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代运营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主持、时尚潮搭、美容彩妆教学、商品推荐等方面的才艺和经验,甲方系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以艺人经济、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策划等为营业范围的公司,甲乙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并友好平等协商一致,为各展其长,双方在平等自
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合作协议,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业务合作和委托
1.为提高乙方的知名度,更好的促进乙方在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业的
发展,乙方独家授权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提供从事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有关的经纪服务,担任乙方在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的独家经纪公司。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授权甲方作为乙方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
的独家经纪公司,甲方可就乙方的淘宝视频直播事务从事有关企划、制作、宣传、推广等业务。经双方认可,在乙方的淘宝视频直播事务中,甲乙双方就相关收益根据本合同的相关条款的约定进行分成。
3.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签订其他聘用协议,亦不得擅自同意或接受
其他公司的淘宝直播平台视频或直播等相关事业,但可以向甲方提出有关淘宝直播相关合作业务的建议。
4.双方确立,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而外,本合同约定的淘宝视频直播事务等
相关约定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终止之日终止。
第二条:经纪管理条款
1.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作为乙方在淘宝直播平台相关事务的独家经纪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