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物品进口操作流程
一、备案
1.办理备案的单位分为二类:A类为特殊物品生产加工单位;B类为特殊物品销售和
代理(贸易)公司。有关单位应如实填写备案申请表(附件一、二),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单位注册特殊物品电子监管系统,https://www.wendangku.net/doc/5f18078275.html,。
3.备案所需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2)单位简介;
(3)最近一次入出境特殊物品描述材料(包括属性、用途、主要销售渠道、进口国
地区、境外生产商、批文批件等),着重产品的属性、用途和销售对象;
(4)拟入出境特殊物品三个月以上至一年的计划;
(5)备案申请表,注意填写电子监管系统的注册用户名(12位数字);
到上海检验检疫局卫生监管处办理备案手续(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备案登记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备案登记不收取费用。单位名称、法定代
表人、地址、经营范围需要改变的,应当重新提交相关材料证明。
5.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1118室卫生监督科
联系方式:卫生监管处电话: 021-******** 谢老师
二、审批
1.所需材料如下(相关表格可在CIQ网站1.4表格下载):
(1)《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单》,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2)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附表)》,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在申请表
上填写附表的单位可不交此表);
(3)《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附表)》,不加盖公章,且不可更改附表
格式;
(4)情况说明,正确描述入/出境产品情况,来源和制备工艺,并加盖单位公章;
2. 相关资料递交到: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1118室卫生监督科或递交到224室
3. 一般审批流程尽可能缩短为收到材料齐全的纸质申请第5个工作日出具审批单。
申请人可在特殊物品电子监管系统(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5f18078275.html,)上查看审批流程状态
4. 审批单上联系人凭身份证或其他人员凭企业委托书和身份证领取《出入境特殊物品
卫生检疫审批单》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5. 上海检验检疫局各口岸局凭《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和加盖单位公章
的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受理报检;
相关审批资料拿到后,烦请寄送至春宇,或指定货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