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农业经济局
文件海宁市财政局
海农发…2011?47号
关于印发《2011年海宁农业财政扶持项目
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进一步做强做大农业主导产业,大力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现将《2011年海宁农业财政扶持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宁市农业经济局
海宁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2011年海宁市农业财政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的通知》(海政发[2011]50号)和《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海政发[2011]73号)精神,特制定2011年海宁市农业财政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围绕现代农业发展要求,通过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各类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促进农业主导产业向“两区”集聚,切实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扶持项目
(一)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
1、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1)申报条件:已列入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点,由镇、村两级投入的园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扶持环节:重点扶持园区创建点内主干道、主干渠道、公共绿化、标志标识、泵站等公共基础设施工程。
(3)扶持标准:按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实际投资额的50-70%予以补助。
(4)申报对象:各镇、街道(园区办或园区开发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
2、农业设施建设
(1)申报条件:已列入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点,由农业主体投入的基础设施、生产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项目。
(2)扶持环节:包括基础设施和生产设施两部分。
基础设施包括:项目区内土地平整、土壤改良、作业道、绿化、蓄水灌溉设施;标准化畜(禽)舍;无害化处理设施;标准化池塘建设改造及进排水沟渠;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冷藏等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仪器设备及配套生产用房等。
生产设施包括:
种植业:标准钢大棚、连栋钢大棚、自建式连栋钢大棚(其中立柱可采用12CM×12CM以上水泥柱)、自建式避雨棚(其中:立柱采用10CM×10CM以上水泥柱),水果平棚架(立柱采用10CM×10CM水泥柱,间距不大于5米×8米,平棚钢丝网格不大于80CM×80CM)、肥水药同灌滴灌(增压型)、基质栽培(指全基质栽培)、育苗设施;标准化桑园建设,蚕桑综合利用(如桑枝粉食用菌栽培等)大棚设施等。
畜牧业:产床、定位栏、保育栏、风机、湿帘、蛋笼等养殖设施;消毒泵等防疫设备;清粪系统等粪污无害处理设施;饲料加工设备、喂料设备、饮水设备等养殖配套设备。
水产养殖:产卵、孵化、育苗等繁育设施;温室大棚、进排水、
加温保温、充气增氧系统及其附属设施;养殖、加工机械;养殖净化处理设施,水质在线监控、病害防控等设施。
(3)扶持标准:省级园区创建点按设施投入的30%以内核定、市级园区创建点按设施投入的25%以内核定后予以扶持。
(4)申报对象:各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点的建设主体。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
1、申报条件:与本地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对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带动力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
2、扶持环节:重点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的设施及其他相关投入;包括生产基地建设、以本地农产品为主要加工原料的农产品加工、包装、保鲜、储藏等设备及生产经营用房等相关配套固定资产投资。
3、扶持标准:根据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项目评分结果,按照总投资额的10-30%予以扶持。
4、申报对象:农业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农业主体。
(三)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1、申报条件:以服务本地农民、本地产业为主的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2、扶持环节:重点扶持小蚕共育、统防统治等统一技术服务和机耕、机收服务过程中设施、设备的购置;小蚕共育室、库房等基础设施建设。
3、扶持标准:按照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30%以内予以
扶持。同时,对一期承包饲养小蚕100张以上的,按每张蚕种1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农业机械设备按照相关规定扶持,不重复执行。
4、扶持对象: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
(四)种子种苗工程项目
1、申报条件:符合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导向,以繁育、推广特种水产、畜禽、水果、花卉、苗木(省定珍贵树种及我市珍稀树种)、蚕桑等新品种为主,种植业单个面积连片大于10亩(养殖业达到相当规模)的各类种子种苗工程建设项目。
2、扶持环节:同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点基础设施、生产设施设备建设。
3、扶持标准:按农业设施投入的30%以内予以扶持。
4、扶持对象:具有各级政府部门种苗生产认定资质的种子种苗工程项目实施主体。
(五)农家乐项目
1、申报条件:依托农业产业发展或与新农村建设关联度高,对带动本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作用显著的农家乐休闲旅游项目。
2、扶持环节:重点扶持为休闲旅游配套的公共设施和接待设施建设。
3、扶持标准:按照设施投入的10%予以扶持。
4、扶持对象: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用地的农家乐休闲旅游项目投资主体。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规模:所有申报项目必须具备一定的建设规模。原则上其建设规模需达到以下标准:
2、申报材料:①项目建设方案(包括项目建设时间、地点、建设内容、资金筹措情况及预期效益等);②海宁市农业财政扶持项目申报书;③项目区建设规划平面图;④项目建设要求的其他附件资料。
3、申报程序:项目实施单位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填报2011年度海宁市农业财政扶持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申报书见附件),经镇(街道)政府审核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按产业和项目类型报市农经局各对口科、站,由各科、站牵头组成项目评审组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本年度立项建设项目,并由市农经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实施计划。
4、申报时间:2011年度海宁市农业财政扶持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21日。
附:《海宁市农业财政扶持项目申报书》
附件:
海宁市农业财政扶持项目申报书
(2011年度)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负责人 (签字) :
填报日期: 年月日
海宁市农业经济局、海宁市财政局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建设概况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财政资金支持环节
五、项目总体评价和审核意见
六、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主题词:农业项目申报通知
抄送: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财政所(办),朱祥华副市长。
海宁市农业经济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9日发
*集团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集团公司*0**年职代会精神,确保集团公司各项目标的实现,为“十二五”开局打下良好基础,实现专项资金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流程化,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集团公司又好又快的发展。集团公司结合实际,对集团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专项资金包括: (一)安全费、维简费、折旧费、大修费、科技开发费、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等; (二)技术改造、产业升级、资源勘探、节能减排等国债
补贴或贷款等资金; (三)纳入集团公司专项资金管理程序的自筹资金。 基本建设及改扩建项目等资金按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专项资金计划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足额提取,全额上交;分类管理,统一安排;量入为出,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提高质量;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立足当前,考虑长远;积极可靠,留有余地;保障安全,完善系统;兼顾非煤,促进发展;正确处理安全、生产、效益及发展的关系,集中有限的资金,实现重点突破,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发挥整体效益。 第四条规划发展部是集团公司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机构,明确一名单位负责人主管,制定本单位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章专项资金来源 第五条各单位提取的各类专项资金,实行集中分类管理。 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提取的专项资金交集团公司财务,在内部结算中心设立账户,专款专用; *公司下属单位提取的专项资金交*财务,在内部结算中心设立账户,专款专用; 集团公司其它各直管控股子公司,提取的专项资金统一交集团公司财务,在内部结算中心设立账户,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由集团公司财务代付; 资源整合矿井在完成基建、技改工作后,自批复生产之日起,按成本产量在成本中提取维简费用与安全费用,同时按照规定提取折旧费用。财务报表已与集团公司合并的整合矿井将
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管理,支持金融机构主动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稳步扩大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促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中央财政按照贷款平均余额一定比例给予的定向费用补贴。 本办法所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农村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是指根据银监会统计和认定所确定的西部偏远地区乡(镇),由财政部另行发布。 本办法所称贷款平均余额,是指金融机构(网点)该年度每季度末贷款余额的平均值,即每季度末贷款余额之和除以季度数。具体统计口径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统计制度》及相关规定为准。如果金融机构(网点)为当年新设,则贷款平均余额为其设立之日起的每季度末贷款余额的平均值。 第三条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工作遵循政府扶持、商业运作、风险可控、管理到位的基本原则。
政府扶持,是指财政部建立定向费用补贴制度,促进金融机构加大支农力度,实现持续发展。 商业运作,是指金融机构按商业经营规律,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风险可控,是指金融机构在加大贷款投放的同时,应当加强内部管理,改善经营指标,控制相关风险。 管理到位,是指财政部门规范补贴资金管理,严格审核,及时拨付,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施效果。 第四条地方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安排地方补贴资金,加大补贴政策力度,更好地促进农村金融发展。 第二章补贴条件和标准 第五条中央财政对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的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年末存贷比高于50%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村镇银行,按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 第六条中央财政对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按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重复享受补贴。 第七条补贴资金于下一年度拨付,纳入金融机构收入核算。 第三章补贴资金预算管理
专项资金管理自查报告 关于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本单位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2014年和2014 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我单位收到两个项目专项拨款:农机专项元;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项 目元。2014年未开展专项。 二、基金使用 (一)农机专项 2014年农机专项资金累计总额为万元,截止2014年6月18日,其中用于项 目区农机作业油料费元;用于项目区农药投入元;用于召开项目会议元;另有尚未投入使用。 (二)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项目 2014年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累计总额元,截止2014年6月18日,其中购买农机、机具、测量仪器等设备共计元;另有元尚未投入使用。 三、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我单位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专项资金设置“专项资金管理台帐”进行日常管理,资金使用明细清晰,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在今后工作中,我站要继续加强管理,科学合理的安排使用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将本着“专款专用、统筹安排、严格把关”的原则,坚持“严格标准、定点接待、票据齐全、规范管理、定期公布、民主监督”,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工作。 单位: 法人: 2014年6月18日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防范资金运行风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我局认真组织对2014— 2014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 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收入情况。2014-2014年,全县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总额为3236.62万元。其中:2014年,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总额为2014.62万元,2014年1-9月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总额为1178万元。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17年度项目预算文本 项目省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仿宋三号) 项目名称: 申请学校:石河子大学(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申报日期:2017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高校类别指综合类、理工类、师范类、农林类、政法类、医药类、财经类、民族类、语言类、艺术类、体育类及其他等。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 石河子大学 学校类别 综合类 详细地址 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 邮政编码 832003 在校生数(人) 41475 教职工总数(人) 2586 其中:本/专科生 22146/1118 其中:专任教师 1726 硕士生 3232 其中:教授 224 博士生 260 副教授 624 国家/省级重点学科数(个) 2/10 国家/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个) 1/15 现有固定资产总值(万元) 205788 其中:房屋建筑物总值(万元) 房屋建筑物面积(M2 ) 单价40万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台) 163 大型专用仪器设备总值(万元) 申请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类型 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 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 □ 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 申请资金总额(万元) 其中: 中央财政 地方自筹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特色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 □ 申请资金总额(万元) 其中: 中央财政 地方自筹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简介(概述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及预期效益等,字数控制在500字内)(仿宋五号)
一、目的意义和必要性(标题:黑体四号正文和小标题:仿宋 四号) 本项目…… 二、项目主要目标 三、项目申请单位的基本条件 四、项目的主要内容 五、项目的实施方案 六、主要考核指标:(如:一流学科要反映ESI、团队建设、重大课题、重大成果、学科排名、生源结构及质量等关键指标) 七、项目投资预算,资金筹措方案及落实措施 八、实施机制 (一)管理机制 1.按照学校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在校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行管理组领导下的项目负责人制,全面统筹和协调各建设项目的有效实施。 2.强化改革创新意识,建立项目负责人制和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机制。每年由学校职能部门组织一次年度集中检查,督促各项目按照计划实施建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四篇 (篇一) 为确实做好**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宜财绩字〔**〕4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单位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专项资金有关账目,收集整理专项资金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股室)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总结,现将我单位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专项概况 **年我单位狠抓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根据我单位的工作职能和职责、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内容和用途,本单位项目资金支出主要有2项:1、港房屋协管经费。2、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 这2个项目是续建项目,资金来源为年初财政预算或年中财政预算追加。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我单位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22万元,其中用于社区、居委会房屋协管的相关费用2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20万元。 **年我单位项目支出决算为22万元,具体如下:
1、房屋协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居委会房屋协管的相关费 2、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作等方面支出。 项目所有开支均按照国有建设单位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全部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我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县委、县政府及财政的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内部不定期进行抽查,严格人员作风,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各个项目资金使用与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相符,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按照计划完成,未逾期。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我单位2个大专项工作均已完成当年计划,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所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100%。 四、专项绩情况分析 我单位**年2个大专项,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到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6项二级指标得分都很高,总分达到97分。 1、项目立项(12分):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设定的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细化、明确、清晰、可衡量。
“营改增”企业的财政扶持资金是否作为不征税收入 ?税种:增值税 ?来源:神州财税网 ?日期:2013-07-15 ?引用文档:法规(1)篇,知识(2)篇 【正文】大中小 随着“营改增”的逐渐深入,按照国务院通过的试点时间表,营改增工作将从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部分行业试点,即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为使营改增工作平稳过渡,各地区均制定了相应的措施;有关试点行业、税率、免税政策、税收划分、政策的衔接、发票等重大问题,都由中央文件进行明确规定;但对于税负增加的企业,如何进行补贴,并没有统一安排。就目前试点情况来看,现代服务业企业的税负基本有所减轻,惟独部分交通运输企业存在税负增加的问题,如果财政补贴不到位,众多中小物流企业将面临生存危机。因此有的省市给出了明确的补贴方案,也有的省份只是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 对企业收到的营改增补贴部分,会计上是这么处理的:因实际税负增加而向财税部门申请取得财政扶持资金的,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待实际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对于该项补贴,在税务上是否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呢?该文件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如果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且已计入收入总额的话,可以算作不征税收入。 由于目前国家财政是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补贴一般是由财政部门划拨给企业,实质是政府补助的收入,各地方的财政部门文件对税务机关是没有约束力的,因为税务机关是垂直化管理,执法遵循的是税法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对这部分补
广州市番禺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本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创新培育发展机制,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的通知》(粤发〔2012〕7号)、《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发〔2012〕11号)等有关规定,设立番禺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在区民政局依法登记在册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已在区民政局核准名称,处于筹备成立阶段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的来源,是指从区财政中安排,专项用于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资金。 第四条申请、评审、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分类扶持、择优支持、诚实申请、严格审批、科学
管理、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绩效导向的原则,通过部门监管、社会监督强化资金使用的依法依规、合情合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六条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实行区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审议的制度。 第七条区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按照番发〔2012〕11号文的要求建立。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召集人,区政府办副主任和区民政局局长协助召集人工作,成员单位包括: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社工委、区编办、区经贸促进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民族宗教局、区监察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体育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区贸促委、区残联、区文联。 第八条区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专项资金的总体规划和协调。 (二)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能部门、社会组织代表组成评审团,现场查阅有关资料,并听取申报单位代表的申报演讲,通过民主讨论、现场表决的方式,决定是否同意资助,并审定专项资金使用的额度。
浙江省基层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进一步夯实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基础,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要素框架>的通知》(财办法〔2019〕5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4〕66号)等精神,结合我省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基层宣传文化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农村文化礼堂、基层宣传文化活动和阵地建设,推进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开展。 第三条专项资金围绕基层思想宣传文化工作,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公平公正、讲求绩效”的原则,采用因素法分配。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实施期限原则上为三年。到期后,省委宣传部应对专项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进行周期综合评价;省财政厅可视情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和监督检查情况,适时调整专项资金实施期限和分配政策。 第五条专项资金由党委宣传、财政部门共同管理。 省委宣传部负责分配因素采集和测评,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明确分配因素权重及绩效目标,对资金使用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做好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并指导地方做好相关工作;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审核资金分配方案,视情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指导地方预算管理。
市、县(市、区)(以下简称市县)党委宣传、财政部门根据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负责项目储备和管理、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按要求实施绩效管理,并按规定在“省级转移支付项目库系统信息采集软件”中完善相关信息。 第二章支持范围和分配方法 第六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具体包括: (一)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主要用于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 (二)基层宣传文化活动。 1.党的创新理论宣传宣讲活动。主要用于理论宣传产品生产、宣讲品牌打造、宣讲名师培育和宣讲平台整合等工作的探索创新和开展实施,增强理论宣传宣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感召力、说服力。 2.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主要用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各类文明习惯养成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开展、诚信意识培育践行和乡风文明建设等,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人们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3.影视出版公共文化服务。主要用于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建设、全民阅读活动开展、“扫黄打非”基层站点建设等,提升基层影视出版等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均衡发展。 4.其他需要支持的项目活动。主要用于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探索、对加快发展地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帮扶支持,以及其他列入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和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确定的需要支持的重点项目和特殊事项。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1、公司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要求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设专门帐户,专款专用。 2、客运单位按客运收入1.5%的比例逐月计提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每年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不少于3万元;专设会计科目,专款专用。 3、基层单位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途:安全奖励、车辆GPS卫星定位装置购置、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购置、维护和检测检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应急救援器材配备和应急演练、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新技术和新装备推广应用、劳动保护用品、安管人员通讯费用、安全专家岗位津贴等支出。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为做好我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到位,确保生产运输正常有序地进行,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文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按照国家规定,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标准平均逐月提取,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我公司按照客运收入的1.5%提取。 二、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财务计划,做到专户存储专户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6、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7、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是指施工现场、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消毒、防潮、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现行财政扶持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财政扶持政策主要是财政部门根据政府产业发展规划,运用财政政策资金支持企业发展、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以培植财源,促使经济长期健康地发展。“支持企业是手段,培植财源是目的”。针对现行财政扶持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以促进财政扶持政策的逐步完善。 一、问题剖析 现行财政扶持政策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违规制定财政扶持政策,引起地区间的无序竞争;二是财政扶持政策领域过多、范围过广,财政扶持资金难以发挥引导作用;三是财政扶持额度较大,带来较大的财政支出压力;四是财政扶持资金监管乏力,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究其原因,主要有: (一)政府考核指标的约束、地方利益的驱动。上级政府考核指标是下级政府行动的指挥棒。在当前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等考核指标的约束下,各级政府不惜一切代价、想尽一切办法来迎合政府考核的需求。各级政府纷纷利用财政扶持政策作的优惠以吸引企业到当地落户,对企业的选择也缺乏理性的分析,招入的企业不但没有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反而增加了财政支出压力、破坏了当地环境。在审计中,我们就发现某区为了引进某世界500强企业,不仅承诺落户后几年内给予一定额度财政扶持,而且以低于土地征用成本的价格出让土地,最后该企业虽然落户该区,但由于该企业属商品流通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均合并到上海总部缴纳,不仅没为该区带来税收收入的增长,反而给区、乡两级财政增加近千万元的债务。也有个别县市为了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盲目招商引资,结果引进的是被经济发达地区淘汰的高污染企业,虽然招商引资指标完成了、财政收入增长了,但生态环境破坏了。 (二)地方经济发展缺乏长期、系统发展规划。分析当前各地财政扶持政策领域过多、范围过广,其根本原因在于地方经济发展没有重点,缺乏长期、系统的发展规划。造成各级政府将十分有限的扶持企业资金切成扶持工业发展资金、扶持商业发展资金、扶持旅游业发展资金等十几块,每个政策又要在本区域内扶持十几家、几十家甚至上百家企业,最后落实到一个企业一个项目上,其扶持资金就少得可怜了。有限的财政扶持资金就像撒胡椒面一样,形不成一个扶持重点,起不到财政扶持的引导作用。 (三)国家对财政扶持政策缺乏统一规范。国务院在2000年下发《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中提出“对需要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原则上应通过财政支出渠道安排资金”,但至于哪些领域财政可以通过财政支出渠道来扶持国家缺乏明确统一的规范。这是造成各级财政扶持领域过多、范围过广、扶持政策五花八门、财政支出压力过大的根源所在。 (四)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缺乏跟踪问效机制。当前,随着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不断推进,会计结算(核算)中心、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各项制度的执行,财政对部门资金的监管力度在不断的加强,但对财政扶持资金的监管工作一直缺乏系统的制度约束也没有采取很好的监管措施。这给企业移用、挪用甚至骗取财政扶持资金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同时也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审计建议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会专项帮扶资金的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468号)、全国总工会《送温暖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总工发[2006]54号)以及省总工会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工会帮扶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专项帮扶资金的界定及使用范围。工会专项帮扶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省(市)财政、上级工会划拨的,用于困难职工(农民工)生活救助(包括“送温暖工程”、救灾补助、日常帮扶等)、医疗救助、助学救助、法律援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专项资金。区总工会专项帮扶资金严禁用于下列支出:支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资、服务中心办公经费、服务中心基本建设等。 第二条专项帮扶资金分配方式。专项帮扶资金采取预算划拨与请示划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配。即:对于日常帮扶资金、“送温暖”资金,根据资金筹措情况及单位困难职工(农民工)数量(以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数据为准),拟定专项帮扶资金分配方案,提交经研究同意后,准予发放;对于救灾补助资金及其他临
时性帮扶资金,由各基层工会及时向区总工会书面请示,区总工会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方案,经研究通过后给予解决。 第三条专项帮扶资金管理方式。区总工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实行专款专用;按照全国总工会对帮扶资金管理的统一要求,规范适用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定期向上级工会报送报表。 第四条专项帮扶资金发放程序。各基层工会应按照管辖范围建立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并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困难职工信息栏必须全部填写。同时,编制困难职工(农民工)汇总表(应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致困原因、联系电话等内容)。工会保障部门以健全的困难职工档案为基础性依据,结合工会专项资金额度,制定生活救助、医疗求助、“金秋助学”的帮扶标准和实施方案,经研究通过后实施。 第五条专项帮扶资金发放要求。专项帮扶资金的发放,现已全部银行卡实名发放,受助人须在领款人处签名,个别受助人因特殊原因无法签名的,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签,且同时有银行转账凭证,确保每一分钱
篇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清理自查自纠 情况汇报 根据国家医改政策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区卫生局按照辖区内服务人口数和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以及人均经费标准实际下拨我院2010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为40.54 万元,我院2010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专项资金支出金额为954 万元,其补助资金基本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和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九大项目所必须的公用经费支出,通过自查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截留、挤占和挪用等违纪违规现象。 此次医改实施方案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作为2009 —2011 年重点抓好的五项改革之一。医改实施方案提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资金全部由政府承担,建立稳定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2009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不低于15 元,至2011 年提高到不低于20 元,中央财政按一定比例对困难地区予以补助。根据医改实施方案的要求,从2009 年开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广泛开展公众健康咨询、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全民健康教育活动,促进城乡居民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积极搞好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慢性病和精神病登记管理。定期为65 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 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
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随访治疗与康复指导服务。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能够有效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是一种低投入、高产出的健康投资战略,是一项惠及城乡居民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健康幸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中央有关部门已经陆续分别下发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资金管理及绩效考评办法等,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其最终目的就是通过转变投入方式、加强绩效考评和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把这笔政府投入转化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经过对我院2010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收支情况自查,认真对照国家九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标准与要求,在经费规范管理和使用、涉及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核方面依然存在口径不统一、理解领悟不够精确、概念含糊不清,领导者管理意识欠缺,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办法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并使之科 学化、合理化、制度化,从而把绩效考评和资金使用有机结合起来,以有效地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真正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达到“惠及于民、造福于民”的目的。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细则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细则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产业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绍市委发〔201X〕112号)、《关于推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绍政发〔201X〕41号)、《关于优化市区产业结构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绍政发〔201X〕56号)和《关于进一步鼓励市区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意见》(绍政发〔201X〕66号)的精神(上述四个文件以下简称《政策意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资金来源。市财政局设立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包括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统一安排。第三条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外经贸局、市商贸办、市环保局等部门(以下简称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财政扶持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筹措、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管理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科学、规范、效率和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坚持按照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要求,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三)加强各归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稳存量、调增量的基本要求,保持现有各资金渠道和管理途径的总体稳定,着力优化资源整合和配置,促进资金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四)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和科学决策程序,确保各类资金使用取得实效。第二章扶持对象、重点、方式及标准第五条扶持对象。在绍兴市区范围内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健全、依法纳税的企业及依法成立的相关单位。第六条扶持重点。 (一)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发科技新产品,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创建科技型企业。 (二)实施扶优扶强,着力培育成长型企业,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软件产业,促进传统产业的优化,提升竞争实力。 (三)支持企业开展以产品信息化、制造过程信息化、管理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化建设。 (四)鼓励建设区域创新扶持体系,支持企业构建社会公共服务平台、投资建设公共技术平台,鼓励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及科技中介机构。 (五)支持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企业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和推广。 (六)鼓励建设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科技合作,共同建设创新载体。 (七)鼓励企业争创知名品牌,加强品牌经营,提升产业水平。 (八)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压滤机滤布厂家,鼓励中小企业创业和拓展市场。 (九)支持企业腾地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推进生产制造企业主辅分离,鼓励引进新办现代服务业。 (十)鼓励发展楼宇经济、总部经济,促进发展建筑产业研发总部基地、文化创意总部基地、商务服务中心。 (十一)优化结构,鼓励企业做强对外贸易。 (十二)鼓励引进优质外资项目,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实力。 (十三)鼓励企业扩大对外合作。 (十四)国家、省专项资助并要求地方财
浅谈财政对企业扶持奖励政策的认识本文从财政对企业扶持政策的形式,扶持政策的种类,扶持政策的制订、执行及后监管环节等多层面,阐述财政对企业扶持奖励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可行性建议和几点思考。 一、财政补贴形式 (一)税收支出。主要表现为扶持新办企业或培育新兴产业,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比如规定自投产之日起,一定年限内给予实际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一定比例的资金扶持(奖励返还)等。 (二)实物补贴。为了引进项目或鼓励投资,以“招商引资”等各种名义先征后返或减免土地出让金。 (三)财政贴息。以产业政策为依据、以市场为导向,对经济发展的重点和难点给予倾斜,对优势产业、优势企业的技术改造给予积极鼓励的贴息政策,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大力推行。一种是根据企业专项贷款或技改项目实际贷款所支付的息金,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二是根据企业技改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四)现金补贴。奖励的考核指标一般为:技改完成投资额、年销售收入、实现利税额、评为上等级企业、获各级殊荣等,给予一次性奖励。 以上几种类型,或作支出或冲收入,都是政府可用财力
的安排。 二、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类型 根据扶持对象的不同,专项资金也就名目繁多、五花八门。为扶持工业企业,有工业技改贴息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电子信息化专项资金;为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和科研机构研发,有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高新技术贴息资金、中科院专项资金、专利专项资金;为鼓励外贸出口和外贸企业,有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为繁荣市场,鼓励物流服务业发展,有现代流通服务业发展资金;为鼓励企业产品上档次、创品牌,有创品牌奖励资金;为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等,此外,根据当地主导产业或培育的特色产业,分别设置专项资金(如制造业、旅游业等),进行方向性、倾向性扶持。 三、浅淡对财政扶持企业政策存在问题的认识。 1、各级涉企专项资金名目繁多不利于管理。因县级机构设置相对简单,人员较少,对于如此多的各项涉企专项申报、审核、资金监督管理压力表较大,有时疲于应付,可能会造成宣传指导、审核、监督不够到位。 2、涉企专项设立的界线有些模糊。如技术改造中有节能减排、也有淘汰落实产能的,引导资金与产业集群专项也存在交叉等,这对防止项目重复申报很不利。由于专项设置界线模糊会存在错位现象,造成同企业同性质的项目多部门
中共石家庄市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开展党建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评选的通知 市属各高校,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及时将有效经验总结提升,着力打造基层党建工作品牌,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特色化水平,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2015年度优秀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全年,共分三个阶段: 申报阶段:2015年2月初——5月初; 评选阶段:2015年5月中旬——6月底; 成果阶段:2015年7月初——10月底 二、评选范围 在基层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及廉政建设工作中的机制、内容、方式、载体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取得创新实效的基层党建工作案例,均可参加2015年度教育系统优秀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评选(参考要求详见附件)。 二、征集案例标准 (一)创新性。具有原创性,工作亮点突出,时代特色鲜明。 (二)针对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贴近学校党建工作实际。 (三)操作性。任务具体,思路清晰,措施可行,操作简便。
(四)实效性。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推动事业科学发展。 (五)推广性。具有代表性,具有借鉴意义,具有推广价值。 三、申报比例及奖项设置 申报比例:每个市属高校、县(市)区教育局至少申报3个党建工作优秀创新案例;每个直属单位至少申报1个。 奖项设置:评选出“十大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优秀创新案例”。 四、评选方法 1.组织申报。全市教育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在本地本单位已有党建工作有效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提炼、形成创新工作案例,充分展示基层党建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2.组织评审。市教育局党委成立优秀案例评审小组,在各单位自评优秀案例申报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初审,选取20个有价值的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案例,集中通过项目汇报、现场投票等方式,评选出“2015年度十大优秀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案例”。 3.表彰宣传。局党委将评选取的20个有价值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案例辑印成册;并对评选出10大案例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进行发文表彰,并作为当年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同时,利用《石家庄日报》《石家庄教育》及石家庄教育城域网进行大力宣传和跟进报道,营造系统内党建工作创新热潮。 五、评选要求 1.各单位于4月20日前认真填写《石家庄市教育系统优秀
项目发布单位: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80—16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3月 项目发布单位:科技厅、科委: 项目名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范围: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生物农药、农业机械装备、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源、林产加工、乡村环保、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 资金补助数额:100-30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4月 项目发布单位:农业部: 项目名称: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 支持范围:主要用于组织农产品海外市场促销、开展国内市场产销对接、网络促销、市场开拓等方面 资金补助数额:10-80万 往年申报时间:6月 项目名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支持范围:选择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以外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600元/亩,单项不超过10000亩 往年申报时间:5月 项目名称: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下同),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 往年申报时间:7-8月 项目名称: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 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内 往年申报时间:5-6月
抓基层党建创新“书记项目”立项申请表 项目名称以“五化”推动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创新 申报单位广东工业大学责任人苏一凡 目标要求 针对目前高校组织生活现状及工科学校的特点,开展“五化”组织生活创新行动,以党员信仰教育为主题,采取组织生活主题化、多样化、课程化、信息化、常态化的“五化”措施,激发组织生活活力;逐步实现“四有”即:有内涵、有质量、有实效、有影响的要求;使党员的先进性有效达到“四提高”即: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党性修养、提高素质能力、提高模范作用的目标。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主要措施1.主题化——组织生活内容主题化 以党史、革命传统和党章教育为主要内容,设计组织生活主题,开展组织生活主题征集活动,提高党员党性意识和信仰意识。各基层党支部结合自身支部特点和党的中心工作,在党员中广泛开展组织生活主题征集活动,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以就主题创意、中心内容、组织实施、实际效果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 2.多样化——组织生活形式多样化 以提高党员思想认识为导向,以兴趣爱好为主要诉求,拓宽组织生活途径,开展专业依托(如社工支部),师生共享,校内外结合等组织生活形式。搭建组织生活活动阵地,在各校区建立党建工作室、楼栋党员活动室,在学生社团、学生课外学术小组、学生志愿服务队等建立党支部、党小组,在社会实践队、校外基地实习实训队等建立临时党支部。 3.课程化——组织生活载体课程化 以学校党校为载体,规划组织生活课程,开设党课实体课堂和网上虚拟课堂两个课堂,党员的学习采用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实体课堂主要有支部书记培训课、“两课”教师讲党课、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建设“红网课堂”网上学习课程,开设政策导读、党务实务、党性修养、人生规划、心得交流等专题栏目和学习内容。 4.信息化——组织生活平台信息化 充分运用新媒介时代工具的传播优势,结合工科专业的特色,搭建三个平台,即党员教育平台、党员志愿服务平台、党员互动平台,开展以微博、博客、QQ、飞信等新媒介党组织生活创新活动,将传统的单向灌输模式向多元互动模式转换。 5.常态化——组织生活机制常态化 建立组织活动与考评激励相结合的常态化机制。一方面创建组织生活特色活动项目,形成“党员固定活动日”即:学习日、议事日、践诺日,并通过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和组织生活自律小组来加强监督和自我管理,形成常态化。另一方面建立常态化组织生活激励机制,设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轨迹记录、党
有关惠农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 议 近年来,党和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财政惠农、救灾、优抚及土地征用资金大幅增长。各级政府和财政等相关部门建立了相应的监管制度,强化了资金管理;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也经常开展监督检查,积极查处违反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基本保障了惠农政策和专项资金的有效落实。从近几年审计监督检查情况来看,有关惠农等专项资金在资金管理使用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有关惠农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贪污私分专项资金。少数个人利用审批补贴款发放的权力,采取虚报多报、伪造签字等手段,将惠农、救灾、优抚及土地征用资金归个人所有。还有的在发放补贴时,利用手中权力,要挟农民群众,采取不足额发放补贴资金、威逼群众缴纳一定数目的“管理费”、“赞助费”等,不缴纳就不发补贴款,从中将补贴款克扣贪污。有的将虚报获取的资金以发放加班费、福利奖金等形式集体私分。 2.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少数单位和个人采取弄虚作假,造假项目、报假数字等非法手段,骗取国家补助资金,非法谋取单位和个人利益。一是通过编造虚假种植户、购机
户、养殖数量和多报粮食、油菜种植面积等手段,骗取粮食补贴、能繁母猪补贴、购机补贴等资金。二是个别村干部,以家属、亲戚、朋友的名义虚报数据,冒领国家补贴资金。三是一些村组将村组预留的移民地、机动地等集体耕地以个人名义申报粮食种植面积,违规领取粮食补贴资金,入村财务账,用于村组各项支出。 3.虚报冒领套取专项资金,一是借其他已完工的项目做 替身,通过签订假合同,做假预决算,列假支出,暗箱操作,骗取专项资金,有的甚至在本系统内交替发生的基础上,还与系统外相似的项目上替身重复多次套取财政资金。二是申请项目大,实施项目小,虚增项目工程量,套取专项资金。三是采取拨入专款项目资金回流手段,以专款、赞助、设计、修理等形式向项目单位要回部分资金。 4.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一是将专项资金直接拨入单位的 经费账户,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作弥补行政经费或挪作他用。二是在资金中直接开支争取项目的接待费、礼品费、请客送礼费用。三是项目资金使用上“张冠李戴”。 5.资金拨付和发放不及时。一是由于资金调度困难,导 致大量资金滞留财政。二是个别地方在发放惠农、救灾、优抚及土地征用资金时,工作措施不力,没有及时完成基础数据的调查核实,导致补贴资金无法发放。三是由于部分农户长期在外打工,或者没有及时获取补偿信息,或身份证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