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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呼兰区住宅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应急预案

呼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提高抗御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最大限速减少事故危险与损失,在发生生产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保障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安全,结合我区建筑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定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以便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二、事故范围

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群死群伤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种施工生产事故,包括建筑质量安全事故、施工现场毗邻建筑坍塌事故、架体倒塌事故、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等。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成立呼兰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于科担任。同时设立通讯联络组、抢

救组、后援救治组、善后处理组,当发生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系统迅速启动,迅速到达指定岗位。

1、通讯联络组

负责:质量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期间的通讯联络工作。

朱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电话:139******** 梁荣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电话:137********

曹殿富(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电话:131******** 白广庆(区散装水泥办公室副主任)电话:139******** 刘佳(区建筑工程管理站科员)电话:152********

2、抢救组

负责: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消除险情,抢救受伤人员和国家财产。

马冰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电话:131******** 吕中戈(区建筑工程管理站站长)电话:131******** 梁国富(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电话:186******** 王振国(区建筑工程管理站副站长)电话:130******** 孟伟健(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电话:137******** 陆兵(区建筑工程管理站副站长)电话:139******** 梁思佳(区建筑工程管理站副站长)电话:150******** 白健全(区建筑工程管理站科员)电话:131******** 王文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司机)电话:151********

3、后援救治组

负责:负责联系抢救医务单位、保障必要的车辆、器材及各类物资的及时供应,组织成员单位及时将伤员护送区医疗单位。

韩俊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电话:189******** 耿强(区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电话:131********

孟兆君(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电话:137******** 刘砥(区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电话:133********

孙宝发(区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员)

电话:136********

苑伟华(区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员)

电话:186********

李雪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司机)电话:159******** 4、善后处理组

负责:负责伤亡人员安抚及理赔工作。

刘兴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项目办公室主任)

电话:150********

闵江辉(区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电话:131********

朱沐(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科员)电话:1360363207

刘庆柏(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科员)电话:139********

四、应急救援体系

为保障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1、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立即抢险、保护事故现场的同时,迅速向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电话:0451-********、0451-********),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质量安全事故信息后,立即向领导小组领导报告(电话:0451-********)。

2、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各救援小组及相关单位要按本预案要求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在抢险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五、保障措施

各施工企业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抢险预案,保证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抢险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将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呼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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