10.1 “T”型架

沿行向每隔6 m栽植一个立柱,立柱全长2.5 m,地上部分长1.8 m,地下部分长0.7 m,横梁上顺行架设5道8#镀锌防锈铅丝,每行末端立柱外2.0 m处埋设一地锚拉线,地锚体积不小于0.06 m3,埋置深度100 cm以上。

10.2 大棚架

立柱的规格及栽植密度同“T”型架,顺横行在立柱顶端架设三角铁,在三角铁上每隔50 cm~60 cm 顺行架设一道8#镀锌防锈铅丝,每竖行末端及每横行末端立柱外2.0 m处埋设一地锚拉线,埋置规格及深度同“T”型架。

10.3 遮阳网

盛夏设置遮阳网,防止阳光直射,降温,保湿。

11 整形修剪

整形修剪参照NY/T 5108-2002执行。

12 花果管理

12.1 疏蕾

侧花蕾分离后2周左右开始疏蕾,根据结果枝的强弱调整花蕾数量,强壮的长果枝留5个~6个花蕾,中庸的结果枝留3个~4个花蕾,短果枝留1个~2个花蕾。

12.2 授粉

12.2.1 授粉时间

开花期5月上旬~5月中旬。

12.2.2 蜜蜂授粉

在大约10%的雌花开放时,每公顷果园放置活动旺盛的蜜蜂5箱~7箱,园中和果园附近不能有与猕猴桃花期相同的植物,园中的三叶草等绿肥应在猕猴桃开花前刈割一遍。

12.2.3 人工授粉

雌花盛开初至盛开时,采集当天刚开放、花粉尚未散失的雄花,用雄花的雄蕊在雌花柱头上涂抹,每朵雄花可授7朵~8朵雌花;在雌雄花期不遇时,也可采集第二天将要开放的雄花,在25℃~28℃下干燥12 h~16 h,收集散出的花粉贮于低温干燥处,用毛笔沾花粉在当天刚开放的雌花柱头上涂抹。授粉时间上午9时前或下午3时后进行。

12.2.4 授粉注意事项

雌花要在开放后二天内完成人工授粉,提高授粉效果。

12.3 疏果

疏果在盛花后10天左右开始,首先疏去授粉受精不良的畸形果、扁平果、伤果、小果、病虫果等,保留果梗粗壮、发育良好的正常果。根据结果枝的长势调整留果数量,生长健壮的长果枝留4个~5个果,中庸的结果枝留2个~3个果,短果枝留一个果。同时注意按叶果比4~6:1,控制全树的留果量。

12.4 套袋

花后30天左右开始,以上午9~11:30和下午4~6:30为宜,进行果实套袋。选择没有经过化学处理的猕猴桃专用袋,套袋时先将果袋撑开,袋口向上,将幼果套入袋内,再将袋口左右向中间横向折叠于果柄基部,用扎口丝扎紧。采前3-5天除袋。

12.5 植物生长调节剂处理

禁止使用任何化学合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促进果实膨大。

13 病虫害防治

13.1 防治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按照病虫害发生的特点,以农业防治为基础,综合利用物理、生物等防治措施,有效控制病虫危害。

13.2 植物检疫

从外地调运的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应经过检疫,不得带有检疫对象。

13.3 农业防治

选用抗病虫品种,通过合理的水、肥、修剪等栽培措施,增强树势,提高树体抗逆能力,营造不利于病虫孳生蔓延的园内小气候。采取剪除病虫枝,清除枯枝落叶,刮除树干裂皮,深翻树盘等措施,杀灭病虫,减少侵染源,抑制病虫害发生。

13.4 物理防治

根据害虫生物学特性,在园内放置糖醋液、粘虫板、诱虫灯、防虫网及树干缠草等方法诱杀害虫,采取人工捕捉的办法防治天牛等害虫。目前使用诱虫灯较为普遍,一般2公顷1盏。

13.5 生物防治

保护瓢虫、草蛉、捕食螨等天敌,采取助育和人工饲放天敌控制害虫,利用昆虫性外激素诱杀或干扰成虫交配,利用有益微生物如白僵菌等及其代谢产物控制或杀灭害虫。

13.6 农药防治

利用生物源农药和矿物源农药,如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硫悬浮剂、印楝素、苦参碱和鱼藤酮等,参考GB/T19630.1-2005表B有机作物种植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物质和措施。禁用化学农药。

13.7 草害防治

防控原则是“变废为宝”。杂草在不影响猕猴桃生长情况下可不采取措施,为有益生物提供栖息地。杂草可直接拔除覆盖树盘或用作绿肥。

13.8 植物生长调节剂

禁止使用任何植物生长调节剂类物质

14 采收

根据果实成熟度、用途和市场需求综合确定采收适期。成熟期不一致的品种应分期采收。采收前剪指甲戴手套,采收时轻摘、轻拿、轻放、轻装、轻卸,避免划伤、刺伤、压伤,剔除病虫果,分级包装。

15 管理体系

文件控制、记录、资源管理、内部检查、可追溯体系、投诉和持续改进等要求按照GB/T 1963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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