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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指导手册

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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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指导手册

一、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

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与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一旦被编入党的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因升学、就业、调动工作、参军、招工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或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时间?

学校党委组织部于毕业生离校前集中组织各学院办理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事宜。因其它原因未能在集中办理时间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请于暑假放假前或下学期开学后,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在学校继续深造或留校工作的,如党员关系隶属在原学院党委变更,可不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只需由学院党委向党委组织部提供其变更信息即可;如党员关系隶属跨学院发生变动,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3.哪些毕业生党员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原则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应该和人事关系放在一起。除留在本院继续深造、工作外,应届毕业生中的所有党员都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按省内、省外、校内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4.毕业生党员的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组织关系应如何转移?

毕业生所分配的单位无党组织的(如外资、合资、民营企业等),其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到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

街道基层党组织或其本人及父母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5.毕业生党员暂时没找到工作或毕业后拟出国留学,组织关系应如何转移?

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和毕业后拟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放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党组织,即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

6.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变动,组织关系应如何转移?

如若组织关系介绍信已经转到原工作单位,则需由原工作单位所在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新的工作单位;如若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转到工作单位,属于工作改派,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凭新的派遣证、已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本人书面情况说明,到学校党委组织部重新办理。如果转出时间超过六个月将不再办理。

7.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了怎么办?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被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政治身份证明,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最长一般不应超过三个月。毕业生党员自带党员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但未超过六个月的,如确有充分理由,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原所在学院党委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公章,本人回校党委组织部另行补转。对于无特殊理由,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也不向有关党组织汇报的同志,在介绍信开出六个月以后,学校党委组织部不再予以办理。

8.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遗失了怎么办?

党员应妥善地保管自己所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党员要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内,及时向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及原所在学院党委提出书面报告。学院党委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核实,确有客观原因且在介绍信有

效期内可由学院党委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到学校党委组织部补办。对丢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党组织应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予适当的党纪处分。转出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不再办理补开手续。

9.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要注意哪些方面?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员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自己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如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办理时,应由党组织代办或通过机要交通转递,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党员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工作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接转手续,介绍信就自行作废。对于无正当理由,六个月不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在填写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前,毕业生党员要和工作单位取得联系,认真核实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正确名称,不能凭自己想象填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有些企业内部有党支部,但没有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党员组织关系需挂靠在当地某一级党组织下。近些年来,有不少毕业生党员在核实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的时候没有特别在意,直接就在工作单位名称的后面加上“党委”,而该单位却因没有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而无法接收,致使毕业生党员不得不回学校重新办理,带来了诸多不便。有些毕业生党员的工作单位有权接收我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但却因为工作单位党组织的名称写错了,也不得不回学校重新办理。所以,毕业生党员在核实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如果因为某种原因需要重开介绍信,要在原介绍信的有效期内回学校重新办理。

近几年,我校很多毕业生党员在工作报到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交给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本部门领导,委托办理;此外,还有部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党员提出了试用期满再转入组织关系的要求。因为各种原因,致使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和遗失,给

毕业生本人带来了很多的麻烦。因此,毕业生党员在报到时,必须本人亲自前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党组织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手续;同时,按照上级有关精神,任何党组织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按照规定转来组织关系的党员,毕业生党员可以委婉拒绝用人单位提出的延期转入组织关系的要求。

10. 毕业后个人入党材料放在哪儿?

党员的入党材料,由所在的学院认真审查并确定所有档案材料完整、手续完备后,正式党员的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按规定寄至《就业协议》上的接收档案地址;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由所在学院党委核对无误后,可归入本人人事档案或单独签章密封以机要方式寄至接收单位党组织。

二、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操作办法

(一)根据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直辖市及省、自治区辖市区委组织部。

3.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

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级公司党委。

7.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

9.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

门。

以上党组织的具体名称,详见中组部组织局编著的《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手册》。

(二)到外省 ( 市、自治区)工作或学习的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到外省 ( 市、自治区 ) 去工作或学习的党员,直接使用盖有“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章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党员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的省、市、县(区)委组织部或省直机关党委组织部、工委组织处等。具体方法如下:

1.到外省 ( 市、自治区 ) 地、市、州、县 ( 区 ) 工作的 , 应将介绍信开到党员所去的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例如:到深圳市南山区某单位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到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 ( 到市辖区应写全称 ) 。

又如:到吉林省梨树县某单位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到中共梨树县委组织部。

2.到外省 ( 市、自治区 ) 省直单位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到党员工作单位所在的省直机关党委组织部。对于拿不准的,也可直接开到所去的省 ( 市、自治区 ) 委组织部。

例如:到北京市市直厅局所属单位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到中共北京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3.到外省 ( 市、自治区 ) 大型企业和高校去工作或学习的 , 应将介绍信开到所去的XXX省委大型企业工委组织部 ( 处 )或中共XX省委高校 ( 教育 )党(工)委组织部 ( 处 ) 。对于拿不准的,也可直接开到所去的省 ( 市、自治区 ) 委组织部。

例如:到北京市某普通高校 ( 军队、公安等院校除外 )去工作或学习的,应将介绍信开到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4.到外省 ( 市、自治区 ) 金融单位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到党员所去的省级金融分支机构党委组织部。

例如:去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至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组织部。

5.组织关系放至人才交流中心的,省级人才交流中心应将介绍信开到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市级人才交流中心抬头一般为某某市委组织部。

例如: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抬头为中共江苏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抬头为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

(三)到中央各部门及军队工作或学习的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到中央各部门及军队、武警部队去工作或学习的,若是外省的直接使用盖有“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章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若是省内的直接使用盖有“中共安徽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章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党员工作单位所在的中央、国家机关的机关党委或军队、武警部队等相应级别单位的政治部、组织部。具体方法如下:

1.到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到党员所去的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的机关党委。

例如:到国土资源部所属某单位工作的,应开将介绍信到国土资源部机关党委。

2.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去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例如:到北京首都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到首都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

3.到军队、武警部队工作的,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将介绍信开到军队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四)在省内工作或学习的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到省内单位去工作或学习的党员,直接使用盖有“中共安徽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章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到各市、州、县等单位工作或学习的,应将我校党委组织部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党员所去的市、州、县党委组织部。

例如:到合肥市工作的,由我校党委组织部直接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即主送单位,下同)。

又如:到芜湖市三山区某单位工作的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中共芜湖市三山区委组织部。

2.到组织关系在安徽省委的大型企业、省管高校去工作或学习的 ,应直接将介绍信开到党员所去的大型企业或高校的党委组织部。

例如:到安徽大学去工作或学习的,由我校党委组织部直接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安徽大学党委组织部。

又如:到淮南矿业集团工作的,由我校党委组织部直接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淮南矿业集团党委组织部。

3.到省直单位去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到党员工作单位所在的厅局机关党委。

例如:到省教育厅或人事厅工作的,由我校党委组织部直接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省教育厅或人事厅机关党委。

4.组织关系放至人才交流中心的,省级人才交流中心应将介绍信开到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市级人才交流中心抬头一般为某某市委组织部。

例如:安徽省人才服务中心抬头为中共安徽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淮南市人才流动中心抬头为中共淮南市委组织部。

5.到省内银行、证卷公司等金融单位去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到党员所去的省级金融分支机构的党委组织部。

附:至高校组织关系抬头填写列举

签约到高校的,学校组织关系如果是省委教育工委直接管辖的,转到该省教育工委,如不是该省教育工委直接管辖的,转到高校所在地的地、市、州委组织部。

①部属、省属高校抬头一般为某某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处)

如: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抬头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西南交通大学(抬头为: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②部分部属、省属高校抬头为某某市委组织部

如:中国矿业大学(徐州)(抬头为: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中国海洋大学(抬头为:中共山东省青岛市委组织部)

③市属高校抬头一般为某某市委组织部

如:成都大学(抬头为: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株州工学院(抬头为:中共株州市委组织部)

④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的高校之间党组织关系互转,抬头直接写各高校党委组织部

如:合肥工业大学(抬头为:合肥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安徽大学(抬头为:安徽大学党委组织部)

部分省市要求:

共青团支部工作实用指南

一、团支部整体化建设 (一)团支部的隶属关系是怎么样的 团支部作为团的最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双重领导。团支部的组织设置进行调整后,必须及时明确与党组织和上级团的组织的隶属关系。一些灵活设置的团支部,突破了与党组织设置完全对应的模式,团支部的隶属关系可以条块结合,形成多种形式并存的组织隶属格局。在一些未建党组织的基层单位和局部区域内,团支部可以直接接受上一级团组 织的领导。确定团支部的组织隶属关系,要有利于加强党组织对团支部的领导,有利于上一级团组织对团支部工作的系统指导、 (二)团支部工作职责是什么 团支部是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的基础,是党支部的助手,行政工作的帮手。 它在本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应该做好一下工作: 1.组织团员青年学医马克思列宁注意、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坚定对当和社会主义的信念,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和 业务技术技能; 2.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 年围绕单位生产经营工作重点,独立开展以新世纪青年文明工程和新世纪青年人才工 程为主要载体的特色活动,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3.教育和带领团员青年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构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精 神支柱,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带头树信封,破旧俗,同一切危害国家和集体利 益的不良倾向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发挥好党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 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 等活动: 5.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 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6.认真做好各项团务工作:培养考察青年入团积极分子,吸收新团员,召开支部团员大 会,支委会,民主生活会,上团课,手脚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团员证年度 团籍注册,团内统计,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等等: 7.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 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三)团支部书记职责是什么 团支部是共青团组织系统中的最基层单位。团支部书记处在团的基层建设的最前沿。是团支部委员会的核心人物,对团支部的工作负有全名责任。气只要职责是在团支部委员会的集体 领导下,按照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组织团支部的经常性活动和主持团支部的 日常工作。具体的说,就是: 1.负责召集支部团员大会和支委会;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认真传达、贯彻党组织和 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将本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 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和决定; 2.及时、准确地向党政部门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利益;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常见问题解答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常见问题解答 1. 什么是党员的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该同志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中对党员的要求是什么? (1)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 (2)短期外出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3)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

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怎样转接和携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党员本人携带,到组织关系接收地或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并接转组织关系,不得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邮寄给接收地或接收单位党组织。 5.因《介绍信》信息错漏或更新需重新打印介绍信,应如何办理? 如二级学院党委开出《介绍信》后,确因信息错漏或更改需要重新打印《介绍信》的,可到二级学院党委开具新的《介绍信》。二级学院党委开具新的《介绍信》和有关证明意见后,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持《介绍信》和证明意见到党委组织部加盖公章。如已领取《介绍信》的,须在领取新介绍信的同时将旧《介绍信》退回党委组织部。 6.如何正确理解党籍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关系? 党籍材料是指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党校结业证、函调材料等组织发展过程中的各项材料的总称。党籍材料不能代替《介绍信》。即使毕业生党员本人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已经转达,如果没有《介绍信》,按照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党员身份将不被承认。 除毕业生党员因特殊情况要求自带党籍材料、经学院党委批准可以自带外,党籍材料一律由所在学院装入本人学籍档案,与学籍档案一并存放,在毕业生离校后由学生处负责寄往毕业生《报到证》上填写的单位。 毕业生党员在有效期内持《介绍信》到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履行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如新单位需本人党籍材料,可到《报到证》上所填写单位处要求领出。若有疑问,可直接联系各二级学院。

党支部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制度

党支部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应谨慎保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

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组织关系仍留原单位,可视其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小组;易地安置的,或虽就地安置,因身体等方面原因不便参加原单位党的生 活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六、停薪留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时候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 地党组织。 七、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应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出国出境定居的党

【2018最新】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指南word版本 (1页)

【2018最新】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指南word版本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指南 1 、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哪些?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XX〕10号)规定,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三种,即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 介绍信、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和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 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2 、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使用范围? 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开具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 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 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 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3 、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应谨慎保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1)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 般由本人携带,亲自办理接转手续,不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前来办理接转党 员组织关系的人员要随身携带有效证件。 (2)短期外出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3)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 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党支部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分加盖印章,介绍信的有效期一般 不超过15天。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应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应写出书面检讨,可由最后 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 (5)市直各学校党支部党员关系的转移,必须经过市局党委办理转移手续。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 一、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相互直接转接 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相互直接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 (1) 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 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 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3) 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 (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 (7)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 ⑼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二、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的学校名单 1.南京大学21.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2.东南大学22.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 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3.三江学院 4.南京理工大学24.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5.河海大学25.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6.南京农业大学26.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7.中国药科大学27.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8.南京邮电大学28.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9.南京林业大学29.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10.南京信息工程大学30.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1.南京工业大学3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12.南京师范大学32.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13.南京财经大学33.钟山职业技术学院 14.南京医科大学34.正德职业技术学院 15.南京中医药大学35.金肯职业技术学院 16.南京审计学院36.应天职业技术学院 17.南京体育学院37.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18.南京艺术学院38.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党总支) 19.南京工程学院39.南京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党总支)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办法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办法 为切实加强党员管理,做好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离退休(联

合)党支部。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对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六、停薪留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时候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七、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应办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附件3: 昆明理工大学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问答 一、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狭义概念特指正式组织关系。 二、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升学、转业,从一个地区或单位调到另一个地区或单位时,需要转移组织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及其上级党委组织部办理,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总的要求是什么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为党员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四、高校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五、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中对党员的要求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规定及操作办法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规定及操作办法 一、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规定 根据党员的属地管理原则,所有已毕业的学生党员都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已落实的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或人才服务中心党组织,学校原则上不保留已毕业学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及档案。 (一)已经签定了工作单位,并且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务必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 ①本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服务中心党组织; ②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基层党组织; ③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或村镇基层党组织。 ④对于个别确需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各院党委、党总支确保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应由党员个人提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党委(总支)审批,经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发放《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时各院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填写《2008届毕业生党员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情况登记表》。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须及时将活动证交给所去地党组织,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到活动地党组织履行党员义务,同时按要求与暂留组织关系的学院党组织保持联系。凭《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转接办理正式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若《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上无参加组织生活或党费交纳记载的,学校将不予办理正式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党员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我校的,最长期限不超过壹年。 (三)党员不按要求及时转移党的组织关系或办理相关手续,造成超过六个月不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脱党,学校将按《党章》规定进行处理。 二、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操作办法 (一)根据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处);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党组织关系接转指南

党组织关系接转指南 一、党组织关系接转流程 区外转接区内转接 1、转入我区的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须携带转出单位隶属的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入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2、转出我区的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须携带所在单位隶属的基层党(工)委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3、区内接转组织关系须携带所在单位隶属的基层党委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件,到转入地所在的基层党(工)委办理。 三、党组织关系接转有关规定 1、党员因工作调动、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及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按照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原则,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骑缝章和落款章。 3、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由党员本人转办和携带,本人因故不能转办的,经党组织批准,可指定其他党员转办、携带或由党组织出面转办。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有效期而失效的,经本人说明理由,并由相关部门的党组织证明,可酌情考虑给予接转;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组织关系,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失效的,不予转接;无正当理由六个月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应视为自行脱党。 党费收缴有关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根据中组发〔2008〕3号《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党员交纳党费具体规定如下: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以上三类人员具体收缴基数以每月的应发工资为准;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转】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关于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的通知 各学院党总支: 一、根据党员的属地管理原则,所有学生党员毕业后都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其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地党组织,学校不保留已毕业学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 二、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的基本原则是:已经签定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①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②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工委;③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或乡、镇党工委;④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以上四种情况,请学生事先向即将转往的目的地党组织联系,核实对方是否同意接收)。 三、接收毕业生组织关系所对应的党组织只能是“党委”。各党总支在登记党员转出目的地时,不能只确定到市(县)委组织部一级,要明确到基层党委的名称。如果毕业生就业单位的党组织为党总支或党支部,应注明其主管上级的党委名称。例如:某毕业生工作单位为重庆长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该生了解,该公司为长安集团下属公司,党组织为党总支,故该生组织关系应转往中共重庆长安集团委员会。如果市外的组织关系接收

党组织级别不明,请毕业生事先向所就业单位的党组织咨询清楚。 四、填写党组织关系清册时,请各党支部对所有毕业生党员作认真登记,不能出现错漏。要仔细核实毕业生党员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此项内容以《入党志愿书》上党委审批意见为准,即党委是否在审批意见中写明该生为预备党员还是正式党员。若预备党员转正时间已到,但:①还未召开支部大会讨论,②已召开支部大会但党委还未审批,则该生仍为预备党员。请各党总支认真核实后在转移清册上相应栏目签字。 五、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按党总支上报的组织关系转移清册填写后统一发到各党总支,毕业生党员在交清党费后(统一交到6月份)到所在学院党总支亲自领取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规定期限内交往组织关系转移目的地党委。各党支部在下发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作好相应的签字领取登记(组织关系介绍信不能由其它人代领,以免遗失)并保存组织关系转发登记册报党总支备案保存,以备组织部抽查。 六、若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作变更、修改,请本人持原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到党委组织部办理。如因特殊原因需委托她人办理的,受委托人应为所在党支部的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

党群服务中心指南

党群服务中心服务指南 党群服务中心以便民、利民、服务于民为理念,以“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为原则,积极建设功能完善、设施先进、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党群服务中心,最大限度地为辖区内群众、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努力做到“群众动嘴,干部跑腿”。服务中心坚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 按服务事项公开申报材料、办事程序等各项规章制度,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把中心建设成为依法行政、管理规范、运作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示范窗口。 一、位置分布示意图 二、定期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三、服务对象: 预约项目:健身房(提前半天预约)、党群阅览室(提前半小时预约)、远程教育设备使用(提前三天预约) 三、党群阅览室 阅览室位于园区管委会五楼,面积60平方米左右,藏书XX 册,其中XX书XX册。每年订阅各类杂志XX余种,报纸XX余种。

为了方便阅读者阅读和查阅资料,配备了上网电脑,以适应网络信息的形式要求。 四、党群活动室 党群活动室位于园区管委会五楼,面积60平方米左右,内设置跑步机、健身车、乒乓球台、哑铃等健身器材,是党员们休息锻炼的场所。 五、党组织建设流程示意图 六、党员发展流程示意图 七、服务项目:确保在流动到辖区内的所有党员都能就近找到党组织,确保缺少资源的基层党组织有活动场地。成为辖区内在职党员和在籍党员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教育和培训的基地。 (一)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受理党员办理接转组织关系;出具外调证明材料;接纳党外群众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帮助其落实培养、教育的基层党组织。(二)党务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咨询 提供各级有关领导讲话、可公开的党内文件资料查询;提供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及法律、法规等各类政策咨询。 (三)代理承办服务 对党员缴纳党费等提供受理服务;对流动党员、下岗党员等有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自查报告

南昌师专关于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 自查报告 市委组织部: 近年来,我校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严格使用新式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电明字【2007】22号)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毕业生及调离学校的教师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同时,对转入我校的教师、学生党员严格加强管理。2012年,我校转出党组织关系287名,其中毕业生党员285名,教师党员2名;转入我校的党员共计11名。2013年,到目前为止,我校转出党组织关系265名,全部为毕业生党员;转入我校的党员共计6名。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原则,严格把关。 坚持把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基础和关键,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始终坚持“四不”原则,即办理组织关系时非党员本人或父母及其近亲属的不予办理,无组织关系介绍信或有介绍信而无党员档案的不予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不规范的不予办理,党员档案不规范或入党材料严重缺失、违反党员发展程序、超过有效期的不予办理,确保接收的高校毕业生党员档案齐全、程序规范。同时,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要求,对已经落实工作单位且单位有党组织的,

直接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对工作单位未落实或者单位没有党组织的,按照方便参加组织活动和教育管理的原则,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或者人才交流中心流动党支部。 二、健全信息,规范办理。 狠抓毕业生党员信息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完整,管理规范。一是严格审核档案。对所有转接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在认真询问党员基本情况基础上,结合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对党员档案材料进行详细审查,确保党员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二是建立信息台账。对所有转接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姓名、转正情况、档案去向、联系电话等造册登记,方便日常管理。尤其是对转入的预备党员重点进行登记备案,督促、提醒党员本人在预备期满后,按时申请转正。三是及时反馈结果。在审查过程中,对入党材料严重缺失或不规范的,详细说明,限定时间,及时完善,并及时反馈给党员原党组织。同时,要求所有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必须将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寄回原党组织。 三、创新方式,强化服务。 开展温馨提示及相关服务工作。对转接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在口头提醒其做好相关注意事项,毕业生毕业离校前系书面通知各党支部按照转移组织关系流程及时填写好相关信息材料,外出的毕业生党员,也一一通过电话、 QQ等形式核实相关信息。随后,组织人事处组织各基层党组织按规范填写好党员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并保证及时送到毕业生党员手头。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说明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说明 2012-03-19 08:42 一、关于接转组织关系的基础知识 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接转组织关系的重要性是什么?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认真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3、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转移对象 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毕业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单位的党员,需要转移组织关系。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不可委托代办。三、办理步骤及注意事项 (一)转出办理程序 1.组织关系转移到省直所属各部、委、厅、局单位:凭学校党委工作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本校章)在有效期内到所去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 2.组织关系转移到(外)市属单位:凭党委工作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直机关工委章),在有效期内到其转出地址相应的“市委组织部”办理转出换信手续。再持市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到所去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转移手续完成,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

毕业生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指南

毕业生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指南 一、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流程 (一)校外接转组织关系 办理时间:2013年6月 1、学院党委汇总审阅“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表”(区分京内、外),发送到组 织部邮箱; 2、与党委组织部核实“转出表”是否存在错误信息; 3、修订无误后,打印“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表”(京外一式二份,京内一份), 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批量); 4、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表”到组织 部办理转出手续。 (二)校内接转组织关系 (例如,到另一所学院就读研究生,或者毕业后留校工作) 办理时间:2013年9月 1、转出单位填写【转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本人持转出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入职(入学)单位报到; 3、转入单位按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信息录入录“党员组织关系【转 入】表”,并发送到组织部信箱; 4、转入单位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表”到组 织部办理转入手续。

二、组织关系去向(即介绍信抬头)的正确填法 (一)信息准确的重要性? 毕业生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难点在于采集组织关系去向信息。如果信息有误,则会因为改办、重办导致工作量翻倍,更有损于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严肃性,并可能导致毕业生无法及时接转组织关系,产生历史遗留问题。(二)如何保证信息准确? 1、要求毕业生提供准确的组织关系去向信息,如仔细阅读就业单位的报到 需知,或者询问该单位的组织部门、党务具体负责人,千万不能凭空臆 测,或者仅仅询问人事部门的普通办事人员。 2、要求党支部书记认真学习组织关系接转的相关规范,督促其认真负责、 无一遗漏地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3、请各院系认真核对汇总后的数据,参考利用历年毕业生转出的数据。(三)组织关系去向应区分京内、京外 “京内”是指转出到隶属北京市委的基层党委,京内的基层党委之间可以直接互相接转组织关系,开出的介绍信落款为“中共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 “京外”是指转出到北京市委管辖范围以外的党组织,该党组织需具有在全国范围内接转组织关系的权限,开出的介绍信落款为“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组织关系去向一般为“中共某某委员会”或者“某某党委”,后面可以带上或者省略“组织部”、“组织处”、“党委工作部”几个字。 京内组织关系去向为北京市的基层党委,包括:

怎样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怎样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招工、转业、毕业分配、外出务工经商及其他原因,从一个单位(地区)调到另一个单位(地区),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就是通过介绍信的方式证明党员的身份。新单位(地区)的党组织根据这一证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因此,转移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委组织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严肃、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1、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接转手续。 2、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要写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总支)的名称。 3、如果这一级党委(总支)无权与该党员调往单位或迁居地的党组织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时,还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持介绍信到所去地(单位)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由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的党支部报到。

二、转移组织关系的权限 1、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各乡镇党委之间、县直党(工)委和乡镇党委之间,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2、在一个市(不包括县)范围内,各机关、厂矿、企业、学校、街道党委(工委)及以上各级党委(工委)或党委组织部。各金融机构地(市)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市直机关工委可在全市范围内与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直接相互接转组织关系。 3、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市、县委组织部,省辖市的区委组织部,省委、省政府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在全国范围内,县及县以上地方党委的组织部,中直机关和国家机关工委、党中央各部委党委、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组织(政治)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党委)组织部,省、自治区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解放军师(旅)一级政治部或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各铁路局政治部,中国民航总局政治(组织)部,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

最新党组织关系接转的一般程序和具体程序

党组织关系接转的一般程序和具体程序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以及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组织关系接转一般程序: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介绍信必须加盖开具单位印章,以私人名义介绍,一律无效。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防止坏人钻空子或伪造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

连接部位加盖开具单位印章枣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效期限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 组织关系接转具体程序: 各地之间组织关系接转存在一些细节上的差异,以本市组织关系接转为例,除一般程序规定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外,根据不同情况需提供相应材料,具体可分为三个主要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或有效党籍材料)、接转组织关系依据。 一、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介绍信必须加盖开具单位印章,以私人名义介绍,一律无效。组织关系介绍信重点要素为抬头、党员大致信息、去向、党费缴纳时限、介绍信有效期、迁出关系时间,相对容易出现错误的为抬头和去向。在此以抬头和去向为例具体阐述:1、县级市外组织关系接转:抬头需开至县处级党委组织部(案例:学生党员毕业组织关系欲迁回户籍地,学校抬头直接开至镇乡街道党委,在此阐明,高等学院党委基本为县处级单位党委,但不可以跨区域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至非隶属关系基层党委,简单直白的讲,就是你对该党委不存在行政隶属

【党组织关系转接】基础知识及常见问题

【党组织关系转接】基础知识及常见问题 发布日期: 访问次数: 1 字号:[ 大中小 ] 2013-06-05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基础知识 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狭义概念特指正式组织关系。 2、党员组织关系是如何确定的? 《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3、为什么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党员的学习、工作单位或生活区域是经常发生变动的,如果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就会形成党员脱离党组织的教育、管理、

监督和服务的状况。只有通过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才能保证党员不论到哪里,党组织都会有效地把他们组织起来。 4、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因升学、毕业、就业、退休、服役、退役、调动和外出学习、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时,党组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相应地改变党员的组织隶属关系,将其组织关系从原来所在的基层党组织转移到所去单位或地区的基层党组织。 5、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总的要求是什么? 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党员本人居住地党组织或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6、高校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由于我们学校的党组织关系是由绵阳市委组织部转出,需要毕业生本人和转入地基层党委联系,问清楚转入单位是否能接收由绵阳市委组织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还需问清楚转入单位的党组织关系是转到哪,抬头怎么写。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大致有以下五种情况: 一、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一般组织关系转入地为: (1)市委组织部 (2)市直机关工委 注意:1、一般来说,区、县是没有人才交流中心的。一定要求毕业生本人打电话到转入的人才交流中心问清楚党组织关系转到哪,抬头怎么写。 2、组织关系转入单位为“绵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学生,其派遣证也必须派到“绵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否则对方无法接收。 3、一定要求毕业生本人电话问清楚具体怎么填。 二、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公司的,需要毕业生本人打电话问清楚该公司是否能接收党组织关系,如果不能接收的话,也要问清楚该公司的党组织关系是转到哪,抬头怎么写。 转到公司的,一般组织关系转入地为: (1)市委或区委组织部 (2)国资委 (3)公司党委 注意:一定要求毕业生本人电话问清楚具体怎么填。 三、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到高校的,一般组织关系转入地为: (1)如果是省属高校,填省教育工委 (2)如果是市属高校,填市委组织部 注意:一定要毕业生电话问清楚具体怎么填。 四、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到村的,一般组织关系转入地填就近的区委或者县委组织部,建议不要填市委组织部。否则只有以后自己去市委组织部,把组织关系先转到县委或区委组织部,再转到村,这样比较麻烦。组织关系转移只能一级一级转,不能越级。 五、其它情况。 只有毕业生本人和转入单位联系,问清楚组织关系转入地填哪,抬头怎么写。 以上五种情况只是可能性,也可能有例外的情况,所以请毕业生本人一定要和转入地基层党委电话联系确认。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招工、转业、毕业分配、外出务工经商及其他原因,从一个单位(地区)调到另一个单位(地区),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就是通过介绍信的方式证明党员的身份。新单位(地区)的党组织根据这一证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因此,转移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委组织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严肃、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1、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接转手续。 2、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要写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总支)的名称。 3、如果这一级党委(总支)无权与该党员调往单位或迁居地的党组织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时,还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持介绍信到所去地(单位)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由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的党支部报 到。 二、转移组织关系的权限 1、在一个县的围,各乡镇党委之间、县直党(工)委和

乡镇党委之间,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2、在一个市(不包括县)围,各机关、厂矿、企业、学校、街道党委(工委)及以上各级党委(工委)或党委组织部。各金融机构地(市)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市直机关工委可在全市围与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直接相互接转组织关系。 3、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围,市、县委组织部,省辖市的区委组织部,省委、省政府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在全国围,县及县以上地方党委的组织部,中直机关和国家机关工委、党中央各部委党委、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组织(政治)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党委)组织部,省、自治区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解放军师(旅)一级政治部或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各铁路局政治部,中国民航总局政治(组织)部,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关系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防止坏人钻空子或伪造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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