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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用工制度汇编

公司劳动用工制度汇编
公司劳动用工制度汇编

公司劳动用工制度

汇编

×××煤业有限公司

持证建设矿井

二〇一四年度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基本权利与义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公司劳动用工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统一发布用工信息、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错误!未定义书

签。

2、统一培训.........................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备案和缴纳社会保险错误!

未定义书签。

4、统一派遣......................... 错误!未定义书签。

5、统一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成立”劳动用工”管理领导组:......... 错误!未定义书签。劳动用工流程示意图 ........................ 错误!未定义书签。职业病防治流程示意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劳动定额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工伤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工伤报告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工伤职工入住院医疗的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成立工伤保险事故管理领导组.........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工伤认定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劳动能力鉴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工伤待遇...........................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报销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职工劳动纪律和职工守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错误!未定义书签。

3、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工资福利 .................................. 错误!未定义书签。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 错误!未定义书签。请假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职工培训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奖励与惩罚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有限公司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和职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

基本制度

一、基本权利与义务

1、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2、公司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权利。

二、公司劳动用工制度

1、统一发布用工信息、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

(1)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经过新闻媒体及人员密集场所发布,张贴招聘信息公告,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

(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2)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对符合人员(必须与其它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进行文化基础知识测验,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3)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2、统一培训

(1)根据煤矿用工及岗位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建立培训档案,经考核确定合格后进入人才储备库;

(2)公司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3)公司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提高职工的知识技能。

3、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备案和缴纳社会保险

(1)公司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省级煤矿企业劳动专用合同后,要为招用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劳动合同由县主管部门存档一份,双方各执一份;

(2)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法定

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3)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4)公司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1年(包括一年)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5)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能够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公司与职工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①职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6)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7)双方协商一致能够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8)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③严重违反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⑤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9)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①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②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变更劳动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10)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公司职工总数10%以上的,公司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能够裁减人员:

①依照公司破产,按法规进行重整的;

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③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④其它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11)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③家庭无其它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1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9)条、第(1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②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⑤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

(13)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能够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⑤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14)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职工能够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公司。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15)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公司,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16)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7)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①劳动合同期满的;

②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③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④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⑤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除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公司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8)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19)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①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②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③劳动合同约定的其它赔偿费用。

(20)公司与职工双方对职工赔偿计算有异议的,可按职工劳动合同未履行的期限,每满1年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1年满6个月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赔偿半个月工资;

(21)公司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2)职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公司依照有关规

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23)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4)公司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25)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公司和个人分别承担。

4、统一派遣

公司在用工前,必须向所属煤矿用工管理机构提出用工申请,并经煤矿用工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在完成体检、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用工手续后,由煤矿用工管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进行派遣。

5、统一管理

招用人员上岗后,公司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要求实现全员培训合格率、劳动合同签订率、用工备案率、社会保险缴纳率、从业人员年检率”五个百分百”的管理目标。

三、成立”劳动用工”管理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

成员:××××××××××××

×××有限公司劳动用工流程示意图

职业病防治流程示意图

劳动定额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劳动定额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定额工作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努力降低劳动消耗,提高劳动效率和企业经济效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定额是在一定的生产技术和生产管理条件下,进行为安全生产规定的劳动时间标准。

第三条劳动定额工作是企业的一项重要基础管理,是科学组织生产劳动,合理、节约使用劳动力、消除无效劳动、降低人工成本的重要方法,是规范员工劳动行为的基本准则。劳动定额要作为科学配置岗位定员、合理组织生产劳动、充分挖掘劳动潜能、不断提高劳动安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要作为公司财务、劳动计划、进行经济核算、确定采掘施工单价的可靠依据;要作为公司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劳动定额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劳动定额的制定、修订、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要对各部门定额基础工作进行布置、指导、监督和检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推进。

第五条制定劳动定额的依据和方法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可采用四种方法进行制定。

1. 经验估工法。由定额编制人员(必要时能够有技术人员、老工人参加),依照生产要求,并考虑生产现场使用的设备、原材料及其它生产条件,根据过去的实践经验,对产品的劳动量进行估工确定定额的方法。

2. 现场标定统计分析法。根据现场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跟班标定,再根据公司定额完成情况的记录选择接近公司井下或其它岗位较为实际的数据,进行归类分析而确定定额的方法。

3. 技术测定法。经过对生产技术的分析,在挖掘生产潜力以及操作合理化的基础上,采用分析计算或实地测定来制定定额的方法。对各采掘作业、提升及尾矿、矿石运输均采用此方法制定定额。

第六条制定劳动定额的基本要求

1. 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劳动定额工作的政策及颁布的定额标准,及时收集同行业先进企业定额相关数据,为制定、修订劳动定额提供依据和积累资料。

2. 要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时掌握公司技术发展水平,分不同岗位、不同条件,采用相应的方法制定。

3. 制定劳动定额要同改革劳动制度,调整劳动组织,搞好员工调配相结合;要同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相结合;要同加强企业管理,推进经济责任制相结合;要同按劳分配,实行多种分配形式相结合。

4. 各项劳动定额水平应达到既先进又合理,使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第七条劳动定额的表现形式

1. 采掘作业、井下取样、制样、化验分析以及服务等岗位的劳动定额以作业量或产量定额来表示。

2. 维修等岗位的劳动定额以工时定额来表示。

第八条劳动定额的修订

1. 定期修订。由于井下作业条件变化较大,故对采掘作业的劳动定额必须每年修订一次;对其它无较大变化的劳动定额每两年修订一次。

2. 不定期修订。在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并对劳动定额有重大影响时,可不受定额修订期的限制,对劳动定额进行不定期修订。

(1)技术设计结构发生变动;

(2)设备或装备改变;

(3)原材料材质、规格变动;

(4)劳动组织和生产组织变更;

(5)个别定额明显不合理。

第九条劳动定额的审批权限和工作程序。劳动定额的制定与修订方案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劳动定额的日常管理

劳动定额管理实行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1. 集中领导与分级管理相结合,既能保证劳动定额的顺利执行,又能充分发挥基层单位、班组的积极性,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2. 必须正确处理公司、单位、班组之间的关系,确保职责范围和业务的分工清晰。

3. 必须加强员工的思想工作,提高员工对劳动定额的认识,增

强其完成劳动定额的积极性。

4. 加强对劳动定额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和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为修订劳动定额提供可靠依据。

5. 劳动定额一经确定,要认真、严格贯彻执行,杜绝活定额情况的出现。

6. 要充分发挥劳动定额的作用,按定额组织生产、编制预算,力求达到高效、满负荷。

7.加强定额考核,劳动定额的考核由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会同相关技术部门完成,要对各岗位劳动定额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并与薪酬挂钩。

采掘作业实行计件工资,按照采掘定额标准和材料消耗定额标准确定作业人工成本单价,按照实际作业量兑现待遇,完成了规定的标准劳动定额即可得到基本工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严格考核兑现。

工伤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职工的工伤事故风险,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伤报告制度

事故发生后,当班作业人员要及时将事故情况汇报调度室,调度室按事故级别规定汇报上级领导并通知办公室工伤管理员。

办公室工伤管理员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乡宁县工伤保险的规定,在有效时间内报乡宁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二、工伤职工入住院医疗的规定

1、根据规定我公司工伤职工的入住医院为:

矿级:×××职工医院

县级:县人民医院(或矿认定的同级定点医院)

市级:临汾市人民医院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或同级医院)

2、工伤职工入住院应遵循就近和从低到高的原则,并执行由领导逐级审批的转院制度。

三、成立工伤保险事故管理领导组

组长:×××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在岗员工,包括正式员工、适用人员及劳务用工人员。 一、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董事长、总经理领导下,行使劳动人事用工管理权限。其主要管理权限及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劳动用工制度的拟订、检查与修订; 2、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包括员工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 3、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辞退、异动等各项手续; 4、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订立公司劳动用工合同; 5、经择优招聘合格录用后,代表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6、负责员工的考勤考核,监督员工,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7、提供员工的人事信息,保管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档案; 8、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员工的薪金、福利及奖惩规定; 9、组织公司员工参加教育培训。 二、劳动用工管理原则。 1、坚持依法用工、规范管理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严格制定用工程序,规范用工管理,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

动关系。 2、坚持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原则。按照公司对用工管理的总体要求,有效控制用工总量,合理调整用工结构,提高全员生产工效。 3、坚持创新机制、优化配置的原则。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司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4、坚持分级负责、精细管理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明确公司劳动用工管理的职责,理顺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三、员工招聘录用。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人员招聘要求,报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统一招聘的职能部门,将员工招聘计划报请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员工招聘录用。 员工招聘录用遵循以下程序: 1、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发布招聘告示,明确员工招聘条件、岗位要求; 2、收集、整理、归档员工相关个人信息; 3、组织招聘员工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4、进行岗前培训; 地面人员(生产地面辅助人员、非生产性人员、地面管理人员)的招聘录用必须先由各部门、单位向总经理、董事长申请报告,方可按照正常招聘录用程序进行,原则上只能在公司内部调整。

用人单位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注意事项 (供参考) 一、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的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二、劳动合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有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四十条第二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四、工作时间和工资支付的有关法律规定 (一)工作时间:《厦门市劳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工时制度,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但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二)加班工资:《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或者安排劳动者补休: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工资报酬;2.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首先安排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

江阴市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参考文本.

江阴市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参考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基本要求 (1) 第三章招聘录用 (2) 第四章劳动合同管理 (3) 第五章工作时间 (6) 第六章休息休假 (7) 第七章劳动报酬 (11)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 (13) 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14) 第十章培训管理规定 (15) 第^一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16) 第十二章女职工及未成年工保护 (17) 第十三章奖励与惩戒 (19) 第十四章劳动争议 (27) 第十五章附则 (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管理和员工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劳资关系,推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和全体员工(集团公司的,应明确适用子公司、分公司范围)。 第三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提供劳动安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享有生产经营决策、劳动用工、工资奖金分配、依法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等权利。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行为准则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企业,乐于奉献,恪守职责,自觉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时刻维护企业的利益,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3、勤奋工作,扎实履职,雷厉风行,精益求精; 4、团结同事,互相帮助,同心协力,共同完成企业的各项 生产工作任务; 5、积极学习,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六条员工职责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方案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方案 篇一: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 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使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 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4、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 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二、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5、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必须是本人的真实 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6、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

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 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7、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 岗培训教育,培训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8、公司选送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三、劳动合同管理 9、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自员工录用之日起1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 双方各持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10、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11、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90天;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期限。 12、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22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职工招聘录用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食堂实际,制定本制定。 二、食堂招用人员,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禁止就业歧视。 工作人员在招工中不得对应聘者有就业歧视的言语和行为。 三、招聘与录用的工作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 应聘人员登记; (四)面试或试工; (五)办理录用手续。 四、招聘方案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录用条件等。 食堂管理员、财务人员、中高级厨师人员、服务员,库管、由食堂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申请,经食堂经理批准后制定招聘方案。 五、食堂在招工前一般要发布招工信息,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或参加招聘洽谈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招工简章。 招聘信息或招工简章由食堂主管统一制定和发布,其内容应包括食堂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录用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求职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等。 六、应聘人员登记工作由食堂主管负责。食堂主管要指导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核对有关证件,告知面试或试工时间。 七、面试工作内容包括:告知劳动条件(包括职业危害)和规章制度,了解求职者的能力和素质,协商工资待遇等。 八、录用工作内容有: 1、组织职工健康检查; 2、填写《职工录用登记表》。 3、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4、发放出入证、工作服等; 5、按《职工培训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始业教育。 九、食堂食堂主管在办理职工录用手续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告知被录用职工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职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可能有职业病危害的岗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 套法律、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使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 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4、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 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二、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5、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必须是本人 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6、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 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7、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 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训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8、公司选送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三、劳动合同管理 9、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自员工录用之日起1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 合同由双方各持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10、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11、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90天;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期限。 12、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22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尝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1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录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 第6条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7条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必须是未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就业失业证、职业技能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明材料,员工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任何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单位保留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8条单位在正式录用员工前,根据需要可以要求应聘员工接受健康检查。 员工被录用后,由单位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第9条单位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代办暂住证、工资卡等事项的,在代办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员工的证件。 第10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1 1条单位对员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帮助员工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技能水平。

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为了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依据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公司与员工之间的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 第三条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或分管人力资源的总监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四条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到县级医院进行常规体检。 第五条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影印后退还): 一、居民身份证; 二、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三、职称证(有职称者); 四、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 五、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六、其他经指定应缴验的文件。 七、体检报告单 1 第六条本公司聘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一至六个月)。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七条人事安排 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委任、调迁、解聘等事项。 第八条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的需要,员工应服从公司的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第九条出勤时间 每日正常的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十条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15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二、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三、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2 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日的,公司将劝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予以除名。 四、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劳务工人管理制度完整版

劳务工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四川鑫鑫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3.术语和定义 无 4.管理职责 贯彻落实公司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项目部依法进行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与协调等工作。 5.具体内容 5.1.总则: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 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5.2.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5.2.1.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 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2.2.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 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5.2.3.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 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5.2.4.员工可按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享受劳动、休息、工资等各项待遇的权利。 5.3.劳动合同

5.3.1.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二条劳 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5.3.2.入职: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 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5.3.3.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 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5.3.4.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 同。 5.4.纪律 5.4.1.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 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4.2.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5.4.3.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5.4.4.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 护企业良好形象。 5.4.5.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5.4. 6.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 骂、打架斗殴。 5.4.7.严禁嫖娼赌博、酗酒闹事。 5.5.考勤和请假制度 5.5.1.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

最新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范本(通用版)

XX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范本 1 2 3 范本使用说明: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本规章制度范本可作为企4 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模板使用,目的在于指导企业能够依法合规制定符合本企业5 特色的规章制度。本范本的内容没有覆盖劳动法律的全部内容,只是把法律上6 需要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具体化的内容,以及需要重点强调的内容在规章制7 度里明确。企业可以参照本范本所拟定的各项条款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增、8 减、删、改,制定适合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并须履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民主程9 序方能生效。规章制度没有涉及到的内容以法律为准,若规章制度存在与法律10 冲突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用人单位参照此范本制定规章制度不论在实体上还11 是程序上都必须符合法律,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适用参照本范本制12 定的规章制度的法律风险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 目录 13 14 第一章:总则 15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16 第一节:员工招聘录用 17 第二节:员工调动晋升 18 第三节:员工职业培训 19 第四节:员工薪酬福利 20 第三章:劳动管理制度 21 第一节:劳动合同管理

22 第二节:劳动时间及休息休假 23 第三节:劳动安全生产 24 第四节:保密与竞业限制 25 第四章:附则 26 27 第一章总则 28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员工和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实29 现公司和员工双方劳动关系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30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31 定本制度。 32 第二条本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和劳动管理制度。人33 事管理制度规定事项包括:员工招聘及录用、员工调动晋升、员工职业培训、34 员工薪酬福利、员工奖惩等;劳动管理制度规定事项包括:劳动合同管理、35 劳动时间及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 36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37 (一)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外,相关事项的具体规定均依本38 规章制度执行。 39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40 (三)公司如有工作需要,对聘用的临时员工或任务性短期工,可参照41 本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力用工管理制度 管理依据第一章 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第一条 产任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特制 定本办法。 制定依据第二条 1(京劳社《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号;53)2008资发(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2( 号;662)2009通知》京建市(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3( 号155)2004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劳社资发(

外部劳务队伍是指项目分部在充分配置内部人力资第三条 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具有相劳动力仍有缺口的情况下,源、 应劳务施工资质的外部劳务法人企业(以下称外部劳务队伍) 劳务是项目分部所属各分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承 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队伍和自行引进并编入分部管理的劳 务人员。 劳务管理目的第二章 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第四条 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严禁坚持使用整建制外部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 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严禁外部劳务队伍再分包

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第三章 项目分部组织机构第五条 :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项目部成立 长:经理、主任组 副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员:工程技术部、质检部、设备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成 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部。(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 项目分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第六条 )制订项目分部劳务工作管理办法,提出具体实施意见。1( 使用架子队组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项目所用劳务队伍、(2) 情况和劳务管理情况。 )检查各队对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3( 4()监督各队的劳务用工情况,督促劳务队伍要依法与农民工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XX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范本 范本使用说明: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本规章制度范本可作为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模板使用,目的在于指导企业能够依法合规制定符合本企业特色的规章制度。本范本的内容没有覆盖劳动法律的全部内容,只是把法律上需要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具体化的内容,以及需要重点强调的内容在规章制度里明确。企业可以参照本范本所拟定的各项条款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增、减、删、改,制定适合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并须履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民主程序方能生效。规章制度没有涉及到的内容以法律为准,若规章制度存在及法律冲突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用人单位参照此范本制定规章制度不论在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必须符合法律,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适用参照本范本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法律风险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员工招聘录用 第二节:员工调动晋升 第三节:员工职业培训 第四节:员工薪酬福利 第三章:劳动管理制度 第一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节:劳动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三节:劳动安全生产 第四节:保密及竞业限制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员工和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实现公司和员工双方劳动关系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和劳动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规定事项包括:员工招聘及录用、员工调动晋升、员工职业培训、员工薪酬福利、员工奖惩等;劳动管理制度规定事项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劳动时间及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一)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外,相关事项的具体规定均依本规章制度执行。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公司如有工作需要,对聘用的临时员工或任务性短期工,可参照本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章制度具体内容的适用。 本规章制度应当于员工入职当天以书面形式向其公示。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员工招聘录用 第五条公司根据人员需求计划确定年度招聘计划。 依据招聘岗位的不同,明确不同的招聘方式。招聘方式主要有: (一)招聘会招聘:本市人才招聘会、外地人才招聘会等; (二)学校招聘:委托学校选拔、学校现场招聘; (三)媒体招聘:通过网络、报纸、电视、杂志等; (四)推荐招聘:公司员工推荐、社会推荐、自荐等; (五)委托中介招聘:猎头公司、人才市场、人才中介等;

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公司劳动用工规章 制度

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规范劳动管理准则与员工行为守则,保障劳动安全,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依法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上海携鼎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直营门店。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员工,指依法与公司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的雇员统称。 第四条:公司相关管理文件和实施细则,依据本条例制订。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五条:公司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尊重宗教自由,提倡种族平等,明令禁止招聘人员在招聘作业中,存在种族、宗教信仰、性别、地区等方面的就业歧视。 第六条:招聘员工时,严禁以任何名义扣押员工的身份证件,严禁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公司招聘的员工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 (二)持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和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证件 (三)身体条件和文化程度符合行业特殊规定及岗位基本要求

(四)专业技术人员经专业机构培训并持有职业资格证或上岗证(五)无犯罪记录,非涉案在逃人员或国家明令取缔的非法组织成员 (六)员工一经录用,须办理《健康证》,持证方可上岗 第八条:劳动者应保证提供的证件、证明等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并保证与其它用人单位没有同时存在劳动关系。 对提供虚假证照信息;刻意隐瞒严重疾病者;参与邪教、散播反党反社会言论者;私藏管制刀具、枪支、雷管、炸药等危险物品者,一经查出即时辞退,构成犯罪条件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公司员工招募流程及聘用原则如下: (一)管理技术类岗位提前30日招聘,一般岗位提前15日招聘(二)招聘作业流程(详见下表一) (三)招募员工时,内部介绍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管理岗位原则上从公司内部员工中选拔,并确保选拔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第十条:招用劳动者时,人力资源部门严格依照《岗位职务说明书》标准进行甄选,对重要岗位应聘人员必须进行人才测评和职业背景调查。并就公司的劳动条件、薪资待遇、工时休假、规章制度及行业安全卫生要求等劳动者需要了解的情况作如实介绍。 第十一条:原则上禁止招用未成年人。招用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时,须按有关规定办理。

某培训中心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某培训中心劳动用工管理 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1893某培训中心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Labor management system of a training center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培训中心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1、培训中心使用的劳务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培训中心是用工单位。 2、被录用的所有员工,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试用期。 3、所有员工在被聘用前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证明、无犯罪纪录证明、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个人档案等资料。员工若个人资料发生变化,应及时报人事部备案。 4、员工在试用期期满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培训中心将立即与其终止劳务关系,并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5、劳务派遣期限届满前30天,培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告之其是否继续劳务关系,员工应在15日内答复培训中心。 6、如员工在合同期内要求解除劳务关系或劳动合同,须按国家法定要求提前30日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工作至30日期满时方可办理有关手续离店。 7、员工在辞职前,必须坚守岗位,正常上班,否则按旷工处理。 8、员工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培训中心予以解除劳务关系。 9、劳务派遣人员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培训中心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0、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被退回的劳务人员必须办清工作交接公物交接等一切手续方可离店;否则,培训中心将通过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三篇

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三篇 篇一:XX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员工和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实现公司和员工双方劳动关系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和劳动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规定事项包括:员工招聘及录用、员工调动晋升、员工职业培训、员工薪酬福利、员工奖惩等;劳动管理制度规定事项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劳动时间及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一)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外,相关事项的具体规定均依本规章制度执行。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公司如有工作需要,对聘用的临时员工或任务性短期工,可参照本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章制度具体内容的适用。 本规章制度应当于员工入职当天以书面形式向其公示。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员工招聘录用

第五条公司根据人员需求计划确定年度招聘计划。 依据招聘岗位的不同,明确不同的招聘方式。招聘方式主要有: (一)招聘会招聘:本市人才招聘会、外地人才招聘会等; (二)学校招聘:委托学校选拔、学校现场招聘; (三)媒体招聘:通过网络、报纸、电视、杂志等; (四)推荐招聘:公司员工推荐、社会推荐、自荐等; (五)委托中介招聘:猎头公司、人才市场、人才中介等; (六)公司内部竞聘。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简章的制定。招聘简章内容必须如实列明招聘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事项。 公司招聘对象的选择不得存在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的歧视。因特殊岗位工作内容需要对招聘对象性别、年龄、身高、婚姻状况等条件有特别要求的,须于岗位介绍中进行说明。 第七条公司招用员工时,不得扣押受聘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受聘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受聘者收取财物。 第八条公司综合采用笔试、面试的测评方式,对应聘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一般包括基本素质、知识技能、自主能力、管理能力、个性偏向等方面,各项内容的评估结果须以量化方式显示。具体评估内容和方法依据职位重要性和要求予以确定。 第九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公司不予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学校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的规定,制定本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全体职工。 二、全面遵守劳动、社会保险、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 三、着力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把关爱职工、调动职工积极性作为生产经营和用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增强凝聚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关爱职工、与职工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 四、职工应当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构建诚信、和谐、创新的团队理念,让新型的和谐团队理念成为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共识和自觉行为规范。 第章考勤与休假制度 一、工作时间 实行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共小时的制度。 工作时间安排为:周一至周上午至,下午至。 考勤

(一)职工必须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二)所有职工出入(包括上下班、加班、迟到、早退、旷工等)必须考勤。 (三)考勤采取人工记录方式 三、加班管理 (一)职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报批准;单位因需要安排加班的,应与职工协商。 (二)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职工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加班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休假 (一)周休息日 职工每周休息天 (二)国家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按照国家规定在工作日补假。

项目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项目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 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规定,并组 织制定本项目的管理措施和办法,亲自监督本项目部员工工资 支付工作,亲自组织解决本项目的用工纠纷和劳动争议。 二、进场作业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经过安全技 术培训合格后才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程开 工前,必须依法为农民工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 三、进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单位所要求的身体、技能条件;劳务作业人员须年满18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体检合格,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等。 四、项目部必须对农民工建册管理,随时掌握农民工的数 量,并于次月3日向公司提供上月在场人员花名册、退场人员 花名册、农民工身份信息、考勤表、工资表(所提供资料均需 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公司将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项目部需在次 月3日前,将务工人员实名登记信息、联系方式及农民工工资 清单报送至公司,由公司统一报送至委托银行,委托银行于10日前直接将上一月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至农民工工资卡。 六、工程项目涉及专业分包或者劳务分包时,应要求专业 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在我市区域内商业银行设立农民工 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在签订专业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时, 应载明专用账户的开户行、户名、账号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

相关信息。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的专用账户开户证明文 件和“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协议”应提交公司备存。 七、为保证考勤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各项目部必须安装考 勤设备,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均需进行考勤,公司 将不定期对项目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项目部需在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 告示牌,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和各级责任 人名单。 九、对于退场人员,项目部需将退场人员本人签字的《解 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提交公司留存。 十、一旦发生农民工因工资上访,公司将对项目经理(项 目负责人)进行处罚。凡到公司投诉,经协调及时解决的,对 项目部处以5000-10000元罚款;凡发生务工人员上访,上级 建设、劳动等主管部门责成公司进行解决的,对项目部处以 20000-100000元罚款;导致公司被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取 消建筑工程施工资格而被清退的,对项目部处以100000-200000罚款。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范本(通用版)

XX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本 本使用说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本规章制度本可作为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模板使用,目的在于指导企业能够依法合规制定符合本企业特色的规章制度。本本的容没有覆盖劳动法律的全部容,只是把法律上需要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具体化的容,以及需要重点强调的容在规章制度里明确。企业可以参照本本所拟定的各项条款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增、减、删、改,制定适合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并须履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方能生效。规章制度没有涉及到的容以法律为准,若规章制度存在与法律冲突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用人单位参照此本制定规章制度不论在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必须符合法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适用参照本本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法律风险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员工招聘录用 第二节:员工调动晋升 第三节:员工职业培训 第四节:员工薪酬福利 第三章:劳动管理制度 第一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节:劳动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三节:劳动安全生产 第四节:与竞业限制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员工和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实现公司和员工双方劳动关系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和劳动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规定事项包括:员工招聘及录用、员工调动晋升、员工职业培训、员工薪酬福利、员工奖惩等;劳动管理制度规定事项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劳动时间及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围: (一)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外,相关事项的具体规定均依本规章制度执行。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公司如有工作需要,对聘用的临时员工或任务性短期工,可参照本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章制度具体容的适用。 本规章制度应当于员工入职当天以书面形式向其公示。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员工招聘录用 第五条公司根据人员需求计划确定年度招聘计划。 依据招聘岗位的不同,明确不同的招聘方式。招聘方式主要有: (一)招聘会招聘:本市人才招聘会、外地人才招聘会等; (二)学校招聘:委托学校选拔、学校现场招聘; (三)媒体招聘:通过网络、报纸、电视、杂志等; (四)推荐招聘:公司员工推荐、社会推荐、自荐等; (五)委托中介招聘:猎头公司、人才市场、人才中介等; (六)公司部竞聘。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简章的制定。招聘简章容必须如实列明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4、用工管理:(1)、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健全: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为了统一和规范本公司及项目部执行劳务分包管理以及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用工管理部门职责与责任人、招工条件、劳动合同签订的要求和程序、考勤管理、工资分配(有落实日清月结、工资标准、支局周期与时间、工资发放程序与公示)、劳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岗位技能、普法维权知识)、劳动纪律等事宜,结合项目部现场的实际情况,符合建筑行业标准,特制定项目现场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并执行: 1、用工管理部门职责及责任人: 1、遵照国家建筑法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测标准,以及施工地区有关规定和制度,按施工图纸要求,负责工程的组织和领导,并做好协调工作。 2、对本项目施工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程进度,工期承担全面的责任。 3、负责组织和健全本项目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坚持质量和安全第一,确保环保,创建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合格工地。 4、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质量、安全、财务、卫生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负责落实洽商变更整改事项,贯彻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5、组织对业务技术骨干和工人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思想觉悟、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 6、落实工资发放到位,按“实名制”做好考勤表、工资表,经本核实签字,出榜公示增强透明度,按劳取酬的原则,,做到不断改进职工生活和劳动条件。 责任人:罗长义全权负责该项制度的管理和执行工作。 2、招工条件: 劳务用工是指在充分配置人力资源、工种齐全,管理人员到位,劳动力配比合理的情况下,具有相应施工技术的一技之长(本省、县或外部)18至55周岁有劳动能力(无疾病)的人员。为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 责任人:黄平;全权负责该项制度的管理和执行工作。 3、劳动合同签订的要求和程序: 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照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北京市建委监制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劳资专业部门负责人和录取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告知签订者的福利待遇、工资报酬、权利和义务。并制订合同管理台帐,以便存档备查。 责任人:李义江;全权负责各项目部施工人员的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工作。 4、考勤制度: 每天按“实名制”记录施工日志、考勤表,按出勤工日或工时,计时、计件、加班等项折合款项,做到日清月结,发放时阐明工资标准、支付周期与时间,必须本人签领,杜绝别人代领代签,当面结清不拖欠,做到毫无差错。 施工现场考勤必须委派专人负责,以劳动力管理员,财务组,工会组织联合组成,充分发挥自身职责,全心全意做到为工人负责,为企业负责。做到与工人当面核实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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