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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主与法制关系

论民主与法制关系
论民主与法制关系

论民主与法制的关系

【摘要】民主与法制已成为现代宪法的主流价值追求,但二者间的关系却十分复杂。成功地调和二者间的价值是一部宪法融入现实生活的关键。事实上,法制与民主间的争论从来就没有消停过。二者在“谁来统治”和“如何统治”的问题上意见不一。法制是民主思想的实现方式。人治是专制思想的实现方式。真正的民主离不开法制。实现法制是实现民主的前提,民主是法制的内容。有的民主的内涵,法制变的更加完善和稳定。没有法制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如果用人治的方式实现民主,那么随着人的改变,民主的内容就会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不是真正的民主。也不符合民主的本质---主权在民的思想。

【关键词】民主法制

By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s relations

09 Undergraduate Law

Yan Chaofei

【Abstract】The democracy and the government by law have become the modern constitution the mainstream value pursue, but the two's relations are very actually complex. Compromises the two's value is successfully a constitution integrates the real life the key. In fact, the government by law and the democracy argument has not always stopped. The two in “who rules” and “how to rule” in the question the opinion to vary. The government by law is the democratic idea realizes the way. The rule by people are the despotic thought realizes the way. The true democracy cannot leave the government by law. Realizes the government by law is realizes the democracy premise, the democracy is the government by law content. Some democracy's connotation, the government by law changes is more perfect and is stable. Does not have the government by law not to have democracy in the true sense. If realizes the democracy with the rule by people way, then along with person's change, the democratic content will have the very big uncertainty.

【keywords】 Democracy Government by law

论民主与法制的关系

【摘要】民主与法制已成为现代宪法的主流价值追求,但二者间的关系却十分复杂。成功地调和二者间的价值是一部宪法融入现实生活的关键。事实上,法制与民主间的争论从来就没有消停过。二者在“谁来统治”和“如何统治”的问题上意见不一。法制是民主思想的实现方式。人治是专制思想的实现方式。真正的民主离不开法制。实现法制是实现民主的前提,民主是法制的内容。有的民主的内涵,法制变的更加完善和稳定。没有法制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如果用人治的方式实现民主,那么随着人的改变,民主的内容就会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不是真正的民主。也不符合民主的本质---主权在民的思想。法制不仅仅是资本主义实现民主的方式,也是社会主义实现民主的方式。

【关键词】民主法制

民主与法制一直是近代以来文明国家的共同追寻。自清末始,外忧内患接踵而来,民间与官府的救亡运动阵阵兴起,西方的种种技艺和理念随之传入国内。科学、民主、法制、宪政、人权、人民主权等话语的流行恰如其分地表征了这一时期国民思想理念的变迁。时至今日,保障人权,建设民主法制国家已是人所共识。中国自“开眼看世界”以来便对西方民主与法制环境下的文明社会推崇不已,于是便开始了大规模的思想引进和制度移植。但由于西方社会自身历史的特殊性以及西方对民主和法制的认识也在不断发展,再加上中国自身传统思想的影响,这条学习之路异常缤纷但十分艰辛。其间思想流派杂陈观点互相辩难,而经由思想催化的制度更是千姿百态甚至自相矛盾,不仅难以与我国国情相契合而体现出先进性,反而有淮橘为枳的尴尬甚至流祸无穷。

因此,明确二者的含义、厘清二者的关系便有很强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了。而在我党以大无畏的精神拨乱反正并毅然选择了法制的治国之路后,这种探讨尤为重要。

一、民主与法制的概念

(一)民主的概念

民主一词的原意,是指多数人的统治。它起源于古希腊政治学家亚里士多德对古希腊城邦国家的分类。古希腊时期的城邦国家很小,一个城市就是一个国家,国家

的数量很多。亚里士多德在对这些城邦国家分类时把执政人数多少作为标准。他把一个人统治的国家称为君主国,少数人统治的国家称为贵族国,多数人统治的

国家称为民主国。民主是多数人的统治这种说法,就是从这里来的。但是,现代社会对民主仅仅这样理解就不够了。因为它没有说明多数人是什么样的人,而这多数人在社会整个居民中占多大范围。从现代科学意义上怎样认识民主?我认为民主是一种社会政治现象,民主理论就应当说明这种社会政治现象的时间、,空间范围和它的性质、形式、运转等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从整体上认识民主。在民主体制下,人民拥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权.尽管世界各民主政体间存在细微差异,但民主政府有着区别于其他政府形式的特定原则和运作方式。民主是由全体公民——直接或通过他们自由选出的代表——行使权力和公民责任的政府。民主是保护人类自由的一系列原则和行为方式;它是自由的体制化表现。民主是以多数决定、同时尊重个人与少数人的权利为原则。所有民主国家都在尊重多数人意愿的同时,极力保护个人与少数群体的基本权利。民主国家注意不使中央政府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政府权力分散到地区和地方,并且理解,地方政府必须最大程度地对人民敞开和对他们的要求做出反应。

民主政府知道其首要职能是保护言论和宗教自由等基本人权,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保护人们组织和充份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机会。民主国家定期举行全体公民参与的自由和公正的选举。民主国家的选举不会成为独裁者或单一政党的门面装饰,而是争取人民支持的真正角逐。民主使政府遵循法制,确保全体公民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其权利受到司法体制的保护。民主体制多种多样,反映着每个国家各自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生活特点。决定民主体制的是其基本原则,而不是某种特定形式。在民主国家,公民不仅享有权利,而且负有参与政治体制的责任,而他们的权利和自由也正是通过这一体制得到保护。民主社会奉行容忍、合作和妥协的价值观念。民主国家认识到,达成共识需要妥协,而且时常无法达成共识。用圣雄甘地的话说:"不宽容本身就是一种暴力,是妨碍真正民主精神发展的障碍。"

(二)法制的概念

法制就是法律的统治。在一个法制社会里面,人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人人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方式办事,违反了也一定受到法律追究。在一个法制社会里面,许多的矛盾最终要通过法律而不是人的权力来解决,所以一个国家的法制体系构成有三个部分。

一是司法的独立公正性。司法独立公正性是法制的必然要求。法制的本质就是要法律来解决社会矛盾问题。一旦矛盾出现人们都要通过司法的裁判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而司法必须处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完全按照法律来适用法律,才能按照法制的要求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制。

法制体系的第二部分是立法。法制的实现必须依靠国家一套法律体系。这套法律体系规定国家的组织机构,工作方式,也规定的公民的权力义务。规定社会各个方面的种种经济,行政权力,也包括司法部门的权力。这套法律体系内容的好坏直接决定了法制的好坏。而这套法律体系就来源于立法。按照法制的要求为国家制定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是立法者的职责,也是法制重要的组成部分。

法制体系的第三部分是整个国家和国民有信仰法制的意愿,和依法办事的习惯。这个世界上有两套制度。一套是在现实世界的规定中。一套是在人们的心里。人的心里有法,即使现实世界的法律规定不完善,都可以弥补。人的心里无法,现实世界的法律设计的多么完美都可以一一践踏。一个国家法制体系最核心,最具生命力的组成部分就是国民需要信仰法律,需要信仰依法办事的行为和习惯。法律内容规定不好的地方可以通过修改法律的方法来改变,但是千万不可以绕过法律,抛弃法律,搞人为的治理。人人都绕过法律,法律得不到遵守和尊重,一旦有人大于法,权大于法现象的出现,法制直接就破坏了,法制的功能也就丧失了。

二、民主与法制的关系

(一)法制取代不了民主

万事名不正则言不顺。民主的思想刚出来首先就解决了过去人们想也不敢想,梦也不敢梦的国家权力的归属问题。在民主的国家,国家权力既不是帝王将相的,也不是少数团体的,而是属于全体国民的。民主确立了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和人人平等的思想。民主的思想则来源与天赋人权。既然是天赋人权,这种权力就是与生俱来,自然产生的。也是任何人都应该平等享有的。这种思想理念是近代自然法学派思想的根源地,近代民主思想创造的发源地。这种天赋人权,包括每个人人的发展权,生存权,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免于恐惧和受到愚昧的权利,也包括免于受到不法伤害的权利。为了实现平等人权,才有所谓的民主国家。民主国家的存在目的和宗旨就是保障和实现人权。民主的思想和理念是实现一切国家活动,活动形式包括法制的根源和基础。

(二)民主同样代替不了法制。

法制是民主的实现形式。国家事情,复杂异常,况且每天都有所变化。如果事事依靠民主选举决定。绝不现实,更没有必要。所以需要法律来规范调整国家和社会事务。法律规范自身的缺点是不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法律虽有不足之处,但是依靠法律规定一些重要的制度则国体可立。在这些制度的基础上如果国家社会国民能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和用法律解决社会国家发展矛盾问题的习惯。那不是法之幸。而是民之幸,国之幸。

(三)民主与法制的对立性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把“民主法制”相提并论。许多学者也认为民主与法制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法制社会必然是民主社会,不是法制社会也必然不是民主社会;反之亦然。但情况可能并非如此。

首先,民主也可能产生专制,即使是我们所推崇的西方式的民主。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沦为工具,法制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事实上,西方式的民主确曾导致过“多数人的暴政”(托克维尔语)或“多人的专制主义”(孟德斯鸠语),如一百多年前美国妇女和黑人的处境,以及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的由自由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授权美国行政当局将日本裔的公民关进集中营。而康德则坚持认为,民主是“18世纪的人们理解专制的必要词汇”在一定意义上说,民主的专制比不加掩饰的专制更为可怕。甚至还有人认为,“通过人民定期普选产生领

袖的体制称为‘民主制’。民主制虽言称‘民治’,却也是少数领袖在统治,是人治的一种。正因为‘人民’无法行使‘治权’才需要政府,需要领袖。”这段话虽然有些偏激,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民主与法制并不自然的相生相存,二者之间存在着矛盾。

其次,在现代社会发展中,民主与法制的矛盾更是在很多方面得到体现。

(1)民主社会也并不一定都是法制社会。现实中人们对民主的理解往往过于简单。美国的成功,使它变成了民主的象征,似乎只有美国式的民主才是唯一的民主模式。亨廷顿在谈到这一点时说:“人们愿意模仿取胜的典范”,这多少有点成王败寇的味道,但如果把民主政治简单等同于美国模式或西方模式,不顾世事的变迁和自己的国情而盲目追求,后果则令人担忧。如许多发展中国家盲目效仿西方,大搞党派政治,却不顾民主自身的弊端和本国实际发展情况。经常是几十甚至上百个政党争权夺利,结果是“民主政治秀”作足,法制却进展缓慢,甚至造成社会动荡,经济和民生遭殃,更使人民对民主产生幻灭感。二战后,一些国家模拟西方模式,建立起多党制、议会民主的国家,大国如俄罗斯,小国如阿尔巴尼亚、卢旺达。民主不仅没能给他们带来秩序安宁,相反却是官员腐败、治安恶化、争辩频繁,社会秩序、民主制滑向崩溃,法律被束之高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更何谈法制!

(2)同样,法制社会并不一定都是民主社会。反观亚洲一些经济成功的国家和地区,民主的水平并不甚高,可以说是“有法制少民主”的社会,如新加坡和香港。新加坡法制发达,法度严谨,在西方人眼里是个严刑峻法的威权国家,但其经济成就无法否认,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幸福,并且逐步发展出了自己的民主选举制度。世界各国公认香港回归前是一个法制社会,却不是一个民主的社会。回归前,统治香港的是英王委任而不是香港居民选举产生的港督。港督作为英王统治香港的代表和象征,在香港享有最高的、绝对的权力。当时的立法局、行政局也都只是港督的辅助和咨询机构,其主席由港督担任。但它在有法制少民主的情况下却能维持社会繁荣、稳定。虽然,民主是法制社会的追求,但它们的融合发展却是阶段性的,需要时间的。

(四)民主与法制的统一性

二者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统一的,这也正是现代法制所追求的目标。“法制将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为民主创造一个可操作的、稳定的运行和发展空间,把民主容易偏向激情的特性引导到理性的轨道,为民主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民主为法制注入新的内容和动力,使法制为保护人权、自由,促进人的幸福生活服务。”“在典型的现代民主社会中,民主是法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法制支持民主,民主也兼容法制。法制通过对一切私人的、公共的权力施以必要的法律限制,从而保障了基本人权,支持了民主秩序。”民主与法制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虽然二者的运用需要有先后,但在近代政治制度的整体建构上两者在探索中逐步实现了统一。

对于法制与民主的关系,托克维尔有深刻的认识。他指出在法国大革命时“民主革命在社会的实体内发生了,但在法律、思想、民情和道德方面没有发生为使这场革命变得有益而不可缺少的相应变化。因此,我们虽然有了民主,但是缺乏可以减轻它的弊端和发扬它的固有长处的东西;我们只看到它带来的害处,而未得到它可以提供的好处。”这种认识深刻揭示出第一,没有法制及相关的意识形态建设,民主政治无法立根,甚至会走向反面。第二,法制的确立有助于培养与民主相适应的思想、民情和道德。

三、中国民主法制的几点思考

(一)“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这说明制度化、法律化的

内容是民主,法制是民主的体现。

任何社会,人与人的关系,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关

系,都是按一定规则进行的,否则社会就是混乱的。把人们之间活动的规

则固定起来,就是制度化;把制度用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规定下来就是

法律化。这里的核心问题是,制度化、法律化的规则的内容反映谁的意志,

反映谁的利益和要求。如果规则的内容反映的是一个人或少数人的意志、

利益和要求,虽然有制度有法律,也不是法制而是人治。在我国,制度化、

法律化的规则内容反映的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

人民的意志就是民主。因此,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必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

制度化、法律化,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这就要求,不但全国性的制度、

法律要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利益和要求,地方性法规也要反映广大人民

的意志、利益和要求。

(二)制度化、法律化的人民意志必须是最高意志。

任何法制国家,代表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必须是最高意志,有极大的权威,

任何人都无权随意改变它。如果需要改变,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这

才是法制。如果把法律不作为最高意志,有人可以不经法律程序随便改变

它,虽然有制度有法律也不是法制,而是人治。“文革”时期把毛主席语

录作为“最高指示”,以言代法,结果严重地破坏了法制。邓小平同志说

“使这种制度和法律,绝不能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绝不能因领导人的

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不仅表明了法制与人治的区别,而且是在

提倡法制、反对人治。当前,虽然没有人公开提人治,但人治思想还时有

出现,如权大于法的现象,按长官意志办事,都是人治思想的表现。

(三)制度化、法律化的人民意志的实现,必须是法律面前人人平

等。

过去有些人对民主与法制的关系有误解,认为民主是指人民行使权利,法

制是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约束人民。实际上,现代法制固然有国家机关运用

法律惩治违法活动的含义,但更主要的是要求国家机关的活动必须遵守

法律。任何国家制定法律都是为了遵守和执行,否则,法律就变成了一纸

空文。但不是所有遵守与执行法律都是法制,只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

等地遵守和执行法律才是法制。这说明,法制的核心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

律平等,一切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

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因为,平等的对立面是特权,法律上

的特权是指凌驾于法律之上、超越于法律之外的权利。在法律上有特权

存在,就无法贯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

针,而做不到这一点,民主就没有保障,也不能真正实现法制。在这个意义

上,社会主义法制又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

民主与法制都是人类文明进步所一直追求的价值目标。人们不能抛开民主片面地强调法制,更不能因一时的冲动而使法制受到毁损。尤其是对我国这样一个

缺乏法制传统的国家,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才是民意所在,才是最大的民主。为此,民主必须体现其法制的要求-树立法律权威,确立法律信用;而法制也同时体现其民主要求-权力分立,权利保障。民主只有在法制的引领下才能有序稳定的运行而不致脱轨。这样,民主与法制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我国“依法制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才能真正得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得到最终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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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引用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5e7828660.html,/Audits/061213/16492944.html

[7]引用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5e7828660.html,/lw/lwml.asp?flh=s1

第6课 文学、史学与宗教 教案

第6课文学、史学与宗教教案 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 1、记忆《史记》的作者及写作时代 2、了解佛教传入中国内地和道教创立的基本情况 3、理解《史记》的体例、成就及影响 4、培养观察想象力和探究分析、归纳、评价的能力。 过程与方法 1、从我国农俗端午节引入对屈原的简介 2、介绍司马迁为了事业的成功而坚忍不拔、勇于进取的精神。 3、正确认识宗教与宗教文化的区别,了解古代中国文明的多样性 教学重难点及教学突破 重点:史学家司马迁的主要成就 难点:佛教、道教在中国的传播原因及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教学突破:再现历史原貌,结合社会现象,把本课的重点放进历史和现实社会生活中进行分析,对于本课的难点,可通过展示一系列的相关图片,引导学生分析讨论。 教学准备 教师准备:1、屈原、司马迁头像图 2、道教圣地青城山的组图 3、布置学生搜集资料 学生准备:1、收集附近的道教或者佛教文化场所及相关资料 2、查找屈原的作品 教学过程: 一、引入新课 1、在上一课我们学习了我国春秋战国时欣欣向荣的学术思想,今天我们共同去了解战国到东汉时期我国文学、史学和宗教等文化内容的发展状况。 2、引导:大家都知道,在每年农历的五月初五这一天,人们要过端午节,吃粽子、划龙舟。而据传说,端午节是为纪念古代的一个人的,这个人就是文学家、伟大的诗人屈原。 3、简介屈原及《离骚》、引导学生了解屈原的故事。 二、司马迁与《史记》 1、过渡:刚才我们了解了屈原的故事,那么在没有纸的战国时期,这些故事又是怎么流传下来的呢?它们不同于传说,因为像武王伐纣、陈胜、吴广起义等等历史画面,被一部书生动记载了,这就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所著的《史记》。

马克思主义之人与自然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之人与自然的关系 10级经法系经济学2班邓连强10040204 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始终关注的问题。人能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探索自然界的规律并且改造自然,以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设想:在共产主义社会,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以达到“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实现人与自然界的和谐共生。” 一、人与自然是对立的 人不是上帝创造的,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且按照一定的规律运行。一方面作为主体的人有了主管的精神活动,它不仅可以反映大自然的存在,赋予大自然以客观存在的意义,使之改变了以往那种孤立的五意义的存在的孤立的属性,而且可以反映人体自身这个客观存在,从而区别精神是一种不同于一般自然物的特殊存在。另一方面,作为主体的精神又可以支配自己生命活动与大自然相互作用,改造自然的固有面貌与体性,把主观意图在自然界中复制出来,从而证明人是有意识的,精神也是客观存在的。这就是说,自然将诶通过人类精神确证它的客观性,而人的精神则通过自然界确证自己的客观性。在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之前,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

所以说,自然是先在的,人只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自然的现先进性与社会的派生性是不可颠倒的。人类社会的产生和发展必须建立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础之上,一旦自然的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必须会导致人类胜春的危机。 二、人与自然是统一的 人与自然界是密切联系的。人首先依赖于自然,人类生存发展所必须的衣食住行用等必备的生活资料都是从自然界获得的,自然界为人类的生产提供了先在的物质前提。恩格斯指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属于自然,存在于自然。” 另一方面,人队自然的能动性。在马克思看来,“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存在物……正象人的对象不是直接呈现出来的自然对象一样,直接地客观地存在着敌人的感觉,也不是人的感性、人的对象性。自然界、无论的还是主观的,都不是直接地同人的存在物相适应的。也就是说,人既有受自然界客观规律制约的一面,也有自己能动地改造和认识自然的一面。”因为任何客体都只能是被人类认识了的客体,这个客体是产生人这个主体的基础。所以说人对自然界的认识,实质上是自然界达到了对自身认识的阶段。诚然,在人类出现以前,自然界也是存在的,但只是一种自为的独立存在,只有到了自然界衍化出人类以后,才有了主客体的分别。就是人的一切思想活动,归根到底也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特有的属性。 综上所述,人与自然是一个复杂的矛盾对立统一体。存在斗争性和同一性两种关系,而且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首先,人与自

宗教与文化的关系

宗教与文化的关系 宗教不仅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 而且也是一种普通而持久的文化现象。它随着社会和历史的发 展而发展, 其思想体系与社会各种思想相互交织, 成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传统的文化模式, 宗教不仅在文化、思想等诸多领域对社会的发展会产生重大影响, 而且对一定历史时期、一个民族文化的 发展也会注入特定的内容。人类宗教的发展与人类文化的发展相互影响、相互包容、相互渗透。在不同的 社会历史条件下, 宗教与文化的关系及其相互间的作用会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 一、宗教与文化的关系 宗教和文化都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也是历史发展的标志。据考古学发现, 最初人类的宗教是与人类的文化同时形成的。在原始社会和古代神权制社会中, 整个社会的政治机构和文化形式是与 宗教融为一体的。那时, 宗教和文化构成了有机的统一, 人们几乎可以把宗教与文化等同看待。在原始社会, 人类对社会的认识被超自然、超人间的神秘境界和力量所主宰, 因此, 当时的文化实际上是一种“宗 教文化”。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这种“宗教文化”逐渐演化出多种文化形式, 从而导致了宗教与文化的表面分离, 形成“宗教”与“世俗”两大领域。但宗教与文化最原始的联系至今仍然直接或间接地保留下来。宗教与文化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 宗教是一种文化现象, 是人类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从表 面看, 宗教观念往往是通过文化形式来表达的, 如宗教本身有其独特的哲学观点、道德规范、律例守则文 艺形式等, 与社会的其他文化领域形成某种区别。但从整体看, 宗教从本质上讲却是一定人类文化的表现。不同的宗教只是不同文化的表现形式, 反映出不同的文化背景, 体现了迥异的文化传统。宗教在本质上讲 是不同民族精神文化象征性、神话性和寓意性的表达, 它不可能脱离文化的内容。可见, 文化是本质性的, 宗教只是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 宗教依赖于文化, 有其具体的文化前提。由于人类文化的丰富性才决定了 世界宗教的多样性, 同样也是由于文化间的相互交流才形成了各种宗教的接触和融合。因此, 我们应该通 过宗教现象看其文化本质, 而不是相反。第二, 人类宗教的发展是与人类文化的发展交织、连接在一起的。宗教不可能离开人类的文化和历史, 因为宗教本来就是人类思想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 它保留着丰富的人 类思想文化内容。宗教又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其他形态的文化, 与哲学、道德、法律、科学、文学、艺术、民俗等有着密切的关系, 互相包容, 互相渗透。 宗教之所以会对其他文化形态产生影响和作用, 是由于: 1.宗教和文化的产生存在着相互联系的内 在机制。人与其他动物不同, 人的需要不单纯是生理需要, 而且包括心理需要。现实生活中, 人在追求满 足生存需要、心理需要的过程中, 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 难免会产生种种不如意, 由此导致恐怖情绪、依 赖情绪、崇拜情绪、祈求情绪, 从而形成宗教情绪、宗教心理、宗教意识。这就是宗教与文化的必然联系。 2.宗教结构的包容性决定了宗教对文化渗透、影响的广泛性。宗教包括教主、教义、教徒及教会组织、教规、教法等复杂内容。由宗教各种要素的内在规定性和外向辐射性, 必将情况不同地涉及到哲学、道德、 艺术、文学、语言、法律、教育、科技、民俗等, 进而影响到政治和经济。3.宗教的内容决定了对文化影 响的双重性。宗教不但可以与世俗文化形成互补关系, 而且对文化史的发展同样具有一定影响。 二、宗教文化与世俗文化 宗教作为历史较为久远、分布较为普遍、影响较为深广的人类精神文化现象之一与人类世界是紧密相 联的。人类活动的各个方面, 从哲学思想到文学艺术, 从政治经济到文化教育, 从伦理道德到律例习俗, 从科学理论到音乐美术, 无论是社会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 还是个人的心理状态和行为模式, 都同宗教 有着起初是浑然一体, 尔后又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关系。为了便于探讨宗教文化与世俗文化, 我们先剖 析一下宗教的文化结构。 首先, 从作为宗教世界观的有神论来分析。人类处于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矛盾交合点中。社会会给 人类带来幸福, 大自然会为人类提供丰富的生活物资, 与此同时, 大自然也会给人类造成意想不到的灾 难。如生老病死、天灾人祸, 社会还会使人受压抑, 人际关系出现摩擦、冲突。如何调节人与自然、人与 社会的矛盾, 探索完美的人生,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原始阶段, 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和社会生产关系的狭隘, 人类只能借助于想像力或一种超自然、超现实的思维解释人生、解释世界。这种有神论的观念构成了宗教

第五章 发扬民主,正确处理民主与法制的辩证关系

第五章发扬民主,正确处理民主与法制的辩证关系 民主和法制是密不可分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也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一直进行探索而又没有解决好的重大课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在总结我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方针,这是贯穿邓小平法制思想始终的一条主线。邓小平的全部法制思想也都是围绕这条主线展开的。 一、对社会主义民主重要性的认识 邓小平对民主重要性的认识,可以追溯到战争年代。在1941年《党与抗日民主政权》一文中,邓小平就阐释了实行民主政治的优越性。他说:“民主政治的好处,正在于它能够及时反映各阶级各方面的意见,使我们能够正确地细心地去考虑问题决定问题;它能够使我们从群众的表现中去测验我党的政策是否正确,是否为群众所了解所拥护;它能够使我们对事物感觉灵敏,随时具有高度的警惕性;它能够使我们党得到群众的监督,克服党员堕落腐化的危险,及时发现投机分子以及破坏分子而清洗出党;它能在民主政治斗争中提高党员的斗争能力,使党更加接近群众,锻炼党使党成为群众的党。”正是基于对民主的重要性的认识,他同时提出要“加强民主教育”,“我党要善于在一切工作中,一切运动中,大大发扬大众的民主主义作风,与一切不民主的现象作斗争”。

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制度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主义民主建设,邓小平一贯十分重视。他一直把“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看作是检验“党和国家的各项制度究竟好不好,完善不完善”的三个重要标准之一。他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 1978年12月,邓小平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这篇著名讲话中指出:“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因为在过去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据此,他强调,要人们解放思想,必须发扬民主,改变“许多人还不是那么敢讲话。好的意见不那么敢讲,对坏人坏事不那么敢反对”的状况。1979年3月,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中,针对我们过去对民主宣传实行得不够,制度上有许多不完善的情形,邓小平提出,解放思想,开动脑筋,一个十分重要的条件就是要真正实行民主集中制。因此,“继续努力发扬民主,是我们全党今后一个长时期的坚定不移的目标”。 二、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环境、目的、内容和保障条件 对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一系列问题,诸如如何加强民主建设、民主建设的目的以及民主建设的内容涉及哪些方面,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保障条件等,邓小平都作出了较为全面的阐述。

文学与宗教的关系

相互独立,相互影响的文学与宗教(大一文概期末) 曾几何时,宗教与文学的关系这个话题受到古今诸多学者的高度关注。因而自然地衍生出各种相关学说。然而在读完大学教材《文学理论教程》(第四版)(以下简称《文论》)关于“宗教发生说”后,突然有所触动,觉得有必要再重谈文学与宗教的关系这个由来已久的话题。 本文将简要讨论“宗教发生说”的荒诞,宗教与神话故事的辨析,以及重点讨论文学与宗教信仰之间相互独立、相互影响的关系。 《文论》中讲到了关于文学活动的发生①,不可否认,主流并且的确站得住脚的还是马克思的“劳动说”,然而书中对于“宗教发生说”却介绍得过于模棱两可,漫不经心,不负责任。何以见得呢?此学说理论来源不详,提出者无从考究。其论据倒有现场对于一些大家的与此沾边一点的话罗列出来,而断章取义的效果。 如书中将恩格斯搬出,恩格斯曾说过:“中世纪吧意识形态的其他一切形式——哲学、政治、法学,都合并到神学中,使它们成为神学中的科目。”②③但凡智力正常,有一些逻辑思维能力,在清醒状态下也不会认为这可以支撑所谓的“宗教发生说”吧? 又如最后拖出格罗塞: 德国美学家格罗塞《艺术的起源》书中认为,艺术在其活动中与结果中都存在着丰富的情感活动。追求情感表达就是艺术的目的,审美活动只以情感表达为内在目的。游戏则介于二者之间,诗人作诗是为了个人兴趣,也是一种公共的事业,他为自己也为别人创作。这样,无处在目的的艺术要超越诗人个人心灵的限度才能实现,它就同教徒虔信宗教并非一定为了长生,发财等实际目的相类似。④ 格罗塞的观点主要不在于他论证了艺术同宗教在发生学上的联系,而是在某种意义上把艺术当成了一种宗教。⑤ 说了一大堆似乎与所谓的“宗教发生说”没有什么关系吧,仅是提到了设计宗教的只言片语便拿来当理论依据,未免过于敷衍了吧。再说了,人家格老师怎么就“在某种意义上把艺术当成了一种宗教”了,不过是个比喻罢了。 由此可见,“宗教发生说”形如浮云,有形无实,风来即散,不值一提。 那么,文学与宗教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由于超自然的一些东西总是成为宗教的一大特点,所以一提到宗教,很多人总是把它与鬼神联系起来。但是,如此神话传说并不能划入宗教领域。如《女娲补天》、《夸父追日》、《聊斋志异》,包括《变形记》都不能寄于宗教篱下。对此,可以将其称之为“神话文学”,或者叫“超自然文学”。超自然文学既具有违背客观事物行为规律的,又具有符合文学中对超验世界认识的审美属性。 在剔除宗教形态多余赘肉,实现瘦身后,再来谈宗教与文学,将会相对轻盈一些。 文学与宗教信仰之间是相互独立,相互影响的。《文论》在讲文学的通行含义时说到:由于人类活动的长期发展和现代分类机制的合理化作用,文学的通行含义形成了。文学是艺术门类之一,是主要表现人类审美属性的语言艺术,与此含义不相符的哲学、历史学、科学、宗教、伦理学等其他文化形态,当然就不属于文学范畴,或者就成为非文学了。⑥所以,宗教与文学应是在社会的文化过程中两种独立且平等的意识形态。 不仅如此,文学与宗教存在着不少相似性。它们都涵盖了彼岸世界的神秘性,人生价值的探讨和道德训诫的问题。最具代表性的包括柏拉图的《理想国》,那个存在于美好意念中绝对真理统治的至善永恒的彼岸超验世界。神话文学在这点上很能说明问题。还有《礼记》中所讲的“大同世界”与“彼岸世界”不正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吗?诸多文学著作与宗教理念关于真善美的态度也属这一情况。 文学与宗教相互影响,着包括相互推动与相互限制。宗教在文学发展过程中,起到了

宗教文化对我国文学的影响

宗教对我国文学的影响

摘要: 宗教作为一种成熟的意识形态,是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观念、情绪和活动的相当严整的体系,具有极宽广的文化涵盖功能。 梁漱溟曾指出:“人类文化都是以宗教开端,且每依宗教为中心。人群秩序及政治,导源于宗教;人的思想知识以致各种学术,亦无不导源于宗教……非有较高文化不能形成一大民族;而此一大民族的统一,却每都有赖于一大宗教。”[1]自然宗教对我国的文学发展或多或少都是会产生影响。对我国文学产生影响的宗教主要是从上古时期便开始的一种并不统一且系统的天帝的崇拜和一种灵魂观念、本土的道教、外来的佛教以及到了近现代才有较大影响的基督教。伊斯兰教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在我国也有众多教徒,但是其主要存在与我国少数民族当中,对我过主流的汉文学影响并不大。 关键词:宗教 中国文学 影响

内容目录 摘要: (2) 1. 宗教丰富了古代文学创作题材 (4) 2. 佛教丰富了古代文体和词汇 (4) 3. 道教与佛教影响了古代文人的意识 (5) 4. 基督教对我国近、现代文学的影响 (5) 参考文献: (7)

1. 宗教丰富了古代文学创作题材 早在道教诞生和佛教以及更后来传入中国的基督教之前我国就有了原始的天帝崇拜以及灵魂观念。胡适也曾明确说,“我们看殷墟(安阳)出土的遗物和文字可以明白殷人的文化是一种宗教的文化。”[2]只是这些并没有系统的形成某个宗教而仅仅是对某个神进行崇拜,望其 保护一方平安,如屈原《九歌》的众神。”战国时代楚墓中的'镇墓兽'和漆器花纹上的怪兽,是楚人'信巫鬼'的表现。”[3]而之所以产生这些鬼神的原因是因为当时的科学技术并不发达,很多的现象无法作出集体解释,同时人类也无法对抗自然的强大力量,然而当某个人掌握了某些事物发展的规律并作出语言的时候,众人发现通过其预言可以避免灾祸时对其产生一种敬畏之情。久之在当时容易产生一种偶像崇拜将其神化,便诞生了一些神灵如伏羲神农等。而另一些则是在自己无法解释的前提下臆造出某些神灵,并其拥有某些神秘力量,以此来解释无法解释的事情,这样的神灵就诞生了,比如盘古等。或是将某些自然灾害的起因归为鬼怪作恶。 就在当时的人民对某些偶像进行神化或者臆造出某些神灵时,必定会附上一些超自然的力量,以显示其力量的异于常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他们为什么能抵抗自然的力量。然而很明显,这些神的力量是不存在的或者这些神根本连原型都没有。所以必须对其进行创作,当其以文字形式保存下来的时候就形成了早期的神话。诸如《后裔射日》、《嫦娥奔月》之类。 之后又有人将这些内容进行了总结于是便产生了诸如《山海经》、《搜神记》之类的书籍。然而这时的宗教并未形成体系,这时的此类文学作品算是神话作品。真正系统的宗教在我国出现则是古印度的佛教传入中国以及道教的诞生。 “佛教传入以前中国传统的思想中只有今生此世,既无前世也无来世,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论语 先进》)庄子说:‘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庄子 大宗》)佛教带来了三是(前世、今世、来世)的挂念,因果、轮回的观念,以及三界、五道的 挂念。”[4]因此,佛教传入中国之后丰富了文学家的想想世界,有了三世、轮回这些题材可 以创作。 像《西游记》就是一个集我国各种宗教文化进行创作的结果,其中既有道家的天庭,又有佛教的轮回转世因果报应,又有传统的对天地、山川、湖泊的敬畏和崇拜。如果没有宗教,必定不会产生这些内容的。 2. 佛教丰富了古代文体和词汇 “因了印度文学的输入,我们乃于单纯的诗歌和散文之外,产生许多伟大的新文体,像变文、像戏文、像小说等等出来。在思想方面,在题材方面,我们也收到了不少从印度来的恩惠。我们可以说,如果没有中印的结婚,如果佛教文学不输入中国,我们的中世纪文学究竟要成了一个什么样子的局面却是无人能指的”[5]佛家信徒为了布道自然要四处唱颂佛经,讲述佛经

专题:中外历史上的民主与法制

中考复习专题五:中外历史上的民主与法制 一、世界古代史民主法制的进程 《汉谟拉比法典》是现存古代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两河流域的古巴比伦王国) 古代雅典(古希腊)开创了民主政治的先河(伯利克里); 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民主法制的进程 (一)理论思想基础 1.文艺复兴。推动了欧洲文化思想领域的繁荣,为欧洲资本主义的产生奠定了思想文化基础。 2.启蒙运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主张由开明的君主执政,强调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批判天主教会的黑暗和腐朽,为即将进行的法国大革命作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为新兴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取代封建贵族提供了有利的支援;促进了人们的思想解放,促进了欧洲的社会进步;启蒙思想传播到世界各地,也被介绍到中国、日本,促进了这些国家、地区的思想解放。 三.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法制进程 1.1848年《共产党宣言》的发表,马克思主义诞生,从此,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国际工人运动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2.1871年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第一次伟大尝试。 3.1917年列宁领导俄国十月革命取得胜利,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由理论变成了现实。1936年,苏联颁布新宪法宣布苏联是“工农社会主义国家”。

四.中国的民主法制进程.中国民主法制的进程 (一)中国近代资产阶级的民主法制进程 1.1898年的维新变法运动,主张用改良的方式改封建制度为资产阶级君主立宪的民主政治制度,在社会上起到了思想启蒙的作用,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 2.1911年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的统治,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建立了中华民国,使民主共和国的观念深入人心,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3.20世纪初的新文化运动,提出了“民主”、“科学”的口号。新文化运动是我国历史上一次空前的思想大解放运动,它启发人们追求民主和科学,探索救国救民的真理,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创造了条件。(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法制推进历程 1.中共二大制定了彻底的民主革命纲领,以革命的方式实现民主。 2.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七大召开。大会上毛泽东作了《论联合政府》的报告,反对国民党一党专政,主张建立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富强”的新民主主义国家。 3.解放战争时期的重庆谈判。目的是为争取和平民主,戳穿蒋介石假和平、真内战的阴谋。经过共产党的努力,签订了和平建国的《双十协定》。 4.民主建国时期 (1)1949年9月在北京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 (2)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也是我国有史以来真正反映人民利益的宪法。 5.曲折发展 1966年,毛泽东错误的发动了文化大革命,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严重灾难,使我国的民主法制遭到严重践踏。 6.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民主法制建设取得重大成就 经过文化大革命,人们认识到民主和法制的重要性,全国人大加紧全面立法工作。1982年颁布了第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新时期我国一部比较完善的宪法。此后,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一系列法律,这些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办事成为人们的共识,我国逐步向依法治国的道路迈进。 五、民主法制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经济建设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民主法制建设是经济建设的保障 六、对民主法制建设的认识:任何国家的民主法制建设都是一个渐进过程,法律制度和民主实现程度都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和提高的,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资本主义的民主法制建设体现了资产阶级的阶级要求,我国应该不断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治国,维护人民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练习题: 1、活动主题:感受“民主与法制” 步骤一:回顾近代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确立 近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以民主代替专制、以法治代替人治、以法律为标志的国家权利代替以以君主为代表的贵族特权。 (1)1689年,英国颁布了,确立了的资本主义政治制度,走上了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化的道路。 (2)在美国,(历史人物)开创了民主政治的先河。 (3)法国大革命彻底摧毁了法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产生了著名的(历史文献),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后来,颁布的,第一次确认了资产阶级民法的基本原则。步骤二:反思中国民主与法制的探索历程 (4)近代化就是在经济上实现工业化,在政治上实现民主化。哪个事件开启了近代中国政治民主化?(5)什么革命推翻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帝制,开创了中国完全意义上的近代民主革命?

性别、族群、宗教与文学

性别、族群、宗教与文学 五四女性文学是现代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意义上的中国女性文学的开端。五四女性文学的研究进路主要有两条:一是从性别角度对五四女性文学做内部研究,这种研究忽视了五四女性文学的外部联系——基督教文化;二是将五四女性文学从属于现代文学,整体研究现代文学与基督教文化的关系,这种研究忽视了五四女性文学的性别主体特征。为准确而深入把握五四女性文学的特质,必须将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结合起来。就外部而言,五四女作家深受基督教文化的影响。从传播学角度看,在基督教文化传播的链条上,作为传播者的西方传教士对于基督教文化在中国的传播起着重要作用。一方面,他们为吸取广大中国妇女入教,抨击中国陋习、在中国办教育、兴女学,并对基督教进行了适应性调整,突出尊重妇女、民主平等的思想,对中国妇女走出家庭、接受教育、反抗父权压迫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他们又具有一定的西方文化优越感,其居高临下的启蒙者姿态使中国妇女在欲迎还拒的心态下接受基督教文化。基督教文化经传教士的传播,最终到达了接受者的头脑中,而基督教文化能否被接受者接受以及接受的程度,还取决于接受者及其所受到的多种影响。就五四女作家而言,她们大都接受过基督教文化教育和影响,同时又深受中国传统文化和五四新文化的影响,加上个体独特的经历和情感体验,因此,五四女作家尽管在理智上对基督教文化欲迎还拒,但内在情感上对基督教文化抱有好感,并有一定的依赖性,有的还皈依了基督教。因此,五四女作家和基督教文化具有密切关系,基督教文化深深

影响了五四女作家的创作。但是,五四女作家对基督教文化的体验既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又具有鲜明的性别特征。五四女作家身份上的这一特点和第三世界的妇女主义者极为相似,五四女作家对基督教文化的接受和表现与第三世界的妇女主义者对圣经的批评具有内在的关联。她们对圣经和基督教文化的认识基于相似的经验——本土妇女经验,包括民族经验,本土宗教、神话、文化遗产,女性的经验三个方面。她们都关注相似的主题,如以上帝的性别问题为核心的“上帝论”,以耶稣的性别问题、耶稣与妇女的关系为核心的“基督论”,以两个与“罪”相关联的女性夏娃、马利亚为中心的“罪论”,以男女关系、人类关系为中心的“人性论”等。因此,妇女主义圣经批评为研究五四女性文学与基督教文化的关系,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方法论支撑。由此,转入内部研究,探讨五四女作家接受和表现西方基督教文化的独特性。关于“上帝论”,尽管中国自古就有“上帝”这一观念,但五四女作家笔下的“上帝”观念和“上帝”形象却具有基督教的文化因子。在时代影响下,五四女作家舍弃了基督教上帝学说中不合中国观念且不合常理的神秘部分,在创作中表现了更具情感色彩、人格色彩、性别色彩的上帝形象,主要有造物者、母性或女性的上帝、圣言的倾听者、精神寄托的对象等上帝形象。关于“基督论”,五四女作家和中国男性知识分子一样,并不认为耶稣具有神性,而将耶稣看作一个有着伟大人格的人。但和中国男性知识分子不同的是,女作家从本土妇女经验出发,看到了男性耶稣身上所具有的女性品质,如自我牺牲、受难、宽恕、博爱等,所以,她们更愿意把耶稣当作一个女性基督。五四

小说与宗教观

小说与宗教观 作者奥康纳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宗教在她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影响着她思考人生、感悟生活的方式。几乎她的每部作品都有宗教含义。她曾经说过:“我是站在基督教、正统教派的立场上看世界的。这意味着,对我来说,人生的意义集中于基督对我们的救赎,世间万物在我的眼里无不与此有关。” 另外,由于她的个人经历:红包狼疮、肿瘤切除、终身未嫁等等,生活加之于她的磨难越多,她的宗教思想也愈加强烈。 但是有意思的是,牧师、圣经这类和宗教有关的事物,常常以负面形象出现在她的作品中,甚至往往会导致厄运。在她看来,小说不应该成为宗教的宣传品。 作为南方作家的代表之一,她尤其擅长描绘人性的阴暗面,比如对宗教的无知、自私自利、道德败坏等等。她认为作家的责任就是发掘并展现现实生活中令人厌恶的扭曲、怪异、荒诞现象,以使对这些现象习以为常,见怪不惊的读者对此能有清醒的认识。因而她也被称为“创造畸形的能手”。 对于这类有夸张性质的描写手法,奥康纳自己的解释是:“对于耳背

的人,你得大声喊叫他才能听见;对于接近失明的人,你得把人物画得大而惊人他才能看清。” 奥康纳笔下的畸人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与文明社会处处为敌的“施暴者”形象,比如《善良的乡下人》中的《圣经》推销员波因特尔。暴力手段不仅给受害人造成肉体上的伤害,更造成了心灵上的打击,使受害者灵魂受到强烈震撼,甚至得以重生;另一类则是“施暴者”的受害人,像《善良的乡下人》中的女主人公赫尔加。值得注意的是奥康纳小说中的受害者多为女性。 在奥康纳看来,“畸人”不仅指那些外表残缺、心灵扭曲的怪人,还包括那些夸夸其谈、自我陶醉、自私虚荣、毫无精神信仰而又自我满足的女性受害者。她们既庸俗世故、自以为是令人厌恶,受苦受难时又表现得孤苦无助,令人心生同情。《善良的乡下人》中的女主角赫尔加便是如此。 32岁的赫尔加意外失去一条腿后, 试图寻找上帝之外的精神寄托。她拼命念书,来掩饰假肢带来的自卑和缺憾。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后,她消除了自卑感却转而鄙视周围人的庸俗,甚至瞧不起自己的母亲。她自作主张把名字“乔伊”改成“赫尔加”以示她的反抗意识和特立独行精神。

宗教文化与中国文学关系

宗教文化与中国文学 塔在长安东南区,上文俯视长安是面向西北。 天宝十一载(752年),杜甫、高适、岑参、薛据、储光羲等到慈恩寺登塔游玩,除薛据外都有《同诸公登慈恩寺塔》同题诗作流传后世,成为千古传唱的名篇。 ?塔在长安东南区,上文俯视长安是面向西北。 【寺院】 ?佛寺的通称,指安置佛像、经卷,且供僧众居住以便修行、弘法的场所。略称寺,又名寺刹、僧寺、精舍、道场、佛刹、梵刹、净刹、伽蓝、兰若、丛林、檀林、旃檀林、净住舍、法同舍、出世间舍、金刚净刹、寂灭道场、远离恶处、亲近善处、清净无极园等。此外,民间也往往讹称为庙。 ?[印度]相当于‘寺院’的梵语有四︰ ?(1)音译毗诃罗,意译为住处、游行处、精舍、僧坊。 ?(2)原意指幡竿,讹译为刹。因一般习惯在佛堂前立刹,故有此称。 ?(3)音译为僧伽蓝摩、伽蓝。意译为众园、精舍。即大众共住的园林,多为国王或大富长者所施舍,以供僧侣止住。 ?(4)音译阿兰若、阿练若、兰若、练若,意译无诤、空闲处。指村外适于清静修道之所。 ?根据古寺院的遗迹,可知印度佛寺多在中央设方形佛殿,殿外有僧房围绕,殿内正面则安置佛龛。建材系采石、砖、木三种。形式有佛堂、僧房、塔婆等分别。 ?[中国]据《汉书》〈元帝纪〉注云︰‘凡府廷所在,皆谓之寺。’《大宋僧史略》卷上〈创造伽蓝〉条云︰‘寺者,释名曰寺,嗣也。治事者相嗣续于其内也。本是司名。西僧乍来,权止公司。移入别居,不忘其本,还标寺号。僧寺之名始于此也。’ ?可知在汉代,寺原为中央与地方的政事机关,如太常寺、鸿胪寺(招待诸侯及四方边民之所)。后因西域僧东来,多先住鸿胪寺,逮移居他处时,其所住处仍标寺号。从此遂称僧侣的居所为寺。又,‘院’本是周围有垣之意,转指周垣或有回廊的建筑物,亦指官舍。至于将佛教建筑称为‘院’,则始自唐代在大慈恩寺所建的翻经院。至宋代,官立的大寺亦多称院。 ?中国早期佛寺建筑的布局,大致沿袭印度形式。尔后因融入固有的民族风格,遂呈现新貌。其建材以木为主,多设于平地(如府城市街)或山中。故后世寺院除寺号、院号外,亦附加山号。又有以年号名寺者,如北魏之景明寺、正始寺、唐之开元寺。此外,寺院若依创设者而分,可分成官寺(由官府所建)、私寺(由私人营造)。若依住寺者而分,乃有僧寺、尼寺之别。若依宗派,则分为禅院(禅宗)、教院(天台、华严诸宗)、律院(律宗)或禅寺(禅宗)、讲寺(从事经论研究之寺院)、教寺(从事世俗教化之寺院)等类。 ?创建于东汉明帝时的洛阳白马寺,为我国佛寺的滥觞,其后续有建业(南京)建初寺、武昌昌乐寺、慧宝寺、金陵瑞相院、保宁寺、苏州通玄寺、扬州化城寺、四明德润寺等。西晋初年,京洛一带造寺塔图像而礼拜之风盛行,不少达官显贵或舍旧宅,或于各地立寺塔。当时佛教建筑概称为‘浮图’。后因高峻层塔渐为寺院的重要象征,‘浮图’遂转而专指高塔。 【浮图】 ?与佛图、浮屠同为佛陀的另一音译。意译为净觉。也是寺塔的别名。《广弘明集》卷二云︰‘浮图,或言佛陀,声相转也。译云净觉,言灭秽成明道为圣悟也。’另外,《佛说十二游经》云︰‘为佛作精舍,作十二佛图寺、七十二讲堂、三千六百间屋、五百楼阁。’《大智度论》卷十一云︰‘阿输伽王一日作八万佛图。’卷十六云︰‘或焚烧山野及诸聚落佛图、精舍。’等所说即指寺塔。又,《分别功德论》卷三也有此种用例。 【塔】 ?指埋藏遗骨、经卷,或为标示特别灵地而造的建筑物。塔是略称,具称为塔婆,或窣睹波、数斗婆、私偷簸、苏偷婆等,意译方坟、圆冢、归宗或高显、聚相、灭恶生善处等。 ?一般而言,造塔是为供奉遗骨,但也有为供奉佛的爪发、牙齿、钵衣之类而造塔。或在与佛陀一生行历中主要事件有关的地方设塔纪念,如在佛生处、成道处等造四塔、八塔之类。

论十大关系

《论十大关系》读书报告 论十大关系是毛泽东主席1956年4月25日发表,刊登于《人民日报》的文章,它初步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提出了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任务。 在1956年初,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不断取得胜利,中共中央开始把党和国家工作的着重点向社会主义建设方面转移。社会主义建设,从1953年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算起,已有3年多的实践经验。对于苏联经济建设中的一些缺点和错误也逐步有所了解。于是,以苏联的经验教训为借鉴,结合自身国情,探索一条适合中国情况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任务,已经提到了中国共产党面前。 十大关系包括了在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问题;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问题;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问题;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问题;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问题;党和非党的关系问题;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问题;是非关系问题;中国和外国的关系问题上。就现在看来,当时毛主席的观点基本可谓是十分正确的。 就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而言,不管是美国还是苏联,只有拥有独立的工业体系,才能不受制于人。50年代末中俄关系的恶化,就体现要想不受制于人,必须有自己的高科技体系和工业体系。农业和轻工业的作用在于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在于维护币值的稳定和社会的稳定,同时又有利于重工业的交流

与发展。对于农业的发展,毛泽东重视高科技的作用,如袁隆平的两系杂交稻,引进美国高产化肥技术等,重视人民的作用。但是,错误地开展大跃进以及人民公社化运动违背了经济发展规律,也是一定程度上的违背了毛主席对这一问题的初衷。至于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沿海的地区要利用好原有的工业基础,同时出于战争布局的考虑,要平衡工业分布,新建的工厂要大部分放在内地。就这一观点来看,它确实符合中国地理特征,在改革开放后,沿海地区迅速发展也进一步证明其正确性。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这一方面,毛泽东重视经济建设,降低军费,裁军是符合历史潮流的。因为经济建设是国防建设重要基础,国防建设是经济建设需要的良好的国际环境的保证。同时毛泽东尤其重视核技术的发展,重视高精尖国防工业的发展。此外,军工技术的进步也促进了民用技术的发展。而在中外关系上,毛泽东的见解也的确十分的正确,他正确的认识到了我们要学习外国,不能依赖外国,但是最终因为急于求成导致了大跃进的悲剧。 尽管《论十大关系》观点都是比较正确的,但仍有自身不足的地方。在革命与反革命、是非问题中毛泽东提出的一些说法,是没有考虑到民主与法制的。在“革命与反革命”中就有这样一句话。“但是,要不要立条法律,讲机关里的反革命一个不杀呢?这是我们的内部政策,不用宣布,实际上尽量做到就是了。”就现在观点来说这就是不足之处。当然,我们是有着历史经验的人,在文革之后我们才能够深刻的认识到民主法治的重要性,在当下

文学、历史与宗教

文学、历史与宗教 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 1、记忆《史记》的作者及写作时代 2、了解佛教传入中国内地和道教创立的基本情况 3、理解《史记》的体例、成就及影响 4、培养观察想象力和探究分析、归纳、评价的能力。 过程与方法 1、从我国农俗端午节引入对屈原的简介 2、介绍司马迁为了事业的成功而坚忍不拔、勇于进取的精神。 3、正确认识宗教与宗教文化的区别,了解古代中国文明的多样性 教学重难点及教学突破 重点:史学家司马迁的主要成就 难点:佛教、道教在中国的传播原因及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教学突破:再现历史原貌,结合社会现象,把本课的重点放进历史和现实社会生活中进行分析,对于本课的难点,可通过展示一系列的相关图片,引导学生分析讨论。 教学准备 教师准备:1、屈原、司马迁头像图2、道教圣地青城山的组图3、布置学生搜集资料 学生准备:1、收集附近的道教或者佛教文化场所及相关资料2、查找屈原的作品 教学过程: 一、引入新课 1、在上一课我们学习了我国春秋战国时欣欣向荣的学术思想,今天我们共同去了解战国到东汉时期我国文学、史学和宗教等文化内容的发展状况。 2、引导:大家都知道,在每年农历的五月初五这一天,人们要过端午节,吃粽子、划龙舟。而据传说,端午节是为纪念古代的一个人的,这个人就是文学家、伟大的诗人屈原。 3、简介屈原及《离骚》、引导学生了解屈原的故事。 二、司马迁与《史记》 1、过渡:刚才我们了解了屈原的故事,那么在没有纸的战国时期,这些故事又是怎么流传下来的呢?它们不同于传说,因为像武王伐纣、陈胜、吴广起义等等历史画面,被一部书生动记载了,这就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所著的《史记》。 2、组织学生预习这部分内容,结合辅栏介绍,初步了解司马迁及其所著的《史记》。 3、简介司马迁的生平,并出示其头像图。 4、讲解:《史记》记述了从远古传说中的黄帝到汉武帝时期的历史,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共130篇,分“本纪”、“世家”、“列传”、“书”、“表”几种形式,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新体例。史学界对《史记》的评价,认为它是我国古代最优秀的史学著作,对后来史书的编写有深远影响。鲁迅先生对《史记》也给了很高的评价,说它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充分肯定了《史记》不但是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也是一部不朽的文学著作。 5、继续引导:正因为司马迁为中国史学作出如此大的贡献,后人为了纪念司马迁,在他的故乡

人与自然的关系

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思考 人依赖于自然,又能动地作用于自然,既是自然的一部分,又是自然演化发展的新因素、新力量。人与自然的关系,既影响着自然界的演化进程,更关系着人类社会的前途命运。人与自然的关系一直贯穿于人类历史进程,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一个永恒主题,也是哲学研究的一个基本问题。哲学作为智慧之学,正是从宏观上引导人们善于认识和处理自己同自然的关系。 人与自然的关系,从本体上说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人离不开自然界。从总体上看,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三个阶段。人类社会早期,人类社会的生产力还不发达,人们的生活受制于自然界,人们只能靠自然界提供的现有的物质资料维持生存。这时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低水平的和谐,人以顺应自然为主。进入农业文明时代,人类开始征服、利用自然资源,甚至在对自然界知之甚少的情况下,出现了过度耕种、过度放牧、过度渔猎。人类历史上出现了环境问题。众多的和谐之中出现了不和谐。不过这时的环境问题远远未危及到人类的生产,毕竟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有限,自然界还是可以依靠自身的能力恢复的。到了工业文明时期,生产力急速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开始了突飞猛进,人类驾驭自然的能力也越来越强,人类竭尽一切可能的利用、征服自然。“人定胜天”是这一阶段的表征。科学技术在给人类带来高质量

生活的同时,也助长了人类对物质财富的无穷追求与享乐主义的滋长。表现为人类对自然界的索取越来越厉害,越来越贪婪,很多东西超出了自然界能够承受的限度,严重破坏了自然生态的平衡,出现了物种灭绝,资源枯竭等生态危机。尤其是目前人类社会已进入后工业化阶段,人与自然之间的不和谐已经影响到了人类的生存,这时提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无疑是具有重大意义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已是当今世界学者们公认的提法。为了人类的未来,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人们需要在自然观上有一个重大的转变,即要从人与自然对立转到人与自然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当代人类面对生态危机的理性回归,是对以往人与自然关系伦理观的继承与发展。人类应该从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来重新考虑人与自然的关系,调整人类的行为模式和实践活动,促使人类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根源于、并服从于生态环境系统协调平衡的生态规律,更好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社会经济有序、协调、健康、持续发展。 人类来自自然并要回归自然,自然界孕育并哺育了人类,人与自然密切相连、密不可分,人是自然之子,不能存在其外,只能存在于自然之中。所以,我们应该融入到自然界之中,保有一种谦虚理智的态度,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急功近利地损害大自然,不强行掠夺、过度开发大自然,要遵循自然界发展的规律,维护生态平衡与稳定。人类只有一个地球,我们也只有

文学与宗教

从《世说新语》看宗教与文学的互动和影响 张蕊青 宗教与文学不是绝缘的,尤其是从印度传入中国的佛教“本身很有艺术气氛,其音乐、美术以及佛典中的文学表现,对中国文人都很有吸引力,其义理也给久困儒家章句的文人开辟了新的境界。这种文字的表现具体到文坛上,则有许多作家写出了一些宣扬佛教的作品。” 从《世说新语》中有关宗教的描写,我们还可以看到,将宗教引入文学,丰富了文学作品的内容和表现形式;而另一方面,由于宗教人物进入了文学,提高了宗教人物在知识阶层的地位,同时也扩大了宗教的影响。因此,宗教与文学之间呈现了一种双向汇流、相辅相成的关系。 宗教渗入了文学,文学也浸透了宗教,这当然不自《世说新语》始。自从产生宗教之后,就与文学艺术形成了双向汇流之状。宗教场所的各种图像、雕刻乃至建筑装饰都是艺术家的作品,其中有很多作品被尊为世界艺术精品,国外亦然。达·芬奇《最后的晚餐》不就是宗教题材的世界名作吗?《圣经》既是宗教经典,也是众所周知的绝妙的文学作品,中国古代的一些佛道著作也可视为文情并茂的文学佳作。同时,许多纯文学作品很多也充满了一种强烈的宿命论思想和宗教意识。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就有“悠悠苍天”之句,就是把天看作神灵;《楚辞》中的《湘夫人》、《湘君》、《山鬼》等篇更直接地是神话故事了。所以我们可以说,《世说新语》中所反映出来的宗教与文学的双向汇流是一条普遍规律,不论远古还是近代,只要有人类,就有文学,就有宗教;有宗教,有文学,就有宗教的载体。文学的内容,就是宗教与文学的双向汇流和相互渗透,而这个“相互渗透”也不是人为的,当然这里也不排斥大艺术家、大宗教领袖的特殊选择以及特殊才能的特殊作用。宗教徒要向世人表现自己所崇拜的形象,推广宗教,唤起世人的共鸣,就必须依靠和借助文学家的妙笔和形象思维,文学家们许多时候要寻找形象来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和理想,因而也自然而然地与宗教一拍即合。宗教以文学作为自己的一半,文学也常以宗教作为自己另一半,这就形成了难舍难分的双向汇流、相互渗入的状况,这是文化发展进步的一种自然现象和必然现象,这种现象还将随着时代的步、科技的发展日益深化。宗教因有文学艺术这一绝妙的载体,其号召力更为震撼;文学艺术因有宗教的深层内蕴,其感染力也更加强烈。达·芬奇创作的《最后的晚餐》就是一个很好例子。它取材于《圣经》故事,抓住了最感人的一瞬间,表现出耶稣和圣徒们的种种复杂心态,令人禁不住顶礼膜拜。这就是鬼斧神工之作,是一种艺术震撼力之所在。然而这种艺术魅力的展现,很大程度上也因为有其深厚的宗教内涵,有着其他纯艺术作品所不能比拟的功用和感召力。宗教的魅力正是与反映其内容的艺术作品的魅力成正比的。在《世说新语》的时代,一些名士之所以乐于与高僧、名僧交往,是因为高僧、名僧学问渊深,文学修养极高,名士们可以从他们那里受到启发。支道林首先将佛理渗入文学领域,对玄言诗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玄言诗的代表人物孙卓与许询,都与支道林过从甚密,他们与王濛、许安等人一起,配合清谈活动,掀起了玄言诗的创作高潮。《文学》第55节载:支道林、许、谢盛德共集王家,谢顾谓诸人:“今日可谓彦会。时既不可留,此集固亦难常,当共言咏,以写其怀。”许便问主人:“有《庄子》不 ?”正得《渔文》一篇。谢看题,便各使四坐通。支道林先通,作七百许语,叙致精丽,才藻奇拔,众咸称善。于是四坐各言怀。毕,谢问曰:“卿等尽不 ?”皆曰:“今日之言,少不自渴。”谢后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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