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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精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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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

协作组牵头单位工作会议纪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牵头单位工作会议于2008年2月19日至20日在福州市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管理方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重点病种临床诊疗方案审核工作方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重点病种临床诊疗方案审核表》等有关文件,并对各协作组重点病种临床诊疗方案审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吴刚、医政司司长许志仁以及医政司、科技司有关人员,23个重点专科协作组牵头单位负责人及秘书,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吴刚同志在讲话中进一步强调了重点专科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指出,在重点专科项目建设中,协作组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协作组、协作分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健全有关工作机制,在临床诊疗方案制修订、学术技术交流推广、科学研究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积极开展协作,努力将重点专科协作组打造成为医疗、教学、科研协作的平台。医政司司长许志仁同志对重点专科协作组有关工作做了详细部署,他指出,重点

病种临床诊疗方案的整理、优化、提高工作是各协作组、协作分组在“十一五”期间的重要任务,也是首要任务,要求各牵头单位要紧紧围绕这个首要任务,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确保协作组工作目标和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23家协作组牵头单位负责人分别汇报了本协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情况,并着重就重点病种临床诊疗方案审核等有关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就以下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一、重点病种临床诊疗方案审核工作

会议要求各牵头单位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重点病种临床诊疗方案审核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本协作组各项目重点病种临床诊疗方案审核工作。重点审核重点病种病名内涵外延是否明确,所参照的诊断标准是否恰当,中医治疗方法是否为当前在临床使用的中医治疗方法,治疗措施的适用范围、使用方法是否明确,疗效评价方法是否合理,中医治疗方法目前尚不能完全解决或无办法解决的情况分析是否符合实际以及针对中医治疗难点的中医应对措施、思路的分析是否清晰,本病种的主攻方向、创新研究思路和攻克难点的措施方法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清晰。各牵头单位要对审核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审核工作报告,于5月30日前随同审核修改后的重点病种临床诊疗方案一并寄送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二、各协作组主攻病种中医治疗现状评价分析

重点病种临床诊疗方案审核完成后,各牵头单位要集中精力对— 2 —

本协作组主攻病种(即各协作分组的重点病种)诊疗方案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围绕主要中医治疗方法、中医药特色优势、临床疗效、中医治疗难点以及解决思路等要点,对各主攻病种中医治疗现状进行认真、详细的评价、分析,形成主攻病种中医治疗现状专题评价分析报告,于6月30日前寄送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三、协作组工作机制方面

会议要求各牵头单位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管理方案》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牵头单位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及相关工作机制,同时张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办公室”标牌,办公室秘书可脱产或半脱产,有条件的单位也可成立秘书组。各协作组要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对重点病种临床诊疗方案的科学性、可靠性、真实性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审核,指导各专科(专病)项目开展建设工作。

对于各协作组、协作分组召开会议等活动所需经费的问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将不再另行安排经费,承办单位本着“以会养会”的原则,适当向参会人员收取费用。

会议要求各牵头单位抓紧制定本协作组上半年的工作计划,于2008年3月底前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四、协作分组有关问题

会议要求各牵头单位对协作分组名称、协作分组组成以及协作分组牵头单位确定等事项做进一步的研究、梳理,规范协作分组名称,明确协作分组成员单位,督促、协助各协作分组成立专家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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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于3月20日前将调整后的协作分组名称、成员名单以及牵头单位建议名单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五、加强协作组信息交流

会议认为,加强协作组成员之间和各协作组之间的信息交流,对于项目建设非常重要,要求各牵头单位收集、汇总本协作组工作信息,每季度出版一期《工作动态》,印发本协作组各成员单位和其他协作组牵头单位,同时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和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在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网站上开设“重点专科建设”专栏,介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文件和管理规定、交流各协作组工作信息。

对于部分中医病名无中医代码的问题,请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统一编写中医代码。

通过本次会议,参会人员进一步理清了思路、明确了任务、统一了思想,充分认识到了牵头单位在重点专科建设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大家表示,要将本次会议精神传达给协作组各成员单位,高质量、全面完成本次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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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第一批中医诊疗设备

2009-08-12 13:35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第一批中医诊疗设备 设备名称医疗器械批号企业名称新型中药煎药设备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中医药膏剂提取包装机组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腿浴治疗器京药监械(准)字2009第2260341号北京天人信医疗保健科技有限公司 腰椎间盘复位机吉食药监械(准)字2005第2260243号吉林省福民椎间盘脱出复位技术研究所 足疗仪吉食药监械(准)字2008第2270070号通化海恩达高科技有限公司多功能艾灸仪黑食药监械(准)字2008第2270043号齐齐哈尔市祥和中医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智能型中药 熏蒸汽自控治疗仪浙药管械(准)字2004第2260129(换证中)上海三洲巨星节能电气有限公司 数码经络导平治疗仪苏食药监械(准)字2005第2260473号上海西贝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电脑远红外按摩理疗床沪食药监械(准)字2008第2260384号上海松奇康保健器械有限公司电脑三维多功能牵引装置苏食药监械(准)字2008第2260089号上海紫骝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射频肿瘤治疗仪国食药监械(准)字2005第325455号江苏天马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骨质疏松治疗康复系统苏食药监械(准)字2005第2260328号江苏天马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络导平治疗仪苏食药监械(准)字2006第2260342号南京久益电脑控制仪器有限公司 光电治疗仪苏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250112号南京小松医疗仪器研究所多频率微波治疗仪国食药监械(准)字2004第3250030号(换证中)南京小松医疗仪器研究所针刺手法针疗仪苏食药监械(准)字2008第2270177号苏州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特定电磁波治疗仪苏食药监械(准)字2007第2260105号苏州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肛肠综合治疗仪国食药监械(准)字2008第325086号杭州大力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超声雾化熏洗仪浙食药监械(准)字2008第2540001号杭州大力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熏蒸床浙食药监(准)字2008第2260155号杭州立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三维多功能牵引床浙食药监(准)字2005第2260425号杭州立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医用多能吸注套扎器鲁食药监械(准)字2008第2060057号济南戎翔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振动式药物超微粉碎机济南松岳机器有限责任公司智能通络治疗仪 (原名:辨证治疗仪)豫食药监械(准)字2007第2260058号郑州爱博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电脑骨伤愈合仪湘食药监械(准)字2008第2260126号长沙海凭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智能肛周熏洗仪粤食药监械(准)字2006第2540557号广州市今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结肠透析机粤食药监械(准)字2008第2540305号广州市今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医用智能汽疗仪粤食药监械(准)字2008第2260014号广州市今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电脑骨伤治疗仪粤食药监械(准)字2007第2260294号广州龙之杰科技有限公司磁振热治疗仪

评审标准2018年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附件7 三级中医专科医院(不含中医骨伤医院、中医肛肠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 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 第一章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 一、医院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明确医院发展战略,有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落实。 二、围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并按照年度定期评价。 三、医院管理体系中建立引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作为重要指标。 四、积极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工作,并制定鼓励措施。 第二章队伍建设 一、医院人员配备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有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认真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与

培训。 第三章专科建设 一、专科建设成效显著,亚专科设置合理,专科床位、设备、人员、技术及业务达到规定要求。 二、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及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确定的优势病种应具有明显的中医药特色优势。 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诊疗行为规范,体现中医理念和思维,专科医师应熟练掌握本专科常用中医诊疗技术。 四、专科中医特色突出,优势病种以中医治疗为主,充分利用中医技术方法,优势病种服务量逐年增加。 五、开展中医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定期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不断完善和改进。 六、专科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独立开展专科常见临床技术,具有专科急危重症及疑难疾病的救治能力,现代诊疗技术应与中医诊疗技术相结合。 七、开展本专科临床经验整理与应用,加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培养专科学术继承人。 八、有专科研究室,开展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专科研究工作,并能将成果转化应用于临床。 第四章临床科室建设

2018国家重点专科临床管理项目

2018国家重点专科临床管理项目 (盛京医院专场)在院举办 为进一步促进辽宁省各级医一,已遥遥领先于其他医疗机局优质医疗资源,更好地满足人疗机构提升以重点专科为核心的构。近几年国家不断倡导分级诊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医疗服务能力,全面贯彻医改精疗工作,要求将适当的医疗技术大会特邀医院国家临床重点神,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下沉到基层,尤其是县级医院层专科建设项目代表,医院副院通,切实发挥三级公立医院的引面,因此如何做好相应的诊疗工长、妇科主任杨清,外科主任吴领作用,以期最终实现健康中国作,推动专科建设就显得尤为重硕东,药学部主任菅凌燕,小儿的总目标,7月28日,由中国研究要。梁宏军强调,重点专科管理内科副主任、小儿呼吸内科病房型医院学会主办,医院承办的能力提升能够为医院重大学科决主任尚云晓,第六产科病房主任2018国家重点专科临床管理项目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医院开拓新乔宠,急诊科副主任赵宏宇,第(盛京医院专场)在院举办。辽的学术领域,促进专科发展是医二感染性疾病、肝病病房副教授宁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处长院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丁洋参会,并分别结合各自专科梁宏军,医院副院长杨清参会并杨清分别从历史传承、组织建设的特点、经验及取得成果作讲话。架构、医疗数据、人才培养、技了专题学术讲座。参会人员还实梁宏军在讲话中指出,临床术创新、教学成果、科研发展等地参观了滑翔院区的感染科、综重点专科建设是医院医疗工作的几个方面简要介绍了医院概况,合急诊科和生殖医学中心,所到核心组成部分,专科服务能力的并指出2018年是深化医改之年,之处与负责专科建设讲解的主任提高可以有效提升诊疗水平,夯医院作为大型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充分交流。 实医疗质量基础和保障医疗安全国上下联动和分级诊疗的试大会由医务部主任李宁主全,进一步保障和服务广大人民点。杨清表示,医院将借此次大持。省内外专科建设领域专家和群众健康。国家卫健委已启动全会为契机,共同分享和探讨医院同道、盛京医疗联盟医院相关负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辽宁在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和发展,责人、院内国家和省级临床重点省在国内处于相对领先水平,盛并提倡加强以重点专科为核心的专科项目专科代表共计150余人京医院获得的国家级临床重点专临床能力建设,提高全省临床整参会。 科项目数量占到全省的三分之体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合理布医务部 / 李宁 张佳 医院召开第二季度教学工作会议 为系统总结2018年春季学期学模式是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教学工作成果,指导和保障下学容,教学要突出以学生为中心、准》、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7月26合理改善教学方法、积极开展多的工作方向;要始终以本科教育日,医院召开了本年度第二季度种类型课堂授课,并将创新教学为高等教育的基础和根本,以培教学工作会议,副院长杨清到会实践所得及时转化为教学成果,养优秀的专业人才为目标,加强并讲话。这既是医院重视教书育人的具体师德师风建设,注重教师能力提杨清在讲话中强调,创新教体现,也是医院践行《普通高等升,深化教学管理改革,从而持 07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历届领导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历届领导 2018.03局长王国强副局长、党组成员于文明(副局长)马建中王志勇闫树江人事动态·闫树江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吴刚不再担任·王志勇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图/简历)曾任领导吴刚李大宁局领导介绍编辑局长:王国强。副局长:吴刚、于文明、李大宁、马建中、王志勇。王国强,男,汉族,籍贯安徽,1955年3月出生于上海。1978年毕业于北京中医学院,2000年获吉林大学人口学专业法学硕士学位。先后在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工作,1983年调到国家计生委,历任秘书处副处长、处长、办公厅副主任、主任、政策法规司司长、计划财务司司长。曾在日本厚生省国立公共卫生学院留学做客座研究员,到河南省焦作市挂职担任市委副书记。2000年12月任国家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2003年3月任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2003年9月任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校校长,2002年6月起兼任中国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2007年1月任卫生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刚,男,汉族,1953年6月生,山西灵石人,中共党员。1976年12月毕业于北京中医学院中医系后,到中国中医研究院西苑医院工作。1985年7月,调任到卫生部中医司,后到国家中

医管理局工作。1989年5月起,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干部处副处长、处长。1994年9月,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劳动与政策法规司副司长,1998年2月任司长。2002年7月起,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2002年10月,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2004年4月起,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分管医政工作。于文明,男,汉族,1963年6月生,山东单县人,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1985年7月,毕业于山东中医学院中医系,随后入天津中医学院研究生部中医基础理论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1988年6月,任中国中医药报社记者、编辑、部门主任。1997年12月,任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主任。2004年4月起,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分管中医药科研工作。李大宁,男,汉族,1953年1月生,吉林永吉人,中共党员。1982年12月毕业于黑龙江中医学院中医系后,到黑龙江省祖国医药研究所工作。1986年,任黑龙江中医研究院副院长。1987年7月,调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工作,历任科技司交流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计划财务司副司长、计划财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人事与政策法规司司长等。2000年10月起,任局党组成员。2001年11月到2003年10月,被选派至四川省人民政府挂职,任省政府副秘书长。2005年3月起,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分管国际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师承的认定和新规定范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师承的认定和新规定222.54.177.* 1楼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专题新闻发布会实录 蒋健:各位媒体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欢迎诸位能够参加今天由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共同举办的有关医政工作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的议题主要系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中医师资格准入管理方面、中医诊疗设备调查工作。主要是围绕这三个议题来进行发布。 蒋健:为此,今天我们请来了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张宗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许志仁,我们请他们两位给大家介绍和通报有关情况,并且回答各位记者的问题。我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办蒋健。 现在,发布会正式开始。首先,我们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许志仁介绍今天三个议题的有关内容。 许志仁: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我先介绍一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的情况。 许志仁:为了充分发挥中医坐堂医的作用,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试点地区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辽宁省沈阳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福建省漳平市、江西省南昌市、河南省洛阳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深圳市、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凤翔县。 许志仁:通知明确了试点内容:一是试点地区县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对药品零售企业申请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进行审批。在试点工作期间,中医坐堂医诊所作为医疗机构类别第六部分进行注册。二是对审批合格后设置的中医坐堂医诊所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许志仁:试点工作重点解决下面三个重要问题:一是通过试点对申请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药品零售企业条件进行探索。申办的药品零售企业中药饮片数量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必须有独立的中药饮片营业区,饮片区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饮片数量不得少于400种;必须设有独立隔开的诊室,诊室数量最多不超过2个,每个诊所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聘请中医从业人员必须是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连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5年以上。 许志仁:二是中医坐堂医诊所所提供的中医药服务的范围和执业手段,只能开中药饮片,不许开成药、西药、保健品。三是如何加强对中医坐堂医诊所执业行为的监管。由县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中医坐堂医诊所实施日常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发现有出于经济利益驱动的“大处方”和误导、诱骗就诊者购买药品等现象的,一经查实,将情节向社会公示,并按照规定给予罚款。情节恶劣或经警告仍未改正的,吊销其中医坐堂医诊所许可证。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书介绍

附件3 编号:□□□□□□□□□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书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专科名称: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填写说明 一、临床重点专科申报表各项内容的填写应实事求是、认真严谨、准确完整;字迹清晰易辨,不得使用没有规定的符号、代码和缩写,不得填报虚假信息。 二、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主要填写医院相关情况。 “医院名称”应填写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第一名称全称。 三、“医院类别”填写“综合”或“专科”,“医院等次”应填写“甲等”或“乙等”。 四、“联系电话”应填写医院院办公室电话或负责重点专科事宜的科室电话。 五、“实际开放床位数、业务用房建筑面积”指申报临床重点专科当年的情况。 六、“医院在编人数”指申报临床重点专科当年的情况。 七、“申报专科负责人”指申报临床重点专科的科室负责人。 八、“技术队伍情况”指申报临床重点专科当年在科室工作人员的情况。 九、“学术团体及专业杂志任职情况”指在全国、全省本专业学术团体中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等职,或在相关专业杂志中担任主编、副主编、常务编委等职的情况。其中1人兼任多个职务的只填最高级别职务。 十、“医疗工作情况”指学科带头人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简历,并简要介绍学科带头人的医疗水平及技术特长。 十一、“近五年所承担的科研项目、获奖成果、专利、发表论著等情况”,指学科带头人在评估周期内,所主持或承担的科研项目,获奖成果,专利和发表论文、著作等情况。

十二、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 十三、“诊疗技术”列出开展主要技术项目名称以及近五年开展的总例数。 十四、“特色技术及其先进性说明”列举能够独立开展的3-5项特色技术,说明其临床效果以及在国内外所处的地位。 十五、“住院病种”指根据《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的病名确定,按照出院第一诊断进行统计,本专业住院患者排位在前5位的病种。患者总例数、急危重症比例、疑难症比例、治愈率、平均住院日、人均费用是指针对所填写的某一病种的相应指标。 十六、“医疗水平和医疗服务指标”指在专科申报近五年本专业的指标,先填写年度,然后在年度栏下方填写相应指标情况。 十七、“年重大医疗事故发生次数”指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 十八、“每张床净使用面积”指用本专业业务用房面积除以床位数所得数据。 十九“特色技术应用比例”指应用特色技术治疗住院(或门诊)患者数量占本专业住院(或门诊)患者总数量的比例。 二十、“派出在职深造学习”指专科申报近五年派出本科室人员读取学历或学位学习的情况。 二十一、“派出进修培训”指专科申报近五年,派出本科室人员进修培训半年以上的情况。 二十二、“继续医学教育”指近五年参加卫生部级的继续医学教育。 二十三、“科室内人才培养情况统计”指近五年科室内人员经过培养获得学位或进修人次;“对外培养人才情况统计”指近五年经本专科培养获得学位或进修的人次。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发布部门】60321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6.13 【实施日期】2018.06.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现就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工作落实 (一)明确工作任务目标。2018年,各地要继续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12类项目(以下简称12类

项目),在完成2017年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着力提高工作质量,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弄虚作假,合理确定农村地区乡村两级任务分工,把各项任务抓实抓好。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健康素养促进两个项目具体工作部署另行通知。 (二)做好年度重点工作。 1.稳妥推进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已经在贵州、云南2省开展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培训。今年将选取积极性高、工作基础好的省份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各地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遴选工作基础好、信息化水平高的1-2个县(市、区)开展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工作,重点在医防融合服务模式、激励机制、健康教育方式、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请各地于6月30日前将本省(区、市)确定的试点县(市、区)名单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组织人员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指导,并在年末遴选一批创新举措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2.积极开展基层糖尿病医防融合管理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已经组织人员研究制订《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将于近期印发,请各地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指南》的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的通知精编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 范的通知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我局组织制定了《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现予印发,请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在临床工作中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我局医政司联系。 附件: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中药饮片处方举例 中成药处方举例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与中药处方开具相关的中医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下同)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当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第四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医疗机构内中药处方书写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八条中药处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二)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三)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当标明剂型、规格。 (四)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五)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第九条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二)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三)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四)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五)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五重点专科专病名单

附件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五重点专科专病名单序号单位项目名称类别专科/病 1、江苏省中医院肾病科中医专科 2、江苏省中医院耳鼻喉科中医专科 3、江苏省中医院脾胃病科中医专科 4、南京市中医院肛肠科中医专科 5、南京市中医院多发性脑梗死中医专科 6、苏州市中医院骨伤科中医专科 7、扬州市中医院肿瘤科中医专科 8、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肺外结核病中西专病 医结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 重点专科(专病)入选建设项目名单 序号单位名称申报项目名称申报类别专科/病 1 江苏省中医院心血管科中医药专科 2 江苏省中医院妇科中医药专科 3 江苏省中医院眼科中医药专科 4 江苏省中医院外科(疮疡)中医药专科 5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心血管科中西医结合专科 6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骨伤科中西医结合专科 7 常州市中医医院心血管科中医药专科 8 常州市中医医院骨伤科中医药专科 9 无锡市中医医院骨伤科中医药专科 10 无锡市中医医院心血管科中医药专科 11 徐州市中医院心血管科中医药专科 12 无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烧伤科中西医结合专科 13 南京市中医院更年期综合征中医药专病 14 连云港市中医院脑血管科中西医结合专科 15 南通市中医院风湿专科中西医结合专科 16 苏州市中医医院脾胃专科中医药专科 17 盐城市中医院肿瘤科中医药专科 18 泰州市中医院骨伤科中医药专科 19 南通市中医院蛇伤科中医药专科 江苏省中医重点临床专科(第一、二、三批)

1、江苏省中医院:消化科、男科、心内科、妇科、眼科、推拿科、 针灸科、普外科、呼吸科、血液科 2、江苏省中医药研究院:心内科、妇产科 3、南京市中医院:骨伤科、针灸科、脑血管病专科、妇科 4、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瘰疠科 5、无锡市中医院:肿瘤科、骨伤科、心脏科 6、无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西医结合消化科、烧伤科 7、江阴市中医院:皮肤科 8、江阴市中医肝胆病外治医院:中医肝病 9、徐州市中医院:肛肠科、针灸科、心内科 10、常州市中医院:心血管科、骨伤科、肿瘤科 11、常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眼科、耳鼻咽喉科 12、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肝病科 13、苏州市中医院:骨伤科、消化科 14、昆山市中医院:消化内科 15、南通市中医院:消化科 16、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肝病科 17、泰州市中医院:眼科 18、姜堰市中医院:骨伤科 19、盐城市中医院:儿科、消化内科 20、连云港市中医院:脑血管科 江苏省中医重点临床专科(第四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体质辨识标准

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标准出台 2009年4月9日,《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标准正式发布,该标准是我国第一部指导和规范中医体质研究及应用的文件,旨在为体质辨识及与中医体质相关疾病的防治、养生保健、健康管理提供依据,使体质分类科学化、规范化. 《中医体质分类及判定》标准制订工作2006年6月正式启动,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中华中医药学会体质分会编制完成。标准共分为范围、术语和定义、中医体质9种基本分类和特征、中医体质分类的判定、附录(中医体质分类和判定表)5个部分。中医体质学者根据人体形态结构、生理功能、心理特点及反应状态,对人体体质进行了分类,制订出中医体质量表及《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标准。该标准应用了中医体质学、遗传学、流行病学、心理测量学、数理统计学等多学科交叉的方法,经中医体质专家、临床专家、流行病学专家多次讨论论证而建立,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21948例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出良好的适应性、可行性. 该标准将体质分为平和质、气虚质、阳虚质、阴虚质、痰湿质、湿热质、血瘀质、气郁质、特禀质九个类型,应用了流行病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遗传学、数理统计学等多学科交叉的方法,经中医临床专家、流行病学专家、体质专家多次论证而建立的体质辨识的标准化工具,并在国家973计划“基于因人制宜思想的中医体质理论基础研究”课题中得到进一步完善。 通过21948例流行病学调查,该标准具有指导性、普遍性及可参照性,适用于从事中医体质研究的中医临床医生、科研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并可作为临床实践、判定规范及质量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该标准曾在多家“治未病”中心及中医药科研单位以及26个省、市、自治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等)试用。 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 平和质 (A型) 总体特征:阴阳气血调和,以体态适中、面色红润、精力充沛等为主要特征。 形体特征:体形匀称健壮。 常见表现:面色、肤色润泽,头发稠密有光泽,目光有神,鼻色明润,嗅觉通利,唇色红润,不易疲劳,精力充沛,耐受寒热,睡眠良好,胃纳佳,二便正常,舌色淡红,苔薄白,脉和缓有力。 心理特征:性格随和开朗。 发病倾向:平素患病较少。 对外界环境适应能力: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适应能力较强。 气虚质 (B型) 总体特征:元气不足,以疲乏、气短、自汗等气虚表现为主要特征。 形体特征:肌肉松软不实。 常见表现:平素语音低弱,气短懒言,容易疲乏,精神不振,易出汗,舌淡红,舌边有齿痕,脉弱。 心理特征:性格内向,不喜冒险。 发病倾向:易患感冒、内脏下垂等病;病后康复缓慢。 对外界环境适应能力:不耐受风、寒、暑、湿邪。 阳虚质 (C型) 总体特征:阳气不足,以畏寒怕冷、手足不温等虚寒表现为主要特征。 形体特征:肌肉松软不实。 常见表现:平素畏冷,手足不温,喜热饮食,精神不振,舌淡胖嫩,脉沉迟。 心理特征:性格多沉静、内向。 发病倾向:易患痰饮、肿胀、泄泻等病;感邪易从寒化。 对外界环境适应能力:耐夏不耐冬;易感风、寒、湿邪。 阴虚质 (D型)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8〕1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加强中医医院管理,现就规范中医医院名称和中医医院的临床科室名称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中医医院名称 (一)中医医院命名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中医医院名称由通用名和识别名组成. 2.通用名一般应在"医院"前加注"中医"等字样.如识别名中含有"中医"等字样,或举办单位是中医药院校,中医药研究机构, 或含有中医专属名词的,通用名前可不再加注"中医"等字样.例如,"××医院"是"××中医药大学"的附属医院,"××医院"即可用"医院"作为其通用名称. 3.识别名一般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体现地域或举办人, 内容可包含行政区划名称(或地名),举办单位名称(或规范简称),举办人姓名,与设置人有关联的其他名词;第二部分体现医院具体性质,内容为中医学专业(学科,专科)名称,诊疗科目名称,诊疗技术名称,或中医专属名词.识别名中,第二部分-1- 可以省略,如"××省××市中医医院".识别名中如含有第二部分, 应符合中医药理论和专科专病命名原则, 如"××省××市整骨医院", 原则上不得采用西医专属名词. (二)中医医院名称出现下列情况的,须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准: 1.中医医院识别名称中使用"中心"字样的,或以具体的疾病名称作为识别名称的. 2.中医医院以高等院校附属医院命名,或加挂高等院校附属医院,临床实习医院名称的. (三)中医医院不得同时使用中西医结合医院名称. (四)中医医院名称中不得使用含有"疑难病","专治","专家","名医""祖传"或者同类含义文字的名称以及其他宣传或者暗示诊疗效果的名称. (五) 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进行所有权改造后, 不再属"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原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需进行相应变更. 二,关于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名称 (一)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名称应体现中医特点,首选中医专业名词命名.临床科室名称应规范,采用疾病名称或证候名称作为科室名称时,应按照《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TCD)和相关规范命名. (二)临床科室命名可采用以下方式: 1.以《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中医专业命名,如内科, -2- 外科,妇产科,儿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肿瘤科,骨伤科,肛肠科,老年病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 急诊科,预防保健科等. 临床专业科室名称不受《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限制,可使用习惯名称和跨学科科室名称等. 2.以中医脏腑名称命名,如心病科,肝病科,脾胃病科,肺病科,肾病科,脑病科等. 3.以疾病,症状名称命名,如中风病科,哮喘病科,糖尿病科,血液病科,风湿病科,烧伤科,疮疡科,创伤科,咳嗽科等. 4.以民族医学名称命名,如藏医学科,蒙医学科,维吾尔医学科,傣医学科,壮医学科,朝医学科,彝医学科,瑶医学科, 苗医学科等. 5.门诊治疗室原则上应以治疗技术或仪器设备功能命名, 如导引治疗室,穴位敷贴治疗室等. (三) 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名称不得含有"中医", "中西医结合", "西医"字样,不得使用含有"疑难病","专治","专家","名医""祖传"或者同类含义文字的名称以及其他宣传或者暗示诊疗

230个国家重点专科项目名单

230个国家重点专科项目名单 国家卫生计生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按专科分类排序一览表 序号 重点专科名称 医院名称 1 心血管内科(7个) 北京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朝阳医院 北京安贞医院 2 呼吸内科 (7个)北京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朝阳医院 3 专科护理专业(6个)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宣武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 4 神经内科 (6个) 北京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宣武医院 北京天坛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 临床护理专业(6个)

北京儿童医院 6 检验科 (6个)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 北京友谊医院 北京朝阳医院 7 老年病科 (6个) 北京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宣武医院 北京友谊医院 北京安贞医院 8 普通外科 (5个)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友谊医院 9 泌尿外科 (5个) 北京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10 妇科 (5个)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妇产医院 11

12 重点实验室(5个)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北京医院 13 感染性疾病科(5个)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地坛医院 北京佑安医院 14 骨科 (4个)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积水潭医院 15 内分泌科 (4个) 北京协和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16 产科 (4个)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妇产医院 17 麻醉科 (4个)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朝阳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18

国家中医药局直属机关“两优一先”表彰名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13个)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党支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党支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党支部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党委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血液科党支部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内科第三党支部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脊柱一科党支部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医疗第一党支部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第四党支部 中华中医药学会党支部 中国中医药报社第二党支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党支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心党支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59名) 欧阳波(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新闻办副调研员 闫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主任科员 马继红(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主任 武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副司长 张峘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监督处副调研员蒋健(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副司长 陈丽娜(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主任科员 吴振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欧大非洲处处长 张洪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副局长 黄尧洲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副院长 麻柔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党委委员 刘小英(女)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门诊部科护士长 郭军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男科主任 尚晓泓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检验科主任 李权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肛肠科主任 沈德宝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工会副主席 翁维良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首席研究员 田金英(女)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老干部处处长 曹炜(女)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党办副主任 胡元会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心血管科主任 林洪生(女)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肿瘤科主任 张素秋(女)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护理部主任 陈振酉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办公室主任 魏军平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医务处处长 杨秀捷(女)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急诊科副主任 张静茹(女)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药剂科党支部书记刘贵建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检验科主任 朱立国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副院长 曹艳霞(女)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脊柱一科护士长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汇报

10月24日下午,医院在行政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了2012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工作启动会,就申报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了安排。院领导梁朝朝、余永强、王润玲、鲁超、李家斌、相关职能处室及临床科室负责人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副院长李家斌主持。 会上,江济华副处长代表科研处就2012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工作做了具体布置,并表示科研处已对安医大附一院全院科研资源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充分准备。要求申报科室在11月30日前将初稿报送科研处。 李家斌副院长根据近两年安医大附一院专科建设开展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指示,他强调相关科室的专科建设负责人应加强与各科中华医学会主委的联系,以便了解各专科的评分标准,并按评分标准严格整理、撰写申报材料,以确保申报书的质量,提高申报书的撰写水平。 余永强院长在听取汇报后指出:一、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申报工作应提前谋划,等任务来时,再对照申报文件的要求做出部分调整;二、要充分整合安医大附一院全部公共资源,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高,在短期内弥补差距和不足;三、应注重医院临床业务的开展,加强安医大附一院临床综合实力,提高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技术水平,并以重点专科建设为契机督促和推动各学科亚专科的发展。 最后,梁朝朝书记做了总结性发言。他认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是

医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安医大附一院专科建设的形式较为严峻,应大力扭转局势,在申报数量和质量上做文章。他提出两点建议,首先,医院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进行专科建设的研究并跟踪进程,及时了解专科申报的具体情况,并邀请专家帮助各申报科室进行材料的审核及修改。同时,他还指出各申报科室也应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确立执笔人,并定期召开会议,以取得安医大附一院重点专科建设上新的突破。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书--实用讲解--实用.doc

附件 3 编号:□□□□□□□□□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书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专科名称: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填写说明 一、临床重点专科申报表各项内容的填写应实事求是、认真严谨、准确完整;字迹清晰易辨,不得使用没有规定的符号、代码和缩写,不得填报虚假信息。 二、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主要填写医院相关情况。“医院名称”应 填写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第一名称全称。三、“医院类别” 填写“综合”或“专科”,“医院等次”应填 写“甲等”或“乙等”。 四、“联系电话”应填写医院院办公室电话或负责重点专科事 宜的科室电话。 五、“实际开放床位数、业务用房建筑面积”指申报临床重点专 科当年的情况。 六、“医院在编人数”指申报临床重点专科当年的情况。 七、“申报专科负责人”指申报临床重点专科的科室负责人。 八、“技术队伍情况”指申报临床重点专科当年在科室工作人员 的情况。 九、“学术团体及专业杂志任职情况”指在全国、全省本专业学 术团体中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等职,或在相关专业 杂志中担任主编、副主编、常务编委等职的情况。其中 1 人兼任多个职务的只填最高级别职务。 十、“医疗工作情况”指学科带头人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简历,并 简要介绍学科带头人的医疗水平及技术特长。 十一、“近五年所承担的科研项目、获奖成果、专利、发表论 著等情况”,指学科带头人在评估周期内,所主持或承担的科研项

十二、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 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 十三、“诊疗技术”列出开展主要技术项目名称以及近五年开展 的总例数。 十四、“特色技术及其先进性说明”列举能够独立开展的 3-5 项特色技术,说明其临床效果以及在国内外所处的地位。 十五、“住院病种”指根据《国际疾病分类》( ICD-10)中的病名确定,按照出院第一诊断进行统计,本专业住院患者排位在前 5 位的病种。患者总例数、急危重症比例、疑难症比例、治愈率、平均住院日、人均费用是指针对所填写的某一病种的相应指标。 十六、“医疗水平和医疗服务指标”指在专科申报近五年本专业 的指标,先填写年度,然后在年度栏下方填写相应指标情况。 十七、“年重大医疗事故发生次数”指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 十八、“每张床净使用面积”指用本专业业务用房面积除以床位 数所得数据。 十九“特色技术应用比例”指应用特色技术治疗住院(或门诊) 患者数量占本专业住院(或门诊)患者总数量的比例。 二十、“派出在职深造学习”指专科申报近五年派出本科室人员 读取学历或学位学习的情况。 二十一、“派出进修培训”指专科申报近五年,派出本科室人 员进修培训半年以上的情况。 二十二、“继续医学教育”指近五年参加卫生部级的继续医学教育。 二十三、“科室内人才培养情况统计”指近五年科室内人员经过培养获得学位或进修人次;“对外培养人才情况统计”指近五年经本

疼痛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疼痛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900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5.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6.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疼痛科病床少于30张单项否决,要求独立病区、独立护理单元、不含其他功能床位。 第 1 页共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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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情况外,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 分 评分标准备注 一基础条件65 1 发展 环境 (5)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3 评估前3年,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3分;规划欠合理得1分; 无规划不得分。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 措施 2 评估前3年,政策、措施齐全;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1分; 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是医院重点学科不得分。 2 专科 规模 (20) 床位数10 至少有1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80张,得6分;每增加20张床加 2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10 ≥6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5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 分。 3 支撑 条件 (40)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 要 20 各科医疗技术队伍整体实力强得10分,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10分。 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 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 宜性 10 满足需要得5分;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得3分;具有适宜性得2分。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10 评估前3年,投入≥300万元得10分,每少30万元减1分;未专 款专用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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