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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51 003-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DBS51 003-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DBS51 003-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DBS51 003-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前言

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 51/T394-2006;

与DB 51/T394-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以外,要紧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地点标准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修改了微生物限量要求,按分类分别作出了规定;

——取消了水分、氨基酸态氮、食盐、总酸指标;

——增加了产品分类、酸价指标、过氧化值指标、粉料包的水分指标、农药残留限量要求、兽药残留限量要求。

本标准要紧起草单位:四川省调味品协会、四川省卫生和打算生育监督执法总队。

DB 51/T394-2006的历次公布情形为:

——DB 51/T394-2003。

食品安全地点标准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1范畴

本标准适用于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要紧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通过预处理、配制、加工、分料包装或混合包装而成,配备或不配备粉料包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关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产品分类

按使用方法分为即食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烹饪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腌卤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3.1即食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通过灭菌,可直截了当食用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3.2烹饪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配备或不配备粉料包,用于烹饪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3.2.1调味料包

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要紧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通过预处理、配制、加工、分料包装或混合包装而成的具备调味功能的料包统称为调味料包,不含粉料包。

3.2.2粉料包

以淀粉或米粉为要紧原料,辅以或不辅以食用盐、香辛料等其他原料,经预处理、混合、包装而成的用于辅助烹饪的粉状料包。

3.3腌卤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用于制作香肠、酱腌肉、卤制品等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4技术要求

4.1原辅料要求

4.1.1调味品应符合GB/T 20903以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4.1.2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4.1.3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的规定。

4.1.4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4.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4.4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限量

4.5其他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4.6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 的规定。

4.7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 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4.8 兽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农业部公告【2002】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和国家有关规定。

4.9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4.10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5 标志、标签

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商业计划书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商业计划书 (本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编辑使用)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 建设项目概况 (1) 1.2 建设目标与范围 (3) 1.3 编制依据及主要研究内容 (3) 1.4 主要经济指标 (4) 第二章项目背景 (5) 第三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研究 (8) 3.1 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必要性 (8) 3.2 冷链物流中心建设的必要性 (12) 第四章市场分析 (16) 第五章项目选址及建设条件 (19) 5.1 项目选址 (19) 5.2 项目建设条件............................. (19) 第六章建设方案 (20) 6.1 技术方案 (22) 6.2 建设规划和布局 (23) 6.3 建设标准与产品标准 (23) 6.4 总平面布置 (24) 6.5 土建工程 (26) 6.6 冷链系统建设方案 (28) 第七章环境保护与节能节水 (32) 7.1 环境保护 (32) 7.2节能节水..................... . (34) 第八章组织管理及劳动定员 (35) 8.1 项目建设管理 (35) 8.2项目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36) 第九章项目招标方案 (39) 9.1概述 (39) 9.2、主要招标计划 (39) 9.3、招标基本情况 (39) 第十章项目实施进度 (40) 第十一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41) 11.1 投资估算 (41) 11.2总资金分年使用计划 (45) 11.3融资方案 (45) 第十二章财务评价与效益分析 (46) 12.1 财务评价 (46) 12.2 评价指标 (49) 12.3 评价结论 (51) 第十三章结论与建议 (52)

调味料企业标准

. . Q/BLC 公司企业标准 Q/BLC 0001S-2011 固态调味料 2011-12-07发布2011-12-17实施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由乐陵市乐畅调味品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固态调味料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分类、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植物香辛料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盐等辅料和5’-呈味核苷酸二钠、β-环状糊精食品添加剂,经前处理、干燥灭菌、粉碎、调配、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固态调味料。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21 食用盐卫生标准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40 酱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 7652 八角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7900 白胡椒 GB/T 7901 黑胡椒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 12729.6 香辛料和调味品水分含量的测定 GB/T 12729.7 香辛料和调味品总灰分的测定 GB/T 12729.9 香辛料和调味品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 GB/T 22267 整孜然 GB/T 22300 丁香 LY/T 1652 花椒质量等级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DB31 2015-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指南

DB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2015—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原则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原则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也适用于餐饮服务单位总部对其门店的食品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未注释的术语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中的用语含义相同。 3.1易腐食品 在常温下容易腐败变质,需要控制温度和时间以防止细菌生长、繁殖、产毒的食品。 3.2餐用具 餐具、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用具、容器。 4总体管理要求 4.1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应以控制食品安全危害、确保所供应食品的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为宗旨。 4.2餐饮服务单位应将确保食品安全作为本单位的重要政策,并向全体食品从业人员表明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单位食品安全制度的重要性。 4.3餐饮服务单位应确定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目标。食品安全目标: ——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应经过适宜性、可行性的评估; ——应经过与本单位各部门的沟通; ——是否达到应可进行评估。 4.4餐饮服务单位应使全体食品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确定管理目标和制定管理措施,并在工作中实行自我控制、自我管理,保证食品安全目标的实现。 4.5餐饮服务单位应确保管理中可获得各种有助于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资源。 5管理职责

关于组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和检测经费保障方案

关于组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和检 测经费保障方案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当前,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日益重视下,我国的食品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但目前的形势仍不乐观,各地食品安全事件屡有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技术设备滞后,经费投入不足是一个很大的因素。因此,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迫切需要建立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增强检验检测能力,加大检测工作力度,以此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引导居民安全消费,确保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七部委《关于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落实好区食安委及各监管部门和镇食品检验检测任务,保证市对区考核食品安全抽检达标,特制订本方案。 一、我区食品质量检验检测现状 XX年9月1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后,我国食品安全工作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从初级农产品生产到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分别由农

林、质技监、工商和卫生部门负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目前各地的食品检验检测工作由各环节监管部门结合工作职能自行安排,或由下属检验检测机构承担,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 我区政府性的食品检验检测工作分别由农林、水利与海洋渔业、国贸、质技监、工商和卫生部门自行负责,卫生局在疾控中心建有实验室,有较强的定量定性检测能力;工商分局建立了“四位一体”检测体系,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定性检测;国贸与粮食局下属屠宰场和粮食储存企业有一定的禽畜和粮食自检条件;质技监、农林、水产部门主要委托上级检测中心或第三方检测。其他生产经营企业食品检测条件较差。 虽然我区的食品检验检测工作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毕竟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技术设备滞后,检验检测整体水平低,有资质认定的仅有区疾控中心实验室一家,其他部门的定性检测均不能作为行政执法监管依据,缺少社会公信力;二是检测经费投入不足,检测工作不能正常开展,仅有的检测设施和技术也没有充分利用;三是检测工作缺少统一协调和有效管理,资源没有充分利用,信息不能共亨。如果对现有检测资源不加以整合,还有重复设置和投资的可能。

调味料企业标准

Q/BL C 公司企业标准 Q/BLC0001S-2011 固态调味料 2011-12-07发布2011-12-17实施

Q/BLC0001S-2011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乐陵市乐畅调味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I

Q/BLC0001S-2011 固态调味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分类、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植物香辛料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盐等辅料和5’-呈味核苷酸二钠、β-环 状糊精食品添加剂,经前处理、干燥灭菌、粉碎、调配、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固态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21食用盐卫生标准 GB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40酱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7652八角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7900白胡椒 GB/T7901黑胡椒 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96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12729.6香辛料和调味品水分含量的测定 GB/T12729.7香辛料和调味品总灰分的测定 GB/T12729.9香辛料和调味品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22267整孜然 GB/T22300丁香 LY/T1652花椒质量等级

贵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米豆腐编制说明

《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米豆腐》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一、立项背景及任务来源 (一)立项背景 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贵州米豆腐是我省具有地方特色的食品,深受消费者青睐,目前省内大多数是以小作坊模式进行生产制作,至今尚无该类产品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也鲜见有生产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因此在日常监管和抽样检验工作中涉及米豆腐此类食品时常常没有标准可依,制约了米豆腐的生产经营发展,为了保证这一类地方特色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亟需建立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贵州米豆腐产品地方标准。 为完善贵州地方特色食品米豆腐的生产要求,经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批准立项而开展《贵州米豆腐》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该项地方标准的制定,不但可以规范我省的贵州米豆腐产品加工技术,提升技术水平,增强我贵州米豆腐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更重要的是为日常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依据,指导企业生产,稳步提高产品质量,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二)任务来源 根据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同意《贵州苕粉》等25项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的通知(黔卫计办函〔2015〕94号)要求,经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牵头成立贵州米豆腐地方标准编制小组开展标准编制工作。 二、标准编制过程

本标准由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牵头,由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铜仁市碧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组成标准编制小组。 标准编制工作组成员:许锡娟、罗艳、安莎、李雪、孙海达、申鹰、李雨鑫、汪国龙、付志会、黄坤宁、谭波、周红、黄烈斌。 本标准的编制历时两年。 2015年6月~8月编制小组首先制定了编制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人员分工,确定标准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及主要技术内容等,并对标准起草的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2015年8月~12月编制小组前往贵阳、铜仁等地的米豆腐生产作坊及流通经营市场等进行摸底调查。 2016年1月~12月编制小组查询大量相关文献资料及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对比分析实际样品检测数据,结合米豆腐生产消费实际情况,初步制定了《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米豆腐》(讨论稿)。 2017年1月~7月,编制组召开专题会广泛征求了同行和专家的意见,对本标准的不完全确定、不完善的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 2017年8月提交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 三、标准制定原则和主要技术内容确定的依据 (一) 标准制定原则 1、标准格式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2、标准中涉及的重要指标均根据谷类制品及大米制品相关的《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执行现行有效的强制性标准要求,同时参照现行地方标准《DB52/T 449-2013 贵州米粉(米皮)》,结合实际样品检测数据并充分考虑米豆腐该类产品的食品安全特征而制定。

调味料企业标准

Q/BLC 公司企业标准 Q/BLC 0001S-2011 固态调味料 2011-12-07发布2011-12-17实施

Q/BLC 0001S-2011 I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由乐陵市乐畅调味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Q/BLC 0001S-2011 固态调味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分类、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植物香辛料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盐等辅料和5’-呈味核苷酸二钠、β-环状糊精食品添加剂,经前处理、干燥灭菌、粉碎、调配、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固态调味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21 食用盐卫生标准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40 酱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 7652 八角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7900 白胡椒 GB/T 7901 黑胡椒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 12729.6 香辛料和调味品水分含量的测定 GB/T 12729.7 香辛料和调味品总灰分的测定 GB/T 12729.9 香辛料和调味品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 22267 整孜然 GB/T 22300 丁香 LY/T 1652 花椒质量等级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食品安全检查记录一览表

食品安全检查内容一览表 针对我集团餐饮中心实际情况,我们对食品安全检查记录采取不定期不定项抽查的形式,主要检查内容具体如下: 一、采购索证及库房管理 1按要求进行食品及相关产品台账登记 2.采购时按要求索证 3.对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验收 4.库房未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亚硝酸盐及个人生活用品 5.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摆放整齐,标识清楚、齐全 6.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库房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8.库房无超过保质期限食品,无标识不全食品 二、副食粗加工间 1.分别设立洗菜池、洗肉池、洗鱼池,有明显标识并正确使用 2.加工菜类、肉类、水产类的刀、墩等工具及容器区分使用,做好标记 3.未加工使用有腐烂变质迹象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 4.加工后的食品原料及时使用,待使用的原料及时冷冻或冷藏,粗加工间只存放原料 5.工具、容器、设备保持清洁 6.垃圾及时清除,垃圾桶有盖、内外清洁卫生 7.地沟清洁,无残渣、无堵塞,地面无积水 三、烹饪间 1.灶台器具、容器清洁卫生 2.不加工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待加工食品 3.无超过保质期限、无标签、标签不全的食品 4.用于生品(包括配料)、半成品和成品所需的工具、用具和容器,分开摆放并保持清洁,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并正确使用 5.存放生品、半成品和成品的区域分开设置,存放台(或货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并正确使用 6.各类调料容器保持清洁卫生,调料内无异物,用后加盖防尘,需冷藏的入冰箱 7.菜肴在加工过程中必须熟透,抽查出锅食品内部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 8.地沟清洁,无残渣、无堵塞,地面无积水 9. 垃圾及时清除,垃圾桶有盖、内外清洁卫生 四、主食间 1.灶台器具、容器清洁卫生 2.无超过保质期限、无标签、标签不全的食品 3.用于生品(包括配料)、半成品和成品所需的工具、用具和容器分开摆放并保持清洁,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并正确使用 4.存放生品、半成品和成品的区域分开设置,存放台(或货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并正确使用 5.食品添加剂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专人使用、专人登记 6.按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做好使用登记 7.面案、和面机、压面机等设备在未使用的情况下应苫盖。苫盖物有正反面标记并保持清洁 8.各类调料容器保持清洁卫生,调料内无异物,用后加盖防尘,需冷藏的入冰箱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公布、备案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解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 第三条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实施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包括食品及原料、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与规程等食品安全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不得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 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生产经营。 第五条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 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充分考虑地方食品特点和饮食习惯,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

第六条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公布具体程序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编号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编号由代号、顺序号和年代号三部分组成。 汉语拼音字母“DBS”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再加斜线,组成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号。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编号示例: DBS××/×××-×××× 代号顺序号年代号 第八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公布之日起20日内报卫生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报送文件; (二)标准文本; (三)编制说明。 第九条卫生部对符合备案条件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予以备案。

第十条卫生部定期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情况,指导地方标准制定工作。 第十一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卫生监督机构、相关单位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评价情况应当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实施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发展、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和跟踪评价结果等情况,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对标准复审,确定其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复审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实施后,相应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废止。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修订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公布后20日内重新报送卫生部备案。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废止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废止后20日内向卫生部报送有关废止标准的文件。 第十四条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有异议时,可以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批准发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属科技成果,作为标准主要起草人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依据。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省食用冰加工卫生规范编制说明

贵州省食用冰加工卫生规范编制说明 一、贵州省食用冰加工卫生规范制定的意义: 食用冰是炎炎夏日的最佳“搭配品”,加入各种饮品、制作成冰沙、生食保鲜等,受到大多数餐饮企业和消费者的喜爱,需求量更是日益增多。随着央视曝光“冰块脏过马桶水”报道,很多地方陆续爆出食用冰卫生安全隐患[1]、[2]、[3]。从我省2014年抽检情况看,食用冰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属于高风险食品。 随着餐饮监管的加强,国家对高风险食品的监管也进一步加强,但是目前对于餐饮企业使用的大量自制食用冰的监管依然存在很多问题,由于缺乏餐饮业食用冰的相关标准(虽然目前有《GB2759.1-2003冷冻饮品卫生标准》,里面有食用冰的相关规定,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食标秘发(2013)180号文“关于商请明确《冷冻饮品卫生标准》适用范围的复函”中说明此标准不适用于餐饮业制作的冷冻产品),导致检验机构无法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和仲裁检验,政府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管处罚。而对餐饮企业,由于缺乏相应的卫生标准,不利于进行食品安全生产的指导,不利于解决或控制食用冰的食品安全问题。 在没有适合餐饮业食用冰相关卫生标准的情况下,为加强贵州省内餐饮服务食用冰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用冰加工行为,对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有效监管,提高餐饮服务提供者抵御食用冰安全风险的能力,保障消费者餐桌饮食安全,特制订本规范。 二、贵州省食用冰加工卫生规范编写的原则

规程的编写原则是注重完整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促进加工和消费,保护消费者利益。规程注意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标准相协调。 三、贵州省食用冰加工卫生规范主要内容提出的依据 1、定义 通过2010年至2014年承担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企业食用冰的抽检工作经验,参照《SB-T10017-2008冷冻饮品食用冰》,确定了食用冰的概念。 2、适用范围 根据贵州省餐饮企业食用冰的制作与销售情况确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3、环境设施 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必须具备的相关硬件设施要求。 5、人员要求 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人员要求之规定。 6、操作规范 编制操作规范的内容是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新修订版)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技术要求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的检验机构(以下称承检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工作,样品采集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协助完成采集工作。 (一)承检机构应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及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样品采集工作方案,明确采样地域、采样环节及地点、样品选取等具体事项,并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样品采集工作。 (二)对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及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样品采集时间范围的,应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样品采集;对于没有明确规定样品采集时间范围的,应根据食品的生产、加工及流通情况和季节性特征进行样品采集。 (三)承检机构应指定一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样品采集工作,样品采集工作由2名及以上具有专业技术工作经验的人员同时完成;对特殊样品采集环节,应由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人员与承检机构样品采集人员共同完成;所有样品采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 (四)样品采集工作开始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样品采集文书、工具与容器、装备等;样品采集过程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并应做好记录,尤其是做好样品采集信息的登记,做到信息完整、准确和清晰,具备溯源性。 (五)样品采集后,应根据被采集样品的特质进行包装和签封,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储运,以保证符合后续检验要求。 二、样品采集一般程序 样品采集一般包括采集前准备、现场采集、样品送检、无法满足检验要求样品的处理和采集工作结束五个步骤,其中: 采集前准备包括了解样品的特性和样品采集要求、联系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配合、确定具体行程安排、准备样品采集文书及相关资料,以及备齐样品采集工具、容器与装备等工作内容; 现场采集包括协调取得被采样单位配合、样品采集、样品签封、填写样品采集文书与文书确认,以及交付购样款、索取支付凭证等环节; 样品送检包括样品储运和样品送达承检机构两个环节; 采集工作结束包括样品采集器具清洁归位、交回剩余文书、汇总样品采集信息和办理财务手续等工作内容。 三、操作要求 (一)采集前准备

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科标检测资料

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 科标检测

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 随着各行各业透明度的进一步提高,食品的质量问题也频频被媒体所曝光,使食品安全成为人们最普遍关心的问题。各种各样的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人民群众的饮食却被蒙上了一层阴影。因此食品检测成为食品安全保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青岛科标检测研究院提供各种食品检测服务 青岛科标检测研究院作为中国领先的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拥有最齐全的设备、最先进仪器、最顶尖创新检验技术的全方位实验室,可以按照中国、美国、欧洲、东南亚等各国食品安全标准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食品检测。 检测范围 1.粮食加工品:小麦粉、大米、挂面、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分装)、谷物碾磨加工品(分装)、谷物粉类制成品)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牛油、羊油) 3.调味品: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调味料产品 4.肉制品: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 5.乳制品: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高温杀菌乳、灭菌乳、酸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特殊配方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干法工艺) 6.饮料: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7.方便食品:方便食品(方便面、其他方便食品) 8.饼干:饼干 9.罐头食品:罐头(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 10.冷冻饮品:冷冻饮品(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 11.速冻食品: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生制品、熟制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速冻果蔬制品、速冻其他类制品)]

固态调味料企业标准

Q/BLC 乐陵市乐畅调味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LC 0001S-2011 固态调味料 2011-12-07发布2011-12-17实施乐陵市乐畅调味品有限公司发布

Q/BLC 0001S-2011 I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由乐陵市乐畅调味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禹国庆、姜华泉、王馨婕、李娜。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Q/BLC 0001S-2011 固态调味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分类、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植物香辛料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盐等辅料和5’-呈味核苷酸二钠、β-环状糊精食品添加剂,经前处理、干燥灭菌、粉碎、调配、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固态调味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21 食用盐卫生标准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40 酱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 7652 八角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7900 白胡椒 GB/T 7901 黑胡椒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 12729.6 香辛料和调味品水分含量的测定 GB/T 12729.7 香辛料和调味品总灰分的测定 GB/T 12729.9 香辛料和调味品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 22267 整孜然 GB/T 22300 丁香 LY/T 1652 花椒质量等级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及备案指南

附件1 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选择和确定 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普通口服固体制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用参比制剂的选择和确定。 一、术语 仿制药是指与被仿制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给药途径和治疗作用的药品。 参比制剂是指用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对照药品,通常为被仿制的对象,如原研药品或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参比制剂应为处方工艺合理、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的药品。 原研药品是指境内外首个获准上市,且具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作为上市依据的药品。 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是指在欧盟、美国、日本获准上市并获得参比制剂地位的仿制药。 二、选择原则 (一)参比制剂首选国内上市的原研药品。作为参比制剂的进口原研药品应与其原产国上市药品一致。若原研企业能证明其地产化药品与原研药品一致,地产化药品也可作为参比制剂使

用。 (二)若原研药品未在国内上市或有证据证明原研药品不符合参比制剂的条件,也可以选用在国内上市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作为参比制剂,其产品应与被列为参比制剂国家的上市药品一致。 (三)若原研药品和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均未在国内上市,可选择在欧盟、美国、日本上市并被列为参比制剂的药品。 三、提出和推荐 (一)药品生产企业应按照上述原则,自行选择参比制剂,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办公室(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办公室)备案。参比制剂备案表见附1。 (二)行业协会可按照上述原则,组织同品种药品生产企业提出参比制剂的选择意见,向一致性评价办公室推荐。参比制剂推荐表见附2。 (三)原研药品生产企业、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生产企业其产品如可满足参比制剂的条件,可主动向一致性评价办公室申报作为参比制剂。参比制剂申报表见附3。 四、备案和审核 (一)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任务要求和拟评价品种的情况,开展先期研究,拟定参比制剂,报一致性评价办公室备案。一致性评价办公室在60个工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辣椒干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辣椒干》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一、标准背景及任务来源 (一)标准背景 为进一步发挥标准体系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围绕省委省政府主基调、主战略、同步小康等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省质监局决定在特色优势产业、民生保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建设十大标准体系,2014年10月省政府批文(黔府函[2014]20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十大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贵州辣椒技术标准体系》就是十大标准体系其中之一。2015年5月省卫计委同意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黔卫计办函[2015]94号),立项标准名称:贵州辣椒产品加工技术规程及辣椒制品系列标准。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辣椒干》,是立项计划完成的7个辣椒制品系列标准的其中之一。 辣椒干为贵州具有特色的辣椒制品,深受消费者青睐,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目前有一个国标GB 10465-1989《辣椒干》、一个行标NY 5229-2004《无公害食品辣椒干》、三个地标: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T 267-2005《干辣椒》、重庆市地方标准DBS 50 008-201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干辣椒》、贵州省地方标准DB52/T 978-2014《贵州辣椒干》。 国标GB 10465是1989年发布的,至今已有27年,该标准设置的不挥发乙醚提取物、粗纤维、辣椒素等检测指标要求,已不适应辣椒种植品种的发展变化,并且这些指标并非食品安全指标,完全没有必要限制贵州辣椒干品种百花齐放、多元化的发展。而我省2014年

发布的推荐性地方标准DB52/T 978,也有这些指标限制,日常检测中,企业送检的干辣椒水分、不挥发乙醚提取物、粗纤维、辣椒素经常发现不合格,给辣椒制品生产企业的原料把关造成很大困惑。因此迫切需要制定新的贵州“辣椒干”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二)任务来源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贵州苕粉》等25项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的通知(黔卫计函〔2015〕94号)。 二、标准编制过程 本标准的编制工作从2015年6月份开始,由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牵头,贵州省果树蔬菜工作站、贵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共同承担,在原DB52/T 978-2014基础上进行了修改,更加简化、适用,标准的操作性更强,并且确保满足食品安全的要求和相关规定。 在标准编制工作中,收集了国内外相关标准,本次共收集19个批次的干辣椒数据,检测数据汇总见附件。经过数据整理、对比分析,起草小组对起草文本反复进行讨论和修改,于2016年3月完成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干辣椒》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标准制定原则和主要技术内容确定的依据 (一) 标准制定原则 1、制定标准的格式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2、标准中所涉及的卫生等重要指标均执行现行有效的强制性标准要求。

食品安全检验现存问题及解决方法

食品安全检验现存问题及解决方法 食品安全问题对人们的身体健康有着重要的影响,甚至会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安全。这就对食品检验机构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其及早发现食品中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然而,在我国食品安全检验过程中,尚且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了食品安全检验工作的开展。下文就食品安全检验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食品安全检验现存的主要问题 检验技术较为落后。现如今,我国一些食品检验机构在工作过程中,大部分都是以相关的规范依据来对食品进行检验,如果检验不达标,那么该食品则不能够进行市场销售,但是因为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这种体系分析法并没有在我国各地区得到大范围的推广。例如,“三鹿奶粉”事件的发生,表明了我国的食品安全检验技术较为落后,三聚氰胺的氮含量较高,一些商家为了最求最大化的利润,在乳制品中加入三聚氰胺,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正是因为食品质量控制技术较为落后,所以就难以有效的控制食品的质量,从而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受到了极大的威胁。 检验机构的交叉重叠。在我国,食品检验机构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重叠交叉的职能,并且各部分都加大投入财力

与物力来建设各自的检测机构,例如卫生部门、检疫部门、农工商部门等都有自己专属的检测机构,双方之间缺乏必要的交流,所以就难以实现创新交流。这样一来,只能够简单的重复一些低水平的检测技术,而这种低水平的检测技术难以有效的应对花样繁杂的有害食品检验,从而使得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日益频繁。 检测方式不够合理。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我国颁布了相应的法律,例如大家所熟知的《食品安全法》就是国家为了保障食品质量安全而制定的法律,但是因为受到了检测技术的限制,导致食品质量安全很难真正意义上得到保证。一般来说,在食品加工中,经常会用到以下几种原料,一种是膨松剂,另一种是双氧水,但是这些原料会对人们的身体有着一定程度的损害,然而,我国缺乏统一的检验方法,所以就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条件。例如,一些食品中??残留这金属元素,如铝元素,如果长期使用这种元素,那么会对人的大脑造成到一定的伤害,会导致智力减退,但是因为我国的检测方式不够合理,所以在对其残留的检验方面,一仅仅局限在面制食品之中。 检测装备不够完善。当前,我国一些食品检测机构因为缺乏资金投入,所以导致机构内的检测设备得不到更新。虽然当前普遍都采用以下几种设备,(1)原子吸收、(2)气相色谱等,但是像气质联用以及液质联用等设备却没有得到普

固态调味料企业标准

固态调味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态调味料的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天然香辛料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牛骨粉、羊骨粉、食盐、味精、酵母抽提物、麦芽糊精等,经分选、干燥、粉碎(或不粉碎)、调配(或不调配)、内包装、外包装而成的非即食类的固态调味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5461 食用盐 GB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品卫生标准 GB/T 12729.2 香辛料和调味料取样方法 GB/T 12729.6 香辛料和调味料水分含量的测定蒸馏法 GB/T 12729.7 香辛料和调味料总灰分的测定 GB/T 12729.9 香辛料和调味料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小作坊的生产加工。 2 术语和定义 2.1 食品小作坊 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生产者。食品小作坊固定从业人员不超过7人,除办公、仓储、晒场等非生产加工场所外,生产加工场所使用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 2.2 GB 14881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基本要求 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食品小作坊应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4 加工场所 4.1 选址及周围环境 4.1.1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畜禽类动物圈养场所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4.1.2生活区应与生产加工区分隔,加工区域内无散养动物。 4.1.3加工场所外环境应整洁、卫生,道路宜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路面平坦、无积水。 4.2 设计和布局 4.2.1加工场所面积和空间应与生产加工能力相适应,便于放置设备、原料及产品,并满足清洗消毒、人员操作及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 4.2.2 加工场所的设计应根据生产加工工艺合理布局,上下工序衔接合理,根据产品生产加工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措施。 4.2.3 直接入口食品加工场所的原料清洗与加工区、生食与熟食区、内包装与外包装区宜进行有效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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