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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技术细则

环保部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技术细则
环保部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技术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部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技术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国清洁生产工作持续良好的开展,规范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6号令)、《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 环发[ 2005 ] 151号 )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 008)6 0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规范性,审核报告的真实性,以及清洁生产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等进行的技术审查。本细则所称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落实中高费方案后,对其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的验证并做出结论性意见。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规定的“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经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适用于国家和省级环保部门根据污染减排工作需要确定的重点企业。

第四条国家环境保护部负责监督管理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机构,开展辖区内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国家

环境保护部组织有关技术支持单位和专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部门开展的辖区内重点企业清洁

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对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机构的

评估、验收能力进行考核。

第二章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第五条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报告规范、完整;

(二)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中/高费方案已部分完成或已安排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

(三)技术装备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政策要求;没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国家明令限期淘汰的生产工艺、装备情况明晰,并已列入整改计划;

(四)清洁生产审核期间,未发生重大及特别重大污染事故。

第六条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一)《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附表一);

(二)《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三)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清洁生产审核前的环境监测报告或者清洁生产审核前、后企业与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连网的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的监测数据;

(四)委托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提交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咨询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及参加审核人员的技术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七条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初审程序:

企业向当地环保部门( 设区市、省管县 )提出申请,当地环保部门对提出申请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要对第五条、第六条所列条款的真实性负责。其初审结果要在企业提出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初审合格后上报省级环保主管部门,省级环保部门委托相关机构或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进行评估,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八条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程序:

(一)阅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有关文字资料;

(二)召开评估会议听取汇报;

(三)资料核查及现场考察;

(四)专家质询(包括对审核技术咨询机构的质询):

(五)形成评估意见(附表二及会议纪要)。

第九条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技术评估细则:

(一)章节完整,编制规范,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符合企业实际;

(二)编制依据充分、合理;

(三)根据行业特点对审核企业的现状进行了真实、全面、准确的分

析和评价;

(四)体现了清洁生产审核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及相关逻辑性,涉及的技术方法科学合理:

(五)提出的技术方案科学、有效,能够解决企业的主要问题,方案实施的绩效核定全面、合理,绩效核定过程能满足《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绩效核算细则》相关规定;

(六)审核报告结论完整、准确、可信。

第十条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档案资料技术评估细则:

(一)宣贯、培训资料完备;

(二)企业现状资料齐全;

1.企业基本概况;

2.企业生产情况资料(企业生产工艺及排污节点,近三年原辅材料和能源消耗,单位产品成本,设备配备,运行管理等):

3.与本企业相关的国家产业政策、清洁生产行业标准或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同行业现状水平的调查资料;

4.环境保护现状与环保管理资料(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量、环评报告、环评验收资料、环境监测报告及排污许可证等);

5.对标数据统计计算过程和依据。

(三)审核重点实测数据的原始记录规范、真实、可信;

(四)方案产生的原始资料完整并经得起核验;

(五)中高费方案实施前后过程资料和效益计算依据齐全,可核查;

(六)开展持续清洁生产所采取的措施具有可操作性且可验证。

第十一条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身审核过程评估技术细则:

(一)审核准备阶段:

1.企业高层领导支持并参与;

2.建立了清洁生产审核小组,制定了审核计划;

3.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实现全员参与,认知教育达到90%以上;

(二)预审核阶段:

1.企业基础资料详实;

2.工艺流程图详细规范;

3.相关产业政策、设备及运行状况表述清晰;

4.对企业能源资源消耗,产排污现状,以及末端治理和环境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管理、环保、双超、双有等); 5.全面对标,若无国家清洁生产行业标准时,则参照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对标;若无以上标准、指标依据时可与同行业水平进行比较,根据对标结果或比较结果进行分析;

6.审核重点选择准确,能够针对企业主要问题;

7.清洁生产目标制定科学、合理,具有时限性、前瞻性:

(1)对标后低于三级标准的环节,目标设置必须达到三级标准或以上标准;

(2)双超、双有企业须分别设置目标。

双超企业:企业按相关要求和期限,将须达到的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减排指标列为目标;

双有企业:针对其使用的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或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设定明确的减量化目标;

8.按照边审核、边发现、边实施原则,发现、收集、实施方案。

(三)审核阶段:

1.实测的准备与要求:

(1)生产计量器具管理完好、运转正常,实测前进行了校准;

(2)资源能源计量到车间,记录(台帐)完整;

(3)污染物排放有记录、有台帐,污染治理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4)有毒有害物品管理规范,使用和处置有记录、有台帐;

(5)监测设备经过校准,监测点位选择合理,监测项目符合审核需求,监测时间与频次符合要求。

2.物料平衡:

(1)根据实测数据建立审核重点的相关平衡,输入、输出数据偏差符合清洁生产审核技术程序的要求;

(2)绘制了包含相关平衡因子的完整平衡图;

(3)对相关平衡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并找到造成问题的根源。

3.清洁生产审核机电设备节能检测:

(1)能源检测设备经过校准,监测点位选择合理,数据实测时间和频次符合要求;

(2)建立审核重点机电设备节能检测表,对审核重点机电设备节能检测

结果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

4.通过分析找出审核重点物料流失或资源浪费的环节,辨明物料流失和资源浪费原因,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四)方案产生:

1.双超、双有企业,必须提出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或有毒有害物质的具体中高费方案和技术措施。方案措施应具备“针对性强,技术先进”等特点; 2.对未达到清洁生产三级标准的企业,必须明确相关的措施和方案,承诺方案实施后使企业达到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三级或三级以上指标要求。

(五)方案实施与方案有效性:

1.企业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按照边审核、边实施、边见效的要求,及时落实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

2.中/高费方案具备详实的技术、经济、环境可行性分析;

3.中/高费方案具备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和相关支撑条件;

4.对已实施的无/低费和中/高费方案,进行全面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统计,有统计依据和计算过程,数据真实可靠,资料可核查。对未实施或正在实施的中/高费方案,要有明确的预期效果。

5.双超企业通过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后的验证,证明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和污染物减排指标;

6.双有企业通过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后的验证,确实有效控制和削减其有毒有害原辅材料的使用和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

7.未达到清洁生产三级标准的企业,通过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后的验证,达到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三级或三级以上指标的要求;

8.原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仍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工艺装备、设备的企业,按照国家的时效要求,制定结构调整和更新替代计划,通过中/高

费方案实施后的验证,在时效期限内达到国家政策法规要求。

(六)清洁生产的持续推行:

1.依据清洁生产审核成果,结合企业生产需求,将清洁生产相关制度融入现有管理体系,建立清洁生产常设机构并落实激励政策;

2.对未落实的中/高费方案制定了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

3.针对企业发展和实际状况,总结成绩,看到不足,明确改进方向,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持续清洁生产计划。

第十二条现场考察评估技术细则:

1.查看工艺流程,对比审核报告,判定其相符性;查看实测点位,确认有相关计量措施、计量记录等;现场问询,证实是否做到了全员动员或参与;现场不应有明显的跑冒滴漏现象等;

2.企业已实施无/低费方案的执行情况和现场举证,如实施部位、落实的措施、制度等;

3.已实施或正在实施中/高费方案现场的考察。

第十三条专家质询:

对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规范性,企业相关资料完整性,企业审核方法的合理性,审核过程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审核相关数据的可信性及现场考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质询。

第十四条评估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对原则上基本符合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要求,综合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企业,其评估结果为“通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估不通过:1.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审核过程存在重大问题,主要指:

(1)审核重点设置错误或清洁生产目标设置不合理;

(2)没有对本次审核范围做全面的清洁生产潜力分析;

(3)统计数据脱离企业实际,存在重大错误的;

(4)计算方法有问题,方案实施绩效无依据等;

2.企业未能按照国家规定,制定淘汰明令禁止的生产技术、工艺装备、设备以及产品的行动方案;

3.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

第三章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技术细则第十五条申请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按照评估意见所规定的验收时间或当地政府、环保部门提出的时限要求,提出验收申请,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二)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之后,继续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工程技术方案,全部中/高费方案竣工,正常运行3个月;

(三)企业通过全部中/高费清洁生产工程技术方案的实施,能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和减排指标,落实了有毒有害物质减量、减排指标,实现清洁生产审核预期目标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第十六条申请验收企业需提交的资料: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申请表》(附表三)、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意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报告、中/高费方案实施前、后的环境监测报告或生产计量、统计、检测报告。以上资料经当地环保部门(设区市、省管县)初审合格后,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部门组织验收。

第十七条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

(一)听取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报告的汇报,审阅第十六条所列文件资料;

(二)资料查询与对比: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过程档案资料,企业相关历史统计报表,包括:企业台账、物料使用,能源消耗等基本生产信息、方案实施设备购销合同,方案竣工验收资料等;

(三)现场考察与核实:实地考察、核实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运行现场、运行状况和效果;

(四)验证与评估:企业能否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能否实现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和减排指标?能否落实有毒有害物质减量、减排指标?实现清洁生产审核预期目标?对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际运行效果进行验证与评估,得出验收结论。

第十八条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技术细则:

(一)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报告:

如实反映企业在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之后的清洁生产工作,特别是根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专家提出的评估意见后的整改工作以及清洁生产中/高费工程技术方案的落实情况。

1.要对企业持续实施的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进行汇总;

2.对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的实施绩效进行统计,是否取得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的预期效果,包括完整规范的绩效统计依据和统计过程;

3.双超企业是否在规定地期限内达到了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减排指标;

4.双有企业是否有效地控制和削减了其有毒有害原辅材料的使用量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量;

5.是否实现清洁生产预期目标,达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清洁生产目的。

(二)提交的文件资料:

1.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申请表

2.《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3.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意见;

4.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报告;

5.中/高费方案实施前、后的环境监测报告或生产计量、统计、检测

报告;

6.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过程档案资料;

7.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绩效统计依据资料。

(三)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绩效核对:依据《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绩效核算细则》对清洁生产方案实施前后的经济和环境绩效进行详实的对比、测算、验证,其结果应能证明,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解决了其存在的主要问题,达到了预期的清洁生产目标;

(四)出具符合资质的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报告,证明自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后,双超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稳定达到了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减排指标;双有企业有效的控制和削减了其有毒有害原辅材料的使用量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量;

(五)对于国家已经发布清洁生产标准的行业企业,经清洁生产无/低费和中/高费方案实施绩效的验证,企业近三年和审核后的生产统计报表、财务数据的对比,企业能达到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三级或三级以上指标的要求;

(六)通过实地考察,企业生产现场不存在明显的跑、冒、滴、漏现象。审核报告、审核验收报告中体现的已实施的清洁生产方案纳入企业正常的生产过程和管理过程。

第十九条验收结论: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附表四)。对满足第十八条全部要求的企业,其验收结论为‘‘通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验收“不通过”:

(一)不满足第十八条中的任何一条;

(二)企业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环境和经济效益的,包括环境统计、生产统计、财务数据等资料。

对于通过清洁生产验收的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部门,于通过验收三日内在主要媒体公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

见,七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提出,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第四章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监督和管理第二十条国家环境保护部负责对全国的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委托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定期对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情况及评估、验收的相关机构进行抽查。

国家环境保护部将依据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监督检查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监督、抽查结果。

第二十一条承担清洁生产审核的相关机构和专家要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对其曾经提供过清洁生产审核服务的企业进行评估、验收,评估或验收机构及专家对评估或验收结论负责。

第二十二条公布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拒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不申请评估、验收或评估、验收“不通过”的,视情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部门在地方主要媒体公开曝光,要求其重新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并可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在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指导下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评估“不通过”的,其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要承担技术责任,并由省级主管部门视情况严重性予以警告或取消其审核咨询资质的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技术引用的有关规定,如有修改,按修改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技术细则由国家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之实施方案

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3]100号文件精神,我市今年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工作进程,对全市市属工业重点污染源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为此,市环保局会同市计委、市经贸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我市2004年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沈环保[2004]12号)规范审核。为确保清洁生产各项工作保质、按时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根据今年市重点污染源调整方案,市重点工业污染源166家,其中130家重点工业源未进行清洁生产审核。今年将对13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名单见2004年清洁生产工作通知)。 2、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使企业单位产品(或万元产值)的物耗、能耗及污染物排放达到或接近国内同行业、同工艺的先进水平。 3、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污染物总量削减5—10%。 二、工作任务 1、今年重点开展百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通过百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为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污总量核定、排污许可证管理、环境监督管理和环保项目包装提供依据。 2、企业是清洁生产主体。委托沈阳市清洁生产中心和市环境学会对重点工业污染源清洁生产审核进行咨询指导,使企业清洁生产规范化、科学化并卓有成效。 3、确定2004年清洁生产企业名单,对占全市排污负荷80%以上的重点源中的工业企业,全部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4、开展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活动。以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为基本特征,形成一批资源循环型企业。 5、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组织清洁生产专家和行业专家组成验收组,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进行验收。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清洁生产工作的领导

(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南京润科置业有限公司新建“怡景佳园”拆迁安置房项目 (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9月6日,南京润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了南京润科置业有限公司新建“怡景佳园”拆迁安置房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南京润科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市第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南京一点园监理有限公司、迪天环境技术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会议邀请两位专家参加验收。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和环保设施的落实情况,对照环评报告及批复、验收调查编制单位提交的《新建“怡景佳园”拆迁安置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形成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南京润科置业有限公司新建“怡景佳园”拆迁安置房项目(一期)位于南京市溧水区科创大道2号。 新建“怡景佳园”拆迁安置房项目(一期)共14栋建筑物,包括11栋18层住宅楼、3栋商业物业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8449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8729.2 m2,地下总面积为45767.8 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4年5月29日由南京市溧水区环境保护局以溧环建[2014]107号文通过环评审批。该项目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2018年3月工程竣工。 (三)投资情况 怡景佳园一期总投资为4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 2.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是对新建“怡景佳园”拆迁安置房项目(一期)14栋建筑物,包括11栋18层住宅楼(1#、2#、8#、9#、10#、15#、16#、17#、22#、23#、24#)、3栋商业物业用房(7#、14#、21#)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一期项目建筑面积较环评设计增加13.9%,对照《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本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流程及要点2017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流程及要点 一、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报告规范、完整; (二)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中/高费方案已部分完成或已安排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 (三)技术装备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政策要求;没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国家明令限期淘汰的生产工艺、装备情况明晰,并已列入整改计划。 二、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一)《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附表一); (二)《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印刷版及电子版); (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清洁生产审核前的环境监测报 告或者企业与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的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的 监测数据;危废处置协议、转移联单、接收单位资质、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四)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咨询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及参加审核人员的技术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七份。 三、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程序: (一)阅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有关文字资料; (二)召开评估会议听取汇报; 资料核查及现场考察;)三( (四)专家质询(包括对审核技术咨询机构的质询); (五)形成评估意见。 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技术评估要求: (一)章节完整,编制规范,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符合企业实际;(二)编制依据充分、合理; (三)根据行业特点对审核企业的现状进行了真实、全面、准确的分析和评价; (四)体现了清洁生产审核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及相关逻辑性,涉及的技术方法科学合理; (五)提出的技术方案科学、有效,能够解决企业的主要问题,方案实施的绩效核定全面、合理; (六)审核报告结论完整、准确、可信。 五、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档案资料技术评估要求: (一)宣贯、培训资料完备; (二)企业现状资料齐全: 1.企业基本概况; 2.企业生产情况资料(企业生产工艺及排污节点,近三年原辅材料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使用说明(建设单位版)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http://47.94.79.251) 一、账户注册及修改 1、关于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的说明 建设单位可自行填报或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建设单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建设单位自行填报或委托填报,皆应通过建设单位账户完成。 2、注册账户 每个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代码)只能申请一个账户。如申请账户时系统提示本信用代码已注册,请联系系统运维人员。 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都是指建设单位。 联系人为建设单位的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邮箱皆为建设单位联系人的相关信息。 3、修改账户信息 登录系统后,可在企业信息页面修改相关账号信息。其中,社会信用代码、法人、法人身份证三项信息不可修改,如确需修改请联系系统运维人员。 4、找回用户名、密码 需提供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和法人身份证信息。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发布,并遵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该标准于2015年10月1日实施。 对于未更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沿用原有组织机构代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提示信息 点击待填报数据框,系统弹出该信息的填报说明和示例。 部分提示信息较为复杂的,请点击数据框周边的i图标。 2、项目代码 指经济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的唯一项目代码,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格式为2017-130000-01-01-00001。

清洁生产审核培训考试试卷#精选.

清洁生产审核课程培训考试试卷 姓名: 企业名称: 一、填空题(50分) 1、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可分为:(1)、(2)、(3)、(4)、(5)、(6)、(7)等七个阶段。 2、清洁生产审核的三个层次是:、 和。 3、分析废弃物产生的原因可从:、、、、、、、八个方面入手。 4、清洁生产审核的最终目的是(八字方针)、、、 。 5、清洁生产的三边原则是:、、。 二、判断题(20分。在括号内打×或打√) 1、“废弃物”可以理解为放错了位置的资源。() 2、企业产生的所有方案都应集中在方案实施阶段即第六阶段实施。() 3、清洁生产主要是清洁生产小组的事,生产车间的一线工人为了不影响工作,不是每个人都必须参加。() 4、确定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是预审核阶段的主要任务之一。() 5、清洁生产审核的基本要求是: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6、确定清洁生产审核重点要优先考虑:“污染大、消耗大、环境及公众压力

大、有明显清洁生产机会”的问题和环节。()7、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验收后,若干年内不必再考虑清洁生产问题。 () 8、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不一定必须由外部审核机构来做。() 9、清洁生产预审核的无/低费方案是针对全厂的,在审核阶段的无/低费方案是针对审核重点提出的,是通过物料平衡而来的。()10、一般来说,在实测阶段的物料输入总量与输出总量之间的偏差≤5%,则可根据物料平衡结果进行随后的评估与分析。() 三、简述体(2题共20分) 1、请简述对清洁生产的理解。(10分) 2、请简述对清洁生产审核的理解?(10分)

四、论述题(共10分) 1、请结合自己所在岗位,按下列要求提出一个清洁生产方案。 (1)方案名称 (2)方案简述 (3)方案预计投资 (4)方案实施后取得何种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请定量化描述)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 厂提升改造工程(5万吨/日)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7月2日,丽水市供排水有限公司根据《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5万吨/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依照国家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法律法规、《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5万吨/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丽水市环境保护局(丽环建[2017]9号)《关于<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5万吨/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组织了“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5万吨/日)”竣工环保验收。参加会议的单位有丽水市住建局、环保局,丽水经济开发区环保局,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鑫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邀请丽水市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到会的代表和专家共计21人(详见名单)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

听取了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5万吨/日)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介绍,听取了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设计内容的说明,听取了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环评文件相关内容的说明,听取了监测单位浙江鑫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5万吨/日)项目位于丽水市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龙庆路481号。提升改造工程在原处理工艺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改造后为“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池+初沉池+三级AO复合生物膜生物池+二沉池+加砂高速沉淀池+D型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项目建成后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2月,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5万吨/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丽水市环保局以丽环建[2017]9号文《关于<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河北省)

关于发布河北省地方标准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促进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由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起草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DB13/T1579-2012)。该标准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2012年8月15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DB13/T1579-2012)

DB13/T 1579—2012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促进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清洁生产分会、河北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孙彦敏、白进杰、魏志刚、杜静、于海、李志勇、周奇、韩建山、崔朝晖、程飞、谭金生、王婷、柳领君、冯建斌、杜鹏芳、于树梅、耿媛媛。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的原则、内容、工作程序及要求、方法与结果。 本标准适用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和验收。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J 469 清洁生产审核指南制定技术导则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Assessment of Cleaner Production Audit 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规范性,审核报告的真实性,以及清洁生产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等进行技术审查。 3.2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Acceptance of Cleaner Production Audit 是指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并落实了中/高费方案后,对其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验证并给出结论性意见。 3.3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Compulsory Audit of Cleaner Production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企业进行的清洁生产审核。 3.4 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Voluntary Audit of Cleaner Production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企业进行的清洁生产审核。 3.5 无/低费方案 Non/low Cost Option 是指无需投资或投资较少、容易在短期(如审核期间)内见效的清洁生产方案。 3.6 中/高费方案 Medium/high Cost Option 是指需要较大或很大投资、技术性较强的清洁生产方案。 3.7 合规性分析 Compliance Analyze 是指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标准符合程度的分析。

环保验收监测方案

宝鸡石羊面粉有限公司日处理300t/d 小麦面粉生产线技改项目验收监测方案 一、工作目的和范围 全面评价宝鸡石羊面粉有限公司日处理300t/d小麦面粉生产线技改项目的排污情况。 本次主要对该项目工作状态产生的废气排放、厂界噪声进行验收监测;对工作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排放情况进行调查。 二、方案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 2、《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 4、《宝鸡石羊面粉有限公司日处理300t/d小麦面粉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2年5月,宝鸡市环境影响评价所)。 5、《宝鸡石羊面粉有限公司日处理300t/d小麦面粉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陈仓分局,宝陈环函[2012]15号)。 6、宝鸡石羊面粉有限公司委托监测书。 三、现场检查及验收清单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千河工业园内,项目北

侧紧邻耕地,距北侧500米处为西城高级中学,北侧200米以远为千河镇卫生院,西侧紧邻底县路,南邻市一建租赁站,东邻四七油库铁路。建设单位在原有生产线及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技改完成后,生产规模达到日处理300t/d小麦面粉。 验收期间,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宝鸡石羊面粉有限公司日处理300t/d小麦面粉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对照情况见下表1: 表1 工程主要环保设施验收清单及完成对照检查情况 四、验收监测内容 1、生产废气监测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来源主要有原料预清理和清理工序、制粉、配粉等工序产生的含粉尘废气。在清粉机风网脉冲除尘排气筒、后路风网脉冲除尘排气筒、前路风网脉冲除尘排气筒、刷麦机+色选机风网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意见

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项目(续建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意见 2018年1月29日,威海市环境保护局依据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项目(续建工程)的噪声和固废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同时,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对废气和废水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的单位有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烟台鲁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环评单位)的代表及专业技术专家。验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报告和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吸收合并的原因,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文登分公司于2017年1月注销,拟验收项目现为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所有,项目名称及生产规模与原环评一致。 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位于威海市文登区高新材料产业区内,项目总占地面积59823m2,总建筑面积19795m2,没有新增土建内容。年产坎地沙坦酯2t、福多司坦5t、盐酸安非他酮2t、盐酸黄酮哌酯5t、吡喹酮5t、非布司他中间体V 5t、匹伐他汀钙0.2t、塞来昔布1t、盐酸托莫西汀1t、盐酸伊托必利1t。同时根据环评批复,配套建设设

计年固废处理总量为1140t/a、液废处理总量360t/a 的焚烧炉,用于处理本厂区内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蒸馏釜底残渣和蒸馏残液,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真空系统和干燥系统冷凝器产生的冷凝液等危险废物。 项目实际总投资5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0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2.3%。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编制的《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项目(续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明: 1、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委托编制的《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文登分公司(文登厂区)原料药生产项目(续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5月通过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威环审书〔2016〕8号)。 2、冷却水排水、真空系统排水、车间地面和设备清洗水、制纯水过程中产生的清洁下水以及尾气吸收塔排水均进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也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3、项目B2厂房、D8厂房、B4厂房、A10厂房生产工艺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反应釜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碱液喷淋+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E3厂房、A2厂房生产工艺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反应釜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

环保工程竣工验收检测总结报告模板

河北正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正环检【环】字第2014001号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第 1 页共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检测报告 XX检【验】字第XXXXXXXX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编制:日期:年月日 审核:日期:年月日 审定:日期:年月日 批准:日期:年月日

公司名称

说明 1、本报告仅对本次检测结果负责。 2、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于收到报告起十五天内向我单位书面提出,逾期 不予受理。 3、本报告换页、漏页、涂改无效。 4、未经本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或部分复制本报告。 5、本报告无三级审核人员签字无效。 6、本报告无本单位检测专用章、CMA印章、骑缝章无效。 6、本报告未经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宣传等其他用途。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人:

目录 一、前言…………………………………………………………………………… 二、验收检测依据………………………………………………………………… 三、建设项目概况………………………………………………………………… 3.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3.2 生产工艺流程………………………………………………………………… 3.3 主要构筑物、设备及能源消耗……………………………………………… 3.4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及污染治理措施………………………………… 3.5 工程总图布置………………………………………………………………… 四、环评主要结论及建议………………………………………………………… 4.1 环评主要结论…………………………………………………………… 4.2 环评建议………………………………………………………………… 五、环评批复主要内容…………………………………………………………… 六、验收检测评价标准…………………………………………………………… 七、验收检测结果及评价………………………………………………………… 7.1 验收检测期间生产工况调查和分析…………………………………… 7.2 染物排放检测内容……………………………………………………… 7.3 检测分析方法和质量保证……………………………………………… 7.4 检测结果及评价………………………………………………………… 7.5 污染物排放总量………………………………………………………… 八、检测结论及建议……………………………………………………………… 8.1 验收检测结论 ……………………………………………………………… 8.2 建议……………………………………………………………………… 附图1: 附件1:

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

附件1 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 为全面推进我省清洁生产工作,规范清洁生产审核和验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广东省关于全面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如下: 一、清洁生产审核 (一)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根据本地区清洁生产推进工作方案,结合当地节能环保工作实际,每年1月底前确定并发布本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并按照国家或省有关规定,明确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以及企业应采取的审核方式和验收时限。 (二)企业应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登陆“广东省清洁生产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注册及公布相关信息,并在两个月内启动清洁生产审核。 (三)鼓励未列入名单的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可向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提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申请,并登陆“服务平台”注册及公布相关信息。申请材料包括:

1.广东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如委托咨询服务机构开展审核的,应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 (四)企业开展审核工作可采用下述两种方式: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流程应包括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方案的产生和筛选、方案的确定、方案的实施、持续清洁生产等。 (1)国家考核的规划、行动计划中明确指出需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企业; (2)国家级能耗、环保重点监控名单的企业; (3)申请各级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财政资金的企业; (4)其他能耗较高或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如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 2.上述情形以外的企业,可以采用快速清洁生产审核流程,原则上包括审核准备、现状调研及问题分析、方案的确定与实施、绩效分析与汇总等。 (五)企业可自行组织开展审核工作,或通过聘请外部专家、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咨询服务机构等方式开展审核工作。 1.自行开展审核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1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南规定了工业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总体要求,提出了验收程序、自查内容、验收执行标准、验收监测技术要求、验收监测报告编制的一般要求。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无行业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行业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中未规定的内容按照本指南执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2.1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是指主要因污染物排放对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的建设项目。 2.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指在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调试、管理及其效果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的查验、监测等工作,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 2.3 环境保护设施 环境保护设施是指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开展环境监测所需的装置、设备和工程设施等。 2.4 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是指预防或减轻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管理或技术等措施。

3验收程序 验收监测工作可分为启动、自查、编制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和核查、编制监测报告五个阶段,具体工作程序见图1。验收推荐程序与方法见附录1。

图1 验收程序框图

4验收自查 4.1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主要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及其审批部门的审批决定,初步设计(环保篇)等文件的编制,建设过程中的重大变动及相应手续完成情况,国家与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对项目的督查、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以及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等。 4.2项目建成情况 对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等文件,自查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主要生产工艺、产品及产量、原辅料消耗,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和依托工程内容及规模等情况。 4.3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4.3.1建设过程:施工合同中是否涵盖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内容和要求,是否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内容,项目实际环保投资总额占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百分比,项目竣工报告中是否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记录等。 4.3.2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按照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顺序,逐项自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的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建成情况,如废水处理设施类别、规模及工艺;废气处理设施类别、处理能力、工艺及排气筒数量、主要噪声源的防噪降噪设施、固体废物的储运场所及处置设施等。 4.3.3其他环境保护设施:按照环境风险、在线监测和其他设施等的顺序,逐项自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的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建成情况,如装置区围堰、重点区域防渗工程、事故池、在线监测装置、“以新带老”改造工程、关停或拆除旧机组或装置、淘汰落后生产线、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 4.3.3自查结果发现环境保护设施建成情况未完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的应及时整改。 4.4自查结果发现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而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履行相关手续。 5 验收监测方案与验收监测报告编制 5.1验收监测方案编制 5.1.1验收监测方案编制目的及要求 编制验收监测方案是根据验收自查结果,明确工程实际建设情况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确定验收工作范围、验收评价标准,明确监测期间工况记录方法,确定考核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的验收监测点位、因子、频次等,确定考核其他环境保护设施有效性以及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验收核查内容,制定确保验收监测数据质量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具体方案。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意见

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生化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意见 2019年7月26日,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组织验收组,对“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生化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由建设 单位(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安徽通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以及3名技术专家组成,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环保设施验收。 会议期间,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和验收监测单位对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实地踏勘了项目建设现场,审阅核实了有关资料,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 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进行了认真核验和充分讨论,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生化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技改 建设地点:淄博市桓台县马桥化工产业园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 区内 项目内容:年产污泥泥饼726.08吨;生产设备:新增反应器、容器、换热器、机泵等共计21台;主体工程:新增1套生化剩余污泥软化脱除异味装置、1座污泥压滤车间。 2、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8年12月委托安徽通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生化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3月5日取得桓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生化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桓环许字【2019】36号)。 3、投资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11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7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100%。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价验收流程及要点

.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流程及要点 一、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报告规范、完整; (二)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中/高费方案已部分完成或已安排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 (三)技术装备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政策要求;没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国家明令限期淘汰的生产工艺、装备情况明晰,并已列入整改计划。 二、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一)《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附表一); (二)《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印刷版及电子版); (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清洁生产审核前的环境监测报 告或者企业与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的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的

监测数据;危废处置协议、转移联单、接收单位资质、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四)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咨询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及参加审核人员的技术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七份。 三、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程序: (一)阅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有关文字资料; (二)召开评估会议听取汇报; (三)资料核查及现场考察; ;. . (四)专家质询(包括对审核技术咨询机构的质询); (五)形成评估意见。 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技术评估要求: (一)章节完整,编制规范,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符合企业实际;(二)编制依据充分、合理; (三)根据行业特点对审核企业的现状进行了真实、全面、准确的分析和评价; (四)体现了清洁生产审核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及相关逻辑性,涉及的技术方法科学合理; (五)提出的技术方案科学、有效,能够解决企业的主要问题,方案

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技术指南

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 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1评估目的 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效果评估的目的是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事中事后监管提供科学有效的技术依据。 2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主验收进行效果评估的原则、程序、方法、内容和评估报告的编写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生态环境部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主验收进行的效果评估工作。3评估原则 3.1为科学监管服务原则 对企业自主验收进行效果评估是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技术手段,在评估依据、程序、内容、方法等方面必须体现为环境管理科学监督服务的原则。 3.2客观公正原则 企业自主验收效果评估是评估机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主验收行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技术评估,为环境管理部门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程序和标准、确保验收内容不缺项、标准不降低提供技术支持,评估结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3依据相同原则 对企业自主验收进行效果评估与企业自主验收采用相同的依据,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配套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等国家或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 3.4重点突出原则 根据不同行业环境影响特点,突出评估的重点内容和要求。可依据行业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贵州兴太化医科技有限公司1500吨/年K酸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6月23日,贵州兴太化医科技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贵州兴太化医科技有限公司1500吨/年K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工作会,验收工作组由贵州兴太化医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凯里剑辉环境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3名行业技术专家组成(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根据《贵州兴太 化医科技有限公司1500吨/年K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 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 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文中的要求,验收工作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评文件以及环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工作组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汇报,经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开发区4号、6号和7号路旁,在公司原“利用硫化钡一步法生产氢氧化钡项目”厂区内2#、3#车 间内进行建设,项目占地面积6000m2,总建筑面积7000m2,设置1500吨/年K酸生产线一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4年,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 成了《贵州兴泰钡盐科技有限公司1500吨/年K酸和2000吨/年H酸及暨副产11800吨/年硫酸钠和副产1400吨/年氧化铁红项目环境影响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审核要点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审核要点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审核要点 01 前言 前言主要简述建设项目建设和环保制度执行概况、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和报告编制单位。自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发布以来,验收监测和监测报告的编制可以由企业自己,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在前言中一定要明确、监测单位和报告编制单位。 如果企业有环保手续变更、生产工艺和污染处理工艺变更等情况也要在前言中描述变更情况。在前言中常见的问题有: (1)照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的前言,没有实质性内容,与验收监测无关。 1/ 7

(2)语言啰嗦杂糅,不精炼,不相关的内容太多,甚至产生歧义。(3)缺少必要的内容,或者漏项,如有企业环保手续变更没有说清楚变更前变更后的情况、变更情况。 (4)没有介绍清楚企业前期环境保护手续办理情况,未说清企业是否合法。 (5)未介绍项目分包或委托给其他单位监测情况,监测单位等。 02 项目建设情况 很多报告编写人员没有去过企业现场进行核实,全本照抄照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有些没有建设、或者设计生产规模不一致、污染处理工艺不一致的也一起写入报告,导致报告失真失实,报告质量低下。 2.1要认真核实项目审批及试生产批准情况、厂址位置、项目建设概况、施工、投资额、生产能力等情况进行叙述,如为技改或扩建工程,则原有工程生产或拆除情况也应介绍,尤其是原有工程与本工2/ 7

程的依托关系。应附厂址地理位置图、厂区平面布置图、厂址周边敏感点分布示意图。 2.2核实建成后的产品是否一致是否有漏项或增加,当项目因未达产而分期验收,或多项产品中只验收其中一项或几项产品时,应强调验收的针对性(阶段性验收或只针对某期工程或某几项产品验收)。 2.3 生产工艺或污染治理设施 有许多企业环评时写的工艺落后或者不达标,企业改进了污染处理工艺,会出现与环评不一致的情形,要重点审核生产工艺及污染治理流程是否正确,污染物产生、处置、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流程图或厂区平面图中是否标注监测点位(尤其是废水)。对废水污染源,要摸清项目废水种类、产生工序、产生量、主要污染物(因子)、如何处置及处理设施处置能力和工艺、最终是否综合利用、排放及排放去向,所属流域。 03 验收执行标准 3/ 7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指南

附件1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指南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规范推进清洁生产,保障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指导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是指在企业完成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可行性分析后,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规范性、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真实性、清洁生产方案及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审查的过程。 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企业实施完成清洁生产方案后,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的绩效、清洁生产目标实现情况及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进行综合性评定,并做出结论性意见的过程。 第三条本指南适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企业,其他需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企业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第四条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应坚持科学、公正、规范、客观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及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组织清洁生产专家或委托相关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第六条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全部实施,完成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可行性分析工作,并列出清洁生产方案实施计划清单; (二)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已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能源使用情况和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或排放情况。以上应选取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前12个月内的数据。 (三)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要求,无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和工艺设备,或者虽有国家明令限期淘汰的生产工艺或设备,但已列明并提出调整改造计划; (四)清洁生产审核期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 第七条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需向本地具有管辖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提交的材料: (一)《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 (二)《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三)清洁生产审核前企业与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或者

产线项目(部分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江苏光达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0台(套)自动化智能输送设备生产线项目(部分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2月23日,江苏光达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新建年产2000台(套)自动化智能输送设备生产线项目(部分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本项目竣工验收,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以及3名特邀专家组成。与会专家和代表勘察了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监测单位及报告编制单位对该项目验收监测和验收报告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经质询与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江苏光达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0台(套)自动化智能输送设备生产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金坛区直溪镇工业集中区直里路66号,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新建生产用房及附属用房10000平方米(实际设计建筑面积为7050.7平方米),购置全自动机器人生产线(4条)、激光切割机(4台)等生产设备,从事自动化智能输送设备的生产。该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产自动化智能输送设备2000台(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5年5月,建设单位委托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江苏光达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0台(套)自动化智能输送设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8月20日取得了常州市金坛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坛环审[2015]73号)。该项目已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2018年2月建成。项目建成后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德州万润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米不锈钢波纹管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本公司组织了年产200万米不锈钢波纹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该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了介绍,现场检查了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审阅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街道办事处康宁路1038号,东侧为山东金鑫建设集团,西侧为德州市向阳起重公司,南侧为闲置车间,北侧为空地。占地面积500平方米,主要建筑1座生产车间,办公室2间,建设规模年产200万米不锈钢波纹管。 该项目于2017年11月委托德州天洁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并于2017年12月20日取得德州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分局《德州万润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米不锈钢波纹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德环直属报告表[2017]208号)。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该项目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气 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制管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安装焊烟净化器。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上实环境(德州)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制(焊)管机、牵引机、制波机、收管机等设备运行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噪声级范围在70~90dB(A),采用建筑隔音、距离衰减的措施。 4、固废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和职工办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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