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工程测量勘察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
(一)测量进度计划安排
项目开工前组织测量人员对委托方提供的已有资料进行收集,并在项目总平图上布置首级平面控制网控制点点位。项目开工后立即按照测量规范要求,进行首级控制点的埋设及数据采集工作并及时整理出控制点成果,在首级控制点的基础上进行各项后续测量工作。具体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1)每座水库项目开工第1天,完成首级控制网的布设及测量;
(2)项目开工第3天,完成地形测量及断面测量的外业工作;
(3)项目开工第5天,完成全部内业工作并提交资料。
(4)测量分4组,每一组安排测量3座水库,共计15天完成测量内外业工作,提交测量技术报告及图件等测量成果。
(二)勘察进度计划安排
按招标文件总工期要求,本次勘察以配合安全鉴定进度为主,并满足安全鉴定勘察的深度要求。计划勘察工作周期为35日历天。
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如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分4组,每组安排3座水库勘察工作,拟对各工种、工序环节工期、进度作出计划安排如下:
制定工作大纲:1天;
钻孔放样测量2天
人员及设备进场2天
钻探作业:8天
室内试验:10天
编写地质勘察报告:7天
报告校、审、核:3天
打印并提交成果报告:2天
总工期为35日历天。协调工作将提前进行,并在勘察过程中视情况组织专人进行办理。室内检测试验、报告编制与外业工作同步进行,以节约总体时间。
需要指出的是:测量和勘察可同步进行,因此,实际上勘察和测量总工期为35天。
5.2设计进度计划安排
(一)设计进度计划安排
按招标文件总工期要求,本次安全鉴定进度计划工作周期为70日历天,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如期提交安全鉴定成果资料,分4个项目设计组,每组安排3座水库勘察工作,拟对进度作出计划安排如下:
制定设计工作大纲1天;
编制安全鉴定报告55天;
安全评价报告图文校审10天;
打印并提交成果报告:4天。
合计安全鉴定设计周期70天
5.3 总勘察设计周期安排在105天,比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提前15天完成,提前的15天时间作为设计审查和有关部分审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