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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工时制度

三种工时制度
三种工时制度

现在我国存在三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标准工时制,是由立法确定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8小时之外工作的,就属于加点;超过8小时部分的时间,就是加点的时间。休息日、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属于加班;休息日、节假日工作时间,就是加班时间。因此,10月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0月4日、5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可以选择调休,不支付加班工资;也可以选择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不定时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也称为不定时工作制,它是指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通俗地讲,不定时工作制就是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主要有以下三种:(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受固定工作时数限制,所以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无法认定其加班加点的时间。因此,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13条第4款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即关于加班加点工资制度的规定)”。但是,地方性立法如上海、深圳等都规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因此,10月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0月4日、5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公司不用支付加班工资,也不用调休。

(3)综合计算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按劳部发[1994]]503号文件规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也有三种: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实行这一工时形式的企业,无论选用周、月为周期,还是以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职工的平均周工作时间、月工作时间、季度工作时间、年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按规定支付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即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由此可见,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劳动者,工作日正好是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则应按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

支付加班工资。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加班加点的时间,均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如何理解综合工时的加班问题

(1)标准工时制度下的加班。10月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0月4日、5 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可以选择调休,不支付加班工资;也可以选择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不定时工时制度下的加班待遇。10月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0月4日、5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公司不用支付加班工资,也不用调休。

(3)综合计算工时制下的加班待遇。10月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0月4 日、5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不支付加班工资也不调休;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均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3、实行计件工资的,国庆加班工资如何拿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只有在完成定额任务且实际工作时间达到标准日工作时间之后,根据用人单位的命令和要求从事劳动的,才视为加点;在休息日或节假日,根据用人单位的命令和要求从事劳动的,即视为加班。因此:

10月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加班期间完成的产品件数乘以单位产品的工资金额,再按《劳动法》规定乘以300%。即:

加班工资=计件单价×300%×件数。

10月4日、5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加班期间完成的产品件数乘以单位产品的工资金额,再按《劳动法》规定乘以200%。即:

加班工资=计件单价×200%×件数

原国家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五条规定:“依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当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报酬(本人工资的150%),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本人工资的300%)。而且,延长

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延长工作时间的,同样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所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可以不受国家延长工作时间的时间限制的说法是错误的。

原国家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七条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如果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从劳动部的解释可知,由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以一定的周期来计算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的。所以,只有在整个计算周期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的部分,才能作为延长工作时间。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当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协商,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休息休假权利以及企业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加班加点的工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须批准

有一些用人单位对职工说,我们公司执行的是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因此没有加班,不发加班费。由于一些劳动者对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不熟悉,就给懵住了。其实单位这种解释是错误的。

其一,凡是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必须经过劳动部门的批准,也就是说,要有批准的文件。

其二,即使一个单位有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批准文件,也不是意味着这个所有岗位、所有职工都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在一般情况下,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只是对某些特殊需要的单位和岗位,不可能一个单位全部适用。因此,要看批准的文件规定的哪些岗位。

三,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并不是可以不讲工作时间,超过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也必须按加班计算。

两种方法了解单位实行何种工时制度

第一、看劳动合同中有没有相关规定。

工作时间是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之一,用人单位应将特殊部门的特殊工作时间制度写入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重要依据。但这只是用人单位实行某种工时制度的初步证据。

第二、看用人单位有没有向劳动行政部门即国家劳动部或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作过审批或备案手续。

根据上海市劳动部门的最新规定,凡被批准执行不定时和综合工作时间的单位,必须向职工公示被批准的岗位、有效期、计算周期等事项。

否则,即便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某个岗位实行的是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这种约定也是无效的。因为未经审批,用人单位无权自行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根据上海市的有关规定中央直属企业,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应报国家劳动部批准,并报上海市劳动局备案。市属企业,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应报上海市劳动局批准,并报所在区、县劳动局备案;区、县企业,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劳动局批准;其他无主管部门的企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加班计算方法(集中工作集中休息)

1、首先确定审批:本办法所称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

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2、如果以采用以月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的,计算方法如下:

确定当月中综合工时的工作小时:210小时(一般集中工作集中休息)

A、确定当月标准工作时间:(是22天*8=176小时/21天*8=168小时)*标准工时以企

业标准为准,没有统一固定时间

B、二者的时差即为加班时间:即210-176=34小时

注:一般延长工作加班不超过1小时-1.5小时,累计当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2、计算方法:

在职的全日制加班工资计算:

1)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合同工资/ 21.75天/8小时

1000/ 21.75/8=5.75元/每小时

2)综合工时的加班工资=5.75元/每小时*再乘以加班小时

其中:A、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计算

B、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按150%计算

双休日加班不在计算中

注;非全日制2011年最低小时工时不得低于11元。

XX有限公司工时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工时管理制度

第一条工作时间 (一)规定的工作时间为8:00-12:00、13:30-17:00,每天7.5小时、每周6天工作制; 特殊岗位按申请的工作时间执行; (二)如遇特殊情况或本职工作未完成的,应遵循“敬业”原则服从公司的安排; (三)因工作需要外派驻地的员工,应按项目进度要求配合工作时间,服从公司安排; 第二条考勤管理 (一)公司实行上下班签到登记,每天签到两次,分别在上班、下班时操作,员工应按时上班,提前到达工作岗位进行必要的班前工作准备; (二)严格执行请假责任制,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均须向上级领导告知或请假,迟到、早退需填制《非正常签到证明单》、请病、事假需填制《请假单》,以上无上级批准签字的均按无故缺勤 处理,与出勤工资挂勾进行扣减; (三)超过上班时间5分钟或以上视为迟到,提前下班时间10分钟或以上视为早退,迟到、早退按分钟扣罚,以打卡记录为标准,5分钟以内可以忽略,超过5分钟的从超过(提早)时间起每1分钟按RMB1元计算; (四)事假、病假最小单位为0.5小时,迟到、早退超30分钟按事假处理,无请假者视为无故缺勤,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者作缺勤

半天处理,2小时以上者作缺勤1天处理;一年内累计无故缺勤3天(含)以上者,扣罚当年年终奖金50%并进行通报,累计5天者,取消当年年终奖金并予以解雇处理; (五)按国家法律规定和全国年节相关放假办法给予员工享受有薪假期,包括: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三八、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 第三条休假管理 (一)病假 1. 员工因病需治疗或住院的,可请病假,病假需提供就诊病历, 并履行请假手续的审核,病假工资按出勤日工资50%计算; 按以上标准计算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2. 员工因公病假期间薪酬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二)事假 1. 员工因个人事务处理需请事假,须在《请假单》上注明事假事 实原因; 2. 事假3天(含)以上者,须在《请假单》上注明工作安排情况, 以确保所负责的工作不受影响,本项请假需增加总经理批准;3. 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工资按月(年薪)计算的,以月平均计 薪天数,按比例扣减。 (三)婚假(有薪假期) 1.按法定年龄、程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员工可享受婚假3天,属晚婚者(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增加婚假10天,共

工时与薪酬管理制度

002 工时与薪酬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1、公司制定并维持《工时与薪酬管理制度》并确保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2、公司将此管理制度张贴在公告栏上,以供全体员工查阅。 3、公司确保员工每7天周期中至少休息1天。 4、员工依法享受病假、工伤假、法定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待遇。 5、员工喝水及去卫生间的私人时间,公司不作限制。 6、停工待料补贴:由于公司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 的,公司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支付工资。 7、其它事项见《员工手册》中的“薪酬制度”、“考勤与休假制度”、“员工福利”。 员工加班自由 1、公司确保员工加班出于自愿,员工加班申请如果超时将不予批准,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 和加班时间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可批准员工加班,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借口强迫员工加班。 2、员工自愿加班的,在【自愿加班确认书】签名确认。经员工确认后的【自愿加班确认书】 由班组长交部门负责人审查,再移交人事部审核,确认加班时间与加班安排符合规定要求,并存档

管理。 3、自愿加班的员工,如因故不能加班,可于下班前口头向组长主管讲明原因,即可无需加班。 4、未填写【自愿加班确认书】的员工,若需加班,可向组长主管申请加班。 5、本公司规定生产旺季的工作时数每天不超过12小时,每周不超过72小时。 6、如果员工是非自愿加班,员工或员工代表可向厂长或人事部申诉,共同协商解决。 工作时间 1、所有员工每周正常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星期六、星期天为休息日。 2、上班时间规定如下: a.仓库、装配部、QC部、工程部、喷油部、移印部、写字楼、总务清洁上班时间为: 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30。中午休息两个钟。 b. 注塑部: 00:00---12:00直落班,中间吃饭60分钟,不用打卡,计为上班时间。 3、员工若自愿加班的,加班时间为: a. 周一至周五晚上18:30---- b. 周六或周日。 4、工作总时间超过法定正常工作时间的,均按加班计算。 5、员工依法享有带薪法定假日:

工时管理制度细则

工时管理制度细则 工时管理制度细则(试行) 1.0目的 1.1保证公司保持与同行业具有竞争力的薪资水平 1.2促进车间生产的工作效率 1.3强化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人翁思想 1.4提高公司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力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州精惠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所有一线生产员工 3.0参考资料 无 4.0职责 4.1员工:必须把每天的生产数量自核对后,按照实际数量填写《生产日报表》,交由班组长签字确认。 4.1.1不能虚报、谎报。如发现员工存在虚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该员工100-500元的罚款。并将其当天的工时按照实际数量进行核算。 4.1.2 每天的生产日报表必须按规定填写清楚,如有不清楚的地方,所造成的损失由员工自己承担。 4.1.3 如遇不合理的工时应第一时间向组长反映,不得以各种借口消极怠工或停工。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4.2班组长:必须每天把员工的上报的生产量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后,应及时交给公司工时管理部门。 编制: 审核: 批准: 4.2.1如发现员工存在虚报、谎报的行为,应及时的向车间管理部门和工时管理部门反映。

4.2.2如发现班组长没有进行核对而签字确认或知道员工虚报、谎报而不上报的,将给予该班组长100-500元的罚款并扣其当月代班费50%。 4.2.3 如遇到员工反映工时不合理,应及时的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做出及时的调整。 4.2.4 如遇到员工反映工时不合理而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造成一些不良后果,公司将严肃处理。 4.3车间管理部门:不定期的对员工生产的产品的数量进行核查,同时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及时的与工时管理部门对工时进行调整。 4.4工时管理部门:不定期的对员工生产的产品的数量进行核查,同时根据实际生产情况会同车间管理部门和各班组长对不合理的工时给予及时的做出调整。 4.4.1遇到工时不合理的反映,应及时的会同各有关部门对不合理的地方做出及时的调整及修改。 5.0通则 5.1残疾人的工作安排 5.1.1参与一线生产的残疾人员工,也将参与工时考核。 5.1.2有条件的残疾人愿意参与工时考核的,需提出申请,由公司管理部门审核。 编制: 审核: 批准: 5.2公司新招收的技术工 5.2.1对于公司新招收的技术工,公司将给予5-10天的试用期,在试用期中新员工不参与工时考核。5-10天试用期以后公司也将对新员工实施工时考核。在试用期中,新员工的工资将按照其基本工资给予支付。原则上试用期的员工不安排加班,如需要加班的,按照公司规定的加班工资给予支付。 5.2.2新进技术工在适应期满时,应由班长提出申请,经车间领导核准后,方可参与工时考核。

工作计划与总结管理制度

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落实公司目标管理,使公司整体工作方向保持一致,工作条理清晰,定位明确,提高工作效率.实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3.0内容 3.1 各部门根据公司和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月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月、周工作计划采用统一 格式编制,每月的工作计划必须于当月的5日17:00前交人事部,每周五17:00前必须提交下周工作计划到人事部。 3.2 各总监、经理、主管应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围绕公司领导下达的指令,对所管辖的各部门计划 进行整合,列出工作计划。 3.3 人事部于每月6日17:00前将各部门工作计划汇总交总经理,于每周六17:00前将周工作 计划汇总交总经理。 3.4 月、周工作计划必须要有明确的工作任务、计划完成日期、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应达成的 重点目标等。 3.5 各部门在编制工作计划时,必须对上周、上月的工作计划作出工作总结,正在进行的工作要 说明工作进展程度,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计划必须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3.6 工作计划的跟进与实施 3.6.1 各部门应逐级下达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的实施责任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3.6.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重点工作的协调与监控,负责协助落实各项重点工作。 3.6.3 各部门在调整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不能实行或中途终止时,应及时反馈人事部,并说明原 因。 3.6.4 人事部于每周六、每月底举行工作总结会。会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6. 4.1 通报上周、上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计划。 3.6. 4.2 各部门通报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需要协助解决的事项。 3.6. 4.3 公司对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和指引。 4.0 工作计划管理 4.1 各部门没有按时提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处罚款100元/次。 4.2 工作计划与总结的内容不完整(重要工作未列入、总经理指示的重点工作未列入等),每遗漏

三种工时制度

现在我国存在三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标准工时制,是由立法确定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8小时之外工作的,就属于加点;超过8小时部分的时间,就是加点的时间。休息日、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属于加班;休息日、节假日工作时间,就是加班时间。因此,10月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0月4日、5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可以选择调休,不支付加班工资;也可以选择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不定时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也称为不定时工作制,它是指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通俗地讲,不定时工作制就是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主要有以下三种:(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受固定工作时数限制,所以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无法认定其加班加点的时间。因此,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13条第4款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即关于加班加点工资制度的规定)”。但是,地方性立法如上海、深圳等都规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因此,10月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0月4日、5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公司不用支付加班工资,也不用调休。 (3)综合计算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按劳部发[1994]]503号文件规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也有三种: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实行这一工时形式的企业,无论选用周、月为周期,还是以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职工的平均周工作时间、月工作时间、季度工作时间、年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按规定支付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即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由此可见,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劳动者,工作日正好是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则应按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

标准工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标准工时制定与管理,方便生产效率计算。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作业标准工时的测定、制定、修改等。 3 职责 精工部加工工艺科及生产部装配工艺科工艺人员负责标准工时的测定、制定、修改。 4 标准工时管理规定 4.1定义 4.1.1 标准工时 某一加工工序,在标准的作业条件下,中等熟练作业人员以正常之努力,完成一件工作的时间,称为标准工时,单位为分·人/件(或秒·人/件、小时·人/件)。 4.1.2 标准产量 某一加工工序,在标准的作业条件下,中等熟练人员以正常努力,在一个工作日内( 一般为8小时),可以加工完成的产品数量,称为标准产量,单位为件。 4.1.3 标准工时与标准产量的关系 标准产量(件)=每日工作时间(分)×80% 标准工时(分/件) 4.2 标准工时的测算方法 4.2.1 作业时间测算 4.2.1.1新产品小批试制时,精工部加工工艺科及生产部装配工艺科工艺人员按作业指导书工序要求持秒表在作业现场对每一工序作业时间进行实际测算。 4.2.1.2 应选择生产较为顺畅时进行测算,并连续测试10个以内的周期时间。 4.2.1.3周期时间系指作业人员从取料开始到下一次取料的总时间。 4.2.1.4工序实测时间=测试总时间/测试周期数。 4.3 标准工时管理 4.3.1标准工时制定与作用 4.3.1.1精工部加工工艺科及生产部装配工艺科测标准工时,并填入作业指导书及工序卡片,分发相关部门。 4.3.1.2如系流水作业,精工部加工工艺科及生产部装配工艺科测定每个工作站标准工时后,应利用工业工程、平衡手法,对每个工作站工作内容、人数进行平衡分析,必要时应对工艺流程作调整,以利生产线平衡。 4.3.1.3流水作业标准产量以该流水线瓶颈站位标准产量为准,即各工作各标准产量最低的一站。 4.3.1.4生产部依据标准工时制定生产计划中产量定额。 4.3.1.5精工部及生产部依据标准工时进行效率管理等作业。 4.3.1.6财务部依标准工时制订标准成本制造费率等作业。 4.3.1.7市场科依据标准式时评估接单量等作业。

标准工时管理办法

文件更改历史 1.0 目的 1.1 规范标准工时管理,相关操作标准化制度化. 1.2 使相关人员对操作加深了解,更好的开展工作.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东品胜电子股分有限公司和四川品胜电子有限公司所有产品标准工时的管理. 3.0 名词解释 标准工时: 合格的作业人员(具有正常的体力和智力,在劳动技术方面受过良好的训练,并具有一定熟练度的工人)在标准的作业方法和条件下,以正常的作业速度完成某一工作所需的時间﹔其计算公式为:标准工时=实际作业时间×(1+评比系数)×(1+宽放率)=正常作业时间×(1+宽放率)宽放率(%): 指为剔除操作者因生理限制、操作方法、客观条件等造成的时间延误影响, 给正常作业时间加入的修正系数,通常以工作抽样法获取基础数据来确定; 其计算公式为: 宽放率= 宽放时间/净工作时间*100% 评比系数:是校正正常作业速度差异的系数。 其计算公式为: 评比系数= 实际速度评定值/正常速度评定值 影像分析:通过作业录像进行分析,可以精确地对作业时间及动作要素,进行测定及研究分析; MOD法:根据人体动作的部位、动作的距离和工作的重量,预测操作所需标准时间的方法; 生产线平衡:工序流动间负荷之差距最小﹐流动顺畅﹐减少因时间差所造成的等待或滯留现象; 生产线平衡率计算公式为: 生产线平衡率=(各工序时间总和/(生产节拍*投入人数))*100% 生产节拍:通常把一个流程中生产节拍最慢的环节叫做“瓶颈“(Bottleneck),其工位的标准工时就称之为生产节拍。 CT:是Cycle time的缩写,即生产周期,两个相同工序之间的时间间隔; SMT: 电子电路表面组装技术(Surface Mount Technology, SMT),称为表面贴装或表面安装技术 生产部:包括生产一部、生产二部、注塑部 4.0 部门职责 IE部/生产工程部:负责所有产品标准工时的管理、制定和复核; 监察审计部:负责参与处理生产线的标准工时问题的申诉评估; 生产部:严格按照IE部/生产工程部提供的标准工时作业. 5.0 运作程序 5.1 标准工时制定的手法 5.1.1 使用影象分析和MOD法时,其分析的重点在操作动作分析,可只取一个正常的生产周期; 5.1.2 使用秒表法测量,作业时间一致性较好的普通工位最少测量5次连续作业的产品;除此情形外,

企业制度建设工作总结

企业制度建设工作总结 企业制度建设工作总结 篇一: 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公司内控制度方面的基本情况说明 2017年4月14日 一、制度体系的基本情况: 截至到目前,公司内部制定并仍有效、在沿用的规范性文件(含各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作流程)共计57份,其中: 安全、综治管控类11份,生产组织、服务质量管控类13份,固定资产、设备及工程管控类6份,人力资源管控类(包括干部管理、薪酬及绩效管理、员工教育培训、考勤休假加值班管理、社会统筹管理等)14份,物资采购、后勤管控类4份,财务管控类3份,其它管控类6份。 今年年初,按照集团“持续改善管理”的目标要求和自身开展“制度执行年”的工作所需,公司对2017年之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结合管控实际需要整理出60份现行规章制度,并分门别类提出了保留、修订、废止的意见。60份规范性文件中,公司将其中仍可沿用的45份文件汇编成册并印发到各单位、各部门供日常查阅,同时为后一步深入推进“制度执行年”的工作提供基础;另外对其中的12份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并明确了主责部门和完成时限,同时废止了3份文件。 二、制度执行情况及相关措施:

总体上来说,以“制定好”和“执行好”为主线,通过近两年多措并举的方式,公司在制度执行力方面有了较大的改观,突出表现在中层管理团队、基层员工对集团、公司各方面的管控要求、管控目的更明白,对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掌握的比较到位,能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在日常工作中能时时刻刻按规则处事,大到一个项目的运作、一项工作的推进,小到一支笔、一件工具的购臵,都能按照集团和公司的规定去处理。 采取的具体措施: 总的来说把握了以下原则: 1、集团有明确规定的,按集团规定执行; 2、集团没有明确规定的,按公司已有的规定执行; 3、集团、公司都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公司会议集中商讨一个方案,权限范围内的按方案执行,权限范围外的报集团审批同意后执行。 1、抓好制度的“制定”环节: 一是要求出台的制度要简洁、适用、有效。公司近两年推出的各项管理规定,文字上基本上没有“穿衣戴帽”的废话,都是结合日常工作实际、有明确管控要求、可操作性强的实质性内容。 二是要求制度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同时相互之间不存在冲突。这两个要求既是为了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同时也是为了避免操作部门和人员“无所适从”。同时通 过“必要会签”的环节,避免“各自为政”、互不通气,保证制度之间不发生冲突或遗漏。

标准工时管理规定

标准工时管理规定 1.目的: 1.1推动生产体系效率的改进,实现公司效益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1.2为制定生产计划和标准成本提供基本数据;为生产能力、作业效率、薪资支付、人 员配置等方面管理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机型的生产加工。 3. 权责: 3.1工程部IE专项小组负责标准工时和标准产能的制定和发布;负责推动生产体系效率 的改进、提高和监督。 3.2生产工程课工艺组负责制定作业标准书、工艺流程图、QC工程图等相关文件,参与效 率体系的改进、提高。 3.3 PMC负责依据标准工时、人均产能等相关信息,合理制定生产计划。 3.4制造部组织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积极参与效率的改进和提高。 3.5品质部负责对生产过程进行有效的管控,并积极参与效率的改进和提高。 4. 规定: 4.1标准工时定义: 是指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一位受过训练的熟练作业者,以标准的作业方法及合理 的劳动强度和速度下完成符合质量要求的工作所需的作业时间。 4.2标准工时的应用: 标准工时可以使参与工作的全体人员都可以客观准确的计划、实施并评价其工作结 果,是DXC的作业管理基准,其应用在以下几个方面: 4.2.1制定生产计划。 4.2.2 人工工时计划及人员计划。

4.2.3可以在“4M1E”的其中某个因素不同或发生改变时进行评价。如:不同作业方 法的优劣。 4.2.4用作产品的人工成本控制与管理基准。 4.2.5对客户的估价和报价。 4.2.6设备与工装的需求计划。 4.2.7革新与改善的成绩评价。 4.3标准工时的测量方法: 采用秒表法或MOD法。 4.4生产线的标准工时制定: 在作业方法及作业条件进行标准化以后,每3个月由工程部IE工程师进行工时测量 和调整,作成“制程规划及标准工时表”(DXC-EDFM-18/2)和“各机种产能表” (DXC-EDFM-10)。 4.5标准工时的管理: 4.5.1随着作业方法及工艺改进而不断更新与提高,需要重新制定标准工时。 4.5.2新产品及新作业量产前的作业时间由生产工程课助理工程师以上人员来测量 和评估,为设备、工装、人员的配备提供参考依据。 4.5.3标准工时制订出来后,相关部门按照标准工时合理制定产能、人员需求、工装 配置等方面计划。 4.5.4工程部要不断分析和改进影响标准工时的因素,切实提高生产效率。 4.5.5制造部门应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并如实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工时损失时间,每 月进行一次汇总,以对损失工时的责任进行明确区分。 5、记录表格: 5.1 “制程规划及标准工时表”(DXC-EDFM-18/2) 5.2“各机种产能表”(DXC-EDFM-10)

精益生产之标准工时管理办法

精益生产之标准工时管理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标准工时之制定与管理,方便生产效率之计算,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产品作业标准工时之测定、制定、修改等,均适用本办法. 1.3.权责单位 1)生技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标准工时管理规定 2.1.定义 2.1.1.标准工时 某一加工工序,在标准的作业条件下,中等熟练之作业人员以正常之努力,完成一件工作的时间,称为标准工时,单位为分、人/件(或秒、人/件、小时、人/件). 2.1.2.标准产量 某一加工工序,在标准的作业条件下,中等熟练之人员以正常之努力,在一个工作日内(一般为8小时),可以加工完成的产品数量,称为标准产量,单位为件. 2.1. 3.标准工时与标准产量的关系 标准产量=标准工时*标准人数*每日工作时间 2.1.4.宽裕时间、宽裕率 1)为了执行所定之作业,必要的、不可避免的耽误时间,称为宽裕时间. 2)在本公司管理现状下,完成作业所必要的不可避免的耽误时间,称为管理宽裕,如工装夹具之安装、整理整顿等. 3)为恢复疲劳所必要之耽误时间称为疲劳宽裕. 4)因人类生理需要必要之耽误时间称为生理宽裕,如喝水、上洗手间等. 5)计算公式

管理宽裕率=管理宽裕时间/实际时间*100% 生理宽裕率=生理宽裕时间/实际时间*100% 疲劳宽裕率=疲劳宽裕时间/实际时间*100% 宽裕时间=管理宽裕时间+生理宽裕时间+疲劳宽裕时间 宽裕率=宽裕时间/实际时间*100%=管理宽裕率+生理宽裕率+疲劳宽裕率 6)评核系数 测试实际作业时间时,参照之作业人员,其劳动熟练程度与中等熟练工人之比较系数称为评核系数.系数越大表示其劳动熟练程度越高. 2.2.标准工时的测算方法 2.2.1.作业时间测算 1)新产品小批试制是生技部工艺人员持秒表在作业现场对每一工序作业时间进行实际测算. 2)应选择生产较为顺畅时进行测算,并连续测试20个以上的周期时间. 3)周期时间系指作业人员从取料开始到下一次取料的总时间. 4)实测时间=测试总时间/测试周期数. 2.2.2.评核系数测算 生技部工艺人员根据观测之作业人员劳动熟练程度,给出评核系数. 2.2. 3.宽裕率之测算 生技部工艺人员根据作业条件测算宽裕,其中: 1)管理宽裕率:一般取3%-10%. 2)疲劳宽裕率:一般取5%-20%, 3)生理宽裕率:一般取2%-5%. 2.2.4.标准工时的计算 标准工时=实测时间*评核系数*(1+宽裕率) 2.3.标准工时管理 2.3.1.标准工时之制定与作用 1)生技部测定标准工时,并填入作业标准书,分发相关部门.

制度管理工作总结

制度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这一年来,在市应急办的指导下,围绕“一案三制”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实施五大推进、提升内涵发展、为跻身中部百强县而努力奋斗”的工作中心,为纵深推进“二四六”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服务协调作用,积极开展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加强应急平台建设。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体评价 进一步健全了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完善了应急管理预案。充分利用“”、“”、“”等纪念宣传日开展了一系列防震减灾、应急演练等活动,并及时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应急管理突发事件的预警、监测等机制,从而牢固树立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同时加强了特殊行业应急演练,各主要部门和特殊岗位各自进行了不小于2次的专业应急演练和培训。民政局还组织各乡镇民政助理员赴省参加了自然灾害信息鉴定员的培训,系统的对防灾减灾救灾政策进行了学习,提高了应急管理队伍的素质建设。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各个应急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应急管理知识,全年宣传活动共悬挂标语200余条,发放《山西省防灾应急手册》等3000余册,发放传单60000余份,特别是针对学校、乡村进行了大量宣传和普及,提高了全民面对突

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在设置了府西广场、城南生态园、城东森林公园、绛河苑等四个公园广场作为应急避险场所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避险场所的基础设施、标志牌和指示牌等基础设施。经信局、民政局牵头,协调粮食中心等大中型超市作为应急物资储备点,储备大量的面粉、大米、食用油、简装食品、饮用水等基本生活物资,从而为应急救援提供了物质保障。 二、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应急响应、处置程序、规章制度、应对措施和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完善总体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应急预案,不断修正全县各专项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明确专项指挥部,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实现县、乡镇(区)应急管理机构的上下对应。充分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及时组建各类专业队伍,加强团结协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练就应急本领,打造一流应急队伍。我县卫生局在“六种能力”即:依法行政能力、快速反应能力、综合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规范管理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的指导下,将有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丰富经验的人员吸收到应急队伍中,应急卫生队伍已达120人。

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

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 三种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中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综合工时制和。 中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且符合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度。对于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以便安排劳动者休息。其工资由企业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分别以月、季、年等为周期,,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并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平均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不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完成劳动定额情况计发。对于符合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劳动者,企业要安排其享受带薪年休假。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的有关规定,要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工时管理制度细则

工时管理制度细则 1.0目的 1.1促进车间生产的工作效率、提高产品质量 1.2强化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人翁思想 1.3提高公司在西安同行业中的竞争力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一线生产员工 3.0职责 3.1员工必须把生产任务与物料核对后,按照实际要求填写《生产任务单》内容。如有不清楚或有误的地方应及时核对并改正,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员工自己承担。 3.1.1 《生产任务单》必须有检验员及库管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缺一不可。特殊情况下可以由公司其他领导代签,但必须给综合部说明情况。 3.1.2 如遇不合理的情况应第一时间向班组长反映,不得以各种借口消极怠工或停工。一旦发现按公司通用管理制度严肃处理。 3.1.3班组长:按规定的时间把员工的《生产任务单》进行收集并核对后及时交给公司生产部,生产部每月底交给综合部进行计算(技术质量部出工时标准)。 3.1.4 如发现班组长没有进行产品核对而签字确认导致工时统计错误的,该班组长负全部责任。 4.0通则 4.1公司新招收的工人 4.1.1公司新招收的工人为实习学徒,工资为1800元,公司将视其工作能力给予1-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新员工不参与工时考核。经定级评审小组考核升为D级后,试用期结束。试用期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将不予聘用。 4.1.2新进工人在试用期期满时,应由班长向考核评审小组提出申请,经评审小组考核合格后,方可定级并参与工时考核。如需延长试用期,经考核评定后可适当处理。 4.2 D级工 4.2.1级别为D级的员工各班组应安排一位老员工(师傅)负责,并在其带领下工作。在晋级C级之前,应一直由师傅负责学徒工的操作

制度执行情况(总结10篇)

《制度执行情况》 制度执行情况总结(一): 制度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为推进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的落实,召开了专题会议,在会议 上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会议结束后,对我行的重要岗位轮岗、换户 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查工作顺利开展。 我行接到通知后,县行党支部立即召开了行务会对文件要求进行全方位的学习,行长亲自披挂 上阵,成立了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自查领导小组,行长亲自担任组长, 两位副行长为副组长,二部一室主任为成员。为顺利开展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 控制度自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开端。为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县行结合正在开展的银行业内控和案防 制度执行年活动,展开了更细、更深入的自查工作,实行双管齐下工作方针,查找问题分析原因, 确保了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情况 ( 一) 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轮岗及强制休假。我行始终坚持认真执行重要岗位及敏感环节轮 岗制度,每三年进行一次岗位轮换,为有效推动各项业务的开展带给了保障,全面提高了重要岗 位及敏感环节工作的安全性。在强制休假方面,我行按照上级行文件的规定,要求休假人员休假 时间务必到达 5-10 个工作日,休假期间并安排代指管理人员代替休假人员的岗位,确 保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今年以来,我行休假人员为 2 人。 ( 二) 县行领导班子成员情况。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干部交流暂行规定文件精神,我行 正副行长属于异地交流任职,县行行长任行长在我行任职未满三年,年龄不足50 周岁。县行两位副行长年龄不足45 岁,我行行长在本地任职未到达 5 年。 ( 三) 换户管理及客户管理工作情况。我行在贷款客户的管理中,坚持两个以上客户经理 工作制度并实行客户经理每隔两年进行一次换户管理。今年以来,我行客户经理应换户管理人 数三,换户管理人数三次。确保了换户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打下 了坚持的基矗 xx县支行在此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落实自查工作中能够从严、 从谨,并且坚持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督促了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的落 实,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自查相结合,在检查信贷、财务、会计等重点业务领域的同时,全面了 解了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落实工作进展情况,经过自查我行在重要岗 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落实不存在问题。 制度执行情况总结(二): 制度执行情况小结 我所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省司法厅工作部署,按照市局有关具体要求,大力加强内部管理 建设,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为载体,梳理制定了一整套内部管

特殊工时制度模板

沈阳XX有限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岗位的 作息时间和待遇制度 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依法维护员工的工作和休息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公司工作和休息制度。 适用范围 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岗位的员工。 工作制度 工作时间。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岗位的工作时间为:8:00-14:00或12:00-18:00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周期内,工作时间不超过(40、、500、2000)小时.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为:根据实际岗位需要进行安排。保证每日连续工作不超过11小时。 工时制度。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按照不同工作岗位 需求,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后,部分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安排倒班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 的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以自行掌握、弹性工作为主的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考勤 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的人

员,可不执行打卡考勤的相关规定。 加班 超出法定工作时间以外付出的劳动,即为加班。每日延 长工作/加班时间不超过3小时,且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加班,优先安排换休、调休。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换休、调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作。平时加班,按倍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3倍加班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平日加班不执行加班费规定,但法定节假日加班,依法支付3倍加班工资。 休息休假制度 正常休息 1-1每周至少保证休息一天。(连续24小时) 1-2实行倒班的岗位,按照岗位排班表进行轮休。 1-3实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岗位,由公司统一安排休息时间。 1-4拟自行换休的员工,需提前3天告知部门领导。 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为带薪休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 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 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

公司工时管理规定

公司工时管理规定 Revised final draft November 26, 2020

员工工时管理暂行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工时制度管理,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保障员工的合法休息权利,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侨昌集团内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且签订全日制用工合同的在岗职工。 3权责单位 3.1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审核批准本办法。 3.2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修改本办法,并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3.3集团各部门、各部室、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本办法,按时出勤。 4管理 4.1工时制度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化工企业生产要求与各类岗位特点,对公司各类人员分别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不定时工时制度以及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4.2标准工时制度 是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公司除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外的其他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如公司总部各部门、厂区各行政职能部门,每日工作7-7.5小时。 (1)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各单位、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员工加班及延长工时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应履行加班审批手续,做好加班记录。 (2)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加班后,原则上应由各单位安排员工调休。如无法安排调休,双休日加班的,按员工本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员工本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300%支付工资。 4.3不定时工时制度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生产特点,需要安排员工机动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不确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4.3.1范围 由于工作突发性、不确定性、不可预见性强,不适宜规定固定工作时间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主要适用以下人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专职秘书、专职司机; (2)市场营销人员、物质采购供应人员; (3)其他因工作特殊,不适宜规定固定工作时间,需机动作业的人员。 4.4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由于受市场、生产工艺、设计、设备和原材料供应、季节和天气、工期及交货期等客观条件限制,需要在一定时期内相对集中地连续性工作的人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主要适用以下人员:

XX年公司制度化管理工作总结

XX年公司制度化管理工作总结篇一:集团公司办公室XX年工作总结 集团公司办公室XX年工作总结及XX年工作思路 XX年,是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年”,也是公司不断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管理、迎新挑战的一年。公司办公室在公司、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端正了工作态度,规范了办公室各项工作标准,较好地发挥了办公室参谋助手、协调服务、监督把关、后勤保障的作用,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 XX年“两办”工作情况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经营中心任务,继续加强办公室系统的建设,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创新工作思路,提高服务质量,严格工作纪律,在办会、办文、办事及信息沟通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了办公室服务、参谋、协调、督查的作用。 一、统一思想,规范程序,标准化建设有力推进 按照“知行合一,勇争第一”的行动指南,公司办公室结合“三标一体”管理体系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谋求办公室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企业高速成长的管理需求。办公室系统人员作为相关标准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对于集团公司推进项目管理标准化的重要决策,

迅速制定包括组织学习培训、建立文件体系、构建运行体系、督促体系运行和总结推广等阶段的推进工作计划,明确了各个阶段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内容和具体时间。在落实过程中,统一思想,改变作风,通过深入实际,充分调研,持续改进,不断推进 标准化管理的职责,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明确各自岗位标准,上下接口标准,时间标准,纠偏标准,考核标准等系列标准;从精细化管理出发,与解决当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与定期与不定期、常规与突击检查结合起来,与督导落实项目系统人员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动态闭环管理体系,带动了办公室系统标准化管理工作不断的向纵深发展。 二、严细务实,勤于沟通,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办公室是领导的参谋与助手,工作繁杂、琐碎,但归根结底要落实到办文、办会、办事上来。 严密组织,精心“办会”。我们本着从企业利益出发的原则,全力做好各项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筹划、准备、布置和落实,确保了各项会议和活动的顺利召开,并先后完成了公司职代会、工作会、表彰会等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即保持了企业节俭的传统,又保证了服务的质量。 严格把关,精细“办文”。一年来,办公室在“办文”

劳动者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

劳动者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 劳动者他们可以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如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不定时工作制、标准工时制。标准工时制,大多数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而不定时工作制就是每个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等。接下来为您一一介绍。 工时制度,即工作时间制度,据现有情况,我国目前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即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 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不再是以天为单位,而是可以周、月、季、年为单位。这就意味着在一个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是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只有在该周期内的工作总时间超过核定的标准时间,才叫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工作的,算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不定时工作制 在这种工作制下,劳动者每一个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一般情况下,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存在加班。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地方法规规

定。如果地方规定要支付加班工资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时制 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风险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风险 1、企业实行以上两种工时制度,需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批准,否则,即便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也是无效的,发生争议,也应按照标准工时制处理,劳动者可以主张加班工资,企业的用工成本就增大。 企业如何进行审批以及需要提供哪些材料,需要到劳动行政部门去了解具体情况,或是致电12333劳动热线咨询。 2、实行以上两种工时制度的职工加班费的支付问题 一般情况下,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加班只会在一定周期的工作时间超过标准的总额时,才会存在,且只能以150%的比例来计算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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