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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青少年维权岗典型材料调查报告

县法院青少年维权岗典型材料调查报告
县法院青少年维权岗典型材料调查报告

县法院青少年维权岗典型材料调查报告

青青年是祖国的以后和民族的希翼,关怀、保护、保障青青年的健康成长,维护青青年合法权益,是法院义别容辞的责任。基层法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青青年维权链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担负着神圣的使命。近年来,因一些未成年人受社会别良妨碍,犯罪现象日趋严峻,犯罪率逐年上升,犯罪呈现集团化,低龄化,残忍化,后果严峻化等特点,给社会带来很大危害和别安定因素。这别仅妨碍未成年罪犯自身的前途和以后,而且涉及到家庭,直接关系到边疆社会稳定。123县人民法院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教育、感化、挽救每一位失脚青青年,结合多年的审判工作经验,调查研究认为,认为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要紧原因包含以下几方面:

(一)家庭因素。

家庭是青青年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培养,深刻妨碍着子女人人一辈子观,道德观的形成。妨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得要紧因素有:家庭过分宠溺子女;父母的教育办法简单粗暴;父母别注重自己的形象,对孩子产生极坏的妨碍;夫妻别合、争执或离异,致使子女性格扭曲;家境贫寒,孩子过早涉脚于社会,缺乏正常的家庭日子和文化教育,给社会危害性。

(二)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及社会别良文化的妨碍。

青青年正处于人一辈子观,世界观形成时期,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受社会别良风气的妨碍、一些青青年往受别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加上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充斥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污染,对涉世别深的青青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妨碍。

(三)学校缺乏给学生一具全面进展的良好环境。

学校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别注重实际效果,学校缺乏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没有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情绪变化,无法及时对学生别良苗头性咨询题进行抑制。

(四)青青年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较易走上人一辈子歧途。

青青年犯罪最全然的原因在于青青年本身的素养,青青年正处于心理、生理发育时期、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制外界妨碍的能力差自控力弱,行为别稳,摹仿力强,如冲动,易被诱惑实施犯罪,有的家庭经济方面与高收入的盲目攀比,产生心理别平衡,甚至萌发别良企图。还有对社会别良风气各种诱惑,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文化,有一种奥秘感,想试试的心理。再有学习成绩差,受老师,同学的卑视,自尊心受挫,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

针对以上这种实际事情,该院采取了一些措施,摸索出一条行之有效又独具特色的青青年审判工作新路子。关于这些未成年犯罪的审理,仔细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全面降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爱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始终本着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因人施教,晓之以理,帮助他们认识自己违法犯罪的表现及产生的根源,否定过去的自我,使他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人一辈子观、价值观,启示他们的感情与态度,满腔热情地进行帮助与教育,对点滴进步赋予及时地表扬与鼓舞,使他们感觉人与人之间的温馨、亲切与诚挚。形成了打击与维权并重,在打造123青青年健康成长的大环境中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建章立制,健全创建治理机制

***县人民法院仔细贯彻降实喀什中院、县委、县团委有关创建优秀青青年维权岗的精神,把参与创建作为提升司法服务的重要方式,提出要确保创建活动有条别紊,并取得实效的奋斗目标。为此,院创建领导小组把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目标化、责任化、制度化,致力

于用合理的制度促治理,用科学办法创建,力争做到以一流的治理创一流的业绩。

(一) 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爱护青青年成长、让人民中意的高度,充分认识青青年维权的重要意义。别断提高审判人员在庭审职能中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由于条件所限,我院没有设立特意的青青年法庭,法院与县团委合作,设立了青青年维权岗,抽调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特意审理青青年犯罪案件。要求审判青年犯的法官有特殊的事业心、特殊的责任感、特殊的感召力;即是一名优秀的法官,还必须是一名合格的教师。

(二)强化创建机制。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我们特意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由一名分管副院长亲自负责创建事宜,建立了以刑庭为主体,院政工科、团支部等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创建长效机制。切实加强了对青青年维权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完善创建制度。经过精心调研,制定了符合法院审判实际的《对于开展青青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实施意见》,把青青年维权工作纳入法院日常工作考核中,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制作了规范的服务卡,建立了规范完整的创建档案及电子台帐。

( 四)建立人民陪审员学习、座谈制度。即每年组织人民陪审员学习与青青年法罪案件审判有关的业务知识和其他知识,听取他们对青年刑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他们真正起到了既陪又审,即审又教,起到真正维护青青年合法权益的作用。

二、挖掘审判资源,突出庭审效果,探究惩教结合新路子,把维权活动贯通于刑事、民事、执行等各个职能部门,全方位的开展维权工作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针对离婚案件中最大的受害者是未成年人的特点,对子女抚育咨询题的处理,一方面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挑选,另一方面也从保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角度动身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在执行工作中,***县法院更是注重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抚养费的执行工作,法院执行局从别模糊,别仅在时刻上,能做到随到随执行,而且执行到位率力争达到100%,别打折扣。并且,对其他涉及未成年人利益案件的执行,也是想方设法,极尽所能。

三、着眼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罪犯,巩固庭审成果,矫正咨询题青年的人一辈子坐标

惩治犯罪不过手段,而教育、挽救才是最终目的,***县人民法院针对青青年犯罪居高别下的趋势,着重研究探讨怎么预防犯罪,减少社会别安定因素,转化教育青青年,以及进行司法爱护的最佳途径,把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挽救工作延伸到法庭之外,积极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共青团、妇联、工会等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的联系,共同做好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挽救工作,共同做好预防和减少青青年罪犯的法制宣传教育综合管理工作。多年来,123县人民院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并未一判了之,而是把工作延伸到审判工作之外,延生到刑罚执行的各时期。

一是向学校、社区延伸。组织巡回教育,就地以案说法。预防犯罪别仅是预防犯罪青青年再犯罪,而且还包括防止没有犯罪的人犯罪,这算是普通预防和特殊预防。为了达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法院七名法制副校长先后到县一中、二中、三中就县二中学生***有意损害案的审理事情,对学生进行教育,使广阔青青年学生激发了学习法律的热情和兴趣。并且,法院先后8次指导一中、二中、三中的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指导中法官将怎么驾驭庭审,怎么成为一名富有实践经验的法官,怎么在庭审中体现出法官的威严都手把手地教给了学生们,使他们在学习中享受乐趣,在乐趣中把握知识。三年以来,法院在全县各类学校中上法制课24次,召开法制报告会和家长师生座谈会各11次,受教育青青年学生达二万余人次。特别是案例评析活动,使学生们学到了在课堂上没有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学生们对一具具体犯罪有了更深入细致的了解,正如一位学生发言中说到的那样今天法院的叔叔阿姨到我们这个地方,就发生在我们的周围的案件对我们进行教育,使我们感到真实,感觉深刻、它就像警钟一样,当我们面临着是非边缘的时候及时敲响,它就像利剑一样,当我们将要触及法律禁区的时候刺痛我们。巡回教育取得了特别好的效果,这别仅使我们认识到广阔青青

年对这种形式的法律教育是急需的,并且也使我们感觉到减少青青年犯罪势在必行,且应成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方针。

二是向缓刑犯延伸。法院组织青青年缓刑犯参加每年的爱国卫生月等活动,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罪犯进行严格遵章守法的法制教育,并且强化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罪犯家长的监护责职。把司法工作向后延伸,为浪子回头制造条件。

三是向监狱延伸。我院经过多种形式与未成年人罪犯服刑场所建立联系,了解未成年罪犯的改造事情,协助做好帮教、改造工作,对正在服刑的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考察。近三年来,***县法院经常走访正在服刑的未成年人,有重点的回访犯罪青青年10余人。有效促使犯罪的未成年人放下思想包袱,正视人一辈子规迹,重返学校学习,健康成长。杜绝了未成年人因恶习别改而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四是向宣传方面延伸。法院政工科与刑庭在工作上紧密配合,及时宣传报道法院对青青年刑事犯罪典型案件审理的事情以及青年法庭工作经验,营造全社会形成爱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舆论氛围。

以上是我院在审判过程中维护青青年权益的一些做法,我们将在审判实践中别断吸收兄弟法院有关预防帮教青青年犯罪的先进经验,致力于青青年犯罪的管理工作中,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青少年维权岗申报材料新

2015年度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推荐表

渭南初级中学“青少年维权岗”推荐材料 渭南初级中学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理念,在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和具体指导下,站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政治高度,在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创建和谐社会、平安校园、健康促进学校,积极投入到青少年维权岗创建的系列活动中。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抓好学校安全工作为重点,以狠抓法制教育、安全教育为目标,努力排查解决学校中隐存的治安及安全问题,公开向学生、家长、社会承诺: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关爱青少年的生命健康,促进学校综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优化育人环境,确保学校一方净土的平安。现将我校维权活动事迹介绍如下: 二、重视生命教育,创建平安校园。 1.重视生命教育,创建平安校园 学校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自创校以来,学校形成了一支政治素质好、学历层次高、教学业务精的师资队伍。我们积极从制度建设入手,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法律知识,通过抓认识、抓制度、抓学习来提高整体素质。学校通过组织主题班会、校园广播、班级展报等宣传学习形式,教育提醒学生尊重生命、重视安全。在学生会成立了安全部,协助年级组老师进行安全检查,并印发了刀具检查与收缴专用表,坚持每天对照表中内容进行检查,排查隐患,每周五送交检查情况,总结实行零汇报制度。学校每天有带班校长及安全值日老师进行安全检查,在上学、放学时段,对校园周边的社会治安状况及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管区民警或对学生进行教育;周末或特殊天气,带班校长或值班主任都要通过校园广播对学生进行提醒,请学生注意安全,并加大人防力度。通过教育和治理,学生的安全感和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学生的生命权利得以维护。 2.完善警校共建机制,促进法制教育常态化

人民法院调研报告

人民法院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工作,促进社会对人民陪审工作的了解,提高人民陪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笔者结合所在单位——永善法院近年来人民陪审工作情况做了如下调研分析。 一、人民陪审员基本情况 自2014年开始选任人民陪审员以来,永善法院经过海选、增免,现有人民陪审员34人,分布在永善12个乡镇,占全院审判员人数的62.96%。 从性别结构看,男性30人,占88.24%;女性4人,占11.76%。从年龄结构看,30岁以下的3人,占8.82%;31-40岁的7人,占20.59%;41-50岁的21人,占61.76%;51-60岁的2人,占5.88%,61

岁以上的1人,占2.94%。从文化程度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人,占14.71%;大专学历13人,占38.24%;中专以下学历16人,占47.06%。从民族看,汉族27人,占79.41%;少数民族7人,占20.59%。从职业看,党政机关人员10人,占29.41%;企事业单位人员10人,占29.41%;离退休人员1人,占2.94%;其他人员13人,占38.24%。从政治面貌看,中共党员29人,占85.29%;群众5人,占14.71%。 综上所述,人民陪审员人员结构呈现学历不高、处理纠纷能力强,中年人员比重大,职业分布相对集中等特点。 二、人民陪审工作情况 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特点 1、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及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 2、法庭辖区内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比例与院机关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情况相比,逐年上升趋势明显。 由于人民法庭人手较少,有的最多

只能组成一个合议庭,有的连一个合议庭的人手也不够,根本不能满足因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需要,所以除少数疑难案件院机关派人参与审理外,多数为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人民法庭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比例较院机关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比例上升趋势明显。 3、人民陪审员参与各类案件数量情况 人民陪审员参与刑事案件比例远远高于参审其他案件的比例。 人民陪审员管理情况 为做好人民陪审工作,2014年,永善法院积极主动争取县委政府支持,成立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并将办公室主任高配为副科,负责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联络、协调,进行规范化管理。具体做法:一是规范标准选任,强化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2014年永善法院针对辖区内对基层农村人民陪审员迫切需求这一情况,优化人民陪审员结构,重新

法院关工委五年发展规划

XX法院关工委五年发展规划(草案) 一、设立专门合议庭,确保“青少年维权岗”审判力量 明年我院将设立少年法庭,在新建的审判大楼设置适合未成年当事人的审判法庭,采用圆桌审判。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我们在庭审中由公诉人、辩护人、监护人、合议庭对青少年罪犯进行多方法制教育;案件审判后,由专门合议庭进行跟踪教育、回访考察等制度,认真、妥善处理好每一件青少年犯罪案件。 二、严格依法办案,最大限度的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辩护权。我院针对有的未成年人家里经济困难,无力聘请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我院将主动与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未成年人实行法律援助,确保其获得辩护权。 2、依法保障未成年人调取新证据的权利,认真查实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减轻处罚的事实和证据。在庭审中,法官尽力将他们享有的诉讼权利交待解释清楚,使其知法、懂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他们提出异议的事实,务必予以查实落实,做到不枉不纵。 3、打击与保护并重,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从严惩处。 三、创新维权举措,确保法律赋予未成年人合法诉讼权益得以实现 1、始终坚持“教育为本,惩罚为辅”刑事政策,务求教育、感化、挽救实效。 2、推行“亲和围坐”审判。 3、制定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制度。我院探索实行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制度,要求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卷宗档案严格保密,非有法定事由,不得公开未成年人被刑事立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起诉或因轻微犯罪被判处刑罚的记录,帮助他们早日改正错误,开始新的生活。 4、探索青少年维权工作新思路。一是制定少年合议庭的长远发展规划。二是坚持跟踪回访教育,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三是开展全方位社会调查,提高社会调查的质量与效果。与公安、检察协调,把对被告人的社会调查工作前延到侦查环节,在侦查、起诉环节被取保的,要进行充分的社会调查,防止取保不当,影响裁判效果。在审判过程中,由看守所提供少年犯关押期间的具体表现,作为量刑的参考。四是强化监护人的职责。家庭缺乏温暖,监护人疏于管教,尽责不能是少年犯走上犯罪道路一个重要原因。 四、扩大维权效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我们在青少年维权工作中,充分利用审判资源,发挥司法职能,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增进维权的广度与深度,采取走出法庭,送法入校园,入社区等方法,通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横向联合,实现司法维权与社会维权的有效衔接,构建青少年维权网络。 一是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我院将与团县委、“关工委”等部门配合,深入学校、社区进行法制宣传。利用组织开展了“普法”和法制宣传日和送法“下乡”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通过舆论导向进一步优化了爱护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环境,以提高儿童自我发展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出维权建议。通过对涉及少年案件的审理,我院将进行调研,对一些突出问题和社会问题,梳理后对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促使该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 三是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帮教工作。我们与公安、检察、司法、社区加强联系,每年都有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联系会议,在“审前调查”、对矫正对象脱管的管理、对什么样的行为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属于情节严重等主要问题上形成了共识。

国家青少年维权岗申报材料

国家“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 申报材料 近年来,xx团委在兵、师团委和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扎实推进“青春导航、青春建功、青春人才、青春服务与维权、青春堡垒”五项工程,找准工作突破点,真抓实干,积极探索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不断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扎实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工作。 一、团场基本情况 xx人口5056人,其中:少数民族1015人,占全团总人口的20%,有汉、维、哈、回、蒙、克尔克孜等9个民族; 45岁以下人员1950人,在校学生519人。xx现在团员122个,团组织19个。 二、扎实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成立了由xx党委常委、武装部长为组长,团委书记为副组长,政工办、民政、团中学、司法所、派出所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措施和例会制度,为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证。 二是牢固树立岗位责任意识,加强业务技能训练。青少年维权岗是指与青少年事务直接相关,自觉履行法律和政策赋予的职能,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单位。xx团作为一个边境团场,每一年,都会有大部分青壮年选择离开家门,外出打工,因此,青少年的保护与教育也就成为目前共青团工作的重中之重。重视对问题青少年的教

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并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预防青少年犯罪,这是目前共青团工作的需要和要求。青少年是家庭、社会的希望和未来,从社会责任感出发,关心和爱护孩子,也是每位团场青年干部的责任与义务。针对青少年心智不成熟、易冲动,情绪起伏大、易走极端,或钻牛角尖、无所谓等特点,团委工作人员联合司法、公安等部门,对团场青年干部进行了专门的管理学、心理学、教育学培训,明确了自身的责任,树立了牢固的岗位责任意识。 三是“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要对青少年进行普法宣传,开展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罪犯。团委联合司法部门,以“两法一制”为主要内容,广泛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印发青少年法制宣传知识手册、举办法制讲课、放映法制宣传教育片、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了让学生过一个有意义、安全的假期,每年假期来临之前,我委就为青少年安排了假期的活动计划,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在学习中培养兴趣,在娱乐中获得知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在家做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个好学生。聘请司法干警、派出所民警为团场青少年的法制辅导员,定期为孩子们上法制课、开展法制知识竞赛,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让孩子们走近了法律,知道怎样用法律保护自己。 四是讲究实效,积极开展各项维权活动。每年,我委都

2019年法院调研报告4篇

2019年法院调研报告4篇 执行公开,顾名思义就是指人民法院将案件执行过程和执行程序通过通知、公告、法院网络、新闻媒体等方式予以公开。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将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和启动程序、法院对当事人强制执行 申请立案受理情况、执行费用情况、重大执行情况审查、法律责任 等五方面予以详细规定,对我们法院执行部门公正执行、规范执行 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经过近五六年的实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一、目前的落实情况 目前就拿我院来说,在立案中我们立案庭就会把执行中的权利和义务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当我们的案件承办人拿到具体案件后,会 制作《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等送达被执行人;同时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将一些权利和义务告知双方当事人,在采取 查封、扣押、冻结等过程中,都会采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确保 执行的公正、公开;对一些被执行人长期在外、下落不明的案件, 我们在处理其财产过程中会通过新闻媒体公告的形式予以告知。这 些信息的公开,既确保了法院的规范执行,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 权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但是执行人员在实践执行过程中对执行公开还存在一些偏差和问题,影响了执行效果。主要表现形式有: (一)执行人员公开意识薄弱。对执行公开教育的忽视、厌倦心理是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执行教育对法院执行人员来说是件 必不可少的事,但目前我们在块工作是欠缺的,基本没有什么定期 培训和日常学习制度。一些执行人员却不在意,认为执行就是那么 回事,把别人的钱执行来就好,受不受执行公开教育不重要。另一 种是对执行活动的应付心理,有的执行人员认为只要工作中小心一

法院关于治理和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汇报

法院关于治理和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汇报 法院关于治理和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汇报 区政法委: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在区委的统一部署下,我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辖区经济形势,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在治理和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工作中务实创新,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辖区经济发展环境的治理和改善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工作开展的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把治理和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领导带头参与是搞好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工作的关键环节。我院党组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按照区委的要求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了三个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识。党组成员带头学习区委的有关文件,领会精神实质,克服了存在的不良思想倾向,把党组一班人的思想统一到区委要求的高度上来。二是带头参与。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洪武为组长,主管民事、经济、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审判庭庭长为成员的治理和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党组成员全体抓、主管院长侧重抓、主管部门具体抓的上下协调、齐抓共管、条块结合的工作网络。三是带头查摆。在查摆中,院领导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查找自身在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如对于经济发展

环境的有关指导不利、措施不到位、存在就案办案的思想,为经济建设服务力度不够等(请登陆政法秘书网)。针对这些问题,院党组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为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把治理和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 在治理和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工作中,我院不仅做到了在思想上与区委保持一致,还通过扎扎实实的行动把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1、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我院以区委确定的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为指导,围绕服务经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突出解决滥用职权、干扰阻碍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问题为重点,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鸡冠区法院关于治理和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专项推进工作方案》和《鸡冠区法院治理和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工作目标分解表》,明确了全院各级岗位在治理和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工作中的责任范围。 2、严肃认真查摆,提高思想觉悟。我院要求干警每人写出一份自查材料,主动查找自身在服务经济方面存在的问题,指派专人逐条进行整理,分出共性和个性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分别制定和完善了《强制措施适用管理办法》、《目标惩戒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警的思想行为,增强了服务经济建设的自觉性。

青少年维权岗单位简介和事迹材料

响水职教中心团委青少年维权岗 典型事迹材料 近年来,在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响水职教中心团委始终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丰富活动载体,普及思想教育,积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在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维护青少年全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主要事迹材料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为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作好理论和思想准备。 我校对创建工作非常重视,校党总支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创建工作,制定方案和具体工作措施,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了精干的创建队伍,召开了动员大会,认真传达学习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文件指示精神,学习了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了开展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大意义,提高对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思想认识,为全面开展创建活动作了充分的理论和理想准备。 二、积极帮贫扶困,让每个孩子都有受教育的机会 读中职的学生,大都家庭经济条件不好,为了能让很多孩子不至于因贫困而辍学。我们竭力做到: 1.积极申请补助

学校团委积极配合学校为那些贫困的学生申请国家补助,争取没有一个因贫困而辍学的学生。这几年我们通过摸底和调查以及公示等形式做到公开、公平将国家补助的钱用到那些真正需要的人手中。除了国家的补助外,我校还积极向社会寻求帮助,省委驻响扶促工作队等多家单位对我校贫困生实施点对点帮扶。 2.学校成立学生资助中心 为了不让每一个学生因贫困而辍学,学校专门成立了学生资助中心,积极和社会各界联系,争取他们的关爱和资助。 三、努力倡导和谐,让每个人在生命中都得到尊重 学校每年都会有一两个残疾或智障学生,这些学生在生理和心理都或多或少的受到一些刺激,如何关爱他们是学校面临的一个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做法其实很简单:1.学校关爱小组为他们积极创造平台让他们参与活动,从心灵深处打开他们心结,让他们意识到生活只要你就有欢乐。每次的文艺汇演,我们会特别安排这些学生参与活动,让他们从内心深处得到鼓励;2.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助资金,让他们生活的勇气得到加强。 四、在活动中树立自主意识,在实践中体验爱国情怀 每年我们都会不定期举办主题团日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感受生命可贵,了解美好生活来之不易,并在活动中让他们感受自主意识来自自强,生命的魅力少不了尊严的尊重。只有在自强中我们的人权意识才能更好的得到培养和保护。让学生深刻的了解只有不懈奋斗才能实现人生的辉煌。

案件调研报告4篇

案件调研报告4篇 *目录 .案件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情况的调研报告 .对民事再审案件调解难的调研报告 借“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15日,顺德发布《XX年涉消费纠纷案件调研报告》。报告指出,去年该院审理的涉及消费纠纷案件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数位居榜首,占总案件数的75.37%。 在本次调研中,涉及消费纠纷案件的商品类型多样,包括食品、房屋、汽车、家具、手机、家电以及其他日用品,其中以购买房屋、日用品、食品产生的纠纷较多。数据显示,XX至XX年三年间,该法院共审理涉消费纠纷案件293件,仅去年就有135件。案件类型包括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责任侵权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旅游服务合同纠纷四大类,其中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101件,较去年增加49件,占今年总案件数74.81%。

此外,被告身份涵盖超市商场、专业卖场、个体户、网络购物平台以及房产开发商等经营者,其中在以大型商场、超市为被告的案件中,调解撤诉率最高。据统计,在9件该类案件中有7件能够通过调解或撤诉结案,占该类案件的77.78%。 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案件调研报告(2) 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XX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并于XX年6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在**区的实施情况如何?从我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可见一斑,为此,笔者就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 (一)刑事案件。我区未成年人案件主要为刑事案件。在案件审理中,法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保护为立足点,教育为着力点,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是对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未成年人,均适用缓刑;

五年级下品德与社会教案法律保护你我他_科教版

《法律保护你我他》教案 沐浴在法律的阳光下 教学目标 1、让学生了解与少年儿童相关的法律,学会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2、提高学生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教学重点 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 的正当权益。 教学难点 提高学生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教学准备 寻找与少年儿童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少年儿童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例。 教学过程 一、师谈话导入。 新课各国法律都对未成年人的权益有特别的保护。我国就制定了多部与少年儿童有关的法律法规,以保障少年儿童幸福、健康、 快乐地成长!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

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 动的室内吸烟。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标志。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做工、经商或者从事其他雇佣性劳动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家有关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处罚。对于法律的特殊保护,你有什么感受呢? 二、说说与少年儿童有关的法律法规。 1、学生说说找到的有关的法律法规,教师 做相应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让学生说说自己印象较深的条款并交流 感受。 三、交流未成年人也会遇到法律问题。 如果我们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我们应该怎 么做呢? 1、我会告诉父母,父母是我们的监护人。

2、可以拨打有关部门的举报电话。 3、我们可以去法院起诉。 四、今日说法。 1、交流:这些法律法规为未成年人幸福、 健康、快乐地成长提供了保障。但是,如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应该怎么办? 2、模仿《今日说法》栏目让学生以主持人 的口吻讲述这方面的事例。(教材41、42页的案例,也可以是自己搜集到案例)。 3、学生作为观众自由发表看法,结合自己 搜集的资料进行评说。 4、最后由嘉宾(可由教师扮演)进行法律 点评。 五、用法律保护自己。 1、你或身边的少年儿童遇到过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吗?让学生联系实际来谈。 2、你知道该怎样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 的权益吗?学生讨论。 3、教师总结学生发言并介绍其他的解决问 题的途径。如:向“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 研究中心”寻求援助;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向公安机关报案等。

县法院青少年维权岗典型材料调查报告

县法院青少年维权岗典型材料调查报告 县法院青少年维权岗典型材料调查报告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关心、爱护、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基层法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青少年维权链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担负着神圣的使命。近年来,因一些未成年人受社会不良影响,犯罪现象日趋严重,犯罪率逐年上升,犯罪呈现集团化,低龄化,残忍化,后果严重化等特点,给社会带来很大危害和不安定因素。这不仅影响未成年罪犯自身的前途和未来,而且涉及到家庭,直接关系到边疆社会稳定。123县人民法院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教育、感化、挽救每一位失足青少年,结合多年的审判工作经验,调查研究认为,认为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包含以下几方面: (一)家庭因素。 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培养,深刻影响着子女的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得主要因素有:家庭过分宠溺子女;父母的教育方法简单粗暴;父母不注重自己的形象,对孩子产生极坏的影响;夫妻不合、争吵或离异,致使子女性格扭曲;家境贫寒,孩子过早涉足于社会,缺乏正常的家庭生活和文化教育,给社会危害性。 (二)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及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

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往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加上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充斥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污染,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 (三)学校缺乏给学生一个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学校法制教育流于形式,不注重实际效果,学校缺乏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没有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情绪变化,无法及时对学生不良“苗头”性问题进行抑制。 (四)青少年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较易走上人生歧途。 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青少年本身的素质,青少年正处于心理、生理发育阶段、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制外界影响的能力差自控力弱,行为不稳,模仿力强,如冲动,易被诱惑实施犯罪,有的家庭经济方面与高收入的盲目攀比,产生心理不平衡,甚至萌发不良企图。还有对社会不良风气各种诱惑,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文化,有一种神秘感,想试试的心理。再有学习成绩差,受老师,同学的歧视,自尊心受挫,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 针对以上这种实际情况,该院采取了一些措施,摸索出一条行之有效又独具特色的青少年审判工作新路子。对于这些未成年

法律意识调查报告范文3篇(完整版)

法律意识调查报告范文3篇 法律意识调查报告范文3篇 法律意识调查报告范文篇一: : 世纪更替,回顾人类社会向文明进步的过程,人类用特有的灵性去思考以后,在不断改造客观世界,创造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在不断探索人类的主观世界,逐步形成了一系列维系社会秩序的精神规范,更创造了博大精深的法制制度。这些法律制度来于生活,又真实地反映现实,普遍存在于我们周围。法律的进步,法制的完善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全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的提高,才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和决定因素。可见,法律的普及特别势在必行特别是在农村。 : 法律普及当地群众思想现状 解决办法在社会实践中,我亲身深入农村,就当前农村群众的法律素质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这次了解真实的反映了目前当地群众在法律意识上的强与弱,在触及法律面前的思想和行动以及当地法律知识的普及情况。 一、当地群众法律意识现状 当地农村群众法律素质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法律通型;二是似懂非懂型; 三是法盲型。 违法和犯罪在你的经历中,曾用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么居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的时候人们的思想道德,法律基础也在相应的提

高,居民们的法律意识增强,国家的整体法制建设也会随之强大起来,但是居民的法律意识不高,人们的法制思想淡漠,就会作出一些违法犯罪的事,在危害自己的同时也会危害社会,对个人对社会都是有害的,因此,我们应该要不断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也要带动全社会的法制建设。 法律意识在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中的外在表现,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如果执法人员不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就会表现出执法素质差,执法水平低,就会造成执法不公、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等现象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再好的法律也无济于事。法律意识是国家司法人员正确理解和掌握法律,准确、及时适用法律的必要因素。司法人员在办案中,如果是不知法、不懂法或者对法律作出歪曲理解,那么势必会造成冤假错案。因此,司法人员也要具备较高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公民守法、依法办事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法律是我国工人阶级和各族人民群众共同利益的体现,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客观反映和要求。因此,公民能否自觉守法,做到依法办事,在很大程度上,与公民的法律意识有着密切关系。一般说来,当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水平时,他们就能认识法律中规定的权利、义务、禁令都是与自己的利益紧密相联的,就能做到自觉守法,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从而就能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则相反。 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在实现依法治国、严格依法办事中,具有重要作用。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而实现依法治国,关键是提高领导干部

青少年维权岗

青少年维权岗,是1998年由团中央、中央综治委办公室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署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开展的一项青少年权益保护活动。活动旨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注并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贯彻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它有利于调动广大青少年投身两个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 近年来,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上升趋势,团省委和各级法院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法官们,在审判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寓教于审,惩教结合,贯穿法、理、情于案件审理全过程的工作模式。 团省委和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法官们发现,单纯地用刑法来审判,背离了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的特点。他们希望通过剖析犯罪原因,结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用法律、思想、道德、亲情去教育并感化他们,给他们温暖和保护,促使他们从内心深处改过自新,让那些迷途的孩子感受到温暖和关怀,重新燃起希望,重塑自我、走向新生。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是指与青少年事务直接有关的基层单位中自觉履行法律和政策赋予的职能,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在共青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工商、新闻出版、质量技术监督等系统和行业广泛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原则上设在上述系统和行业的基层单位,主要包括:基层团组织及社区中的青少年服务机构;基层人民及少年法庭;基层人民检察院及少年检察院及少年刑事检察机构。基层公安部门及派出所、戒毒所。基层司法所及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监狱、少管所、劳教所;基层民政部门及社会福利机构青少年文化娱乐场所、外来务工青年集中的企业和培训学校、站、点;商场的青少年食品、用品销售柜台;文化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站、所;新闻媒体的相关栏目等。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分为全国、省、地市、县(区)四级,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由团中央和相关部委共同命名,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由省级、地市级、县(区)级活动主办单位参照全国级的命名方式进行。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命名实行严格的申报、考察、核准制度。命名工作要根据确定的条件和要求,严格考核,认真评比。各地、各行业应择优确定一批争创单位,对能够较好履行职责,达到创建条件要求的单位,予以命名表彰,并纳入各行业职工奖励体系进行奖励。对已被命名的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也要进行考察评比,对不合格的撤消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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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青少年维权岗”事迹材料近年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预青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院始终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构建维权网络,丰富活动载体,强化有形服务,普及思想教育,强化法制教育和禁毒教育,积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在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19年9月,我院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加强组织领导、建全工作运行机制做为区“预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我院历来非常重视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开展,尤其自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以来,单位主要领导多次亲自过问活动开展情况,听取工作专题汇报,并对活动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和创建要求,为了将次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我院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副检察长郭建朝为组长,侦监科、公诉科、监所科、政工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青少年维权岗领导小组,明确了创建目标,制定了创建计划。 同时我们还成立了由本院离退休老干部参加的“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成立两个小组,切实加强了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我院还将“维权岗”创建工作明确写进了创建“先进检察院”规划中,写进了各科室的目标责任书中,做到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517878、同考核。 专门制定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帮教办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规范》等项制度,从工作机制、工作制度上保证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工作载体,深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是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院坚持把在校学生做为法制教育的主要对象,积极探索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载体,切实加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围绕“两法”的贯彻实施,深入广泛的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自开展创建活动以来,我院先后多次派干警深入全区广大城乡中小学进行调研,通过采取法制讲座、法制报告会、主题演讲、普法竞赛、图片展览等形式,

社区年度“青少年维权岗”申报材料

**社区2014年度“青少年维权岗” 工作总结 2014年,在阳湖镇团委的正确领导下,社区团委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放在首位,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构建维权网络,丰富活动载体,普及思想教育,积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在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运行机制 社区党委非常重视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开展,尤其自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以来,社区领导多次亲自过问活动开展情况,听取工作专题汇报,并对活动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和创建要求,为了将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社区成立了由社区党委书记为组长、团支部书记、治保主任、社区民警等9人组成的创建社区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小组,并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例会制度和分工负责制度,同时,将创建工作列入社区党委、居委会、团支部和关工委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为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证。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维权氛围 社区团委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1、利用节假日在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组织青少年参加寒暑期实践活动,了解法律政策,相关法规,锻炼动手能力,加强维权意

思,同学们积极参加,既学习道理交了朋友,又锻炼了胆量和口才。 2、三月十六日,以“开展六五普法、构建和谐昱城”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在三充村中开展,众多青少年参加了此次活动,了解了更多的法律知识。 3、八月八日上午,为加强青少年对毒品的防范意思,对辖区青少年进行一次《禁毒法》知识普及,在区法院、团区委的支持下,组织屯溪六中七、八年级近六十余名学生参加区法院涉毒案例庭审观摩活动。让青少年深刻认识到了毒品的危害,以及远离毒品的必要性,加强了法律意识。 4、八月三十日邀请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区法院周青副院长举办法制讲坛,向青少年宣传法律知识,对行政执法权与司法权的差异作了解释,澄清了群众的模糊认识,让青少年们受益匪浅,深切感受到了法律的魅力。 5、12月4日上午,在屯溪区昱中花园举行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安徽”为主题的首个“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大力宣传了法律知识,,教育学生学法、懂法、用法。 通过以上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对加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普及法律常识,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创新载体,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新途径 加强青少年维权工作,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是社区团委义不容辞的责任。主要采取三个结合的方式,即主渠道和其他学科渗透相结合,把一切活动同法制教育紧密结合,学校教育与社会、家庭教育

2017年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2017年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引导青少年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团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石嘴山市创建法治城市工作方案 (20xx-20xx)》总体安排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在青少年中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培养青少年法治信仰,努力使青少年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12.4”国家宪法日、“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防艾日等时间节点为契机,集中开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场、公园、法治文化基地、青少年宫等公共场所,通过运用橱窗、展板、现场咨询、发放资料、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举办专题辅导报告。各学校要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深入开展法治宣讲、法治课堂、

普法手抄报、普法情景剧大赛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每学期开展不少于两次法治方面主题团队日活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各中小学要与辖区法院加强联系,选派业务素质好、政治素质高的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建立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相结合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并通过举办专题辅导报告,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 (三)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积极作用,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结合石嘴山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要求,定期开展石嘴山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评选活动,调动和激励更多的社会力量投身于青少年维权事业。 (四)提升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核心服务能力。面向青少年开展心理、法律、维权等方面的专业服务。依托市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招募心理辅导志愿者为广大未成年人身心发展问题、人际沟通障碍、情绪与行为控制等一般性心理问题开展咨询服务及初级心理诊疗服务。 (五)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比赛活动。全市两级法院筛选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案例,全市两级团委选出承担“模拟法庭”任务的学校,在法院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原告、被告、律师、证人等法庭诉讼角色,在未成年人法庭以案说法、庭审控辨,通过逼真的场景、惟妙惟肖的表演,使青少年在亲自体验庭审的过程

2020年大学生暑期法院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范文【精选】

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2020年大学生暑期法院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的,觉得有用就收藏了,重新编辑了一下发到。 更多社会实践报告,社会实践心得体会,社会实践报告 ,毛概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大学生社会实践报告,请关注社会实践报告栏目! 一、实践目的 1 完善暑期生活,使我的暑假更加充实 2 获得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使自己对社会有一定了解 3学习处理人际关系,与同事和睦相处,为今后踏入社会做好准备 4.适当了解在工作中的民事纠纷,寻求正确方式解决争端,维护自身权益 二、实践内容 1.文件整理: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各种各样的案例,所以需要整理的案例自然很多,每天都帮忙整理编排所处理的案例,按类分好,然后再用页数码刻录一数。 2.随庭收听仲裁审判,每一次开庭都认真旁听,学习及时记录下每次开庭内容,这对我们专业以后的同声传译很有帮助,同时对于今后我进入社会对自身利益的维护也有很大帮助,其中有个庭审令我至今记忆匪浅:郑某系某化工公司,郑某自 20xx年1月1日起与某化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任销售职务,适用不定时工作制,工作地点为新桥。20xx年3月29日,某化工公司口头通知郑某将其岗位调至外地山东,郑某并未同意。4月21日,某化工公司则以郑某未到新岗位报到工作,也未向直线经理请假为由通知郑某解除劳动关系。郑某经与某化工公司协商不成,向靖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虽然结果是郑某胜诉,可是他失去了自己的工作,我从中认识到到一个单位劳动合同一定要签署并仔细阅读,个人利益要及时维护。 3. TOP100 排行认真学习《劳动仲裁法》,在学习的过程中积极向同事请教问题 并从他们与上访者交流中有所学习,有一次有个上访者多次上访未果,情绪比较激动,但是接待人员仍然细心解答,没有表现出一丝不耐烦,这令我看了后深有感触,工作过程中一定要有做够的耐心和毅力。 三.实践结果: 1.学习到了专业知识以外的知识。 虽然劳动仲裁与我的专业英语毫不相干,但是单有一技之长并不能应对今后巨大的工作竞争,而且这对于我以后的工作却有着很大的帮助,知道如何与单位或企业进行协商,如何正确处理所遇到的问题。

让花季充满阳光——关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总结报告

让花季充满阳光——关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总结报告 自我校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以来,我校积极贯彻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本着服务青少年的宗旨,按照活动经常化、创建规范化、机制社会化的思路,立足校园,依托社会,以“求实创新”精神为主线,大力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构建起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社会化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抓好组织工作,明确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重要性。 1.党政领导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和关心青少年工作,并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了优越的条件,改革开放以来,青少年维权工作取得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相继出台,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律体系和良好环境已经初步形成。但是,青少年的成长仍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国际上,西方敌对势力一直未曾放弃对我们青少年一代的争夺,在国内,伴随着社会的变革,各种消极因素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的危害不容忽视,现实生活中,各种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不良现象,残害青少年的犯罪案件时有发生,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仍然很严重。如果不能及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势必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正如江泽民总书记指出的“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无论从当前还是从长远来看,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都直接关系和影响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基于对新时期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我校在1998年便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华罗庚实验初中和金坛市实验小学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把青少年的维权工作纳入学校议事,在全国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之后,近两年来,两合并后又适时地成立了“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处室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讨论并制订工作计划,使我校的青少年维权工作走上了正轨。 2.广泛宣传,形成共识。 依法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事关我国跨世纪宏伟目标能否顺利实现。青少年的学习生活主要是在校园内,因此,无论是教师还是青少年自己都要提高对抓好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地参与到青少年维权活动中去。围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中心内容,学校通过“校园之声”广播电台、宣传栏、墙报、班级黑板报、《华罗庚实验学校》等宣传阵地进行广泛的宣传,如教育法制专题、交通安全法制专题、环境保护法制专题等,每学年均在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升旗仪式、年段集会、教师例会、年段活动、教研组活动等时间不时地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的宣传活动,使全校师生提高认识,明确意义,积极地参与到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的工作当中来,以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立足校园,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 1.找准突破口,开展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 为了全面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学校以开展自我保护教育为抓手,以德育处、校团委、少先队大队部、校保卫处及各系统维权岗为依托,动员组员相关人员在法制教育、青春期生理、心理卫生教育、防卫避险教育和意外伤害自救及犯罪预警能力、临界防卫原则及使用技能训练等方面对青少年进行自我保护教育和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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