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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奖惩规定细则

医院奖惩规定细则
医院奖惩规定细则

医院奖惩规定细则

为坚持以德治院、以法治院的方针,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类人员的行为,强化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细则。

第一章:奖励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或集体,经科室提议或主任提名,经办公室研究给予奖励:

一、参加社区服务中心的两个文明建设,有改革创新精神,在职代会或日常工作中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献计献策并做出显着成绩者,视贡献大小给予100元—1000元的奖励。

二、在科技兴医方面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本社区空白,具有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给予1000元—5000元的奖励。

三、维护社区服务中心正常工作秩序,爱护公共财务,防止事故发生,使医院和人民群众免受重大损失的见义勇为者,给予100元—500元奖励。

四、在参加区内突发事件抢救中,为医院争得荣誉,酌情给予100元—1000元奖励。

五、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护理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堵住重大差错,防止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奖励500元-1000元。

六、文明行医,优质服务,工作业绩突出,获得市、区以上荣

誉称号每人分别奖励500元、300元;(上报有具体要求,就高不就低)获主管局、院级荣誉称号者,每人奖励100元;锦旗100元;(上级有文件就高不就低)表扬信20元;拒收红包,按红包金额的30%奖励(同一患者同时发生以上情况时,按最高标准奖励)。

七、为维护社区服务中心的信誉,忍辱负重的、视情节给予50元—100元委屈奖。

八、关心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非岗位工作人员,在后勤保障、器械、物质供应中厉行节约、修旧利废,为社区服务中心节省资金及在财务管理中堵住千元以上重大漏洞并及时追回欠款者,给予200元奖励。

九、在正式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结合自己临床工作经验撰写的、体现一定价值的国家论文奖励200元、省级论文奖励100元;积极向新闻媒介宣传报道社区服务中心好人好事、有价值的新闻,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新成果等信息的。按国家、省、市、区、主管局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200元、100元。

十、参加区内和社区服务中心内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取得前三名的适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处分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扣款、缓聘、解聘技术职务处理,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精神文明建设方面

(一)、医德医风违纪处理

1、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者,无论任何理由扣100元;对患者生、冷、硬、顶服务态度不好、推诿患者,造成患者或家属向上级机关或社区服务中心主管部门上访者,扣300元,同时向患者及家属赔礼道歉,并写书面检查。拒不执行者或后果严重的待岗。对被新闻单位曝光,严重影响社区服务中心信誉者扣半年绩效工资、并给予岗上待岗。

2、对不赡养双方老人,造成老人来院上访或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者,坚决予以岗上待岗,发给政府最低生活费,余下工资做为养老费交由老人处理,直至老人来院满意为止。

3、对收受、暗示、索要服务对象现金和贵重物品的,经查实,除退还全部钱物外,扣300元—1000元。并视情节给予调离现岗位、岗上待岗、调离岗位待岗。对接受服务对象吃请者,除退还吃请全额外,扣参与吃请者每人100元,接受吃请二次,岗上待岗。

4、私收费、非法行医人员,视认错态度发给大连市最低工资、岗上待岗1-3个月处理,再次发现停签劳动合同。

5、编造假病历、出具假诊断书,假报告单、假病情证明等假医疗文书及私自收取病人费用者,经查属实,扣当事人一个季度绩效工资,认错态度不好给予岗上待岗、待岗处理。

6、违反转诊规定,私自外转病人,介绍病人做检查并收取介绍费、好处费者,或检查、处置不收费送人情者,一经发现没收非法所得,扣当事人一个季度绩效工资,认错态度不好给予岗上待岗处

理。

7、借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开“乘车药”私卖药或介绍到院外购药,谋取私利者,扣一个季度绩效工资。二次以上,给予岗上待岗或待岗处理。

8、对“三不合理”现象一经被医保或农保中心检查发现,扣1-2个月绩效工资。科室负责人扣1-2个月岗位津贴。

9、各科室、同事之间工作不配合、互相拆台、互相打架,在院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或给社区服务中心造成损失者,扣主要责任者一个季度绩效工资,没有绩效工资者扣5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岗上待岗。

(二)、违反医院着装规定的处理

1、不服从社区服务中心统一着装规定,在工作岗位中衣帽不整,不佩戴胸卡或佩戴不规范,工作时间临床医护人员过于浓妆艳抹、戴直径超出厘米耳环和戒指,不着护士鞋,扣50元。不及时处置患者打手机或玩手机、电脑游戏者,扣当月绩效工资。

2、穿白大衣上街,扣当月绩效工资。

3、违反无菌科室管理着装规定,发现一次扣责任者50元。

(三)、违反卫生管理规定处理

1、不坚持每日清扫三次、每月一大清扫的卫生清扫制度、地面不洁(单位责任区内有5个以上烟头或其它果皮纸屑等)、室内桌椅物品零乱不整、墙面、暖气、门窗有污渍灰尘,每一项扣责任人50元;院级检查卫生发现问题三次,扣科室负责人一个月岗位津贴;

市区级检查卫生发现问题扣责任者当月绩效工资并扣科室负责人三个月岗位津贴;发现患者往室外扔垃圾,扣科室100元,工作人员乱扔垃圾扣100元。如因地点分不清责任的由几个所在科室共同负担。

2、在诊室、病房、处置室吸烟、大声喧哗、秩序混乱,一次扣100元,扣科室相关负责人当月岗位津贴。

(四)、违反会议制度的处理

1、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院内外会议、活动,一次扣50元;违反会议纪律看报纸杂志、交头接耳讲话、吃瓜子糖果,一次扣20元。

2、各部门使用大小会议室前后,不整理桌椅,清扫卫生,每次扣主办人50元。

二、医院管理违纪的处理

(一)、机关工作人员在为基层服务中,不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不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不及时督促检查工作的,团结协作差、办事拖拉、工作推诿影响工作者,扣当事人50元,有绩效工资则扣当月绩效工资。

(二)、行政科室管理混乱,不按时完成计划总结,该归档的材料不及时上交,扣科室负责人当月岗位津贴。

(三)、业务科室医疗文书档案不规范或无政治、业务学习笔记本,扣科室领导职务补贴20元,每次扣当事人半个月绩效工资。

(四)、凡在市、区、局、院组织的各项工作检查中,不按规定

去做,存在问题或给社区服务中心造成影响者,除扣当事人3个月、2个月、1个月、半个月绩效工资外,扣科室领导当月岗位津贴。

(五)、中层干部科室工作管理不到位,工作出现失误造成一定影响,扣当月职务补贴;出现重大失误扣当月绩效工资。

(六)、不按时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任务,视其情节轻重扣责任者20元—50元。对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职工扣一个月绩效工资。

(七)、非本科室工作人员非公事进入手术室、产房、治疗室、药局、收款处,发现一次扣当班责任者20元;外来人员(含家属)进入,扣责任者50元。

(八)、私自利用医院热水器洗澡,扣当月绩效工资

三、劳动纪律的违纪处理

(一)、不遵守院内各类人员上岗时间规定的,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0元;8点以后迟到、早退或提前就餐造成的纠纷和不良影响的扣100元,扣科室负责人职务补贴50元,每月累积三次以上扣当月绩效工资。

(二)、未按程序办理各种休假手续者扣当事人200元,扣科室负责人职务补贴50元。休带薪假期人员不享受休假期间的绩效工资。

(三)、工作时间纪律松懈,干私活、洗衣服、带孩子、办私事、卧床休息、吃零食、聚众聊天、看小说、听收音机、看电视、打电话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当事人当月不发绩效工资。无绩效工资人员一次扣50元。

(四)、工作时间喝酒(有接待任务除外)或酒后上岗、工作时

间打扑克、打麻将、下棋、玩电脑游戏、工作时间不坚守岗位,串岗、脱岗、漏岗,扣一个季度绩效工资,无绩效工资者一次扣300元,后果严重的岗上待岗。

(五)、以参加市、区各种学术活动或其它会议为名离院而不到会,或到会后中途退场者被反馈到医院,以及以下乡镇、街道为名办私事者,发现一次扣100元。

(六)、不请假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根据实际工资额按天扣除,连续旷工15天,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或辞职处理。

(七)、穿白大衣陪诊、陪检一次扣50元;干扰正常检查和诊疗秩序一次扣100元。

四、财经方面的违纪处理

(一)、对违反物价政策、不按规定标准收费的错收多少扣多少。

(二)、对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私收现金、不开收据者,经调查属实的除按照规定费用10倍罚款外,给予岗上待岗二个月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对不严格执行现金和管理制度而出现丢款、短款全部赔偿;用白条子抵现金的,视情节扣50元—100元;漏款的查清责任者,谁漏收扣谁,漏多少扣多少。

(四)、各部门需处理的废旧设备器材,须经主管院长审批后,按程序做出鉴定,确属报废方可处理,其收入上交医院财务科,自行处理不上交者,追回全部收入,并予以岗上待岗二个月处理。

五、设备管理、后勤方面的违纪处理

(一)、后勤工作不能保证三通、三下,科室提出维修内容1天内无人过问致勤工作影响临床或造成浪费的,扣当事人100元;同时扣科负责人当月岗位津贴。

(二)、科室能源管理不落实责任制,造成常流水、常明灯、私自乱用电炉子,扣当事人50元,扣科室负责人职务补贴10元。

(三)、除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仓库物资霉变、损坏、过期、失效、丢失、报废等,按损伤物品金额的10%扣责任人的活工资。

(四)、医疗设备无专人保管,无保养记录扣科室负责人100元,保养人不保养不记录扣50元;因不负责任造成设备损坏,根据设备价值全额扣科室负责人100元,扣当事人200元—500元,重大损失另定,设备因保管不善丢失,按原价赔偿,对责任不明的按原价扣全科人员活工资或工资。

(五)、医疗器械丢失按原价赔偿,医疗器械不按规定保养损坏的,扣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

(六)、医疗用冰箱不定期化霜,放私人物品的发现一次扣科室负责人和存放人各100元,再次发现者扣当月绩效工资。

(七)、司机私自开车回家,一次扣50元;出私车一次除按公里数交款外扣100元—200元,三次辞退。对不及时入库,而发生损坏或丢失的,由司机赔偿经济损失。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模板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为加强我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形成良好的行业风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XX市卫生行业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奖惩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其目的是为了监督和督促职工不仅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还要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忠于职守、救死扶伤、文明行医、乐于奉献行业风尚,严谨求实,认真负责,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精益求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行医,按职责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出真正纯洁而又完美的“白衣天使”形象。 奖励细则 一、奖励的种类: 院内通报表扬、授予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奖金奖励、实物奖励。 二、奖励的内容: (一)在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做出贡献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评为院内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20XX元。 (二)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患者赞扬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评为院内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并于本年度结元。500束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 (三)开展社会评选活动中,被评为最满意工作人员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300元。 (四)在工作中,遇到服务对象无理刁难,致使身心受到伤害,为顾全大局,忍受委屈,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端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英雄钢笔一支。

(五)遇到重大事件时,挺身而出,机智勇敢,为单位挽回或避免重大损失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0~1000元不等。 (六)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中事迹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200元。 (七)具有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英雄钢笔一支。 (八)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为单位献计献策被采纳,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100~500元不等。 (九)在工作中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单位空白或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0~1000元不等。 惩处细则 一、惩处的种类: 院内通报批评、系统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经济处罚、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 二、惩罚的内容: (一)无故脱岗,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当月奖金。. (二)集体观念不强,以个人利益为重,与同事闹不团结,不能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当月奖金。 (三)服务态度差,对服务对象有“生、冷、硬、顶、推”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对情节较严重的给予系统通报批评。 (四)不尊重患者就医权力引发医疗纠纷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等谋取私利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 (六)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或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收取“好处费”、“介绍费”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

医院保安岗位职责及奖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提高医院保安服务意识,增强保安服务质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安保队伍的建设及监督约束机制,结合本院的实际运营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岗位职责 2.1 保安岗位职责 (1)服从医院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做好交接班记录。 (2)维护医院内部正常的营业秩序,尤其是各窗口队列秩序,密切关注收银台周边情况,确保营业款绝对安全。 (3)禁止患者在医院内吸烟,发现吸烟者应当立即劝阻。 (4)谢绝明显的精神病患者,乞讨者,醉酒者,拾破烂者进入医院。 (5)严格禁止宠物进医院。 (6)禁止未经医院相关部门许可的考察学习团队在我院拍照。 (7)严厉禁止医托及其他不法分子在我院活动。 (8)每天不少于八次对医院各区域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巡逻。 (9)负责对各区域水、电等设备设施定点定时监控使用规范的安全维护。 (10)负责对影响医院形象的行为进行制止。 1.2前门保安职责 (1)负责前门车辆引导停放和人员通往秩序。 (2)谢绝明显精神病患者、酗酒闹事者、收破烂、乞讨者、推销商品者进入医院。(3)指挥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及其它车辆定点停放。 (4)禁止在医院正门摆摊设点和进行各种表演义卖,及时制止打架斗殴。 (5)杜绝危险品进入医院、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医院。 (6)对破坏医院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及时果断制止并立即上报。 (7)发生应急事件负责控制大门。 2.3 巡逻保安职责 (1)熟悉医院各区域情况,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有高度的责任感,坚守岗位。 (2)巡察各楼层各诊室患者就诊秩序情况,防止和减少各类问题的发生。 (3)注意发现楼层通道是否有异常情况,若发现立即处理并报告。 (4)熟悉医院内部环境,消防设施分布,灭火器材的摆放点,防盗防火报警装置的位置,会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及时上报,保证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5)协助各部门领导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遇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报警要沉着冷静,快速将出事地点通知保安和院领导,并对事件现场录像存档。 (7)发生应急事件负责控制医院楼梯口。 (8)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做到三班全面监控。 2.4 夜间保安职责

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

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医院绩效工 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 为进一步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职员规范服务的自觉性,促进各项业务的稳步增长,并协助提高本院院长的治理质量,在院内各岗位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一、指导原则坚持按劳分配,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以本绩效工资考核。 二、考核对象:本方法的考核对象为嘉兴曙光中西医结合医院的临床、护理、药房、医技及后勤、领导岗位的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实行本绩效工资考核以表达工作业绩为主,分“德、能、勤、绩”四个部分。“德”占20分,指工作纪律、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医风医德、病历和交接班记录书写质量与治理、环境卫生以及领导在执行规章制度不公平常所承担的处罚等。“能”占20分,指职工工作能力、专业知识临床运用能力、疾病治愈率、患者评判程度、在国家或省级医学专业杂志上发表的医学论文质量和数量、在领导岗位上的人员的组织和谐能力及执行规章中的公平合理性等。“勤”占40分,指出勤率、工作中坚守工作岗位、超假或旷工、以及领导岗位上的人员擅离职守等。“绩”占20分,指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作出的成绩。处罚实行积分制考核,处罚积分每分按2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考核方式:医院内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医院治理委员会成员。 考核小组负责对考核内容进行检查和核实,每月依照检查、核实结果进行奖惩,并同意全体职工组成的医院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组长代表医院治理委员会每月定期向医院监督委员会汇报考核结果并提请审议投票表决通过后执行,医院监督委员会如对组长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必须经全体成员2/3票数通过才可否决组长的报告,并责令组长重新考核并将结果提交医院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扣除医院考核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德、能”积分各1分,以警醒他们公平执行嘉兴曙光中西医结合医院规章。 五、考核小组按职员所在岗位设立处罚积分档案,处罚等级分为四级: 即:(1)A级警告;(2)B级警告;(3)C级警告;(4)报办公室处罚。 1、处罚条件: (1)A级警告 ①上班迟到、早退。 ②擅自离岗。 ③上班时刻玩电脑或看电视。 ④上班无视患者疾苦打电话谈天。 ⑤服务态度及工作质量差,病人不中意并向嘉兴曙光中西医结合医院领导投诉。

医院奖惩条例

医院奖惩条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XZ—028:医院奖惩条例 生效日期:2005年1月1日修订日期:2016年3月18日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树立良好的院风院纪,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管理和行风建设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坚持精神和物质奖励、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有突出贡献者予以重奖,对违规违纪且认错态度恶劣者,从重处罚。 第三条全院在职职工均适用于本条例。依据本条例所实施的奖惩事项,均记入医务人员定期考核档案、医德医风档案,并与年度考核、晋级、晋职、聘任及评先评优挂钩。 第一章奖励 第四条模范遵守《医院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对突出的好人好事,给予通报表彰及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五条获得国家、省、市、县等政府授予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获国家级先进集体奖励10000元,先进个人奖励5000元。 获省(部)级先进集体奖励5000元,先进个人奖励2000元。 获市(厅)级先进集体奖励2000元,先进个人奖励1000元。 获县级先进集体奖励1500元,先进个人奖励800元。 获县各部门、系统先进集体奖励1000元,先进个人奖励500元。 第六条由组织推荐,参加各类竞赛的分别给予以下奖励。 获得第一、二、三名,省级以上(含省级)每项每人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市级每项每人分别奖励1500、1000元、600元;县级每项每人分别奖励1000、800元、500元。 第七条在全院各项评比竞赛中获前三名者,团体每项分别奖励1500元、1000元、800元,个人每项分别奖励800元、500元、300元。 第八条医院组织评选的各类先进个人各奖励800元,先进单位奖励1500元。 第九条关心、维护医院声誉和利益,勇于举报不正之风,揭露损害集体利益的人和事,为医院挽回或减少损失的,经核实,除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外,视贡献大小给予500—5000元奖励。 在突发事件中表现优秀、见义勇为的个人与集体,除通报表彰外,视情节给予500—10000元奖励。 在工作中(工作职责外)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或避免严重差错或事故者,经核实,视情节给予1000—5000元奖励。 第十条为医院管理、技术进步以及深化改革书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后取得明 XZ—028:医院奖惩条例 生效日期:2005年1月1日修订日期:2016年3月18日 显效益者,每次奖励500—5000元。

公司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公司员工奖惩实施 细则

中电投南方电力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员工奖惩规定》(中电投规章[ ]年第42号),规范员工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中电投南方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二)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合规; (三)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四)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单位依法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奖惩委员会为员工奖惩工作领导机构,成员由本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二)审核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三)审核公司员工奖惩事谊; (四)审定公司员工奖惩其它事项。 第六条公司奖惩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体改办),归口管理公司系统员工奖惩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执行上级和公司奖惩决定; (二)负责拟(修)订公司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三)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单位开展员工奖惩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专业管理需要,参照本实施细则,制定专业管理制度,提出本专业奖惩建议。 第八条三级单位应设立员工奖惩工作领导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实施细则,完善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上级奖惩决定,开展本单位员工奖惩管理工作。 第三章奖励 第九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可予以奖励: (一)在生产经营、工程建设、企业发展、管理创新、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工艺设计、改进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创造创造、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三)在生产和工作中,预防和制止重大事故发生或事故处理有

医院奖惩制度范文

医院奖惩制度范文 二、本院员工应自觉遵守控烟相关规定,进入医院后不得在 四、进行无烟科室评比。 1.控烟办公室每周一次对医院各科室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2.支部控烟工作小组每周不定期对科室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3.控烟巡视员每天不定期对所属包干区域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五、科室管辖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或发现烟蒂,或本科室员工违反控烟规定,由该科主任负监管失察之责,对该科室公开批评,扣 除该科当月的控烟奖,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 一、奖励 1、认真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医 院感染病例24小时之内报院感科,无漏报。 2、认真执行手卫生规范,手卫生依从性≥95%,正确洗手率 ≥95%。 4、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组织学习医院感染 相关知识,研究本科室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抗菌药物合理使 用等工作,有记录。每月对本科室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进行自查(内容:无菌技术操作、手卫生、院感病例漏报、医疗废物分类、环境卫生等),有记录。 5、监控医师每周检查医院感染病例漏报情况;监测护士每周检查各种感染管理登记本,要求登记和监测项目齐全、合格、有效。 6、医疗废物管理按医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措施》执行,符合要求。

二、罚则 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出现下列问题,作为质控考核扣分依据,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扣款50~500元,具体奖励方法见详细 方案。) 1、医院感染病例每漏报1例扣个人奖金50元。 2、按卫生部《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出现多重耐药菌不报告或不采取相应措施的;使用抗菌药物 前不留标本送检。 3、感染管理小组不能发挥监、控、管作用:每周不做院感质控 自查、每月不进行院感内容知识学习、每季不开会讨论总结本科室 院感管理问题的。(查记录) 4、未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洗手方法不正确的。 5、医疗废物分类不清、利器盒复用或对利器不采取防损伤措施 以及因此造成保洁员利器损伤的。 6、病区卫生差(监管不到位)。 7、医生进行外科换药时不戴口罩、帽子、无菌手套。 8、接受上级检查时出现问题,并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示情 形给予处罚。 院感科20xx年11月 一、总则: 1、为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 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 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 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结合医院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科室及全体员工。

医院奖惩制度

医院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依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及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的解释与实施由院办负责。 第四条本制度中相关内容的执行方法: (1)职能科室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调查核实; (2)科室自查,缺陷上报; (3)群众来信采访反映缺陷,调查核实; (4)院外各职能部门、上级领导监督检查,发现缺陷,归口转报。 第五条凡发生涉及本制度规定的问题,由涉及者所在科室提出书面自查意见及处理建议上报院办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七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奖则 奖励对象:各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医院积极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张榜公布;并将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晋职、晋升考核聘用依据。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奖励金额:50—1000元。 奖励范围: 第八条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 第九条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献计献策且被采纳,效果突出的。 第十条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项目,为单位创造良好效益的。 第十一条在突发事件及重大抢救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个人。 第十二条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 第十三条在各种意外事件发生时,爱护国家财产,见义勇为,保护了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避免或减轻了损失者。 第十四条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为医清廉,敢于同违纪失职行为作斗争,维护了医院利益,成绩显著者。 第十五条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和两个文明方面成绩突出者。 第十六条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了较大资金流失者。 第十七条在后勤服务上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者。 第十八条获得市级、区级或乡镇一级表彰奖励者。 第十九条社会满意度超过95%的科室或个人。 第二十条凡在正式报刊、杂志发表论文的,区级奖励50元,市级奖励150元,省级奖励300元,国家级奖励

医院奖惩办法

医院奖惩办法 第一章奖励项目 第一条精神文明奖、科研成果奖、论文成果奖、业务竞赛奖和各种先进。 医院按院外颁奖单位发放双倍份额的奖金予以奖励。 第二条出版有利于医院建设的文章(学术论文)、新闻报导奖。 文章、新闻报导等稿件投稿前须经医院有关职能部门登记、院主管领导审批。医院按杂志、报纸发放同等份额的稿费奖励作者。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或在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上发表的稿件,版面费医院给予全部报销,审稿费自理,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0元,个案报道和摘要奖励100元。学术论文、综述每篇奖励300元,个案报道和摘要每篇奖励50元。 第三条院内理论、操作竞赛奖 经院部同意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院内理论、操作竞赛,奖金在300元/项/人。获奖情况由组织比赛部门报院办审批。 第四条委屈奖 在工作当中没有过错而受到病人或家属谩骂、攻击所致躯体受到伤害或者精神方面的损害,经发生事件科室向主管部门提出并经院办公室核实,奖励30~300元。 第五条揭发、阻止坏人坏事,见义勇为、维护医院声誉,奖励500元。 第二章惩罚项目 第七条精神文明、医德医风方面: 1、不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扣当事人20元。被病人或家属投诉,确有不当者,扣当事人20~50元。 2、有意刁难病人、家属、外来办事人员,扣当事人50元。在现场不规劝者扣10元;参与谩骂者扣当事人30元。体罚病人,扣当事人100元。

3、利用职权在工作或医疗服务过程中,吃回扣、搭车开药、收受红包等,经核实按所值金额3倍处罚当事人;索要红包、物品按所值金额5倍处罚当事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罚款50~100元。 4、职工打架,除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扣当事人100元。谩骂他人或互相谩骂,扣当事人30元。 5、因黄、赌、毒受治安部门处罚的,扣当事人200元;为黄、赌、毒提供场所的,扣当事人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司法部门行政拘留及更重处罚者,扣当事人500元。租房者利用出租房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部门处罚,扣房东200元(房东负有连带责任)。 6、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者,扣当事50元。受医院行政警告或党纪处分及更重处罚者扣当事人300~500元。 7、偷盗、偷电、偷水、私分、侵占医院物品,扣当事人100元并罚款3倍。 8、损坏花草树木、庭院设施或者乱砍树木者(或家属造成的损失)除赔偿损失外扣当事人5~50元。 9、未按规定完成临时分配区域卫生任务的,或卫生检查不合格的,扣科室班组负责人10元。 第八条劳动纪律、考勤方面 1、旷工半天扣当事人20元,超过半天的按每半天20元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2、上班脱岗、串岗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3、外出开会、学习不按规定时间返回,以旷工论处。 4、外出进修未经医院批准中途退学者,进修的各种费用自己负责。按旷工3天处理。 5、违反规定上班睡觉或做私活,扣当事人10元。 6、各种会议(含学术会议)无正当理由迟到者扣1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按旷工处理。 7、上班时间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当事人50元,扣科室负责人20元。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条例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条例 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售后服务中心《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一章总则 一条为深入贯彻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保证售后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公司特制订售后服务中心《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二条本实施细则对营业人员及其主管、维修人员及其主管在业务工作方面的奖惩作出了具体规定。 三条本实施细则包括业务工作奖惩体系、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营业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等内容。 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售后服务中心零配件营业部门及人员、维修部门及人员的业务工作奖惩。 五条零配件营业人员、维修人员非业务行为的奖惩及其它部门人员的奖惩办法悉依《员工奖惩制度》执行。 二章业务工作奖惩体系 六条业务工作奖励分为: (一)嘉奖; (二)记功;

(三)记大功。 七条业务工作惩戒分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解职; (五)解雇。 八条业务工作奖惩计算与考核: (一)全度累计三次记功=一次大功; (二)全度累计三次记过=一次大过 (三)功过相抵。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大功抵一次大过。 (四)全度累计三次大过解雇。 (五)考评办法。 、嘉奖一次当月考核时加分。 、记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分。 、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分。 、警告一次当月考核时减分。 、记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分 、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分 三章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九条提供“行销新构想”,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该“行销新构想”一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万元以上,再记大功一次。 十条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该“新产品”一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 十一条提供竞争对手动态,被售后服务中心采用为政策者,记功一次。 十二条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售后服务中心避免蒙受损失者,记功一次。 十三条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功一次。 十四条达成上半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达成全度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连续三度达成业绩目标者,记大功一次。 超越度目标%(含)—(不含),记功一次。 , 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三十二条完成全度工时定额者,记功一次。 超越度工时定额%(含)—%(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度工时定额%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连续三度完成工时定额者,记大功一次。 六章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

医院奖惩制度94701492

医院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确保医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秩序,强化医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一切为了老人,为了老人一切”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依据卫生部《医养院工作制度和医养院工作人员职责》,结合医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医养院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及个人。 三、本制度的解释与实施由院办负责。 四、本制度中相关内容的执行方法: 1、职能科室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调查核实; 2、科室自查,缺陷上报; 3、群众来信采访反映缺陷,调查核实; 4、院外各职能部门、上级领导监督检查,发现缺陷,归口转报。 五、凡发生涉及本制度规定的问题,由涉及者所在楼提出书面自查意见及处理建议上报院办执行。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七、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奖则 奖励对象:各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医养院积极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张榜公布;并将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晋职、晋升考核聘用依据。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奖励金额:元。 奖励范围: 一、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 二、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献计献策且被采纳,效果突出的。 第十条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项目,为单位创造良好效益的。 第十一条在突发事件及重大抢救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个人。 第十二条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 第十三条在各种意外事件发生时,爱护国家财产,见义勇为,保护了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避免或减轻了损失者。

职工奖惩条例

职工奖惩条例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 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 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 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 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 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 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 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 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 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医院奖惩管理规定

医院奖惩管理规定 医院奖惩管理规定【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 依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及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的解释与实施由院办负责。 第四条本制度中相关内容的执行方法: (1)职能科室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调查核实; (2)科室自查,缺陷上报; (3)群众来信采访反映缺陷,调查核实; (4)院外各职能部门、上级领导监督检查,发现缺陷,归口转报。 第五条凡发生涉及本制度规定的问题,由涉及者所在科室提

出书面自查意见及处理建议上报院办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七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奖则 奖励对象:各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 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医院积极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张榜公布;并将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晋职、晋升考核聘用依据。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奖励金额:50—1000元。 奖励范围: 第八条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 第九条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献计献策且被采纳,效果突出的。 第十条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项目,为单位创造良好效

XX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XX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篇一:职工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永川煤矿职工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为加强我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形成良好的行业风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重庆市卫生行业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奖惩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其目的是为了监督和督促职工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忠于职守、救死扶伤、文明行医、乐于奉献行业风尚,严谨求实,认真负责,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精益求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行医,按职责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出真正纯洁而又完美的“白衣天使”形象。奖励细则一、奖励的种类:院内通报表扬、授予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奖金奖励。二、奖励的内容:(一)在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做出贡献的,遇到重大事件时,挺身而出,机智勇敢,为单位挽回或避免重大损失的,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中事迹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300-500元不等。(二)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患者赞扬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元,在评选活动中,被评为院内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的,被评为优秀管理者的,被评为医院优秀工作人员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200元。(三)在工作中,遇到服务对象无理刁难,致使身心受到伤害,为顾全大局,忍受委屈,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端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四)具有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五)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为单位献计献策被采纳,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100元。(六)在工作中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单位空白或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100-500元。(七)学术论文著书等专业文章和政研论文在国家、省、市、县级的发表分别奖100元、80元、50元。(八)担任行政、财务、药政、疾控、妇幼、医保、安全等工作获部门表彰的每人奖50元,已评为医院先进的不再奖励。(九)门诊部、住院部在全年12个月中,

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为了更加规范工作流程以及明确事故责任人,现完善奖惩制度,特做如下修订: 一级警告:5-20元 1、不使用指定员工通道(5元) 2、上岗时仪容仪表达不到酒店规定要求的(5元) 3、行为懒散、无精打采、工作效率低,时常出现差错的(轻微)(5-20元) 4、上班时间未经批准私自会客,办私事,接打私人电话(10元) 5、非工作需要进入其他部门闲聊(10元) 6、上班时间吃零食,看电视、报纸及杂志(10元) 7、设备不按规定摆放,下班前未将布草车及公区清理干净(10元) 8、工作时未做到“三轻”的(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10元) 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或其他杂物(15元) 10、在公共场合吸烟,造成不好影响(15元) 11、擅自不参加例会的(20元) 12、不按时出早餐者,早餐之前准备不充分(20元) 13、擅自减少服务程序,投机取巧达不到酒店要求(20元) 14、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二级警告:20-50元

1、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的失误(较重)(20-50元) 2、没有节约能源、做到人走灯灭的(20元) 3、未按规定及要求乘坐电梯的(20元) 4、在宾馆内拒绝接受保安人员及所属管理人员的正常检查(30元) 5、对客服务不礼貌、与客人争辩(30元)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引起宾客投诉(轻微)(30元) 7、工作效率欠佳,引起宾客投诉(轻微)(30元) 8、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娱乐性活动(40元) 9、下班没有将钥匙交至前台保管的(40元) 10、违反安全规则或乱用其他安全设施(50元) 11、不爱护宾馆财产和使用客用品(50元) 12、和上级或同事争吵,谩骂上级领导或不服从上级指令(50元) 13、未经允许到宾馆客用餐厅用餐及娱乐(50元) 14、利用工作时间进行洗浴的(50元) 15、擅自离岗而影响工作(50元) 16、未经领导同意私自串班、迟到早退及休息的(50元) 17、一个月之内第二次违反一级警告条例者(50元) 18、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严重警告:50-200元 1、传播小道消息、破坏内部团结、影响合作(100元)

医院员工奖惩条例

医院员工奖惩条例 一、目的 为加强医院管理,明确奖惩的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医院及员工的行为,根据深圳市卫生主管部门以及******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下称“医院”或“本院”)全体员工。 三、奖惩原则 3.1奖惩工作要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惩。 3.2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3.3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 3.4国家卫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本人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临时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是进行奖惩的基础和依据。 3.5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全国医院工作人员守则》是全体员工的行为准则,各级各类人员务必遵守。 3.6奖惩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有机结合,所有奖惩记录归入员工绩效考核档案。 四、奖励制度细则 4.1奖励方式,主要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给予奖金或奖品)、提薪等奖励。 4.2在医院建设以及在日常医疗、教学、科研和后勤工作中表现较好的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嘉奖并一次性发给奖金100-500元,包括: 4.2.1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精神对待本职工作,年度出勤率达96%以上。 4.2.2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中工作成绩

显著。 4.2.3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年度业务考核优秀。 4.2.4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医德高尚、廉洁奉公,拒收红包、回扣、宴请者,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事迹突出的,给予嘉奖并一次性发给奖金。 4.2.5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院、科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4.2.6在我院创市“医疗质量评估A级单位”活动中成绩显著的。 4.2.7为医院、科室发展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取得较好效益者。 4.2.8及时有效地防止发生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者或积极参与处理医疗纠纷、投诉并取得明显成效者。 4.2.9收到病人及其家属赠送锦旗、牌匾等表扬、且经查实的,每次奖励100元。 4.2.10拾金不昧者,每次奖励50-300元。 4.2.11举报违规、损害医院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者,奖励举报人50-300元。 4.2.12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人身伤亡和重大损失的,给予奖励200-500元。 4.2.13遇有突发事件或治安案件,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减少医院损失者,给予报销所有费用,并奖励200—500元。 4.2.14各类管理人员,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敢抓敢管,成绩显著,在公司检查中得到好评的。 4.2.15院内组织的医疗、护理、营销讲座活动,授课者每次给予50—100元奖励。 4.2.16获得先进工作者的个人和文明科室称号的科室,分别给予奖金(100-500元)或奖品。 4.2.17对病情复杂、难度大的病危患者抢救成功,且无医疗缺陷

医院奖惩细则

×××医院 奖惩条例及实施细则

二〇一六年一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国家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内部管理,规范职工日常行为,建立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服务热情,工作积极向上的队伍,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本条例坚持人人平等的原则,院、科领导(科负责人)要率先垂范,言于律己,医院职工要从我做起,切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全院所有职工包括(返聘、聘用、借调和实习人员)。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全年出满勤者,医院在年终时给予员工本人一次性全勤奖

500元(包括未请休假)。 第五条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创新、改革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奖励200—500元。 第六条堵住医疗漏洞,避免医疗差错发生者,奖励200—500元。代表医院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比赛、竞赛,获得名次并第七条.为医院赢得荣誉者,奖励200—500元。 第八条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者,奖励200—500元。 第九条对主动参加突发事件、保护公共财产有显著功绩者,奖励200—500元。 第十条鼓励医务人员开展科研课题,撰写论文。 (1)担任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并获奖励者奖励5000元。 (2)担任完成省级科研课题并获奖励者奖励2000元。 (3)撰写著作出版成册并发行者奖励1000元。 (4)对被各类杂志录用的论文给第一作者一次性奖励,自治区级300元、国家级500元、国际级1000元。 第三章处罚 第十一条本条例对违规违纪行为采取批评、处罚、连带责任管理办法。个人违纪行为除对当事人处罚外,其所在科室负责人也要承担连

法务人员绩效奖励制度实施办法范例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鼓舞公司现任法务人员的工作士气,保护公司应有的法定权益,特参照国内一般律师事务所的接案奖励精神,制订法务人员工作绩效奖励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人员凡本公司所属法务人员皆适用本办法之奖励规定;本公司法务人员皆必须具备律师资格考试合格身份。如有必要时,得招募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法律系毕业人士加入。 第三条:工作配合本公司法务人员因法院诉讼案件之需要,而必须由公司相关单位提出证据、证物、人证等,公司各相关单位人员皆应配合法务人员办理,不得借故推拖、拒绝、搪塞,违者一律依本公司工作规则中之惩处规定议处。 第四条:绩效奖励 本公司法务人员的工作绩效奖励分成下列几个项目: 一、民事诉讼方面:民事诉讼,不论本公司为原告或被告身份,皆以诉讼胜诉 标的金额或是诉讼相对人愿意提出和解金的百分之五做为其个人绩效奖 金;前项诉讼胜诉系以第三审判决定谳或于第一、二审审判,经法院判决本公司胜诉,惟相对人不提上诉或是愿意和解并给付本公司相当赔偿金额者为限。 二、刑事诉讼方面: (一)单纯刑事诉讼案件方面,不论本公司负责人为原告或被告身份,如我方为原告者,经法院二审定谳胜诉后,一律发给新台币壹万元奖 金;如我方为被告者,则经检察官以不起诉处分或是经法院二审定谳 胜诉后,一律发给新台币贰万元奖金。

(二)以刑事逼迫民事和解或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方面,如我方系为原告者,以经被告愿意和解并支付相当金额赔偿金或是附带民事赔偿获 得胜诉之赔偿金额的百分之五,做为其个人绩效奖金;如我方为被告 者,则其胜诉奖励金参照前项办理,无额外附加的奖金。 三、著作权及专利侵权方面:个人主动搜证举发同业或异业不法侵害本公司著 作权、专利权或商标之法定权利,经法院诉讼判决定谳或未经诉讼达成私下和解者,以对方赔偿本公司金额的百分之十,做为其个人的绩效奖金; 透过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者亦同 四、帐款催收方面:依本公司帐务管理规定已列为逾期未收回或呆账之金额, 如未经法院诉讼而由法务人员自行努力催讨成功者,则自其所收回之帐款中提拨百分之五做为其个人绩效奖金。 第五条:奖励提报 凡本公司法务人员符合本办法绩效奖金发给标准时,由法务人员自行以签呈方式呈报上级主管签准,其签呈并应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和已本公司收到的赔偿金额、解除提存金、帐款回收金额等之相关支票或会计传票复印件,以做为上级主管审核之依据;业务人员的奖金签呈经上级核决权限主管核准后,交由人事单位做为发放其个人绩效奖金之依据。 第六条:奖励发放 符合本办法奖励制度之法务人员,其奖金发放日期以奖励签呈经核决权限主管签准后之次月五日并同正常薪资发放之。 第七条:未尽事项本办法未尽之事项,悉依本公司其它相关办法中之规定办理。第八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告正式施行,修订时亦同。

医院医院医疗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医院 医疗质量奖惩管理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病历书写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经各科室多次讨论后报院办公会审议决定制定本办法。(护理质量管理细则由护理部另行制定。) 第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执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医疗操作常规、规范,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执业。 第二条 医院对医疗质量控制工作中实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积分制,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科室进行奖惩。专业技术人员在一年内不良行为积分达到20分,即自动停止执业一个月,连续两年不良积分均达到20分,停止执业三个月。(停止执业期间停发绩效工资);上年度积分不累计到下年度。 第三条 造成医疗事故的,按本院《关于医疗纠纷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 1分对应人民币50元,当月扣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6分。 1、开具虚假证明、出具虚假报告。 2、收受患方礼金的。

3、违反毒、麻药品管理与使用规则;滥用毒麻药品导致患者成瘾 者。 4、未经准入审查批准擅自将致残手术、新开展手术或新麻醉方法 引入临床。 5、紧急、重大抢救工作中不服从指挥,临阵推诿,见死不救,影 响正常抢救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者。 6、人为因素主观原因导致病史、体格检查、病程记录错误或遗漏 重要记述,影响诊治并造成严重后果。 7、输血前未进行输血前必要检查。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3分。 1、病案收送至病案室,缺少手术记录的。 2、不按医院规定使用体内植入物和一次性医用物品材料。 3、手术、有创操作、特殊用药等无书面告知,未签署知情同意书 的。 4、血型书写、检验错误,血样错误未造成后果者。 5、未经批准超常规药物剂量应用致不良反应。 6、病历复印后原病历被改动,造成病历前后不一致,扣每位当事 人分。(当事者与病案室操作人员并罚) 7、新诊疗技术未经准入审查批准擅自操作。 8、涂改、损毁、添加病历内容,造成病历资料不可靠。 9、患者住院期间病情突然恶化,下级医师未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未及时指导或及时组织必要会诊,未导致严重后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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